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被修脚女杀死的邓贵大 -- 小洒新家
当年,去国外的飞机上,有个官员是我邻座。他就对空姐性骚扰。
陪家乡科技厅的官员游览当地,他们居然问我红灯区在哪里。
现在,看到邓玉娇的新闻,感到无比的悲哀。难道,真的如建国时的警告所言,跳不出历史的圈?
当年的先烈们知道自己政权的后人如此作风,会不会后悔当年的付出?
至少中国古代狎妓喝花酒的武将和士大夫可一点都不少。
现今中国就更不用说了,低档次的,高档次的,会员制的
什么都有,适合各级官员。
此案件中旁边那两位搁60年前估计已经枪毙了一周多了
枪毙一周。。。。了
作重要批示了么?
http://focus.news.163.com/09/0520/20/59PL7BF400011SM9_2.html
邓玉娇的行为,严重地干扰了野三关镇的招商引资工作。也破坏了全国异性洗浴行业的和谐发展。
那三个可怜的小兵的命运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被当鸡杀给了猴看,但历史就是这样无情,他们也算为革命而牺牲了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法律上判正当防卫当无问题。现在一个是证据保护(巴东警方看来是在有意隐瞒真相了),一个还是我之前说的,人的保护
这一点是邓说的,而且是对律师说的。邓之前并没有告诉警方她的内裤和乳罩上有指纹之类。而且是否如此也不好说,不能把邓说的就一定认为是真实的吧。布料上的指纹能验出来吗?
要看布料的种类,和保存的完好程度。
但是估计有也验不出来。主要原因是据说当时双方动作都很大,手捏住布料以后,布料会变形和移动,这样的指纹採不出来。
她无须自证,但司法机关却须找到证据证明邓贵大实施了性侵。
无非是人证和无证--一是邓贵大的两名同伴;二是当时在场的其他服务员等;三是现在提及的内衣裤上的指纹;
这些证据按理还应当是相互可以印证的,即便在内衣裤上验出指纹,如果不能形成证据链的话,严格来说证力是有限的,最后就是看如何采信了。
内衣是穿在里头的,如果内衣上有指纹,那至少猥亵事实是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