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流动性危机还是偿债能力危机? -- 我爱莫扎特
几周前朋友转给我一篇欧洲研究机构的报告文章,觉得很不错,可惜是法语的。刚刚居然看到中文翻译版,链接如下: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90209/03265829799.shtml
流动性危机还是偿债能力危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学术争论。实际上,这个问题的不同答案意味着现实上的不同后果,如果是流动性危机,各国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的措施可能非常有效果;但如果是偿债能力危机,这些措施也可能完全无用。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帮助大家理解。如果你遇到暂时的现金流问题,银行或你的朋友家人同意借钱来帮助你渡过难关,他们的努力与你是互利的。实际上,你可以恢复生产活动,支付工资给员工和自己,借钱给你的银行和朋友家人也可以拿回他们的钱,而整体经济会受益于这样积极的贡献。
但如果你的问题不是现金流问题产生的,而是因为你的生产活动已经停止盈利,并且因为新的经济形势再也无法盈利,那么借钱给你的银行和朋友家人所做的一切变得只会是更加恶化问题,而且往后的危险会非常巨大。因为,你很有可能在第一个资金请求之后不久,就发现需要有更多的资金请求,而且还总是欺骗自己说“困难的时期将要过去”这样的承诺(我们假设这些都是诚实的)。
银行和朋友家人借给你的钱越多(他们将因为你最终停止生产、破产而承担的损失也将越大),再次继续借给你钱的意愿也越高。然而如果情况恶化,而且如果问题出在盈利能力的话,情况一定会最终恶化,终会有那么一刻事情到达了极限:一方面,银行让你破产所受到的损失比停止资助你所受到的损失小,或者你的朋友家人已经没有钱了,因为你已经侵吞了家里的所有储蓄。
这样,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不仅仅是你失去偿债能力或者破产,银行和你的朋友家人也被拖下了水,更不用说你的员工、供给商和消费者了。而因此,你已经对周围的经济,包括你的亲人都造成了严重的打击。值得强调的是,即便你非常诚恳,这些事情也会发生,因为你并没有意识到,在当前经济背景下,商业活动的突然变化会破坏你的盈利状况。
文章写得很清晰。文中断定现在是偿付能力危机,而不是流动性危机。也就是说借出去的钱可能收不回来,最终大家都不再肯借钱出去,经济大萧条。不过论证似乎不足。不知道河友们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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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是偿债能力危机和流动性危机的综合体,而且前者问题远比后者严重
FT专栏对于奥巴马计划的批评。作者Martin Wolf相信现在全球面临“偿债能力危机”,而奥巴马团队对问题严重性仍准备不足。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php?storyid=001024628
根据第一种观点,一批特定“问题资产”的价格已被压至其长期价格以下,有时已没有出售的可能性。许多人认为,解决办法是让政府活跃市场,购买资产或为银行损失承保。这正是Tarp初始计划和前任财政部长汉克保尔森(Hank Paulson)2007年提议的 “超级结构性投资工具”(super-SIV)的思路。
根据第二种观点,相当一部分金融机构都丧失了偿付能力:依照可信的假设,它们的资产价值低于负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认为,目前,仅源自美国的信贷资产潜在损失就高达2.2万亿美元,而就在去年10月份这个数字还只有1.4万亿美元。这与高盛(Goldman Sachs)最新的估计几乎完全一致。RGE Monitor主席、纽约大学(NYU)斯特恩商学院(Stern School)教授鲁里埃尔鲁比尼(Nouriel Roubini)近期对英国《金融时报》发表评论时估计,源自美国的资产损失最高可达3.6万亿美元。对美国而言幸运的是,其中半数损失将落至海外。不过,世界其它地区将进行回击:随着全球经济从内部塌垮,主权债务、住房贷款和企业债务方面的巨额海外损失,无疑将最终落到美国机构头上,产生可怕的后果。
两种观点:流动性危机还是偿债能力危机?
就个人而言,我毫不怀疑第二种观点的正确性,而且随着全球经济日益恶化,它将更加明显。但这并非问题的本质。本质在于,面对这种不确定性,依据最乐观的期望来制定政策是否合适。答案很清楚:理性的政策制定者必须做最坏的打算。如果这被证明过于悲观,他们最多只会拥有资本过于充足的金融体系。而如果这被证明过于乐观,那么他们将会有僵尸银行和一个丧失信用的政府。这无疑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选择。
作者相信是后者。
只有当首要问题是缺乏流动性的时候,新的计划才似乎有意义。提供担保,购入一部分问题资产,同时将新注资规模限制在Tarp计划剩下的不足3500亿美元资金里——这无法解决许多了解情况的观察员眼中资不抵债的问题。实际上,通过购买或担保问题资产来救助资金不足的金融机构,注定是一种不起作用、效率低下且不公平的手段:不起作用是由于政府必须以过高的价格购买大量可疑资产,或者提供过于慷慨的担保,才能使丧失偿付能力的银行重获偿付能力;效率低下是由于巨额注资或债转股才是对银行资本重组的更好方法;而不公平是由于巨额补贴将落入破产机构和不良资产的私人买家之手。
而奥团队的政策只对前者有效。
最后是作者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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