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肯德小鸡快跑(原载《印象》杂志 -- 马伯庸
你引用的是用电击宰杀,但同一篇文章近面又把电击与屠宰分开成两步?既然电击已经是宰杀了,后面还要屠宰干什么?
海外学生中间流行一种说法,认为欧美人宰杀动物不放血。这实际是以讹传讹。因为很多人发现欧美的肉类中比国内肉类有更多血水。
原因在于,欧美式屠宰方式放血时间可能不够充分。更重要原因是,欧美人喜欢把肉在低温中放置一段时间,叫做熟化maturization。这个过程会使肉类组织分解,更加柔软多汁,血水就是其表现之一。
那位记者既不做实地调查,也不查询相关资料,只是凭空想象的。失职啊。
PETA的人在装紧!
人能进行光合作用么?不能。
那你靠什么来生存?植物?
F@#K ¥%&!!!
植物没有生命?植物就是为人类去吃、去穿、去作实验、去娱乐而用的?
PETA的唯一可取之处就是善待你的食物,不要虐杀,浪费。
同“何不食肉糜”异曲同工。
我们打猎,无论是野猪、鹿、羊,宰杀的时候肯定是有放血这一步的,英语就是BLEEDING,大家不妨用Bleed the Carcass做关键字放狗去找找。我学杀猪的时候到处找资料,看到19世纪中叶在加拿大和美国的屠宰厂也是要放血的。懂一点宰杀的人都懂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现在要是真的省略了放血这一步,不知道他们是自觉“进化”了,还是在动物福利者的鼓噪之下,他们就坡下驴,把这一步给省掉了,反正对于屠宰厂来说,效率还更高一些。
为什么呢?因为牲口都是电死之后再放血,自然放不干净,部分血都淤积在内脏和血管内。而且德国猪种不同,德国人又崇尚以大为美,猪都要养的巨大无比才能宰杀,所以这肉味实在是很差。只能做做油炸,火烤,或浓汤炖。
直接用手…………手拧断脖子,然后手拔毛,除了把皮扒下来用下刀子以外都用手………………
这咋没人说了………………我吃我的肉,管他啥事了…………生物圈循环算起来他还吃我呢,我怎么就不能吃他?况且物种数量太多对整个生物圈都是灾难,没有数量控制,你吃鸡还是鸡吃你?
否则没法吃。国内说国外不放血,是谬种流传。
有人说鸡权。。。
人是个高级捕食者,谁也剥夺不了我的捕食权,这是生存权利之一……不让吸收动物蛋白,让人活不活了?????PETA这帮人啊,没事吃饱了没事干这叫
比如跑到家门口去“逮捕”公司的头目。这不合法,但是他们愿意付代价,没有几个人受得了他们的骚扰。他们的打击面不可能大,但是一旦被他们选中作为目标,很难缠。
这是没有对错的。有人认为荒谬绝伦,有人认为天经地义。和打土豪分天地一样,最好不要成为革命的对象。
看到现在竟然都没有人御免一下……
那我要先主动祥瑞御免……
实在是过了,吃素食?按他们的逻辑推而广之,植物也有生存的权利,凭什么就这样被吃掉?难道就因为它们不会流血,不会哀号?
不过大规模饲养的鸡只的生存环境的确是相当残忍,有的肉鸡从出生到进屠宰场就见两次太阳,其余时间都在养殖场不分昼夜地吃,吃,吃...这不是在养鸡,是在养浑身长满肉的怪物.
哈哈...
素到此等境地,未免过于偏执了,这种偏执总会被指责为“伪善”:植物吃得动物吃不得?!照我说,杀可以,不可虐杀,即可。
国内的大型肉联厂也这样干,电晕后吊上流水线再下刀放血,这样即使不考虑动物福利也有利于工作,要把活蹦乱跳的猪、牛逮住下刀子不是那么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