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新注册邮件系统遭恶意攻击,暂不能发送邮件,请隔天尝试。寻求解决方案中
- 【征集】西西河的经济学,及清流措施,需要主动参与者
- 『稷下学宫』新认证方式
- 24年网站打算和努力目标
主题:随便说说一件正在发生的事罢 -- 林小蒸
共:💬34 🌺24 新:
复 OK那我改一下
被委托干活的人想拿钱,一般要提供发票,委托方好走帐。如果现金交易不给发票,其实就是逃税了。但对委托方更郁闷一些,因为这笔支出没法走帐。
提供身份证号码是好事吧,应该是为了逃个人所得税。这是替干活的人着想。
同样一笔钱,账面上按10个低收入的人分下去,和给一个中等收入的人。。这个人所得税可就差大了。。如果我是被委托方,拼死也要找人来,当然还得恳请委托方配合。
复 这不算不正常吧
这种被委托干活的事儿我也干过
北京某个公司委托俺私下给他们干点活,俺干的也不错,相处融洽,但给钱的时候闹翻了,对方财务一定要一次性把费用划给俺(个人账户),俺坚决不干,因为按照当时的个人所得税标准,他这么干要倒扣俺好多钱交税。。
后来请财务MM吃了个饭,总算她答应乾坤大挪移,把这税的事儿给平了。。临别之时俺握着她的手,狠狠的摸了两把。。心里话:你可把俺折腾苦了,非揩你把油不可。。。
复 是为了企业避税
绝对的违法犯罪行为...
查出来罚死他们...
可能有快10年了巴, 那时在国内念研究生,有时帮外面公司干点小活挣外快,有些公司就要我提供很多人的名字,比如一个活给我的劳务费是8千, 他们就让我提供10个人的名字,理由是这样工资单上就是每个人800元, 不用上税。
这种事情好象大家都心知肚明,用现在流行语说是“潜规则”。 我不是个坚持原则的人,所以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拿钱走人。
印象里好象这么干的都是正儿八经的国家单位,反倒是私人公司不玩这些猫腻,劳务费万儿八千的都是一次付清,我的解释是他们有其他更痛快的逃税方式,用不着玩这些小里小气的花花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