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怪癖 -- olivia
仔细看,你就能发现每个人都有怪癖,只是轻重不一。
我其实没读过几本书,但却落下个跟书有关的严重怪癖。
小时候总是被大人逼着看书,读书的感觉苦如吃药。长大了,渐渐发现有趣的人、能够长久相处但不让你生烦闷之情的人如此之少,真不如把时间交给那些干干净净、清心悦性的书了。所以我后来算是爱上翻书了。
我不仅爱翻书,还只喜欢翻自己买的书,并不像人家说的书非借不能读也!我是只对我自己亲自买的书才有亲近欲和阅读欲,别人的书似乎与我在心理上总有着很深的隔阂。或许是购买之后,一切才让我感觉踏实下来,感觉它们才真正属于我,成为我可以任意亲近和融合的对象了!这大概是我需要的阅读心理氛围。我以为这种感觉不仅仅让我有了更放松的阅读姿态,也使书可以更深入地进入我的时间和我的内心。
所以在那些夜晚,书真的就好似我的伴侣一样,与我互相陪伴,它们确确实实是有生命的。比起那些不得不耗在一起的尴尬伴侣,一本好书却百分百地能使我的夜晚或愉快、或轻松、或飞扬、或悠远……,让我的夜晚和时间百分之百地有意思、有内容。
书带给我如此奢侈的时间和感受,当然我为自己的这一嗜好,一向也愿意一掷千金。
无论线上、线下购买来的书,一到我手上,我就毫不犹豫地、潇洒地写上自己的大名,其实我的书从不借人,所以写不写名字实际意义并不大,但我感觉这就像是一种心理仪式一样,它们从这一刻开始就真正属于我,走进我了。而我也酝酿着,只等那一刻的到来,翻开它的第一页,开始我与它隐秘的融合,享受生命中独独属于我和这些书的时光,美好而真实。
让我反复阅读的书还是极少极少,基本上阅读完之后,一本书就被我从此放下了。它们带着我随手划下的蓝色线条,隐藏着我种种私密的情绪和感受,安静地躺在我的书架或者纸箱里,我一般不再过问。就像一些过去的往事和成长经历,其实不可复制,也不必留恋。但在我的心理上,那么被我阅读后放置一边的书是他人不可随意触碰的一切,因为它们已经不再简简单单是一本书而已,它们是我一些情绪、感受、体验、神思的记录,它们是我曾经的一部分,它们某种程度上其实也安安静静地躺在我内心的一角,所以我极其不愿意任何人去翻看或者触及。所以每次父亲不经我同意动我书架上的书,我对他总是表现出他无法理解的愤怒。家人都知道,我的书,最好不要随便动!
来了上海,自己租房子,还是一样买很多书看,所以每次搬家,书就是最头疼的事。搬了两次,也尝了点书的苦头,前段时间,渐渐觉悟:那些书既然不会再看,不如就扔了。扔给同样爱看书的朋友,倒是份体面的厚礼,估计也是他们求之不得的美事。但我这个有怪癖的人,是不会将自己的书送人的,我感觉那就等于将自己的一部分泄露于人,我这种特别看重自我的人是最最忌讳这类事情。所以我把书筛选一番后,直接送它们进了垃圾箱,最多卖给收废纸的阿姨或老头,拿到极少、极少的钱。但我感觉踏实,就像《花样年华》里梁朝伟把自己的故事和秘密告诉一个陌生的树洞,十分的安全可靠。 而且那些秘密在你的岁月和记忆里,还是丝毫不会被人误解和扭曲。
我内心真正珍视的一切,我不会表达出来,我只会深藏.我想这是一个道理.
脚指甲后,都要把指甲扫到手心,放在鼻子前嗅一下,然后再丢掉。这么多年来,被我恶心到的旁观者不下十余女。
数日前,我在暗处忽然看见我刚娶回来的淑女老婆剪完指甲后,细心地收集指甲,重重地嗅了一下。那一刻,可把我感动坏了,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
穿另一套衣裤。然后到第三天,或第四天,再把穿过的衣裤拿来穿。穿过两遍或三遍之后,才心甘情愿的洗。
页的某一页,写上购买日期,以便以后有需要。
原因和你一样,看是不是穿过的,要都穿过,就看哪个味道浅一些的。
俺上学的时候就有一牛人,在床边挂一溜几套衣服。每天晚上把衣服脱下后挂在床头排队,第二天早上起来挑一套自认为最干净的穿上。就这样周而复始若干星期,直到大伙严正抗议并把其所有衣服扔到水房用水泡上才算结束一轮。
以前每次到书店,出来时手里总会多出基本书来,每次买回来后我都会很认真地签上我的大名,但是出现朋友将我书接去不还或书被弄得脏破不堪的事情后,我现在很少买书,想看什么要么去图书馆借,要么下电子书看,要么就在书店翻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