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其实政客都无聊 -- 桃花岛上烤鸡翅
陈水扁大家说多了,没意思,台湾政治大家都看腻了
说说其他国家吧,我德国的朋友跟我说,现在他们那有个女议员提议将结婚最低年龄降低到7岁,当然啦,是父母同意的情况下
听说还挺有一些德国妇女同志支持她的
人一无聊就喜欢做傻事.....
政客本来就无聊,哈哈。
还有真理标准的大讨论。
可比性很高吗?
涉及的人群类似吗?
不是一类,不好类比啊。
凭转的第几手新闻,激动什么?我才懒得去核实呢,想当然地认为有这样的事,也没有什么奇怪的。除了耸人听闻,毫无可行性。
真理标准有什么了不起的?好象这东西真能讨论出来个结果来。还不是政治斗争的工具。
我倒是没觉得。无论网上还是显示中,倒是都有许多人批评我没激情,死气沉沉呢。
对政客,我从来没报什么信心。
关于真理,本来就是个人有个人看法,想要统一,才是真奇怪。我本人支持这个论点:多样化是世界精彩之源。
发展才是硬道理
我在德国,最近让人大跌眼球的提议,是巴伐利亚州女议员保利提出的,给婚姻一个期限,是七年。七年后,夫妻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婚姻。这个提议成为了目前最大的笑话,当然她博取眼球的目的达到了。
政客都是无聊的,这已经是明识。
有点大逆不道。
不然干嘛有离婚?咔咔。
其实她提出这项提议,是针对德国婚姻法中,对离婚时弱势方的保护措施,因为德国法律规定,离婚后,收入来源方必须保证无收入来源方今后的生活质量没有变化。保利本人两次失败婚姻,据说亏了不少钱,嘻嘻。
这次的提议为何成为笑话,是因为,大家认为,首先,结婚不是为了离婚,如果一开始就给了期限,那么这个期限为啥一定要是7年?大可以自由选择,一个星期为啥就不行?期限也可以是三天嘛。而由此引申开去,既然婚姻都可以有期限,那么抚养孩子也可以申请期限啦?孩子养个几年,不想养了,就退给政府,不是挺好?养孩子可以给期限,加入党派啊,宗教啊,等等等等,岂不是都可以给个期限啦?有人开了个玩笑,说一个人结婚,因为收入限制了一辈子结婚离婚的次数,可7年一次婚姻,实在是大福利啊,你看,35岁结婚,80岁死亡的话,一辈子岂不是可以结六次婚至少,还不必办离婚,太好了,太好了。
中国还有七年之痒这一说法呢!
只不过把一个终身合同改为一个短期合同,可以增强合约双方的危机感,哈哈,至于续不续签那就是另外一会事情了。
有些法律规定,确实让中高收入人群,对婚姻有点恐惧感。他们不想结婚或许因为,同居朋友容易找,生活质量相对满意,还没有害怕分手的顾虑。对他们来说,上帝如果想让一个人破产,就先让这个人结一次婚。这样的人际关系存在方式,可能要为人口负增长负责。
还有人会说,如果没有外界的法律条款介入这种关系,结了婚的人,一般都不愿离婚。如此说来,七年期限或许只是一粒宽心丸。或者说,超过七年期限的婚姻,才可以有经济上的惩罚,如果他们还想离婚的话。
这个论题似乎不属于这个版
就我个人观点,为了结婚而结婚,或者为了不寂寞而找个伴的,对婚姻的信心都不足,建议还是同居得啦,免得责任啊,经济纠纷啊一大堆的搞不清。
而真心因为相爱想结婚的,恐怕是不会考虑啥婚姻期限的。
婚姻期限,其实就是给人一个成本低廉的反悔机会,因为离婚的成本太高啦。不过想想,婚礼的成本也不低啊。
为了爱,不怕社会险恶,不怕人类复杂。为了爱,刀山敢上,火海敢闯。为了爱,多想想世世代代。
[FLY]爱并破产着[/F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