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也来说一个老头的故事 -- 挽之
法,首先要得是立法为公,合乎国情。其次普法要全,妇孺皆知。最后才是执法要严,无错无漏。
回过来说红绿灯的故事,禁止闯红灯是合乎情,合乎理的。从懂事开始就有人教育你不要闯红灯。不知道的,第一次闯教育,第二次闯警告,也算做到了三令五申。
再敢以身试法的,那就对不起了。我估计按照上海这种规模的城市,吊死十来个不怕死的,就算到了深夜,在除了你和鬼就什么也没有了的街口,只要红灯还亮着,你就不敢迈半步。
法的目的不是为了执行,不是为了杀人而杀人。我也根本不相信中国会有几千万为了闯红灯而不怕死的。
真正的法治国度,法应该是最空闲的。
其实抓贪官和抓闯红灯有点共性的。就是法律的执行问题。
首先,怎样知道这个人闯红灯了?有人举报还是派人监察每个路口?
举报要什么样的证据?如何防止诬告?如何调查是否诬告?如何申诉?
如果是监察,每个路口要多少人?那要多少班?一共多少钱?谁出钱?如何证明没有误抓?有什么机构鉴定?如何防止监察和鉴定中徇私舞弊诬陷好人放走坏人?这要动用多少社会资源?有多少社会资源可以动用?
现在发现了没有?确定闯红灯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你就是把公检法扩大十倍也不能搞清有多少确实闯了红灯。贪污就更复杂了,定罪不是很容易的。这里有可操作性和社会成本的问题。哪有你想的那么容易搞定。
中国的法律本身就在完善中,执法就更加困难了。这一切都是由立法执法队伍(人)的具体操作。这里肯定有人治的一面,法治只是希望人治得更平等一点,更合理一点。没有脱离人治的法治的。你可以不计社会反映,不计社会成本,不计他人反应的提出你的方法。但是你的想法可操作性非常差。
现实中,惩治罪犯,防止犯罪是非常难的。你提议连提高举证的质量的作用都不会有。最多胡乱杀几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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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性?有法不依,明知故犯才是自己不拿自己当人。你以为人民会你一样走上街头以身抗法?我表示怀疑。
再说了,您不闯红绿灯真的有这么难吗?不让您闯红绿灯难道不是为了您的安全着想吗?您不闯红绿灯那不就不会吊死了?那您有什么可以担心和忐忑不安的呢?
另外谁告诉您 秦是灭在法家上的?卫鞅从公元前356年开始进行变法至公元前221年。这一百多年间,秦国法家为什么没有灭了秦。
这就是法家的成效。
只是秦始皇武力兼并天下后,在全国推行法治,受到了六国分封贵族的抵抗。商鞅为了推行法治,牺牲了是他自己的命,而秦始皇却输了整个帝国。
至于刘邦约法三章,那是为了笼络人心。废秦法而秦人大悦,那就是司马迁在胡说了。这个和他自己前面写的就相反了。儒家就是有给主子贴金的能力。当然司马迁比后来的那些奴才要好上太多了。但汉帝国还是初期还向分封制让步了,直到汉前期的几代君主费尽心机气力扫灭这些残余
实际上的情况是秦律参照的是李俚的《法经》。而汉帝国的《九章律》同样是以法家的《法经》为基础,而且各方面的法律规范条款远远超过了秦律。中国哪朝不是阳慕儒家之虚,阴行法家之实。
你说法家再没有成功过?笑话。区别只在于中国历代法家有无严格执行。严则强,宽则弱。而不是有没有行法家的问题。
最后,摘诗一首:
毛泽东 一九七三年八月
劝君少骂秦始皇,
焚坑事件要商量。
祖龙魂死业犹在,
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多行秦政治,
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
莫从子厚返文王。
如果实在理解不了,那你就做好你的本职工作:给这里的朋友区分一下哪些是反华分子,哪些是无知愤青。
你希望有个叫法的东西搞定一切,不过没有和实际联系过。
请教一下,闯红灯的问题,要是把我们的公检法扩大十倍都搞不清楚。按你的思路,那我们现在的公检法整天都在搞什么东西呢?还能搞清什么东西呢?
这种法也是迟早被革命掉的,接下来被吊死的最有可能的是制定者。
法不会自己执行的。要人去做。
你自己想象一下,如何举证闯红灯?要多少证人可以证明?如何防止诬陷?
这些问题不容易回答的。法律要有相应条文,和执行标准的。要想过,人在操作中的失误和徇私舞弊。杜绝这些不容易的。
你没有想过。
仅仅一个诬陷,就很难判断清楚。你是准备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呢,还是不能冤枉一个,还是胡乱来几个就是了?
都很好搞定的话,早就是一派新气象了。用官话讲就是: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不是说人在现实面前无能为力。变法就是要打破那些横在面前的老旧腐败,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到底要断了一小撮人的财路。也可能变法者会身首两分离。
但是这些都不是可以决绝变法的理由,一句话法严则国强,宽则弱。
闯红灯真这么过瘾?昏倒,看来哪天我也要去试试看。
另,你吃什么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