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力拓案四人被判刑 -- 晨枫
力拓案4人被判刑,澳大利亚的反应很有趣,外长声称中国判决太严厉,但公司表明尊重中国司法,并把4人开除。这对拿外国护照在中国做外商代理的中国人是一个警告:别犯法,尤其是不要吃里扒外,外国护照救不了驾。
现在已经完全按照法律来处理了,还应该利用这次案件里抓到的力拓问题,由中国钢协在中国的法庭上向其索赔,光明正大的索回我们的损失。
不跟中国合作,或者算计中国,就是死啦死啦的。
重要的是依法、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結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玩普世、絶対値得与免煮国玩法律、有長遠意義。
这帮东西爱财惜命,随便收拾一下,立刻就怂了。
不要为了公司利益不择手段,要努力创造双赢局面,你好我好,才能和谐。
以后力拓再派人来中国,这些人就不会为了给公司多赚点钱,使劲扣擦中国了。
很期待以后的铁矿石及其它资源类的好消息。
你只处罚几个负责人,人家就像壁虎掉尾巴一样将尾巴给丢掉就行了
处罚企业罚金的话,那就不得了了
前有朗讯,后有力拓,现在又有戴姆勒。一家家的外国大公司被揭露出来,却不见对应的官员们现形。
打击买办不过是拍拍苍蝇,老虎屁股却不见有人去摸。
说实话,国内搞的这些所谓打击买办们的举措,并没有美国人的反商业贿赂法案对这些公司产生的影响大(当然仅限于美国公司)。
没有制度的保障,苍蝇可以年年拍,老虎们也会一年比一年肥。
不大好区分,但要罚企业,要证明他们是在为力拓某利益,那就是盗窃国家机密罪,现在没有按这个定罪;他们也不是按贿赂定罪,那也可以找企业的麻烦;他们现在是按受贿定罪,这就是个人罪了,与企业无关。
杀鸡儆猴,但中国也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
最终落实为个人行为,力拓作为法人目前仍保持清白。这个界限本身是模糊的,同样一套证据应该可以用来起诉法人,我认定它是职务行为就是了。即使现在个人被判刑,是不是仍可以就这个案子去起诉法人、还是不能再起诉了?这是法律专业的知识,但我们看到力拓撇的很干净。
杀鸡给猴看的经典表演,双方都做得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