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中越陆界协议:《尼布楚条约》还是《苏德互不侵犯条 -- 多情剑客
中越陆界协议:《尼布楚条约》还是《苏德互不侵犯条约》?
经过十年谈判,中越陆上边界划分终于有了成果,中越陆界协议签署,中越陆地1300多公里的边界线得以确定下来,越南举国上下一片欢腾。为了抚慰国人对南沙群岛被越南侵占这一事实的关注,国内媒体特意渲染了此次会谈的"双赢",并强调在此后中越两国将展开海上边界划分的谈判。
这次中越陆上边界谈判真的是"双赢"吗?接下来的海上边界划分的谈判能够成功并且"双赢"吗?
首先,就像史学界对于《尼布楚条约》是否为平等条约存在争议一样,中越陆上边界协议是否最大程度维护了中国的利益,善良的国人对此存在疑虑。其次,就算这次的协议如同《尼布楚条约》那样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基本公平,那么接下来的海上边界划分协议会不会也能做到这种基本公平,甚至能不能谈成?我们对此深深怀疑。
中越陆上边界协议到底能够像《尼布楚条约》那样维持较长时间的和平,还是如同《苏德互不侵犯条约》那样只是双方在战争准备不足的情况下为了延缓将来不可避免的大规模冲突而作出的心照不宣的妥协?我们将拭目以待。
通报和分析一下。
海盗不行,中越海上划界倒用得上。
只要平等的谈,吃点亏没什么。早安定下来好。
再加上地图标示。
拍脑袋的话没有什么说服力,何况是你下河第一帖。
为了帮助南海划界以后的渔民生计问题 广东省采取xx措施 如何如何呢
要是占了便宜 还有这个必要?
更何况除了广东船之外还有广西省福建省和一部分的越南船要来捞?其实中越关于北部湾划界的条款里是对这个进行了照顾的——在双方都没有对湾内大部分岛屿实现实际控制的情况下否决了越南人的108度经线直线划分方案,基本上维持了中国人半劈北部湾的设想,而且中间还有过渡性的共享渔区(单看双方捕捞量就能知道肯定是中国人捞得多,更别说还有我们的渔民跑到人家非共享水域偷捕,而且恶劣的是我们的渔民往往私自使用小眼网还要捞某些越方的保护鱼种)
我觉得至少就北部湾而言,谈判是“注重公平,兼顾现实”的
然后就有报道说很多渔民失业了~~~~
《苏德互不侵犯条约》是对付第三方的条约,打破西方祸水东流的毒计。
对苏联来说冲破全面封锁,打开一个口子,也可以瓜分波罗的海国家,(当然还有秘密的波兰部分)。
对德国来说避免两面作战,重蹈一战的覆辙。
当时双方并不接壤,何来
如果硬要类比,38线的最初分解倒是符合你的要求。
越南那边在陆地划界的时候也抱怨说有某个篮球场大的地方被划给中国了,于是就很愤怒——因为据说他们有大概三百多人的一个连队全被炮火砸死在那个巴掌大的地方了
国际法是不管悲情,只看现实的
白龙尾是60年代共军从国军手里抢过来的,后来因为美国侵越过程中越南人补给困难,就作为海上补给中转站交给越南人了,这件事据说是毛主席特批的。如果我们再往前翻,我们就会发现白龙尾在国民党军于40年代占领之前和北部湾里大大小小数百个岛屿一样是“没有政府管理”的(当然,白龙尾上据说原有自然村)。
后来北部湾划界谈判确定的原则是双方大致平分北部湾,基本不保留在对方水域内的岛屿
至于渔民,没划界之前越南人是可以到现在中国这边抓人的(按越南法律那里是越南的经济区),抓了之后就扣船罚款,一年恐怕有几百起。现在划了界,越南人自然不能过来抓了。这样至少守法渔民的权益得到保证了
划给了他们一半还过来抓 难道非要逼着和谐政府和谐不下去
白龙味岛就在北部湾中间 要是在咱们手中的话 这个界应该怎么画
既然是借给他们的 当然应该要回来 不然算啥
"一方举国欢腾,另一方肯定就是举国愤怒了“,这样的条约的实际意义就很值得怀疑,”愤怒方“能不能遵守条约都是个问题。
关于领土的条约,最好的情况也就是双方都不太满意,但都觉得可以接受。
强烈同意,埋下战争种子的条约,还是尽量不要签为好。
得看越南人欢腾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