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也来搅混水 -- 月光下的尘
瓜应该长得看起来像豆子,吃起来像豆子,要跟豆子一模一样。
你不能要求一般小老百姓想事情的时候在每个名词前都加上一堆冠词形容词的。
原文只提到了责任,你紧跟着原文就引申上了“谴责”。原文“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八个字,就甭管是中文英文还是什么文的版本吧,有任何一点提到谴责的地方吗?所以我回帖就问了,责任=谴责么?除非你能从词义,词性,用法,起源,演变等等方面证明名词“责任”能等同于动词/名词“谴责”,否则,这“谴责”二字不是加塞的,注水的,又是什么呢?
至于,如果不加塞注水进这谴责两个字,又花了半天功夫洋洋洒洒把谴责和非理性诛心式有罪推定混淆胡搅一气,你怎么才能把能力大小同是否应该承担这种非理性攻击联系起来呢?
笑,我放低身段说为了让你好受而改变措辞是给你台阶下,但你竟然要求我非得把你玩的诡辩把戏给理个清楚,这么自求曝光的无理手,还真是第一次看到哪。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句话引用不当,应该删除,您说的很有道理。但这句话不过是我随便引的一句话而已,何来“加塞”一说?恕我驽钝,我实在不明白为何我通篇文章里这句引自蜘蛛人的话竟然有如此重要的地位。这又不是什么圣经宝典,名言警句,蜘蛛人也不是道德上帝,我至于去扭曲吗?我把这段话删了行不?
其次,我现在也看懂“谴责=诛心式有罪推定”了。请再看一下,我通篇都承认民众的确容易被煽动,我有说诛心式有罪推定有理么?我有位诛心式有罪推定唱赞歌么?
我通篇只是说,你可以批驳这种非理性的思维,但是你无法消灭它,因为你无法让十三亿人统统理性。既然如此,与其驳斥非理性思维,不如想想为何会有这种思维出现。
又看了您新修改的话。你要认为我在用诡辩玩把戏,那自然认为我是在玩无理手了。凭一片文章就能看出我这个人是在诡辩,如此火眼金睛当真佩服的很。对了,用个新词儿,证据呢?没有证据就这么指责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可以举报一下?
那就是:群氓政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因为,人民并不是永远正确的,人民很容易被煽动、被忽悠,所以,人民正确与否的前提、要看人民是否得到了正确的引导(至于这种引导和人民的需求之间的辩证、互动的关系暂时就不展开了),这其中、舆论的作用居功至伟。举两个滥大街的例子:纳粹德国和军国日本,就是典型的人民被煽动被忽悠,全民疯狂走向毁灭的典型。
Alarm先生教育的是,经你这么一提点,我的确有点偏向纳粹理论,多谢指正!
可我想请教一下Alarm先生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在我看来,信息不均等是一个问题,群众看到一个问题不可能得到足够多且真实可靠的信息,所以他们很容易得出错误的判断。其二,绝大多数人只关心柴米油盐,很少有人会主动研究政治、法律等等领域,那他们又如何得出理性和正确的分析呢?
最后想说明一下,我开头提到民众普遍不理智只是想说明民众会有不理性的思维是正常的事,实在不必对这个批驳,更应该思考如何改善社会环境,让社会环境对民众的思维进行引导,而不是舆论。譬如法律的公正性得到越来越多的执行,从而使人民相信法律,自然就不会有所谓立场先行、身份原罪。不知Alarm先生如何看?
在今年西藏上问题,大家可都是支持政府的。可见大家可不是盲目的。
您再仔细给大伙分析分析这段话。
记得此前也有个人(这位就嚣张多了)撞死一对父子还拖出去老远,之后不顾而去。最后就是因为“引起较大民愤”死刑了。据说遗言里有这么一句“记者杀我”。私底下倒是听人说过“其实...他犯的罪也够不上判死刑...”,但从始至终就没人敢公开说出来;所有人都是众口一词的“该杀”(
确实,不能要求群众总是理性的,因为大多数人受到信息来源,个人能力、精力的限制,可能很难强求他们去对某一个具体事件作出细致的考证和理性的推敲。
但是,不要忘记了,正是由于他们有诸多的局限,所以决定了他们在大多是时候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而信息本身是否严谨,是否理性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而当你发现了最初提供给那些被动接受信息者的信息本身就是偏颇的,非理性的,甚至是错误的,你不在你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去加以修正,却以"民众永远是对的"作为理由来搪塞的时候,这就是在纵容和煽动非理性。
这早已与理性的精神背道而驰甚远了
alarm举的两个例子虽然已经"滥"了,但是很好--纳粹德国和军国主义的日本。
德国人民仇视犹太人,德国人民要求恢复帝国昔日的荣耀,德国人民要求收回割让的土地,德国人民要求。。。。。。。
水能载舟,希特勒也在顺应德国人民的要求--人民永远正确?
没有人否认林某所掀起的腥风血雨自有其社会背景,但建立这样的认识,并不意味就必须认同或许可对群众非理性的纵容和煽动。
建设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引导理性辨析,也是其中的应有之意。
须知社会的管理者终究是来自于人民,人也终究是社会的产物。当他们从一个充斥着暴戾和非理性的社会中成长起来,踏入社会,成为社会的管理者,又如何去建设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呢。
既不可能要求群众都变得理性了,再去改善社会环境,也不可能等到把社会环境改造好了,再去要求群众理性。
两者是必须是同时做的。
具体到林某的事件上来,我们固然完全应当要求其为其不当的言行付出代价,受到处罚,但是,同时,也别忘记须让每个人都承担应当尤其承担的责任,不能在喧嚣中闭上的眼睛,更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仅因为人们根据偏颇的信息以为其有罪,便认定其有罪。
不学无术的本人当时发生气愤的第一原因可是因为教科书上历来是这么交的:"西藏是我国自古不可分割的领土"后来才看到不少人的考据文章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跟我一样
您提到的那部分,我在文章里写了是根据个人记忆写的,并不一定完全正确——它在这里的意义只在于说明有人于法或不应死,但不幸“舆论杀人”而已
如果中国社会向民众长期灌输的是民族虚无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思想,什么藏独疆独台独,自然就不会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看来我们终于明白彼此要表达什么了。你的“两者是必须是同时做的”,我受教了,多谢。最后我想说,林某在本案中没有收到刑事处罚,这点我是认同的。但是社会之所以有不理智的声音,社会风气也有很大的责任,不能全部指责群众。
对了,现在从和诸位的讨论中,我开始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了,学到了不少东西。不过我还是得说,万一我今后犯事儿了,我还是要去送礼打关系,如果这么干有效,我不怎么干岂不是傻子。
戳得人双脚跳啊~
FT,又没有薪水可拿。就算收两朵花儿吧,也不是情人节,反而是光棍节……sigh
你说
OK,你可以把这段话——建立在“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能力越大,(谴责)越大”这个论点兼论据之上的相关论述,也就是上面整段的引文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蜘蛛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你掌握了国家政权,就必定要承担上一些可能你不该承担的责任和谴责。美国骂政府和总统的言论比比皆是,更何况我国这种一把抓的体制。
没错,民众有些言论的确没道理,的确不理性。作为普通网民,我们可以驳斥这种不理性言论,但是如果真的要讲理性看待的话,那民众永远都是对的。
无他,谁能载舟亦能覆舟,水是舟的载体,民众是政府的载体。正如船夫不能怪水太急一样,政府也不能怪民众不理智。你要行舟,就只能研究水流,顺着水流,如果够本事,可以挖渠改变流向,但是你不能逆水还骂水不理智。
我一向认为,对人民本来就不能拿着理性去强行要求,你要求十三亿人个个理性,那你自己就是不理性的。
你剩下的文字,都是将“人民的不理性”作为实际存在的现实作为前提条件之后来论证“挨打”的可能性以及在极端条件下的必然性。既然如此,充其量也只能说,剩下的文字只论证了标题的后半部分,怎样才能和前半部分的“负责吃肉”产生逻辑上的联系呢?至少在这个“负责吃肉就要负责挨打”的标题下,我没看到你的其他论证。而试图站在你的立场上顺着你的思路思考如何支持数字崇拜而反对飞马萧的时候,我也没找到除了你用的这个手段之外的其他方法可以自圆其说。当然,我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也许有什么可能未能穷举也不一定。
所以我才说,如果不加塞这两个字,半篇宏论就没了;而这前半篇没了,整篇宏论也就成了空中楼阁,没有立足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