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胡斌替身案,他聪明啊 -- 飞马
杭州胡斌,这案子本身毋庸赘述。这二世祖所作所为算得上天怒人怨。网上要求严惩的说法也从未断绝,这一审偏偏还是按照交通肇事判了个三年。这胡家是花了钱还是托了人俺们尽可以猜想。不过似乎没人对“三年”这一判决满意。
法学博士:杭州飙车案肇事者至少应被判十年
白岩松:若对飚车案量刑过轻 悲剧恐非最后一次
嘿嘿,偏偏这时侯,跑出个冒名顶替的“张礼礤”,这“礤”字一是生僻,二来这也不是啥好词啊。你用个“琼瑶珠玉”做名字算口才,用个“礤”字是想让娃儿一辈子混不出头么?
我想这中华大地十多亿人,这个名字应该是绝无仅有。更别说是开出租的咯
得啦,各位观众网民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眼光全部被“张礼礤”先生吸引过去,火力全部集中在“替身受审”上。这量刑的深浅还会有人深究么?
所以我觉得,胡斌替身案,他聪明啊。。。。
“胡斌替身照片主人”发表声明为被人肉搜索喊冤
现在“替身”来喊冤了,还有人会继续为胡斌仅仅蹲三年牢而不满么?
我要问候作者的先人了。
法学博士:杭州飙车案肇事者至少应被判十年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曹均说,哪怕是电影《头文字D》里藤原拓海在秋名山上飙车,也要有同伴事先封住上山的路,避免给他人造成危险。况且,电影中即使有人闯上山,飞车党们面对的也是对方所驾驶的汽车,而不像胡斌和他的同伴,面对的是闹市中人行横道上一个个守法公民的血肉之躯。
就此,北京元诚律师事务所侯建华律师提出了反对意见:“法院的判决是需要建立在一系列证据的基础之上,如果提不出有效的证据,法院很难加重罪名。而取得证据,必然需要公安机关的全力工作,单靠受害者家属或者民间力量,几乎不可能完成这种工作。”
有名有姓的法律工作者意见就这两条
那句话的意思是应该判10年
不管我是开车上街还是走路上街都一样。
杀鸡吓猴杀鸡吓猴,总得杀只鸡才行啊。要是一只鸡都不杀,怕是猴子都要变老虎咯
无论怎么判,都要有法可依,而不是凭借群众力量。这样无论我开车还是上街才安全。
俺前两个星期看MSN头条说“猪肉价格飙升”,吓得赶紧点进去看统计数据,结果发现是季节性地涨了几毛钱。
这还不算高境界的精分,第二天高境界的来了——MSN头条内容“猪肉价格并未飙升,媒体发布未经核对的信息是不负责任的”。整篇义正词严。
呃,那啥,真是善于自我批评的好同志……
我也没出主意让受害者老爸豁出五十万买胡斌两条腿啊
只不过现在焦点在于按照“交通肇事”还是“危害公共安全”来判这个案子嘛
如果把这种超速的混账东西都按危害公共安全来重判,那么行人和正常驾驶的车辆当然会安全很多。您说呢
大不列癫总是个法制国家了吧?
里面变出个“张礼礤”,现在还有人记得胡斌仅仅被判了三年的事儿么?
谭家坚持,只要坚持,舆论始终还是支持的
胡斌案受害者原来是浙大学生, 这事情前前后后有不少学生盯着。 年青人富有怀疑精神,想到了可能人会被掉包, 就特别盯着, 一发现些蛛丝马迹就赶快嚷嚷。网友们也充分发扬的打酱油精神。
个人认为胡家不会搞这个事, 因为从风险收益比上划不来, 判了才三年, 找个替身要多大开销,多少风险?这些钱用在公检法系统,上下打点一下, 先在牢里舒舒服服住几个月, 暂避一下风头。 等大家注意力转移, 弄个保外就医啥的就出来了。 何至于在这个风口浪尖上惹事。 实在不合情理
至少应该有超速罚单吧?
怎么连提都没人提?
就现在来看,效果不错
大家都在研究是不是有替身,却忘记了判三年实在太轻太轻
现在不仅火力分散,而且重火力还集中在假目标上,这堡垒还怎么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