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将心比心 -- 浆糊
我不这样认为,大概是我俩在这个事件上唯一的区别。
酒后失言失德过轻,猥亵过重,这是我自己到那里转了一个半小时的看法。
对于一个成年人,不了解法律背后的精神,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精神,我为深圳警察一叹。
当然,凭我多年在深圳的经验,这里的警察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怎么样,解决矛盾的本事超强。
否则对方父母大都对你友善一笑,可要是换成这次的小MM那样年龄的女孩,父母一般都会把孩子挡住甚至直接用目光示意你过分了
如果不信,可以随机在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场合进行试验
据我所知,完整的说法是--
厕所门口确实有一个摄像头,但这个摄像头是对准厕所门口的,扫不到“案发”地点,而当警察去提取录像的时候,发现恰好这个摄像头的硬盘坏了,什么也没拍下来。
您可以去看一下我画的草图,这部摄像头应该就是安装在正对男厕所的那面墙上,拍不到“过道3”即案发地点的可能性确实非常大。
那就是,大人与小孩并不认识。
我前面也说了,如果怀疑林嘉祥有实施猥亵的意图,那么现有的证据也是不够的,唯一的办法就是调查他平时有没有流露出什么性变态的蛛丝马迹(比如说对什么幼交色情电影和图片的嗜好)。
另外,我说的是“酒后行为不当,失言、失德”,除了失言失德,他还有行为不当的问题、把小女孩吓着了——在中国,醉鬼把小孩子吓哭了的事情也不算稀罕事吧?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而当两人转入拐角,进入通往厕所的职工食堂(过道),则进入一个相对安静、封闭,甚至是昏暗的空间,这样的环境,本身就容易使儿童产生恐惧心理
这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断章取义是不是也有点无聊呢?
还有,这不是什么“电影传奇”,而是在心理学上再正常不过的现象。
往上就成了猥亵,往下就是现结论。
我的看法,介于中间,严重行为不当,可视为对小女孩的重度骚扰,但是没到有意猥亵这一步。
那个酒家现在很尴尬,很多人问服务员,搞得人家不胜其烦。
你当你是彭宇呀。
林伯伯别说掐小MM了,亲几口小MM也不会怎么样
如果仅仅说是“硬盘坏了”,我还会怀疑是不是其中遭到了人为的隐匿,但是,硬盘坏了似乎并不是主要的一个因素。
而是这个摄像头的位置本来就拍不到“案发”地点。
“案发”地点距离男厕所门口有8米的距离,而在案发地点只能看到指示牌,而不能看到男厕所门口。而摄像头是是对准男厕所门口的,扫不到“案发”地点。
建议你去我的《图析》贴中看一下我画的草图,我不敢保证自己的草图完全正确,但自信大致不差。
也是最容易让人借题发挥的地方,他俩算是偶遇的人,信任似乎没有基础。
阿呆看看俺下面的发言,俺和陈小朋友家与林大官人家都不认识,俺也不是官或者自命代表平头百姓。俺也不认为俺是最权威的法律机构或者“人民”警察。
她今年九岁(估计的年龄)、上小学三年级了……男女老幼都有,中国人外国人都有,东方人西方人都有……还有人主动搭话:孩子几岁了、上学了么、小姑娘真漂亮,云云……而且不止一次有人问我:这是你女儿啊?汗死……这还是在大城市,人和人之间比较注意保持距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