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在政治上、舆论上处决杨佳的误区 -- 造船厂
法律的原则是统一的。就用杨佳的例子来说明。
我问,警察虐待杨佳,不是疑罪么?最简单的,杨佳要指控警察对其有虐待行为,只要有验伤报告就可以作为初始证据展开进一步调查,有吗?
如果你连这一点证据都没有,凭什么预设立场地怀疑警察对其有虐待行为?
就凭对方是警察,就凭杨佳后来杀了人?
照这个思路,我可以找到上次判我交通违规的警察,抓住他说你虐待我了。他要说没有,请拿出证据来!
还是上一个帖子的问题,张李是否有义务举证“被虐待”啊?还是杨佳可能被虐的情况,你的意思是不是要杨出具被虐待的证据呢?
这个又是那一条法律或者规定,说只要有验伤报告就可以作为初始证据展开进一步调查?
同样,又是那一条法律或者规定,说没有验伤报告,就无法展开进一步调查?
就算侦查也要有初始证据的,报案、线索等等,不然公安局就可以随便侦人了。
连这个都不明白谈什么法律问题。
还在这里说别人不懂法律,哼哼
还是张三李四的假设,按你的说法,他们被虐便永远都无法侦查了。
法盲不要紧,可怕的是偏执。
但是如果说警察虐待杨佳,这应该是杨佳或者其代理律师提出抗辨,才可以立案侦察或者调查吧。否则一个打酱油得网民嘴皮子上下开阖一下,警察就要立案/侦察,那司法机关也就别干事了。这里得疑罪,是指网民的疑罪。如果不是当事人或者目击者的证言,这种疑罪是毫无价值的。
不明白还有什么要靠审判本身“弄清楚事实”
还有句潜台词我替你说了吧,杨佳杀人,杀人尝命,天经地义。
就凭张三李四上嘴唇碰碰下嘴唇?
我笑了,你赢了
进来一看,被拎出来示众了。
争论之前先弄清定义才能避免误解,我的“挺杨诸君”只是指把杨佳视为英雄的人,这当然不包括楼主您。这些人是否是我的捏造,您只要到天涯杂谈到凯迪看看就知道了。而这些人具有什么样的特征,您也不妨自己做个结论。不过很好奇我不过用了这样一个词,您怎么觉得我在暗示杨佳有组织?如果说我在暗示“挺杨诸君”有组织还相对靠谱一点,虽然我其实什么也没有暗示。
杀人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就是在政治上被处决,你我不必争论。而舆论上,尽管我有点不清楚你的“舆论上处决”具体指的是什么,想来应该就是指责他并且鄙视他的意思吧,我想我有“处决”他的自由和理由。
你没有看清楚我的题目,“先讲良心,再论国是”。而我要讲的很简单,无论你要谈论法制环境,谈论警察素质,还是谈论审判程序,在谈论这些“国是”之前,请尊重生命,不要把杀人凶手当作英雄。而从您的帖子里看出来您并没有,
所以,您大概枪口对错人了
立案一定要有什么样证据呢?
不知道光凭一个尸体,算不算得上你所说的证据,足够去给一个杀人抛尸案立案?
不知道光凭业主空荡荡的房子和业主的一张嘴,不知道算不算足够的证据,立一个盗窃案?
同样,不知道周老虎案是有了什么现实的证据以后才立的案。
这么懂法律,请一一回复,我也好长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