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一则与土地流转相关的新闻 -- 猪头笨笨
黑龙江通河48户农民状告官员与恶势力霸占耕地
你说领导整那么点地容易吗?!又得认识点社会上能忽悠能摆平事儿的,又得和公检法打好招呼,又得打点好上面的,多累银啊!咋就你小子这么多事儿捏?活腻歪了怎么地?!一边儿呆着去!
反对者担心的东西,几乎不差分毫的发生了。
土地流转的规定中有哪一条说可以不经承包农民的同意了?
如果有人强占你的房子你能不能说是房屋买卖的过?
其实核心是法院的问题太大
跟地方政府穿一条裤子
我一直希望法院系统垂直管理
不过文中这种问题应该可以向省高院上诉吧,怎么到了中院就停了?
纸面上哪一条说可以贪污腐败了?这毫不阻碍大贪小贪前仆后继。
这个例子里,官员通过指鹿为马的手段把原来不可转让的土地变为可以转让,然后与流氓勾结强占土地。本例中,把本不可转让的土地变为可以转让的过程有一个条件是农民原有的土地与荒地相邻,这是在东北等少数地方才能拥有的特殊条件。
土地流转的口子一开,特殊条件就再也不需要了,全国范围内有能力地方官员与地痞流氓都可以照此办理。
卖!
什么都可以卖,只要你开价。工厂,医院,煤气,天然气,自来水等等。
发展东北?那只是一句口号。
这个新闻报道可以看作是一面之辞。
有一种可能就是有些人利用农民对法律的无知将这些土地符合法律手续的转让了出去。按法律有理由做出这样的判决。
但这些微观上的是非曲直在更广大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并不重要,因为农民自身的局限性,即使法院不受地方政权的影响,法律仍然更容易成为“能人们”获利而非农民维权的工具,在一个大的时间尺度上土地流转带来的土地集中将不可避免。
如果到那时城市无法消化掉失去土地的农民,那就是又一个周期的开始。
有些人的心怎么那么黑。
可真的没有预料到来的这么早。
以及欧盟兄的小徐同志去蒙古连载,心情很是沉重,突然对本朝太祖多了一些理解和敬意,实际上最了解中国农民的还是他,从辩证的角度看朱洪武的大杀功臣也不是一件坏事,可惜啊,最佳时机已经错过!执政党如果继续贪腐堕落就会不可避免的重蹈覆辙,但愿几百年来历经深重灾难的祖国不要再重演民不聊生、丧师辱国、割地赔款、官逼民反、积贫积弱的悲剧,能够躲过那不断重复的历史怪圈。
这个新闻从头到尾只是农民一方的说法,从文中的内容看记者没有采访当地政府和法院,这样的新闻报道严格的说不算合格。如果这一切都是事实,我和大家一样当然感到愤怒和痛心。但是,因为没有其他消息来源印证,事实真相到底如何我现在只能存疑,期待看到后续报道。
即使这个事件完全是真的,也不能认为土地流转就是错的。实际上,很多河友不了解一点,就是农村的土地流转实际上早就存在了。90年代之后随着农民外出进城务工,农村的土地流转就已经开始了。
因为以前没有相关的政策,土地流转中的冲突、矛盾无法可依,所以现在中央才出台相关政策,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行为。当然,也有促进城市化和加快农业产业化的目的。
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自然而然的结果,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甚至一部分人在城市中找到固定职业逐步定居,你不允许他们的土地流转出去,难道还能让这些耕地都撂荒?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中央政策是顺势而为,是先有了土地流转的事实,才有了现在中央土地流转的政策。而不是先有政策,才发生事实。不了解这一事实,还在讨论土地流转应不应该就太可笑了。
回到黑龙江的这个例子,即使事情完全是真的,大家也都明白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总不能因噎废食。如果说一实行土地流转政策,全国就都会这样,那么我们反对的就不应该是土地流转政策了,而是应该打倒TG了。
农民搞不懂什么是国家土地、集体土地,只要有补偿金和青苗费就很满意了,至于以后怎么办,那是政府的事。
现在我的亲戚就有几位失地农民,给了二十万补偿金,至于这钱花完怎么办,那只有天知道。
基层政府和法院、公安、监察都是一条裤子利益均沾,想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正义那是不可能的事。
官商勾结已经完成了,现在资本要追求利益最大化,该死人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