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一个都不能少-- 乘机离去的约翰丹佛 -- 屠狗书生
不是太明白元帅的意思。
我的理解八十年代的流行音乐甚至其他的流行元素是按照这样一个步骤走的:
欧美-》日本-》港台-》内地
俺也去了,陪前女同学,不过我记得是在93或是94年。
后来北京青年报介绍这次演出说北京市的英语高手都到场了,每首歌大家都会跟着唱。俺心说:胡扯,我就是英语低手,唱的我都听不懂,无聊的就快睡着了。
的确,那时对英语不感兴趣,加上音乐素养比较差,根本不知道蒋丹佛是谁。只不过是奉命陪同,好在听到乡村路的时候,知道在收音机里听过。
那场音乐会俺看见前排有一帅哥,根本不听人家唱,总是借机对身边女朋友毛手毛脚,难道就是老踢
俺的英语也不行,但是蒋丹佛的歌听了无数遍,所以还是能跟着唱,而且蒋丹佛唱乡村路的时候,我们都跟着唱重唱的声部,蒋丹佛直朝我们这边看。
我总觉得大陆接收欧美风格时间不很长,即使如卡彭特、约翰丹佛这样的民谣风格也没有很好的吸收。很快就转到日本、港台去了。(日本和港台其实可以算一拨)
而且,印象里当时在大陆比较红火的欧美乐队都没有留下什么特别的影响。这不是说民众的熟悉程度,而是对乐坛的影响。
大陆很多成功的歌手似乎都是自己吸收养分的,比如崔健为代表的摇滚,比如艾敬。
其他的几乎都是港台一路的。
以前没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所以也说不太清。
比如说,我一直认为1984年LIVE AID促成了1986年的百名歌星《让世界充满爱》。但是那个年代欧美最顶尖的乐队都没对中国流行音乐产生过什么影响。摇滚方面有一批,但是已处于地下状态,而且往往是流星一般。
我在美国西部开车的时候听乡村听得想吐,觉得乡村音乐就是美国人的小调。
都是小调,怎么乡村和老鼠爱大米就是那么不同呢?
想起那个 飘 里的 白瑞德 郝思嘉 卫诗礼 看着符合咱国人习惯,可惜以后翻译不大这么干了。
某个年龄段喜欢的东西或许终生难忘。
约翰丹佛的这首歌就是在写他自己
歌词的头两句
He was born in the summer of his 27th year
Comin' home to a place he'd never been before
他在落基山下的Aspen写这首歌的时候正好27岁,刚刚与妻子Annie结婚不久,把家安在这里。
歌词里还隐晦地提到了他朋友的死,还有70年代丹佛市申办冬奥会等内容。
Rocky Mountain High 因为这个High字,还被基督教团体指控约翰丹佛的歌里含有毒品的内容。70年代的基督教团体经常用这种手段攻击他们不喜欢的人或者事情。
[flash]http://www.youtube.com/v/OwARpaKHx_w[/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