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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夏霖大律师的继续表演 -- 秋末冬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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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1-夏霖大律师的继续表演

对于政府这种不妥行为”——目前已经开始公然以“民意”绑架法律,挑战政府了.

关于邓玉娇一案的声明

夏霖

今天早上,我们看到了长江巴东网的新闻通稿,该稿称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声明解除与我们两位律师的委托关系,非常震惊。自从5月21日张树梅被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带走之后,一直无法顺利沟通,关于是否解除委托关系一事我们并不知情。况且,这样的声明从政府口中发出,十分不妥,让人疑窦丛生。

上午10时40分左右,张树梅来电表示,政府新闻通稿中关于她的声明不实,她并没有决定与我们解除委托关系,要求与我们见面。我们等至下午4时许,张树梅忽然致电要求解除委托关系,不肯与我们面谈。

此前,媒体报道称我们发现此案存在“强奸”情节,这是不实报道。我们所指的是“性侵犯”,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未遂)”,并不是民间俗称的“强奸”。

对于政府这种不妥行为,我们表示强烈愤慨,对前辈和同行张思之、浦志强律师的《致夏霖律师的声明》,表示谢意。

特此声明。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夏楠

2009年5月23日

[后文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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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况且,这样的声明从政府口中发出,十分不妥,让人疑窦丛生。
家园 2-其他网友的质疑:夏霖大律师更离谱的做法?

竟然有消息,而且是主动从律师嘴里说出来,说邓玉娇可能杀错了人,

对邓玉娇实施性侵害的可能不是邓贵大,而是被邓玉娇刺伤的黄德智。也就是说,邓玉娇可能杀错人了!

这个消息的正与伪反而没那么重要,更重要的是——

“自从这两个律师代理后,一切实质上对邓玉娇极端不利,要让邓玉娇难逃故意杀人罪的证据,全部来自这两个律师。包括这次的实施性侵害者不是邓贵大,警方根本没说,是律师先说的。这实在太奇怪了。”

不知道谁有没有相关的信息来证实一下?

引用来源: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73189.shtml

家园 3-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通报 5-23

多谢您的提醒,我修改了一下原帖子。

下面是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通报“邓玉娇案”最新情况。

其中提到“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 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

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通报“邓玉娇案”最新情况

被强奸事实子虚乌有 邓母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公安机关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

  ○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公安机关认定,涉案“第三人”邓中佳没有违法行为

  本网讯 5月22日,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通报了“邓玉娇案”侦办的最新情况。

  连日来,公安机关采取得力措施,加紧侦办“邓玉娇案”。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在通报该案最新情况时说,公安机关以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于22日对雄风宾馆经理贺德红进行了依法传唤。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经查,公众关注的“邓玉娇案”中“第三人”系巴东县野三关镇财经所转制分流人员邓中佳,公安机关认定其没有违法行为。

  另讯 “邓玉娇案”发生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了确保信息发布的公开透明、及时、准确、权威,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负责对外发布“邓玉娇案”的相关新闻信息,通报有关情况。有关新闻信息咨询,可与巴东县新闻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18—4333053)。

家园 这些人,不好好研究业务,只想出名,实在是律师界之耻。
家园 按倒和推坐两个词的词义确实是有区别的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了更多的事实,改变以往的陈述也是正常的

推坐的意思是说用了一个短暂的力将对方推倒

而压倒的意思则指用了一个持续的力量将对方推倒以后继续施力,以阻止对方站起来

这两个词语的内涵是完全不同的,警方随着调查的深入调整用词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家园 如果用“推倒”的话意思就更明显了

开个小玩笑。

家园 4- 5月25日,夏霖大律师继续继续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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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图注:21日,會見鄧玉嬌后,夏霖從看守所里出來時還心情不錯。

5月24日,夏霖坚称由于对方尚未签字,所以与邓玉娇的委托关系尚未解除。

并且称“本來是我一拳就可以把他打死了,你要知道,按當時的情形發展,這個案子當天就破了。”

  記者:5月21日您与鄧玉嬌會面完畢出來時,為什么哭了?

  夏霖:本來是我一拳就可以把他打死了,你要知道,按當時的情形發展,這個案子當天就破了。

  与鄧玉嬌會面當天,早上心情是很愉快,你見我出來的時候還打個“V”字形的手勢,吃飯的時候還即興賦詩一首。因為當時,在我腦海里已經形成了証据鏈,大有把握迅速拿下這個案子。

可见:外链出处

5月25日,夏霖依然以委托律师身份,在媒体见证下向巴东县公安局申请与邓玉娇见面。巴东县公安局在媒体面前接下申请书。参见:外链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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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夏霖以委托律师身份,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巴东县公安局进行调查。

各位河友,对本案有关注的,请仔细阅读夏霖本片博文(向巴东县公安局提交的控告书)。这段文字已经清楚的表露了夏霖律师的用意。 参见:外链出处

1-很清楚地描述了黄德智才是涉嫌强奸的人,而邓贵大并不是。这就是先前所提起过的,律师首先向媒体暗示“邓玉娇杀错了人”。

2-在描述中,把A-黄德智强行要求异性洗浴并动手拉扯邓玉娇衣物侵犯身体的部分(涉嫌强奸)与;B-黄德智与邓贵大二人说“要用钱砸死你(邓玉娇)”,从而进行了暴力殴打的部分,进行了行文分明的分段描述。而且夏霖曾经在多个场合强调过:“休息室并非强奸案发的第一现场”。

如果真按此控告书进行法律程序,并按照夏霖先前说坚称的:“邓玉娇清楚得很,没有任何精神病痕迹”。邓玉娇必死无疑。在夏霖满口鲜血的作秀中,邓玉娇已经失去了对其“正当防卫”进行辩护的最后一道有利屏障,即正当防卫过程并不发生于强奸行为发生中。按照这一套辩护的思路,邓玉娇防卫过当甚至过失杀人基本已成定局。

邓玉娇将再次成为另一个崔英杰,成为夏霖的人血馒头,这难道就是夏霖所谓的:"按當時的情形發展,這個案子當天就破了";"打個“V”字形的手勢,吃飯的時候還即興賦詩一首";"大有把握迅速拿下這個案子".没错,夏霖是赢了,邓玉娇是要完了。这就是他的胜利。

糟糕的是,目前由于夏霖,作为曾经的委托律师,在案件依然在调查的过程中,已经将大量的信息披露公众,完全不顾自己委托人的利益(例如休息室不是强奸案发现场;邓玉娇没有精神病;水果刀是邓玉娇自己购买的等等),这些行为已经无可避免地对日后新的律师为邓玉娇进行利益辩护的有效性。

换句话说,夏霖已经把邓玉娇从毛孔到心脏,卖了个精光了!

5月25日,在夏霖向巴东县公安局递交控告书之后一个多小时,恩施新闻网公布:邓玉娇母女已经更换律师,为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武汉)汪少鹏律师和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宜昌)刘钢律师

参见:外链出处

最后,是谨慎预测。由于夏霖作为委托律师的卑劣的行径,对邓玉娇进行无罪辩护已经几乎可能为零,而且起刑亦应为重。争取从轻处理的可能(比如说精神病、抑郁症)也已经被夏霖糟蹋得差不多了。当然,如果当地公检法有良心的话,可以再度要求进行精神病检验,从而获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但是,无论后面的新律师如何辩论,对邓玉娇案的审判结束之后,肯定依然会有部分网友不满意(这种不满意,1是司法公正审判的结果;2是夏霖出卖邓玉娇利益之后的被动),认为邓玉娇不应该被判刑等等。到时候,我谨慎预测,夏霖律师和屠夫网友将再次出来以正义者化身美化自己,控诉zf,吃人血馒头。

最后再来看夏霖另一个卑鄙的方面,在上面提到的博文中,他居然说——

邓玉娇在恩施优抚医院受到的虐待暂略

大家还记得当初凯迪社区的屠夫,他和夏霖去医院探望邓玉娇之后发布的照片吗?有医生也有邓玉娇的,而且当时一片和谐说法,医生也说会尽最大努力照顾好邓玉娇。

但是现在夏霖完全是翻手云覆手雨了,已经可以完全不顾前面自己(同党)说过些什么话了。又把医院虐待邓玉娇扯了进来。他这种意图,是通过把医院置于一个负面的位置,进一步打碎了“邓玉娇精神不正常”的可能。

如此之人,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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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想,像邓玉娇这样遇到这种事情

下得去狠手的姑娘,多半有可能有应激性障碍.

唉,看看案子如何发展吧

家园 这个案子里最该死的

不是那个死掉的官员,也不是邓玉娇,是这个律师...

家园 谢了

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此人已没有底线,无耻无谓了。当地政府水平也太差

家园 为了持竹竿者的利益不惜以落水者为支撑点做撑竿跳

竹竿伸过来是为了救人,还是为了持竹竿者的利益不惜以落水者为支撑点做撑竿跳? 俺每年自费到农村调研,看多了竹竿伸过来未必是为了救人的例子。

所谓维权律师里面,无论自称右派左派宪政派自由派还是其它什么拍的,不少是志大才疏,业务不行,动不动就泛政治化,其实常常对当事人有害无益。

家园 看了此人的尊容,就知道不是啥好鸟

一幅二流子模样

家园 这厮嘴脸真tmd丑陋

“对邓玉娇实施性侵害的可能不是邓贵大,而是被邓玉娇刺伤的黄德智。也就是说,邓玉娇可能杀错人了!”

有这么给自己的当事人辩护的么? 无良!

家园 本来提出“异性洗浴”要求的就是黄而不是邓啊

本来提出“异性洗浴”要求的就是黄而不是邓啊,警方的两次通报里都是这么说的呀,拿钱打邓玉娇的是邓贵大,这在两次通报里也是一致的。如果律师只是把如实描述了他从邓玉娇那里听到的内容,有什么问题么?不过,黄和邓的身体接触情况到底如何?并没有其他人在场,黄肯定会做不一样的陈述,肯定不会说自己霸王硬上弓,这就成了案件的疑点了。至于邓贵大,在命案现场除了拿钱打邓玉娇之外,本人是否也有强奸企图,就更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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