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美国法官受贿滥判6500少年冤狱 -- 红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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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长线,钓到大鱼了
最高法院二审之后就是终审了,也没有再次寻找再审或者重审的可能了。
对于普通的刑事、民事案件,因为中国的诉讼制度是两审终审制,因此如果是基层法院一审的,连各省级高院都到不了。
最高人民法院可以自行决定再审或者提审案件——大多是它认为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案件。
是高院受理的必要条件。比方说前些年民事诉讼的标的额超过5000万,可以高院作为一审法院,后来上涨到1亿,近年来似乎有继续上调为2亿的趋势——这个是各省根据各省自己的经济发展情况决定的。
标的额超过一个亿也不见得就一定是高院管辖,也可以指定管辖——前几年在专利界影响非常大的正泰施奈德案,是指定温州中院管辖,一审判赔3.37亿,二审和解施奈德赔偿将近1.6亿,在国际上引起轰动。
他们那个城市1/3的黑人teenagers都在监狱里。听了感觉难以相信,没有查到相关官方数据,谢绝引用。
美国人的遵纪守法,那是“从娃娃抓起的”。
然后被一堆人围攻,这个ID孤军奋战了6页,然后帖子被删,ID被封
一般参与者都是苦大仇深,出门为自行车还是公交车犹豫半天,你要是吃一顿大餐,那简直拔了你的皮的心都有。一般自称冷静理性,实际智商下限,情商找不着。我时不时去下载个古书,瞧瞧辩论,哈哈,灰常嗨皮。按道理应该是各种学者,后来发现除了酸味像学者,其他都像泼皮。
是不是很多人没注意?
那美国有没有“国家赔偿”这个说法。
受害人就一点补偿都没有吗?
复 听一个美国人讲
天潮的法官要是这样估计会被家长满门抄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