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不应该袆忌“为人民服务” -- GWA
不应该袆忌“为人民服务”
我认为不应该把“为人民服务”来简单地贴上“毛迷”或左派的标签。
就是西方资本主义的政客也是靠“为选民服务”来拉选票的。
我们和父母那几代,不管贫富,就是凭着这一点来支持GCD, 欢迎新中国的。尽管有人因此失去了自己优裕的生活条件和财产,有人后来蒙冤受屈,但至今不悔。。。。。。,他们认了,因为事实是“中国的大多数人得利了”。
改革三十年了,确实大多数的人们生活都改善了,中国强大了。还需不需要“为人民服务”了?
原来是为了“平等”而打天下,治天下。
现在走向了对不合理的“不平等”都视而不睹,束手无策时。
该猛醒了,该转向了!
险恶的国际环境已不允许我们再“淘浆糊”了。
国内新一代的实际状态也不允许我们“打哈哈”了。
就是那些“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既得利益者也看不下去了。
“公仆”们还能幻想“中国人民有着无比的对苦难的承受能力”?
“富豪”们还能指望自己的“世界前列的奢侈品的消费水平”万寿无疆?
鲜明地打出“为人民服务”的旗号,并言行一致,这就是治病的妙方。
这是我下河看帖的感受。
欢迎拍砖。
日前,在国务院转批发改委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而上海地方版楼市新政中,房地税被视为调控房价的“杀手锏”。
据税务专家介绍,14个房地产业相关税种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建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等。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自2000年开始暂停征收,面向外企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于2009年1月1日起废除,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统一征收房产税。
在这14个税种中,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契税等。
只是对那些占用过多资源的人征收,确实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一种方式。
我们的土地出让制度设计,土地财政已经成为了税收预算外的主要来源。如果这块收入没有,地方收入压力将转移到持有税的征收上来,那么类似拆迁征收那样的粗暴手段,将落到谁的头上?
只是,对很多人而言,因为害怕被噎着所以自己也不吃饭的态度也不少.这个事情是正确的,操作是否出问题需要我们所有的人一起来监督.
一个真正的“人民政府”需要我们来帮助他定义什么是“人民”吗?
连同下面的问题一起回答:
这样的“常识”是不需要提高到“主义”的高度和广度来讨论的。
请原谅,我不会再回复这样的帖子了。
阶级斗争不存在了,所有矛盾都是人民内部的了.
嘴巴上说和实际做是不同的。这个旗号可以打10000年,现在也没有丢掉嘛。我打赌,任何反动派也都能高喊为人民服务的。
问题是服务哪些人民,怎么服务。共产党高举为人民服务的时候,也不是是个中国公民就有享受服务的资格的。怎么定义人民和敌人,怎么了解人民的需求,怎么满足人民的需求,这是技术活。比如说派大学生出去为人民服务,肯定大部分都是诚心诚意的,但是效果会怎么样呢?为什么中央总提“提高执政水平”呢?
人民的主体就是劳动者,其他的都只能是补充和附属的地位
我不同意你的说法:
该说的就是要说清楚!
共产党本来就来源于共产主义。现在的西方世界是不可能真的把中国划在同一个阵营的。
我也决不认为这个党已经完全变质了,虽然也许这确实是某些人的希望,但并不是现在的现实。忙总的贴子和与他对话的许多回复,更让我对祖国的未来有了更多的信心。
写这个贴子,就是对这个问题的感受。
河里有人用了个 为人民服务 的书包,把他们那里市里的干部
吓个半死。
现在这些个当权派不知道 为人民服务 这个事情?
人家是把这个当贼防呢。
回帖那哥们也就是把毛主席给的定义抄了一遍,写的很好。
综上所述,可知一切勾结帝国主义的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大地主阶级以及附属于他们的一部分反动知识界,是我们的敌人。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那动摇不定的中产阶级,其右翼可能是我们的敌人,其左翼可能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要时常提防他们,不要让他们扰乱了我们的阵线。
红色表明的部分:阶层、集团、群体、部落是我们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