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美国的医学成就 -- 唵啊吽
法国医生说:法国医学如此发达,我们移植肾脏手术的病人6周就开始找工作了。
德国医生说:那算什么?我们移植肺脏手术的病人4周就去找工作了。
俄国医生说:那还是不如我国医学先进。我们可以切除移植半个肺,病人手术后2周就去找工作了。
美国医生说:你们都太落后了,我们最近将一个没有出生证的脑损伤人选入了白宫,结果一半美国人都去找工作。
注:这是美国第一届全国茶话大会(tea party convention)上Joseph Farah质疑奥巴马总统资格的笑话。因为美国宪法规定必须是美国出生的美国公民才能竞选总统,而据说奥巴马找不到证明他在夏威夷出生的出生证。
[FLASH]http://www.youtube.com/v/YcNYXr57atM[/FLASH]
说明一下视频内容:
美国宪法规定本土出生的美国公民才能有资格竞选总统。
事实1:奥巴马出生在肯尼亚。
补救1:美国公民出国旅游生的孩子,回国后办理手续可以被承认为美国本土出生公民。
事实2:奥巴马在肯尼亚出生时,只有其母亲是美国公民。根据当时美国法律,奥巴马要被认可为美国本土出生的公民的条件,是其母在美国至少居住了十年,而且其中必须有五年时间是在14岁以上。可是,奥巴马出生时其母亲才十八岁,所以,奥巴马法律上不是本土出生美国公民,不具备总统资格。
事实3:奥巴马在印尼读小学。60年代是印尼排外时期,不是印尼公民是不能在印尼读书的。奥巴马继父是印尼公民,收养了奥巴马所以奥巴马是印尼公民。印尼和美国都不承认双重国际,所以,奥巴马去印尼读书时就已经丧失了美国国籍。事实上,奥巴马在印尼读书时其证件记载的是伊斯兰教徒,印尼国籍,而且有一个穆斯林名字。
说明一下漫画内容:奥巴马总统晚宴中有人没有邀请信就去了,成为一起白宫安全漏洞事件,经过国会听证无法查出究竟谁对此漏洞负责。
美国有没有总统候选人的资格审核呢?
难道夏威夷那边的医院也没记录吗?
那个
的法律本身是在奥巴马出生之后(当然也是麦凯恩出生之后)才通过的,在此之前美国法律对于“是”和“非”之间有太大的灰色地带。事实上,如果说奥巴马是在肯尼亚出生才属于这个灰色地带的话,那么麦凯恩是公开的属于这个灰色地带的。只不过,麦凯恩的“灰色”没什么人觉得是个问题:父母都是美国citizens,出生地是美军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