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向铁手报告举报制度的缺陷以及某些管理人员处理不公 -- 巴山夜雨
举个例子,
你说说什么是"另外的方式"?其他的话,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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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记住:管理在作出判断的时候,看不到到帖的作者是谁。
这个进入被举报那个栏目能清楚的看到。所以你说的掩耳盗铃, 俺比较迷惑不知道你指的是啥
这个"掩耳盗铃"的意思根本就用不着多解释,对照上下文,很清楚,居然还"比较迷惑"?
另外,某些版主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判断的时候完全没有河规的概念,随心所欲,毫无根据,经常会出现"恶意举报"和"违规,建议删帖并短封"的情形.其实河规都在那明摆着的,对照一下就知道该怎么做了,有些人连这点起码的常识都没有.
怎么到你这里,成了权力欲了?
一方面口口声声说什么版主是什么权力都没有,就一出力不讨好的角色,另一方面连这点小特权都要充分利用到给自己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矛盾不?
张口就指责地主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做不到,就不要要求别人了吧?双重标准,有意思吗?
公布出来以后,监察删帖封人必然会引起不必要的私人恩怨
其实要想减少监察恶意裁判(无论是往好了裁,还是往坏了裁)可以采用至少要五名监察参与裁判,然后一个判决最重的意见被忽略,一个判决最轻的意见被忽略。最后再从剩下的三个意见中按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则作出判决。
当然,这样可以提高公正性,但也提高了裁判的成本。
如果从成本与公正性结合的角度考虑。也可以在只有三个监察参与的情况下采用去掉一个最重,去掉一个最轻的方式。怎么结果就是:
1,恶意举报;删;删。=>结果:删。2,不违规;删;删并短封。=>删。3,不违规;不违规;恶性举报。=>不违规。……
没有实名,就不能发现个别有可能搞鬼的人。就不能把监督落实到个人。这样,就无法监督监察。就算是集体负责的内阁制,出了事,也是主管部长和总理、首相负的责任多些。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可能存在的例子之一。只是想说明,虽然"管理在作出判断的时候,看不到到帖的作者是谁",但并不代表他不知道帖的作者是谁。
其实这一点是可以改进的。比如,以法院为例。案子由哪个法官判,抽签决定。同样的。在河里,如果出现举报。可以由系统随机通知三位在线的监察。监察接到通知后,只有接到通知,并且接受案子邀请的监察有判决权。如果监察选择放弃参与,或者在10分钟内不回应,那么系统自动选择去通知别的在线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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