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以后你想开胸验肺也找不到敢于做手术的医院了 -- 东方红卫士
今早看了新闻后,感到河南的做法有些不妥,民工张海超,在职业病防治所得不到正确的诊断,万般无奈才跑到各大医院就诊,最后也是花费了不少钱才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得到了真理,经过媒体的呼吁,当地政府才重视此事,才给与适当的赔偿。我不懂相关的法律,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是否真正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难道《职业病防治法》就没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非要逼得张海超们,看病无门,说理无门,只能自己给自己开一刀才行?
河南省卫生厅除了对“开胸验肺”事件中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外,还对郑大一附院给予通报批评并立案调查。
该院于6月22日对张海超进行了开胸手术,诊断为:尘肺合并感染。通报称,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
http://news.sohu.com/20090813/n265916620.shtml
涉嫌垄断。呵呵
这个是封堵漏洞,想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在体制内啊。
昨日的通知要求,在此专业机构的基础上,每个省辖市必须至少有一家三级综合医院作为职业病诊断机构,省直三级医院应依法积极申请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证。
城市只有一两所具有职业病防治资格的医院,很容易被不良厂家买通,而逼得张海超们还是没有办法,如果大部分医院能做职业病鉴定的话,那就好多了,您说是不是?
而是医保和法院只认那个鸟职业病诊疗机构的章。这样,放开职业资格还是不行。这事如果不是捅出来了,郑大一附院那一刀可能白开了,没去认证资格啊。省卫生厅管不了法院,催着三级医院去认证,没啥错啊。
刁民太多,需要问责。
郑州就是问敢为民工做检查的医院的责,石首抓的是永不翻案的家属的责,
新疆抓的是造谣的责,通钢是重金买情报准备问责。
报复性执法罢了。
明明是职业病检测机构不作为,现在还能合理合法的报复。
自身没有履行职责,还不许别人代替,事后恼羞成怒用法律来报复。
这就是逼人走绝路啊!
很好的保护了部门利益。
郑州职业病鉴定所牺牲了几个官,保护了全国的职业病鉴定中心,眼光放长远来说,赚了。
不知道卫生厅砍了一附院一刀后,会不会赏脸给点拨一下,张海超应该怎么做啊?
郑大一附院做的手术不是职业病检验,职业病检验有做胸穿的吗?人家做的是病理诊断。
一个病人,到医院去做病理诊断,通过胸穿,从生理切片上看到的是尘肺,人家诊断出来的,不涉及到所谓职业病诊断。
哪里涉及到什么职业病诊断?
一个病人要求对自己肺部进行病理检查,医院通过胸穿,取出相关肺部组织,通过生理切片认定那是“尘肺合并感染”,一个完整的医学诊断过程,不涉及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里面有“尘肺合并感染”这种职业病??
做肺部胸穿,主要检验的是肿瘤。谁逼的张海超做那玩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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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一附院只做了本分,有何错误?
张海超是在有资质的机构被诊断为“肺结核”,不存在职业病,才跑到郑大医院的,哪来的违法?
职业病检查,那还要结合工作环境,工种等其他因素,人家郑大医院只做了医学诊断,哪里来的职业病诊断?不能说郑大医院连医学诊断的资格都没有吧?
张海超那是没辙才做胸穿,其实通过影像检查就可以了,不必做病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