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中国国有银行业的现状 -- 忘情
没有当场发现吗?
银行多给了钱,如果当场发现跟储户讨要,储户当然也不会不给。但事后讨要,凭什么?估计证据就是监控录像。既然银行可以以监控录像作为证据跟储户讨要多给的钱,为什么储户就不可以跟银行讨要少给的钱?
或者银行的意思是说:谁让你储户取钱的时候自己不摄像的?
呵呵,这个说法太无赖了吧?
各种各样的理财套餐,老年人去存钱却拿了张保单出来,还有明火执仗地通过柜台出假钞平账。就那么帮骗子居然还有脸牛逼哄哄地给储户脸色看,正常么?
权利义务应该是对等的
这是个商机啊
赶紧卖相机去~~~
也就是“差点被抓起来”
中国那个《破产法》、《公司法》哪个不是保护银行多过保护普通百姓?
陆小川等对立法机关是有影响力的。
私有银行还可以加上一条:
9.它们倒闭的时候你就可以和你的存款说Byebye了。
但是基本属实,那些毛病我见了也要抱怨的,没觉得忘情过分
不过总觉得有人会反过来批铁路。铁路也该批,但这个口水无论如何也喷不到忘情一个职员身上吧,总不至于忘情每次发帖都跟一段铁路自我反省的东西——至于喷铁路,忘情作为铁路职员跟着一起尴尬,怕是免不了的,就像无辜的银行职员跟着被骂一样
所以让忘情发铁路内幕,应该不是说忘情帖子不好,是因为忘情以往的文章太鞭辟入里了,借着批银行的话题希望忘情再发几篇
乱发表论点。
5、ATM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
6、ATM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
3、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
4、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以上几项都是根据证据作相应处理的。银行有录像、有凭证单据和数据库里的数据记录,确实有举证上的优势(但如果储户没有证据就让银行还钱,在目前的环境里,银行就开不下去了)。
国内银行在类似案件的举证方面还是客观的,是则是,非则非,平白冤枉储户的绝对是极少数。
所以上面这几项指控,恐怕是以偏概全。
此案当时,我身边同事(也是银行人)也都认为判罚过重。在目前的中国,城市贫民 民工等弱势群体是最应该得到关怀、宽纵的群体,毕竟我们的文化讲究扶弱济贫,而且经济建设这几十年许霆这个阶层是被牺牲和被剥削的一代,若按古时的论语治天下,这也是该是法无可恕,情有可原的吧!但是现在国内的法制判出许霆无期徒刑来,确实太过分。 或许有当事银行施压的原因,如果算错,那就只能算是当事银行的高管实在太缺乏素质。但是纵观当前国内所有的银行、所有的官僚,整体都是缺乏国民素质的一群人。奈何?现在国有银行的行长都是官僚,具备官僚的一切特点。
另:这样的帖子太像情绪发泄,我也是银行内的人(不是态度不好的柜员哦 呵呵),我想说:您帖子里的责备,不是事实。
如果说对某个帐号或者名字给钱都是有记录的,那么少给了钱又怎么会没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