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湖北崇阳民工感染艾滋病的新闻可能有问题 -- 酷爱星辰
今天在搜狐看到了“湖北崇阳59人外出打工感染艾滋折射民工性不幸”的新闻,根据我的常识感觉新闻的结论是70例是性途径感染是有问题的,因为根据统计知识可以知道仅通过性途径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感染率。
首先,我们可以假设有1000人出去打工,这样就得到人群的感染率为7%,根据查阅资料可以知道HIV通过性途径,而且在无保护状态下女传男是 1/500=0.2%,首先假设每次遇到的性工作者都是HIV感染者,那么如果一个人通过性途经达到这个人群感染率7%需要多少次可以根据概率知识计算:
1-(1-0.2%)^n=7%,这个次数n=36次,不过要记住我们假设每次遇到的性工作者都是HIV感染者,实际这个可能性应该没那么高,因此这个n要远大于36次。
再次假设遇到感染HIV的性工作者的概率为10%,那么可以把上面的计算改为:
1-(1-0.2%*10%)^n=7%,n=363。
根据查到的资料,崇阳县打工人数大约6万人,就算这些人都是男性,假设人群的感染率为70/60000,n会降低,计算结果为大约6次。
这里面涉及到两个假设,如果遇到感染HIV的性工作者的概率小于10%(实际上应该没有那么多),这个n还要增大;而如果人群感染率增加,那么n也会增大。
根据这个次数,可以知道通过性途径造成这么高的感染率是不太可能,应该另有感染途经,我猜通过血液途经感染的可能性更大,比如卖血。因为血液的感染率基本接近100%。
我应该没算错吧,呵呵。
你搞这么清楚,让文科生咋混饭?
从原报道的内容看,似乎这70人里女性的比例挺高的,举的两个例子都是女的,所以你的这个计算中无保护状态下女传男是 1/500=0.2%,就有问题了。你似乎受“民工”这个词的误导,想当然的就当成男的了。
我对这方面的知识懂得不多,是不是无保护状态下男传女的可能性会更高呢?另外,如果这70人中大部分都是女性,如果这些女性从事了某种行业,那么都是性传播的可能还是很大的。
因为原报道中说是通过性途径感染,没说卖淫的事情,所以我假定都是男性,其实报道中提到了感染者有女性,但是如果有女性那么这个报道更是有问题了,因为报道给大家的感觉就是都是民工通过找小姐感染的,所以不存在您说的这个问题。更何况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遇到的不会都是感染者吧?除非认为性工作者都是感染者,这显然不可能,我给出10%的概率估计都远远高于实际情况了。另外,这个县6万人(通过他们县的新闻得知)出去打工目前查出来就有这么高的感染率,明显很诡异,我高度怀疑是通过卖血感染的,有如河南的文楼。不过是通过性途径是个人的问题,要是卖血,政府就有责任了,所以隐瞒真正原因也是有可能的。
同时应该注意到出去打工的也不完全是男性。
男传女更高,我查到的资料表面是女传男的2~4倍左右。
应该差不多,如果有保护的情况下是1/10万。
到今年9月为止,跟据你的计算,几年平均一人6次性行为,有甚么不可能的?
如果你说你的假设错误,所以算出来的结果比这个估算高,那么你给出一个合理假设下的估值,然后再讨论结果。用错误的假设得出错误的结果,然后说一句我的假设太高,实际肯定不是这样,接着做出的结论,很难严谨。
不是说肯定没问题,但是你的步骤得不到这个结论。
如果是6次当然是可以的,但是这个6次是怎么来的?是假设接触的性工作者中HIV感染者为10%,实际中肯定没这么高,如果低于10%的话,那么这个次数就要多于6次,方法我列出了,你可以自己算一下如果低于10%是多少。还有就是人群感染率,这个是把全县的打工人数都算上的(6万),但是有这样的问题:1)这6万人未必都是男性;2)这6万人不是去的同一个地方。所以拿6万人做分母实际上是降低了人群感染率,如果感染率增加,这个次数还是要增加的。
因为没有实际的可靠数据,所以我根据自己的假设计算出n的下限,而实际中自然高于这个,是大于的关系,而我的假设是用一个合理的数量级来计算的。假设-计算,得出结论这个是很自然的研究方法。
这个思路相当于说比如您从A地到B地步行需要1个小时,那么你骑车肯定比这个时间短,如果你骑车用了1个半小时,这肯定说明你途中不是保持这个速度的。
别的地方不知道,但据听说,湖北崇阳这个地方,卖淫致富,已经成了产业,遍布全国,爱滋感染率,感染途径,要考虑到当地的主流产业,个人认为肯定和色情业输出不发达的地方有所不同吧,诸位如若不信,可以百度下崇阳 卖淫。
您说的是对的,如果是这样也正是很大部分的解释了我的疑问。这个报道有误导之嫌,隐瞒了真实原因,空对空发了一番感慨。
崇阳县知情者的回帖是有价值的。
是男的都出去做贼呢。。。
是的。
问候下,我也是。
不过这口我没吃过
这个给人的印象就是因为民工两地分居,以卖淫为业和这个没关系吧。这也正是我说的报道是有问题的原因,事情是这个事情,却做个无关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