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中国当代政治传统与怎样变革? -- 宁下力
有人说:政治改革不能改,一改就乱,然后就天下大乱.
就是党的政策之一,搞试点,也不行.别人在旁边看着也要做乱.
许多问题在于你不事先说明白,人家不明白你的目的过程手段到底是什么?
所以,搞政治体制改革,要先有<<政治体制改革法>>,要明确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过时间过程手段范围,要有紧急处置措施并提前说明.
这个东西绝不能搞摸石头过河,要先打预防针.
比如说,任何区域范围,县,市,政制体制改革过程中,最终出现违背了政治体制改革目标范围手段的行为.中央有权力立即停止当地的政治体制改革,实行政管也好,军管也好,反正就是推倒重来.
这不是很麻烦么?不是没事找事么?
有些时侯,就是要搞这种麻烦和容忍这一过程.
法制就是将事情搞得程序上更麻烦的过程.
要不推出去直接砍了痛快,但这不是法制,也不文明.
一直干到死。。。
政治体制改革到底能不能改?
因为任何执掌权力的人都明白:权力是不能放手的,所以政治体制改革就好象是不能动的。
这里首先存在一个党内党外的问题。
政治体制改革是不是要将权力改到党外去?
同时,就算政治体制改革不将权力改到党外去,就意味着在党内要重新分配?
重新分配就意味着调整,谁多谁少?
就党内集体来说,谁都不希望将权力改到党外去。
就算是在党内重新分配,谁也不希望自己的权力受到减持。这就是双重的阻力。
所以,集体一致对外。集体内部,以现实力量来维持内部相对动态平衡。
同时考虑到一种政治制度内部规则,执行得越长久,给予人心理预期的指引性就越强。比如政治家们是有中短期职务追求目标的。如果这种目标受到体制改革的影响,就会牵连到下面无数层级别政治追求。
所以,对体制的固化的力量,几乎就成为集体内部的一致共同追求。
可是这种自我固化的力量,我们是应当叫做“向法制的永恒性演变”呢?还是应当叫做“前苏联的僵化”呢?
让中国人民回答:一定是权力可信,而且是有效行使的权力可信。中国漫长的政治历史早已将国人的脑髓浸满了现实主义法则。2000多年前东周时代就已经向炎黄子孙们演示了“制度不可信”。
如果说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目标就是要向这块土地上的人民证明:制度可信。
这是不是一个艰难的任务?
反对派可以说:现在的制度不是制度么?如果现在的制度不可信,人们何以会相信新建立的制度?最后是否会造成“新旧均不可信”?
另外:制度仅仅是口头就能建立起来的么?口头改变的制度具有长久性和公信力么?
制度是什么?是古罗马竞技场里面,最后走出来的人的嘴里的规则。可是我们是和谐社会,我们不允许斗争得你死我活,所以我们好象就没有这种机会了?
也不是,最起码,无论一群人有多少,达到13亿也好,总还有基本的共识,总还有大家都讨厌的地方,在我们的现实中,这些下三滥的地方还很多。在制度上也不是没有下刀之处。
什么是政治圣人?自我牺牲掉的人才叫政治圣人.
政治这东西就是争权夺利的,谁肯自我牺牲呢?
正是因为少有自我牺牲的人,所以肯自我牺牲掉的人才叫政治圣人.以至于因为主动自我牺牲的人少之又少,一些被动自我牺牲的人都可以叫做政治圣人,比如华盛顿,比如孙中山,蒋经国叶利钦和小平同志也可以擦个边吧,
但阿瞒也说了:不可慕虚名而招实祸.
有多少人交出枪来,想做田舍翁,然后才引杀身之祸.
政治圣人的另一个条件,是他有绝对权威,可以排除一切干扰.所谓当真有"计利当记天下利,求名当求万世名"的气魄和追求.
如果没有这样的客观条件,同僚们自然会责怪:你求了万世之名,我们却失去了天下之利.
自然也就搞不成.
所以,中国的转变就成了一个迷团,所有的前例,你瞧着好象都无法在中国再复制一下.
听天由命.
但听天由命的一个后果就是:前所未有的理想堕落和末世情怀,不贪白不贪,不捞白不捞,不日白不日.
啥玩意都有成本的,就是人类的历史规律这个大债主想哪天找你来还债而已.
政治体制改革从哪儿改?当然是从基层改,而且中央权力在改革过程中越发要集中权力.
人都说权力是金字塔式的,基层权力松了,塔基不就动摇了么?
任何问题都不是这么简单形象化的,如果问题都是这么简单就好解决了.
问题是:现在的基层权力已经弱化到了什么程度?除了表面上拥护中央,不都是在各求私利,到处寻租么?
另外就县这一级来说:莫非全国的县委书记和县长会一致站出来发表声明反对中央?在权力体系中他们也是"沉默的大多数".
将全国的县委书记和县长重新任命一遍,也不超过10000名干部.何况要分批,要试点,要区别对待.
最近说反腐要反老百姓身边的腐败,但我们瞧着的肯定不是大腐败.
但放开权力何妨放开老百姓身边的权力?这个权力界限距离中南海远得十万八千里呢.
何况生杀予夺的大权还是在北京呢?
这种仲裁权其实就包括:组织人事权,立法权,意识形态权,警察权,纪律检察权,审判权.这一切以军权为最后支撑.
而行政权力其实都在这些权力之.行政权力好象是可以同这些权力并列,但实际上,行政权力要受到如上权力编织成的监督网的制约.
从这个角度来说:党政分开并不是没有可能,而且是完全可以深入执行的.
其实,党的权利要更多地体现在仲裁权上,而不是行政执行权上,行政执行权力是政府的事. 各级政府是论届的,各级政府理论上是可以党内竞争性组阁的,各级政府干不好是可以下台的.各级政府下台的渠道有两条:失去了党的信任和失去了人民的信任,其中之一即可.
而党有必要同每一届政府的政绩捆绑在一起么?同进同退.
现在的GDP是10%,政绩是大家奋斗的结果.但在理论上,再来20年,1.1的20次方,是要全地球人的命的,这是不可持续的.
组织人事权,立法权,意识形态权,警察权,纪律检察权,审判权,这些是国家常设制度,是不能随政府的政绩的同进退的,没办法退的.这是国家制度,制度没办法退.制度是常设的,是真正的铁打的营盘.政府才是流水的兵.
要保证这些权力的公平公正持久健康运行,是最主要的问题.
如何保证这些权力的公平公正持久健康运行?
第一.必需要将这些权力从省市县的"同级权力承包制"中剥离出来.成为超越同级党委和政府权力的"超越性权力".换言之,在省级及以下权力机关中,不能搞同级所有权力总承包,然后才层层分包.这种方法表面上和谐统一,其实在运行中存在严重问题.就是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也是各行其职的.在哪个现代化国家,也不存在省级所有权力总承包制这么一个问题.换言之,越往上越需要团结,中央需要团结.而地方需要团结,地方更需要制约.
第二.要在更高处上一级或更上一级机关中监督这些权力的运行,要在更低处接受其管辖范围贩评议.比如,就县而言,省党委和省人大就是一个好的选择.比如说,就市级的中院而言,就不能由国家级机关来管理么?就市级的中院而言,每个县的人大就不能评议他们么?
第三.要有一个最后仲裁人.这个最后仲裁人是制度么?什么制度最后都是靠人来执行的.这个人就是国家元首,现在就是党的总书记,任期制,因此这个人必需由民选产生.这个人也在制度之内,但其一但产生,就必需超越一切利益集团,以至于要超越这个党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