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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邓玉娇事件终于定性 -- 空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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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花一个。
家园 爬树强奸案在新闻报道上面就只讲到爬树

现在一些媒体为了抓眼球挑事端,无所不用其极

家园 在某方流行的法律东东,俺一向以为是为了某些人好脱罪

以及满足法律服务系统的腰包而发明出来的。至于一些至真至善的维权人士,不过是有意无意的利用罢了,善良的中产,常常为了别人的东东奔跑。

什么都接轨,很不好。

家园 中国的事情偏恰就是“人情”太多了,法太少了

在中国这个社会,除了所谓正当的民意之外,还有什么被高频率地叫做人情?

托人办事,过去得送烟送酒送土特产,现在得送红包,送银行账户,这就叫做人情。

做工程得给回扣,做采购谋私利,这也叫作人情。

甚至集中开个会,过去是到当地名胜浏览,现在甚至是出入声色场所,这也叫作人情,甚至还美其名曰照顾“人性”,是放松。

至于高官能够为其子女付得起明显与自身工资收入不对等的海外留学学费、生活费,这不是人情吗?高官也tmd是人啊。

中国的事情,恰恰不是人情少了,而是人情太多了,我们这个社会的规则太容易被“人情”了;相反法少了。

所以作为中国的弱势群体,呼吁人情,而不是呼吁法,这是一个本末倒置的问题。

我很愿意再喊一遍,不强调法的精神,而呼吁人情,其实是对弱势群体最大的威胁。强势群体在社会资源和动员能力上都要比弱势群体强很多,如果人情可接受,那么我们很容易就在矛盾中被人“人情”了,或者我们被迫送与强势群体人情。

毛时代,冷血枪毙刘青山张子善,可谓一点人情都不讲,但那时可曾有“弱势群体”这一说法?

中国目前的行政乃至司法过程,的确是有很多问题。但那些到底是行政系统的问题,还是法律的问题?到底是人的问题,还是法的问题?

法律本身的确需要与时俱进,但维护法的铁律,偏偏是维护弱势群体的最基本一个武器。如果我们连这条都不讲了,那在漫无边际的“人情”面前,谁会来保护我们?

家园 真的懂法律吗?

那些不服务于公众普遍意志的玩意儿,是法律呢,还是囚笼?

“公众普遍意志”是抓住小偷先痛扁一顿,不相干的人也会争着上去踹一脚,但法律却禁止私刑。

在这种“公众普遍意志”面前,小偷就该死?哪怕他只是一念之差?

等到小偷被打死,发现小偷也是个“弱势群体”,或为生计所迫,或有诸如“偷钱救母”的桥段,所谓的“公众普遍意志”马上会就地转向,开始论及小偷“罪不该死”,小偷也有人权云云。

人都打死了,所谓的“公众普遍意志”还有意义么?

说难听点,“公众普遍意志”就是个屁,连“公众”自己都未必说得清有什么一以贯之的逻辑和标准,今天这样,明天说不定就变成了那样。

许霆案的“公众普遍意志”是许霆非盗窃,当属无罪,但事实上,“盗窃”何其清晰,“公众”怎么不想想,许霆所盗者,归根结底也是“公众”存于银行的钱,其中说不定便有退休老妈妈的工资中的一份,这部分“公众”爽了,被偷钱的"公众"又当何处?

有及“城管”问题,“公众普遍意志”貌似都站在无证摊贩这边,问题是,这真的就是真正的“公众普遍意志”的全部么?用化学药桶烤出来的烘山芋、用地沟油烧出来的夜排档,油污遍地,扔在花坛里的塑料饭盒,堵塞交通要道、消防救护车难以行进,哪样不是让“公众”深恶痛绝的。说穿了,城管的整治,大多是应了“公众”的举报和要求,若不去,反倒叫人举报了说是不作为。 那这部分“公众普遍意志”又算什么?更好笑的是,让城管下力气管管无证摊贩的,说不定和转脸骂城管的是同一拨人。

家园 此贴宝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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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说明邓女扎错了地方

要在紧急情况下扎的别人没有强迫能力却不死,这就是正当防卫

家园 那就要看你为什么要“伸张正义”咯

关心小邓,希望她平安无事的自然有一种做法。请问阁下,您嘴里的民意是什么?而您需要的正义是不是真正对小邓好?莫非一定要把小邓弄成个烈女杀人才算合民意定人心?小邓现在啥情况请问老兄你清楚么?她需要什么样的帮助?她需要的是“正义”还是哪位大侠能开恩给一份让她保有尊严的工作?唉,慷慨激昂的人权斗士什么时候都不缺,但是给乞丐一个铜板的小小善人我就很少能碰到了。

至于借鸡下蛋,希望用“正义”来行自身之事自然又是另一种做法。。。反正我基本可以断定,嘴里要求“伸张正义”的先生是绝不会看到自己个儿的鲜血滴。

也对啊,反正被判“故意/过失杀人”的又不是您老,法庭为什么不让您直面一下小邓那淋漓的鲜血呢?这也是血淋淋的真相啊,奇怪为何中国的法庭他就这么不合民意呢?

家园 呵呵,什么叫做公众的普遍意志呢

在用这些可笑的东西否定公众普遍意志之前,建议看看康德哲学的出发点是什么?

另,如果你真的勤于思考的话,有无再做个类似思考,你这种否定公众普遍意志的论述方法下来,是否马克思主义里面一贯鼓吹的阶级意志也就不存在了?gcd所代表的人民的意志也不存在了?

呵呵,你的思考的荒谬性是如此清晰明白,你自己感觉到了吗?

家园 人情是普遍的公众意志吗

不要把你塞红包,递条子,拍马屁,走后门就当做普遍的公众意志啊,你没觉得你这种人情很黑后台啊,我相信公众们可不敢和你沾上边,你呢,也别打着“公众的普遍意识”和普通群众混到一块,你好意思,群众们还不敢呢。

家园 你又到现场、身边搞清楚了所有的事情吗

另外再问一下阁下,什么叫做人权斗士呢?

就像栽赃去野三关的热心网友,甚至殴打监禁记者,并把这些人诬陷为flg、分裂分子、甚至恐怖分子,是不是你这种人特别喜欢干的事情呢?

家园 每个人都会出于种种目的而去做各种事情

但这是一个法治社会所允许的每个人的私心,你口口声声的好像一种大公无私的面目,实质呢,最丑陋的就是你这样的人,你没有目的吗?你没有私利吗?恐怕是喊着大公,确实行着以天下之大公实现你之一人私吧?

另外,既然你和你的上级既然决定了走资本主义的康庄大道,那么,就请按着世界资本主义的规则来玩,不说别的,首要出发点就是个人私欲的正当性,但只要这种私欲符合社会的契约就足够了。

老毛的时代倒是讲大公无私,但是你这样的伪君子们又是怎么干的呢,那就是打倒他,恨不得把老毛从博物馆里面搞出来抽皮剥筋,并无耻的欺骗人民所谓大饥荒啦、政治权术的黑暗啦,说实在,你真不值得一哂,问一句,我是人权斗士,那你呢?是什么呢?官僚的走狗,还是无耻的谄媚者?那么,你今天五毛了吗?

家园 要扎要害,一要准而要快!
家园 “人情”的界限在哪里?“普遍意识”又是什么?

在覃卓案和邓玉娇案的河里讨论中,我说过好几次——

(i) 不要以为网络民意就一定能够催生正义。如果这成为了“规则”,强势群体有更多的资源可以操纵“网络民意”。

别的不用分析,就说南方系、凯迪、猫扑甚至天涯吧,他们所代表的民意你能说“很黑后台”吗?他们说的,能说不是“公众意志”吗?

现在它们只是zxb放的几个口子,“公众舆论”就能如此翻云覆雨。要是“强势群体”真的动员资源,那搞死几个弱势群体,还不是既搞死了人,又赚了“正义”的便宜事?

那才是葫芦僧办葫芦案,葫芦“民众”葫芦“正义”。

(ii)其实,你是陷入了一个难以自拔的理想化状态中,你总觉得“自己觉得对”的,才是“公众的普遍意识”。可惜现实总比理想残酷,哈韩是一种“普遍意识”,“真相党”是一种“普遍意识”,国粉也是一种“普遍意识”,甚至当初的圈功也是一种“普遍意识”。之所以我胆敢把它们成为“群体意识”,是因为他们的人数之众,程度之深,都要比今日中国关心、并认为“邓玉娇无罪”“法办黄德智邓贵大邓中桂”的“群体意识”的影响面大得多、也深得多。

(iii)更何况,立足于自我解释的“民意”或者“公众的普遍意识”,根本就没有判断事物正伪的标准。个人、人群的价值判断,都受制于其所掌握的信息(真与伪的信息)以及屁股,乃至其时的氛围环境。你认为对的,别人不认为对;你今天认为对的,明日不认为对。但法律的裁决,无论是个体意义还是社会意义,往往却无法回头。

(iv)最后,群体亦会暴虐。当群体代表的价值只是无数个“个体”叠加,而不是“集体”时,即会产生立足于个人利益取向的“群体暴力”。举个娱乐些的例子,看看《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面汹涌澎湃的民众。。。。

家园 花,你写的比我写的好太多了

我得加强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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