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薄熙来:有些人埋怨我们“打黑” 自己却不干事 -- 土拨鼠yuanap
裁判者不应存有支持一方、反对另一方的预断或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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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说的什么呀,就是说,法官在审理之前,要平等的对待被告和原告!
不会因为被告可能是总统,或者平民,或者是黑社会就态度有什么不同!
懂了不!
不会因为被告是总统就偏袒总统!
不会因为被告是平民就刁难他!
不会因为被告被控告为黑社会在审理前就认为其就是黑社会!
最后定案只依据证据是否充足,而因为被告的身份而预设立场!
明白么!
LaGuardia. 不过这两位都是本职工作干得干净利落, 得罪的人也多,既得罪左派人权人士,又得罪右派华尔街大佬, 坏了政治前途。 Giuliani 911的时候很出了一把风头, 全美国人民都看到了他指挥有方, 知道了他手下的警察除了会”侵犯人权“之外还训练有素,为了救人奋不顾身。 很多人对他改观。 他的政治前途才不算全完蛋。 但后来还是没争上共和党总统候选。 无它, 得罪人太多, 触犯的利益太多。 不只中国的薄会走多远。
原告和被告,是两个不同的人或者组织,一个人(法官)或者一群人(陪审团),对两个活生生的人怎么能完全平等对待?
麦肯锡时代的美国,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被“公正”“合法”符合程序地诬陷为苏联间谍,当时的百姓还为法律的力量而欢呼。李文和时代的美国,也不是法官默许下,李先生在电椅上体验了过电的快感!
当一个社会都歧视或者偏袒一群人的时候,法官歧视或偏袒这个人,是偏见吗?还是民主的反映?
个人觉得,除非公式化量刑,或者计算机辅助审判,只要人还过程中起关键作用,无论如何设计“正义”的程序,都是对人内心的偏见的掩护和美化。
问题是程序正义本身用什么保障?刘涌案里的程序正义哪里去了?
“不要看别人挨打就鼓掌,迟早这一巴掌会打你脸上,而且会更重 ”
为什么更重呢?
每次看到“等你......的时候,就想想.....”这种句式的时候就感到可笑:
你以为他被整了,下一个就会轮到你吗?他是谁?你又是谁?你跟他有可比性吗?
其实这是种典型的自我定位不清晰导致的被忽悠被利用的现象。
有一小撮人,其实干的是偷鸡摸狗男盗女娼撑死胆大饿死胆小的事情。为了掩护自己,就利用老百姓的“善良”,把自己打扮成“老百姓”,把政府对自己干的事情描绘成对老百姓干的事情,鼓动老百姓和政府对立。
偏偏老百姓就是这么好糊弄,不过也不排除政府里面有人跟他们是一伙的,挖墙角不亦乐乎。
再举个例子:前一阵流行批判“国进民退”,请问谁是这里面的“民”?老百姓应该好好想想,不要看见个“民”就以为是说自己。
“程序正义”谁最需要?法律保护不了老百姓,“程序正义”就能保护了?谁是程序正义的获益者?看辛普森案就知道了。
不过当今盛世,贪腐亦盛,今上总要有几把快刀,10年之内,还是要有开龙头铡刀的啊。
公检法出于工作属性,向你说的那样,这涉及到他们的工作成绩,因此肯定是不会与人为善的,这个我们都承认。我也承认雇用律师是老百姓对抗公检法的手段。如果说这次是律师使用正常手段辩护,遭到了公检法的诬陷和打击,你的逻辑成立。
但是你的逻辑遗漏了两个前提2点
1)这次的前提是李庄使用违法犯罪的手段,而且当事人检举揭发。不是公检法无中生有,血口喷人。这个和律师正常为当事人辩护有根本的区别。
2)黑社会/大律师比老百姓有办法(伪证,假合同,收买政法人员)减轻或者法律制裁,这和老百姓有什么关系?老百姓只要是花不起钱雇用敢于作假的律师,就无法对抗公检法的打击。
以上2点说明,你的黑社会/大律师的成功,会让公检法对老百姓高抬贵手的,或者老百姓有办法对抗公检法逻辑不成立。
至于如何让公检法更加公正,这个是个更加大的话题。和李庄的案子没有关系。
公检法出于工作属性,向你说的那样,这涉及到他们的工作成绩,因此肯定是不会与人为善的,这个我们都承认。我也承认雇用律师是老百姓对抗公检法的手段。如果说这次是律师使用正常手段辩护,遭到了公检法的诬陷和打击,你的逻辑成立。
但是你的逻辑遗漏了两个前提2点
1)这次的前提是李庄使用违法犯罪的手段,而且当事人检举揭发。不是公检法无中生有,血口喷人。这个和律师正常为当事人辩护有根本的区别。
2)黑社会/大律师比老百姓有办法(伪证,假合同,收买政法人员)减轻或者法律制裁,这和老百姓有什么关系?老百姓只要是花不起钱雇用敢于作假的律师,就无法对抗公检法的打击。
以上2点说明,你的黑社会/大律师的成功,会让公检法对老百姓高抬贵手的,或者老百姓有办法对抗公检法逻辑不成立。
至于如何让公检法更加公正,这个是个更加大的话题。和李庄的案子没有关系。
但程序正义,相对于人治来说!
他可以更有效的保护普通人的权利!
关键是最大的黑老大没有死,居然被这些能代表人民的人称之为实现了实体正义!
简直晕了!
看来以后黑老大们都要免死这才叫实现了实体正义呀!
说得当然不错。不过,如果按照您所说的“程序正义”放了黑老大的话,恐怕死于黑社会老大的老百姓千倍于死于违法裁判的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