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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证:龙应台为丁默邨的辩护(发表于南方周末) -- flyingcat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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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求证:龙应台为丁默邨的辩护(发表于南方周末)

易先生在小说里不够“坏”,除了张爱玲本身的认知价值和性格,除了她和胡兰成的极深刻、极缠绵的爱情之外,我看见一个很少被人提及的角度,那就是:小说和电影之外,民国史里头的“易先生”,其实也不见得是个多“坏”的“坏人”。

。。。在郑苹如因为刺杀丁默邨未遂而被秘密枪决之后一年,1941年,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长的陈立夫和丁默邨秘密取得了联系,对这位当年被他提拔过、如今为汪伪政权特务头子的后辈“晓以大义”,指示他应该设法“脱离伪区”,如果不能“脱离伪区”,就当“伺机立功,协力抗战”。陈立夫“策反”成功,往后的几年,丁默邨表面上是傀儡政府的交通部长、福利部长,私底下,他为戴笠的军统局架设电台、供给情报,与周佛海合作企图暗杀当时的特务首脑之一李士群,并且配合戴笠的指示不断营救被捕的重庆地下工作人员

。。。在日本战败以后,局势混乱,重庆政府为了防止共产党趁机坐大以及新军阀崛起,又适时而有效地运用了丁默邨这个棋子。他被国府任命为“浙江省军委员”,这一回,“浙江”前面没有“伪”字了。

我读到戴笠给“默邨吾兄”的手书,戴氏要求丁在混乱危险中“切实掌握所部,维持地方治安,严防奸匪扰乱,使中央部队能安全接收”。而丁默邨也确实一一执行了重庆的指令。在中央部队进入浙江之前,“奸匪”已经占有浙西半片,是在丁默邨进行“剿匪”之后,中央部队才稳稳地接收了浙江。

。。。丁默邨等于是国民政府招降成功的一名降将,这名降将不曾回到“汉军”中来披麾上阵,但他留在“曹营”暗中接应,做苹果里的一条虫,等于是国民政府植在敌营的间谍,其处境何等危险,其功劳何等重要。在战争中,隐藏的间谍所发挥的作用绝对不小于沙场浴血的战士,不是吗?

。。。《陈立夫回忆录》第232页:丁默邨本来可以不死的,但有一天他生病,在狱中保出去看医生,从南京拘留所出来,顺便游览玄武湖……这个消息被蒋委员长看到以后,蒋委员长很生气地说:“生病怎还能游玄武湖呢?应予枪毙!”。。。

。。。我不禁掩卷叹息。难怪丁默邨的死刑判决书读起来那么地强词夺理,对丁默邨所提出来为自己生命做辩护的种种白纸黑字的有力证据完全漠视。原来,判他死刑的,根本不是一个真正的法院,也不是一部真正的法。

在那样的时代里,你对所谓“忠奸”难道不该留一点人性的空隙吗,不管是易先生还是丁先生,是张爱玲还是胡兰成?

家园 3姓家奴,不死何为?

丁默村脚踏几支船,首鼠两端最后落得这个可耻下场,只能用“大快人心”来形容。

龙应台大妈放出惊世骇俗的厥词这也不是第一回了。听说人家把自己比作现代的鲁迅呢。想当初。。。我还挺喜欢看龙应台来着。吁——————————

家园 哼哼...

人家是“艺术家”~~要讨论的是“人性”~~人家最反对“把艺术与政治联系到一起”~~因为那是“对艺术的侮辱”~~

家园 没有看清出逻辑关系!
家园 这老龙女好发惊人之语,却条理不清,很有为了“艺术而艺术”的风范
家园 不特立独行怎么配叫文人,不错,做得不错

比芙蓉姐姐强多了,文笔强,官也做得大,政治灵活性强,脑子也清楚,看得清势头会来事。

笔头子要的,绝对是纯粹文人的代表!

家园 ...给汉奸留"人性的空隙"..老龙女当真糊涂了....
家园 套用一句时髦的语言:“汉奸也是人嘛!”

有七情六欲,接着还可以推出,有“人性”。

家园 严重诋毁芙蓉姐姐。芙蓉有人格,而老龙女精神上早已陪日本鬼子上床了

芙蓉姐姐在人格上没有缺陷,她瞧不起陪导演上床的演员。

而龙应台在精神上早已经陪日本鬼子上床了。

家园 你找的是这个吧

俺叫她龙雪花,耍笔杆的宫雪花是也

龙应台:贪看湖上清风──侧写《色,戒》

我在德国的雪夜里翻读当年审讯丁默村的笔录等,后来再看《陈立夫回忆录》,发现这个立功的降将保释后游览玄武湖被一小报记者看到,写了出来,蒋介石看到,就很生气地下令枪毙。判他死刑的,不是真正的法院,也不是真正的法。

电影的瞬间大众魅力真的不是文学的慢火细炖可以比的。张爱玲的《色,戒》是一篇比较少人知道的短篇;如果不知史实背景,小说本身的隐晦粗描笔法更让一般的读者难以入门。李安的电影,却像一颗来势汹汹的大火球从天而落,边落还边星火四溅,嗤嗤作响,效果是,人人都在谈《色,戒》,凉凉的小说也被人手人嘴磨蹭得热了。

小说里的大坏蛋易先生,因为在小说里被处理得不够“坏”,当年《色,戒》发表时还被评论家批判,觉得张爱玲是非不明、忠奸不分。当时读了“域外人”对张爱玲的批评,我忍不住大笑。胡兰成不早就说过张爱玲的人格特质了吗?在“民国女子”里,他这么看二十三岁的她:“爱玲种种使我不习惯。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慈悲布施她全无,她的世界里是没有一个夸张的,亦没有一个委屈的。她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又说,“爱玲对好人好东西非常苛刻,而对小人与普通的东西,亦不过是这点严格,她这真是平等。”

“原型”郑苹如 “原型” 丁默村

《Lust, Caution, 2007》

而且,张爱玲文学作品里头最让人震撼、最深刻的部分,不正是她那极为特殊、极为罕见的“不悲天悯人”的酷眼。

如果张爱玲有一般人的“忠奸意识”,她大概也不会在二十三岁时,嫁给了赫赫有名的“文人”胡兰成啊。

易先生在小说里不够“坏”,除了张爱玲本身的认知价值和性格,除了她和胡兰成的极深刻、极缠绵的爱情之外,我看见一个很少被人提及的角度,那就是,小说和电影之外,民国史里头的“易先生”,其实也不见得是个多“坏”的“坏人”。

易先生的“原型”丁默村,一九零三年出生,因为陈立夫的举荐而做了调查统计局第三处的处长,第三处后来撤销,他就加入了汪精卫的政府,历任要职。中日战争结束前夕,他是“伪浙江省省长”。一九四七年七月五日,丁默村被枪毙,罪名是“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判决书里列出好多罪状,包括“主使戕害军统局地下工作人员及前江苏高二法院庭长郁华、与参加中统局工作之郑苹如……”

这样的一个“”履历,他的死刑不是理所当然吗?

不这么简单。

我在德国的雪夜里翻读南京市档案馆所保存成书的审讯笔录、判?书、种种作为证据的信件、电报、便条等等,慢慢地看出一个故事的轮廓。尘封的史料所透露的真实人生如此曲折,几乎有血肉模糊之感,其幽微伤痛讽刺残酷完全不需要假借文学家之手。

在郑苹如因为刺杀丁默村未遂而被秘密枪决之后一年,一九四一年,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长的陈立夫和丁默村秘密取得了联系,对这位当年被他提拔过、如今为汪伪政权特务头子的后辈“晓以大义”,指示他应该设法“脱离伪区”,如果不能“脱离伪区”,就当“伺机立功,协力抗战”。陈立夫“策反”成功,往后的几年,丁默村表面上是傀儡政府的交通部长、福利部长,私底下,他为戴笠的军统局架设电台、供给情报,与周佛海合作企图暗杀当时的特务首脑之一李士群,并且配合戴笠的指示不断营救被捕的重庆地下工作人员。

这些被营救的情报人员,在审判庭上,也都具函作证,丁默村和重庆政府的合作是毫无疑义的。而在日本战败以后,局势混乱,重庆政府为了防止共产党趁机坐大以及新军阀崛起,又适时而有效地运用了丁默村这个棋子。他被国府任命为“浙江省军委员”,这一回,“浙江”前面没有“伪”字了。

我读到戴笠给“默村吾兄”的手书,戴氏要求丁默村在混乱危险中“切实掌握所部,维持地方治安,严防奸匪扰乱,使中央部队能安全接收”。而丁默村也确实一一执行了重庆的指令。在中央部队进入浙江之前,“奸匪”已经占有浙西半片,是在丁默村进行“剿匪”之后,中央部队才稳稳地接收了浙江。

夜半读史,我揉揉眼睛,困惑不已。

那么这丁默村等于是国民政府招降成功的一名降将,这名降将不曾回到“汉军”中来披麾上阵,但他留在“曹营”暗中接应,做苹果里的一条虫,等于是国民政府植在敌营的间谍,其处境何等危险,其功劳何等重要。在战争中,隐藏的间谍所发挥的作用绝对不小于沙场浴血的战士,不是吗?

当重庆政府需要丁默村的协助时,陈立夫和戴笠都曾对他提出保证。陈立夫应允丁可以“戴罪立功,应先有事实表现,然后代为转呈委座,予以自首或自新”。戴笠则说得更明确,“弟可负责呈请委座予以保障也”。

好啦,那么为什么国民政府在胜利后就杀对它有功的“降将”和“间谍”呢?尤其在早已给予不杀的具体保证之后?问题出在“委座”——蒋介石吗?

正在困惑时,陈立夫的回忆录出版了。于是飞电请求朋友“火速寄《陈立夫回忆录》来欧”。一周后书寄到,邮差从雪地里走来,胡子上还黏着白花花的细雪。我从他手中接过书,一把拆了包装,几乎就在那微微的飘雪中读了起来。

我竟然找到了答案。

《陈立夫回忆录》第二百三十二页:丁默村本来可以不死的,但有一天他生病,在狱中保出去看医生,从南京拘留所出来,顺便游览玄武湖……这个消息被蒋委员长看到以后,蒋委员长很生气的说:“生病怎还能游玄武湖呢?应予枪毙!”

丁默村就被枪毙了。只因为他从狱中出来,贪看一点湖上清风,被一小报记者认出来,写上了报。

啊,我不禁掩卷叹息。难怪丁默村的死刑判决书读起来那么的强词夺理,对丁默村所提出来为自己生命作辩护的种种白纸黑字的有力证据完全漠视。原来,判他死刑的,根本不是一个真正的法院,也不是一部真正的法。

在那样的时代里,你对所谓“忠奸”难道不该留一点人性的空隙吗,不管是易先生还是丁先生,是张爱玲还是胡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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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篇:

陈之岳:旧上海美丽间谍哀婉传奇

女大学生间谍郑苹如与丁默村惊心动魄的“谍对谍”故事,由汪政权高官金雄白在回忆录中最先公诸于世。当年行刺失败后,妻子们齐声要求杀掉“妖精”,郑才最终玉殒。郑苹如母亲是日本人,多年后在台去世获蒋介石颁“教忠有方”匾额。

抗战时代汪伪政府统治下的上海十里洋场,发生了一桩惊心动魄的“谍对谍”事件。美貌的国民党中统女特务郑苹如谋刺汪伪特工头子丁默村未遂而壮烈牺牲。作家张爱玲根据这段真实事迹创作了《色,戒》,不过将男女主角改名换姓,并把内容予以故事化和小说化。李安改编自张着的电影《色,戒》使郑苹如(王佳芝)和丁默村(易先生)重现人世,同时亦引发了华人社会对汪精卫政权的好奇与兴趣。

有些文学史家说,张爱玲的《色,戒》题材来自于她的前夫胡兰成,因胡曾是汪精卫的文胆,又在汪政权做过行政院法制局长和《中华日报》总主笔,应熟悉郑苹如事件,但张爱玲本人从未透露她的故事来源。实际上,最早把郑苹如谋刺丁默村事件公诸于世的是五、六十年代旅居香港的汪政权老人金雄白。金氏以朱子家笔名在《春秋》杂志上连载《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颇受海内外的重视。后来《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结集六册出书,风行一时,日本亦将此书译成日文,改名《同生共死之实体——汪兆铭之悲剧》。《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已被公认为有关汪政权的一部经典之作,此书是由香港吴兴记书报社印行,现已绝版,数年前台湾曾出现重印本。

金雄白(一九零四——一九八五)为江苏青浦(今属上海)人,是个资深媒体人,一九三零年即任南京《中央日报》采访主任,亦当过律师。一九三九年投靠汪政权后,历任法制、财经方面多项职务,并曾任《中报》总编辑。一九四五年抗战胜利后以罪名被捕入狱,一九四八年获释,翌年移居香港,此后卜居香港与日本,一九七三年曾创办《港九日报》,一九八五年一月五日病逝日本,除了《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另着有《记者生涯五十年》(上下册)、《黄浦江的浊浪》、《乱世文章》(五册)、《女特务川岛芳子》及《春江花月痕》等。

七十六号特工总部

当年的极司菲尔路(今万航渡路435号)76号,原是国民党高级将领陈调元的住宅,抗战中国民党机关迁往重庆後,这儿就成了汪伪“国民党中央招待委员会特务委员会特工总部”所在地,是大、大刽子手、抗战中横行上海滩的特务头子李士群、丁默村、吴世宝的老窝。

金雄白说:“汪政权的一幕,是时代的悲剧。而重庆与汪方的特工战,非但是悲剧中之悲剧,却又是悲剧中的滑稽剧。”三十年代末,汪政权在上海极司斐尔路七十六号成立特工总部,从此,“七十六号”成为人人闻之色变的杀人魔窟。主持七十六号的两个高级特工李士群(一九零七年生)和丁默村(一九零三年生)早年曾是共产党,叛党后加入国民党,再投靠汪政权。李士群组建汪政权特工机关时,邀丁默村参加,丁大李四岁,特工经验丰富,但丁、李两人权斗不已。

一九三七年七月号(一百三十期)上海《良友》周报封面人物是个艳光照人但名不见经传的“郑女士”,不仅读者不知郑女士为何许人,即连编辑亦不清楚。杂志出版一个多月后,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常务委员、调查统计室负责人陈宝骅(陈果夫、陈立夫的远房侄儿),在一次社交聚会上结识了正就读上海法政学院的郑苹如。陈宝骅想尽办法吸收郑女为国民党中统(另一特工系统为军统)特务,郑女终于答应,成为中统在敌伪地区最有价值的女特务。

郑苹如当时还不满二十岁(一九一八年生),她是浙江兰溪人。父亲郑钺,留学日本法政大学,老同盟会员,是于右任的好友;郑钺留日时与日本女子木村花子(后取中国名字郑华君)结婚,育有三女二子,郑苹如排行老二,上有一姊,下有两弟一妹。郑钺曾执教复旦大学,做过律师,历任江苏、山西和福建等地高等法院检察官,一九三八年兼任最高法院上海特区法庭检察官。

郑家于一九三五年年初搬进上海吕班路万宜坊八十八号(万宜坊即今重庆南路二零五弄),著名出版家邹韬奋亦住于此弄。郑苹如加入中统后,最早的任务是利用其流利日语以及日本关系搜集高层情报。郑苹如活跃而又能干,她首先获悉汪精卫即将投靠日本的情报。一九三八年八月,郑女从日本首相近卫文磨的谈判代表早水亲重那里听到“汪氏将有异动”消息,立刻由她的直属上司嵇希宗电告重庆;同年十二月再急电重庆,但重庆方面未予重视。直至十二月二十九日汪精卫出走河内,发表“艳电”,重庆才意识到郑苹如的价值。

郑苹如工作积极,立功心切,她利用机会“勾引”正在上海的日相近卫的儿子近卫文隆,甚至动起绑架的念头。近卫文隆曾在一九三八年年底“失踪”四十八小时,日本特工军警大为紧张,原来是被郑苹如藏起来。此次失踪事件后,日本特工开始注意郑女的活动。中统亦在此时指派郑女与七十六号头子丁默村周旋。

金雄白说:“在汪政权中,太多醇酒妇人之辈,而‘七十六号’的特工首领丁默村,尤其是一个色中饿鬼,他虽然支离病骨,弱不禁风,肺病已到了第三期,但壮阳药仍然是他为纵欲而不离身的法宝,他当年与女伶童芷苓的缱绻,早成公开秘密,而郑苹如间谍案,更是遐迩宣传。”丁默村曾任上海民光中学校长,而郑苹如曾就读该校,郑女即利用此“师生之谊”接近丁氏。一九三九年冬,中统急于铲除丁默村,下令郑女早日动手。一日,郑曾邀丁氏至她家小坐,中统特工准备动手,但座车驶至郑宅门前,丁氏婉拒上楼,失去良机。

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丁默村在沪西朋友家吃饭,电邀郑苹如赴会。吃完饭,丁说要去虹口,晚上与周佛海和日本特务影佐祯昭有约。郑女与丁同车,在车上郑女突要求丁氏陪她去静安寺路与戈登路(今江宁路)的西伯利亚皮货店买一件皮大衣,算是送她的圣诞礼物。车到静安寺路一一三五号西伯利亚皮货店门口,丁陪郑进去,郑在挑大衣时,丁突将一叠钞票扔在柜台上说:“你挑吧,我有事先走。”立即从另一道门冲出去,奔向座车。在街上等候的中统特工没想到丁氏会这么快出来,丁氏冲进防弹车内,特务匆忙中向座车开枪,惜为时已晚。胡兰成说,丁氏是在进店内时看到两个形迹可疑的人,心里起疑才立即打退堂鼓。

但是丁默村在一九四六年受审时表示,他和郑苹如是在进店内时,中统特工即先开枪,他快速闪躲后逃回防弹车。特务继续射击座车,但他安然无恙。中统特工在皮货店附近埋伏时,李士群的爪牙亦在旁伺机“助阵”,准备把丁干掉。因中统上海区副区长张瑞京被李士群逮捕,泄露了中统谋刺丁默村的机密。

郑苹如胆大心不细,她打电话给丁氏表示“安慰”,丁氏发狠话说:“你算计我,马上来自首,否则杀你全家!”郑女急忙解释说她也被吓坏了,完全不知道有敌人行凶。丁氏假装相信,但已下决心抓她。皮货店事件后第三天,汪伪特工总部第三行动大队队长林之江率二十多名爪牙直扑沪西舞厅逮捕郑苹如。一说郑女驱车至七十六号找丁而被丁的亲信林之江抓起来。

据说丁默村并未想杀掉郑苹如,而是一群汪伪高级特工的妻子纷纷跑到七十六号“瞧瞧”郑苹如长得什么模样后,一致要求杀掉这个“妖精”。这群悍妻包括丁氏妻子赵慧敏、李士群之妻叶吉卿和吴世宝之妻佘爱珍(佘爱珍后在日本与张爱玲前夫胡兰成结婚),后来连汪精卫的妻子陈璧君和周佛海之妻杨淑慧等一群“婆”

也都跑到七十六号去看落难的郑苹如。主张杀郑最力的是丁妻赵慧敏。郑女临难不屈,林之江(后逃至香港)在狱中多次企图污辱郑女而未达目的。一九四零年二月一个黑夜,林之江把郑女带至沪西中山路旁荒地开了三枪,郑苹如死时实岁才二十二岁。

丁默村于一九四七年二月八日被军法庭判处死刑,七月五日处决。赵慧敏战后带了一个装满金条的皮包去郑家乞怜,遭郑家峻拒。李士群一九四三年九月被日本宪兵毒死于苏州。

郑苹如死后,其姊一九四二年病逝(所生女儿王蓓蓓后住台湾),其父一九四三年辞世。郑女的未婚夫是国府空军军官王汉勋,一九四四年牺牲于桂林;大弟郑海澄亦为国府空军军官,一九四四年死于重庆空战;二弟郑南阳是医生,一直住在上海,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移民美国,二零零三年去世。郑苹如的母亲郑华君、妹妹郑静芝(天如)和妹婿舒鹤年(亦为空军)一九四八年十二月迁居台湾。郑母一九六六年八十岁去世时,蒋介石曾颁“教忠有方”挽匾;妹妹郑静芝一直担任其父好友、国府监察院长于右任的秘书,后移民洛杉矶。

抗战胜利后,文学家郑振铎曾在一九四五年十月六日出版的《周报》上以《一个女间谍》为题追悼郑苹如,他说:“为了祖国,她不止几次出生入死,为了祖国,她壮烈的死去!比死在沙场上还要壮烈!”遗憾的是,今天知道郑家一门忠烈和郑苹如舍身赴义事迹的人太少了,太少了!

家园 很久以前的作品了

查了一下,龙应台那篇为丁默邨辩护的文章名叫《残酷的年代》,1996年写的。

家园 龙部长这是小捧帮倒忙阿

最最好笑就是这段,好么,严防奸匪?!剿匪?!

本来中 x 部的脑积水们还可以打着文艺片的旗号引进一下,色情变反动~~这下没搞头啦!

{戴氏要求丁在混乱危险中“切实掌握所部,维持地方治安,严防奸匪扰乱,使中央部队能安全接收”。而丁默邨也确实一一执行了重庆的指令。在中央部队进入浙江之前,“奸匪”已经占有浙西半片,是在丁默邨进行“剿匪”之后,中央部队才稳稳地接收了浙江。}

家园 这才是文眼

"原来,判他死刑的,根本不是一个真正的法院,也不是一部真正的法"

由此看来,龙之流在10年前就已经埋好“挺绿,修宪”的伏笔了。

家园 不知道龙应台先生是否真的全部看过这些东西

如果看过,应该知道丁默邨等人出示这些证据的时候法庭出示的另一方面的说法 --军统对此的说明是,从1941年开始的是“以奸治奸”行动。而对于他们出示的五花八门的表功说明,国民政府曾清楚说明,一切都是“纯属对汉奸的利用”。

所以,这一切,没有一样被法庭采纳作为证据,为汉奸辩论的律师们也只能底气不足地争吵两句 -- 你利用,你能利用天下人于永远么。

跟“我贪,比我贪得多的有的是你怎么不抓”一样苍白无力。

丁默邨等人和重庆的联络,真的是幡然悔悟么?事实上,到抗战后期汪伪政权的各级官员投靠重庆几乎近于疯狂,原因也十分清楚 -- 自从美国参战后,聪明的大小汉奸们比日本主子更感到失败的危机,而且他们是没有必要为日本殉葬的,于是,重新和重庆联络,脚踩两只船就成了他们的选择(当然最初他们还不能确定日本会战败,日本战败,我们是地下工作者,日本战胜,我们可以成为抢先拉重庆方面下水的功臣),而国民政府方面显然也是看透了他们的心理,一方面自己需要他们的情报,一方面不拢住了这帮人投了共产党不是很可怕?-- 汉奸的确有选择投共的,比如郝鹏举。

所以,利用他们,就成了顺理成章的做法。

对汉奸心态的分析,是件很有趣的事情。说他们脚踩两只船很清楚,你看哪个汉奸不是日本越危急,与重庆的合作就越深入?那么,他们难道不明白被利用的危险?周佛海和周幼海谈话说明他们都是明白人,不过,没有其他选择。与日本人殉葬那肯定死路一条,不这样走只能投蒋或者投共。抗战胜利前汉奸们投共的不多,一来是意识形态格格不入,二来也不认为将来天下共产党能够争得过国民党。这样,他们唯一的指望就是获得重庆的原谅了。怎么做呢?卖过中国的汉奸们顺理成章的做法就是出卖同类和日本人了。他们也明白蒋介石那边不稳妥,所以索要Black and Write就成了精神支柱。

但是,他们怎么就没有想过,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审判书也是,一句“纯属对汉奸的利用”就可以把一切推的一干二净。没有了筹码,什么证据都和当年的“丹书铁券”一样毫无用处。其实他们也许是想明白的,但又有什么选择呢?

强词夺理么?不过普通中国人要拍手称快 -- 为那些因为这些汉奸们而死的另一些普通中国人,郁化,茅丽英,等等。

都是从蒋介石政府里面叛变出去的,给老蒋带来的损失何等深重?于公于私,那边都不会给他们东山再起的机会。

其实,汉奸中真正幡然悔悟的不是没有,立功后也不是不能得到原谅,这和脚踩两只船不一样。比如陶希圣和高宗武,带着汪精卫和日本人的密约回归,就得到了原谅,陶后来还做了蒋介石的文胆。

到一面帮着日本人打中国人,一面给自己留后路的丁默邨之流,若不给他个将计就计,“利用汉奸”,个人觉得戴笠都对不起祖宗。

抗战后,汉奸中没有被惩处的,主要是带兵将领,如孙殿英,吴化文等,因为他们依然有利用价值。这也造成了这部分人员军心不稳,和蒋军嫡系关系恶化,在此后的战争中不是被轻易消灭就是部分或全部投共。

唯一汉奸中作为文官又逃脱死刑的大汉奸是周佛海,它是个明白人,在法庭上坚决大讲抗战结束后自己怎么维护京沪秩序,避免被共产党占领云云,就是不敢提抗战期间怎么和军统合作的事情。

明白人啊。

我是看龙先生的文章长大的,很钦佩她的文笔和当年的刚正不阿。看此文我看不明白龙先生了,为了反蒋,汉奸也可以爱护一下了。窃为龙先生不值。

现在更不容易了。也得承认,要从理论上支持台独的观念,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 这本来就是不讲道理的事情么。于是,为了支持,只能把一些“普世真理”颠覆推翻了才成,比如爱国,忠诚,甚至人种。

难啊。

我不知道龙先生午夜梦回,有没有看过自己的笔是否依然如当年干净。

汪精卫曾经写过“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的。

日前,看到一则为胡兰成辩护的文章,主要是给胡兰成“汉奸”加上了引号,提出了什么叫汉奸的问题,认为胡兰成也没有亲手杀人,“热爱中华文化”,假如认为他是汉奸,今天到了国外生活,用了日本货,送孩子到美国上学的,都是汉奸。。。

于是争论纷起,有移民加拿大的朋友和国内的朋友吵了起来,说自己做了十几年汉奸了,做得悠然自得。

这纯粹是被气糊涂了。你干了什么了就成了汉奸了?骂得不走脑子,听的奋起反击 -- 挑动群众斗群众,这一招百试不爽。

后面一位朋友的回答,我觉得十分精彩,所以特意放在这里,给龙先生,也给同情胡兰成丁默邨的人们。 -- 简单的事儿,大约只有把它搞复杂了,水才会混吧。

You are a total retard. The definition of a traitor is simple and clear. When another country invade your country and you choose to work for the invader, you are a traitor. When you work as a high level offical for the false govornment that the invader created, you are a traitor that should be punished.

家园 老萨,人要是一老了,也容易变得固执而且偏执

用一些根本说服不了别人也难以说服自己的理由,来强词夺理,分明是屁股决定脑袋,非要拉大旗作虎皮,唉,人啊,人。

就说到这个份上吧,在多说也无益。希望咱们这些人,老了的时候别这样,一世英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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