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要政府铁腕还是要市场无形之手? -- leeuk
摘自联合早报2005.1.4
要政府铁腕还是要市场无形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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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崇德
你到理发店去理发,理发师心情不好,剃刀刮破了你耳边的皮。你气极了,把他臭骂了一顿,发誓永不再光顾。你告诫亲朋戚友,切勿光顾此店,还在报上告发他,以诫读者。你的行动让理发店的生意大受影响,有一段时间门可罗雀。此后许多理发店均以此为戒,不敢对客户的耳皮掉以轻心。
但你会不会要求政府像美国一些州那样,立法规定理发师必须考试及格,取得执照,才能开门营业?你会不会要求“监管部门” 派人检查理发店,以确保理发师按程序理发,不得伤人?
你到旅行社订了旅游配套,付了定金,出发前数日惊闻招呼你的伙计给你和好几个客户发了假收据,拿了你们的定金还赌债去了。你直捣旅行社质问老板、报警、拨新闻热线。你在荧光屏上数落旅行社。此后一段长时间,旅行社的生意一落千丈,濒临倒闭。其他旅行社为此都加强了对职员和会计系统的监管,深恐步此同行的后尘。
但你会不会要求旅游局加倍严格旅行社执照申请的审核,规定每家旅行社设立并呈报苛刻的内部监管体制,并派员检查它们的日常运作?
长久以来,自由市场的赏罚还是政府的干预性监管,何者较能持续保护长期的公众利益,一直是公共经济学里一个热门有趣、争论不休却又极严肃的课题。政府的微观经济政策,大半围绕在这个课题的取舍上。
随着中国航油事件的震撼,以及之前的英华美等较小规模的企业丑闻,许多有识之士纷纷把矛头指向监管单位,严格审核管制、派员监察之声四起。究竟政府在数年前把资本市场从干预性监管逐步转向自由市场的自我监督,是否促成了上市企业丑闻的发生?如果回到90年代以前对资本市场的家长式管理,可否防止中国航油、英华美等事件的重演?
不应轻易动手描黑市场
公共经济学对政府在微观市场的运作上所应扮演的角色有几点共识。
首先,作为一个总则,政府对微观市场的任何干预监管,总是弊多于利,所以若非自由市场确实无法正常操作,政府不好轻易动手把市场越描越黑。
一个运作中的市场是由千千万万个参与者每时每刻的深思熟虑的买卖决定所构成的,看似简单,其实错综复杂而又有其自我规律。不管政府多么能干,均无法一一理清市场的纹理。
政府看见的市场“弊端”,往往虚多于实。即使抓准了问题,所作的干预也往往药非所病,搔不到痒处。即使干预对了,又往往没有预想到副作用而在解决旧问题时带来了新问题。而不管是否干预得当,想干预便先得多请几十个甚至几百个公务员,租下几层办公楼,然后把开销通过执照费等向市场回收(甚至盈利),增加老百姓做买卖的成本。
欧美政府弊多于利的市场干预监管个案,经济学课本上不胜枚举,无须赘述。即使回顾我国政府过去40年来监管市场的成绩,又岂难找出类似的例子?
政府没能力审核企业的“好坏”
对民主和公务员体制尚未健全的国家而言,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监管,更往往为腐败提供了条件。环顾各新兴经济体,政府市场监管条例的多寡与腐败程度成正比,是不争的事实,也绝对不是巧合。
然而,公共经济学也归纳出几种自由市场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况,可通过政府适当和适度的干预监管,维持良好运作。这包括有独占倾向的市场、一人付钱但他人可无偿消费的市场(如集体保安)、市场内的举动波及市场外(最明显的例子是环境污染)、市场信息不流畅(如医疗市场)等。
资本市场是不是操作正常的自由市场?政府应如何监管?
首先,政府有能力也应确保上市企业符合基本要求,是正当正常的企业。但政府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审核企业的“好坏”,“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因为证券不如食品药物,可通过相对简单的方法检验其安全。广大投资者对证券各有所爱,有者喜欢高风险、高回报的,有者爱四平八稳但回报平平的,有的钟爱有稳固有形资产的,有的欣赏资产少而以点子胜出的,根本不可能为“好坏”下一个客观理性的定义。行政审核证券的“好坏”非但行不通,还会掐死资本市场。事实上,如果政府没有放弃90年代以前的行政审核,许多今日为股民所钟爱的“股王”,根本没有上市的可能。
但资本市场确有一个让它无法全按自由市场规律运作的弱点:市场信息的不流畅。
政府应保障市场信息流畅
自由市场运作的一个先决条件是信息的公开流畅:买方清楚买的是什么,卖方了解卖的是什么,双方在你情我愿下完成交易。但在资本市场里,不同群体(管理层、董事、服务企业的律师、银行、大股东、小股民、经纪、基金经理、分析师等)对上市企业信息的掌握却大有不同,扭曲了自由市场公平交易的条件。
要纠正这点,政府必须订下严格的上市企业信息披露和局内人交易条例,尽量复原信息平等的市场条件。只要信息公开透明流畅,大家便可按各自的偏好买卖证券,各得其所。所以即使是讲明随时会倒闭的“垃圾债券”(junk bond),也可以交易个不亦乐乎。这是政府在资本市场监理上所能扮演的有用角色,也正是我国政府在90年代改变资本市场监理理念后的监管重点。
但是,如果回到90年代以前对资本市场的家长式监管,难道不能防止中国航油英华美等事件的重演吗?答案很简单:1985年的泛电事件让交易所关了三天门,便是在家长式监管下发生的。
像中国航油、英华美这样的事件,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政府可以强化信息披露条例和上市企业自我监管要求,加重违规处罚,但没有条例、要求和刑罚可以阻止处心犯规的企业主管。要“确保”企业丑闻不会发生,唯一的方法是让监管单位介入企业的日常运作。这和要求检查理发店和旅行社的日常作业一样,在自由社会、自由市场经济里是天方夜谭。
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必须明白,上市企业是由人来操作的,有一定的必然风险。这种风险是不可能通过政府的任何监管来回避的,所以每当发生人为的企业丑闻时便高喊强化干预监管是无谓的。但就如刮人耳皮的理发店和私吞客户定金的旅行社一样,市场的无形之手将以每一件上市企业丑闻警惕所有的上市企业和投资者,提升市场和投资者的水平。
把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倒退到90年代以前的家长式模式,非但不能避免中国航油、英华美这样的事件,反而与环球趋势背道而驰,开我国资本市场的倒车。
?作者在我国经营小型企业
不偏谓之中, 不易谓之庸. 中者不偏, 天下之正道. 庸者不易, 天下之定理. 取其两端, 用其中于民. 两种方式要挑刺都挑不完, 要说优点也都各有擅场. 简单的回答, 两个极端都不可取.
说了好似没说, 当灌水吧.
政府的职责并不是干预和限制,更大的作用应该体现在控制和维护上。
政府应该做的是为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提供一个有序的平台,制定保护大多数参与者的游戏规则,并在争端发生时,进行必要的仲裁。如何支持正当竞争、维护市场公平、打击违规行为、保护市场信心才是政府所有行为之根本目的。
因此,我认为,政府对市场的介入不是应该不应该的问题,而是介入层面的问题,是介入方式的问题。过犹不及,是大多数屈服于舆论压力、没有明确市场方针以及对政策负面效应估计不足的政府会犯的最普遍的错误。我们所能期待的,是我们的政府能够从自己和别人的教训中尽快成熟起来,而我们应该也必须作的是给予政府足够的信任和耐心。
过与不及都不是好事.
糖糖多来逛逛, 鲜花等着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