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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从一则“旧闻”看财政部是否“欺骗”股民

从一则“旧闻”看财政部是否“欺骗”股民

先来看一则旧闻

财政部国税总局:未听说近期将调整证券印花税

外链出处 2007年05月23日 06: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何鹏

  财政部、国税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向本报记者表示,未听说近期将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

  昨日中午,有关提高印花税的传闻在市场上快速流传,甚至有人在一些互联网论坛上发帖称,“财政部晚间将发布消息,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1‰提高到3‰。”

  就此,记者当日致电财政部新闻办,其有关负责人答复说:“确实没有听说过将要调整股票交易印花税的消息。”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办有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如果调整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作为参与部门,国税总局新闻部门应该知悉,但是目前确实没有接到有关通知。”

  历史上,我国曾6次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率,最早一次是在1991年10月10日,由6‰下调至3‰,最近一次调整是2005年1月23日,由2‰调整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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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上海证券报,5月23日,报道中指出“昨日”--5月22日。

请注意一个重要区别,在这个报道中,记者把财政部官员的讲话做了引号,可见是“转述”,而所谓外面风传的官员辟谣“否认印花税上调”报道,则恐怕属于记者的“会意”。

“转述”是记者不加自己的判断,人家说什么 ,我就转什么;

“会意”则是记者根据听到的说法,根据自己的理解去提炼和归纳,然后呈现到受众面前。

财政部新闻办的负责人否认的是“消息”,而不是消息的“内容”

国税局新闻办的负责人的说法是“没有接到通知”,所指显然是“通知”而非通知的内容。

政府机构出台政策,发布消息,有严格的程序,调整税率的具体研究,只能是业务部门负责操作,新闻办只有拿到已经确定要发布的政策口径对外宣布罢了,表示“不知道”或者“没有接到通知”完全可能,即便知道确有此事,在未接到正式授权之前,其也没有任何权力,通过任何途径泄漏。

更何况,请注意,这是记者“致电”询问,而非正式的、主动的新闻发布,如此应对,完全得体,正确。

财政部、国税局的官员是在把千万人当傻瓜耍吗?

我要反问:--你认为他们该如何答?

1、对,确有此事--泄密,要承担刑事责任

2、不,没有此事--骗人,要承担道义责任

如果新闻办负责人确实不知道,那么其所言正是事实--“未听说”“没接到通知”

如果新闻办负责人确实知道,但上述两种明确说法又都不可行,选择只能是含糊其词。其实所谓的“含糊其词”恰恰是对记者提问的“答如所问”--记者问的是消息,我就针对消息回答,我所否定的,是“消息”,而非“消息”的内容。 这不是在忽悠,而是表现了这位负责人应对媒体的技巧。

我不敢说这不是耍滑头,但这种“外交辞令”,却是应对的应有之意。

那么,有关的官员回答“正在考虑”,“尚未确定是否实施”,是不是更好呢?

我的回答是--不解决任何问题。

到时候的漫骂和指责就是另外一个角度了,比如:

你不是正在考虑么,三四天你就考虑好了?蒙谁哪!!--骗人

你不是尚未决定实施么,三四天你就决定实施了?玩谁哪!!--还是骗人

何况“尚未决定是否实施”,本身就隐含了对“消息”内容的承认--这是泄密。“尚未决定实施”不过是实施时间早晚罢了,由此是否会引起更大的混乱? 该恐慌的还是会恐慌。

如果已经决定实施了说“尚未决定实施”岂不也是“欺骗”?

如果确实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决定实施了,那么这位新闻办的负责人又有什么资格在这么一个非正式的询问中给出这样的答案?

从这件事情来看,财政部毫无错处,对媒体的应对也非常得体。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失误的话,我只能说中央政府和财政部确实对那些已经丧失理性,并且小市民劣根性变态膨胀的股民们的“贪婪”和“狂热”估计不足。

结论:

综上所述,得出的结论只能是那些已经在一片追涨声中被贪婪蒙蔽了应有理性的股民,置长久以来关于股市风险,谨慎投资的提醒于不顾;置各种途径透露的关于即将进行调控的吹风于不顾;置上调存款准备金,上调利息等政策实践于不顾,一味筛选自己乐意接受的信息,通过选择性失明,并对媒体信息进行自我歪曲式的“自慰式”理解,以致造成作茧自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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