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原创】大学往事:精神问题 -- 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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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Wow!!!!!!!!!!

            恭喜: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 家园 【文摘】3

            这篇文章里,从计算机技术角度而言,最显著一个特点是全角半角字符混和程度非常高,起先,认为是孙维反复修改使用不同输入法所致,但后来结合孙维其他发帖可以判断出这篇帖子是集体智慧的结晶,理由如下:只有这篇帖子出现了非常严重的全角半角字符混用现象,其他帖子均只有全角字符,这是因为其他帖子的措辞的严密度不需要象这篇帖子一样严密,所以其他帖子没有交给其智囊团进行修改和润色。

              

              《声明:要求重新侦查,为“窃听器”错误向网友和公安道歉》(作者:孙维声明 提交日期:2006-1-13 12:50:00),以下简称《声明二》,里正文第九行“因此,我已委托家人于2006年1月9日向公安机关正式提交书面申请”中的“2006年1月9日”全系全角字符,说明是一次性写就,正文第十六和第十七行里““孙维声称公安仅在97年询问过她一次,这也是撒谎。不说派出所和学校保卫部,据我所知,市公安局在95年开始就传唤过她很多次””,这里是拷贝网友发言,而非自己手工输入,所以字符均为半角。孙维有心拷贝的这些语句已经充分说明其对这些内容的关注度高于一切,这么些日子下来关于此事的发帖已经是如海水一般了,所以要在写帖时来找这些语句来现场拷贝是非常困难的,也旁证说明了孙维是看到这些语句时特别之关心顺手就拷贝保存下来了,写帖时从自己的拷贝资料库内提取。由此可推论出她对这件事情的敏感性。

              

              由于《声明二》的严密性不需要《声明一》那么重要,因此,《声明二》可以肯定是孙维自己写就并发布,继而可推论出使用全角字符是孙维自己的习惯性行为,接下来我们再看《声明一》:

              第一行:1994年我的同学朱令铊中毒。。。

              注:这里1994是个半角字符,说明这一段是重新写就的,也旁证出其对这一句的措辞的用心程度,否则,这本是很平常的一句话不会反复斟酌的,那应该是全角字符才对,现在不是全角了,说明作过修改了,而且不是孙维本人修改,何况1994这几个数字没什么重要性,所以说明目的不是修改这几个数字,而是这整句话被修改过了,其智囊团对这句话的用心程度可见一斑。

              第二十三行:想不到97年4月2日,在即将毕业的前夕我突然被公安局14处。。。

              注:这里非常明显,“97年4月2日”短短几个字符就出现全角半角混和,说明“2”是被修改过,具体日期的精确度孙维的智囊团也是如此用心,这段话后面的“14处”和“8小时”都是半角字符,说明这整段话也是做了充分修正的,“14处”也是智囊团添加进去的,否则孙维写过的话应该是全角,那这么多精确的数字目的如何呢?

              第二十七行:他们于4、5月间。。。

              注:这里依然是全角字符,不重要的一个数字,更加印证了全角字符是孙维的习惯用法。同一段落里“97年1月”、“8年后”、“1997年”又变成了半角字符,由此,这一段也是经过智囊团反复推敲改写的,那为什么改写这段呢?目的恐怕就着眼在“无罪推定”上,“无罪推定”对谁有利呢?不言而喻。

              第三十三行:98年8月,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

              注:又连续的出现全角和半角混用的字符,说明“14处”又是被补充添加上去的,那为何孙维的智囊团如此要三番五次的精确的提到“14处”呢?是否就是用于印证这篇文章的客观性精确性,来使得其他一些也会让人潜移默化的认为是客观的精确的?因为提与不提对整篇声明来讲无关痛痒,但对于印证声明中某些内容的真实性却至关重要。

              第三十八行:我4月2日被讯问时第。。。

              注:这个数字本身没有色彩,如果孙维原稿就写过的话应该保持全角,要修改也会修改数字之外的内容,结合第二十三行独独修改了“2日”这个细节,可以知道这整句话只能是智囊团添加的,我想智囊团添加这句内容也是深有用意的。

              第四十一行:收稿日期分别为1991年10月16日(那时我还没入学),1994年12月20日,1995年8月16日,1995年10月2日,1995年11月8日和1996年2月16日。直到97年公安开始调查,化学系才禁止使用铊。

              注:这部分很有特点,前面如此多的日期都是流畅的全角字符,唯独到了“1996年2月16日”和“97年”都变成了半角,说明这个日期对孙维非常关键,否则不会单独做个修改的。

              第五十二行:97年5月5日下午4点多找到校党办

              注:时间已经精确到了“4点”,同样道理,这个“4点”是智囊团补充的,为何要补充的如此精确?同样是为了刻意的表明这篇文章的精确性和客观性,目的依然只有一个,就是引导读者。

              第五十六行:于1997年7月18日把录像带。。。

              注:凡全角字符出现的年代基本都是只写年代的后两位,这在文章里很明显,比如第十九行“94年”、第二十三行“97年”、第三十三行“98年”、第四十八行“97年”、第九十二行“94年底”等等非常多,均略去前面的“19”,而半角字符出现的时候基本都是写全,这也充分说明,全角和半角不是同一个人写的。

              第五十七行:1997年7月28日。。

              注:这整个一段可以说是智囊团补充的,从第一个字开始就是半角字符,后面的结尾处也是半角字符,中间内容也均是半角字符,因此可以说是智囊团补充的,那智囊团为何要刻意补充这段内容呢?

              第六十行:三 学校曾扣发我的毕业证书的经过。。。

              注:这整个一段均使用半角字符,可以印证不是和前面一起写就的,而且是做过修改和润色的,这段经历恐怕对孙维事件也时非常重要的,在事件当时来说里面疑点很多,但文字经过充分修改和润色,可以看出滴水不漏了。

              第八十二行:朱令94年生病以后很长。。。

              注:这段话,从细节描述来讲应该是孙维本人写就,但这个数字又变成半角字符,说明孙维写过的内容被智囊团大幅修改过,这里也是至关重要的内容,因为表述了孙维在朱令中毒后的表现,写得不慎自然会留下马脚,更叫印证了反复修改的目的性。

              第九十五行:六 关于所谓我的爷爷向高层领导求情

              注:从半角情况看,整段内容也是被PS过了,连孙伟惯写得“97年”也被PS成半角了,其他地方出现的还是智囊团习惯性的“1997年”,为何要大幅度PS这一段呢?因为这一段内容也一直引人浮想联翩的,不得不认真修改。

              第一百一十六行:由于知道朱令家人早在97年上半年就上书国家领导人,不得已我们才于98年1月。。。

              注:这句话前前后后几十句内容里的半角字符充分说明了这段内容被PS的程度之高,唯独这个数字没有被修改过,也充分说明了这句话没有被修改过,为什么呢?说明这句话有点神来之笔的味道,得意之笔,自然无需修改。

              

              其他更多,就不详细再列举了,我想,说这么多已经很足了,因为已经有了很大的一个特点,但凡是对案情有非常重要情节的都是被大幅修改过的,很难想象,一个被冤枉的人一个于事无关的人会如此用心的处理每个细节,这完全不符合常理,谁有理由掩盖,谁有理由谨慎,谁又有理由表白。。。

              

              最后再说那个所谓的窃听器,《声明一》中提到“在对我调查结束4年后的2002年,无意中在我家里发现了两个窃听器!”,“经回忆,杯子大约是98年春随咖啡礼盒送给我母亲的。”,《声明二》中提到“在“孙维的声明”中我把一对音乐杯误当成了窃听器。多年来我和家人一直确信无疑,因为它们确实从未响过。发贴前还特意把这保留多年的“窃听器”拍照上传。”

              从两文可以得到如下内容:

              1. 咖啡礼盒是98年,至少是2002年以前购买的,杯子也自然是98年或2002年之前的。

              2. “窃听器”照片是12月30日发布《声明一》时才拍的,或者是写这篇《声明一》时才拍的。

              OK,那么第一个说法完全是谎言,“窃听器”咖啡杯图片地址http://img.tianyablog.com/photo/2005/12/30/1184208_5820833.jpg,由于图片是孙维本人上传,因此图片真实性不容怀疑,但请大家仔细看图片右边杯子上的广告语——“好的开始”,请注意,是“好的开始”而不是雀巢沿用了几十年的“味道好极了”,雀巢咖啡“好的开始”的形象推广是2005年5月才开始的,试问98年或者2002年前何来的这个推广?真是荒唐可笑之至。

              从图片上传地址“/2005/12/30/”可以看出图片是12月30上传的,似乎印证了孙维的发帖前贴图的行为,但请注意,经过EXIF分析,该照片是2005年12月18日16:25:44使用佳能PowerShot S400拍的,图片不会说谎,由于此图片是为了配合《声明一》中第七部分内容的,因此从照片的拍摄日期可以证明出《声明一》是2005年12月18日之前写就的,但直到12月30日才发出此帖,又一次印证了这篇声明发布的深思熟虑,反而印证出,孙维根本不是一个饱受十年冤屈的人的正常心态。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谁是真凶,拭目以待!

            • 家园 【文摘】一名现在从事公安工作的刑侦人员

              首先,每一个投毒案件,公安人员在审理的过程中,最注重的就是受害人的人际关系跟所处环境,这里我不再叙述了,朋友们已经讨论的很详细了!我给它定个性,叫:环境单一,人际关系简单。我想大家没什么疑问吧?!

                 再有,由于本案件的特殊性,我说它的特殊性,是因为这个案件用我们的术语说,它是连续多次投毒!呵呵,不知道别的公安怎么想,我是最想接这样的案件的,没什么原因,就是好破!

                 最后,毒品的特殊性,毒品投放人必须具有专业的相关知识,铊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搞的到的,至少我到现在接触的案件中还没有,我也还没有见过它是什么样,连什么颜色在这以前都不知道,更别说它的属性了!如果这个案件交给我的话,抛去外力原因的话,我敢给领导签军令状,48小时内确立嫌疑人,8个小时审讯,不超过96小时破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在案件确立了毒品名称;属性后,才立案的,这就更简单化了破案的难度。

                 在这里,我不妨说一下,我们是怎么侦破投毒案件的思路,那些想动歪念头的,就别打投毒的主意了,因为在现在的科技情况下,我只能说,你们妄想了!言归正传,由于,本案件是连续多次投毒,所以投毒人肯定是被害人的身边的人或者说是她亲近的人(包括亲人,同学),别跟我说ZL的宿舍的环境,别跟我说清华有多少多少的学生,那是扯淡,小样,不相信的话你去动物园多次连续投毒,我看看能抓住你不!你以为ZL是阿扁呢,人人都想去投毒!在投毒案件中,我们最注意的,恰恰是朋友们以及投毒人就忽略的问题,那就是,我们会问受害人,谁是跟你最亲近的人,平时跟你接触最多的人,而不是朋友们说的,谁是跟你有矛盾以及有冤仇的人!因为所有人都会是我们怀疑的对象,包括她的亲人,恋人,朋友,同学等等~确定警方嫌疑人是我们首先要做的,而不是先考虑投毒人的动机!一个女大学生,接触的人再多,我相信,警方确定的嫌疑人不会超过10个!然后在一一排查,当然她寝室里的所有人都会是嫌疑人,这是肯定的!

              然后是ZL本人的生活学习环境,包括她的生活用品,那是关键的关键,丢了?被偷了?笑话!那叫毒品运载工具,不是它们运载的毒品,怎么给她下的毒?按住了灌啊?警察会让它们丢了?丢了,你给我找回来,洗了你给我复制出来,偷了你给我偷回来,这是任何一个领导必须下的命令!而且办案的人还会被骂的很惨,没脑子啊,傻啊,第一次办案啊等等!当时ZL宿舍肯定会被严密监控的,而且是外松内紧,不相信的朋友问问当时宿舍里的人,叫他们自己出来说说,甚至连自由的出入寝室都会受的限制或者是监视!别说偷了,就是别的寝室的你在当时要进ZL的宿舍都会很难很难的,那个时候如果能把那些重要的物品偷的了,不比去故宫把一级文物偷出来简单!或者有朋友会说,可能是在立案前物品就丢了,那就更好办了,确定物品丢的时间,排查有关可能人员,嫌疑对象会大大缩小,比对不在场的,没有时间销毁物证人员证人证言。

              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投毒案件最忌讳的就是多次连续投毒,最最忌讳的就是事后销毁证物,我们行话叫事后找补,为什么,自己想去!公安局需要做的是找出案件的最大嫌疑人,我们需要的是证据,证人,至于是不是罪犯,那是法院做的事!确定了嫌疑人,发了文,审讯了8小时,在把人放出来,呵呵,你看看卷宗,谁被下了文,审讯了8小就能出的来的!这样影响的案件,最少是4个人审你,审你的人必须是局里最有经验的,当然看情况,动点手段是必须地(我们叫下料),不下料谁能说?那要看怎么下了,有文的有武的,分人~你可以选择说话,也可以不说话,我们绝对有办法叫你开口,“打死也不招!”那是电影,不招?呵呵,英雄不那么好做的!

              如果是我审你,我肯定不打你,真的,但是我不相信你能不招,不相信的话就比划一下!没看电影里都说“来个痛快的!”艺术来源于生活啊!如果让一个不到20岁的小丫头,在我眼皮子底下8小时不招,我还混个屁啊,以后我还能审案子吗?就是刘X兰最后不也承认她是共产党员吗?有的人会说招了就是死,呵呵~不招,会死的更难看!畏罪自杀是我们官方的唯一的解释!有个朋友说的好,你以为犯罪嫌疑人是随便确立的,随便下文?你要知道那张纸得多少人签字啊,要有局内部多少人审批啊!就这个案件的影响程度而言,可能都需要公安部审批!让你签字也就是个手续,可以说你签不签都请你进去!你能在8小时后出来,没外力?要真没外力,那真是打北京公安的耳光了!所以你千万别告诉别人你成为过犯罪嫌疑人啊~  

              我为什么一直要说这个案件是多次连续投毒呢,朋友们都说了,ZL是2次发病,请注意是2次发病,不能就肯定是2次中毒,至少是2次中毒或者更多,只不过前几次可能是毒量不够,没有发病而已!发病的时间,第一次与第二次发病的时间间隔都会是我们重视的焦点,中间能与中毒人接触人与物,我们也会严密关注,你们以为会漏得了谁?可能连你们学校看楼的大妈打扫楼道的大叔食堂的大婶我们都会关注!我不相信会把罪犯会漏掉!ZL寝室的所有人都会被我们所监控的,我们会尽一切办法寻找残余的铊,或许还有残余的!我们会询问一切能问的人,来看看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洗过什么特殊的东西,比如杯子,饭缸等等,你们会说学生都会去洗,但是你见过给自己下毒的人吗?有的话那叫自杀,不叫投毒!所以我要说的是,饭缸里没饭,杯子里不光是水的!ZL住宿楼的垃圾也是我们排查的重点。象这样烦琐的工作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例举了!但是估计进展不会太大,我们也得做,就怕以后案件破了,犯罪嫌疑人说在那那里还有毒品,而我们没注意到,吃不了谁兜着?警察讲的是查出来的永远比问出来的重要!这也就是现在案件审理开始,警察一般都会说,你自己讲还是我们替你说,你讲算你坦白,我们说,你就考虑后果吧!你以为那是警察诈你呢?!其实更多的时候让你讲是让你说我们不掌握的东西,比如以前你都干过什么了,讲这个案件在审讯的时候,我们掌握的材料比你自己说的都详细的多!不然会随便的传讯你?!

                 再有,有关于窃听器的事,我个人认为是子无须有,我相信,不会是放在一个杯子里,想窃听就得有目的性,唯一性,不然,你把杯子送人,我们监听谁?我相信真要想监听你,把窃听器放你衣服上对我们来说不会是很大的难事的!甚至可以放你内衣里,而永远不会被你发现!我们放窃听器的原则是要保证窃听器怎么放进去的,怎么拿回来,如果做不到,我们不会放的!你觉得有必要给你放窃听器吗?呵呵,高估自己了吧!这也就是投毒人的特性,总以为很隐蔽,而且投毒人的智商一般都不低,但是也都过高的估计了自己!你放的图片,我看了,那不是个窃听器,堂堂的北京14处的公安会用那东西?

                 多了,我也不想多说了,你最好别再弄出来那个声明了,我都为我是一个公安而感到羞愧,没办法,力所不能及!我相信当年办案件的人跟我有同感,一句话,再弄什么声明,别带警察,OK?“警察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你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老实的呆着,用我们东北话叫“眯着”!

                 最后,谢谢朋友看完,多了不想说,我只是为那些默默工作着的公安干警的说句公道话,向同行们致敬!

                 一名现在从事公安工作的刑侦人员

      • 家园 是不是女生之间特别厉害?清华投毒的不是单个

        各大院校投毒的有好几个案件,都是女多男少,是不是女生狠起来比较绝?

        那个清华投毒的孙,听说最后还是能出国并且嫁了个老美,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 家园 一直有传说下毒的女生长辈是民主党派很有实力的人物,临死前

          提的要求就是放过这个蛇蝎妇人,于是这娘们就到了美国,嫁了洋人

          朱玲的妈妈好惨,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就都这么不明不卖的给毁了

          • 家园 孙维据说还在北京

            google一下就知道。

            • 家园 “清华偷毒”曾经有段时间十分火热还有其同班同学出来讨论。

              但只能说孙是最大嫌疑人。网上的那些证据说真的还真不能让我信服。主观性太强了。

              • 家园 不知道这里有人看过孙的通信记录

                和毕业后的同学, 那是爆料,但是如此真实的通信记录是伪造不来的。 另外, 孙还有一个指挥亲友操纵网络舆论的纲要。看过了之后,不知道各位有什么体会, 这个倒是和本主题非常切题。 我把连接贴在这里:

                http://sunshiyan.spaces.live.com/PersonalSpace.aspx?_c02_owner=1

                关键词(Tags): #孙维
              • 家园 见仁见智吧

                陪审团也是人也是主观判断。:)

                有案件有100%的证据吗?没有。即使是指纹,也有出错率。还是证据链说话吧。

                孙当然是最大的嫌疑人,至于大到多大的程度,每个人判断不一样。

                • 家园 陪审团是完全主观想象还是建立在基本证据上的分析判断呢?

                  诚如兄台而言,清华那件案子缺的就是证据链。没有确凿的证据能指认凶手。唯一我觉得关键证据就是孙是当时班上唯一接触过该毒物质(那个是什么放射物我忘了)。可惜……到最后警察也查不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宁肯放过十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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