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一个都不能少-- 乘机离去的约翰丹佛 -- 屠狗书生
最近几位网友介绍了我们中国人民喜爱的欧美歌手比如ABBA和The Carpenters已及“什锦菜”这样的我们熟悉的歌曲。书生忽然想到,要说我们中国人最熟悉最喜欢的美国歌手,绝对不能少了约翰丹佛。
1943年的最后一天,Henry John Deutschendorf, Jr.出生在新墨西哥的Roswell市。这个德国裔的小男孩一直跟着担任空军飞行教官的父亲,辗转在美国各个城市,没有一个固定的家。在居住过的城市里,他最喜欢的还是Colorado的Denver,加上他的姓氏Deutschendorf 没有一个人知道怎么拼写,于是,他就把名字改成了John Denver。在这段辗转和漂泊的生活中,他学会了弹吉他,学会了唱歌。他的音乐才能逐渐的展现出来。
1964年,约翰丹佛决定在洛杉矶定居。1965年,当地的The Mitchell Trio乐队要招一名歌手,约翰丹佛打败了其他250人进入了乐队。1969年,约翰丹佛开始单飞,到了1970年,他的第四张专辑《Poems, Prayers and Promises》成为了约翰丹佛音乐生涯的第一个高峰,专辑里面的单曲《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是约翰丹佛的第一支白金单曲。整个70年代是约翰丹佛的年代,他的好歌接二连三的出来,占据了各种排行榜的榜首。约翰丹佛总共有十张专辑的销售突破了百万。《Rocky Mountain High》, 《Sunshine on My Shoulders》《Thank God I'm a Country Boy》 和 《Annie's Song》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歌曲。
《Annie's Song》是约翰丹佛1974年在Colorado的Aspen滑雪的时候写出来的。从山下乘雪缆车上到Bell Mountain的顶峰需要十分半的时间。约翰丹佛坐在座位上,遥望落基山的群峰,银色的山峰在蔚蓝的天空背景映衬下异常美丽;缆车不停地上升,约翰丹佛遥望大地,阳光照射的大地一片生机勃勃;约翰丹佛的心情犹如雪山和天空般爽朗,犹如大地般开阔,才思泉涌,音乐和歌词不停地在脑海出现,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当缆车到达山顶,一首歌曲已经完成。约翰丹佛把这首歌献给他的妻子Annie Martell。《安妮之歌》
约翰丹佛和妻子安妮
约翰丹佛是个热爱自然,热爱户外运动的人,他对于大自然的热情无与伦比,他说:我喜欢钓鱼竿胜过喜欢我的吉他。他还说:你可能不知道West Virginia在哪里,你一定有你喜欢的country road,知道take me home 的感觉,你一定也能想象出阳光照在你肩上的感觉,这就是大自然的感觉。
1980年之后,约翰丹佛的艺术生命开始走下坡,他资助成立了的WindStar 基金会,更多地把精力投入在环保,促进世界和平这样的活动。1984年,他成为了冷战期间第一个访问苏联的美国艺术家,他在莫斯科的演唱引起了轰动,为他在苏联取得了巨大的声誉。
中国人开始熟悉并喜欢约翰丹佛是从1978年开始的。那年的春天,邓小平副总理出访美国,卡特总统用欢迎国家元首的礼节欢迎邓小平。在华盛顿肯尼迪文化中心,约翰丹佛表演了他的著名曲目《高高的落基山》和《安妮之歌》,代表美国人民对戴着牛仔帽的邓小平的表示欢迎。那是 一个新历史的开始!美国接受了中国的这个个头矮矮但是精神矍铄的共产党领导人,而中国人则接受了美国人送过来的那顶牛仔帽,邓小平代表中国人自然而潇洒地 戴在头上,然后John Denver的那清亮阳光般的歌声也一并来到了中国。央视以大篇幅介绍了这位有着纯净声线,明媚笑容的美国乡村歌手,他的那首《Country Road, Take Me Home》在中国也成为了家喻户晓的美国歌曲。1982年,约翰丹佛到中国旅游,见证了生机勃勃的中国八十年代初,回国后写下了《Shanghai Breeze》,大概是他最后的一首著名歌曲。
几乎所有的到中国旅游的美国游客,都会惊奇地发现,任何一个会讲一点点英语的中国年轻人,都能够唱出《乡村路带我回家》这首歌,在中国任何的一个酒吧,都会有一支乐队,弹起这轻快的旋律,勾起美国游客的思乡之情。
绝大多数的美国人都很喜欢约翰丹佛的歌曲,但他们对约翰丹佛的喜欢是一种羞答答的喜欢,美国人说如果在别人面前承认他们喜欢约翰丹佛会感觉很怂。在他们看来,约翰丹佛的相貌和打扮真是太普通,太简单了,约翰丹佛像是他们的一个好脾气的邻居,是大家可以平等地交谈聊天的对象而不是崇拜的偶像。大概是约翰丹佛太没有Camera Face了,人们在电视上看见他总是布衬衫,牛仔裤,便鞋,还有一副巨大的老式眼镜,约翰丹佛在美国从来没有象Bruce Springsteen 或者Beyonce 或者Garth Brooks 那样红过。我的朋友们告诉我,他们会在一个人开长途车的时候听约翰丹佛的歌,而不会和朋友们共享。
1997年10月12日,53岁的约翰丹佛此时定居在风景如画的加州Monterey半岛。他刚刚买了一架二手小飞机。约翰丹佛继承了他父亲的基因,是一个有经验的飞行爱好者,1989年他经历了一场飞机失事,但是自己安然无恙。约翰丹佛新买的飞机是一架单引擎的Adrian Davis Long-EZ。这架飞机并非来自大公司的定型产品,而是一家小公司的实验机型,是飞机的第一个主人,一个业余机械工程师买来各种配件,在自家后院组装完成的。当然,即使这样的飞机也通过了FCC的检查并注册。
与失事飞机同型号的Long-EZ小飞机
约翰丹佛的飞行执照因为两次酒后驾机被吊销了。这一天他为了测试新购进的飞机,并没有喝酒。从Pacific Grove机场起飞后,他来了几次通场和Touch and Go测试飞机的性能,然后飞向了不远处的蒙特利湾。
有不下二十个目击者后来描述说,他们看见约翰丹佛的飞机从外海向海岸线的方向飞,离开海面的高度大约有500英尺。忽然他们听见飞机的发动机发出了“呯”的一生巨响,然后飞机就失去了动力,象断线的风筝一样直直地落下了,摔在海面上,飞机落下的地方离开海岸线只有150英尺,那里的水深大约有30英尺。巨大的冲击力把飞机摔得四分五裂,驾驶员的身体也被巨大的冲力和飞机的碎片撕裂,大批的海鸥马上围过去啄食飘在水面上的血肉和内脏,场面十分骇人。后来救援人员收集到了125磅的尸体碎块,通过指纹比对确定了驾驶员就是约翰丹佛本人。
专家通过检查飞机的残骸,确定了失事的原因。飞机的主油箱没有汽油了,显然约翰丹佛没有意识到油箱空了。等他注意到主油箱空了,想要把发动机供油切换到备用油箱的时候,才发现转换旋钮被前任飞机主人改装在了驾驶员左肩后面,而不是在原本两腿间胯下的位置。驾驶舱的空间很狭小,约翰丹佛是个身高六尺的大个子,手忙脚乱之际,造成了飞机失控,坠落海面。
蒙特利半岛约翰丹佛飞机失事的海岸
约翰丹佛的遗体火化之后,骨灰洒在了他热爱的科罗拉多落基山上。
《Leaving On A Jet Plane》是约翰丹佛早期的作品,最早是交给Peter, Paul and Mary三重唱组唱红的,后来约翰丹佛坚持自己买回歌曲的版权,自己重新演绎,并作为代表作在他个人演唱会上演唱。约翰丹佛说这首歌是他早年深思人生真谛时候的心得,人们惊叹约翰丹佛的宿命原来就是乘机离去。
Tell me that you’ll wait for me
Hold me like you’ll never let me go
cause I’m leavin on a jet plane
Don’t know when Ill be back again
Oh babe, I hate to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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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一个都不能少-- 乘机离去的约翰丹佛
🙂比较喜欢那首高高落基山 1 夜月空山 字0 2009-03-10 18:39:11
🙂约翰丹佛的这首歌就是在写他自己 1 屠狗书生 字490 2009-03-10 19:56:30
🙂也就是说中国流行音乐从一开始就喝错了奶 1 猫元帅 字0 2009-03-04 18:35:09
🙂元帅说得再明白些 屠狗书生 字119 2009-03-04 19:13:55
🙂我也就是个感觉 1 猫元帅 字608 2009-03-04 21:50:59
🙂我倒觉着中国人口味就是和欧美不一样 1 四处张望 字115 2009-03-05 01:38:47
🙂也对。不知道东、北部的人听不听。 猫元帅 字0 2009-03-05 02: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