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请教一下,这个ADR是什么东西? -- quark
港交所说7月份要发行美国预托证券(ADR) "这是个什么东西?麻烦给扫盲一下,谢谢。
不在美国上市,但可以在美国交易,以美元结算。既然不是上市发行,那么是怎么推出的呢?
可以避开很大部分的美国本土企业监管
balance sheet 中ADR不列入common stock 一项,而是在Additional Paid-In Capital 一项中。但是我想如果资本结构不复杂的话应该和common stock同等对待
在港交所上市交易,不受美国法律监管,除了用美元结算外,与港股还有什么不同?
如果发行的是一级ADR,那其实并不算真正的发行新股。简单的说,就是将一部分已发行的非美国上市的股票,交由一家美国的存托银行托管,美国的投资者就可以通过柜面交易在美国买卖该股票。由于不涉及发行新股,因此手续简单,无需按美国GAAP作帐,只需在SEC备案。
等到发行三级ADR,则已经接近在美国直接发行新股了。
对超过十年股龄的B股股民,应该知道ADR不是什么新玩意,很多B股公司都有ADR和GDR(英国,Global)的。
还是有点不明白,1、这一部分已经上市的股票是谁拿出来的?是上市公司还是投行?2、港交所推出的ADR,是不是在美国和香港都可以交易?3、对于ADR是不是也可以再推出OPTION?还望不吝赐教。谢谢
我的ADR经验都是从B股市场来的,不知道是否适用。在下姑妄言之,错了请放心砸砖。
第一个问题有些复杂。通常,谁也不“拿”出股票。这是一种方便美国投资者的做法。美国投资者投资海外的股票,以前比较麻烦,必须通过开设离岸帐户(offshore account),而结算,清算和托管也只能通过海外证交所指定的结算,清算和托管银行。而一旦发行了ADR,这些美国投资者就可以在美国国内(柜面)交易。如果有一百万的股票掌握在美国投资者手里,那理论上就可以有一百万的ADR(太多不行,只能占到总的流通数的一定比例)。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美国投资者认购新股比较多,那么在发行新股的同时就可以划出一定比例作为ADR。这时候美国投资者直接认购到的就是ADR。
第二个问题不太明白。既然发行ADR,那么在香港肯定是可以交易的?否则ADR失去了本体?如果你问一旦发行了ADR,是否仍然可以在香港交易,那不可以(不同的清算,结算,托管体系)。
第三,理论上是可以的。问题是:单一股票的期权本身不太多见(你是否问权证?),因为流动性太差,更何况是ADR。而且如前所述,ADR本身无须SEC批准(只需备案),因此不可能满足期交所的要求,可能只能离岸柜面交易,流动性更差了。
来,翠酸菜,上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