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忙总,请进,请指点一下。谢谢!!! -- 媚如春
只是阅历和家教的关系,选了这么一条路而已。我说聪明反被聪明误,幸福不是这么追求的,只是从传统智慧的角度出发。最终误不误,还得看梁自己。
河里从前讨论过,这从一开头就像是个交易,梁很可能当了李家的代母。那张李泽楷坐在中间,梁抱孩子站旁边的照片很说明问题。
我说的选择,不是指留不留在豪门,而是干脆要不要跟豪门有什么瓜葛。
自然,不去搭豪门这条线,梁的最大可能就是继续在娱乐圈浮沉。考虑到这个圈子的复杂或者说肮脏程度不亚于豪门圈子,说不上哪条路更好走。梁实际上现在借着孩子,跟两个圈子都若即若离,比嫁豪门的小明星聪明太多。这条路她自己闯的,接下去怎么走是大学问,退路(比方说效法钟楚红罗美薇)是早没有了。
我指的是您的现实生活。
1。您说因请教事业引起道德争论感到意外,实在我不太相信。比如您在这个贴子还在炫耀“从服务员提升到替人买单的顾客”。所以说你意外得比较粗心大意。(“服务员”是早前读主贴的印象)
3。人活的是几十年,靠的是福份,这点很重要,却最容易被忽视。某些港姐能做能成功,并不意味谁的女儿都能学。即便忙总,他周围肯定不乏相似的人,一样聪明一样努力,甚至做的更好,成就却远远不如。这就是福份的差异。机会可以争取,福份不能争取,只能靠积攒。
3。讨论道德标准人生什么最珍贵也许永远没有结果,但人类畏惧的东西应该很统一很清晰,只是大多数人这样那样原因选择忽视。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苦口婆心,表面上是高地,精髓是希望人们学会畏惧。建议LZMM在重视事业之余,不妨留意一下生活里所见所闻的许许多多不幸和痛苦,特别是当您以为自己不如意的时候,道理是,可能的成功非常有限,可能的痛苦却是无限的。
一点点困苦算什么,就要去做这个做那个的,放弃一些底线,真的不值
其经历不是一般的平头百姓能想象的,她的价值观人生观估计也不会跟平常人一样。这个女生有胆量,有想头,未来会走什么路真不敢说。不过有一点肯定,一般的男人绝对不敢碰她了。
合作,是个管理问题。
看了这么多有几个想法。
1、作为普通人来说,一开始是最难的。尤其是进门,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来说,进入到一个行业是很困难的。都需要有经验的嘛。所以一开始LZ使用自身的条件来入门,实际上对于把你送入门的人来说,是冒很大的风险的,他不知道你是做好,还是做坏。而LZ认为是他的举手之劳。一点点的感恩想法都没有。
2、LZ在功成名就后,在想更近一级。于是来到河里请教。感觉有再要人帮一把的意思。
3、LZ说了很多段落,来描述自己做事情很好很成功。感觉有一点点推销的意思。我尊敬一个人并不是这一个人做事做的多好多顺,我是尊敬这个人的自省、自律、并且愿意贡献经验,比如忙总。
4、在我的人身道路上也有很多女性很成功很优秀。但是我们私下里都骂她是个红薯。因为她们的成功不是她们自己的能力。换言之,客户有意,你才成功。
5、LZ说话很天涯。文字很有勾引味道。
年少轻狂 、年少轻狂、YY之作,YY之作,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纯属巧合。
你就直接说你支持她就完事了,写这么多字真没必要的。
同事争执了半天,她认为值得,我认为不值得,她的想法和你差不多。
或许有些人觉得年纪轻轻坐拥5亿港币的身价是值得付出一切去交换的,但我觉得,人这一辈子,总不能为了钱活着,总还有些东西值得我们去追求。文天祥临死前可以说“而今而后,庶几无愧!”,可以坦然而去,这样的人生窃以为才是最精彩的,才是值得效仿的。个人认为,衡量自己的一生有没有价值,应该是临死前能否坦然而逝,能否无愧于心。如果死前回顾一生,觉得没什么愧疚没什么遗憾的话,这一辈子才不枉了。
另外,财富真等于幸福吗?百万宝贝Barbara Hutton生下来何等富有?她的一生又如何?没有掌握财富的能力,拥有横财就等于不幸。
还有,令爱是令爱,你是你,你无权利替她答应什么,如果李泽楷真的找上令爱的话,该做决定的是令爱本人,而不是你这位做父亲的。
人生路终究是要自己去走的。
赞同你的说法,她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这个帖子的开头就是让忙总过来指点。GWA大兄并无什么别的意思,主要是想让大伙聆听一下忙总是如何指点一下这种从底层上来的女性的,并对其职业生涯做个适当的规划。GWA大兄的本意是好的。但随着帖子的展开讨论,楼主说的一些关于自身的事,显然超出了GWA大兄的预期,也超出了很多河友的预期,无疑是把很多河友给“吓住了”……
武则天那样的做法是时代原因。纯男权社会里,女人的价值只有美色,要实现自己的目标,只有通过美色来快速上位。个人认为,这是女性地位卑微人格屈辱的表现。
现代中国,从教育来说,女性和男性的起跑点差不多了,就业上女性吃点亏,但也不是无路可走。如果还要选择这样的路,个人认为,这是自我物化,把自己作为交易品。实在无法对这样的“个人选择”发自内心的产生尊重和佩服。而且近些年来,女性地位实质下降,重新出现物化女性的现象,也和某些女性自己做出这样的选择有关,个人实在无法认同这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