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在德国遭遇碰瓷 -- 蓝麦子
碰瓷:清末没落的八旗子弟发明的一个挣钱的行当,手捧一名贵的瓷器,或碗或瓶,行走闹市街巷,行人不小心被他碰一下,瓷器就掉地了,然后讹你赔钱!
2004年11月的一天,我和老公去中国超市买了些做中餐的调料用品。前脚刚到家,就有人按门钟。警察上门了!奇怪哦。什么事?
一男一女两个警察,和老公叽咕,问老公什么事,他说“有人告我们刚才在超市门口用车屁股肇事逃逸!”
遇到鬼了啊!我们停车的时候,那门口空荡荡的,无人无车!
然后那个警察姐姐要求登记他的身份证,我的护照。看我的护照时候,问那个出身地是不是在日本。气S我了,明明是本中国护照嘛!在她问出香港台湾以前,我直接回答是中国。
笔录完我们的答复。两警察跟老公去车库验车拍照取证。下雨天,车屁屁上有些泥点,隐约有痕迹。警察先拍了一张相片,然后老公用抹布轻轻一抹,车屁屁干干净净,什么痕迹都没有了。然后警察又拍了一张相片。老公说,出了超市,好象后面停了一部车。有可能离开时候,他稍稍倒过车,碰了后面的车一下。我说也不排除,对方泊车时候先撞了我们的车尾。
警察哥哥也比较生气,说这种鬼天气,让他们出来跑一趟。不排除快过节了,有的人想发笔小财哈。
老公送走他们,也生气得很。说,“哼,如果是个外国人,想用这种方法敲榨,那么他将被遣送出境,永远不许进入德国了”
我当时汗颜地想“不会是个中国人吧?”
然后他就电话通知律师了。一切让律师来解决吧。
过了两天,收到警察局的一封信,里面两张表格,有两部车的车牌号,车主姓名,地址,还有表格是我这个证人的。看对方名字不是中国人的名字,我心里一块石头才落了地。然后一起去了律师办公室,将警局通知单和表格一起交给律师,并告诉律师,我们离开时候即没有碰撞的感觉,也没有听到后车的告警尖叫。然后律师收集所有的材料,准备开庭了。
天哪,咱们中国人讲的是息事宁人,退一步海阔天空,生不入官门,在国内时候,我可是规距的良民,没有和警察打过交道,更没有上过法院啊。这来了德国大半年,都遇上了。德国人脑筋是一根弦哪?在国内遇到这种小擦挂,大家都忙着上班下班,挣钱,一般都大度地挥挥手,各走各的去了。更谈不上通知警察了,还加个肇事逃逸的罪名。如果有点看得见的小擦挂,一般会先自己协商,不成再通知警察和保险公司。想想这个报警的人该不是闲得慌吧?再不就是个右翼党员看我是个外国人,不顺眼吧?没事找事,小题大作呢!
(2005年1月20日下午接到律师电话,说法院将这个案子撤了:因为那厮说他并没有亲见,他当时在办公室。我们还没上庭对质那。鬼子不战而退!哈哈。如果开庭,对方必败,他就必须支付所有的费用)
本来打算反诉对方,让对方支付我们的律师费用,因为律师为这个案子做了工作,花费时间了的。可是老公考虑到对方支付的能力和概率较低,费事浪费时间和更多的金钱了。作罢。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世界上,不怕不要命的,就怕不要脸的!
我们分析:那厮的车在别处不知道被谁撞了或者根本就是车主自己喝醉了撞伤的,新年又要到了,各种杂费待付,正想找个替死鬼。正好那天见到中国超市门口停了部BENZ,想到中国人在异乡怕事,怕鬼佬,又勤劳,口袋里小有现钞。于是记下了我们的车牌号,并将车紧泊在我们车后面的车位。然后等在一边看着我们离开,于是就叫警察,诬告我们肇事逃逸。他以为十拿九稳,录口供时候还一口咬定亲见我们撞他的车,他还听到碰撞声了。唉,人心不古啊。
事情结束,小记一笔。大家在外小心,人在他乡,不要怕事,要据理力争。
自己出的?没上庭,只是准备先期的东西,律师费贵么?
老公处理了...
这个律师是专门处理这类官司的..
据理力争得不够彻底,要我就反诉,得失不重要,关键是人生经历,以后说不定可以派上大用场.再说,闲着也是闲着现在还来得及呦
反正不是中国人..也不是日本人..
反诉浪费时间啦..老公不打算反诉,担心如果对方没有买保险的话,有可能拒付所有费用.反正烂命一条...
你可是他的领导,这个原则要坚持。
我一个朋友从超市出来,倒车时没注意,刮到一老外,还没到撞倒那么严重。结果这老外到医院检查了一大通,现在告上法庭,要价7万美元,说什么骨头那里鼓出来一什么包,总之身体被撞出问题了。。。
我自己在信号灯前被老外的车从后面撞过(天昏地转的很难受,可以想象高速公路出事是什么效果了),老外立刻留下了他的电话号码、保险公司号码,等等。后来我也没去查什么,可过了几星期人家保险公司居然主动给我打电话问有没有事。
中国人、外国人,都有乱占便宜的,也都有通情达理的。看运气吧。
可见世界上任何凡是有人的地方都有左中右。
蓝麦子在家很清闲呢。
因为我们买了相关的保险的..
买保险没有?
祝你的朋友好运
出来乍到,文字有不妥之处,还请斑竹多多指教.
在家里,一般来说女性掌管钱财,男性主管外交,这次“撞车”的事虽然是由老公来处理,但是否花了银子以及花了多少,你居然不知道,可见你是个甩手掌柜,所以,我认为你在家里很清闲,舒服着呢。
你的原帖不错啊,倒是你这个跟帖错了一个字。: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