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当年的成份 -- 上古神兵
发了个国共两党的帖子,承蒙大家抬爱,回的不少,在这些回帖中我发现了不少自称“贫农”“地主”的后代,这让我想起当年的成份。
我是70年代生人,应该算是最后一代在上小学、初中、高中乃至大学的档案表格填写中都要填写成份的中国人,说句实话,当年很是困惑。
成份分本人成份和家庭成份。本人成份要填学生;家庭成份要填贫农,因为户口本上的家庭就是贫农。我当年的困惑是,我爷爷和爸爸都是工人,我的家庭怎么就是农民家庭了呢?我在冶金矿山的子弟学校读书,班里也有很多地道的农民孩子,我明明和他们的境遇是不同的嘛!况且我们家的贫农成份更大的笑话在于,从我爷爷再往上数到高祖,虽然居住在乡村,可直到我这辈的五代人,居然都没种过地或者养过牲口,这怎么粘农的边呢?祖宗留的七分地在变卖之前,一直是家里的女性在耕种,如果要算母系,才算贫农。
后来知道成份是由土改时的土地拥有数量来计算的。土改因为工作量比较大,情况非常复杂,出现那么多问题不奇怪,但既然把人家的土地都分了,却又搞出个不知所以然的成份来把一部分人分成贱民,我至今想不出除了“阶级斗争”以外的什么原因来。后来又把贫农分成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这我连阶级斗争的原因也想不出来,有的网友可能会提出什么建国初期工业化的要求和城市负担问题,请这样的网友自己慎重考虑自己的答案。
成份现在已经没用了,户籍制度也已经要改革了。我小的时候看印度影片《流浪者》,里面有句台词是“贼的儿子永远是贼”。
希望这些都成为我们的回忆,再提起时都只是玩笑吧!
“土改时”(解放时)仅此时间一点是对的,而不拥有土地的城镇人口,成分选择:业主(资本家、资方人员……)、小业主、工人(包括非产业工人,例如拉洋车、蹬三轮的)、职员(包括教授、教师、工程师……)、自由职业(演员、作家、记者、……)、……。并不是只能选择农村的成分。反映社会的经济地位,是“家庭成分”这个栏目的宗旨。
你父亲就应该开始填你爷爷的职业所属的成分了,假设你父亲50年代是学生。
但我不是要说成分是怎么划分的,比如我岳母家就是小手工业者。我的意思是成分划分的标准实际上就是糊涂帐,只有条框和人为意志,没有什么科学和道理而言;就如您所说,我父亲就已经该填工人或干部了(因为我爷爷已经是共产党干部了),可到我的档案里还是贫农。除了文攻武卫拉帮结伙打击异己,实际上都是扯淡的东西,填的人糊涂,看的人装糊涂。
户口更是如此,是一种阶级社会延续的怪胎。一部分人没有这样的权力:即为了全部人的未来幸福(无论是工业化还是共产主义),而让另一部分人牺牲自己合法应有的权利,更何况这部分人占了全部人数的4/5以上。这里请别的网友别抬杠,民族生死存亡之际,少数人牺牲的情况除外。
能把活人压死
还是有一些自主空间的。
当时有些人和我外公条件差不多,选择了市贫(城市平民)。我外公爱面子,说:我还是有工作的,就选择了职员。
不过,这个选择对他后来的经历,可以说是毫无影响。
当时,他的一个亲哥哥和我外婆的一个亲妹妹去了台湾,他们老老实实地填上去了,后来是后悔不迭。其实去台的亲戚也是小人物,组织上也没有掌握情况。第一次就不填有这层社会关系,以后历次填表,保持一致,也就没事了。
要有个前提:剥削是错的(罪恶的),否则表示好人家、出身名门……。
那时讲成分,“剥削”是罪恶,已经作为官方的意识形态树立起来。现在,谁不盼能发财?而发财又如何能撇开“占用”别人的劳动(钱当作是物化形式的劳动)?不讲不等于不存在,所以呀,“成分”反过来讲了几千年了,正讲不过几十年,现在又反过来了。
当然,以前也没有什么填表、户口一类东西,填表、户口一类东西是从蒋介石先生时期开始的吧,也就是“反过来讲”时就开始了,虽然不强调。
这里的家庭成分,顾名思义,是你曾外祖父的职业。
你母亲填表时才涉及你外祖父的职业。你叔外公、姨外婆是你外祖父、母亲等的“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正如你说的,填这些内容,主要是清楚(一以贯之),基本上就行。
档案管理人员会复核前后所填写的内容是否一致,如果从最早开始就不认那门亲戚,也就没事了.
成份分家庭成份和本人成份,一般起作用的是前者。
定家庭成份的依据是土改前三年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前三年家庭所属的经济地位。
之所以要定成份,是因为有钱阶级被剥夺经济以后,反抗的可能性较大。那么每个具体个人是不是真心拥护TG,家庭成份可以作为参考。
当时的政策是:“有成份论,不唯成份论,重在表现。”,家庭成份不好的人要求“进步”当然要经受更多的考验,实际执行是偏差越来越大。
这种成份论看起来不尊重人权,但在某种条件下有一定道理,现在不是有人要求返还当年被没收的土地吗?从当年得到利益的穷人角度看,这就叫反攻倒算,东欧也有这种现象。
实际上这种成份论不光在中国,其他国家甚至发达国家一样存在,只是嘴上不说而已。美国只有有点什么事,某几类人就会受到更多的怀疑。比如说反恐怖重点对象是阿拉伯人,反间谍重点是华裔。在英国一个普通工人的儿子想爬到高位也是很不容易的。
至于分成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问题,当年只是为了解决城市人口粮食供应问题的权宜之计。五十年代农村人是可以随便进城定居的,从三年困难开始才严格起来。后来附加在户口上的东西越来越多,现在解决起来有些困难。前些年就看到过报道:公安部早就想统一户口,但其他有关部委不同意。到现在户口只起到小孩上学等作用,你住在哪里是没人管你的。如果这些附加在户口上的事不存在了,分不分城乡就一回事了。
就是如此
出个题,请猜猜看。
说到成分,“佃富农”、“佃地主”这两个词听说过吗?指什么意思?
佃的意思懂,这两个词,前者用字面望文生义可以瞎猜,但不一定对。后者连猜的想法都没有。不过就像一位网友说的,我对成分真的不懂。这我一开始就说了。所以还请各位网友赐教。
佃 rent land;
佃1 diàn
(1) (形声。从人,田声。“田”又兼表字义。①(tián)本义:耕种土地 ②引申义:租种田地)
(2) 同引申义,也指向地主或在古代向官府租种土地 [rent land from a landlord]。如:承佃(旧社会农民被迫向地主租种土地);佃人(租种官府或地主田地的农民)
(3) [方]∶租借;租赁 [rent]。如:佃屋;佃铺面
(4) 通“畋(tián)”。畋猎,猎取禽兽 [hunt] 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易·系辞下》则又成王之所佃。――《诗·小雅·信南山》笺今观宰司之取士也,有似于司原之佃也。――《潜夫论·贤难》
佃 diàn
(1) 佃户;向地主租地的农户 [tenant]。如:东佃(地主和佃户的合称)
(2) 田租 [land rent]。如:佃科(官田收租的章程)
(3) 契约 [lease]。如:撤佃,退佃(地主收回租给农民的土地)
另见tián 佃户 diànhù [tenant] 向地主租地的农户佃农 diànnóng
(1) [tenant farmer;sharecropper;tenant peasant]∶以租种土地为生的农民
(2) [farmer]∶租土地耕种的人佃契 diànqì [tenancy contract] 租用土地耕种的契约佃租 diànzū [land rent] 佃农租地后按期所缴地租
佃2 tián 〈动〉
(1) (形声。从人,田声。本义:耕作)
(2) 同本义 [till the farmland] 畇畇原隰,曾孙田之。――《诗·小雅·信南山》即上言方佃作诗。――《汉书·韩安国传》
(3) 又如:佃作(从事耕作);佃具(耕具,农具);佃器(农具)
(4) 打猎 [hunt] 以佃以渔。――《易·系辞下》齐侯至自佃。――《左传·昭公二十年》
(5) 又如:佃渔(猎兽和捕鱼)
引自:外链出处
在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耕农并不多,大部分农民没有土地,要佃地主的田来耕种,被称为“佃户”。佃户每年要把所收获的农产品拿出一大部分缴纳给地主,称为“租”。封建政府保护地主收“租”,地主则从所收 “租”中拿出一部分向封建政府完“粮”,也就是缴纳农业税。地主又称业主,因为要向政府完“粮”,又被称为“粮户”。佃户交“租”,粮户完“粮”,“租”与“粮”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
引自:外链出处
佃富农:租种别人土地而有剥削行为的富农。类似二房东?
类似二房东,二房东这个词用得很“神”。
理解正确,A+、或者“强顶”……。
在美国,房东就叫“LANDLORD”。美国从没有类似中国地主的那种LANDLORD。它只有奴隶主、庄园主、农场主。
佃富农、佃地主,就是本人拥有的土地(如果拥有的土地话),远不足于被划为富农、地主。而租来了别人的土地之后,才使得他(她)能采取地主、富农的生产方式──收租、雇工(长工、短工)、放债……。
富农、地主就好逸恶劳、不干活?恐怕这是非黑即白的机械理解。事实上除了一部分很大的大地主,才“游手好闲”,一般的富农、小地主都是干活的、而且是干农活的,其中很勤劳、交关巴结的不少。通常佃富农、佃地主就是干活非常勤快的一类,佃富农、佃地主一般还是农业技术高超、精湛者,他们自己拥有土地不多,常常就是一点“菜地”、自家门口那块田地、或者祖上传下来那些田地。他们经营的土地,大部分是“租来”的。他们在这些租来的土地上,运用他们的技艺,指导、带领手下的雇工们,高品质、高产量地生产稻米、棉花、蔬菜、水果……。他们雇用了工人,但他们又不是经营农场,所雇用的人,长工正月16开工,没有星期天,每年三个假日:端午、中秋、过年,工钱一年一发,真正的年薪制……
相对来说,佃富农、佃地主他们的“租约”一般是较宽松的,常常从自家的亲友处租得土地的。既然是租来的土地,他们当然要交租子。如果,经营这些土地,效率不是远比别人好,他们就没有多少“赢利”。
我家有亲戚,兄弟俩就是租别人的土地而被划为一地主、一富农的,他们实际上可以说是高级果艺专家,经他们手种出来的水果等,可是远近闻名,甚至销往上海等地,不菲的收入能使得他们的家人生活相对舒适、孩子都能上学……,虽然他们认为给的工钱在本地也算首屈一指丰厚了、雇工吃得也很好(这一点难得)、雇工也是远近都争相来打工的(所以雇工当中“穷亲友”不少)……,当然,他们还是“剥削”了长工、短工们的罗。
他们的经营跟当时的小老板有点相像,除了给工资不同。小老板手下5、6个,7、8个,10来个工人(可以是铜匠师傅),常常也提供吃、住的,但每月关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