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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和文化民族主义》
碧血汗青
李陵祖为秦将,三世汉将,与匈奴战兵败,以为“无面目报陛下”而降匈奴。
汉法刻峻,公孙敖无功而畏罪谗言,汉武帝因此诛灭李陵全家,李陵自此再不复有归汉之念。
一直以来大多人都认为李陵降匈奴的原因,并非是任何一个单纯的原因导致的,关于他不归汉的原因,各家大致的看法如下:
一,汉法严峻,战败者不是被刑就是砍头。二,李陵本人认为此次战败非战之罪,又先前因武帝之疑惑强行出兵,而后又无救兵可盼,且李氏一族一直被排斥,因此回去后果堪虞,同时,大多人认为这个也是他选择做俘虏而不是战死的原因。三,他还想归汉继续他的职业军人生涯,所以没有选择战死,以图可以找机会脱身。
至于他最后决定不再复归汉家,表面看来首先是武帝因公孙敖谗言,斩了他全家;其次是“归易耳,恐再辱”,所以不再有归汉之念。
其实这些都只是一个表面的具象而已,如果深究一步,李陵所面对的,实际上是自古以来一直没有解决的一个怪圈,即人性和道德的怪圈,包括后来的吴三桂。
人性是从个体为出发点,以自然为基础,而道德却是以整体利益为出发点,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形而上的东西,当这两个有着截然不同的出发点的概念在一起发生碰撞的时候,有的时候就必然会导致无法避免的悖论。
中国传统的道德观,近两千年来,一直建立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以及要做死节之臣这样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道德基础上的,这个也是中国历来之所以对被俘者的态度极其不屑,甚至等同于罪人的原因的之一。可以不管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这样去做,而仅仅只因为他们没有选择死而活了下来,只仅仅因为他们没有死节,便要他们永远背负上一个失节的名声。
但是实际上这个理论的本身,也不尽完美。因为父子关系是血缘使然,君臣是纲常使然,一个先天自然的关系,一个是有利益基础的道德伦理关系,两者还是会有矛盾的,这个问题在后面会做讨论到。
道德本身既然有其存在的利益基础,所以当一个统治者上台后,他也必定会选择和确立一个符合其统治利益的道德体系来推广,同时试图修改和摧毁不合乎其利益和标准的其他道德系统,在中国,儒、墨两家学说的兴衰就是典型。
中国两千年来正统儒家的道德观念,通常是把人的个体价值归入到人的社会价值中去的,也就是以社会来标示个人,强调人的社会义务与责任,强调人对社会的服从,这大概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大的特点之一。
在这样的状态下,人被当作了“社会的动物”来看待,把人的价值基本上是化为“类”的价值。儒学强调的“天地之性人为贵”或“人为万物之灵”的思想,就是把人作为与牲畜等相似的整体的“类”来理解的,并非是个体的“人”,也就是哲学中“类”的概念。这种在广义上承认人的价值,把人看成一个“类”的整体观的看法,实际上是把“人”的价值概念的外延扩展至整个人群,从而使其“人”的内涵变得极其模糊,甚至被抽掉了任何具体的内容。
因此在这种群体价值观的前提下,于是就可以要求个体去抑制其需求,并服从于社会,从而达到与社会全体即“类”的和谐。它基本上忽略了整个人群中,人与人之间的个性差异,而是用社会价值取代了人的个体价值的,并因此产生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现象和道德评判系统。
中国的伦理,最早原是以家庭为本位的,这已经是无需讨论的共识。在秦汉以前,由于基本是由世家形成的“国”,而大的、世袭的家族成员是“国”的具体支撑体,所以《周颂》上才说“大宗维翰”,儒学也把家庭视为是人最重要的群体地位,故而才有“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夫五刑之罪,莫大于不孝”之说,不孝在当时是最大的罪名,后世可以诛九族的头号大罪“谋逆”还在其后。《论语》中的“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也很明确地把“孝”定为了做人立身的“人之本”,把维系家族血缘的传递责任和群体感情上的“孝”的家庭伦理观念,定为最具普遍性的伦理模式和最高的道德价值,而政治上忠诚和需求被置于其后。从这些我们可以很明确地知道,在孔子时代的道德和伦理模式中,家庭伦理的“孝”是排在第一位的。
但是到秦汉以降,因为出现了统一的专制政体,要求只尊一尊,这个重家的伦理模式显然不合乎统治需要,于是就开始把“家本位”的道德价值观扩大化,先让“君”去“家”天下,于是君就是整个“类”的代表,再把“忠”与“孝”并列,提到道德价值中的最高一级,使之具有最高的道德价值。《礼记?祭义》中的“事君不忠非孝也”,就开始把忠孝合为了一体,于是孝即为忠、忠即为孝,家庭伦理和政治上需求的忠诚就一体化了,所以这两者开始成为了传统道德价值系统不可或缺的两大重要组成部分和最核心的因素。
再接下去的一步,当然就是把家庭的“孝”降格为小孝,忠君的“孝”升级为大孝,于是忠、孝、节、义,忠被排在了第一位,最后成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从此,中国家族本位的伦理关系和道德价值观便被扭曲并且绝对化、片面化,被凝固在了关系的一方要绝对服从或遵守另一方的特权,并绝对履行着一方对另一方的道德义务的层面上,完成了把“君”升格为孝的最高对象,成为天下之“君父”的过程,成就了后世“君本位”一整套的道德观和价值判断体系。
这样做的最终的结果,是把从家庭到社会的所有伦理道德关系,全部彻底地由政治上需要的绝对忠诚来覆盖,这样一来,象原来的“君不敬,则臣不忠”、“父不慈,则子不孝”的相互关系则可以顺理成章地被彻底抛进不起眼的旮旯里去。
如果遵循这个理论,那么个体的人就完全可以抛弃一切家庭伦理关系,不孝父母,而去为“君”这个个体所代表的“类”死“节”,以政治上需要的绝对忠诚来成全其大孝,就这样,在中国历史上终于完成了给“君”制造出了一个完善的、完全合乎其统治利益的伦理和道德价值观的这个使命的漫长历程。正因如此,单只是李陵的不死,就足以让他家族被诛。
“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孔子不幸而言中,春秋笔法的烦恼正在于此。
但是到了现在,这个“君”所代表的“类”,以及这个“君”是不是代表了这个“类”,甚至作为一个体需不需要绝对的忠于“君”和“类”,已经都是可以被质疑的了。
前两者就现在来说,已经不成为问题,如果按照教科书的话,那无非是封建和专制统治者代表了封建及专制阶层的利益,不代表无产阶级或者人民的利益等等等等,因此这里可以不说,也没办法说,我也不想就这个问题讨论下去。现在我们来讨论的是作为一个个体,是不是无论什么时候都需要绝对的忠于这个“君”,以及这个道德观及价值评判系统里所界定的“类”。
前面说过,父子是血缘关系,君臣是纲常关系,一个是基于人性,天然的、自然的联系;一个是由道德体系的价值评判所附加上去的,是超越实体形而上的。
当在特定环境下,这两个概念发生冲突,并且只能选择一个的情况下,中国的传统道德观念会要求每个个体选择由它产生的价值评判系统产生的关系,即政治上的绝对忠诚。不然就是不忠,而且再按照这个唯一的体系继续推论,不忠自然就成了不孝,于是便不忠不孝,两样全都没了,于中国,罪莫大于此。
实际这个唯一的道德和价值评判体系,其本身就是矛盾和脆弱的,因为在这个体系内,人的价值概念的内涵,彻底被它外延的政治化扩展所覆盖了,人的价值概念的内涵所应该有的所有具体内容都被封闭起来,只凸现了单独剥离出来的社会价值,并且是被政治化了的社会价值。李陵也因此便失去了做战俘的资格,而只有战死的责任和义务。所以李陵的活着被俘,在汉武帝眼里已经是某种程度上不忠的表现,因为这个道德体系和因此产生的价值评体系的基础,是建立政治需求的基础上的,所以这套唯一的道德体系和价值评判体系的最直接的代言,就是“以死明志”四个字,甚至可以说其精髓就是一个“死”字,不管需不需要死,也不管可不可以不死,总之是一死万事休。
“陵败处去塞百余里,边塞以闻。上欲陵死战,召陵母及妇,使相者视之”,武帝的意思很清楚,甚至连一点掩盖也没有的赤裸裸地说了出来,很直接地表示了他希望李陵能“死战”的愿望。因此当汉武帝听说李陵能“将率得士死力”,兴奋之情顿时溢于言表,并封了前来报信的陈步乐的官;而一旦听说李陵居然没有战死,这个时候仅仅汉武帝所产生的愤怒,就足以让陈步乐这个不过是一个报信的人,能选择的也只有自杀这一条路了,那我们就更毋需去想李陵可能的下场了。
在这个案例中,家庭伦常和人的价值的内涵属性,与道德及由此产生的价值评判体系产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但是其结果是人的价值这个本身的内涵属性及一切具体内容均被忽略,而被要求服从于人的价值的政治化外延属性。这个不可调和的冲突,直接导致了李陵“无面目报陛下”而降匈奴。因为此前李陵杀伤无数、英勇善战等等自个人价值而产生的结果,在这个中国唯一的,把伦理关系和政治需求所产生的关系一体化的道德观和价值评判体系面前,已经全然不值一计。
即使到了现在,这样的道德和价值评判体系还是一样起着强大的无与伦比的作用,具体而微,就是战俘在大多数人看来,依然等于降伏,依然是不忠的表现,依然是罪人,即使侥幸不死于敌手回来后也是要被当罪犯对待的,详细的例子我想不用举也不必举了。个体的人依然没有人的价值这个概念的内涵,而只有其政治化的外延扩展。
并且在近代,对这个政治上所需求的绝对忠诚,因为政治体制的进化,在原有的特定的效忠对象“君”以及它所代表的“类”起了变化以后,开始扩大化并进而转移到了其他各个领域上去。不过,其原理和标准是一样的,就是遵循以政治上需求的绝对忠诚,去覆盖家庭伦理关系和人的价值内涵的道德体系;并以两千年来中国这个传统的、唯一被认同的单一道德观产生的价值评判体系,去做评判一切的标准。
实际上这样的原理和标准,在马基雅维利时代就已经被质疑了。马基雅维利本人首先是一个强权政治的信徒,也是一个强烈的爱国主义者,尽管他的“民族国家”概念和后来的黑格尔等人的“民族国家”概念相去甚远,没有一丝行而上学的色彩。但他已经很明确地认为,政治需求和伦理道德是可以分离的,不是一体化的。所以他才会认为“无耻的残暴的行为”是可以有好坏之分,而好和坏的评判标准只是取决于使用手段的完美和拙劣而已;后来的一些思想家们进而认为伦理和政治需求是对立的;再由此演进到以赛亚―柏林的手上,成为一个对此比较完整的认识:“有可能存在着不只一种价值体系,这些体系没有可以使人从中做出合理选择的共同标准。”而且“各种目标同样终极,同样神圣。”他认为这是“一块永恒的问题之碑”,冯克利因此说“西方思想中一个深刻而久远的假设――……人应当如何生活这个问题,总可以找到最后的唯一的答案――由此而颠覆”。实际上这以为有“唯一的答案”的思想,并非西方思想所独有,而是一个世界性的通病。
之后发展起来的伦理多元化模式,使得全部的一元论学说和基于单一信仰而强制奉行的伦理模式,都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其所谓的崇高动机和理由。
现在所谓的文化民族主义,就本质而言,连马基雅维利也及不上。至少马基雅维利还会以很朴素的经验主义认为,伦理道德和政治需求是可以被分离的。而中国文化民族主义者的本质是在于文化的自矜,说白了就是在政治体制的进化后,把已经落后的,以政治上需求的绝对忠诚去覆盖伦理关系和人的价值内涵的这个单一道德体系,扩大化并转移到了文化领域上去,由原来的“君本位”转为“文化本位”,道德体系和价值评判标准的服务对象由“君”转而改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确,这是比“君本位”进了一步,并使它多少可以脱出改朝换代的怪圈,但是它的道德体系和价值评判标准却依然没有变,并且依然是一元化的。所以其后遗症或者说其致命的弱点就正如朱学勤所说:“文化自矜为摆脱陈旧的政治忠诚确实打开了一条更为超越的出路,但是这样的出路是否会导向新的困境,为新的政治认同提供文化上的合理解释?关键的一环在于新王朝文化政策的变动,而出现这一历史条件并不困难,一旦出现,文化民族主义将非常尴尬。”
明清之际的黄宗羲的道德困境就在于此。
首先他是忠于朱明的,但现在满清入关而且已经坐稳了江山,整个天下都成了满清的,无一处“莫非皇土”,他很尴尬的发现,只要他不反抗就等于是做了战俘,也就等于不忠,于是他只剩下不食清黍而去死节一条路。在发现这个体系的矛盾后,他只好撇开君本位的那条朱明王朝的防线,转进去守文化本位这一防线,守住话语权。只是满清又承认了他坚守的文化及构成其道德基础的儒学,这个时候他便陷入了一个更尴尬的困境。
不过这个困境还好些,倘若是坐了江山的异族文化更合理或者更先进些,而又承认黄宗羲所守卫的文化,岂非越发的尴尬。
所以文化民族主义无法突破黄宗羲的第二个层面。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中国文化民族主义对于文化的政治上的绝对忠诚,和对于君是一样的,无非换了个对象。文化民族主义遵循的,依然是凸现人的社会价值而覆盖人的个体价值的道德观,由这个构成了其价值评判体系的基础,而这个价值评判体系的标准,首先是要求政治上所需求的绝对忠诚,这样就导致使它无法去承认多元化的伦理模式,
这两点,显然对实行保障个人自由的宪政制度构成了极大的障碍,这也是现在对文化民族主义持反对态度的学人们所忧虑的原因。
中国历史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世界上少有和中国一样,自南北朝起,唐、宋、明、清一直在不断地进行民族融合的状态。而今天这个汉民族吞噬了无数其他民族的局面,是由于汉民族主观上一枝独秀的强大先进的理论强势和客观上一样强大的人口强势形成的。满清以及无数的异族虽然打破了汉民族人口上的强势,但终因为无法超越汉民族主观上的理论强势,所以被汉民族一次又一次地重演思想乃至种族上的大融合。而这种主观精神上强大的理论强势,我们从前面它的演进轨迹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是在历史发展中顺应着各个历史时代的需要,不断地吸纳、扩充而发展起来的。时至今日,不去吸纳、扩张或者进一步去吞噬,反而是固守,甚至于是退守,其尴尬之处会恐怕会不止于仅仅是黄宗羲的尴尬。
不过不太明白这个文化本位主义到底是指什么,有哪些人做为代表?另一方面,黄的例子我有点疑问,因为固然清采用了汉的文化基础,但黄实际上以经在相当程度上对自身的文化提出了质疑,感觉老兄的批评主要是指死守不变的人,那么黄应该不能算是这种人的。中国的文化在发展中逐渐走向僵化,但也并非全无革新。而且文化本位和坚信中国文化自身的特性以及对中国文化本身的自信又怎样划分开来呢?
非常欣赏老兄对伦理的道德的绝对主义的发展变化的分析。我原来一直想写一篇对<雪落黄河静无声>的批评,看来是不要再多嘴了。对这一思想的批评于中国来说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其流毒不清,我民族永受其害。我很奇怪的是很多人在谈文革的时候都没有从老兄这个观点指出一个根本问题之所在。
现在很多人的思想还是这种绝对的伦理与道德主义的,只不过换了块招牌。
长到现在这么大,发现儒家文化其实浸透在骨子里,对有些事情的反应就处在一种进退两难的尴尬中。
5000人的队伍能杀伤这么多的匈奴已经很不容易了,弓箭已经用的精光,最后短兵相接,既然都打到这个程度了,战况如此惨烈,难道到最后连自杀的勇气或念头都没有吗?
为什么自尽了就是锦上添花呢,给谁添花呢:P
孟明视战败被俘,屡战屡败,包括关羽被俘虏后也没自杀,何以一定要李陵自杀……
中国的道德价值观,到了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变味了。个人价值已经完全被社会价值所取代,所以只要一死就一了百了无比伟大,史可法就是个典型。
黄的问题,主要在于他的举动是把君本位换成了文化本位,把原来的忠诚于某个王朝体现为忠诚于某个民族文化,于是借此回避了中国固有道德体系里在改朝换代后的个人忠诚问题,但他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他这样的态度可以让他继续生存并不受道德谴责,是因为他碰到的是满人,因为满文化无论在理论高度还是体系以及各个方面,都远不如汉文化发达,最后还被汉化了。
我们假设一下,如果他碰到的入侵者的文化和汉文化不相上下,譬如现代的西方文化体系中的某一支,他们和满清一样统治了这个地方,他们也承认你汉文化的优秀之处并允许汉文化存在,不但汉化不了对方还有可能被对方同化,,那么这个时候,黄又该怎么对待这个入侵者建立政权?
显然,按照他的体系,他就只有两条路走:1,不食其黍去死;2,服从其统治。不然的话,他就是不忠,就是叛徒,就是汉奸。
这个问题,现在还是有很多人依然没能超越黄的高度,还在抱残守缺秉持一元论,自己骗自己,呵呵。
很多人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常常加入了过多的民族感情,从而使得问题没必要地变得复杂。我是不太相信中国文化是一种纯种文化的。我也不太相信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化可能是较纯粹的一个民族的单一的文化。国家是民族的,但文化必定是人类的。
所谓汉化也好,同化也好,其根本我觉得主要在两点,一是什么人掌握着这种文化,一是这些人对这些文化具有什么样的开创性贡献。在这一层面上不是谁的文化更优越的问题,而是谁能更好地继承,学习和发扬的问题。
到这里来以后,越来越觉得中国的文化确实形成了一些独特的视角和内容,它和西方的文化确有不同之处。然而文化的特色本来就在于相互学习,相互兼容。谁能更好地将不同的文化体系合并在一起,谁的文化就将更具有活力。从这一点上来说,我对中华民族是很有信心的。关键只在于我们是否能以真正的谦逊求实地态度去学习。能否象我们的古人求法那样去学习印度的佛教,而不是先就摆出一个泱泱大国的架子出来。
这可真是离题万里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