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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随便说说一件正在发生的事罢 -- 林小蒸
您的理解能力很有个性.
我当然知道他们的意思(也就是您说的"做不了假帐").
但我说的是他们要求提供全额的发票和N个身份证号的做法.难道您认为他们这样做是对的?
只能用这种办法把钱搞出来洗白...
最好还是提醒以下你朋友,这种做法好象有非法的嫌疑..搞不好要进去的...
不过逃得是个人所得税,对于CCTV来说给一个人还是给十个人都是一样的,反正税从报酬里面代扣……如果商量好的是税后报酬,那就另说了
是正式的活儿.该单位上报过并得到正式批复,然后正式委托诸人干活的.
我前面的主帖您看过没?有些活儿是从外面找人帮忙的,也是公事.这样的钱也要走这种程序.
另外,顺便说一句:希望您不要戴着有色眼镜看这些...
我前面写了那么多该单位如何逃税的事...难道这不是为了逃税还能是为了甚么?
问题是:既然给一个人和给10个人是一样的,既然已经提供了足额的发票,那为甚么又要10个身份证号呢?
听起来就不是正常的商业来往. 如果是,则钱上不用做手脚. 有搞小动作的, 不说黑的地方很多,FB机会大把, 至少是灰得可以.终归是偷偷摸摸违法,私人捞好处的.
这个不是有色眼睛.是常识呀.
十个人就合哩了.
他们也忒费事,上中关村去买张发票爱开多少开多少,交1.5%的手续费就了事……哪这么麻烦呢……
你到底明白不明白他们的做法啊?他们的工作,大部分是自己的员工做的,也有的,譬如要在外地做个什么调查,上报过申请,也得到批复,有专门立项和款,那么算不算正式的活儿?而这种事,与其专门派人出远差去做,不如委托在当地的人来做,明白吗?如果你一定要说这个不是正常的商业来往,而是FB,那我也没有办法了.
至于你说的"钱上做手脚",到底是指什么?人家完成了这工作难道不该拿钱?而该单位一定要求人家提供足额的发票才给钱,你觉得有道理?提供了发票还要再提供10个身份证号,你觉得这种做法对头?
拜托你没搞清楚情况就不要胡乱指责别人,OK?
我说的是他们的做法是否合理,明白么?要发票已经不合理了,而他们又提出更加不合理的要求,你看明白了么?
PS:按照你攻击某些人的说法,我也可以说你的脑子有问题...你觉得我这样说合适么?如果你觉得不合适,那么也请你以后少用类似的话攻击别人...
再声明一句:我并不认识你攻击的人,不过,希望这个坛子里不要老是有那些莫名的攻击和诛心之论.
他们怎么会自己去辛苦买发票呢?现在这样做,只需要通知一下别人提供,多简单.又不需要他们自己辛苦找发票找身份证号...
按工资发不就可以了? 要发票干什么? --> 有猫腻
在中国的话,好象问题不大(?)反正中国规矩少.
在美国的话,问题就大了. 这个是什么钱?做事的人有没有工作许可? 这个是算工资?还是算公司收入?如何报税? 等等...复杂去了...
要提供发票,就说明了有问题,如果还要10个身份证,明摆着就是在干非法的钩当呀...这个还要问?
这活儿是需要外地的人做的,与其专门派人出差去外地做,不如在当地委托人做.这样您满意了么?
另外,您到底看没看我的主帖说的是甚么?
该单位连员工领工资都是要提供发票才能拿到的,明白么?何况其他的活儿,更不仅要求提供发票,还要求提供身份证.您明白意思了么?
如果您要认为这就说明连工资都是不该拿到的,那我实在无话可说了.Over.
PS:感谢西西河,真是让人增长见识啊...
捞了800%的好处,还要大骂...不厚道嘛...
要说我脑子有问题? 好象问题也不大..随便啦...偶尔犯犯病,吃点药就好...
1、要发票和按照劳务费发工资是为了不缴或者少缴三险一金单位应该承担的部分;
2、要身份证号估计是因为发票被挪作他用了,想把这笔费用按照临时人员工资发放,如果人均少于1200(具体金额记不清了)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3、作为企业,都有避税的需求,只要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都是合法的,只是未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