主题:国家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 贼不走空
公司可以传承,但是经营公司的禀赋却不一定得以传承。(斯隆)
同样的,国家可以传承,但是管理国家的禀赋却不一定得以传承。相信千年来各朝各代伟大的创立者们对此是有认识的。我认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历史发展必然趋势。
但现实是几千年来国家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一直难舍难分,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概念,21世纪的民营企业家都没有普遍接受。
题外话:
可能会有人想,咱后宫佳丽三千,生百十个后代,当中总能出个把管理人才吧?印象中清朝就是这么干的,“立贤不立长”,也算是在正确的方向上迈出了一小步。
“册立长子”的传统延续千年,可见,为了政权的稳定过渡,最高层普遍都选择了牺牲效率。在中国就是天下的时候,效率又算什么呢。
如果我们把国家所有权约等于君权,国家经营权约等于相权,我们看到的千年历史就是在演绎着君权与相权的此消彼长,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皇帝设计管理架构的出发点一直就是如何避免被CEO架空、篡位。
隋朝开始的三省六部制出于三分相权的思路(三省相当于最高决策班子,中书省负责提建议,门下省负责审批,尚书省负责执行),很显然,这套系统的缺陷是执行团队会抱怨政策没有可操作性,决策团队会指责执行团队没有执行力,最后某一位牛人烦了,
“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处以极刑。——朱元璋”
还是从公司架构说起,当公司所有权过分分散,股东就失去了制衡经理层的力量。
同样地,当国家所有权过度分散,国家也无法制衡官僚系统了。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绝对的民主赋予了管理层没有限制的权力,同样将导致绝对的腐败。
所以,只有有限的民主,议会形式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形式是民主的必然载体,两种形式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
题外话:
说到这,中美的最大区别就剩下一党制与两党制了(鼻屎大小的不算)。国家的诞生一般来说有一个开国元勋团队,而不是多个,因为多个中央无法战胜强大的敌人,如果出现了多个中央,要么说明敌人太弱小,要么说明革命斗争不彻底,妥协建国,美国的国父也是坚决反对多党制的,可惜后来不肖子孙们还是妥协了。
无论是开国还是开公司,创业者拥有公司相当比例的所有权这是确定无误的,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天经地义的,(国家)董事会要控制哪些权利以制衡(丞相)总经理率全国官僚体系的突然发难?
所以,制度没什么好坏,关键在能不能遇到合适的人。
抑或是首相如何知道自己应该知道什么和不知道什么?不都得常任秘书告诉他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