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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看来孙伟明能保命了 -- 诸葛神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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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看来孙伟明能保命了

门户网站搜狐新闻主页连续几天登出有利这个人渣的新闻

首先 一个女孩说自己接受了人渣的若干资助,觉得其是好人云云

然后又报道有人给他父亲捐款,突出这个父亲很可怜

再然后是受害者家属(主要是受伤的那个)表示了谅解

最后是今天新闻说如果被告积极赔偿可以减刑…………

看着如此配合的天衣无缝很难让人不怀疑此案背后有公共关系公司运作

此人不死,我看以后杀手这个行业简单了,接了活直接喝酒开车撞,反正也不会判死刑!

关键词(Tags): #孙伟铭
家园 然后就要上法庭证明自己并非预谋。
家园 沙发
家园 可能不少也喝酒的司机同病相怜。

我回重庆就听见有人为他辩护。个人觉得重判有利于立威,不过最好找个有点背景的公众目标。

家园 上周还是上上周就报道说可能不会死刑了

某位受害者家属说,他们不是为了钱,因为对于死去的人钱是没有意义的。主要是受害人中还有一位重伤的,急需钱来救治。

家园 今天说推迟两个月二审

因为凑不齐一百万,还差十几万被害人亲属同意再给两个月期限。感觉国家似乎有点鼓励这种巨额赔偿换轻判的做法啊,至于好坏真的感觉不好说。

家园 这个可以理解

毕竟对于受害者而言,赔偿是更现实的需求。枪毙凶手固然心情爽快,日子还要往下过。

赔偿换减刑最重要的是获得受害者的许可,正义和现实利益哪一个更重要应该由受害者来判断。

家园 前几天北京1个报纸登了,高法还是啥出了一个指示,

某些案件积极赔偿可以减刑,还是要在某些案子上鼓励推广积极赔偿以后轻判减刑?那个说法没太记清楚,细节也没太注意。

家园 已经死了那么多人,何必非要再搭上一个
家园 其实我觉得判死刑也是有点过的

顶多是死缓,警告一下得了。杀鸡儆猴,也要有个度的。

我个人觉得,这类案件,按照过失杀人来判就差不多了:

过失杀人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显然,酒后驾车造成事故死亡,可以套用“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

家园 哪一天你走大街上被人杀了。你说反正死了一个,何必非要再搭

哪一天你走大街上被人杀了。你说反正死了一个,何必非要再搭上一个。

很好。

家园 魔鬼在细节中

这个有严格规定的,自诉和轻微才可以,杀人放火想都别想。

而且一定要受害人同意,否则也不成立。

家园 你说的那是刑事自诉,河里有帖子讨论过。

我虽然一般看报纸只看标题+大概扫一下,但大致印象看的这个应该是另一个东东,虽然跟那个有些相似之处。

当然不可能什么案子都可以通过赔钱来换取轻判。

家园 那么危害公共安全套不上么?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没有上限的条款,正是为此人所设。

家园 那按你这条来判,最高也就是有期徒刑吧?

如果说判他个十年二十年的,我不反对。

如果说判死刑,我觉得还是有点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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