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李敖回忆录――序 -- 自向荒郊寂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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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李敖回忆录――序

    如果台湾没有李敖……

                   何飞鹏

    十几岁年轻的时候,没有机会认识李敖,只能偷偷地读他写的《传统下的独白》,

    感觉李敖似乎颠覆了所有学校中所受的教育。

    那时候所知的李敖,是个一袭长袍、特立独行的台大学生,学问足以与大师胡适往

    来、论战,无疑是个梦中的未来英雄。

    这个未来英雄,并没有按照我年轻时的想像,成为体制内认同的当代大师、思想家、

    文豪或者史学家(年轻的我,对体制有高度敬畏,当然李敖是体制外的英雄毋庸置疑),

    接下来只有断断续续的印象:与《文星》纠缠不断的官司,退出江湖卖牛肉面去,成为

    思想犯坐牢,出狱后复出江湖,与名女人胡茵梦结婚、离婚,继续放言高论,与当权者

    斗争,办《求是报》,以一人之力办报,其文字的产量,最令身为记者的我由衷佩服。

    这些远观(无缘认识前)的片断,串成了对李敖的想像――-个当代具有“特异功

    能”的人:博览群籍,巨笔如椽;指责当道,不惜坐牢;挑战禁忌,不屑媚俗;朋友多,

    敌人多,女朋友更多。可以肯定的是,这位当代奇人的人生绝对是彩色的,一生中充满

    曲折变化。高潮起伏。快意恩仇的故事。

    在偶然中,我由记者变成出版人,也在偶然中,我成为李敖著作的出版商,从《蒋

    介石评传》、《你不知道的彭明敏》、《你不知道的司法黑暗》,连续几本书的出版,

    让我对李敖的印象,从远观的片断,逐渐鲜活起来。

    而这几年,恰好也是台湾变化最大的阶段:从后蒋经国时代,步入李登辉独揽大权,

    从国民党一党独大,到三党鼎立,从社会富裕稳定,到变乱。危机四伏,这一阶段的李

    敖,其实著作已不多(相较其之前的数量),但却用另一种形态冲击台湾社会,对抗当

    权者。

    电视节目《李敖笑傲江湖》,使李敖的舞台由平面而立体,由学术政治圈而及于社

    会大众,当然一些片断的新闻,诸如代朋友打赢两亿多的保险理赔案,举办李敖收藏古

    董拍卖会,不时臭骂总统李登辉以及各阶层、领域的名人等,李敖仍是不折不扣的奇人,

    年虽逾耳顺,仍扮演着笑傲江湖、快意恩仇的角色!

    平心而论,新的电子媒体创造了全新的李敖,让认同李敖的人,每天可以充分接触

    李敖。可惜的是,不论是思想家李敖、史学家李敖或者“最伟大的白话文作家”李敖,

    现代年轻的读者们,如非特别有心,相信都无缘认识李敖这些传统的一面。

    不论是新的李敖或传统的李敖,不变的是:与整个台湾社会纠缠不清、无役不与的

    李敖。我们也许可以这样说,政治人物蒋氏父子、李登辉之流,用他们无所不在的权力

    搅动台湾社会,但也仅限在位之时。而李敖过去数十年,却凭他一己之力,与政权对抗、

    与历史互动,搅动社会,参与改变!

    想想看,如果台湾社会没有李敖,政治言论是不是充斥谎言与教条?如果没有李敖,

    1960年之后的台湾产生引领风骚的大师级人物的期待,是否就此绝望了呢?如果没有李

    敖,台湾民众对司法体系的痛恨与怨气,将完全找不到纾解!(李敖为自己打赢官司,

    当然也宣泄了民众对司法黑暗的不满。)如果没有李敖,台湾无耻的政客们,是不是更

    为所欲为呢?如果没有李敖,台湾社会肯定无趣许多,李敖已是台湾社会重要的一部分!

    李敖还有更多特立独行的小地方,值得社会大众一窥究竟:李敖藏书之丰,媲美台

    湾图书馆;李敖不用电脑整理资料,建立档案,但资料之完整,让他评论任何事,都可

    以事事举证,接近无懈可击;李敖骂遍天下名人,却安然无恙,自有其一套骂人哲学;

    李敖从不离开台湾,因为他是真正爱台湾的人;李敖言人所不能言、言人所不敢言,凡

    此种种皆引人入胜!

    “不管你喜不喜欢李敖、认不认同他的言论,李敖一生的变化起伏,绝对值得台湾

    人探究。”这是我从远观李敖,到结缘李敖,到出版李敖所得到的不变的结论。

    因此,从几年前,就一直希望李敖能将一生回忆,整理成书,现在终于在李敖先生

    六十二岁前夕,得以如愿,期待与所有想了解李敖的人,共享他一生的传奇故事!

    毕竟自以为了解李敖的人,都只摸了四条象腿,但谁又能真正了解这位宣称“人生

    八十才开始”的李敖其一生的恩怨情仇。

    出书前夕,李敖因病住院开刀,躺在病床上仍努力写稿,以如此投入的心力,肯定

    李敖以此书为其倾力代表作。

    李敖出书从不邀人写序,现得其厚爱命作序一篇,我为自己捏把冷汗,但想到李敖

    的朋友和敌人,以及广大的读者翘首企盼此书,我责无旁贷,只有硬着头皮草就此文以

    为序,并盼不要因为此文的不当成为李敖的被告。

    • 家园 18 前程(1997― 六十二岁以后)

      18 前程(1997― 六十二岁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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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我在中国台湾岛上的特立独行,我早就知道我是“前途有限,后患无穷”的,在

      这种先见之明下,我如何自谋,如何自处,如何在小岛上生根、发叶、开花、结果,如

      何建立我的人生观、宇宙观、宗教观、国家观、爱情观、敌友观、金钱观、诉讼观、旅

      行观等等,也就别出心裁。

      自来志士仁人,他们的苦恼都在面临一项选择。屈原见太仆郑詹尹,说:“余有所

      疑,愿因先生决之。”他把“疑”说了一大段,重点只是两句:

                 宁正言不讳,以危身乎?

                 将从俗富贵,以偷生乎?

      这就是一个选择的当口。最后,屈原做了选择,他不肯“从俗富贵,不肯“偷

      生”,走了与世俗相反的路线。三国的祢衡,也有同样的问题,他也做了选择。他的选

      择是“宁正言不讳,以危身”的路线。他的路线是对的,至少在曹操、在刘表面前,你

      不能说他有什么不对。问题是他最后碰到了黄祖,黄祖是没有起码水准的老粗,结果把

      祢衡杀了。我不太觉得祢衡是有意找死,或是“寿星老吃砒霜――活得不耐烦了”。他

      只是“宁正言不讳”而已。至于“正言不讳”以后别人杀不杀他,他无所谓。他没有兴

      趣去教育敌人,或揣摩敌人的水准。当然,这种作风,“上得山多终遇虎”,最后碰到

      了黄祖型的敌人,他也一死了之,――正是孟子所谓的“患有所不辟也”!“患有所不

      辟”不是一定要死,而是有牺牲的危险也不躲避,并不因为有牺牲、有危险,就不干了。

      我在台湾的处境,就是如此,我认为人生最大的目标是找出真理并勇于维护它,在维护

      过程中,并不因为有牺牲、有危险,就不干了。

      这就是我非常有勇气的一个原因,也是我不怕孤立的一个原因。

      我虽然为了真理,勇往直前,但也绝非暴虎冯河式的血气之勇,而是谋而后动的、

      先立于不败之地的。有勇气、不怕孤立,都得有它的支撑力量,其中最重要的是经济基

      础。在这方面,我是精明的“个体户”、“单干户”,我讨厌穷酸潦倒,绝不使自己陷

      入穷酸潦倒。富兰克林说口袋空的人腰挺不直,我能挺直腰杆,跟我薄有财富,可以不

      求人、不看老板脸色、不怕被封锁有绝对关系。像伏尔泰一样,我是有钱支撑的伟大文

      人,我早就脱离了“一钱难倒英雄汉”的穷困。每见有些穷光蛋侈谈抱负,我就鄙视他

      们。这种人,连一己生计都弄不好,又何能独来独往做独立的人?一个人行有余力,才

      有资格做志士仁人,否则只是满身烟味、满口酒气的吹牛?录一锒?已。

      当然,不自谋生计而有好友代劳,亦一佳事。当年马克思能够安心写作,乃得力于

      资本家恩格斯的资助。现在时代变了,马克思得自兼恩格斯才成,所以忙上加忙,自在

      意中。这种身兼马恩的生涯,可说是我的不幸和特色,可惜我没有这样身怀巨资又深明

      大义的朋友。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关系密切,但是后二十多年,却很少见面,反倒经常通

      信。马克思死后,恩格斯且为他编全集,我如今自编《李敖大全集》,也是自兼恩格斯

      的一例。恩格斯对马克思,真做到了养生送死,真能从大义上支持朋友。清朝学者崔述

      在五十三岁时候,收了一位三十二岁的徒弟陈履和,两人一生只相聚过两个月,但陈履

      和却一直为崔述传布著作,在崔述死后九年,陈履和以六十五岁之年也死了,死前为老

      师刻书,穷得“宦囊萧然,且有负累”。自己五岁的儿子,连家乡都穷得回不去。全世

      界的学生,没有比他再伟大的了。我想恩格斯生在中国,也会如此。我李敖如果是恩格

      斯,也会对马克思如此。可惜眼前无人是马克思,我要找马克思,只能照镜子。

      正因为我这马克思可以挺直腰杆,所以我“敢以率直表天真”,敢于痛斥伪善。

      1979年我复出后,皇冠的平鑫涛请我吃饭,由皇冠的几位同仁作陪,我到了以后,平鑫

      涛说:“有一位作家很仰慕李先生,我也请她来了,就是三毛。”于是他把三毛介绍给

      我。三毛跟我说:她去非洲沙漠,是要帮助那些黄沙中的黑人,他们需要她的帮助,她

      是基督徒,她佩服去非洲的史怀哲,所以,她也去非洲了。我说:“你说你帮助黄沙中

      的黑人,你为什么不帮助黑暗中的黄人?你自己的同胞更需要你的帮助啊!舍近而求远、

      去亲而就疏,这可有点不对劲吧?并且,史怀哲不会又帮助黑人,又在加那利群岛留下

      别墅和‘外汇存底’吧?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三毛听了我的话,有点窘,她答复

      不出来。她当然答复不出来,为什么?因为三毛所谓帮助黄沙中的黑人,其实是一种

      “秀”,其性质与影歌星等慈善演唱并无不同,他们做“秀”的成分大于一切,你绝不

      能认真。比如说,你真的信三毛是基督徒吗?她在关庙下跪求签,这是哪一门子的基督

      徒呢?她迷信星相命运之学,这又是哪一门子的基督徒呢?……所以,三毛的言行,无

      非白虎星式的克夫、白云乡式的逃世、白血病式的国际路线和白开水式的泛滥感情而已,

      她是伪善的。三毛以外,还有金庸。金庸为国民党捧场,跑到台湾来。有一天晚上到我

      家,一谈八小时。他特别提到他儿子死后,他精研佛学,他已是很虔诚的佛教徒了。我

      说:“佛经里讲‘七法财’。‘七圣财’、‘七德财’,虽然‘报恩经’、‘未曾有因

      缘经’、‘宝积经’、‘长阿含经’‘中阿含经’等等所说的有点出入,但大体上,无

      不以舍弃财产为要件。所谓‘舍离一切,而无染着’,所谓‘随求给施,无所吝惜’。

      你有这么多的财产在身边,你说你是虔诚的佛教徒,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金庸听

      了我的话,有点窘,他答复不出来。他当然答复不出来,为什么?因为金庸所谓信佛,

      其实是一种“选择法”,凡是对他有利的,他就信;对他不利的,他就佯装不见,其性

      质,与善男信女并无不同,自私的成分大于一切,你绝不能认真,他是伪善的。三毛和

      金庸在生计上都没问题,但他们有钱也不敢痛斥伪善,可见对伪君子说来,有钱和敢于

      痛斥伪善并无等号关系,而李敖能从挺直腰杆进入痛斥伪善层次,也是不容易的。

      有的伪善的人,并非不可救药,如果碰巧“来电”,也可以偶成正果。以我跟我的

      台大历史系老师方豪教授为例。方豪是天主教的神父,虽是神父,但却是“政治和尚”,

      他为国民党办《中央日报》,不小心马屁拍在马脚上,以涉嫌“中央日报鼓吹阶级斗争”

      的罪名,被拉下马:到台湾后,马屁依旧,最后当上政治大学文理学院院长(我这里说

      马屁,并没有独责方豪的意思,到台湾来的有头有脸的知识分子,不肯拍国民党马屁的,

      其实只有李敖等几个人而已,其他人都是两眼势利一身媚骨。这岛上知识分子已马屁成

      风,在这一点上,不是方豪独有的毛病)。至于他当上“中央研究院”院士,固然有学

      术基础,但也不乏马屁之功。他显然是在“中央研究院”有意减少北大势力的政风下当

      选的,至于投票前他奔走于学阀李济、沈刚伯之门,自然也就不足论了。据说方豪从小

      家里穷,他父亲在教堂打杂,就把他给许愿许进了教堂准备做神职人员,所以方豪做神

      父,并非自愿。因非自愿,所以酒席上一喝醉了酒就大哭大闹,说:“我不要做神父呀!

      是我爸爸叫我干的!”这一据说,未必属实,但跟方豪自己的人性太多神性太少也有关

      系。他有一次同我和萧启庆等逛阳明山,在台大招待所里,大谈他和侯榕生的事。说他

      在北京辅仁大学教书,没穿神父服装,第一天就被女学生侯榕生看中。侯榕生回家告诉

      母亲,有所计议。不料有一天,方豪穿神父服装上课,侯榕生乃狂奔回家,向母亲大哭

      说:“妈呀,他是神父呀!”我问你怎么知道的?他说后来在台湾,侯榕生告诉他的,

      侯榕生在台湾和他重逢,余情不断,还写过一篇《破碎的圣母像》,就是写他的。言下

      不胜得意。

      方豪从十一岁就进修道院,他这一辈子,总受了不少天主教的窝囊气,他在台大,

      办天主教大专同学会,最后被耶稣会抢去,他气得要死,被退离开了古亭教堂,他在沟

      子口经营了一座。我去沟子口看他新居,发现颇为豪华,我说你可真有钱,他说:“你

      不知道教会里多残忍!神父不自己设法,老了病了也没人理,教会是不管我们的!所以

      一定得有点准备。”我说你在教堂里整天证婚、办丧事,大概存了不少“奉献”的钱,

      教堂又免税,你们神职人员弄钱可能更有办法。他说他没有钱,因为他在天主教里受排

      挤。我说你学术地位这么高,在天主教里却不过一神父耳,未免太不公平。他说他是土

      神父,当然吃不开。我听了,会心而笑。天主教是洋教,想在天主教里走红,必须走国

      际路线。国际路线走得通,虽然学问“不修边幅”(这是于斌自己说的),也照样尸居

      高位,于斌、罗光等等皆是也。在这种处境下,方豪当然难免有一股怨气。表达怨气的

      方法中,口诛他是不敢的,但是笔伐――匿名的笔伐――听说他就伺机干过,他匿名写

      过攻击于斌的文章被查到,写悔过书了事。有一件事,倒是怪怪的,那就是《新闻天地》

      登出的一篇匿名的《台湾挤挤挤挤),里面骂到吴相湘,也骂到我,吴相湘阅后大怒,

      间接质问国民党文化特务卜少夫《新闻天啡负责人》是谁写的?卜少夫说是方豪,吴相

      湘跑去大骂方豪一顿,然后告诉我,叫我也去骂他。我说:“方先生是我老师,让他骂

      骂算了。”吴相湘说:“这些洋和尚太可恶!”我说:“你吴老师信了洋和尚的天主教,

      不看洋和尚面也看玛利亚面吧!”

      那时我在《文星》推动现代化,其中项目之一是扒粪运动――扒高等教育的粪。

      1963年11月1日,我在《文星》第七十三期发表“高等教育的一面怪现状”首开先河,

      先攻击台大;1964年5月1日,转向辅大,第七十九期刊出孙智囗透露、孟祥柯(孟绝子)

      执笔的《从一巴掌看辅仁大学》,高潮迭起。刊出后,我同方豪吃饭,兜他写点辅大的

      文章,因为我相信他近水楼台,一定有内幕文件。方豪听了,义正辞严地正告我:“我

      是神父,我怎么可以这么做?”我说:“台湾好挤――啊!”我故意拉长了“挤”字的

      声音,方豪顿时面色大变。我说:“一、我保证这件事只有你和我知道;二、我和你一

      起写,文章也有我写的部分;三、不论出了什么事,我自己一个人挡,绝对与你无关。”

      我又说:“老师想想看:田耕莘他们从大陆到台湾,‘乞丐赶庙公’,把台湾的地方教

      会都给夺了权,你们怎么忍得了这口气?教会这样黑暗,这种黑暗,又侵蚀到高等教育

      里,老师怎可以不说话?天下坏事的造成,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坏人做坏事,一个是好

      人容忍、坐视,甚至默许坏人做坏事。做好人是不够的,得做奋斗的好人才成。所谓奋

      斗的好人,就是要挺身出来向坏人作战、向恶势力作战、向腐败和愚昧作战。向老朽和

      开倒车作战、向头脑不清的混蛋作战。奋斗的好人不会背后袖手叹气,不会关着门埋怨,

      不会闷着头给坏人欺负或看坏人欺负人,奋斗的好人总该发挥打击力出来。今天我劝老

      师写点东西,目的也无非在此。”方豪听了我的话,终于心动,他同意写一篇,不过要

      附加一个条件,就是文章底稿最后要还他,我笑了一下,同意了。文章果然来了,标题

      是《从三文件看辅仁大学文学院》,我把它加进我写的部分后,以“沈沉”的名字,发

      表在1964年9月1日的《文星》第八十三期上。这篇文章一出,无异把一颗原子弹丢在天

      主教头上。田耕宰等立刻开紧急会议,追究教会内部文件怎么泄漏的?并追究作者是谁?

      与会人士不假思索,一致断定非方豪莫属,于是立刻把方豪找来,由田耕莘亲自审问。

      方豪死不肯招。田耕率要他在圣母面前跪下发誓,方豪扑身便倒、脱誓而出,仍旧矢口

      否认。田耕率大骂他发假誓,方豪被逼无法,心生一计,说请到《文星》去查,如能证

      明是我写的,我就甘服。田耕宰认为有理,就决定派人去查。但《文星》有李敖在,李

      敖是何等剽悍的人、岂是易与之辈?于是商量一阵,决定派徐熙光神父来“挂铜铃”。

      徐神父透过一位认识我的朋友先打招呼,然后就单独到我家里来。

      写到这里,先要插播方豪。方豪自从在田耕宰那边虎口余生后,落荒而走,气急败

      坏找到我。我安慰他说:“我不是有过保证给你吗?我保证这件事只有你和我知道,不

      论出了什么事,我自己一个人挡,绝对与你无关,你还怕什么?”他说:“我当然相信

      李敖最够朋友,只是这回我给吓坏了,特别来看看你,通知你他们会找你,你有个准备。

      此外,我还有个要求,希望你帮忙。我想请你在报上登个启事,声明一下这篇文章是你

      写的,与某神父无关,不知可不可以?”我说:“凡是对你有利的,你要我做什么我就

      做什么,要我怎么做就怎么做。登启事可以,你说怎么写,你拟稿,我照发就是。”方

      豪大喜,立刻拟了稿子,并要求由他亲送《联合报》,我给他登报费,他不肯收,就这

      样的,“李敖启事”便上了《联合报》。

      徐神父出现了,宾主坐定以后,他说:“李先生是干脆的人,我们打开天窗说话:

      教会方面,断定是方豪干的,方豪品行不端,我们不会错怪了他。不过,为了证据齐全,

      我们还是找到《文星》,请李先生开一证明,证明作者是谁。”我说:“不管作者是谁,

      《文星》没有义务答复你们。”他说:‘当然没说义务不义务,只是来请你们答复。”

      我说:“请也不行。”他说:“教会方面表示,这篇文章已构成严重的诽谤,很多人主

      张要告《文星》,一告的话,作者是谁,就可以告出来了。”我说:“是可以告出来了,

      不过作者的名字叫李敖。”他说:“李先生说笑话,这篇文章不是你写的,是方豪写

      的。”我说:“是我写的,方豪写不了这么好。”他说:“我们相信是李先生改过的,

      增补过的,不过起草的一定是方豪,李先生不会知道这么多教会的内幕。”我说:“只

      要你们告告看,你们就会惊讶我知道教会的内幕,远超过你们的想像!你可以转告田耕

      莘,我保证在你们告我的第二天,就公布闭同性恋的神父名单――包括你徐神父在内!”

      徐神父一听脸色大变,赶忙说:“哪里的话,哪里的话,李先生对我们全误会了。田枢

      机派我来,绝不是通知要告《文星》的,哪里会这样伤和气。……相反的,教会方面还

      准备送二十万元现金给《文星》资料室,不要收据。教会方面决意要清除神父的败类,

      所以无论如何要李先生帮忙。”我说:“二十万是大数目,可是你们看错了人。你请回

      去吧,告诉田耕莘,留着二十万,去买别人吧!李敖不卖,也不帮忙!并且顺便带一句:

      文章是我写的,可别罚到方豪,别冤枉了好人。方豪如受到教会的惩罚,我可不能沉

      默!”就这样的,方豪安然过了关。辅仁大学大改组,头目周幼伟下台。周幼伟气得要

      死,印了一本小册子――“不得已而辩”大骂方豪,被田耕莘立刻下令收回,不许散发。

      周幼伟离开台湾,不久就气死了。

      方豪惊魂甫定,同我秘密聚了一餐,夸奖我真够朋友。真是男子汉,说话算话。我

      笑着说:“你何必这样怕他们?让他们给你开除教籍(破门律)算了,别做什么神父了,

      讨个老婆好过年吧!”方豪苦笑着说:“不行啦,我太老了!我若给逐出教会,就身败

      名裂,一切都要从头做起。我太老了!我没有时间和勇气去挣扎了!”我说:“无论如

      何,你总算做了一次奋斗的好人,而不是什么也不做的好人。”他说:“我再也不要做

      奋斗的好人了!我还是做什么也不做的好人吧!跟你一起奋斗,吓死人了!”我大笑。

      那天我喝了不少酒,有点醉了。方豪的脸型在我眼里有了变化,好像忽短忽长,像一条

      橡皮筋。酒醒后我想起:物理学上,橡皮筋在拉长时候,实际是受到了压挤,受到了挤

      挤挤挤,温度就升高了。所谓好人,又何尝不这样呢?好人其实是最胆小的,懦种的,

      偷懒的,伪君子的,逃避现实的,害怕坏人的,什么也不做的,只会独善其身不会兼善

      天下的。好人只会消极做好人,不会积极做好事。所以,好人其实是很不发热的。如果

      把好人当成橡皮筋,把它压挤,把它挤挤挤挤,它的温度便会升高。可见我们这些“善

      霸”、这些李敖之流,有一个大用处,就是可以使好人做好事,可以诱好人做好事,可

      以逼好人做好事。由于我们的深藏,他们才可以显露;由于我们的布施,他们才成就了

      功德。

      方豪在这一事件爆发以后,开始扶摇直上,1969年做政大文理学院院长,1974年当

      “中央研究院”院士,1975年当“名誉主教”加“蒙席”衔,1978年率团去香港参加圣

      文生慈善年会并在海外讲学。……成为德高望重的好人;我则开始江河日下,被国民党

      斗倒斗臭,后以叛乱罪判十年。那时方豪正在政大做文理学院院长,我从牢中写信去,

      请他代卖我的部分藏书,钱给我母亲。他同意了。不料书派人送过去,他又反悔。我大

      怒,写信大骂他,并威胁出狱后要公布“沈沉之事”。他怕了,写信来说书虽无法代卖,

      但鉴于我乃孝子,愿每月付我母亲三千元,直到我出狱为止,我同意了。他果然守信寄

      来,我心中感谢,可是嘴巴不能软,一软他又会耍赖了。如今方豪早已魂归天国,我怀

      念他,觉得真的方豪有两个,一个是世俗的、神职的、公开的;一个是超凡的、人性的、

      秘密的。做了他多年的学生,我自信我能探入他超凡、人性而秘密的一面――那连他自

      己都不敢承认的一面。我不愿让这一面的方豪死后埋没,我若不写,方豪就真死得太渺

      小了。

      方豪的例子,证实了好人需要“善霸”逼他做好事,好人多是伪君子,如果云龙契

      合,伪君子也会做出好事。我这种态度,才真真是“与人为善”。非但伪君子如此,甚

      至真小人真坏人也可以适时打造。我生平不怕同三八蛋合作,如果你厉害,使王八蛋无

      法施展他王八蛋那一面,他可能就变成一次好人,做出一次好事,“法门寺”中的宦官

      刘瑾,就是一例。

      方豪事件的另一余波是,徐熙光神父后来也跟我熟识了。他后来跟一家书店有财务

      纠纷,但对方有黑道势力,他盼我帮忙讨债。那时我正被警备总部二十四小时派人跟踪

      软禁,我想黑道最怕警总,我大可借力使力、以毒攻毒,就答应了。讨债之日,对方果

      然有流氓现身,俨然武士刀出鞘模样,我手一招,跟踪在我背后的警总人员宣凤林等立

      刻上前,亮出身分,大喝:“你们有话跟李先生好好说,我们是‘保护’李先生的,你

      们乱来,就抓去管训!”吓得流氓鼠窜而去,我忍不住哈哈大笑。与徐熙光音讯不通二

      十多年后,章孝慈请我去东吴,消息传出,台中静宜大学也闻风而至,以聘书相招,聘

      书署名:“校长徐熙光”。我为之一笑,谢绝了他。后来陆啸钊告诉我:徐熙光实在是

      一个很好的人。

      我做“善霸”,一生恩怨分明,有恩必报、有仇必报,绝不“算了”。我常说有仇

      不报的人就是忘恩负义的人,因为这种人是非不分明。我一生中,对三个忘恩负义的人,

      都予以教训,三人都被我“写书伺候”以代“大刑伺候”过。他们是柏杨、林正杰、彭

      明敏。我有恩于柏杨,他受难时大力救他,我自己后来坐牢的原因之一,就是官方恨我

      义助柏杨。他出狱后疑神疑鬼,怀疑我与他前妻有染,因此对我不由分说,径行恩将仇

      报。高信疆透露此事给我,我对柏杨大为光火。我愤愤对信疆说:“柏杨也许可以怀疑

      我李敖的道德标准,但不可以怀疑我李敖的审美标准。――柏杨的前妻很多人觉得很漂

      亮,但根本不是我喜欢的那一型。”我又愤愤说:“美女是最后知道自己老去的人;明

      星是最后知道自己过气的人;王八是最后知道自己老婆偷汉的人;……”信疆一再劝慰

      我,我余怒未息,写了一本《丑陋的中国人研究》拆穿柏杨。至于林正杰,党外时代我

      有恩于他,我帮他第一本党外周刊――《前进》打天下,几十万稿费,一文不要,他因

      此有钱买了房子。后来他为了政治目的,竟勾结起连联考程度都不足的手下国民党情治

      人员联手造谣,诽谤起“李大哥”来,被我一面写书予以拆穿真相,才是我工作的主力。

      我不但自己拆穿,还鼓舞并协助“同好”一起拆穿,一面告到法院判刑。十年以后,他

      为林洋港助选,还请我吃了一顿饭,对过去的冒犯,他自知理亏,面有惭色。至于彭明

      敏,我在台湾人受欺压时代,曾为他仗义。因他坐牢,他自述那段与我罕为人知的患难

      交情后,曾经写道:“我受难期间,他(李敖)对我那份厚情和义侠,永铭于心,至今

      仍时时回念感谢。”但是,二十多年后,在“台湾人出头天”后,他却出书删去了李敖,

      把“厚情和义侠”的外省人出了局。对如此忘恩负义之人,我写了一本《你不知道的彭

      明敏》拆穿他。或间如果时光倒流,我是不是还会帮助这三个人,我的答复是还会,因

      为当年对他们的义助,是基于打击国民党政府的不义,是基于同情与人权,而不是冀望

      有什么报答。但按人间常理,助与被助之间,施者固然一无所求,受者却当感恩怀德。

      若受者不但不感恩怀德,反倒恩将仇报,这就未免太逸出人间常理了。古代“介之推不

      言禄,禄亦弗及”,介之推是高人,他不介意。但是介之推若在“禄亦弗及”之外,居

      然还被他帮过忙的人倒打一耙,这恐怕纵是介之推,也要咽不下这口气,要写一本书拆

      穿拆穿了。

      其实,对忘恩负义的朋友施以教训,对我只是小焉者也。我真正的主力,主要全锁

      定在敌人头上,在我不胜枚举的著作中,从《孙中山研究》到《蒋介石研究》、从《拆

      穿蒋介石》到《清算蒋介石》、从《国民党研究》到《民进党研究》、从《蒋经国研究》

      到《论定蒋经国》、从《共产党李登辉》到《李登辉的真面目》。……这方面的拆穿真

      相,才是我工作的主力。我不但自己拆穿,还鼓舞并协助“同好”一起拆穿,李世杰之

      于《调查局研究》、《军法看守所九年》。曾心仪之于《孙立人研究》、《孙案研究》、

      大风(潘君密)之于《新官场现形记》、沈醉之于《军统内幕》、程思远之于《政海秘

      辛》、唐德刚之于《李宗仁回忆录》、王小痴之于《三毛三部作》、司马既于刘心皇之

      于《蒋介石国大现形记》、万亚刚之于《国共斗争的见闻》、宋希濂之于《鹰犬将军》、

      汪荣祖之于《章太炎研究》、谢聪敏之于《谈景美军法看守所》、谷正文之干《安全局

      机密文件》。……种种努力,真可谓“无隐之不搜、无微之不续”,蒋家天下碰到我这

      种死对头,可真生无宁日、也死无宁日了。

      口诛笔伐之外,打官司也是我特有的癖好之一。被我告过的人,官职从“总统”到

      “五院院长”、官衙从台北市到台中、高雄市,全都无所遁形,国民党中常委、国民党

      立委、国民党大特务、国民党市议员、国民党教授等等,无一不告。我如此惹起官司,

      事缘三十三年前我被国民党大员胡秋原告到国民党法院,从此便一路“过堂”、“听

      审”、“惊奇’、“拍案”,高潮迭起,几无宁年。个人也由“被告”而“原告”、由

      “小民”而“刁民”、由“自卫”而“卫人”,由“卫人”而好管闲事、为弱者打抱不

      平。于是跟国民党司法黑暗的前卫人士起了冲突,不论是法官污吏、不论是禁子牢头、

      不论是司法长官法务部长,一干人等,都在我“点名批判’之列。三十三年间,为真理、

      为正义、为自己、为别人,我打了太多太多的官司,与法官一千人等冲突几十场,出庭

      几百次,下笔几十万言,好讼之性,自少到老;是非之争,老而弥坚。坚挺之余,特在

      六十一岁大寿前夕,多场官司缠身之日,编出一本《你不知道的司法黑暗》,聊以为快

      意恩仇。这本书,共“点名批判”法官等司法人员四百五十人,像放榜一样,真是洋洋

      大观。我坚决相信:只有“点名批判”、“公布姓名”的办法,才能使法官知所警惕、

      无所遁形,进而形成外压力,促成司法的改革。否则法官失职,人不知鬼不觉,判决下

      来,只知道是“地院判决”、“高院判决’、“最高判决”,人们只能归罪法院,而不

      能揪出法官,这样认店不认和尚,绝非良策。须知法院是空的,法官是实的。只有紧迫

      盯人,才能找出病原所在。――坏事毕竟是人干出来的,不把人锁定,谴责房子又有个

      屁用哟!同样的手法,我也用“点名批判”、“公布姓名”法对付台湾有头有脸的各界

      人物。我写“八十五位混人花名录”,把要以“中华民国”之名重返联合国的八十五个

      “立法委员”名字一榜及第,统统公布;我写“斥一百六十二位教授”,把支持并推荐

      民进党尤清当台北县县长的一百六十二个“中央研究院”与台湾大学教授名字一榜及第,

      统统公布。……这种下笔气势,可谓古今所无。

      关于我好讼性格,有一段有趣的记录。1987年5月7日我有日记如下:“今天上午在

      地院十七庭开控司马文武等八人庭。司马文武说李敖写文章也有骂人的话,推事黄德贤

      说:‘那是另一回事,别人可以告他,与本案无关啊。’司马文武说:‘可是,没有人

      敢告他。’”――为什么没有人敢告我?因为告了会进一步惹得满头包。本来只被李敖

      骂一次的,因为兴讼,反倒挨更多次骂了。跟李敖纠缠,是得不偿失的。至于好讼是胜

      是败,我倒一直是以“成固欣然、败亦可喜”的心态打官司的,我反正站在正义的一边,

      法官苟有异数,同我一边,是为“欣然”;法官同流合污,不同我一边,但他们的判决

      书可以被我遗臭万年,留为历史活证,这也不错,是谓“可喜”。打官司对我是“正义

      的娱乐”,既是“娱乐”,就要高高兴兴去面对,不能怄气啊!

      有一次,黄。冶告诉我,阎愈政说过一句名言:“李敖是全台湾最快乐的人。因为

      他独来独往,高兴骂谁就骂谁,就能骂谁、就敢骂谁、就毫不顾忌任何人地骂谁。他没

      有老板、没有上司、没有朋友,又一笔在手六亲不认,多痛快啊!李敖是全台湾最快乐

      的人。”我听了,哈哈大笑,我说:“真是如此。斯大林说经过精密作业后把敌人一下

      子打倒,是人生至乐,我看我在争是非与真理的过程上,也有这种心境。打倒敌人是人

      生快事之一,你的敌人颠倒是非、歪曲真理,你把他拆穿,把他搞得灰头土脸,小李飞

      刀,千刀万里追,多开心呀!”有人问我:“你有这么多敌人,并且每天写文章结新怨,

      每月按几何级数增加敌人,到底有苦恼没有?”我说:“苦恼倒没有,困惑倒有一项,

      就是不知谁来杀我也。我跟胡茵梦离婚后,有人匿名打电话来,说:‘李敖,你这不要

      脸的爱情骗子,我要杀你全家!’我说:‘我全家只有我一个人。’他说:‘那就杀你

      一个人。’我说:‘好呀,你就去排队吧!’”

      “管子”说:“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

      人。”我年纪愈大,愈觉得这段话中最后一个字出了毛病。我觉得“终身之计”,实在

      不是树“人”,而该是树“敌”,该是树立一大票敌人跟在你屁股后面。你要使自己像

      一颗彗星,扫把后面是尾随的一大片杂碎,那片杂碎无他,彗星之敌也。在以不得罪人

      为得计的“中国乡愿”人士看来,我这种怪想法,实在不通,实在跟自己过不去,其实

      不然。事实上,树敌有树敌的快乐,其乐有时在交友之乐之上。并且交友之苦的流弊,

      也可以完全避免。我这样想:像我这样以明辨是非、追求真理为职志的人,广事交游恐

      怕是一种祸害。一来我没有太多余力同朋友搅和,二来在许多情况,朋友反倒是明辨是

      非、追求真理的妨碍。当我坚持是非与真理的时候,往往跟朋友发生冲突,或者破坏了

      朋友的公共关系、人际关系,这样一来,反倒令人不安。如果不是朋友,就可以没有这

      种心理负担;如果四面皆敌,我就可以痛痛快快地大干特干,这样多好!就在这种心境

      下,我慢慢变得以交友为苦,以树敌为乐。

      不无遗憾的是,纵使我以树敌为乐,无奈这个岛上连敌人都不够看。我佩服的法国

      英雄戴高乐做总统时,一天在回家的路上,被一群刺客伏击。刺客们一阵乱枪,朝戴高

      乐的座车射去,戴高乐头都不低,理都不理他们。结果行刺者一哄而散,逃之夭夭。戴

      高乐只讲评了一句话:“这些家伙的枪法真差劲!”如此而已。三十多年来,我备受国

      民党和比国民党还国民党的小人们诬谤,对所有攻击我的人,我的讲评,也是如此。

      “这些家伙的枪法真差劲!”攻击我的敌人,实在不够料!基本上,他们是国民党教化

      下的一群杂碎,严格地说:他们做为李敖的敌人,是不够格的,如今我六十二岁了,我

      可以论定:我一生中,实在没碰到够格的敌人,虽然我也花不少时间排除这些杂碎,但

      在心情上,是游戏性的、逗乐性的、恶作剧性的,基本上,我根本没把他们看在眼里。

      江述凡跟人家常说:“李敖为人,极守行规,他的行规是基度山式的,一切恩怨,照方

      吃草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李敖不问亲疏,不论黑道白道。他不相信狗咬人,人不

      能咬狗,他虽是人,也会咬回来。这就是李敖的可爱处。”――所谓咬回来,就是我游

      戏性、逗乐性、恶作剧性那一面。述几这段话,是知我者言。魏廷昱告诉江盖世说:

      “批评李敖的人,没人比得上李敖的人品。李敖比他们至少高十倍!”也是知我者言。

      1983年2月,我收到读者张大为的信,他说他看到Tom Wilson的漫画专集,看到漫

      画一个人拿着乒乓球拍打球,可是球打过去,对面并没有人,这人自忖道:“对别人可

      能是‘乒乓’,但对我只是‘乒’而已。”张大为说他看了这幅漫画,“第一个印象就

      是:李敖!”最后署名是:“您的读者‘Pong’张大为敬上”。我在足足一年后回信给

      他说:

      十年前,我被李翰祥国联公司的刘经理诬告“诈赌”,说我跟蒋光超串通做假牌,

      法院传蒋光超去,蒋光超说大家玩牌是实,何来“诈赌”?并且当天晚上才与李敖相识,

      两人原系素昧平生,又怎能串通?法官大人发现整李敖就要整到蒋光超,乃不了了之。

      法官顺便问我会不会做假牌,我说假牌实不会做,但真牌打得极好。――我凭真牌就可

      以赢别人,谁还要做假牌?

      如今我在这个岛上,凭真牌就可以赢尽死友死敌死百姓,可以“Ping”尽芸芸众生

      而成one-man show,谁还要做假牌?

      因此,我是第一真人,无须做假,也不屑做假,处处以真面目示人,这是我最值得

      自豪的。谢章铤“赌棋山庄词话”中说辛弃疾,说:“稼轩是极有性情人,学稼轩者,

      胸中须先具一段真气奇气,否则虽纸上奔腾,其中俄空焉。”一般人只知道李敖有才,

      却不知道李敖是“极有性情人”,我打遍天下的一“ping”,其实非我之才,而是我之

      真。大为老弟,以为然否?

      除了我对“人”的有“Ping”无“Pong”之感外,我对“地”也有“不够看”之感。

      1984年9月5日,罗小如从美国来,问我今后的方向,我说跟国民党陷在一个岛上,又有

      个屁方向!在这种局面下,我们做的一切努力,都会因国民党在世界上无立足之地而连

      累得也无立足之地,――台湾变小了,你也跟着变小了。我们牢也没少坐、刑也没少受、

      罪也没少遭,可是声名成绩却不如苏联的人权斗士,也不如韩国的、也不如菲律宾的、

      也不如大陆的,这都是因为同国民党“与子偕小”的缘故。但是,“与子偕小”还是走

      运的呢,搞不好还要“与子偕亡”呢!我在《世界论坛报》写专栏时候,段宏俊(现已

      绝交)打电话来,说有读者抗议,埋怨李敖的文章谈了许多小人物的小事。我告诉他:

      “你呀,要有见识一点!台湾哪有大事可谈?台湾有的,都是屁事小事,不谈这些,没

      得可谈了。”其实,我的文章,大小事皆谈,就近取譬、随缘论人、因材施教、雅俗共

      赏,并无所定型。纵所论者小,也是以小喻大,乍看起来,或是论断一些杂碎小人物,

      其实文章深处,别有大义存焉。这些大义,都表现在我文章中的新意见上。英国哲学家

      洛克说得好:新意见常被怀疑且时遭反对者,无他焉,只因其不落俗套耳。所以,我人

      虽与台湾偕小,我的文章与思想却离台自大,与小岛根本二分。

      我一生饱蕴救世心怀,但救世方法上,却往往出之以愤世骂世,这是才气与性格使

      然。我有严肃的一面,但此面背后,底子却是玩世,这是别人不太清楚的。正因为玩世,

      以致明明是严肃的主题却往往被我“以玩笑出之”。所以如此,一来是轻快处世,二来

      是避免得胃溃疡。被杀头的古人金圣叹曾有“不亦快哉”三十三则,我曾仿其例,一再

      写“不亦快哉”,现在把1989年写的一次抄在下面,以看我严肃中玩世之态:

      其一:得天下之蠢才而骂之,不亦快哉!

      其一:国民党过去欺负你,现在把它欺负回来,不亦快哉!

      其一:老蒋生前他下我牢,老蒋死后我鞭他尸,写《蒋介石研究》、《蒋介石研究

      续集》、《蒋介石研究三集》、《蒋介石研究四集》、《蒋介石研究五集》五书,并编

      《拆穿蒋介石》一厚册,不亦快哉!

      其一:鞭尸之外,旁及其妻其子,无一幸免,―‘一大书伺候,不亦快哉!

      其一:平生有恩必报,有仇必报,快意恩仇,不亦快哉!

      其一:仇家不分生死,不辨大小,不论首从,从国民党的老蒋,到民进党的小政客、

      小瘪三,都聚而歼之,不亦快哉!

      其一:在厕所里读党义,不亦快哉!

      其一:在监牢里读禁书,不亦快哉!

      其一:在浴盆里泡热水,不用手而用脚趾开水龙头,不亦快哉!

      其一:在浴盆里一动也不动,由美女一切代劳,自己像死猪一样,不亦快哉!

      其一:在动物园,抱小老虎、小狮子照相,不亦快哉!

      其一:逗小狗玩,它咬你一口,你按住它,也咬它一口,不亦快哉!

      其一:破白蚁窝,见彼等奔相走告,不亦快哉!

      其一:以DDT喷马蜂窝,见彼等欲振乏力,个个倒毙,不亦快哉!

      其一:以快速放领袖万岁歌,以慢速放蒋经国演讲电影(蒋经国演讲本来就比别人

      慢五拍),看了笑不可仰,不亦快哉!

      其一:看自己出书、看朋友出狱、看高手出招、看敌人出丑,不亦快哉!

      其一:看丑女出嫁、看美女出家、看大钞出笼、看老贼出殡,不亦快哉!

      其一:看傻瓜入彀、看笨蛋入伍、看阿婆入席、看流氓入伙,不亦快哉!

      其一:看淫书入迷、看债主入土、看丑八怪入选、看通缉犯入境,不亦快哉!

      其一:看新女性大脑每下愈况、脸蛋美下愈况,不亦快哉!

      其一:去拍卖萧孟能家电话,萧孟能说:我付钱一万六千元买下这电话行不行,免

      得我改电话号码,我说你付十六万都要拆你这电话,非逼你改号码不可。气得他呼呼直

      喘,不亦快哉!

      其一:萧孟能诬告我,被我反告。他怕坐牢,逃到美国去了。不亦快哉!

      其一:学邱创焕讲台湾语,一边学一边笑,不亦快哉!

      其一:写文章骂台湾人,不亦快哉!

      其一:写文章替高山族仗义执言,不亦快哉!

      其一:送女儿念美国学校,不考三民主义,不亦快哉!

      其一:快行己意,有话直说,高兴骂谁就骂谁,从蒋经国到他妈、从李登辉到杨丽

      花、从蜗牛族到女娲、从“忘了我是谁”到“教我如何不想他”,都在被骂之列,不亦

      快哉!

      其一:与牙医为邻,十多年拔牙不给钱,不亦快哉!

      牙医张善惠和林丽苹小两口儿做我邻居二十年,一直相处甚得,我笑说我不同你们

      吵架,就是要你们永远做“李敖为人很好相处”的证人。不单牙医夫妇如此,我还把许

      多好朋友“保存”下来,做我的证人。以姓名笔划为序,眼前的夫妻档就有丁颖和亚蔽、

      王惠群和朱先琳、王荣文和陈芳蓉、汪俊容和阮雅歌、周弘和“女强人”、周渝和林慧

      华。沈登恩和叶丽卿、林永丰和连凤珠、孟绝子和欧阳杏如、施性忠和庄姬美、高信疆

      和柯元馨、徐汛和玉芝芝、孙英善和“小林”、黄胜常和高继梅、黄奠华和李元枝、许

      以祺和梁绪华,陈兆基和应雅玲、陈良榘和叶于玫、陈彦增和郭文华。张坤山和陈秀梅、

      陆晋德和邱素莲、邓维桢和黄宝云、赖阿胜和邓玉娟、赖宪沧和张玲玲、简志信和黄月

      桂、刘峰松和翁金珠、刘绍唐和王爱生、刘显叔和陈烈、蔡仲伯和李金环、龙云翔和李

      琼媛、罗小如和‘小马”、苏秋镇和邓香兰。萧启庆和王国樱等。至于其他熟知旧识,

      除书中已提到的外,台大老同学有李念萱、翁松燃、景新汉、马宏祥、袁祝泰、龚忠武、

      胡之伟、陈又亮等。同学以外,王长安、王孟亮、王秋原、王维贞、王维纲、王树权、

      尹章义、包奕洪。石文杰、石齐平、江述几、池士勋、何伟康、何国庆、李昂、李宁、

      李安和、李志仁、李成林、李华俊、周才蔚。林秉钦、林清玄、武忠森、金惟纯、马家

      辉、胡兆扬、胡基峻、施寄青、宣中仪、洪金立、唐德刚、夏光天、梁铭远、连家立、

      黄玉娇、屠申虹、张明彰、张福淙、张锦郎、郭鑫生、曾心仪、曾祥锋、赵文华、陈中

      雄、陈宏正、陈平景、陈芳明、陈晓林、庄申庆、汤麟武、潘君密、杨祖?B、应凤凤、

      戴天昭、魏光中、苏??基、苏洪月娇等,都可做我的证人。此外,在我眼中,王淑江、

      王淑英姊妹是天下最好的人,黄怡是最有观察深度的人,陈文茜是最聪明慧黠的人,汪

      荣祖是最有正义感的文学家,陆善仪是最纯正的“新女性”,周之鸣、郁慕明是我化敌

      为友的朋友,而胡虚一、林永智、赖智信、罗贤义等他们都是义人。……老辈人物我对

      沈铭三先生(已故)、胡适先生(已故)等,感其鸿恩;对叶明勋先生、杨西??先生等,

      怀其令德。我的新朋友中,谷正文老将军心狠手辣,却豪迈过人,最有特色;亚洲巨星

      王靖雯(王菲)从香港来台特别看看我,最不寻常。

      我为人外宽内深、既坦白又阴鸷、既热情又冰冷、既与人相谐又喜欢恶作剧,我立

      身光明,待人真诚,虽有权谋,但用来自卫而非害人。我为人很够朋友,也喜欢交朋友,

      可是我却愈者愈抑制自己,不大交朋友。其中最大的原因有二:一是怕朋友是“匪谍”;

      二是怕自己的时间过于浪费在朋友身上。关于朋友是“匪谍”方面,我在台中一中,认

      识一位教英文的朱景昌老师,那时他四十出头,河北饶阳人,英文造诣颇深。他很孤僻,

      曾公开宣布不交任何朋友,理由就是交到“匪谍”怎么办?此公理由颇为有趣,我戏而

      识之,每以此自勉。但是四十多年来,不幸还是交到“匪谍”,因而进出警备总部,几

      无宁日。幸亏胡秋原公开指我为“匪谍”,我自己既是“匪谍”,则复何惧于“匪谍”

      耶?从此“匪谍”坦荡荡,再也不怕“匪谍”矣!关于怕自己的时间过于浪费在朋友身

      上方面,这一怕,随着年华老去、来日无多,更形严重。有些人整天游手好闲、喜欢跟

      你聊天,我最怕交到这种朋友,因为实在没工夫陪他神聊,但这种人往往又极热情、极

      够朋友,你不分些时间给他,他将大受打击。所以一交上这种朋友,就不能等闲视之。

      这种朋友会出现在你面前,以怜悯姿态劝你少一点工作,多享受一点人生。当然我是不

      受劝的,我照样过我的清教徒生活,不烟、不酒、不茶、不咖啡、不下棋、不打牌、不

      考究饮食、不去风月场所,什么三温暖、什么啤酒屋、什么电影院、什么高尔夫球……

      统统与我无缘。这种朋友看我如此自找苦吃,也就懒得再劝我,只是间歇性地跟我吃碗

      牛肉面、或买来便当到我书桌旁同吃、或同我快步散步一段路,就逃掉了。在这种极热

      情、极够朋友的人以外,有些朋友跟我颇多“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味道。但“君子之交”

      还是要见面的。不过这种见面,十九都是到我家,而不是我去他家。我最不习惯去别人

      家作客,“君子之交”的朋友要看我,大都要来我家作客,不过,天知道那是什么容!

      到我家作客的朋友,都知道我有一个奇怪的“待客之道”,就是绝不专心待客,而

      是要一边做工一边同客人谈话。所谓做工,大都是整理资料:圈呀、剪呀、贴呀、分呀、

      捆呀、搬呀……两手动个不停,也忙个不停。不过我这样做,丝毫不影响我的注意力、

      反应和应对。我常常给客人“教育”与“洗脑”,提醒他们我有一心两用甚至多用的本

      领。我告诉客人,17世纪大学者王船山可以一边向学生讲课,一边跟太太吵架,而证国

      演助中的庞统庞士元,更是十项全能。《陶庵梦忆》中的黄寓庸也有“耳聆客言,目睹

      来牍,手书回札,口嘱亻奚奴”一身四用的本领。正因为我有这些一身三用、一身四用

      的本领,所以我待客时,就先声明我要一边做工一边谈话,一如蒋介石到印度拜访甘地,

      甘地却一边纺纱一边谈话一样。朋友们知道我这一奇怪的“待客之道”,也就不以为什,

      有的甚至跟我一起做起工来,像孟绝子、像陈兆基、像陈彦增……一到我家,就从客人

      降为苦工,不由分说,立被拉夫征用。当然也有向我抗议的,老友骆明道就是一位。骆

      明道说:“李敖是一个苦人,有福不会享,整天做工。你跟他谈话,他五分之四的时间

      都不抬头看你,谁吃得消他啊!我才不要去他家呢!”所以,骆二哥只愿同我通电话。

      但他不知道,通电话时我用下巴夹住听筒,照样做工不误,骆二哥至今还蒙在鼓里呢!

      我不但是个工作狂――裹胁朋友一起工作的工作狂,生活方面,也有狂在。我身怀

      大志、志不在温饱,衣、食。住、行方面,后两者比较考究:住大房子,原因之一是补

      偿我多年蹲小牢房的局促;坐宾士车,原因之一是警告想收买我的人老子有钱。对吃,

      向不考究,并且喜欢奚落老是喜欢做美食、吃美食的家伙。有一次,哥儿们邓育昆请

      “敖哥”吃饭,他特地以松花江白鱼饷客,下著之后,问我口味,我说:“我实在消受

      不起这种贵鱼,我觉得它不如吴郭鱼好吃。”育昆闻而大笑。我不好吃,并已饮食极有

      节制,已有超清教徒水准。我身高一米七三,一生体重没超过六十八公斤,看起来比所

      有同年龄的人年轻,“善保千金躯”,有如此者。至于衣,我更不考究了。我以买百货

      公司换季时廉价品为主,所以穿的都不考究,也不太合身,因为志在天下,没有耐心去

      量来量去。多年前我同颜宁吃晚餐,饭后搂着她的腰在马路上散步,她忽然笑着说:

      “李先生,你穿的裤子不是你自己的。”我问为什么,她说不合身啊,我闻而大笑。我

      做“李敖笑傲江湖”节目,电视上永远一袭红夹克,近四百场下来从不改变,大丈夫不

      靠衣服显,由此可见。不过我的红夹克倒是名牌,因为只有那个牌子的式样看来最保守,

      不怪形怪状。我本有一件,后来在电视中看到郝柏村也穿了一件,我大为着急,因此把

      同样的都买来了,现在一共四件,可穿一辈子,死后还可留给我儿子。

      我儿子勘勘四岁半,女儿湛湛两岁半,太太王小屯比我小近三十岁。小屯十九岁时

      候,我在台北仁爱路碰到她,先看到背影,她身高一米七○、下穿短裤、大腿极美。她

      既有一腿,我就有一手,就这样认识了她。后来她念文化大学植物系、中兴大学中文系,

      成绩优异。她为人聪明、漂亮、善良,喜欢偷吃零食,还会写诗呢。还有,她又脱俗纯

      真、不喜奢华,因我反对戒指等俗套,我们结婚时没有戒指,她也同意玩笑性的以“易

      开罐”上金属环代替。和她认识八年后,在1992年3月8日结婚。我笑她“骗婚”,她笑

      说:“你那么奸诈,谁骗得了你。”这次结婚,为了向户籍机关陈报,买了市面上卖的

      “结婚证书”。陈兆基、陈良榘、陆啸钊、陈彦增四老友见证完毕后,我题字其上,字

      曰:

        证人从老,

        证书从俗,

        正朔从伪,

        三三人人出炉。

      小屯若生古代,一定是三从型女人,因为她思想忠贞保守。郑南榕的太太叶菊兰、

      林世煜的太太胡慧玲,都戏呼她“王大牌”,因为她对不熟的人常常一言不发,看来架

      子很大。她的父母是最质朴的河北省人,节俭持家,不慕荣利,住在南港,都是非常好

      的人,但我和他们说话却说不多,倒不是“李大牌”,而是丈母娘年纪比我还小,我不

      知道怎么说。在合法婚姻以外,跟王尚勤有一私生女儿,是美国人,名叫Hedy Lee,小

      名小文,与我太太同岁,我有“坐牢家爸爸给女儿的八十封信”一书,就是写给她的。

      1964年她在美国出生的时候,陈鼓应跟人说:“李敖这个女儿在美国出生,就是美国人

      了,李敖的目的,是二十多年后,可以以‘美国人的爸爸’身分去美国。”这话传到我

      耳里,我开玩笑说:“李敖这么有远见吗?有本领把计划定到二十年后吗?二十年太长

      了吧?变化太多了吧?我靠小文去美国,还不如靠老蒋回大陆也!”如今,“岁月如矢,

      革命未成”,二三十年一晃就过去了,靠老蒋回大陆固是笑谈,靠小文去美国却逼人成

      真呢!如今许多家长大做“小留学生”之梦,他们的“大头”,其实还不如李敖的“小

      头”远见呢!又何止他们,连我李敖自己,恐怕也都我“大头”不如我“小头”有远见

      呢!鼓应老友,真深知我“小头”者,在这一点上,他真是先知呢!不过,我靠女儿去

      美国,又何必呢?我三姊早就在不告知我前提下,替我申请成功移民名额,美国在台协

      会一再催我不要失掉机会,我理都不理。――我要以中国人身分死在台湾,此志不移了。

      在小文成长过程里,我正坐牢,她被我妈妈溺爱、又加上在美国学校学到不少坏习惯,

      最喜奢华,所以不无“世纪末”的问题,近年在我金钱攻势下,“折节读书”得到哥伦

      比亚大学教育硕士。我妈妈生在1909年,今已“米寿”之年,眼看九十了。她本来跟我

      住,现住加拿大我弟弟家。我在1991年1月4日写信给在昆明的大姊,有这样的话:

      老太自昆明返台北,大有白居易“新丰折臂翁”诗中“从兹始免征云南”之慨!本

      来是“应做云南望乡鬼”的,如今重走台北敦化南路红砖之上,意气风发,不似八十老

      妇。两个月前,我的四个朋友,都在一月之间,死了八十老娘,我笑谓老太:“别人的

      妈跟你同岁,都死了,你有何感想?”老太笑答曰:“我身体好得很呢!我跟你一起

      死!”

      老太太的风趣,由此可见。

      在《李敖回忆录》这最后一章,我故意写得很随性,信笔所之,像个老去人儿在话

      家常,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别有倚卖之趣。既然行云流水般地写这部回忆录,我想随

      性谈谈我“性之所至”的事。我小学四年级十岁以后,因为看到北新书局《健康的性生

      活》一书,就发现了手淫之乐。这个习惯,跟随我五十多年,直到今天。“手淫”两字

      对我说来,其实不符实际,因为我不用手久矣。我精选美女图片,虚拟实境,顾而乐之;

      穷极视想之欲,意而淫之。因为美女图片愈选愈是极品、愈是上选,所以去实际上的女

      人愈远,实际上的女人其实极少符合我那十分挑剔的审美标准,因为她们缺点太多。古

      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是对的,因为马路上颜如玉的毕竟太少了。而符合高标准的,

      多在书中。这也就是我愈老愈难被实际女人迷住的原因。――平面的美女,我可见得太

      多了;实际上的,反倒不够看了。我偏好“意淫”如此,人或以幻相讥,但我看来,幻

      其实也未尝不真,是真的另一面。相对的,真之为物,也并不与幻相对,它其实也未尝

      不幻,是幻的另一面。1982年1月25日,我出狱前十六天,独坐牢徒四壁的囚室中,首

      写《真与幻》一诗,表达此义:

        人说幻是幻,

        我说幻是真。

        若幻原是假,

        真应与幻分。

        但真不分幻,

        幻是真之根。

        真里失其幻,

        岂能现肉身?

        肉身士。不现,

        何来两相亲?

        真若不是幻,

        也不成其真。

        真幻原一体,

        絮果即兰因。

      这诗的立论是很明显的,我认为真幻一体,但是幻是更根本的。这种根本,并不是

      笛卡儿“我思想,所以我存在”那种,而是真是存在的,但只有根之以幻才成;而幻的

      存在,也要附之以真才成。这种关系,有点玄妙,但在第一流的爱情里,我们便可看到

      它的相成。没有幻的爱情,其实是一种假的真,“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当你追求的纯是真的一面,你将发现真只是缺憾、现实与索然,并且变化不居。逃离这

      种情境的方法只有“意淫”、“精神恋爱”。“限时分手”,此外别无他途。

      古人说太上忘情,最下不及于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但是我辈中人,钟情之事,

      却每入魔障、误入歧途。魔障与歧途之尤者,就是把爱情搅成痛苦之事,这是最要不得

      的。其实,男欢女爱是人类最大的快乐,这种快乐,是纯快乐,不该掺进别的,尤其不

      该掺进痛苦。在爱情上痛苦是一种眼光狭小的表示,一种心胸狭小的表示,一种发生了

      技术错误的表示。真正的第一流的人,是不为爱情痛苦的。有的人恐惧爱情带给他的痛

      苦,因而逃避爱情,“且喜无情成解脱”。其实“无情”并不能真的“解脱,即使有所

      “解脱”,也不算本领,只能算是头埋沙中的鸵鸟。真正此中高手,不是“无情”,而

      是非常“有情”、“多情”的。只是高手在处理爱情态度上,非常洒脱,得固欣然,失

      亦可喜;来既欢迎,去也欢送,甚至洒脱得送玫瑰花以为欢送,这种与女人推移、而不

      滞于尤物的洒脱,才是唯一正确的态度。洒脱的一个重要关键是:高手处理爱情,并不

      以做到极致为极致。如果情况只适合“少食多餐”、“蜻蜒点水”、“似有若无”。

      “虎头蛇尾”、“迷离惚恍”、“可望而不可即”……也就戛然而止。这种戛然而止的

      态度,也是一种极高明的爱情境界。1974年,我在牢中有一首诗――“只爱一点点”,

      最能表达出高手的基本态度: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别人的爱情像海深,

        我的爱情浅。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别人的爱情像天长,

        我的爱情短。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别人眉来又眼去,

        我只偷看你一眼。

      在这首诗中,我用类似“登徒子”的玩世态度,洒脱地处理了爱情的乱丝。我相信,

      爱情本是人生的一部分,它应该只占一个比例而已,它不是全部,也不该日日夜夜时时

      刻刻扯到它。一旦扯到,除了快乐,没有别的,也不该有别的。只在快乐上有远近深浅,

      绝不在痛苦上有死去活来,这才是最该有的“智者之爱”。我认为,人生中糟糕的一件

      事,是把爱情的比例占得太多;更糟糕的是,其中又把哭哭啼啼难过痛苦的爱情占了极

      大的百分比,这是绝对病态的。但是,眼之所见、耳之所闻、小说之所写、电视之所

      播……泛滥所及,人人所受的“爱情教育”与“爱情宣传”,却全是比例极大、方向极

      错的误导,这岂不好笑?五十年来,我自己“性之所至”,虽经历过不少“拜伦式的不

      快乐”,但我终能脱困而出,变成了大情圣。1984年1月5日,我有《把她放在遥远》一

      诗,颇能道出我的高明:

        爱是一种方法,

        方法就是暂停。

        把她放在遥远,

        享受一片空灵。

        爱是一种技巧,

        技巧就是不浓。

        把她放在遥远,

        制造一片朦胧。

        爱是一种余味,

        余味就是忘情。

        把她放在遥远,

        绝不魂牵梦萦。

        爱是一种无为,

        无为就是永恒。

        永恒不见落叶,

        只见两片浮萍。

      乍看起来,这种乍有还无式的玩世式爱情是不够认真的。其实,如果真正认得爱情

      之真,就会彻悟;原来真正的情之至者,就在波澜起落,了无凿痕,含情而来,带笑而

      去,人生至此,方足以语爱情。如今,我已老去,罗曼蒂克的生涯,对我应已远离。如

      果时光倒流、青春可再,我想在“性之所至”方面,我会表现得更好一点。一生曾有过

      五次青楼情孽的纪录,但肌肤之亲以外,长入我梦的往往只是跟我有几面之交的女孩子,

      《民生报》的徐开尘就是一例。我喜欢造型清秀不俗别具风华的女人,极少喜欢像电脑

      造出来的美女,凯瑟琳丹妮芙的前夫――导演罗杰华汀说他碰到拉蔻儿薇芝会阳痿,其

      言老到,足以风世矣。

      今年2月14晚,在邓维桢家吃饭。许信良问我:“你到底如何在台湾定位你自己?”

      我答道:“一个正确的人活在一个错误的地方。”陈文茜在旁闻而大笑,其实她不该大

      笑,而该苦笑。我的人生未尝不是一场悲剧,可是我尽量把它演成喜剧,并且愈演愈变

      成独幕剧与独白戏。我的悲剧是总想用一己之力,追回那浪漫的、仗义的、狂飚的、快

      行己意的古典美德与古典世界,但我似乎不知道,这种美德世界,如果能追回的话,还

      得有赖于环境与同志的配合,而20世纪的今天台湾,却显然奇缺这种环境与这种同志。

      环境对于我,活像爬座雪山,愈爬温度愈冷;同志对于我,活像三轮追汽车,愈追距离

      愈长。虽然如此,我自己却奋然前进,继续升高与加速,我不在乎做悲剧的角色,但又

      何必一悲到底?因此我努力把它演成喜剧。

      因为我自己要做有力量的好人――“善霸”,所以被我“整”的对象,不分中外、

      不分老少、不论省籍、不论生死,凡是被锁定的,就难逃吾网恢恢。我最拿手的本领是

      口诛笔伐,不论动口动手,都出之以一针见血的犀利表达,造化之妙,臻于极境。但造

      化之中,却充满机智与喜感,例如我骂国民党,用的是这样表达:

      国民党把“经济问题,政治解决”(如包庇财阀是也);“政治问题,法律解决”

      (如以法律绳异己是也);“法律问题,经济解决”(如法官收红包是也)。国民党总

      是不能格守本位。这样用短短二十四个字,写尽国民党的形态,何等机智,何等喜感!

      又如:

      国民党对大陆力所未逮而淫之,正是“意淫大陆”;对台湾力所有途而淫之,正是

      “手淫台湾”。一切政治上的波谲云诡,一经此八字分析,立刻全无剩义、真相大白矣!

      这样用短短八个字,写尽国民党的心态,又何等机智,何等喜感!从二十四个字写

      形态,到八个字写心态,一经落笔,立刻单刀直入,一目了然。这种本领,是前无古人,

      后无来者的。

      除了骂国民党以外,骂蒋家我更拿手。蒋孝武死后,报上说他生前如何与私生兄弟

      章孝严联络云云,我感而提笔,“特撰挽联”,全联是:

        先死后死、祖孙一脉、端赖介石开阴道;

        婚生私生、兄弟串连、全靠经国动鸡巴。

      从中文技巧看,任何中国人都写不出来,这种本领,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我十四岁来台湾,转眼四十八年,拜蒋家王朝列管之赐,始终未能出境;近年蒋家

      王朝人亡政息,我也忽焉老矣,也懒得出境了,大概此生将老死于斯。当年傅斯年为台

      湾人题字,有道是“归骨于田横之岛”,我住台湾四十八年,并未见到田横式豪杰,台

      湾也自非田横之岛。但是,傅斯年的溢美,对我本人仿佛倒是写真。只是今日田横,也

      合该只做“个体户”、“单干户”,自己去田去横,没人要跟你玩命。所以,今日田横

      可以五百年内雄踞文坛,但是,要五百义人与你同生共死,则是生错了时代,也弄错了

      地方。

      我在台湾,本是时代与地方的交错,既然阴错阳差的浮海而至,也就随缘入化的凌

      云而活。对大陆,我并没有乡愁;对台湾,我也不曾寄旅。台湾只是我的工作所在,它

      是我的战场,但却不是我的敌人。台湾还不够格是我的敌人,它太小了。虽然我也以东

      方朔“恐朱儒”的玩世与愤世,跟这个岛周旋,跟这个岛上的恶政与小人周旋。但是,

      基本上与心境上,我只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而已,我真正的心,在遥远的所

      在,那种遥远既是空间的,也是时间的。正因为有那种时空上的遥远,我素来讨厌中国

      人轻易乡愁的情绪,我早就说乡愁观念的基本成因,一个是农业社会的安土重迁;一个

      是古代交通的不发达、通讯的不方便。这些因素,在我们现代化以后,都不存在了或减

      少了,所以乡愁二字也就愈来愈没意义。古人的诗里有“却恐他乡胜故乡”、“此心安

      处即为乡”的境界;有“埋骨何须桑梓地,人间何处不青山”的境界,可见古人也不无

      提升起来的水准。台湾是我成长之地,我对台湾当然有一种浓厚的感情,但在地缘上和

      政情上,我却深知我是“真正大陆型的知识分子”,我不喜欢台湾。但是,大陆对我说

      来,也是“江湖寥落尔安归”的局面,我喜欢多少大陆,也是可疑的。

      十五年前我就写道:“不上台湾出了个李敖,而是中国出了个李敖。李敖是真正大

      陆型的知识分子,虽然我像拿破仑一样的在厄尔巴岛上、在圣赫勒拿岛上,但我总归是

      大陆型的人。也许多年以后,我会归骨于昆仑之西。……”十二年前,我引申此意,又

      写道:“我是归骨于昆仑之西,而不是东,我的真正大陆故乡其实在昆仑之东。但昆仑

      之西是大陆的根、大陆的动脉,虽然那个根、那个动脉,已经一片浩瀚。荒凉与死寂。

      我最佩服唐三藏西天取经,他偷渡出关,直奔昆仑之西,面对一片浩瀚、荒凉与死寂,

      在这种气氛里孤军奋斗,真是中国第一豪杰。”

      生错了时代、弄错了地方,使我这西天取经的人物,沦落成东海布道,并区布得天

      怒人怨。但是,我还是中国第一豪杰,我一点也不怀忧丧志。

      王安石的一首题作《梦》的诗,我最喜欢:“知世如梦无所求,无所求心普空寂。

      还似梦中随梦境,成就河沙梦功德。”(译成白话是:“人生如梦,有什么好追求的呢?

      什么都不追求,我心如止水。可是,就在一个梦到另一个梦里,我为人间,留下数不清

      的功德。)台湾对我说来,是一个诗人康明斯嗜痴下的小写字母,不论怎么放大,限于

      格局,也是小写;但在因寄所托之中,亦聊以放浪形骸,留下数不清的功德。这本《李

      敖回忆录》,“诙达多端”、“朔皆敖弄”,纵平阳之虎,犹欺犬也。台湾何幸,有李

      敖俯仰于斯,且得其冷眼,以匹夫灵气疝气,钟山川且泽及女子小人。噫!微斯人,岛

      与谁归?

      1997年3月31日,去国泰医院给名医黄清水开疝气的清早,在台湾写

    • 家园 17 口诛(1993― 五十八岁至今)

      17 口诛(1993― 五十八岁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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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像一颗钻石,是多面发光的人物,可是由于环境的打压,我的光环被单一了、

      被小化了。例如一般人只知道李敖是写文章的高手,却不知道我在许多方面都是高手,

      我的本领,不止于写文章这一单项,其他单项,我的表现,也像写文章一样优异。其中

      口才一项,就不为一般人所知。事实上,我是极会讲话的人,谈吐幽默、反应快速、头

      脑灵活,片言可以解纷,当然也可以兴风作浪。我往往觉得:我的口才,其实比我的文

      章更动人。对听众不幸的是,我这一方面的光环,一路被打压了。以演讲为例,不论在

      陆军步兵学校受预官训练时,或是在十七师做预官排长时,我的演讲,都在掌声雷动时

      被“长官”即时打压;退伍后,台大学生陈宏正他们请我演讲,台大校方甚至把场地锁

      门。1965年5月4日,我给尚勤信中有这么一段:

      这几个月来,台大学生请我演说,被校方驳回的,据我所知,至少有四次。最近的

      一次就是今天,文学院原订今晚请我演说五四运动,结果被驳回,理由是殷海光、李敖

      两人不准在台大演说。上次(三月二十六号),法学院用“偷关漏税”的方法,不先登

      记,请我演说《傅斯年与胡适》,听众挤得人山人海,结果在我未到前,突被校方勒令

      解散!

      从这一处境看,我“被封嘴”的情况,有甚于“被封笔”者。这一“被封嘴”情况,

      直到二十多年后,才稍有转机。首先是清华大学请我演讲,我讲了《清华生与死》,后

      来各大学陆续请我,也不乏打压之处,例如我在师范大学讲《师大新与旧》,就遭到国

      民党党棍谢瑞智等的干预;我在辅仁大学讲《辅仁神与鬼》,也有类似情形,只不过党

      棍换成神棍而已。到了1989年4月,我来台湾四十周年,由苏荣泉纠合多家出版社联合

      主办“李敖来台四十周年纪念演讲会”。施性忠主持,才算有了一次校园以外的公开演

      讲,不过在场地上还是被打压了。――理想的场地都不给租,只租到狭小的耕莘文教院,

      结果人山人海,场外的人比场内的还多,连讲台上都坐满了人。演讲广告上登:

                   残山剩水我独行

      四百年来,台湾在外国人、外省人、本省人的相激相荡下,已经变成了一个畸形的、

      肤浅的、荒谬的、走火入魔的岛。李敖在这个岛上,虽然不见容于朝、不见知于野,但

      是独来独往的气概,“我手写我口”的气魄,却老而弥坚。这次应邀演讲,就是要在众

      口一声的时代里,呱呱大叫一番。

      演讲过后现场签名卖书,价值五十万的书一卖而空。我签名时,黄菊文特别请来便

      衣“保缥”暗中保护我。菊文是我们发行党外书刊时的第一线总司令,与警总周旋,为

      功至伟。那天是1989年4月14日,多年不见的难友刁德善、李国龙等也来了。多年不见

      的台大法学院老学长黄奠华也来了。他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在台大时带我们参观过

      台北监狱,我一直记得他。

      演讲过后,苏荣泉把它做成《四十年目睹怪现状》录影带、录音带发售,颇受欢迎。

      我在《林治平先生来信书后》一文中,有这样的回忆:

      林治平先生信中又说:“那天本欲邀我弟一道去,但十三日他至日本谈生意,后来

      我给了他您演讲的录音带,他也说:看您的文章,不如听您的声音。”

      四十年来,由于国民党封锁我演讲的机会和教书的机会,使我在“逞口舌之利”上,

      大受限制,所以我的演讲,根本没有练习,没有经验。一旦演讲,我只能搬出和扩大我

      日常的谈吐――主导式地令“群胡同笑、四座并欢”的谈吐,应场而已。我的音调太高、

      说话太快,好处在提神醒脑,不像蒋氏父子演讲那样“慢动作电影”;坏处是常常使听

      众跟不上,不但跟不上我快速跳跃的思路,甚至来不及鼓掌叫好。老友潘毓刚教授从美

      国打电话来,说看了我的演讲录影带,发现鼓掌为什么那么少?我说:第一,我使听众

      快速跟着我跑,不给他们间歇的机会,他们来不及鼓掌了;第二,我的听众一半是仇人,

      他们不丢番茄就不容易啦,你还要他们鼓掌?潘毓刚听了,为之失笑。林治平先生的弟

      弟说看我的文章不如听我的演讲,我认为他是真能发现我有这方面天才的人。在演讲上,

      我的博学与机智会有“明白而立即”的表现,那种气氛与效果,在我文章中是看不出来

      的。

      在“明白而立即”的表现上,我举几个例子。有一次演讲,一听众义正辞严质问我:

      “你来台湾四十年,吃台湾米、喝台湾水长大,为什么不说台湾话,是什么心态?”我

      “明白而立即”地回答说:“我的心态,跟你们来台湾四百年还不会说高山族的话同一

      心态。”还有一次,听众纷纷以纸条递上讲台,问我问题,我有问必答、条条不漏,突

      然中一纸条,上写“王八蛋”三字,别无其他。我“明白而立即”举纸条面向听众说:

      “别人都问了问题,没有签名;这位听众只签了名,忘了问问题。”我这类机智,不单

      表现在演讲会上,私下里也能片言解纷、化窘为夷。

      由于“被封嘴”的情况渐入佳境,各路人马请我演讲的也此起彼落,其中以吕学海

      的“社会大学”最有计划。有一次他请我在太平洋崇光百货顶楼演讲,一个东吴大学法

      律系学生黄宏成去听了,听后大为感动,觉得这么优秀的李先生,我们东吴大学真该请

      他来执教,由于黄宏成有无人可及的锲而不舍的本事,最后竟被他一手促成。此中经过,

      他有回忆如下:

      我打从高中开始就是李敖丛书的忠实读者,我的好友阮登科知道我很佩眼李敖,于

      是介绍我去听一场在太平洋崇光百货所举行的敖之先生的讲演,在听完李先生那精彩的

      讲演后,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和李先生认识,于是我使出所有的看家本领来“对付”李先

      生,我凭着“死缠烂打”。“厚脸皮”的精神向李先生纠缠不清,又复以“缘随愿生”

      的箴言自勉,在经历一番“坎坷”的际遇后,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我终能渐渐赢得李

      先生对我的信赖,并进而建立起相当的友谊。

      在此同时,包斯威尔所写的《约翰生传》带给我莫大的感动与鼓舞,乃将李先生比

      拟成约翰生博士,而以包斯威尔自勉,我经常为李先生渊博的知识所折服,我和李先生

      交往认识愈深,愈是为他所受的际遇感到不平,我不懂,野有遗贤,何以不察?“国有”

      将才,何以不举?我觉得忽视人才,就是埋没人才,我年纪虽轻,能力有限,可是如果

      透过校长的关系,或许能缔造出一个“为国举才”的机缘,那也未必可知。我实在不宜

      妄自菲薄,看轻自己,于是想请李先生任教于东吴的想法雏形乃慢慢就此形成。此外,

      根据我们的观察,如果能由孝慈校长主动出面聘请敖之先生到东吴来任教的话,是一件

      再合适不过的事,于公,章太炎、傅正二公曾任教于东吴,李敖之于东吴,有前例可循,

      任教一事,似无不可;于私,李先生和校长“两家渊源”很“久远”,由孝慈校长出面

      请李先生任教一事寓有很深的涵意。

      一旦想法确定以后,我们就分二方面去进行这件事,一方面是促成校长与李先生的

      会晤,另一方面是肥皂箱社的成立。有时候夹在二个大人物之间作穿针引线的工作,是

      一件很有趣而且很耐人寻味的事情。基本上,我们的性质有点儿像介绍人,又有点儿像

      媒婆,如果要让双方一拍即合,甚至是情投意合的话,那是需要下一番工夫、花一番脑

      筋的。首先,我们必须让双方达成一致的共识与焦点――会晤的共识与晤谈的焦点。因

      为,有了会晤的共识,才会有晤谈的焦点;有了晤谈的焦点,才有任教的可能,所以我

      们诚挚地希望,双方彼此要都赢了里子,也都赢了面子才好。

      于是我们小心翼翼地探求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在一个偶然机会里,我突然主动地问

      李先生说:“李先生,如果章校长来见您的话,您会不会给他难堪啊?”李先生笑着回

      答说:“他来了是我的客人,我怎么会给他难堪呢?”听完李先生这类似“保证书”似

      的回答,我暗自窃喜,似乎看到了二人会晤的远景,李章会谈已成功了一半。

      接下来,我们将所有的注意力都转移在孝慈校长的身上,透过许多的聊天机会,我

      们经常向校长谈起敖之先生,觉得李先生很有才华,可惜一直被埋没了,如果东吴有机

      会请李先生来学校教书的话,那不是很好吗?刚开始几次,校长总是笑而不答,不置可

      否地说:“再研究、再研究。”于是我们就找了一堆李敖先生的著作,让李敖的作品自

      己说话,当我们拿给校长李敖最新作品――《北京法源寺》时,他终于忍不住告诉我们

      说:“其实我年轻的时候,李敖的书对我影响很深,很多李敖写的书我都有。”可是当

      我们进一步建议他和李先生做个朋友,大家认识一下的时候,他又开始笑而不答,不置

      可否地看着我们,那时我们想校长可能有不便之处,所以也没好再问下去,可是当他看

      完《北京法源寺》一书时,他曾对我们说:《北京法源寺》写得真好!真是一本才子之

      书,李敖真是有才气!”当时校长对《北京法源寺》一书及李先生的评价由此可见一斑。

      在1993年3月上旬一个下着小雨的午后,我看见校长自商学院大门步出,由于校长

      手中没有拿伞,所以冒着风雨向法学院走去,我一瞧见校长淋雨,就赶紧跑到校长身旁

      为他打伞,校长见我为他打伞露出会心的一笑,我当时觉得机不可失,于是笑着向校长

      报告说:“校长,我们找个机会认识认识李先生吧!校长和李先生见面,就是李先生的

      客人,李先生是绝不会令校长难堪的。校长,我是您的学生,您要信得过我呀!”校长

      胸有成竹地说:“李先生是位明理的读书人,怎么会给我难堪呢?其实我非常非常尊敬

      他,你就先帮我的个时间,再请秘书联络我好了。”我听了校长这么爽快的回答,连跑

      带叫地跑了篮球场一圈,看到校长礼贤下士的气度,想到章李会谈的成功,心中真是欣

      喜若狂,无限欢乐。

      校长和李先生二人单独会面的时间是约在3月26日,地点是约在敦化南路上的金兰

      大厦,校长准备一套婴儿服及小朋友玩的画板,送给李先生的儿子当做见面礼,李先生

      则以《北京法源寺》一书回送给校长,并于书中题了一首诗给校长,这首诗这样写着:

                 台海一岛,法海真源,

                 我与孝慈,走过人人前。

      当我将二人送作别时,曾询问双方是否可以照张相留作纪念,结果校长答以不方便,

      而作罢。如今校长卧病在床,没能将他们二人留下一帧可供回忆的照片,是我们一直感

      到遗憾的事。当晚校长请李先生到胡须张吃鲁肉饭,事后他们两人都告诉我这是一次很

      愉快的聚会,由于这次聚会的成功,使我们信心大增,相信敖之先生任教于东吴已指日

      可待。

      在这段期间,石齐平老师、肥皂箱社的许多同学们,像陈敬介。阮登科、齐祖燮、

      邱惠婷、邱惠敏、张淑贞、洪淑蕊……都给我们莫大的帮忙与鼓励。而李先生也曾受我

      们之邀莅临东吴来演讲,在演讲期间也到过校长办公室聊聊天,回拜校长,并曾送了一

      幅章太炎的字给校长,以示对校长来访的答谢。

      于是这件“偶然”的事件,就在校长礼贤下士、敖之先生枉自委曲,以及我们这群

      毛头小子横冲直撞下完成了。

      早在1988年8月28日,因报上传说章孝慈以大学教授之尊,热中起实际政治,我在

      《世界论坛报》写了一篇短文――《给章孝慈上一课》,文章最后说:

      二十多年前,在美国新闻处副处长司马笑的家里,叶公超就向我说,他加入国民党,

      原希望他两脚踩到泥里,可以把国民党救出来,结果呢?他不但没把国民党救出来,反

      倒把自己陷进去,言下不胜悔恨。章孝慈也许以为他出来搞政治,可以得乃父之余荫,

      但是他该知道,与其得先人之余荫,不如自己在一旁纳凉。当年袁世凯身败名裂而死,

      他的儿子袁克文鬻文卖字为活,寄情于昆曲山水,培养家中的书卷气,最后他家老三袁

      家骝与媳妇吴健雄都成为物理学家。这种光宗耀祖,岂不比搞实际政治更多收获?

      足见终老学术,才是上智,愿章孝慈勉之。四年后(1993年3月26日)章孝慈到我

      家,首先谈到他当时读了我给他上一课,就想结识我,因故未果,四年后有缘拜会,得

      偿宿愿。他来拜会后,在4月2日《中国时报》上自己发出讯息说:

      我最近和李敖聊天,他问我敢不敢聘他到东吴授课,坦白说我正慎重考虑,很多人

      讨厌李敖是印象式的反对,没注意其论著资料的丰富和架构的严谨,大学就要容纳各种

      声音,我在当法学院长时,自由派的李鸿禧、蔡墩铭、林山田和最保守的大法官,都被

      我聘请来授课,院内各路学派都有,让学生自由选择,大学文化也就丰盈了,后来我转

      任教务长,他们一个个离开,我现在想来都觉可惜。

      到了6月7日,章孝慈请我在福华大饭店早餐,敲定我去东吴;十九天后,来了“东

      吴大学聘书”,“兹敦聘李敖先生为本大学兼任特聘教师”,我在6月底寄回“应聘

      书”,接着是填各种表格,表格中“著作栏”中我填的是:“不胜枚举。”“若干老师

      反映班级人数过多,影响教学品质,故调查各老师对班级人数设限之意愿”栏中,我填

      的是:“教得好不怕学生多。”就这样的,我去了东吴。

      去东吴前,在5月4日,我在校本部做了一场演讲,题目是《如何反对章孝慈》,学

      生们贴海报,一路从校园里贴到校门外,这一演讲,算是一场“下马威”;9月对日,

      我上课那天,教室内外也形成挤挤挤挤场面,我在头一堂课先花许多时间骂章孝慈的爷

      爷、骂章孝慈的爸爸,然后才进入正题。海内外舆论报道我上课盛况,当晚“中国电视

      公司”也播出了。

      9月21日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如下:

        到东吴大学教书 自嘲这是十余年来的第一份正式职业

        李敖突称章孝慈“引狼入室”

        【本报系记者简余晏专访】“蒋介石、蒋经国对我的政策是放虎归山,

      章孝慈则是引狼入室。”时常撰文批评“蒋家”,且曾因政治主张入狱十

      年的作家李敖,受蒋家第三代现任私立东吴大学校长章孝慈之邀,今天开

      始在东吴大学历史系教书。李敖表示虽然与章有所交情,在上课时如果谈

      到必须批评蒋家的内容,李敖强调:“一句话都不会饶他。”

        李敖表示,这是近十余年来他的第一份正式职业,以前没想到有人敢

      聘他到大学教书,更有趣的是:出面“三顾茅庐”的还是身份特殊的东吴

      校长章孝慈。他表示,年届五十八岁,许多同年龄的人都快从大学教职退

      休了,他才进大学教书,心里觉得怪怪的。

        李敖说,很佩服章孝慈的胆量和度量。例如他形容章孝慈是“歹竹出

      好笋”,而且打比喻说,秦桧的曾孙秦钜也是抗金而死的好臣。听到李敖

      这番形容,章孝慈只反问:究竟指谁为秦桧呢?然后一笑置之。此外,李

      敖担心聘他任教会遭刁难,章孝慈也坦白相告:让李敖进来教书后,未来

      的麻烦可多呢。

      当时台湾《联合报》标题“李敖东吴开讲座无虚席没准备特殊内容但见流利口才”;

      《民众日报》标题“‘失业’十年后获教职天马行空畅谈古今李敖‘忘我’爬上讲桌授

      课”;对聘李敖到东吴,更是得意之举,早在9月16日的美国《侨报》上,就标题出

      《章孝慈聘李敖任教决建东吴为具人文精神大学》,可见章孝慈心中的人文精神大学与

      李敖之来,不无关联。这在10月1日香港《开放》杂志刊出《批蒋作家李敖东吴开课―

      ―蒋家后人章孝慈引狼入室》一文中说得更明白:

        章孝慈指出,未来东吴大学将以发扬人文精神为办学宗旨,绝不让政

      治和商业干扰校园。章孝慈说,也许这种人文风气好几代才能扎根,但是

      第一步就是从聘请李敖做起。

      可见李敖在章孝慈眼中的地位。1994年5月23日美国《世界日报》刊出《章孝慈洛

      城谈身世成长与东吴大学》,进一步看到他的得意:

        在“兼容并蓄”上,东吴大学最近聘请李敖担任该校历史系的特聘教

      师一事,充分说明了章孝慈一再强调的“包容性强,大学才会活泼”观念。

      也是其追求东吴“作风保守、学风自由”的具体做法。

        谈起邀请李敖至东吴执教的经过,章孝慈也忍不住面露微笑,他说,

      当初是一位学生,向他推荐请李敖来东吴执教,他听了学生的陈述理由后,

      觉得颇有道理,就至李敖家登门拜访,长谈数小时后,宾主欢畅,章孝慈

      也提出请李敖执教的请求。

        章孝慈说,结果李敖在东吴大学历史系开课,其教法大受学生欢迎,

      原预定上课地点只是能容纳五六十人的普通教室,后来换到大教室,依然

      挤得满满的,受欢迎程度可见一斑。

      章孝慈自美返台后,8月15日在华视演讲会上播出“大学教育之精神内涵”,特别

      指出:

      在去年,我们聘请了李敖,李先生到学校来任教,有很多的报道满关心的,说东吴

      大学怎么聘李敖呢?李敖是备受争议的一个作家。有人说他是个疯狗、有人说他是个流

      氓、有人说他是个打手、有人说他是个天才,各种说法都有。我们很单纯,我们认为任

      何角度的学者都可以在东吴发展一个看法、一个见解,因为这是一个自由市场,能不能

      被接爱,就须经过所谓的市场检验,这是一个最客观的环境,而不是某些人来认定是好、

      是坏,让他有机会在学校里、在大学里,把你的学术见解提出来,如果你真的是被大家

      所无法接受,可能的结果是没有人选课嘛!我们常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向

      各位报告,学生的眼睛是雪亮的,哪个老师好,哪个老师不好,他清清楚楚的,你教的

      东西有没有内容,他也是清清楚楚的。让李敖李先生到东吴来,赞成他也好,不赞成他

      也好,那你在课堂上。在学术上和他讨论,让同学来做个选择,这是一所大学的学术生

      命,要延续、要发展,不可缺少的就是兼容并蓄。

      这篇演讲后三个月(11月14日),章孝慈突在北京脑溢血,从此陷入昏迷。12月13

      日我写信给东吴历史系主任王庆琳,说:

      前承素昧平生之东吴高材生黄宏成青眼建议、校长慧眼亲邀,复蒙吾兄大驾光临,

      竟使李敖在他人濒临退休之年,得进大学执教,对东吴言,足彰自由人文学风之光宠;

      对李敖言,终得有人识货之礼遇,“寒雨连江夜人吴”,每一念及,百味杂陈。近日校

      长一病如此,百味之外,益增苦涩,正思有以略尽心意之际,顷得系上转知东吴大学秘

      书室专函,云“各单位同仁之捐款,可委请专人统筹,齐一划拨入户”,特写此信,奉

      报三点:

      一、自执教以还,每月薪资,皆由校方直汇我在邮局专户,我一直原封未动,早拟

      退还,为恐校长怪我矫情,故暂置之。于今累积至新台币六万三千二百五十五元,我特

      全部提出,再照数加捐一倍,共计十二万六千五百一十元,随信附上,敬请查收。

      二、今后每月薪资,累积到学期终了,我会继续比照办理,加倍奉还。

      三、我正筹办一李敖私人收藏拍卖会,如果成功,对校长自可多金多助。

      深感校长与吾死相知之情,特陈心意,聊报一二。……

      我筹办的拍卖会,陈中雄介绍由传家艺术公司白省三主持,1995年3月5日在新光美

      术馆举行,结果极为成功。4月5巳《中央日报》有这样的报道:

        为章孝慈筹款拍卖所得完成分配

        李敖捐七百万元给东吴大学

        【黄富美?台北】喧腾一时的“为东吴大学校长章孝慈筹款”拍卖会

      活动昨日划下完美句点。提供收藏品义卖的作家李敖昨日公布拍卖所得分

      配,当场捐出七百万元予东吴大学,及个人1993年度教学薪资的二倍十二

      万六千五百一十元,由当初向章孝慈力荐聘请李敖任教的东吴法律系学生

      黄宏成代表接受,另四百九十六万九千元李敖将另行斟酌移做雏妓救援、

      促进二二八族群融合及子女教育基金。

        李敖表示,“拍卖会成功,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力量,反而是大众力量

      有以致之。这方面他首先要感谢二十九位买主的大力襄赞,尤其买了孙中

      山先生墨宝的张慈让先生,他不但花了三百二十万买字,还当场捐出一百

      万元帮助章校长。听说事后有人出六百万元请他割爱,他都不肯,真是义

      行可风。会计师黄秋雄买字之外,又捐出五十万,也让人感佩。”总计这

      次拍卖所得落槌价共一千一百零二万元,加上另外捐赠的一百五十万元,

      并扣除拍卖公司手续费五十五万一千元,总计一千一百九十六万九千元。

        李敖依当初约定,把它分成五项用途,其中七百万捐给东吴,由东吴

      自行决定在章孝慈医疗基金,兴建女生宿舍,章孝慈人文精神教育理念推

      广上的分配比例。另四百九十六万九千元,李敖则决定自行调配用做雏妓

      救援、二二八族群融合及子女教育基金。李敖并当场致赠书帖予张慈让、

      黄秋雄两位先生,表达个人敬意。张慈让稍后并表示,在“国父”墨宝风

      波告一段落后,他会把该幅字捐给“政府”单位。

      《中央日报》未便报道的,还有重要的一项,就是我在4月4日的记者报告会宣布捐

      给章孝慈七百万的同时,还发表了我与汪荣祖合写的《蒋介石评传》。我即席说:“今

      天是蒋介石死后二十年的日子,别人把他做的坏事忘记了,可是我没忘记,所以二十年

      后,还由汪荣祖教授同我合写这部评传鞭尸他。――刚才捐出的七百万,证明我李敖多

      么爱蒋介石的孙子;现在发表的这部书,证明我李敖多么恨章孝慈的爷爷。我李敖的恩

      怨分明,在他们祖孙二人身上,正好做了既强烈又鲜明的对比!”

      章孝慈在1996年2月24日死去,我隔天即写一信给他双胞胎哥哥,全信如下:

      孝严先生:

        几个月前你的电话,我至今未回,你当然不会以“无礼”论断此事。

        昨天《联合晚报》发出“李敖建议把孝慈葬在东吴”的新闻,我已请

      东吴学生黄宏成(就是向孝慈建议东吴应请李敖来校的那位学生)向校方

      转达,如校方由于官僚作风搪塞,我建议归葬桂林,长眠于令堂之侧。盼

      你不基于政治考虑,婉商此议于申德夫人。并请转告:火葬才是真佛教徒

      的作风,此有史迹可考。若以巨金市墓地,绝对是下策,务请三思。我生

      平不参加婚丧喜庆。申德夫人处,请代致意。此请

      双安

                        李敖  1996年2月26日清早

      我的建议未蒙章孝严这个小官僚采纳,章孝慈最后由“星云大师亲自主持诵经仪

      式”后,“安葬于三芝乡白沙湾安乐园”,从他卧病到死亡,我都没去看他。――我用

      我的方式,怀念了这位小我六岁的朋友。

      我在东吴教书期间,留有一信致章孝慈:

        孝慈兄:

        昨天下课回来,得知吾兄亲邀参加东吴音乐会,我歉不能去,有愧雅

      意。今早复电,适吾兄外出,特请秘书小姐代达,想蒙鉴及。

        日前周玉蔻向我描述吾兄桂林行,听来令人动容。这位女士上穷碧落

      下黄泉,不遗余力,可惜史学方法训练稍差,故所作流为“报道文学”。

        静宜大学受吾兄感召,亦以邀请信及聘书前来,我最后谢绝了。

        吾兄大手笔请李敖来东吴,岛上报章所刊已多。海外报章亦复不少。

      就海外友人剪寄者影印附上,聊供一笑,最有趣的是《东方新闻报》说李

      敖“言行如禽兽”一段:

                      言行如禽兽

        当然,我并非在此指责章孝慈恩怨不分,是非不明,他能够放开胸襟,

      容忍异己,忘记怨仇,固然可博得君子坦荡荡的赞赏。但过分迁就类似李

      敖这种人,除了给人有欺善怕恶的印象外,还给人有额顶的感觉,对章孝

      慈及他先辈来说,这是得不偿失的。

        正如李敖自己所说,章孝慈请他教书,正是引狼入室。

        足见吾兄不辨禽兽,去孟子诛杨墨远矣!

        台大近日调查哲学系事件,我有一信给陈维昭,副本附上,可见我火

      气之盛。

        来到东吴,独步后山,独通书库,山林与学术之乐,他人不知也。独

      乐之时,心想大江东去,垂老入吴,此皆章孝慈破格“引狼”之功,如不

      被解聘,此生或将终老干斯。窃笑之下,不禁神驰。此问

        孝慈校长大好

                   李敖 1993年10月27日

         黄宏成下周去服兵役,一年后回。

      章孝慈收信后还不死心,又来电话亲邀,我还是拒绝了。我不参加音乐会的真正理

      由是我不去“中正纪念堂”,但我不愿伤他心,故不说理由,这是我为人又守原则又细

      心之处。一如章孝慈到我家来,我事先请我母亲到街上去玩一样。――为了他自幼失母,

      我不愿他看到我家有老母,以免使他看了难过。我愈老愈不好交友,但一旦成为我朋友,

      我总是很古典很旧式地与朋友交,我也欣赏“深情哪比旧时浓”的那种年长于我的老哥

      更是老派作风。我的好友施珂大哥、陈兆基、江述凡、元丰瑜等等,都属此类。我的同

      乡吉垦者派之尤,老友韩昭先也同属此类。李世振常常向人说;“你们别以为李敖是个

      ‘新家伙’,从他身上,你可以看到比我们还多的叫日道德’!”我觉得李士振的观察

      角度,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角度。我在东吴上课,旁听的张泉增,海军上校退伍,好学不

      倦,向我执“旧道德”的弟子礼,我说“泉增兄你跟我同岁,不要这样称呼”,他坚持

      不肯,老派得令人赞叹。我久更忧患,曾声言:“新朋友不交,老朋友遇缺不补。”乃

      有感而发也。有一次在程国强家与张光锦会面,光锦抱怨说:“我们是一中最好的朋友,

      你为什么二三十年不见人?”我说:“光锦呀,我上次见你,你是少校;现在你是中将。

      我这问题人物若见你见多了,你还升得了中将吗?”章孝慈算是我的新朋友,――“三

      顿饭的朋友”(即他请我吃了两顿,叶明勋与人为善,为贺孝慈与我的东吴之缘,请大

      家吃了一顿),两人并无深交,但他有胆量和度量,还有超人的眼光,请没人敢请的李

      敖到东吴,使我得以展开笔伐以外的口诛大业,在他不幸因公殉“植”(植物人)之际,

      捐之以款、援之以手,岂不正是侠骨柔情者所应为的么?相对的,以章孝慈朋友自居的

      秦孝仪,没看到他捐过一块钱,反倒出来搅局,信口雌黄拍卖物品的真伪,这种货色,

      自然被我一状告到法庭。为了他捏造历史败坏学风,我特别以论文加以纠正,拟刊东吴

      历史学报,系主任王庆琳同意我原文照登于先,却又要求我删除批秦文字于后,被我拒

      绝,我一方面抽回论文,一方面向系中老师们问卷调查,1995年2月13日,我写给他们

      每一位说:

      东吴大学本有它声援言论自由的历史学风,这由“苏报案”前国学大师章太炎能被

      东吴请来讲学可以为证。虽然这一学风,几十年来被国民党消灭已尽。章校长请李敖来

      东吴,从不讳言以李敖为样板,用心至明。如今竟发生为蒋介石徒子徒孙秦孝仪大布禁

      网,箝制“宪法”第十一条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之自由,这真是东吴大学的耻辱、

      东吴大学历史系的耻辱,也是整天以“直笔”教学生且以“直笔”自勉的历史系老师的

      耻辱!

      为免系中老师同受不白,我特写此信,挂号寄上,请求就有否介入“删除李敖批评

      秦孝仪一段”之事惠赐回件,以便统计,公布大名。届时介入者可显其光明正大、敢做

      敢当;未介入者可证其事不关己、一清二白,这样问卷,谅蒙首肯。

      问卷于2月底截止,结果如下:蒋武雄、林慈淑、何宛倩。黄兆强、关玲玲、刘静

      贞、李念营、王芝芝、廖伯源、周健、张炎宪、詹素娟、张中训十三位皆勇于签名表示

      “并未介入”或“反对删除”,而蔡学海、俞雨梯、甘怀真、胡菱兰、何永成、刘家驹、

      蔡玫芬、翁同文、陈清香九位直到截止后二日犹未回件。回件中只王庆琳一人赞成删除。

      是谁目无“宪法”第十一条言论、讲学、著作、出版之自由,自毁立场,甘心护航秦孝

      仪,自此呼之欲出。

      这一事件加上章孝慈之死等原因,使我对执教东吴有意兴阑珊之感。我决定任教满

      三年后,就告一段落。1996年3月21日,我阴历生日前两天:新任系主任黄兆强以卡片

      前来,向我祝寿:

      李敖教授吾兄:

        感谢您历年来对东吴的厚爱,更感谢您不辞辛劳,教育历史系的学子。

      兹趁吾兄生辰之际,敬献上薄片,聊表祝贺,并致感谢之意。

                      晚 黄兆强 1996年3月21日

      我在向他道谢之时,就顺便告诉他我在学期终了后不再教书了。1996年5月21日,

      我在东吴上完最后一课。东吴三年,发现其他方面优异的有之,但有治学潜力的学生不

      多,陈正凡(陈复)、陈敬介较出色。倒是旁听的学生好学有成:王裕民、陈境圳都有

      很好的治学潜力。其他张琳、郑国洋。林祥福、陈奎翰、黄玉娟、庄惠雯等也都使我印

      象深刻。

      章孝慈请我去东吴时,海内外新闻媒体颇多报道,1993年10月回日,《联合晚报》

      有记者黄靖雅的《孤独的狼重新啸傲江湖?》一篇,文题最令人侧目。同月21日,吉隆

      坡《南洋商报》改题《李敖重新啸傲江湖?》刊出。大体说来,我到东吴后,文字之业

      减少了,声音之业增多了,也就是从幕后的笔伐时期进入前台的口诛时期了,在口诛时

      期啸傲江湖,已经变成我一生的主调。口诛要讲台,东吴的讲台是闭路的,若论开放的

      讲台,则非电视莫属。而台湾电视最初掌握在国民党台视、中视、华视三台手中,偶有

      邀请,所谈局限饮食男女,无从一抒怀抱,直到解严后,媒体稍加开放,三台以外的有

      线业者才有一点生存空间,在群雄并起,形成“五胡十六国”局面里,才有一点李敖的

      笑傲空间。电视界老手杨楚光首先判定:“李敖个人秀”绝对有它的可能性。后来TVBS

      邱复生约我试录,试录以后,他大概吃不消我对国民党当道的批评,而这种当道,正是

      他刻意交好的对象,所以计划就吹了。台大老同学陈安澜约我做了一阵批蒋介石的录像

      带,但传播方式限于“跑带子”结果有疾而终。1995年春天,真相新闻网的周荃约我吃

      饭,谈“李敖个人秀”的可能性;到了夏天,周荃又约来她的老师张煦华同我谈,张煦

      华以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博士、淡江大学传播研究所和大众传播系主任的专家身分,

      也看好我这节目;到了冬天,经崔家瑞和董兹中(介强)同我商谈细节,做最后敲定,

      10月20日,由真相新闻网代表人即执行副总李吴?佑胛仪┰迹?当天约来记者们共餐观礼。

      但李吴?痈么颍?签约后只给我一张支票。第二天一早,他就收到这样一封信:

        吴?又醋?:

        昨午承赏饭,快慰平生。依贵我双方合约第五条第二款,明订“其余

      费用”由“甲方开具”“期票”,既云“期票”,自系未到期之支票先行

      “开具”交付乙方之意,且据草约原议,亦属如此,此由崔姊、小董二位

      可证。昨天饭后,承蒙下周一开具交付,至感德便,幸勿遗忘。如有遗忘,

      乙方届时必然在进棚后忘尽所有台词,口中但喃喃以“还我支票”为念,

      或许举牌抗议、或许坐地撒赖、或许高呼“TVBS万岁”虽不按第八条第九

      款告你们,但其恐怖有甚于告者。合作伊始,伏望贵我双方均守约定,则

      双方幸甚。昨午我即席说:“今晚TVBS请我上‘台北夜未眠’现场节目,

      我一定插播我给真相新闻网‘李敖笑傲江湖’广告。”果然我说话算话,

      昨晚播出,TVBS方面大吃一惊,向我抗议,我奚落他们小气八拉,他们始

      哑口无言。匆匆奉闻,即请

      大安

                        李敖 1995年10月21日

      照双方约定的重点是:

      一、节目名称:《李敖笑傲江湖》。

      二、播出时间:自1995年10月30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每日播出三十分钟,共二百

      六十集。

      三、播出时段:每日二十二时至二十二时三十分。

      四、甲方(真相新闻网)如不得乙方(李敖)同意片面删改节目,乙方得要求甲方

      每集赔偿新台币叁拾万元。

      五、乙方于合约期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其他电子媒体任何频道任何节目担

      任主持人。

      六、唯乙方同意,除非甲方未履行支付乙方主持费用或删改乙方节目,乙方自不能

      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原因向甲方提出告诉。

      很明显的,我剥夺了他们的删改权,取得了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除非他们不怕罚

      钱;相对的,他们剥夺了我的好讼权,取得了百分之百的“免于恐惧的自由”。结局可

      谓皆不满意但均可接受。

      《李敖笑傲江湖》自开播后,立刻震惊岛内和海外,自人类发明电视以来,从没领

      教过节目是这样干法的:――一世之雄,一手包办,一袭红衣,一成不变,一言九鼎,

      一座称善,一针见血,一厢情愿,一板三眼,一唱三叹。……总之,任何认为一个人做

      不了的节目,都被我一个人做到了。这节目打破了并违反了电视制作原理,撇开一切动

      态与精致,单刀直入,以证据入眼、以口舌开心,开电视得未曾有之奇,说它乃千古一

      绝,也不为过。玩电视的专家邓育昆以六页长信给“敖哥”指摘这节目制作方面的失败,

      但却掩不住对内容方面成功的欣喜。总之,这是电视开天辟地以来又一次的开天辟地,

      以博学、勇气、口才三结合,闯出了一片新天地。今年旧历除夕,陈文酋打电话来聊天,

      说邱复生告诉她:“如李敖年轻一点、言论缓和一点,李敖将通吃所有谈话性节目,没

      人是对手。”我告诉陈文茜:“邱复生错了,我就这么老、就这么激烈,就足以通吃了,

      这位李登辉的朋友,站在商业观点,他一定后悔对我不守信了。”

      《李敖笑傲江湖》播出一年后,又由周基妹妹周菲出面,双方再续约一年。至今已

      播出近四百集,目前仍在继续中,被盗录的已远及美国等地,一般咸认这是唯一说真话

      揭真相的保悍节目,天下只有李敖方能为之。这个节目的成功,使我的口诛时期进入新

      境界。我最感谢周荃的眼光与度量,她在那么艰苦的处境中,对外为我撑住自李登辉以

      下的各种压力、对内任我“客大欺行”、由她苦撑待变,她真了不起。传说真相新闻网

      是新党的电视台,完全不确。周氏姊妹以宽容的心胸维系真相与自由,与新党毫不相干。

      有观众写信说新党花大钱收买了我,这种观众既不了解新党,也不了解李敖,混蛋极了。

      《李敖笑傲江湖》的最大特色是:它不以空口骂人,而是以证据骂人。骂人威风所

      至,最后演变成不被李敖骂,就对李敖感激了;若被李敖捧一下,那就感激涕零了。陈

      文茜向我开玩笑说:“我们民进党不怕你骂而怕你得了老年痴呆症,你骂人凭证据,我

      们如该骂,被你凭证据骂了也就算了,不过你已建立起骂人的信用,一旦你老年痴呆了,

      不凭证据骂我们,甚至造我们谣,别人听了信以为真,我们就惨了。”――古话说“人

      无远见,必有近忧”,陈文酋有近见远忧如此,“惨”乎哉?不“惨”也!

    • 家园 16 笔伐(1982―1992 四十七到五十七岁)

      16 笔伐(1982―1992 四十七到五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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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生平写作虽多,却始终没办过自己的杂志,过去主持《文星》杂志,是鹊巢鸠占,

      不算是自己的杂志。《文星》被封后,我申请不到杂志执照,后来坐牢,一连十四年大

      霉运,高办杂志愈来愈远。十四年后复出,在1981年申请杂志执照,“行政院新闻局”

      在该年4月18日按出版法第九条给了我《千秋评论杂志》执照,但在一个多月后,却又

      快速按出版法第十一条“技术击倒”了它,使我因冤案入狱而不得为杂志发行人。这一

      内幕,值得细说。

      我二十四岁拿到台大毕业文凭后,一连二十二年都长捐箱底,一直没有用它,因为

      我没有正式职业,文凭对我毫无用处。不过,到了1981年我四十六岁时候,它派上了用

      场,因为我想办一本杂志,申请杂志执照要用大学毕业证书,我就申请了一张《千秋评

      论杂志》执照(局版台志字第二七七五号)。可是,这个执照很微妙地害到了我,执照

      发下来(1981年4月23日)才五十五天(1981年6月17日),我在地方法院已判无罪的官

      司(萧孟能自诉李敖所谓侵占案),突然受政治影响,一夕之间,竟被台湾“高等法院”

      的法官林晃、黄剑青、顾锦才三人枉法裁判为有罪(1980年度上诉字第二四九八号)!

      这一判决,微妙反映了外界“选举快到,快判李敖”的公论为什么口耳相传,也反映了

      争取自由的长路上我所付出的苦心、代价与牺牲。妙的还不止这种巧于配合的枉法裁判,

      还有更妙的。在枉法判决后二十三天(1981年7月10日),我突然收到台北“1981府新

      一字第三一○三一号”市长李登辉的来函,说:“一、准‘台湾高等法院’1981年6月

      29日剑刑勇字第二六号函略以:李敖因侵占罪经判处有期徒刑六月确定。二、依出版法

      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被处二月以上之刑在执行中不得为杂志之发行人。另同法施行细

      则第十六条规定:新闻纸、杂志……之发行人有出版法第十一条各款所列情事之一,未

      依同法第十条之规定申请变更发行人登记,注销其登记。”收到这封来函后,我又大惑

      不解、又恍然大悟。大惑不解的是:李登辉如果希旨承风,想封杀李敖的《千秋评论》

      杂志,尽管依例通知可也,何必抬出‘冶湾高等法院”来呢?恍然大悟的是:不抬出

      “台湾高等法院”,封杀的依据,只能根据报上李敖判罪的新闻,这样证据力就弱了一

      点,因此抬出“台湾高等法院”来,一切就都站得稳了。更妙的还不止台北当局这封来

      函,还有更更妙的。这来函中“说明”之“一”中,就完全露出了马脚。“说明”之

      “一”指出,台北当局是“准台湾高等法院1981年6月29日剑刑勇字第二六号函”,而

      要李敖“前来办理变更发行人登记手续”的,但是,怪事来了,因为按照台湾“刑事诉

      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只是裁判书正本“送达于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受裁

      判之人”而已,又何必去“剑刑勇字第二六号函”给台北当局呢?“台湾高等法院”在

      本身忙得案犊劳形之时,居然好整以暇,写信给台北当局,告以“李敖因侵占罪经判处

      有期徒刑六月确定”,这不是天下怪事吗?难道法院承办审理业务之不足,还要兼办箝

      制言论的通风报信吗?这种行文,岂不是太明显的联合作业封杀李敖吗?更微妙的是:

      这一杂志执照是“新闻局”局长宋楚瑜核发的,而李登辉给我的信中,却明列“副本收

      受者:行政院新闻局”字样,这又明显有违行政作业的常规,因为在我尚未拒绝申请变

      更登记前,毫无知会“新闻局”之理,可见市长李登辉知会局长宋楚瑜,全是两条蒋家

      走狗的串通法院的联脚作业。当然,我是不会做变更登记的,但我略施巧计,就打垮了

      他们的作业:按照箝制言论自由的“出版法”第二条,出版品分为三类:一。“新闻纸

      类”。二、“书籍类”。三、“其他出版品类”。再按箝制言论自由的“出版法”第三

      十六条,出版品如违反本法规定,主管官署得为行政处分:一、“警告”。二、“罚

      援”。三、“禁止出售散布进口或扣押没入”。四、“定期停止发行”。五、“撤销登

      记”。这一条中“定期停止发行”、“撤销登记”,是箝制“新闻纸类”的致命法宝,

      但对非“新闻纸类”的“书籍类”,却没有什么作用,因为“书籍类”既非“按期发

      行”,自然所谓“行政处分”,也就至多不过即时查禁了事。而“新闻纸类”却可来个

      查禁一年,或撤销登记。换句话说:对“书籍类”,处分只能及身而绝,不能延伸;对

      “新闻纸类”,处分却能断子绝孙,可以延伸。因此,理论上,一个作者,如果能定期

      (“按期发行”)出书,则在某种形式上,几与杂志无异;虽然在事实上,全世界几乎

      没有这样多产的作者,能够维持――经年累月的维持――每月十万字这种写作量。就这

      样的,虽然《干秋评论》杂志执照被封杀了,但我的《千秋评论》(全名《李敖千秋评

      论》丛书)就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出国民党不意的情况下,“创世记”一般地出现了

      它的“创‘书’记”。这种突破与成绩,足登世界纪录全书而有余矣!

      《千秋评论》的开始,是典型的忧患之书,因为它第一期出版的时候,我正在第二

      次政治犯牢中。在我入狱前夜,“汝清”陪我预先编好了前六册,在1981年8月10日入

      狱当天的清早,全部交给了林秉钦,转给叶圣康的四季出版公司出版。这种作法,活像

      诸葛亮“预伏锦囊计”似的,只要林秉钦每月“拆开锦囊视之”,即可付印成书。在编

      六册书的时候,原是以狱中新作无法外传的准备下编成的。我入狱后,林秉钦为了配合

      时文,曾在第三期《奇情?上吊?血》里编入王小痴的《〈哀〉我的朋友李敖》和林清

      玄的《我所认识的李敖》。后来在狱中结识石柏苍,他一手帮我建立了秘密运出稿件的

      管道,于是,从第四期起,每期都代换进我的狱中新作。像第四期的《题泰国漫画》、

      《中国式好人》、《我最难忘的一个流氓》、《党外是谁喊出来的?》、《给党外人士

      上一课》、《文化美容、财政美容、司法美容》《只许我中央,不许你中央》;第五期

      的《梦做骆马的自由》、《李诗四首》、《论褫夺狂――兼论政治犯是终身职》、《我

      的殷海光》;第六期的《“显性伪君子”和“隐性伪君子”》、《“三毛式伪善”和

      “金庸式伪善”》、《从大轨迹评论人》、《这样的法官配做院长吗?》、《方神父的

      惊人秘密》、《喜欢的与该做的》,总计一下,一共十七篇,这十七篇从秘密管道流出

      来的文字,是《千秋评论》前六期中后三期的最大特色。到了第七期以后,其中虽有许

      多也是狱中偷运出来的,但那时我已出狱了,发表时候,“传奇”上和“趣味”上,是

      不能同我在牢里相比的。

      我出狱后,每月用《千秋评论》打击以国民党为主轴的魔鬼,从戒严打击到解严,

      一路打击不休、难分难解。国民党自然负蜗顽抗,从第一期就予以抢劫查禁起,第十一

      期、第十六期、第二十二期、第二十六期、第二十七期、第二十八期、第三十二期、第

      三十四期、第三十六期、第三十八期、第三十九期、第四十期、第四十三期(下册)、

      第四十四期、第四十五期、第四十六期、第四十七期、第四十八期、第四十九期、第五

      十期、第五十一期、第五十二期、第五十三期、第五十四期、第五十五期、第五十六期、

      第五十七期、第五十八期、第五十九期、第六十期、第六十一期。第六十二期、第六十

      三期、第六十四期、第六十五期、第六十六期、第六十七期、第六十八期、第六十九期、

      第七十一期、第七十四期、均予以抢劫查禁。直到国民党主子蒋氏父子死光,李登辉郝

      柏村等走狗接班,不管怎么对我“五堵”“七堵”“八堵”式地堵塞,但《千秋评论》

      仍在排除万难下“按期发行”,大体都在每月一册的进度下飞跃前进、迂回前进、匍匐

      前进。……在前进过程中,有时情况近乎拉锯式的惨烈。以第五十八期出版为例,1986

      年7月23日国民党派出大队人马直扑装订厂,抢走四千本;我不屈服,再印,7月30日再

      大队人马直扑装订厂,抢走四千本;我还不屈服,再印,8月4日又大队人马直扑装订厂,

      抢走一千五百本。我还不屈服,又再印。……这种一次又一次你抢你的、我出我的的相

      持,足登世界纪录全书而有余,而我那种心之所善、九死无悔、就是要前进的刚毅性格,

      于此可见一斑。最后,走狗们力不从心,才告罢。最后胜利属于李敖,李敖成了名副其

      实的“魔鬼终结者”。到了1991年9月30日,《千秋评论》在创造历史十年以后,停刊

      进入历史,前后追忆,不无沧桑之感,但是老了十年、赢得千载,却也值得。《红楼梦》

      开宗明义就点出:“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千秋评论》十年辛苦,字

      字看来皆喊打,自非吟风弄月的《红楼梦》可比,但究其背后,亦血书也。

      《千秋评论》以外,我在1984年1月起,又加出《万岁评论》(“万岁评论丛

      书”),每月一册,与《千秋评论》错开出版,等于每半个月出书一册。三年两个月期

      间,其共出四十期。除第一期、第二期、第六期、第七期外,其余三十六期统统被查禁,

      查禁率是百分之九十。

      《千秋评论》《万岁评论》以外,我还贾其余勇出了四册《千秋评论》号外。事实

      上,我以《千秋评论》为主轴,展开了党外杂志的大串连。我几乎来者不拒地免费为所

      有党外杂志拔刀跨刀,最主要的是邓维祯、邓维贤的《政治家》系、许荣淑的《深耕》

      系、周清玉的《关怀》系、林正杰的《前进》系列等等,但是关系最深、持续最久的是

      郑南榕《自由时代》系。郑南榕活了四十二岁,但他“追随”我的时间长达二十一年。

      他本是一个力争上游的好学生,从辅仁大学哲学系转入台湾大学哲学系后,深受自由思

      想的启迪。他佩服殷海光,也佩服李敖,但他与殷海光并无较深的渊源。他对殷、李的

      感情,不是一己之私的。殷海光死时,他曾倭然下泪;李敖入狱时,他曾怆然若狂,这

      种感情,都是“我与苍生哭”、“我为苍生狂”式的,全无私恸成分。殷海光没教过他,

      他只是殷海光的再传弟子,但他对他老师――殷海光一传弟子刘福增、陈鼓应都看不起,

      而只直接佩服殷海光。但殷海光与郑南榕之间,并无私交的发展,原因很简单,这两个

      人都是阴阳怪气的,他们的表面性格都不讨人喜欢,只有和他们深交后,有识之士才会

      肯定他们。他们两人并无深交的机会,自然总是“萧条异代不同时”。至于南榕和我,

      情况就不同了。他二十多岁时,跑来看我,但我并无特别印象,原因是我虽不阴阳怪气,

      但有“洗脚戏门生”那种孤傲,以测验人,南榕似乎没有通过我那种奇怪的测验方式。

      但他并不灰心,十多年后,在我第二次政治犯出狱后,他又来了,在“紫藤庐”里,他

      走过来向我打招呼,我重新回忆了这个穿短裤的怪朋友。

      那时南榕在《政治家》发表《李敖,不要走!》一文,说他如果是“出入境管理的

      掌权人”,他就要“禁止李敖出境”,因为,台湾需要李敖。“李敖受了六年九个月的

      枯囚,同一时间许多人的心灵因而枯萎。”他对我的期许,情见乎词。此后来往渐多,

      到1984年3月,遂有合作办杂志的事。

      在杂志创刊之初,他请我到杂志社,拿出封底的设计给我看,上有赫然黄色大字:

      “争取100%自由”。当时我表示:我是《自由中国》的作者、是《文星》的主编,在

      国民党压迫言论自由的漫长黑夜里,我多年躬逢其盛,并且苦战不衰,但是也只能做到

      百分之几十,始终做不到百分之百。如今你老弟有此雄心,大家就努力努力看。我当时

      做这种表示,心里实在并不怎么乐观,也许是当年躬逢其盛的积压影响了我,使我估算

      国民党的余威,有所出入。但郑南榕显然比我乐观,他大刀阔斧地干起来了。我因忙于

      《千秋评论》、《万岁评论》,对他的帮助有限,但在每月感慨“万”“干”之时,与

      《自由时代系列》杂志连线作战,努力做到百分之百,却也不甘后人。回想创刊之初,

      我和南榕携手争取言论自由,南榕亲笔在创刊号第一篇“言论自由第一优先”文中,宣

      示得十分明白。南榕虽然指出“在这个蔑视自由的小岛上,自由、百分之百的自由,从

      来没有过。李敖先生个人力争自由的成绩是第一名”,但在我看来,他在这方面的努力,

      却后来居上。我认为,南榕一生最大的功绩,是他在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上。至于

      后来从事争取组党的自由(他是台湾第一个以行动突破党禁的人,远在投机的民进党不

      敢组党前,他就加入了许信良的台湾民主党)、从事争取集会的自由。……只不过都是

      在争取言论自由的大前提下衍生出来的。别有怀抱的人把南榕的功绩,定位在争取百分

      之百的言论自由之外,这是对南榕的一种政治性、宗教性的窄化与小化,是与史实不合

      的。基于我和南榕二十多年的从相识到共事,我想我最有资格说这种话。

      《自由时代系列》在郑南榕的实际主持下,最后打着李敖的旗号,真正做到了百无

      禁忌的言论自由。其中最大的突破,是对蒋家三代的总清算,这种成绩与勇气,可谓历

      来所无!当时突破行动中,最有名的是连载江南写的《蒋经国传》,南榕这一举动,连

      我事先都不知情,最后却在封面印着“李敖总监”的声势下,冒险推出,由此一事,可

      见我对他如何纵容与信任,他对我如何置之死地而后生,想来不胜惊叹。

      江南命案后,凶手之一“小董”(董桂林)逃亡,留了一封密件给我。在1985年3

      月23日,由一位“许先生”出面,找到南榕。“许先生”方脸,戴眼镜,身高约一米七

      ○,微胖,年纪三十出头,外省口音,会说台语。他开门见山,坦白说他不姓许,有关

      他本人的一切,都不便相告,务请原谅。他登门拜访,只是受朋友之托,前来交付一包

      东西给李敖先生,托他的人不是别人,就是江南命案的在逃神秘人物――“小董”。

      “许先生”告诉南榕说,这包东西是小董在偷渡去菲律宾前亲笔写的,小董本想留下录

      音带,但怕录音有误差,所以决定用手写。小董在偷渡前夜,把这文件托许先生转给李

      敖,并说由李敖自行处理。小董走后,“许先生”想直接见到李敖,但是苦无门路,所

      以耽误一阵。最近他看到《千秋评论》第四十二期,里头有李敖二月份的日记,在日记

      中发现:郑南榕在二月里见到李敖十一次,他相信郑南榕一定可靠,所以亲自来找郑南

      榕,请把文件转给李敖。送走“许先生”后,南榕立刻到我家,转来密封的一包东西。

      我立刻决定由我写篇文章发表。两人商量好注意保密。后来听说,南榕在发排我这篇文

      章时,在杂志社“清场”,提前让人员下班,由他自己完稿付印,他的警觉性,由此可

      见。在我写稿前,南榕甚至不肯带走小董密件的影本,同时告诉我,为防这一密件的真

      实性出问题,那位送信的“许先生”虽然一切不便相告,但他喝了一杯水,水杯上会留

      下手印,可以追踪。我说我相信东西是小董写的,没问题,水杯可以洗掉,免得给送信

      人惹来麻烦,南榕同意我的看法,就回去把水杯洗了。这个故事,显示了郑南榕虽然刚

      毅木讷,学哲学的,但是极有才干,做事举重若轻,“于无声处听惊雷”,真是罕见的

      大将。

      这种罕见的大将,在发起反国民党的“五一九绿色行动”一事上,也可看出他的才

      干。“五一九绿色行动”倡议之初,大家都意存观望,但郑南榕认为可行,他向我募捐,

      我捐了十万无,心里还想:“这回给郑南榕买爆竹玩。”后来行动开始,把国民党闹得

      七荤八素,我十分佩服他。像郑南榕这种大将,国民党当然要去之而后快,所以在他加

      入并推动“台湾民主党”,策划“百万人签名运动”等相继而来的时候,国民党只好以

      康宁祥系大将张德铭控南榕讼案为借口,捕之以去。南榕被捕的第二天(1986年6月3

      日),国民党《中央日报》以“郑南榕落网”的大标题,广事宣传,俨然把他当做江洋

      大盗。清朝末年,江亢虎起而抗暴,清朝政府骂他洪水猛兽,江亢虎说,我姓江,江者,

      洪水也;我名亢虎,亢虎者,猛兽也。说我洪水猛兽,我真高兴呢!如今郑南榕以江洋

      大盗落网,乍看不伦,实乃神似。郑南榕办《自由时代系列》杂志、发起“五一九绿色

      行动”、加入并推动“台湾民主党”,最后又策划“百万人签名运动”,在思想界与政

      治圈中不断兴风作浪,说他是此道中的江洋大盗,不亦宜乎?南榕下狱后,我亲自送十

      万元到他家里,给他母亲;另约南榕太太叶菊兰和邱谦城(杂志社业务负责人)到我家,

      面致五十万元,告诉他们:杂志赔了钱,本来与南榕讲好各赔一半的,现在由我全赔,

      不要南榕赔了。叶菊兰谦辞,我强她收下。南榕出狱以后,1987年2月5比他由曾心仪访

      问,刊出访问记。曾心仪问他:“李敖与你的私交,大家都很了解。在你的这个案子里,

      很特别的,我们看到李敖对你的关心是对别人从来没有的。从你被收押起,他就为你做

      了很多事:你的感受怎么样?”南榕答道:“李敖跟我私交非常深,我们的交往已经不

      是普通朋友的交往。人家说:‘君子之交淡如水’,我和李敖的君子之交是厚如蜜、浓

      如蜜。他会对我这样超乎他平常对朋友的行为规范,平常朋友被抓了,他不会出庭、打

      点等等,他用写文章来支援;从这点可以看出他和我的交情不太一样。他会对我这样,

      是因为看得起我办杂志有格。他对其他的朋友只会做到某一个程度。”从这些话里,可

      以看到南榕同我的交情。在访问中,南榕又提到我批评台湾人的文章。他说:“李敖常

      常发表政治方面的意见,他刺伤了他现有的听众。他现有的听众大部分都只见过台湾岛。

      行文用字是一回事,但是你要看李敖在政治上的行动,他也没有放弃台湾,也没有和国

      民党妥协要国民党让他去美国那么大的国家。他在这里批评、批评、批评,就是他喜欢

      这个地方的人,就是希望这边的人他妈的比较有格调一点。”从这些话里,可以看到南

      榕清楚知道我对台湾的感情。

      本来办杂志是争取言论自由、鼓吹人权民主的,但是南榕愈办愈把重点转移了,我

      是不赞成台独的,于是两人便逐渐疏远了。1989年3月6日早上,他电邀我为杂志五周年

      写几句话,我写了《言论自由还是第一优先》一文,以“逆耳之言,以博老友们的一脸

      苦笑”。那次电话通了四十分钟,是我们最后一次通话,电话中我反复举证,告诉他台

      独是一种梦幻,“我们要牺牲,但是不要为梦幻的理想牺牲”。从此以后,南榕的声音,

      对我已是绝响了。一个月后,南榕以自焚殉道。

      那年南榕坐牢之日,我由叶菊兰、邱谦城陪同,和小屯一起去看他,南榕的小女儿

      竹梅也一起去了,眉宇之间,似有无限深沉与哀怨。竹梅十岁时写诗说:“爸爸像太阳

      一样,如果太阳不见了,我会哭,我会叫,但还是叫不回太阳。”――对小女儿而言,

      南榕是太阳;但对好朋友说来,南榕是孤星。正因为是孤星,所以他不屑加入民进党。

      南榕自焚殉道后,民进党趁机拥死人为筹码,奉他为“灵魂党员”。殊不知南榕不屑入

      这种党,正因为这种党的政客没有“灵魂”,他们唐突死者,无耻至此,南榕、南榕,

      真死不瞑目了。

      南榕死后,一个说法是包围杂志社的警察们谋杀了他,这种郑南榕非自焚论,在

      “立法院”,由尤清、朱高正带头,就非自焚论展开政治秀,以是否有他杀的可能性,

      大作文章:陈水扁太太吴淑珍也依据陈永兴、黄华的话,同此炒作。而台南地区,也有

      四十名民进党员借口“国民党活活烧死郑南榕”,大举游行。――台北方面是打死后焚

      尸灭迹的,台南方面却是进一步活活烧死了,可见这一被杀焚尸“罗生门”,还有南派

      北派的不同说词呢!

      事实上,郑南榕决心自焚殉道,早见于该年2月18日《自由时代》总号第二六四期

      里,他用书面表达出“他们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尸体”的宣示。4月7日的从容

      一死,只不过是实践这一宣示而已。他的牺牲精神,是不容歪曲的。在生死线上,他温

      柔地叫醒十岁小女儿,叫“你们大家先走”,然后反锁自己于办公室内,自行了结他四

      十二岁的生命。检察官验尸时发现,起火后郑南榕安坐在桌旁,没有逃走的迹象,双手

      扶在办公椅的把手上,上身笔直,如此端正的死法,尚属首见。呜呼南榕,在生死大节

      上,图难于易,从容如此,平生所学,真实不虚矣!

      我捐给南榕搞“五一九绿色行动”的十万元,来源颇为有趣。那是我告国民党议员

      郁慕明诽谤的战利品。郁慕明最后以道歉、赔款同我和解,并成为朋友。我借花献佛、

      “因粮于敌”,把十万元捐给党外。我交给南榕的时候,南榕说:“李先生你捐了这么

      多钱,整个的宣传费用,都解决啦!”后来得知参加者每人身上佩贴的圆形五一九绿色

      标志,都是“郁同志”出的钱!

      郑南榕并没有钱,他办杂志的一些资金,是向我借的。他采纳邓维祯的建议,把我

      名字以“李敖总监”形式,单独印在每期封面上,以广招徕,为时年余之久。后来我笑

      谓:你晓得俞大维挂名做“国防部长”的奥妙吗?他挂名,目的就在把蒋经国带进场,

      最后还政蒋氏,由蒋经国出任“国防部长”。如今我干了一年多了,还是由你来挂名吧。

      从此以后,《自由时代系列》杂志就在封面上改由郑南榕挂名了。

      我自己挂名的“杂志”,除了《千秋评论》、《万岁评论》等月刊外,我还办过

      《乌鸦评论》周刊,自1988年10月1日办到1989年3月17日,共出二十四期。我不但办月

      刊。办周刊,还办报纸,在国民党报禁解除后,新创刊的《世界论坛报》邀我写专栏―

      ―《世论新语》。《世界论坛报》是一家低格调的烂报,只因全台湾只有这一家报的发

      行人愿意邀我写专栏,并保障我一字不改地言论自由,所以我也就以“尔为尔,我为我”

      地划清界限,撒起野来了。最后发行人吃不消,大家闹翻也、绝交也,自是意料中事。

      如今回想,了无遗憾,但恨没有第二家烂报烂眼识人耳!不过,报禁开放后,我自己倒

      阴错阳差,有了一次办报的机会。有周孟禄者,学新闻出身,是高斯机的总代理,报禁

      解除后,他机会大好,大卖这种印报机,但却回收了一些旧的印报机,堆在仓库。他想

      到如能把这种旧机器废物利用,以小额投资办张报纸,可能是一个好计划。因此通过海

      王印刷厂的张坤山介绍,以伍振环做人头,邀我合作。伍振环本是警备总部的高干,当

      年负责查禁过我的书,如今找上门来,我心中一边发毛、一边好笑,于是合作起来,由

      我包办一切言责,办了只有一大张四个版的《求是报》。这报极有特色,从不奉“中华

      民国”正朔到天天彩色“三点要露”臭“新闻局”,热闹万分。这报没有一个记者,只

      有兼任的胡基峻帮我,就每天出刊起来了。从1991年2月27日到8月20日,办了近半年,

      最后以曲高和寡、资金不足,以致中道崩姐。虽然周孟禄、伍振环双双被我告到法院,

      但我仍要公平地说,他们两人实在眼光不错。――他们能找到李敖做这场空前绝后的大

      买卖,虽然买卖垮了官司在,但他们绝对可附李敖骥尾而青史留名,桥也桥、路归路,

      我虽然告他们背信罪,但仍不埋没两人的功劳。

      办报期间,彭明敏来信问我是不是太辛苦了,我有回信写这一生涯:

      《求是报》一办转眼两个月了,忙得没有好好回信给你。前一阵子看电视张学良说

      他是“很胆大妄为的”,我想我办《求是报》,也属“胆大妄为”的一种。因为按情按

      理按实力,我实在没有办报的财力,正因为如此,报却办了出来,除“胆大妄为”外,

      殊乏其他解释。

      《求是报》开办以后,我个人倒还好,因为即使不办报,我也是“工作狂”,每天

      由早到晚忙个不停,所以办报只是忙上加忙而已。倒是跟我办报的同人,忙得人仰马翻,

      以致屡生“逃兵”事件,其中孟祥柯是第一叛徒,他是过惯闲云野鹤生活的,这一忙,

      吓坏了他,乃留书出走,略谓George santayana与阳春有约,他老孟与乡村有约云,一

      走了之,潇洒无比。

      虽然屡生叛逃事件,但李敖是何等人,岂怕别人叛我的变,仍旧“天行有常,不为

      尧存,不为桀亡”,何况老孟并非夏桀也乎?

      老孟写文章,考究环境,他说最理想的地方是狮头山庙里,青山绿水、清风徐来,

      才有灵感。他问我为何随意下笔就千言,不要靠灵感,我说妓女接客,要不要靠性欲?

      靠有性欲才能接客,还能干这行吗?

      不管怎么责人而不责己,《求是报》办出来,可谓“恶有恶‘报’”。当年我曾说

      “如果你想害一个人,你就劝他办杂志”(这一名言,大家都忘了是我说的),如今当

      修正为“劝他办报纸”了。

      不过,不论怎么“悔不当初”,《求是报》总算做到了一点,就是全部都是可读的

      东西。就光凭这一点,《求是报》就是鹤立鸡群啦!

      虽然理由头头是道,可是夜里三点泡在浴盆里,未免自笑。周作人打油诗说“老去

      无端玩古董”,我倒有点“老去无端办报纸”之感。盖办报之事,在去年10月12日以前,

      我一起认为对我是天方夜谭。报办成后,可好了,每天不要“跑三点半”了,――每天

      跑夜里“十二点半”了。《求是报》每天夜里四点钟由DHL快传到美国出美洲版,“十

      二点半”,正是“‘夜’正当中”呢!

      你说“每日出报,太辛苦了,但是很值得的”,多谢打气。

      1991年11月三日,我创办了《李敖求是评论》月刊,在发刊词中写道:

      我的《千秋评论》《“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办了十年。《求是报》办了半年,如

      今双双达成它们历史的、阶段性的使命,我决定创办《李敖求是评论》杂志,以开新酞。

      《李敖求是评论》杂志是我五十六岁时创办的,由于我余生生命贯注的主力是《北

      京法源寺》以外的几部重要小说,以及非小说的《中国思想史》等书,花在“东打一拳。

      西踢一脚”式的杂志上面,时间已有限制。因此我用两百页以下的月刊形式,予以掌握

      和掌舵。

      《李敖求是评论》杂志虽是杂志,但它的使命,在“成一家之言”,一家之言并不

      是我一个人发言,而是把特立独行之言、振聋醒聩之言、“虽干万人,吾往矣”之言,

      不论古今、不论中外、不论新旧,都有以召集,形成光束与弹花,为“中国”开道、为

      “中国人”导向。“中国人”混蛋混蛋满天下,上自高等知识分子、衮衮诸公;下至匹

      夫匹妇、贩夫走卒,滔滔皆是混蛋、到处都是混蛋。在这种世风下,第一流的思想家站

      出来,以实事求是的论证,说点明白话、主持一些公道,这是起码该有的独来独往。

      《李敖求是评论》杂志就是在这一抱负下创办的。这是全台湾唯―‘一个崇尚真理、全

      说真话、专讲是非、没有党派的杂志。我敢说,看了它,台湾任何刊物都“不够看”、

      都“何足数”了。――浅人看来,这种开场白有点吹牛;但真正有眼识泰山的人看来,

      李敖几十年孤军奋斗、呼啸丛林的纪录,岂不都印证了这一事实吗?

      《李敖求是评论》共办了六期,为时半年。到了1992年4月1日,我急着写我要写

      《北京法源寺》以外的那些书,决心结束每月不得安宁的写作方式,于是在《李敖求是

      评论》第六期出版后,告别了这一每月折腾的生涯。自《千秋评论》起算,这一生涯长

      达十年之久。

      这十年中,我带头正人心、布公道、求真相、抱不平,以“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

      而为天下法”的声势,整天四面树敌、八面威风,这一情景,我有一首浴盆中作的打油

      诗,约可谈笑得之:

           一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先当孙行者,后变彼得潘。

      只做单干户,不搞李家班。

      独来又独往,管他关不关。

           二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翻。

      早戒夺命酒。不抽长寿烟。

      忙时撼天下,闲来逛地摊。

      周公不吐哺,独自吃三餐。

           三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东流浑似水,北望气如山。

      春去人稍胖,老来心更宽。

      蜀中需大将,留我做神仙。

           四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笔写甲乙丙,口喊一二三。

      狂酿工蜂蜜,不搬陶侃砖。

      知音究竟少,何必相见欢?

           五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少食花生米,多吃豆腐干。

      她将裙儿解,我把裤子穿。

      夕阳无限好,只是要变天。

           六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口诛群党棍,笔伐大汉奸。

      无心做牛饮,顺手把羊牵。

      一片伤心事,不独为台湾。

      我这十年的“笔伐”大业,内容涵盖极广,回忆录中无法细表,大体上可说天文地

      理,无一不批;三教九流,无所不捣,这在我办的《乌鸦评论》发刊词中,早有概括的

      描述:

      四百年来,台湾在外国人、外省人、本省人的相激相荡下,已经变成了一个畸形的、

      肤浅的、荒谬的、走火入魔的岛。这虽然没有威尔斯笔下“莫洛博士岛”那样光怪,但

      它的陆离,却超乎英国先知者的先知之外。我身处这样子的岛上四十年,虽然不见容于

      朝、不见知于野,但是独来独往的气概、“我手写我口”的气魄,却老而弥坚。这次出

      来办《乌鸦评论》,就是要在众口一声的时代里,呱呱大叫一番。我要痛斥政局的黑暗、

      政党的腐败、群众的无知。群体的愚昧、思想的迷糊、行为的迷信、社会的疯狂、知识

      分子的失职与怯懦。……我绝不怕得罪人,也绝不媚世,台湾所有杂志都是媚世的,可

      是我就不信邪,我就是要办个《谴责》杂志给大家看!英国古歌《两只乌鸦》里,乌鸦

      对话,去吃死尸,最后吃得“白骨剥露,凄风永拂”。乌鸦的功劳,不正是如此吗?

      以上的概括描述若以具体表征,看我一次“吃死尸”表演便可落实。以批蒋介石为

      例:蒋介石是武人,但综其一生,有武无功,可为定论。但蒋介石本人和他的走狗们,

      却厚颜丑表其功,从在大陆时举国上下,到逃到台湾后全岛上下,都众口一声。这种现

      象,别人能受,我绝不受,因此奋笔为文,以千秋之笔,斥一时之谎,虽在蒋家天下统

      治下,却一无所惧,我这种人格与文格,可谓古今中外文人的第一名,自己想来,不禁

      频频佩服自己也。

      我从在台湾出书以来,在我名下被禁的书,高达九十六种之多,国民党箝制言论自

      由,有如此破世界纪录的成绩,真令中外侧目。或说这种对异己的不容忍,是国民党师

      承中国文化使然。其实中国文化也不尽如此。骆宾王生前是骂武则天的,但在《新唐书》

      说他“亡命”后、《旧唐书》说他“伏诛”后,武则天却找人寻访他的作品,找到了十

      卷,“盛传于世”。骆宾王《在狱咏蝉》诗说:“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他死后,

      绝没想到“表”他“心”的,竟是他的头号政敌!武则天的度量,国民党没有也!所以

      局面是“无人信高洁,他来禁我书!”――国民党唐突中国文化,武则天不着也!

      国民党一查禁了李敖的书,便即时出之以抢书行动,我却尽量用计谋减低损失,就

      是同他们捉迷藏。不过,有时来不及捉迷藏,他们先驰得点,查到装订厂,先来抢书,

      那种情况,就最惨重。那种情况都由上级人员带队,手下的人也放不了水。《千秋评论》

      第二十七期出版前,我嘱咐我弟弟,所有的书不要全部在装订厂集中,这样的话,他们

      到现场抢书,顶多只能抢走一千本。那天正好是礼拜六下午,天气很好,我弟弟看第一

      批书已经安全出笼没有被抢,他就跟工人说,我们下午赶快一起装订完了,大伙好出去

      玩。于是就运进了一万本,该死的我弟弟出完了馊主意,竟然还跑回去大便,结果当天

      下午一万本被抢得干干净净。我当然大发脾气了,我骂说:“强盗抢你东西,至少你要

      跟他打个照面吧!强盗要见你,得从万华跑到大安区你家厕所来才成,这叫什么话!哪

      里不能大便?还非得跑回来大便?人家‘肥水不落外人田’,你却‘水肥不落外人

      田’!”不过,我弟弟的辩解却是:“敖哥,你不知道,每印几期,安全过关后,印刷

      厂装订厂就要向官方告一次密,大泻一次,给官方做点成绩,也给他们自己留下一些合

      作的纪录。――他们跟我们、跟官方,是交替合作、两头合作的。他们是你的朋友,有

      时候也客串你的敌人,不得不告密。何时书被抢,其实跟我的水肥并无关系。我的水肥

      肥到哪里,都是一样啊!”

      蔡汉勋(陈中雄)是我这十年笔代成绩的最好统计者,他在《文化顽童李敖――李

      敖被忽视的另一面》书里,有《李敖复出文坛的总成绩单》之作,他指出:

      “文化顽童”李敖在1979年6月复出后,除了办过每日准时发行达一百七十二天的

      《求是报》外,他更以令人难能置信的毅力先后创办了《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一百二十

      期、《李敖千秋评论》号外四期、《万岁评论》四十期、《李敖求是评论》六期、《乌

      鸦评论》二十四期;以及出版过八大册《李敖全集》、七本《李敖新刊》和三十余本丛

      书,堪称是著作等身的文坛异数。

      蔡汉勋又有“官方查禁李敖著作的‘理由’”一节,我抽举二十六册,以见数斑:

      《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刊载“新夷说”一文,内容将“国父”遗教断章取义,

      故为曲解足以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士气。

      《传统下的独白》:攻汗台湾当局现行法制,恶加渲染,足以淆乱视听,挑拨当局

      与人民情感。

      《历史与人像》:诬指孔子为反动,并歪曲历史事实,足以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士

      气。……

      《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诬蔑儒家思想,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士气。

      《文化论战丹人剥:诬指传统文化是繁殖共产主义的温床并为其铺路,足以淆乱视

      听,影响民心士气。

      《教育与脸谱》:鼓动学生背叛师长,并煽惑学界“造反”、“革命”,足以淆乱

      视听,危害社会治安。

      《上下古今谈》:公然反对台湾当局法令,诬指警察公报私仇,逼良为娼,足以淆

      乱视听,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

      《乌鸦又叫了》:作者借彭明敏事件之发生,倡言发起“学习李敖运动”,鼓励青

      年走李敖路线,自认代表“反盲动”“反以暴易暴”“反枪杆对付异己”,并妄言“主

      张和平改革、社会改革、思想改革”。显有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士气之害,并有危害社

      会治安之虞。

      《孙悟空和我》:指“蒋廷黻对经济自由的认识是错误的”,并诬指有“这种论调

      的人,他们专门表演集体、统制、官办、党营、公卖、国有等把戏”,显有淆乱视听,

      影响民心士气及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之害。……

      “李敖写的信”:诬指“内政部”依据出版法“侵害”人民自由系“违宪”,并主

      张知识分子提倡“不合作主义”,显有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及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士气

      之害。……

      “也有情书”:攻击台湾烟酒公卖制度为“专卖的统治经济制度”,并诬指烟酒专

      卖为“垄断的苛税”,另妄称“老百姓麻木得没有‘心’了”,显有淆乱视听、影响民

      心士气及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之害。……

      《不要叫吧》:诬指“出版法”完全“违宪”。煽动人民“多还他们几手”,并指

      “社会上‘暴戾之风’系法律不能为其辩冤白诗,自然最后要被逼到绝路上去,‘官逼

      民反’”等,显有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士气及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之害。

      《千秋?冤狱?党》(千秋评论①):内容淆乱视听。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

      《放火?放水?光》(千秋评论[11]):其中之《放火的》及《论中门村事件》两

      文蓄意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鼓煽暴力、夸张事实、淆乱视听、危害社会治安秩序。…

      《政治?女人?蛇》(千秋评论[16]):《不平等条约是国民党废除的吗?》及

      《政治与生殖器》等文,内容淆乱视听,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

      《老儿?小儿?病》(千秋评论[22]):刊登《王国维自杀写真》、《天涯哭此时》

      等文,内容歪曲事实,淆乱视听,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

      《钞票?肚皮?尿》(千秋评论[26]):其中《国民党与钞票》等文,内容挑拨当

      局与人民情感,破坏“国军”团结,更以猥亵文字,破坏社会公序良俗,淆乱视听,足

      以影响民心士气。……

      《大使?老鼠?怕》(千秋评论[27]):其中《国民党的三通前科》、《大使垮台

      秘闻》、《上县太爷书》等文字,曲解事实,蓄意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淆乱视听,足

      以影响民心士气。

      《活爸?死爸?黑》(千秋评论[28]):其中之《乱世父子泪》、《活人不要要死

      尸》、《向国民党讨十大债》等等文字,为共党宣传,曲解事实,诬蔑“当局”,蓄意

      挑拨分化‘当局”与人民情感,淆乱视听,足以影响民心士气。……

      《放屁?放屁?真放屁》:(万岁评论③):其中之《人间不是你们的》,《马璧

      奉化现形记》、《从〈我是嫖客〉到〈我是鸡巴〉》等文,违背“反共国策”,曲解事

      实,诬蔑“当局”,蓄意挑拨,分化‘当局”与人民情感,淆乱视听,足以影响民心士

      气。……

      《打炮?打炮?别打炮》(万岁评论):其中之《乡愁》、《马可仕》、《文化》

      等文,违背“反共国策”,捏造谣言,蓄意淆乱视听,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足以影响

      民心土气。……

      《涨价?涨价?买》(千秋评论[40]):部分文字内容扭曲事实,并捏造谰言,侮

      辱壮烈“殉国先烈”,淆乱视听,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足以影响民心士气。……

      《蒋介石研究》:其中部分文字,前于千秋、万岁评论丛书各期刊载时,已予查禁,

      今再予刊出。……

      《蒋介石研究续集》:部分内容不妥。……

      《蒋介石研究三集》:部分内容严重不妥。……

      《孙中山研究》:封面违反“出版法”规定,应予行政处分。

      上面这些洋洋大观的罪状,如果逆向思考,岂不正好反证了李敖的功劳所在吗?这

      种由敌人揭发的罪状,只消一念反转,就是我的功劳簿了。我再举胡秋原在“1991年度

      诉更(一)字第十五号”的“民事答辩状”为例:

      原告(李敖)虽非知名作家,但确实写了许多文字,其所写之文字,主要可分为两

      类:第一类是卖国汉奸性的,原告曾写文字污辱台湾当局为“伪政府”,原告要“鞭蒋

      介石之尸”,又说李、郝体制是“谬种流传”,要加速打倒蒋家余孽,骂李登辉是“伪

      总统”,郝柏村是“奴才”,又骂“最高法院”“荒唐”、“笑话”,原告还控告李登

      辉伪造文书。第二类是猥亵下流性的,以原告最近之作品为例,如“从小就舔在女人?隆?

      (按此指“新闻局长”邵玉铭说的,而被胡秋原断章取义)、“鸡巴学”、“鸡巴中

      正”、“屁股功夫”,写“性文诗”,满纸生殖器、排泄器。又原告自《乌鸦评论》以

      至《求是报》,每期必刊一春宫照片,且要李登辉“总统”、前“新闻局”局长邵玉铭

      看他的“三点不露”,如此下流不堪入目之作品,不胜枚举,古今中外有如此以猥亵文

      字,妨害风化之知名作家乎?

      上一宣布,可与当年徐复观所列李敖罪状比美。此李敖赫赫之功也,见誉于敌人之

      手,看似骂我,其实不知乃肯定我也。

      笔伐时期,在编印发行上重要的“共犯”有:“汝清”。林秉钦、叶圣康、“老大

      哥”张坤山、赖阿胜、石柏苍、黄菊文、苏荣泉、何玉芳、苏久洲、苏世芳、曾骏龙、

      黄慧隆、郭宝秀、洪富仁、詹赐珠、姚文玲、张月华、陈淑美。陈兆基、胡基峻、孟绝

      子、李放、郭文宏。特别一提的是吕佳真,她毕业东吴历史系,自参与李敖出版社后,

      所有阶段的出版品,无役不与;编校、印务、仓储、发行……十项全能。办《求是报》

      时,甚至在办公室打地铺而眠。工作精神与成绩,允称第一。我李敖生平不没人之功,

      特此肿列“共犯”,聊示崇德报功之至意也。

      我1982年2月10日出狱后,展开笔伐时期,大量为党外杂志写文章,公论所在,蔚

      为重镇。4月25日,我四十七岁生日,党外人士为我在紫藤庐祝寿,虽然许荣淑等坚邀,

      我不肯露面,喜欢独行。四十七天后(6月11日)的下班时间,我在忠孝东路独行,认

      识了“安”,那时她在文化大学美术系毕业不久。当晚我请她在法国餐厅罗曼蒂吃饭,

      自此就有了“安妮一千日”式的交往,“安”和我之间没有任何书信、游踪、也没看过

      电影,两人见面就进浴缸,在一起的时间,似乎床上多于地上。大约每周两次,都使我

      尽欢而射。“安”身高一米七一,身材修长,皮肤白皙,我做爱时喜欢从三面大镜子中

      看多角度的变化,而“安”却是镜中的极品。她带给我一生中最快乐、最长久、最单一

      的床上日子。“安”喜欢看小说,一整套一整套地看,又写了一手好字,偶尔说笑话,

      但不多话。她最喜欢猫,而性格也最像猫,来时美丽,去时无声。我送了她一只波斯猫,

      取名“波波”,有一次过年,她回花莲看她父母,“波波”暂寄我家,我酷爱之,为写

      《波波颂》一文并定为书名。胡茵梦说她以前养过一只波斯猫,但懒得给它洗澡,结果

      浑身沾了泥土粪便,积重难返,乃把毛剪短,结果不成样子,不要了。我说:“你这不

      是爱猫,你是害猫。你对猫的爱,我看是假的。”我笑胡茵梦是“假爱猫家”,而我却

      是“爱假猫家”,因我不养猫,只看猫照片。但“安”却是真正的爱猫家。

      所谓我不养猫,主要是没时间。十七年前,我弟弟捡到一只退罗猫,送了过来,该

      暹罗猫作息有定,只在中午十二点、下午六点,跳上我书桌,表示:“老爷开饭了,停

      工吧!”其它时间,一切自理,绝对尊重我的私生活,给我印象不恶。后来此翘家猫去,

      香港邵氏公司马芳踪送另一逞罗猫给胡茵梦。于是胡茵梦和我,就养起马家猫。不料胡

      星妈大叫一个人寂寞,坚持要马家猫给她。胡茵梦说另找一马家猫给胡星妈,胡星妈不

      肯,非此马家猫不要,大闹不已。我意不能平。我说:“当初说把这猫给她,她不要,

      现在我们养了,她又抢,这是什么意思?”但胡茵梦,孝女也,仍忍痛予之。于是我家

      缺猫,正好我弟弟养了一只暹罗猫,说还不错,愿暂借养。于是李家猫到。但该李家猫

      绝非李家猫,因为太没骨头与志气:在没骨头方面,不论你怎么摆它,它就怎么成姿,

      你把它横披在脖子上,它就像巴黎贵妇人脖子上的狐狸披肩一样,完全成注音字母“n”

      字符号,动也不动,“n”在你的脖子上,浑身若无骨焉。在没志气方面,该猫极贪食,

      你吃饭时,它跳到你腿上吵着要吃,屡骂无效、屡打不退,愈关愈鬼哭狼嚎,太不成体

      统。如此没骨头没志气的家伙,虽极美丽,然为我所不喜,我把它叫做“全世界最不要

      脸的猫”。最后,李家猫出局,我跑到信义路新生南路口,在猫店笼子里,物色到一新

      暹罗猫,此猫下巴很胖,是暹罗猫中的上品,我抱它回家,正值胡茵梦出浴,她欣然裸

      迎此猫,这是我一生中,看到的最美的人猫画面。我离婚时,鉴于胡茵梦“守玉如身”、

      “爱猫如己”,把古玉和猫都让她留在身边,当然这不是“陪嫁”,这是“陪离婚”。

      从此我长时期不再养猫,也不再收购古玉,一个人做工快活。一天在杂志上看到,说胡

      星妈胡茵梦为了怕猫生小猫,乃予阉割,猫从高楼跳下,自杀身死,我见此消息,心中

      惨沮,不乐终日。这头猫店笼中猫,极为通灵,我常对它开玩笑说:“要不是我把你救

      出来,你恐怕还在监狱里!”它若有所悟。它的离去,使我想起金露华电影中那只猫的

      离去,使我颇为感伤。胡茵梦那么迷信,我想她如看过爱伦坡写神秘人猫恩仇的《黑猫》

      短篇,一定若有所悟了。

    • 家园 15 “二进宫”(1981―1982 四十六岁)

      15 “二进宫”(1981―1982 四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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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坐牢所在,应该是桃园台北监狱,但却把我留在土城看守所。原因是台北监狱太

      挤,不能一人独居,但“上级”认为李敖跟别人杂居,会知道得太多,实在以独居为宜,

      所以就表面优待性地留在看守所代执行了。所以我留在看守所,是一个例外,与众不同,

      这种与众不同,我一到看守所就领教了。在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八栋舍房中,忠孝二舍是

      比较特殊的舍房,忠三舍是禁见房和犯则房,孝三舍是重刑犯房,忠二舍孝二舍是死刑

      或无期徒刑犯房,忠一舍孝一舍是重刑犯房,但孝一舍又别有天地名曰保护合,人犯中

      身分极特殊的――像外国人、重要公务员、警察人员等等,也都保护在此免生意外。我

      到看守所,就被解释做特殊的,所以我的半年刑期虽然比起个个十年以上刑期的重刑犯

      来瞠乎其后,但也混迹其中。按说我这种半年刑期的轻刑犯,早该配到工厂去逍遥的,

      但“上面”说要“保护”我,就被独自关在第三十二号国房。

      因竞选“国大代表”,被判违反选罢法等的刘峰松(被判三年半),在移送台北监

      狱前,独自住在第四十六房,与外面来往的信,他的和我的都经过孝一舍主管,第一教

      区课员,以至安全部门特别检查、登记、抄录或影印,如此“保护”,显然已经逾越必

      要的程度了,当然令人恐怖与痛恨。为了抵制,我就一封信也不透过他们。所以半年期

      间,他们只见来信,不见回信。唯一一次例外是可爱的“女秘书”武慰先要来看我,我

      正式回她一信,寥寥数语,除此之外,他们无法从信上罗织出我的思想问题或任何问题。

      有一次一封来信,因为手续失误,他们漏了影印了,结果趁我在篮球场放风时,故

      意延长放风时间。以便潜入我房里,找出影印后再放回;刘峰松的几张稿件,以写信方

      式处理,因手续失误,一开始得以寄出,后来安全单位打官腔,承办人员只好私下求刘

      峰松帮忙追回。这些妙事,若再说刘峰松和我不是以政治犯身分坐牢,若再说我们坐牢

      不是政治原因,就未免太天真了吧?若再说我李敖是“侵占”罪名坐牢,就未免太不公

      道了吧?

      关在舍房里的寂寞难挨,是一般人犯最吃不消的,他们要打发日子。打发日子最好

      的方法就是出来做工。做工虽然苦,但是大家抢着干,我第一次做政治犯时候,大部分

      时间关在军法处看守所独居房,有一次换房,因人太多,派进一个桃园大园的流氓同我

      暂住。此公叫许性德,我在看书,他大唱日本歌,我说你太吵了,你做一点工吧,他说

      没工可做,我看到马桶内外有多年累积的脏斑,我说你就洗马桶吧,他说好,洗了一阵,

      脏斑洗不下来,他说只有用刀刮才成,你有刀吗?我就把私做的一把代用刀――用垫鞋

      底的铁片磨成的――交给他,他很高兴,就慢慢刮起来了。刮了一下午,只刮了一点点,

      我笑他做得太慢,他说:“我是故意慢的,有工要留着慢慢做,做完了怎么办?”许性

      德的话,一语道破了只坐牢不做工的苦处。做工除了容易打发时间外,工厂活动范围大,

      人也多,可以胡扯,搞香烟等违禁品也方便,所以人人争先恐后。从人犯的观点看,李

      敖只是判半年的轻刑犯,却关在独居房中,这是典型的虐待,绝非优待,只是李敖不在

      乎就是了。这种待遇,正是“侵占”罪其名政治犯其实的待遇啊!周清玉的《关怀》杂

      志第一卷第二期登王拓的狱中抱怨,说:“王拓一直希望能派到工厂去做工,他表示六

      年以下的司法案件不应被当作重刑犯处置。”王拓真是书呆,他抱怨他判六年就被当成

      重刑犯,他不知道,李敖被判六个月就被当成了!其实,做工与我无缘,但有缘我也不

      会去干,因为我要努力看书,哪有闲工夫去浪费?可是工厂那边不知道,印刷工厂的许

      多大学生希望我过去,工厂主管们也向“名籍室”要求调我,“名籍室”的答复是:

      “李敖这样关法,是‘部里’面交代下来的,不但你们调不动他,我们也调不动,甚至

      所长也调不动,少做梦吧!”――对这样一个轻刑犯如此对待,除了政治性原因,还有

      什么呢?1918年,罗素坐了四个半月的牢,“上面”交代要特别关在“第一区”,让他

      一个人住,少观察别人,1981年,历史在我身上重演。什么1918,1918没有过去,1981

      就是1918啊!

      这个所关了三千三百人,但警察编阶的管理员只有一百六十一人,分班轮值,每班

      八十人,连同办行政的,总额在二百四十人以上。这些人,照中国传统说法,叫“狱

      吏”,汉朝周勃下狱后,感慨:“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我曾经做百

      万大军的总司令,但不知道狱吏竟是这样威风!)狱吏威风是符合中国传统的。传统的

      “狱吏”中,所谓“禁子牢头”,就是现在这些穿警察衣服的“法警”。法警只在法院

      内和监狱内行走,一出门就“脱掉这张皮”,因为怕跟真的警察混淆,在外面碰到情况,

      引起尴尬场面:――有些情况警察要处理,而他们又非警察,自然尴尬。不过也有例外。

      当年法院为了配合国民党文化特务徐复观告我,突然派出一毛四的法警来抓我,我笑着

      问这一毛四:“你们抓人,不通知管区警察吗?”此公极有幽默感,他说:“我们‘司

      法独立’,不要通知了!”――好个“司法独立”!这些“法警”多为欺善怕恶之徒,

      在他们眼中,李敖虽动笔不动刀,但与流氓无异,十足一恶也,因此怕我。

      看守所虽然关了三千三百人,但专任医师只一人,专任护士只一人。平均每天医生

      要给四百人看病,固然困难,但一个也不看,也就离奇。专任医师即卫生课长金亚平,

      他要办行政工作,所以看病就推给王护士,王护士也少看,就推给药剂生和有医疗经验

      的人犯。例如逮到一个因堕胎判罪的妇产科医生黄仁温,就叫他看所有内科外科,以及

      所有的疑难杂症;逮到另一个因堕胎判罪的妇产科医生晁煌,也照样如法炮制。这种大

      全科医生每天看,平均看四百人的病,当然是胡看一通,敷衍了事。至于牙病倒是另有

      牙医,只有每星期一来一次,敷衍几十人后,算是看了,所以理论上,人犯牙疼必须选

      好时候,牙齿如不识相,乱在星期一以外的时间疼,那可活该(我第一次做政治犯时候,

      军医冯胖子也是不看病,由台独人犯陈中统做大全科医师代看,冯胖子在旁边看武侠。

      牙医是警总医务室的工友,因为见多识广,也就每周跑来自告奋勇一次。不过此公只会

      拔牙,不会补牙,我的一些牙齿都为警总所不齿,故都未能保住,所以我对警总无法咬

      牙切齿了)。

      看守所每次看病的场面,是惊人的。大全科医生进到舍房来,在管理员巢边一坐,

      就以平均两分钟看一人的高速看了病。人犯在通道上蹲成一行,然后逐一蹲着前进,在

      大全科医生膝前通过,就算完事大吉。感冒来的时候极容易传染,所以打针场面更是惊

      人,不管多少人,只用一根针管一根针,也不消毒就插入药瓶吸药,然后人犯一排排屁

      股先准备好,就逐一注射下去,我有一篇文章――《只换屁股不换针》,专写这种今古

      奇观。

      福利社营利是禁子牢头正式薪金、奖金以外的另一大财源,所以它的活动是洋洋大

      观的。福利社营利的基础,是跟管理上的“坚壁清野”直接有关,因为管理上“坚壁清

      野”,所以人犯的物资来源大受限制,自然就不得不接受福利社的专卖和垄断。例如,

      福利社要专卖和垄断罐头、糖果、糕饼了,于是接见室就拒收人犯亲友送进来的罐头、

      糖果、糕饼,但按“羁押法施行细则”第八十五条规定,明明依法可送人罐头、糖果、

      糕饼,看守所岂不公然违法吗?谁说不是呢?可是违了又怎么样?

      按说水果总不能拒收了吧?是不能拒收,但可以刁难得你无法再送。葡萄吗?不行!

      葡萄会使人犯遣私酒,请拿回去!橘子吗?可以,但请你一个个把皮先剥开,我们才给

      你登记,因为橘子中间有空,可以把酒注射进去!你这位家属,你看看我们的福利社就

      在我旁边,为什么不买我们的橘子呢?我们的橘子不要剥皮,买我们的好不好?

      “羁押法施行细则”第八十五条只规定可以送水果,但没“细则”到橘子“皮下注

      射”,台北看守所竟有狱吏大法官可以如此曲解,然后整人犯和人犯亲友,想想看:一

      个人犯亲友老远的跑来土城,等了几个小时,还送不进去橘子,要蹲在地上一个个代剥

      橘子皮,这是什么景象;几小时后收到橘子的人犯,独居小房之中,坐在地下,面对十

      几个全部没皮脏兮兮的橘子,又怎么处理?第一天吃不完,第一天夜里有蟑螂、蚂蚁代

      吃,第二天也烂得差不多了!

      福利社不但供应罐头、糖果、糕饼、水果外,还可供应大菜。1982年1月下旬的大

      菜菜单是:香菇炖鸡四百元。金针炖鸡四百元、四喜拼盘四百元、牛肉拼盘四百元,诸

      如此类,至于内容,天知道那是什么香菇、什么金针、什么鸡!当然,如果再加钱,材

      料和做法自然又不相同。流氓们惜别聚餐,可以叫到上万元的大菜,他们报请主管特准,

      也请我参加过,吃法是在走廊地k摊开报纸,上放诸盘大菜,大家蹲成一圈(我有一个

      小板凳),然后绕菜而食之。在市西餐厅吃饭,桌上有菜动人不动的大转盘英文叫Lazy

      Susan(懒惰的苏珊),我们这种菜不动人动的,实在该叫“忙碌的(男)苏三”,我

      想,京戏里《苏三起解》的苏三小姐,都不能想像这种地方的高利润!

      人犯在法庭过堂回来,要脱光检查,管理员要查头顶。查嘴巴、查胸前、查背后、

      查脚心、查衣服、查拖鞋,也查肛门,以防肛门中夹带现金或烟毒,方式是人犯背对管

      理员,向前弯腰,以两手掰开屁股,露出肛门给管理员看。平均一个管理员一个星期看

      过的肛门,比一位直肠科名医一年看的还要多。有一次,我开中心诊所的杜圣楷大夫的

      玩笑,我说:“杜大夫,你学什么不好,为什么要学直肠科,整天看人家屁股?”杜大

      夫开玩笑说:“人的屁股最好看,你不知道的!尤其是黑人的屁股,最好看。”我想,

      喜欢看屁股的人,实在可以来做台北看守所的管理员,――可看的屁股可他妈的太多了!

      杜大夫真没眼福啊!

      在书刊方面,看守所的查扣范围是很宽的,凡是书名上有“刀”“枪”“剑”“戟”

      “侠”“欲”“冤”“仇”等等的书,一概查扣。王拓住在这边的时候,有一次,家里

      送来一套“战争与和平”,看守所的辅导组竟搞不清这是什么书,只是觉得书名怪怪的,

      乃报请“高等法院”检察处处理,“高检”处皮球踢到“法务部”,“法务部”说“查

      禁书刊应以‘查禁图书目录’所列者为准”,而要所方“自行核办”。这一踢皮球的笑

      话,显示了这些公务人员的程度。另外在报纸方面经常遭到切割后,才发给人犯(我第

      一次做政治犯时候,其间有近五年的时间,甚至《中央日报》都不准看,所以根本不发

      生被切割的问题。雷震同我说,他坐牢可以看报,但是切割得很厉害,他抗议,监狱负

      责人说:“有问题的新闻你没权利看。”雷震说:“就算你们说得对,可是你们一切割,

      背面那一块没问题的也给切掉了,那一块我有权利看啊!”监狱方面没办法,就改用墨

      来涂,不再切割了。但所谓切割,只是掩耳盗铃而已,重要的新闻,还是不久就可a

      “补”上。雷震举例说:“李宗仁投共的新闻给切割了,可是过几天看到白崇禧责备李

      宗仁的新闻,就可以推断出那天被切割的新闻原来是什么了。”台北看守所最早也用涂

      墨法,但嫌动笔大麻烦,就动刀了)。

      书报以外,看守所个把月会来一名教棍,来传福音一小时。人犯们因为可趁机在通

      道地上坐一下,所以也就蜂拥而出,大唱“我主耶稣”一阵而归。教棍来的时候,他们

      约我参加,我不去,问我为什么,我说:“我就是耶稣!”(我第一次做政治犯时候,

      军法官审问,我一言不发,法官问我为什么不说话,我说:“耶稣受审时,他也没说

      话。”由此可见,我以做耶稣为常业,精卷三尺,非一日之耶稣也!到台北看守所第二

      次做政治犯,我更有耶稣感。耶稣跟强盗钉在一起,我则和强盗关在一起,这岂不更

      “感同身受”吗?)教棍传教以外,宗教活动就全凭个人自我修持了。一般说来,死刑

      犯信佛的比例较多,尤以急来抱佛脚的多。不过,也有毁佛的例子。一个人犯,盼望无

      罪,大信其佛,不料判决下来,竟是五年,此公大怒,乃将佛像一丢,“干你娘”起来

      了。另有一种教棍,信得也颇虔诚,满口上帝,实在讨厌,不过他们倒也颇能自得其乐,

      此宗教鸦片之功也。宗教对人犯的自欺,不无帮助,有时候,它有助于人犯情绪的稳定,

      虽然这种稳定,不如一根被查禁的香烟。

      看守所在舍房通道上挂上四个扩音器,在收封后,也来点音乐,最可怕。我算来算

      去,好像只有两张唱片,所以反复总是那几首歌,有《高山青》、《绿岛小夜曲》、

      《夜来香》、《月满西楼》、《玫瑰玫瑰我爱你》和我不记得歌名的几首,如《掀起你

      的盖头来》、如《太阳下山明朝还是一样的来》。如《先生买一朵花呀》、如《情人情

      人我怎能忘记她》、如《东山飘雨西山晴》等。唱片也是老爷的,《绿岛小夜曲》每播

      必在“水面上摇呀摇”个没完,直到管唱机的过来一推,才有“姑娘飘呀飘”出现。

      1981年11月22日,有记者团来参观,看守所为粉饰,乱买了一阵唱片,从早就大播特播,

      其中有《魂断蓝桥》,真会杀风景也。第二天清早,又特予重播,魂又续断一阵。我出

      狱前一周,又改播《何日君再来》,我当然不信看守所所长朱光军在作弄我,因为他没

      有这种幽默感,大概只是巧合吧?

      如果平时这种播音算是娱乐的话,台湾假日的就绝对不是。台湾假日最可怕,一早

      就来了全套“爱国歌曲”,一路战斗与“梅花”不绝,要足足闹一上午才停。除了骂刘

      家昌王八蛋,已别无他法。狱中人犯对所有假日都讨厌,因为假日一来,接见受阻,放

      封停止,对人犯全无好处。放封就是出来运动。“监狱行刑法”第五十条明定“每日运

      动半小时至一小时”,但在事实上,却至多二十分钟,并且阴雨天气也给取消。放封时

      候,一部分人可以打篮球,这种篮球,有二特色:一、没有鞋,都是赤脚跑来跑去。二、

      死刑犯挂着脚镣,照旧跑来跑去无误,这两幅画面,令我难忘。

      我到看守所第二天,就参加了放封,走到放封场,有趣的现象出现了:各路角头流

      氓向我打招呼,并奔相走告说:“看呀!胡茵梦的丈夫!”――我纵横文海二十年,在

      文化界,声名盖世,可是要盖流氓界,却只能以名女人前夫显,名女人的确比我这名男

      人有名多多呢。我改写宋人的词对自己说,这叫“散步出黑牢,满楼黑袖招”!其实,

      说我在文化界声名盖世,也是自己吹牛。在中兴大学念中文系的小屯,要查作家名录,

      她翻看“中华民国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出版的《中华民国作家作品目剥,发现在九

      百页的目录中,胡茵梦占了一面,可是李敖连一行字都没有。可见在国民党钦定的名单

      中,胡茵梦是作家,而李敖连作家都轮不到,李敖之为无名小辈,可想而知矣!事实上,

      我虽对外吹牛,自己还是满谦虚的,每次“忘了我是谁”而有自大狂的时候,我就想到

      两个故事:有一次我在“金蛋糕”吃东西,突然一名女侍拿了一个纸板走过来,要我签

      名,我很高兴,心里想:“想不到这里还有人认识我。”但女侍说:“我们老板讲过,

      每个客人都要签名。”还有一次,我弟弟肠胃出了毛病,就介绍他到“新高原药房”找

      一位李大夫。新高原的李大夫有两位,一位是妇产科的,一位是肠胃科的,我认识的李

      大夫是肠胃科的李承泌大夫。可是我弟弟找错了,找到那位妇产科李大夫,告诉他:

      “我是李敖的弟弟。”那位李大夫忙点头道:“李敖吗?我认识她,她下个月就要生

      了。”

      在住的方面,房长三点四公尺,宽一点八公尺,但这种空间又有二分之一以上不在

      走运范围以内,因为通风管、洗脸槽、水缸、马桶、铁床、落地小柜等等,已占去二分

      之一以上,剩下的,不到三十块塑胶地砖,走对角线每五小步,就得转身,在里面运动,

      项目要随空间来决定,凡是横式的运动,又左又右的运动,都不能做,只能做伏地挺身、

      仰卧起坐、颈部运动和“原地马拉松”。我住的小房窗户朝北,阳光从没照进来过,住

      久了,觉得自己像是一根指北针,在乱流里自我把持方向。晚上只有房顶上的一根六十

      支光日光灯,房有两人高,光线下来,已经非常弱了。我在床上架上纸箱,纸箱上铺块

      掉下来的小柜门板,大部分以右腿盘地左腿垂地的坐床姿势,看书写作。报上说中小学

      生“坐姿不确,照明不足,视力大受影响”,我想我也如此。国民党宣传他们在抗战时

      候“以空间换取时间”,我则正好相反,我整天在以“时间换取空间”,甚至“以光明

      换取黑暗”,我又努力工作了半年,半年中,我又创作出不少给人光明的资料,虽然我

      自己,却陷身黑暗里。

      我住的孝一舍共四十七间,舍房按八德分类,又各三层,所以我只是八德乘三后的

      四十七分之一,渺小可知。我因为精力过人,只睡五到六个小时,从不午睡,所以生活

      方式,与一般人犯大不同,我大约清早三点前就起来了,六点五十分起床号的时候,我

      已经工作三四个小时了。起床号后全舍开始噪音,有这么密集的心清苦闷的邻居,其音

      安能不噪?这种噪音,直到午饭以后,才能稍好。等午睡过后,又噪音开始,直到九点

      入睡号为止。

      住的方面最有特色的是马桶。每个马桶上面,都没有马桶盖,大便要直接坐上去,

      冬天时候,一坐上去,就像在屁股上套个大冰圈,我名之日“套冰圈”。大便完了,起

      身时要小心,因为皮肤已与马桶有粘接现象,要慢慢站起,才不会痛。大便时候,整个

      屁股十足有“全盘西化”之感;大便以后,发现屁股上多了一个圈,好像桂冠诗人的桂

      冠一般,我名之曰“桂冠屁股”。

      在以人犯为单位上,我虽不过是三千三百分之一,但看守所受命关李敖,却不敢草

      率从事。我报到那天上午,“法务部长”李元簇到看守所,看守所为我特别清洁房间,

      抹掉以前人犯留下的字迹,把铁床锁紧等等,不一而足。这在看守所有史以来没有过的。

      清洁后,副所长汪本流特别看过,表示满意。他又严格嘱咐,安全第一。安全包括不使

      李敖搞鬼,也不许别人搞到李敖的鬼。副所长严格嘱咐孝一舍主管,绝对不能有流氓对

      李敖动拳头事件,李敖名气太大,闹出事来大家都要完蛋。孝一舍主管拍胸脯保证,又

      叫流氓们拍胸脯。流氓们说我们佩服李敖,绝不会出事。我报到当天晚上,就有香烟偷

      送进来(他们还以为我抽烟,其实我早戒了)。第二天第三天,已经一派“天时地利人

      和”气象,流氓虽被嘱咐不要同李敖多说话,可是我还是知道了一些秘密与冤情。孝一

      舍主管惊讶说:“你这样吃得开、这样拉风,我真没想到。美丽岛那批人住在这里的时

      候,可没你吃得开,你真有一套!”

      在看守所期间,我最感谢两位囚犯。一位是于长江,他本是台中一中的学弟,因退

      票坐牢,被派到伙房做饭。他经常为我烧个菜,老远自伙房端来,送给我,让我“吃小

      灶”。另一位是石柏苍,他原是台北地方法院书记官,因冤案坐牢,牢里人手不足,白

      天调他去办公,晚上回押房,住我隔壁,我一入狱,他就在窗口自我介绍,说是我读者。

      我怀疑此公身分,因而问他如何证明你是。他说他可以背一首我的诗为证,我说你背背

      看。他就像小学生一样哇哇背起来,我顿时验明正身无误。自从认识了他,就无异认识

      了一个“贼”。――他白天上办公厅,晚上就偷运资料给我,我就根据资料,秘密写成

      四万五千字的《监狱学土城?――第二次政治犯坐牢记:〈天下没有自坐的黑牢〉》长

      文,再由他冒险分批寄出,交给他太太保管。1982年2月10日我出狱当天下午,就招待

      读者,公布此文。由于我一再发表有关司法黑暗、监狱黑暗文字,并陆续为许多冤狱抱

      不平,引起“行政院”院会、中外舆论、电视、“立法院”以及被迫害者的重视。在

      “国民党立委”温士源疾呼阻止李敖英雄形象流传后一周,新竹少年监狱即发生空前大

      暴动事件,另加上台北监狱越狱等事件,“法务部长”李元簇乃黯然下台。“法务部”

      监所司副司长王济中公开说,这都是关了李敖惹出来的祸。

      不过,由于李敖惹出祸,有一个人倒跟着得了福,他就是“法务部”次长施启扬,

      李元簇下台,他升官做部长。我坐牢时,有一天放封,禁子牢头匆忙跑来说:“施次长

      在办公厅等你,想见你,请李先生去一趟。”我夷然答道;“可是李先生不想见他啊。”

      我又补了一句:“告诉他,想见李先生吗?李先生说请你到押房去见他!”施启扬和一

      般大员一样,都是不敢来押房的,所谓考察狱政,都只是在大走道上走马看花而已。我

      拒见施启扬,弄得牢心大快,大家争传李某人真是架子大,大官来看他,他大属甩都不

      甩呢。

      1981年11月9日,我曾译《新约?哥林多后书》第六章第八至十节给“汝清”:

               似乎是骗子,却是诚实的;

               似乎不为人知,却大大有名的;

               似乎要死了,却还活着的;

               似乎在受刑,却不致送命的;

               似乎忧愁,却常常快乐的;

               似乎很穷,却叫别人阔的;

               似乎一无所有,却样样都不少的。

      这段译文,最能代表我的坐牢哲学。我另有《隔世》一诗,写“汝清”离去后的情

      境,最能代表我的坐牢聚散哲学:

               隔世的没有朋友,

               别做那隔世的人,

               隔世别人就忽略你,

               像忽略一片孤云。

               离开你了――柔情媚眼

               离开你了――蜜意红唇

               什么都离开了你,

               只留下一丝梦痕。

               当子夜梦痕已残,

               当午夜梦痕难寻,

               你翻过隔世的黑暗,

               又做了一片孤云。

      又有一首《鼓里与鼓上》的诗,写住我楼上的死魂灵,最能代表我的坐牢互动哲学。

      “狱中独居,楼上关了独居的死回,戴着脚镣,彳亍踉跄,清晰可闻”:

               我在鼓里,

               他在鼓上。

               他的头昏,

               我的脑涨。

               声由上出,

               祸人人天降,

               他若是我,

               也是一样。

               我在鼓里,

               他在鼓上。

               他走一回,

               我走十趟。

               他向下瞧,

               我朝上望。

               我若是他,

               也是一样。

      这种精细的感受、精炼的表达,我不相信别的诗人能达得到。我常自喜我是诗人,

      可是笨蛋们都不相信。

      我前后两次坐牢,所坐皆为“非其罪也”的冤狱,但达观博识之下,发现坐牢的坏

      处有五百种,但是也有五种好处:

      第一,你没有时间了。你对时间的感觉,完全变了。表给没收了,时间单位对自己

      已经拉长,已经不再那么精确。过去有表,一分钟是一分钟、五分钟是五分钟,一坐牢,

      一切都变成大约了,无须再争取一分钟、赶几分钟、提前几分钟,或再过几分钟就迟到

      了、来不及了。换句话说,永远不要再赶什么时间或限定什么时间了,你永远来得及做

      任何事――除了后悔莫及,如果你后悔的话。

      第二,你没有空间了。你对空间的感觉,也完全变了。空间的单位已经缩小,已经

      不再那么动不动就多少坪、多少里,或什么几千公尺了。你开始真正认识,什么是墙。

      墙在你眼前、在你左边、在你右边、在你背后。四面墙围住一块小地方给你,那简直不

      叫空间,而像是一个计算空间的最小单位,你坐在地上,双手抱住膝,用屁股做中心,

      脚尖着力,转个三百六十度,你会感到,你仿佛坐在立体几何里。立体几何谈遍了空间,

      但它自己,只是一本小立体。

      第三,你没有敌人了。你的敌人把你关起来,就是把你和他们分割,大家一了百了。

      所以,一切都一了百了,你不再见到他们那一张张讨厌的丑脸,不再听到他们一声声同

      样的噪音,你的眼前不再有他们查间,背后不再有他们跟踪,你开始落得清静。

      第四,你没有朋友了。朋友胆大的已经同你一起坐牢,胆小的心中庆幸你总算进去

      了。他们的心情,就好像守在病房外面探望一个得传染病要死又不死的朋友,病人死了,

      对双方都是解脱。你刚坐牢的时候,他们有的会来看你一次,也只是一次,以后,他们

      不再好奇了,一个人到动物园看过斑马以后,可以十年无须再看斑马。所以那次来看你,

      不是来探望,而是来了清心愿,或来永别。但是,无论怎么说,他们在胆小的朋友中,

      是伤人心最少的。

      第五,你没女人了。坐牢时候,你的形而上和形而下是一起坐的,除了犯的是风化

      罪,十九都是形而上惹祸;形而下遭殃。在午夜梦回,形而下向你抬头抗议或向你揭竿

      而起的时候,你当然对它抱歉。不过反过来说,从形而下惹来的种种女人的苦恼,也因

      坐牢而一笔勾消。为什么?男女关系本来是铁链关系,难分难解,可是一坐牢,就从铁

      链关系变为铁栏关系,就易分易解了,因为女人是你坐牢时离开你最迅速的动物。女人

      不离开,你只是男性;女人离开了,你才是男人,坐牢可使你变成纯男人,从一物两用

      变成一物一职,倒满适合精简原则、倒也不错。

      在牢中术语,第一次坐牢叫坐牢,第二次坐牢却叫“二进宫”。我在“二进宫”六

      个月里,除了见了“汝清”、武慰先这些漂亮的小女生外,朋友们我都没见,唐德刚、

      张坤山、陈晓林、李昂、许以祺等等都枉来土城看守所。许以祺有一篇《〈钟声无恙我

      将归〉――李敖二度出狱有感》,颇能知我,全文如下,用做我牢狱生涯的总结:

      李敖是去年7月第二次被关进台湾牢里。今年1月,我有些杂事去台北,有些念着他,

      就决定去土城监狱看看他。那天倒是晴天,暖暖的太阳使人幻觉春天已经来到。我叫了

      一辆计程车直驶土城。满以为到了土城乡下可以呼吸一些清新的乡野空气,谁知计程车

      一路驶去未出台北就到了土城,原来这两个城镇已连了起来。土城满街竞选的招贴又污

      染了视野,换来我一肚子的不高兴。到了土城监狱,李敖又不肯出来会客,狱警说“他

      在黑暗里寻找光明”。后来想想,何必去看他呢?真要是见了他又能说些什么?

      在回来的路上,忆起1979年在台北金兰大厦看他的情景。离前一次看他已匆匆十五

      年。我们谈了几个深夜。他瘦了些,却精神抖擞。表面上仍然童心未泯,骨子里却深沉

      得很。我看他很怕冷,穿得出奇的多。后来知道他的胃也不好,同他的关节炎一样,都

      是在牢里造成的。我问他牢里的日子可好?他嘴角带动一下,没有笑,就岔开话题谈别

      的。后来我忍不住又问他,他长长地看了我一会儿,指着客厅里的钢琴说:

      “这是我在牢里赚的钱为我女儿买的!”

      “在牢里能赚钱?”我诧异地间。

      “我为其他的牢犯写状子。”

      “能赚这么多?”

      “其实赚的不止此数,其他的都分给难友了!”

      我知道李敖常接济他所同情或佩眼的人,不过听他自己提起还是第一次。此后他再

      没同我谈过牢里的事情,当然更谈不上他的感触了。他把牢里的事看成很私己的,不愿

      别人共同负担。同李敖作泛泛之交很容易,他对世俗的兴趣也大。但总要同他深交而且

      触及他的灵魂时,才能真正喜爱他。他的一首旧句很能道出个中滋味:

                  何必空杯容索寞?

                  何不仗酒打山门?

                  醉眼未开开应笑,

                  又请朝阳斩黄昏。

      今天在台湾及海外的知识分子,多数都养尊处优了。大家很忙,只能用闲情来关怀

      刘青;也只能以“冷静”、“旁观”的态度看“美丽岛事件”、“陈文成事件”,并以

      此态度为骄傲。不论正反,知识分子已经失去了参与的热诚,更不必谈“舍生取义”了。

      知识分子的“漠不关心”已成了近二十年来的世界性气候,形成了新的酱缸。假如说要

      找一个为理想、为原则死拼的怕不多。李敖却是一个,他的独立特行,使他孤零零地与

      别人远远地分开。近十几年来,不论在牢里牢外,他总像个走钢索的江湖艺人。许多人

      等着看他的精彩表演,我总是替他担心捏汗。他倒是艺高胆大,斗志激昂,偶有失手也

      不气馁。三年前他复出后,仍不改江湖艺人本色,走他自己的钢索。在这种情形之下,

      实在无法用常人的价值去衡量他。对他自己的价值,他是自负而肯定的。他的另一首旧

      诗就写他自己的这种心境:

                  上帝所造皆鼠子,

                  抬头我却笑天公。

                  冷眼白尽世间相,

                  漠然无语傲群生。

      李敖常常用自己比耶稣。我同他说这是不能比的,耶稣的爱心泊只有神才有。他说

      同耶稣比受难总可以吧!我倒相信他同耶稣一样都能背十字架,不过耶稣是为世人背,

      李敖只为自己的理想、原则背,这也是神同人的分野。李敖毕竟是读历史的人,他对一

      切人和事都以历史观点出发。这是很可取的观点。他的耐力、韧性或都源于此。他勤奋,

      重视自己的时间。他精力充沛,警觉性高,融会贯通力强。我总觉得他像一面镜子,看

      到他,会使人想到自己,反省许我事情。同他在一起,总使你觉得他负有重大的任务,

      也亟待完成。他在另一首诗里写道:

                  烟尘弥漫千重雾,

                  辛苦或失楼前树。

                  达者无为无不为

                  且为后世铺长路。

      1980年再去看他时,他说他正在写有关谭嗣同的历史长篇。他滔滔不绝地讲谭的满

      腔热血,他悲天悯人忧国忧民的胸怀,以及谭的文学造诣。戊戌政变失败后,谭不愿逃

      走,宁可以死酬国,在菜市口被清廷斩首时毫不畏惧从容就义。李敖当时讲得很激动。

      这种事本来就是使人感动的,但对李敖,却不止此。你会觉得他是在身体力行。那天我

      们谈得很晚,第二天一早他就来了,带来一个扇面送我。他记得我曾要他在我的杭扇上

      写几个字。想不到他抄了一整扇面谭嗣同的诗给我。前首八句颇能表达李敖自己的情怀:

                  无端过去生中事,

                  兜上朦胧业眼来。

                  灯下髑髅谁一剑?

                  尊前尸冢梦三槐。

                  金裘喷血和天斗,

                  云竹闻歌匝地哀。

                  徐甲傥客心忏悔,

                  愿身成骨骨成灰。

      早在60年代初,我就说李敖最大的特点就是他的斗志。二十年后,本性未改。许多

      人说李敖这样下去迟早是一个悲剧角色。看他的诗,看他对谭嗣同的仰慕,好像他自己

      也有准备似的。他不止一次对我说,你们这些在外面的中国知识分子是中国的精英,但

      是你们为中国做了些什么?这是李敖对我们的期望,而我们对李敖的期望是什么?李敖

      第二次入狱,多少人觉得他是自作自受,多少人道听途说,落井下石,我们连起码的把

      人同事分别开来都做不到。我们在乎的还是私人恩怨,不是原则支持。

                  苦心岂免含冤怨?

                  求全难燃已死灰。

                  如今哪复沧海日,

                  钟声无恙我将归。

      李敖二十年前写这些句子时,可能是为情而写,正像他写的其他东西一样,迸发强

      烈的历史感。今天再读它们,仍可在不同的层次里揣摩它的意义。“钟声无恙我将归”,

      二月初他出狱归来,立即举行了记者招待会,大曝监狱黑暗内幕。他说六个月的牢不是

      白坐的,他看了一卡车的书,写了三十万言,出了六本书,完成了一篇十万字的小说。

      这就是李敖,旺盛的精力,激昂的斗志。对于他,我们能说什么?

    • 家园 14 复出(1979―1981 四十四到四十六岁)

      14 复出(1979―1981 四十四到四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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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独白下的传统》使“台北纸贵”的热潮中,一位美人,当年在大学时代,曾把

      《文星》出版的《传统下的独白》插在牛仔裤后,招摇而过辅大校园的,这回也赶去买

      了一册,这位美人,就是电影明星胡茵梦。

      《独白下的传统》出版后,各界震惊,“佳评如潮”。其中以同月17日《工商日报》

      上胡茵梦写《特立独行的李敖》一文最引人注目,胡茵梦写道:

      李敖又公开露面了,不但公开露面,还出了一本新书,不但出版了新书,并且又在

      创作一本“最伟大的小说”;这是继“中美断交”后最惊人的消息。

      在一阵“寻根”、“自我肯定”、“老王卖瓜”、“乡上。乡土”这虽正确却不甚

      精彩的开倒车潮流中,卷来了“李敖逆流”,使得爱困的读者们再度被惊醒,在拍案叫

      绝声中又年轻了十岁。人性中最具破坏性也最具建设性的宝贵特质――不满现状,因为

      这阵再起的逆流而得到共鸣与抒发。

      报载李敖出书的消息,第二天,各大书局、报摊已经找不到《独白下的传统》的踪

      迹,书局老板都以惊讶又带点兴奋的口吻说:“一天之内就卖了三十多本,现在已经再

      版中。”一个星期后,我终于购得再版的“独书”,封底最后一行写着:“远景过去没

      有李敖,李敖过去没有远景,现在,都有了。”这一行字看得人百感交集,有伤感,有

      希望,也有怀疑;伤感为作者的过去,希望是看到作者的未来,怀疑却是怕被出版社和

      自称“最高明的宣传家”的宣传术所愚弄。

      看完全书,放心地松了一口气,李敖仍旧是李敖,虽然笔调和缓了一些,文字仍然

      犀利、仍然大快人心、仍然顽童性格,最重要的,这位步入中年的顽童还保有一颗赤子

      之心。……

      胡茵梦的文章发表后,我并不知道。后来《中国时报》的陈晓林告诉我,我才看到。

      并且得知:胡茵梦为了这篇文章,遭到国民党“中央文化工作会”的警告。“文工会”

      行文给国民党党营机构“中央电影公司”,警告该公司所属演员胡茵梦不得写文章捧异

      己分子李敖云云,我听了这件事,不禁对她另眼相看。

      胡茵梦被警告,她不但不予理会,反倒传出她想结识李敖的消息,可是那时我不轻

      易见人,她一直没有机会。直到9月15日,萧孟能约我到花园新城他家作客,我到了不

      久,门外车声忽至,原来胡茵梦和她星妈高速光临。后来得知:是萧孟能暗中通知胡茵

      梦“李敖来了”,于是机不可失,遂有此一相会。后来台湾与海外报章风传李敖、胡茵

      梦由相识而相恋、由相恋而同居、由同居而结婚,花边新闻此起彼落,热闹经年,虚虚

      实实,极尽好事之能事,我也自“社会版”人物一变而成“影剧版”要角,想来十分有

      趣。尤以1979年11月11日《时报周刊》上以胡茵梦为封面,手执老K红心桥牌一张,牌

      上小照片是胡茵梦从背后搂着李敖,最为传神,是陈文彬照的。该期有林清玄专访:

      终于见到李敖和胡茵梦了,到底是恋爱中的男人和女人,一个是蛾眉淡扫,一个是

      书生本色,各自显得神采奕奕。胡美人一如在银幕上的形象,娇柔无限,依偎在李大少

      爷的怀中。……

      胡茵梦有很多追求者,她为什么独独看中李敖呢?李敖用了一句北京土话:“帽子

      歪着戴,老婆讨得快。”他不讳言自己是个“坏蛋”,但是坏得很出色。

      胡茵梦并不这样想,她说:“我和李敖相处久了,知道他有很多面,一般人看到的

      是顽童的李敖、坏蛋的李敖,而没有看到李敖深沉的一面、体贴的一面。”

      李敖自负的老毛病经过十几年了还没有改掉,他说:“胡茵梦已经够美了,她不像

      一般的女人要去美容,她要用文化美容,而李敖是文化最好的代表,胡茵梦便只好爱李

      敖了。”他又说:“我和胡茵梦谈恋爱为写文章的人争一口气,以前,明星们都和老板、

      小开们谈恋爱,李敖至少证明了写文章的也可以和女明星谈恋爱。”

      ……李敖说到一个读者写信给他说:“那个读者写信来说,他们很喜欢读我的文章

      和佩服我的才气;他们也喜欢胡茵梦和她演的电影;可是他不喜欢我们在一起,使他有

      失落感和挫折感,这大概可以代表一般读者的看法。”

      还有一个在高中任教的老师写信给李敖,说他在班上宣布李敖和胡茵梦谈恋爱,全

      班学生都不禁“怒吼”,说李敖“抢走了我的爱人”。这也代表了一部分人的看法。

      有些朋友说李敖和胡茵梦谈恋爱是”堕落”,李敖不以为然,他说他不喜欢摆起脸

      孔生活,太没意思了。……

      做头发做了半天,胡茵梦回来,李敖说他要去打电话,溜走了,到门口时回头说:

      “我刚刚说了你不少坏话,换你说了。”

      胡茵梦笑得很开心,她的朋友们的看法很简单:“他们并不觉得意外,一致认为我

      们两人是绝配,早就应该在一起了。”

      她说,她和李敖都是生命的赌徒,李敖是她手中的一张王牌,她要拿来赌终生的幸

      福,“这是我拿过最好的一张牌,非赌不可。”……

      《时报周刊》的发行人简志信(简瑞甫)是我老友,他坚邀我写一篇白描胡茵梦的

      短文,我花了二十分钟,写下了《画梦――我画胡茵梦》:

      如果有一个新女性,又漂亮又漂泊、又迷人又迷茫。又优游又优秀、又伤感又性感、

      又不可理解又不可理喻的,一定不是别人,是胡――茵――梦。

      通常明星只有一种造型、一种扮相,但胡茵梦从银幕画皮下来,以多种面目,教我

      们欣赏她的深度和广角。她是才女、是贵妇、是不搭帐篷的吉卜赛、是山水画家、是时

      代歌手、是艺术的鉴赏人、是人生意义的勇敢追求者。她的舞步足绝一时,跳起迪斯科

      来,浑然忘我,旁若无人,一派巴加尼尼式的“女巫之舞”,她神秘。

      胡茵梦出身辅仁大学德文系,又浪迹纽约格林尼治区,配上满洲皇族的血统和汉玉,

      使她融合了传统与新潮、古典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她是新艺综合体,她风华绝代。

      你不能用看明星的标准看胡茵梦,胡茵梦不纯粹是明星。明星都在演戏,但胡茵梦

      不会演戏――她本身就是戏。

      你不必了解她,一如你不必了解一颗远在天边的明星;你只要欣赏她,欣赏她,她

      就从天边滑落,近在你眼前。

      写这篇短文后五个多月,1980年5月6日,我和胡茵梦结婚了。结婚之日,她那星妈

      已与我们交恶,胡茵梦根本没有通知她。所谓婚礼,是午前在我家举行的,来宾只有证

      婚人高信疆和孟祥柯(孟绝子),后来余纪忠赶来,请我们在财神大酒店吃饭。当天晚

      上,胡茵梦的“立委”爸爸胡赓年请我们吃饭。我在第一次政治犯坐牢时,完全不知道

      胡茵梦是谁,但却知道她爸爸是谁。她爸爸是我爸爸的朋友和同事(同在吉林女子师范

      教书),他先进南京金陵大学、再入南京国立东南大学,二十三岁去日本,先进早稻田

      大学、再入东京帝国大学,追随日本学者神川彦松研究国际政治,前后五年。他是一位

      爱国者,在日本留学期间,正赶上九一八事变,国际联盟派出李顿调查团调查真相,该

      团路过东京时,他曾递上英文报告书,并在帝国饭店向该团先行阐述真相。这种爱国绝

      不后人的精神,使他在归国后,毅然跟上国民党,先后任南京陆军军官学校政治教官、

      陕西韩城县长、陆军第三十八集团军军法处长、旅顺市长、辽宁青年团干事长、沈阳中

      央日报社长、沈阳市立法委员。1949年他到台湾的时候,只有四十五岁,他是以“国破

      家亡”的心情,流亡岛上的。所谓“国破”,因为“中央政府”已经偏安;所谓“家

      亡”,因为他抛弃了发妻而与另一抛弃“发夫”的女子私奔抵台,这位女子,就是人称

      胡星妈者。东北同乡“立委”如程烈等,都说她是做下女(老妈子)出身,但我不信,

      因为她虽然面目狰狞,却颇有文采,她曾拿出旧《畅流》杂志一册,指着其中一篇文章,

      自称是她写的,写文章在《畅流》发表,固女作家也。她有一句名言,我最喜欢。名言

      是:“国民党太宽大了!怎么把李敖给放出来了?”――能有这样好的造句的人,不像

      是在《畅流》上冒充女作家的。提到下女,并不是说做了下女就有什么不好,有的做下

      女的也很了不起,居里夫人就是这种出身的,当然胡星妈纵使做了下女,也无以上比居

      里夫人,至多只能在“曾为下女”一事上,与居里夫人相伯仲而已。

      胡赓年到台湾后,对政治已万念俱灰。我与胡茵梦结婚,他请我们吃饭这个晚上,

      他谈到“立法委员”生涯,突然得意地说:“三十一年来,我在‘立法院’,没有说过

      一句话!”我听了,感到很难过。难过的不是此公放弃了他的言责,因为他们其实都放

      弃了;难过的是,他放弃了言责以后,居然还那么得意!这未免太不得体了。我忍不住

      回他说:“‘立法委员’的职务就是要‘为民喉舌’,东北同乡选您出来,您不替东北

      同乡讲话,――一连三十一年都不讲话,这可不对吧?一个警察如果三十一年都不抓小

      偷,他是好警察吗?这种警察能以不抓小偷自豪吗?”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一连三十一年都讲的是恶心话、马屁话,那倒真不如不讲话为

      佳。也许胡赓年之得意处,正在他能看破政海而别人看不破吧?

      胡赓年到台湾后,看破政海,又继之以看破红尘。他原以为可以偕红颜以终老的,

      不料这位胡星妈,却是好生厉害,使他痛心疾首。终于在他花甲前夜、在他发现生日礼

      物竟是一瓶盐酸的时候,只好仓皇出走。――人家是十六岁小男生才跷家的,可是胡赓

      年老先生却六十岁跷了家!跷家以后,他跟三六九小吃店老板娘窝居于陋巷,老板娘和

      她的子女们对他不错,从此才得乱世苟活,保住了一张没被毁容的老脸。

      胡星妈在胡赓年跷家后,同意放他一马,但是“立法委员”的每月薪水和福利,她

      要全部拿去,胡赓年为了自由,全部同意了。从此每月胡星妈进出“立法院”,代夫出

      征了。后来胡赓年住进荣总,我去看他,送钱给他,老境堪怜,但是“立委”薪水,未

      闻胡星妈有以酌赏一二也。胡赓年跟我感伤地说:“人家爱钱如命,但是她把钱看得比

      命还重要。钱第一、命第二呢!”

      胡赓年死前不久,我看报赫然有标题如下:

        老父胡赓年要办自愿退职

      胡茵梦:早该走路了!

      标题下内容是:“胡茵梦的父亲――资深“立委”胡赓年要办理自愿退职了,这位

      知名影星说:‘占了四十多年的位子白拿钱,早该走路了!’她认为,朱高正在“立法

      院”高骂‘老贼’等激烈作法,对“国家”民主开放,确有正面影响。胡茵梦的母亲也

      指出,在国民党迁台之前,国大代表是采‘无薪制’,迁台后,资深“国代”却以每年

      仅开一次会的工作量,要求与“立委”相同的待遇,开会期间还有额外津贴,真是没道

      理。”我看了这一报道,觉得有些话,我似乎有义务替胡赓年――长期瘫痪在床的胡赓

      年――说出来。因此写了一篇《哀胡赓年先生》发表。在文后指出:

      胡赓年先生身背“老贼”之名,却是真正的“无薪制”,亲人花了他的薪水几十年,

      最后还奚落他“占了四十多年的位子白拿钱,早该走路了”!人间道理,岂可如此颠倒?

      胡赓年先生八二衰翁,身心俱灰,他不会为亲人对他的伤害而置辩,但是我却忍不住要

      为这种亲人的无情有以抗议:吃了人家几十年还说风凉话,这种秀,做得太伪善了吧?

      伪善的人当然无法反驳我,但是,胡茵梦虽然巧为更正她讲的这些话,但在后来她

      以国民党身份为民进党助选时,却在台上谄媚群众,照说不误。我认为她太不对了。胡

      茵梦为国民党曾表演“大义灭夫”;又为民进党表演“大义灭父”,但在为妻为女过程

      中,却是又花人家的又拿人家的,这种丑恶,未免跟她的美丽太不相称了。

      我和胡茵梦结婚之日,私下告诉高信疆,我说这场婚姻不会超过一年。信疆奇怪既

      然如此,何必多此一举?我说大概我和胡茵梦都好胜,总要把没做完的事做完吧?胡茵

      梦没我聪明,她以为婚姻可久,乃问道于妖僧林云。林云说你们的婚姻可维持五年。五

      年后,你老了,而李敖一向喜欢年轻女人,那时候你们的婚姻就出问题了。唯一化解之

      法是现在你们就要在卧床四角各放铜钱一枚,如此婚姻可以长久。胡茵梦听了这妖僧的

      妖主意,回来要我如法炮制,我拒绝了,我说我是信科学的人,一概不信怪力乱神,你

      怎么可以这样无知、迷信,听这种妖僧的话!我的拒绝使胡茵梦面露失望,她没有坚持

      放铜钱,但她认为我不爱她,所以不肯放铜钱。她为文化水平所限,无法提升到从博大

      高明的着眼点来欣赏李敖这种男子汉的坚定、这种不肯牺牲原则的坚定,是很可惜的。

      一句西方谚语说:“我们因不了解而结婚,因了解而分开。”胡茵梦同我的结婚,正好

      相反――“我们因了解而结婚,倒因不了解而分开。”胡茵梦在我出狱后复出后写文章

      支持我,写《特立独行的李敖》,她欣赏我的特立独行,我认为她了解我,但是,最后

      因不了解分开了。有趣的是,妖僧林云说这场婚姻会有五年,我却三个月就给它吹了,

      我比林云灵得多呢!

      结婚后三个月零二十二天(8月28日),我就招待记者,宣布与胡茵梦离婚了。离

      婚之前,胡茵梦已回娘家一住多日,我8月28日看报,看到她竟参加国民党幕后策动的

      斗臭李敖集会,并口出伪证,不知自己是什么身份,我感于全世界无此婚姻行规或婚姻

      伦理、也无此做人或做人太太的离谱行为,我放下报纸,通知叶圣康等朋友们,告诉他

      们我决定招待记者,宣布离婚。当天下午我在大陆大楼举行记者招待会,并散发书面声

      明一纸:

      一、罗马凯撒大帝在被朋友和敌人行刺的时候,他武功过人,拔剑抵抗。但他发现

      在攻击他的人群里,有他心爱人布鲁塔斯的时候,他对布鲁塔斯说:“怎么还有你,布

      鲁塔斯?”于是他宁愿被杀,不再抵抗。

      二、胡茵梦是我心爱的人,对她,我不抵抗。

      三、我现在宣布我同胡茵梦离婚。对这一婚姻的失败,错全在我,胡茵梦没错。

      四、我现在签好离婚文件,请原来的证婚人孟祥柯先生送请胡茵梦签字。

      五、由于我的离去,我祝福胡茵梦永远美丽,不再哀愁。

                             李敖 1980年8月28日

      随后我请孟绝子带着我签好的离婚文件,请他直送胡茵梦家,记者们也就蜂拥胡家,

      不久胡茵梦打电话来,说她很难过,无论如何要我亲自去一趟,我答应了。在路上,我

      停下我的凯迪拉克轿车,在花店里买了一大把红玫瑰,就去敲门。胡茵梦素服而出,与

      我相拥,并一再泪下,我说:“因因啊,你说你将是‘唐宝云第二’,因为丈夫不同意

      离婚。今天我保证你不是‘唐宝云第二’――你是‘胡茵梦第一’!”胡茵梦认为离婚

      文件要重写两张,用一般离婚套语,我虽嫌俗气,也同意了。于是由她亲笔写“离婚协

      议书”,第一张写毕,我看用的是“中华民国”年号,我说:“我是不奉中华民国正朔

      的,这张你留着,另写一张写公元的吧,我要那一张。”挤满客厅的记者们闻之哄堂。

      胡茵梦事后公然赞美我的书面声明写得文笔优美雄浑,她大概没发现我的整个过程都是

      “大男人主义”的气魄。正因为是“大男人主义”,所以出口、下笔、送花、签字,都

      是豁然大度,包容“大女人主义”的“新女性”的离谱行为。后来人多赞美说李敖真会

      离婚,可谓“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大概我的离婚离得太干脆、太漂亮了,当天晚上就上了电视新闻,香港的电视公司

      也派人访问我,极一时之盛。离婚当天晚上我和几位美女吃饭,有人说我是“离婚大

      王”,其实我岂止大王,早就是专家呢!我的大学毕业论文题目就是《夫妻同体主义下

      的宋代婚姻的无效撤销解消及其效力与手续》,写的就是古代的离婚,就被同学戏呼为

      “离婚专家”呢!

      离婚后不久,有一次,我跟一位刚考取空中小姐的可爱女孩在床上,随便聊天,她

      说了一段话是:“李敖,你有许多优点,其中之一是你跟胡茵梦离婚前后,她说了你那

      么多的坏话,可是你却不说她一句坏话,那时我还不认识你,可是我跟姨妈们谈起来,

      大家都欣赏极了。”我听了,笑道:“梁启超有两句诗是:‘十年以后当思我,举国若

      狂欲语谁?’我离婚前后,在国民党报纸带领下、在政治阴谋下,蓄意利用胡茵梦来中

      伤我、斗臭我,台湾举岛若狂,海外也一样,都使我不容分说。我跟胡茵梦的一些事,

      也就全部由她包办了。但是,我的为人,也许正是‘十年以后当思我’,也许十年以后,

      事实会证明我多么能有忍谤的本领,那时候,也许我会写出我与胡茵梦的一些真相,那

      时候你再欣赏吧!”

      1991年1月12日,蔡仲伯难已送我一卷录影带,是日本NHK对仲伯和胡茵梦等的访问。

      NHK做《亚洲四小龙》专辑,《台湾篇》要专访两位有代表性的本省人、两位有代表性

      的外省人。本省人访问了蔡仲伯,并透过蔡仲伯要访问外省人李敖。我生平讨厌日本,

      拒绝了。仲伯乃把机会让给胡茵梦。看了胡茵梦所做的日本人眼中《女优》录影带,我

      不伦不类的联想到九百年前古人的《腊享》诗:

                  明星惨澹月参差,

                  万窍含风各自悲。

                  人散庙门灯火尽,

                  却寻残梦独多时。

      除了毫无悲情可言之外,这首小诗,倒颇能显出我与胡茵梦的处境。如今胡茵梦

      “明星惨澹”,我跟她鹿港古庙之行,也早曲终人散、灯火为尽;这位明星也春残梦断、

      无复当年。一切因缘、一切交汇、一切旧史、一切前情,所剩唯一“残”字了结。胡茵

      梦一生力争上游,不同流俗,可惜缺乏真知、走火入魔,终落得脸蛋满分、大脑零蛋。

      以20世纪的美人,信12世纪的怪力乱神,还自以为是“新女性”,其愚而好自用,有乃

      母风。她因迷信改运,改名“胡‘因’梦”后,身兼结婚离婚双料证人的孟绝子来电话

      说:“胡茵梦应该把‘茵’字改为‘姻’字才对,婚姻如梦,不亦宜乎?”我说:“本

      来是绿草如茵,人生如梦。现在她要落草为因,自然又是大神附体的杰作。这是小事一

      件。大事倒是胡首梦红颜老去,后事如何,倒真有待下回分解呢!”老孟叹息,我亦顿

      悟,开户视之,云深无处。

      在我大踏步向前复出的过程里,国民党官方也大踏步笼罩下阴影,这一阴影,显然

      在封杀李敖的卷土重来。当我在《中国时报》推出《李敖特写》专栏后,国民党以军方

      和情治方面为主轴的人马,从王升到白万祥,都一再向余纪忠表达了“愤怒”,立场

      “风派”的余纪忠为了《中国时报》的锋头,也力事暗抗,他请我和国民党文工会主任

      楚崧秋吃了一次饭,隐含先取得党方谅解之意。其实在我看来,不论军方和情治方面,

      或者党方,都是吃不消我李敖的,所以这一专栏也写不长久。1979年12月6日,我终于

      写信给高信疆,结束了我在《中国时报》的专栏。

      国民党不但封杀我,也连带封杀胡茵梦。胡茵梦的星路出现了挫折,国民党的“中

      央电影公司”带头封杀她,宋楚瑜的“新闻局”也不请她主持金马奖等集会了(有一次

      宋楚瑜等几位大员同我吃饭,我附耳问宋楚瑜:“是不是我连累了胡茵梦的电影明星前

      途?怎么她没戏拍了?甚至连一向由她出面主持的有外宾在场的节目也不找她了?”宋

      楚瑜小声告诉我:“你不要误会。真的原因乃是胡茵梦英文不好。”后来我和胡茵梦离

      婚了,胡茵梦做伪证,表演“大义灭夫”。很快的,胡同志又有戏拍了、又主持金马奖

      了。――她的英文,立刻又好起来了)。胡茵梦是电影明星,明星岂能长期承受被封杀、

      被冷落之感,于是日久愁生,隐成我们分手的伏机。这时候官方意想不到地捡到一个封

      杀李敖的机会,就是萧孟能诬告李敖案。这件案子,根本原因在萧孟能抛弃了四十年同

      甘共苦的发妻朱婉坚,我仗义执言,因而触怒了萧孟能和他姘妇王剑芬。我认为,萧孟

      能要离婚,可以,但朱婉坚已年近六旬,生计堪虞,萧孟能至少该把夫妻一起赚的钱分

      朱婉坚一半,不该把十五户房地和房租、汽车、电话。押金、家具、用品、债权等等都

      过在别的女人名下,不该不但不分给朱婉坚,反倒用朱婉坚名义欠债欠税,最后致使她

      不能出境谋生。我是与他们夫妇一起在《文星》共事多年的见证人,我亲眼看到朱婉坚

      如何既婉且坚的帮萧孟能赚了这些财产,如今这样子被扫地出门,我不能沉默,我要打

      抱不平。为了这一打抱不平,我付出了昂贵的代价。萧孟能居然受姘妇挑唆,翻脸无情

      无义,利用我帮他料理水晶大厦一件事做切入点,诬告我侵占。一开始,台北地方法院

      陈联欢法官判我无罪,但到了“高等法院”后,林晃、黄剑青、顾锦才三法官却希旨承

      风、玩法弄权,判我坐牢半年,判决内容之蹊跷已到了离奇程度:一、三法官竟不承认

      亲笔字据。――在法庭上,李敖拿出萧孟能亲笔写的“字画、书籍、古董及家具等……

      均系本人移转与李先生以抵偿对其所欠之债务者,应该属李敖先生所有”的字据,以证

      明萧孟能在诬告。但是三法官却说“应有借据证明其有债权”,否则纵使有萧孟能亲笔

      字据,也不算数。但萧孟能既然最后以字画等抵债,原来的借据,自然就已返还债务人

      萧孟能了。三法官责怪李敖提不出借据,试问李敖若提得出,岂不变成一债两还了?难

      道三法官要李敖同意字画等抵债,又要扣留借据吗?天下可有这样的证据法则吗?可是

      三法官不管,硬判李敖侵占。这不是笑话吗?

      二、三法官竟不承认科学鉴定。――电话乃李敖借给萧孟能的,萧孟能竟告李敖侵

      占,理由是电信局的申请书是他亲笔填写的。经法院调卷,申请书赫然竟是李敖弟弟李

      放笔迹。萧孟能理屈,改口说是李放代他申请的,当时一次申请几个电话,请法院调次

      一号的申请书,如是李放笔迹,电话就是他的。经法院再调卷,并送请刑事警察局科学

      鉴定,鉴定结果是前后两张申请书,“非一人所书写”!但三法官竟连这种科学鉴定报

      告都不采信,硬判李敖侵占,这不是笑话吗?

      三、三法官竟窜改笔录。――三法官说:“据周其新于本院供证确是签付自诉人而

      非借票。”因而判决“应可认定上引字据为虚伪意思表示而亦以委托关系交付”。但查

      笔录原文,明明是“借票”而非“签付”,周其新供证如此,三法官竟说“周其新确是

      签付自诉人而非借票”,法官如此窜改笔录,罗织入罪,这不是笑话吗?

      四、三法官竟代栽证据。――三法官说:“自诉人复因委任被告处理一切事务而于

      备忘录中列入该支票款。”所谓“备忘录”,其实从未给李敖,萧孟能也提不出给李敖

      的证据。按萧孟能全部委任共二十三项,为萧孟能书面提出,为李敖所是认,但其中并

      无代催讨十三张支票的委任,如果有的话,萧孟能为什么不列出?法官如此代栽证据,

      罗织入罪,这不是笑话吗?

      五、三法官竟捏造配偶。――三法官说李敖把房屋“移转登记与其配偶胡因子”,

      是大错特错的!“移转登记”是1980年1月10日,胡因子(胡茵梦)成为“配偶”是同

      年5月6日。三法官为了造成“李敖把房子给了老婆”的伏笔,竟提前四个月使李敖结婚。

      法官如此捏造配偶,罗织人罪,这不是笑话吗?

      六、三法官竟歪曲情理。――三法官说李敖“主张抵债之字画中,有自诉人之亡父

      萧同兹做寿时他人所送之条幅等如附表所列,依之情理,殊无用以抵债者,可证其所辩

      抵债之不实”。但林紫耀作证时,明明说萧孟能曾以齐白石画一幅向他抵债,画上有黄

      少谷题字“萧同兹吾兄主持中央社十五周年纪念”,可见世界上并无“纪念性书画不可

      抵债说”!三法官如此歪曲情理,罗织入罪,这不是笑话吗?

      七、三法官竟对银行作业茫然无知。――三法官判李敖坐牢的理由是:萧孟能(王

      剑芬)委托李敖全权处理“天母一路房屋”,李敖不该在“天母一路房屋”原卖主魏锦

      水有财务困难时施展全权,把房屋抢救,认为李敖花钱救这房子救错了,判决书说:

      “李敖既受托处理该事,本应依约俟出卖人魏锦水涂销抵押权登记后再行付款,且抵押

      权尚未到清偿期,无受拍卖之虞,原不发生移转所有权以保产权之问题。”这一段话,

      可真大大的无知乱判了!地方法院陈联欢法官原判李敖无罪,已说得明白:“被告嗣接

      魏锦水致王剑芬之存证信函,限五日内将尾款直接偿还银行,领取权状办理移转手续,

      否则该屋如经银行声请拍卖,其一切损失概不负责。处此情境,被告为保全王剑芬之权

      益,乃于1979年12月28日先行垫付五十五万元。”足见这种先行垫付,是为萧孟能权益

      着想。不料萧孟能告李敖,反而说:“天母静庐房屋倘遭银行拍卖,一切损失应由魏锦

      水负责,而非王剑芬。”这话说得太风凉了!试问如果拍卖了,魏锦水若无其他财产可

      执行,则所负的责,也是空头的责,真正吃实亏的,又是谁呢?设想当时李敖若任其拍

      卖,则无刑责可言,怎么垫了反倒垫出祸来?天下宁有是理?三法官判李敖不该代垫,

      试问若不代垫,被那位自称把李敖“当作至亲手足”的告起来,恐怕三法官又要判背信

      罪了!――垫了是“侵占”,不垫是“背信”,如此司法夹杀,岂不太荒唐了吗?另外

      好笑的是,三法官竟对银行作业茫然无知!查银行作业,设定的清偿期都不妨长,华南

      银行与魏锦水就长达三十年,但这绝非说三十年内,因“尚未到清偿期”,就“无受拍

      卖之虞”!那样的话,银行岂不赔光?所以,银行作业,一定在设定时间内,另订单项

      清偿日期,叫借方开立票据或借据,以票据或借据上日期为清偿日期,届时追回或转期。

      华南银行与魏锦水的作业,也不例外。设定虽为三十年,魏锦水的另立借据上清偿日却

      是“1979年6月16日”!魏锦水到期不还,十天后,华南银行就发了存证信,告以三天

      内来行处理,否则依法追讨。依法追讨是什么?当然是“拍卖”!要拍卖,李敖努力垫

      钱去保全,有什么错?所以地院刑庭判决李敖做的是“事理之常”,民庭判决李敖是

      “为被告(王剑芬)之利益着想”!谁想到三法官竟判出“抵押债权尚未到清偿期,无

      受拍卖之虞,原不发生移转所有权以保产权之问题”的话,而置银行作业于不顾,如此

      无知乱判,岂不是笑话吗?

      由以上七项笑话,可知林晃、黄剑青、顾锦才三法官如何在玩法弄权、如何在无知

      乱判。这个案子,我后来得知,冤狱之成,与国民党“军机处”王升主持的“刘少康办

      公室”有关。王升不介入,萧孟能绝无胜诉之理,连萧孟能的律师李永然都承认,在法

      律层面上,他们打不赢这官司。王升这种政工头目的可恶,由此可见!我出狱后,换而

      不舍,追究出萧孟能诬告我内情。那时政治因素已结案,法官们乃依法判决,诬告我的

      萧孟能失掉政治靠山,一入狱再入狱,最后三入狱前夜,他仓皇逃往海外,至今犹是通

      缉犯。这一冤狱的形成,由法官林晃挂帅,此人态度官僚、问案粗率。语气不耐,是我

      生平亲见最恶劣的两个法官之一(另一个是现任“高院”长钟曜唐),难怪许多重大冤

      狱,林晃无役不兴。另一个陪席法官黄剑青参与了我的冤狱判决,但他升到“最高法院”

      后,又在平反判决名列其中,判萧孟能败诉,他这种自我纠正、自己翻自己的案,也许

      是愧悔使然。最近检察总长一再提起非常上诉的苏建和等三人强盗杀人案和执行检察官

      枪下留人的陈训志强盗杀人案,定谳的审判长都是现任“最高法院”庭长的黄剑青,可

      见“上得山多终遇虎”,在他手下出纸漏的判决可多着呢。他信了佛,佛祖无眼,自会

      保佑他。最后一名是法官顾锦才,国民党军方出身,他是受命推事,表面上很仔细地审

      理全案,后来发现,所谓仔细,是仔细制造冤狱而已。他是我生平最痛恨的酷吏,我的

      冤狱细部作业,全是他干的。他也信了佛,日以吃斋拜佛为能事,他的作风,使我想起

      古代信佛的六朝皇帝,半夜里悲悯他第二天要杀的人,为之烧香拜祷,第二天到了,一

      个也不少杀。幸亏我不信佛教,我若信了,看到这票制造冤狱的法官也佛来佛去,我一

      定逃之夭夭,宁愿改信个摩门教!

      这一冤狱,我曾以再审寻求救济,但是与林晃、黄剑青、顾锦才同属“高院”刑庭

      的法官王瑶、陈健民、吴谦仁以裁定驳回了它。官官相护,我一点也不惊异。这个案子

      在林晃、黄剑青、顾锦才还没做成冤狱前,因为萧孟能诬告我,我曾就他和他姘妇王剑

      芬伪造文书的部分,告到地检处。检察官陈聪明不但起诉了他们这对男女,并已连同一

      起伪造文书陷害李敖的共犯胡茵梦也一块儿起诉了,旋经地院法官郑文肃判决萧孟能六

      个月、王剑芬三个月、胡茵梦罚金一千元。到了“高院”后,那时林晃、黄剑青、顾锦

      才对我的冤狱判决了,法官陈培基、张济团、谢家鹤竟公然抹杀伪造文书的铁证,改判

      三人无罪。这种抹杀铁证的判决方法,真令人痛恨!

      这个案于在林晃、黄剑青、顾锦才还没做成冤狱前,因我在地检处告了萧孟能、王

      剑芬伪造文书,他们转而告我诬告,我乃转而追究,检察官林朝阳乃把这对男女提起诬

      告公诉。地院法官判他们无罪,上诉后,“高院”法官伍伯英。蔡秀雄、王德云又判无

      罪。这是进一步地胡来。因为这票法官不但抹杀卷中铁证,并巳还捏造事实呢。判决书

      中说:

      告诉人李敖虽称:“15日我不在台北,14日上午我陪胡因子(胡茵梦)在万里海边

      拍电影亦不在台北”等语,而其所举证人孟祥林(柯字之误)亦称:“7月15日上午八

      时许李敖到我家,下午天黑晚饭前回去”(见同上侦查卷第四○、六六页),但纵使上

      午陪胡茵梦在万里拍片下午即可返台北,白天在孟祥林(柯字之误)处,晚上亦可返台

      北,均无法证明告诉人李敖并无接听被告萧益能电话之事实。显然是说,被告在14日下

      午晚上或15日晚上可跟李敖通电话,但是法官伍伯英、蔡秀雄、王德云为什么不翻翻卷

      中铁证,卷中被告明明向检察官说笔录通话时间是“上午”!――连被告自己都说是

      “上午”通的话,我们的法官伍伯英、蔡秀雄、王德云竟要他稍安毋躁,等李敖从万里

      或孟家返寓以后再把电话通成!做法官的竟如此以推测和拟制断案,捏造事实,这是什

      么法官啊!

      在萧孟能被我反击,使他入狱两次后,我第三次告他,最后“最高法院”果然判决

      萧孟能要第三次坐牢了,他告李敖一次,最后反弹之下,自己竟奉陪得过了头。――世

      之好跟李敖为敌者,有如此萧!在我反击过程中,1985年4月2日,有日记如下:“二时

      后出地检处庭。庭前胡茵梦先向我高声问好,庭后又来聊天。她说:‘李敖你老了。’

      我说:‘和你一样老了。’她说:‘你看我头发剪短了。’我说:‘你不是预言要做尼

      姑吗?还会更短呢!’萧孟能在旁边,我拍他肩膀说:‘孟能这一阵我告你,你先被判

      了一个月零二十天;现在又被判了四个月,一共五个月零二十天。――你还欠我十天,

      等我第三次要你坐了牢,十天还我,就扯平了。你死了,我们朋友一场,我会买个金棺

      材送你。’孟能听了,哭笑不得。”――这条好玩的日记,可以看出胡茵梦的风华。萧

      孟能的风度和李敖的风趣。

      萧孟能诬告我的案子,造成了以下四点结局:一、李敖坐了一次牢,但萧孟能坐了

      两次,又变成通缉犯,又在“最高法院”六件民事判决中全部败诉。――他想要李敖的

      钱,可是一块钱都没要到。二、李敖帮助萧孟能太太朱婉坚拍卖了萧孟能和她姘妇的家,

      并为朱婉坚争回天母静庐的房子。三、李敖宣布和胡茵梦离婚。四、国民党做手脚使李

      敖入狱,以为封杀此潦,殊不知彼此撩大肆报复,一连报复二十多年,至今未息。

      平心说来,若萧孟能本人未被挑唆,他尚不会对李敖无情无义到诬告的程度,可惜

      他为姘妇所浼,以致铸此大错。在他声言要告我之际,我对他说:“孟能你告我,官方

      一定趁机介入整我,我会垮下来,可是我李敖垮了会爬起来;你告我,你也会垮,你垮

      了就爬不起来了。”果然不出所料,在我出狱后的楔而不舍里,萧孟能倍感压力。在地

      方法院童有德法官判决“萧孟能意图他人受刑事处分,向该管公务员诬告,累犯,处有

      期徒刑六月”以后,萧孟能上诉,1987年1月14日“高等法院”开庭,法官廖茂荣一再

      劝谕和解,李敖为尊重法官的好意,乃于退庭后委由龙云翔律师去函萧孟能,开具条件;

      2月18日再开庭时,法官表示条件合理,萧孟能本人也当庭表示愿以“自承怀疑之错误,

      并向老友李敖表示道歉”文字登报和解。不期书记官完成笔录后,萧孟能的律师又要加

      添意见,和解乃告破裂。和解虽告破裂,萧孟能这一当庭表示的心态,却足征诬告李敖

      属实,否则又何必认错道歉呢?

      萧孟能入狱后,陆啸钊去看他,隔着铁栏,陆啸钊劝他“向敖之道歉”。萧孟能沉

      吟良久,表示说“我愿意”,可是“问问剑芬吧”。这时王剑芬在旁怒目而视,陆啸刽

      回来告诉我:“孟能为了这种女人,失掉了最后挽回与李敖友情的机会,我真为他可

      惜!”

      我是1981年8月10日再度入狱的,表面上是普通刑事案件,实质上是第二次政治犯

      入狱。我在入狱前写道:

      首先是舆论对我的封锁,《中国时报》的高信疆终于受到压力,要他在国民党全会

      期中,停刊我的文字一星期。于是,在“美丽岛事件”前四天,我写信向高信疆辞去专

      栏,一方面多谢他“这半年来对我的道义支持”,一方面抗议某方面“直接间接扼杀异

      己的言论,究竟要闹到什么地步才同归于尽?”

      舆论封锁以后,接着是舆论的斗臭,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鼓动胡茵梦表演“大义灭

      亲”,各路人马为了嫉忌李敖、斗臭李敖,居然认同了胡茵梦这种离奇模式,居然不警

      觉胡茵梦的“不义灭夫”行为是“违背善良风俗”的。“违反公秩良序”的,甚至与他

      们“复兴中华文化”的目标绝不相容的,这种“打倒李敖统一战线”,不是太邪门了吗?

      在舆论的一片杀伐之声里,国民党《中央日报》带头以专论攻击我,《新生报》干

      脆漫画骂我是狗。……统计各报的新闻处理,是以三十比一的比例进行的。不但使我只

      有三十分之一的“公平”,并且一律拒绝按照他们的“出版法”、他们的“中国新闻记

      者信条”给我更正。

      当《疾风》杂志系统,鼓噪在中泰宾馆之外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就是对异己法律

      上面的斗倒;当《疾风》杂志系统,乃至《黄河》杂志系统,鼓噪在“高等法院”内外

      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同样是对异己“政治问题,法律解决”。于是,在选举前夕,在

      李敖“千秋评论”杂志执照拿到后一个多月,“高等法院”就快马加鞭地判我有罪。

      在入狱前十六天,认识“汝清”。“汝清”是我不认识的一个留学生的新婚夫人,

      这是我生平第二次和有夫之妇私通(第一次是我二十八岁时候,和一个我不认识的流氓

      的太太),我真正做到了罗素《婚姻与道德》名著的境界。在这一两年里,在我床上,

      虽然不乏女人,“汝清”却是一个最能跟我腻在一起的惹人怜爱的小情妇。我跟她同居

      十六天。性交N次,每次我都把我的性幻想传给她,她都相与挽仰、淋漓尽致。我入狱

      后,她写了大量的情书给我,后来飘然而去。1982年1月23日,我在狱中写《然后就去

      远行》一诗,就是写这十六天的:

                   花开可要欣赏,

                   然后就去远行。

                   唯有不等花谢,

                   才能记得花红。

                   有酒可要满饮,

                   然后就去远行。

                   唯有不等大醉,

                   才能觉得微醒。

                   有情可要恋爱,

                   然后就去远行。

                   唯有恋得短暂。

                   才能爱得永恒。

      我出狱后多年,一天收到“汝清”的信,约我一见,我没回她;去年一天在远企大

      楼相遇,我含笑问了一句“好吧”,淡然而别。

      在复出这两年两个月里,我除了由远景出版社沈登恩出版书,由四季出版公司叶圣

      康出版《李敖文存》、《李敖文存二集》、《李敖全集》外,还为远流出版社王荣文编

      了《中国历史演义全集》,极受欢迎,使王荣文发了大财,我发了小财。后来林白出版

      社的林佛儿闻风而至,透过陈中雄、黄华成请我挂名出版《诺贝尔和平奖全集》,我以

      这种书不可能有利润,免费同意了。后来他怕赔钱,宁肯不顾信誉与商誉,出了三本就

      不出了。我责他失信,他说请我吃饭谢罪。到了饭店,我还没点菜,他先发制人,向侍

      者说:“我吃蛋炒饭。”――我为之哭笑不得,小气的人你想大吃他一顿出气,都没机

      会啊!

      复出时期一件插曲,也值得一述。我在景美军法看守所时,不准看报,外面消息只

      靠日耳相传。有一天,一个外役搞到几“块”破报纸,他说他喜欢搜集歌词,以备他年

      做谱消遣。如我能写几首歌词同他交换,这几“块”报纸便是李先生的了。我同意了。

      就立刻写了几首,其中一首就是《忘了我是谁》:

                  不看你的眼,

                  不看你的眉。

                  看了心里都是你,

                  忘了我是谁。

                  不看你的眼,

                  不看你的眉。

                  看的时候心里跳,

                  看过以后眼泪垂。

                  不看你的眼,

                  不看你的眉,

                  不看你也爱上你,

                  忘了我是谁。

      这歌词我发表在1979年9月18日《中国时报》,新格公司作为“金韵奖”第一名推

      出,由许翰君作曲、王海玲演唱,引起轰动。事实上,我认为作曲和演唱都比歌词好。

      这首歌词《忘了我是谁》五个字,后来变成台湾报刊常用语,经常用在标题上。传说这

      歌是我为胡茵梦作的,绝对错误,因为在牢中写它时全无特定对象,眼前只是一面白墙

      耳!

    • 家园 13 隐居(1976―1979 四十一到四十四岁)

      13 隐居(1976―1979 四十一到四十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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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最后一次军法审判的时候,我虽一言不发,但却留了一张书面的意见,可以显示

      我采取“缄默权”的根源,全文如下:

      审判长先生:

      我只要花一分钟就可以把话说完,我的话共分五点:

      第一点:关于本案内容部分――我没有话可说,我用法律里面的缄默权。我想我也

      不必说明我为什么不说话,一千九百四十六年以前,耶稣在被审判的时候,也不说话。

      第二点:关于判决的部分――过去我不上诉,以后也不上诉。虽然我是无辜的,虽

      然我没有罪,我仍愿引用印度独立的伟大领袖甘地在法庭上的两句话:“我不愿浪费法

      庭的时间,我承认有罪。”

      第三点:关于我的态度部分――我现在声明,我自被捕后,因被刑求而来的一切我

      写和我签字的东西,全部无效。也许我信心不够,无法抵抗现代科学方法的刑求,但我

      知道五百四十四年以前,最有信心的圣女贞德在被捕以后,也犯过跟我同样的无可奈何

      的错误。

      第四点:关于所谓爆炸案部分――虽然跟我无关,但我愿为李政一、刘辰旦、吴忠

      信、郭荣文、詹重雄五个小朋友做他们“人品的证人”,这就是说,我相信他们不是做

      这种事的人,他们的诬服,是被刑求的结果。我请求审判长先生给他们做无罪的判决

      (附带声明一声、,在进这军法处大门以前,我跟他们并不认识,所以我的请求,可以

      说是客观的,值得审判长先生参考的)。

      第五点:关于我个人的刑期部分――我不要求做减刑的判决,也不对加重不满。美

      国民间领袖尤金?戴布兹(就是坐在牢里还有一百万人投票选他做总统的尤金?戴布兹)

      1918年在法庭上的三段话就是我的话:

               “只要有下层阶级,我就同流;

               只要有犯罪成分,我就同俦;

               只要狱底有游魂,我就不自由。”

      只要我在这岛上,不论我在牢里也好,在牢外也罢;不论我是“名不副实”的“大

      作家”也好,或是“名实相副”的“大坐牢家”也罢,我都不会有自由的感觉。因此关

      于我个人这部分,我不请求减轻。

                               李敖 9月15日

      从这一书面陈述中,可以看出我四年多坐牢下来,心灵上所显示的平静与苍茫,这

      一平静与苍茫,使我对刑期多少或出不出狱并不沾滞,但对我放眼的方向,却别有洞天。

      1975年9月22日判决确定后,我写了一封秘密的信给吴俊才老师,吴俊才在台大教我

      “近代印度史”,那时是国民党“文工会”主任,是当权派,我信中说:

      俊才老师:

      以十八年师生之谊,请老师先听我一句――“李敖实非台独分子!”

      我十四岁到台湾,现已四十,但我至今不会说台湾话。不会听台湾话。我二十七岁

      “暴得大名”,贵党报纸骂我是“反派小生。”台湾人有政治野心者想“统战”我这外

      省人,不足为奇。但我对政治乏味,因此,我拒绝了高玉树。

      台独分子拿我做对象,我想至少有三派――(一)“台湾青年”派(他们不断拿我

      在他们机关刊物上做主题);(二)散发传单派(散发“欢迎李敖参加我们的行列”等

      传单);(三)彭明敏、谢聪敏、魏廷朝。(一)(二)两派我根本不认识。第(三)

      派认识都在他们变成叛乱犯之前。他们出狱后,跟我有来往,我不相信他们会再做书呆

      子式的政治活动,所以不以为意,不避瓜李之嫌,现在证明了我比他们还书呆。

      我在谢、魏被捕后三周被捕,他们把我说成“五分之一”(谢说“五委员”之一,

      魏说“两个半”之半),说我同意加入组织,我完全莫名其妙。这时候正是火车站出现

      “欢迎李敖参加我们的行列”等传单的时候……当然构成了办案联合小组(各单位组成)

      对我的合理怀疑,由于我多年做“反派小生”的纪录太坏,使我无法取信于人。……大

      概十几天后,我感到不遥为配合这“五分之一”的说法,恐怕不得了结。我出于无奈,

      编了一套说辞,我说我们开过加入的玩笑。我当时想,这一说辞,既可遥为配合加入的

      意思,又可因开玩笑而大事化小,既无法在“有无上”澄清,只好在“轻重上”取信于

      一时。

      半年以后,调查局的刘科长来看我说:“好消息告诉你,查清楚了,我们知道冤枉

      你了。”后来我听说台独分子终于承认对我诬攀。一年后开庭,台独分子当庭承认对我

      诬攀,“被迫咬李敖”云云。其实这时候,台独分子的宣传目的已达,他们终于号召成

      功他们有了一个金字招牌的外省同志,并且让贵党背害贤之名。

      我自己坐牢,我没话说;但陪台独分子坐牢多年而不能自明,我为之茫然。

      接着我提到:

      在“国家”利益的大前提上,我和贵党任何“爱国者”并无二致,虽然我被目为敌

      人。

      我被目为敌人。我的书被禁了,杂志被停刊了,店面被封门了,牛肉面都卖不成

      了。……我沦为荒货小贩,靠老面子推销古书和旧货(即《纽约时报》说我的在卖旧电

      器)。当李翰祥太太看我满身大汗同小工一起抬冰箱朝她厨房搬,问我:“一代大作家

      为何沦落至此?”我只有苦笑。

      最后十四个月软禁到来,使我朋友吓光,生意垮尽。我没想到我放弃笔杆已六年,

      可是仍不见容于人。

      我又冲动了,我认为贵党不许我做拿笔杆的人,又不许我做不拿笔杆的人。我开始

      报复。这些报复都开始在沉默六年以后,都开始在软禁发生以后。……我依稀看到悲剧

      的后果,我看到两败俱伤。

      我又写道:

      从软禁起算,我失掉身体的自由已近六年。六年前是书被禁了,杂志被停刊了,店

      面被封门了……六年来,是荒货小贩做不成了,朋友吓跑了,女人嫁人了,房子抵押了,

      亲人变了,甚至弟弟也因债坐牢了。一切已凋零褪色,面目全非。内在的自己已由绚烂

      趋于平淡,外在的关系已由平淡归于虚无,六年烟云,可使内外有如此奇变,我仿佛觉

      得我不是重生一回,而是死了九次。

      自1949年到台湾,我在穷苦中长大,从写蜡板到送报,到饿着早饭省钱买书,逐渐

      建立我的一点尚不寻常的“成绩”,我做过钱穆写信称许的中学生,老师赏识的大学生,

      胡适限时信送钱赎当的研究生。我最后在极短的时间里纯用文字的力量平步青云,所向

      披靡,使想用笔杆压伏我的人为之失色,转而以笔杆以外的方法染我身上的颜色。“才

      如江海命如丝”,我从大作家降为大坐牢家,一切都似前定。孤灯黯淡,子夜独思,李

      鸿章说这岛是“伤心之地”,对我更有多重的感伤。

      我自动申请斗室独居,终年做宗教式的闭关隐遁。细读老师的新作《甘地与现代印

      度》。在灵修方面,得益尤多。日远的哲人星期一静默,我已多年每天都是星期一。静

      默使我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上达广漠之野,无何有之乡。初判十年,我不上诉,我认为,

      我该在“伤心之地”坐牢,我愿用长年坐牢,偿付我做的和我没做的。我认为一切都已

      太迟。这次更审,在法庭上我一片缄默!我只向法官引了一句老师书中的话――“我不

      愿浪费法庭时间,我承认有罪。”

      老师收到我这封信的时候,我所余刑期已不到一年。写这封信的时机,已经到来。

      我愿向老师表白如下:

      《文星》被停刊在1965年,今年已1975年,我支付了十年的青春与困境――每况愈

      下的困境――偿还我早年的短期的同室操戈,如今已将两清。二十六年前;我跟贵党同

      来这“伤心之地”,同样的“爱国”、同样的胼手胝足,虽然不是同志,但也不该是敌

      人。天下没有不解的怨仇,何况我们同一血液,一切宜解不宜结。在这即将两清的尾声

      中,我愿透过老师,站在“国家”利益的观点,权衡我在这岛上的去留。我们的敌国,

      经过权衡已算出放逐作家比留下好,宽大本身就是雄辩,抵消出境后作家的“马后炮”

      而有余,在这一公算下,大作家索尔仁尼琴也好,小作家马克西莫夫也罢,都被放逐。

      我在此只就作家去留利害立论,当然是借喻,不是拿苏联来比喻。因为我们不是放逐,

      而是欢送,是双方在和谐气氛下协议出我的好处,就是台湾的好处。我在这岛上对台湾

      是多余,对我是浪费。……

      在以低姿态建言,提议出狱后放我去外国,我并告诉吴俊才老师,在我这政治案本

      案以外,还有一件“明明是政治案本案引出的案中案”,在“司法法庭”,以所谓诈欺

      罪判我半年,“我不能坐这种被诬的不名誉的牢,我请求老师代我政治解决。”全文最

      神来之笔是我向吴俊才老师提出的奇想,我说我去外国,可以协助彭明敏问题的解决,

      “我认为他回来非不可能。”这当然是我的一个饵,诱他们放我出去,我再徐图后计,

      跟国民党算总账。君子报仇,“出国”不晚。果然这封秘密的信奏了效,1976年7月23

      日,我正在“仁爱庄”被洗脑,所方忽然通知我,说保安处派车来,接我去台北一趟。

      上车后直驶基隆路警备总部招待所客厅,未几吴俊才老师出现,他说他收到我的信很感

      动,为“国家”为学生他都愿出面处理。问我有什么困难,都可跟他说。我说我入狱后,

      我弟弟吃了我的钱,把我在他名下(我不把财产放我名下,是怕被“政府”没收)的水

      晶大厦房子给押在华侨银行,又不缴利息,以致房子落在银行之手,盼能代为解决。后

      来吴俊才老师再和我见一次面,他说水晶大厦房子部分,他帮忙解决;去外国部分,等

      我出狱后再说;案中案的司法冤狱部分,查明确是冤狱,乃透过协调,以“不执行”解

      决。吴俊才老师相对要求我任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以表示大家不再敌

      对,并且解决我的生活问题,我以叛乱案的褫夺公权六年也可就此不了了之,可证明所

      谓国民党法治,不过乃尔!乃同意。

      我是1976年11月19日服刑五年八个月期满,无保出狱的。出狱后第十一天(12月1

      日),就有了生平第一个正式职业。那天“国关中心”主任蔡维屏约我见面,说目前研

      究大楼的研究室已满,把我安排到总务大楼,用总务主任办公厅对面的房间做研究室,

      我心知他们要“隔离”我,我笑而受之。“国关中心”图书馆“敌情资料”甚多,我去

      借书,我一到,安全室江主任就到,并向女职员们调查我所借何书,我心里有数,一本

      书也不借。我去“国关中心”,根本的心态就是应付吴俊才老师的。到了第二年,吴俊

      才老师去萨尔瓦多做“大使”去了,我趁机坚辞“国关中心”职务,主任蔡维屏不肯放

      人。我感觉是:“那次短暂的‘副研究员’,就好像一个人上街买菜,突然被抓去当兵,

      他一有机会,必然要开小差,还回去买菜一样。”最后,“在中心我待了十三个月,但

      是全部上班的时间,不到十三个小时。不但拒绝研究,也拒绝讨论、拒绝听演讲会、拒

      绝签到、拒绝请领书报,最后拒绝领薪水。”我决心走人。1978年,我甚至有存证信给

      蔡维屏:

      一、本人已早于1月22日以挂号信辞职,同时退回薪水,附还证件,并请寄下离职

      证明。

      二、不料等了四个多月,一直没收到离职证明,反到收到“国研”政人○二○九号

      和○四○○号来件,视同本人仍在任职,显与事实不符。

      三、并随信退回来件,并请将离职证明寄下。

      只是蔡维屏做不了主,坚不准辞。后来吴俊才老师自萨尔瓦多返台,亲到我家,同

      意我辞职,但邀我去《中央日报》任主笔,再准备接任总主笔,我笑着说:“我不会给

      国民党做打手的,谢谢老师啦!”1978年8月20日,我终于收到蔡维屏签发的“国际关

      系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离职证明书”,“离职原因”栏填的是“辞职”,“离职日期”栏

      填的是“1978年3月1日”,但证明书签发日期却是“1978年8月18日”,可见这一辞职,

      是经过好几个月的折腾才成功的。合理的推测是:官方想以“粥马温”之职羁縻我,并

      显示双方关系没恶化,但是这种“优遇”,对李敖是无效的,李敖还是干方百计地跑了。

      离开“国关中心”显示了我的两点风格:第一,我不爱钱,薪水是副教授待遇,纯领干

      薪,每年也不少钱,如老老实实,可领二十多年,为数可观;第二,我爱惜羽毛和自由,

      主动求去,不像陈鼓应他们贪领薪水,最后因竞选被扫地出门了。

      我要离开“国关中心”,基本上是一心想过我狱中那种平静与苍茫的生活,息交绝

      游,谢绝人事。我的经济基础是我坐牢前留下的两户房子,但坐牢时,都被我弟弟趁火

      打劫,伙同溺爱他的母亲,私下予以抵押,抵押了又不缴利息,以致鱼烂河决,难以收

      拾。最后吴俊才老师请保安处出面,保安处转由林家祺(他是非常练达的干才,最有化

      敌为友的本领,后来我隐居时,一连五个半月不下楼,还是他有办法把我请出家门的)

      个人出面见证,“逼迫”华侨银行以二百三十万买下水晶大厦房子。我还给该行一百万

      欠债后,所余又还了另一户房子的三十多万欠债,最后手上不过百万元,靠着这点钱,

      我计划东山再起。这时旧年将届,我正开门整修房子,萧孟能突然而至,抱怨说前几天

      在百货公司碰到我,我竟不同他说话,暗示有人跟踪,如今他决定还是来看看我,跟我

      恢复邦交,并说他年关需款,盼我把一百多万借他几天,我无奈,只好同意了。不料旧

      年过后,他告诉我他身陷出售水晶大厦困境之中,欠我的钱无法还,除非我下海帮他解

      决。我无奈,只好同意了。于是我日日坐镇水晶大厦,帮他从官方到私人、从私人到他

      小姨子,个个文书往返或个别交涉,费了好几个月,费尽力气,兼做土木包工,才算大

      体解决。萧孟能依诺送了一百万给我,我连同旧存,买下敦化南路金兰大厦十二楼的房

      子。搬进去以后,我的生活基调还是息交绝游式的,但有一笔财路,大大改进了我的经

      济能力,那就是辜振甫收购我的一批股票钱。原来这批股票,是辜振甫成立“中国合成

      橡胶公司”时送给萧同兹的,当时是二十五万元。萧同兹死后,由萧孟能继承,因五年

      不涨,持之乏味,就转卖给我,因此我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先是我在1976年6月,在

      “仁爱庄”时看报得知有所谓“中国信托投资公司”信用卡发行,只要存五万元即可自

      然取得,不必靠人介绍,我感于政治犯出狱后处境困难,有信用卡在手,方便许多,如

      今既可在不求人条件下持有此卡,乃在1976年6月10日汇去五万元,依法成为该公司五

      万元小股东。没想到我买下萧孟能的“中国合成橡胶公司”股票后,被我发现在“中国

      合成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中,信托投资公司所占股数竟超出总股数百分之五十

      后又多超出一三一、四一五股(即过占总股数百分之五十四)!完全违反“财政部”不

      得超过百分之四十的规定。规定目的本在防止“‘信托公司’利用信托资金购买其他公

      司大部分股权,并从事经营,无异并吞其他企业”,而“中国信托投资公司”显然违法,

      结果形成我参加的两个公司相互之间有大吃小、左手吃右手的怪现象,因而发生复杂严

      重的冲突。

       ┌──────────┬───────┬─────────┐

       │ 冲 突 公 司  │造成冲突之祸首│造成冲突之被害人 │

       ├──────────┼───────┼─────────┤

       │“中国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辜振甫 │信托资金委托人李敖│

       ├──────────┼───────┼─────────┤

       │“中国合成橡胶公司”│董事长辜振甫 │   股东李敖   │

       └──────────┴───────┴─────────┘

      我乃在1979年3月26日起,以股东身分三次发函“中国合成橡胶公司”质问,并在4

      月3日派我弟弟李放参加股东会议,三天后我有信如下:

      本公司1979年股东常会,于4月3日召开,本人在保留诉讼权利下,委托舍弟李放代

      理出席。经李放于会后一小时内,整理开会重点,特写奉如下,做为备忘录。

      一、开会通知常会“上午十时三十分”召开,同时有辜振甫先生“中午十二时,分

      敬备菲酌”的请帖,证明一年不见,同聚一堂,会程只安排一个半小时时间。在开会以

      前,一年之中,公司对股东没有寄出任何一片有助了解的资料,礼貌广本已欠缺。开会

      时又只安排一个半小时,实在太目中无人。如果一切虚应故事,一个半小时已多;但要

      认真讨论,那就绝对不够。这次常会,因为本人前后三封信,总算象征性地讨论了一下,

      已经拖到十二点半,无法结束。经李放提出,一切改为书面详复,这样不但准确,并且

      可使没出席的股东有所了解。承辜振甫先生满口答应,于是散会。整个过程,是两个小

      时。

      二、会一开始,负责人就提到刚才十点钟收到李股东的限时挂号信,对通知开会日

      期异议,于是一位“王律师”出现了。他说据经济部的命令,发信日要算一天。李放说

      李股东根据的是法律,依法命令抵触法律者无效。但公司负责人坚持要开会,李放说此

      事只好等复李股东信后,依法解决。

      三、会一开始,辜振甫先生请人把本人第一封和第三封信宣读一遍,本人很感谢辜

      振甫先生的大度与风度,他的风度一直很好。

      四、公司负责人并没针对本人的信切实答复,只是挑着答,时间不够也是原因之一,

      他们表示了下面几点:

      (一)香山土地申请的耽误,是建设厅的错误(但没能解释为何不依法告建设厅,

      要求政府赔偿)。

      (二)林园买地是看着地图买的,没实地去看。

      (三)经营方面承认错误太多、太慢。

      (四)因为求功过急,难免有错误。

      (五)在林园的工厂,是林园第一家,问题特多。

      (六)在台湾独家生产资格,乃是负责人辛苦取得,此中创业甘苦,李股东有所未

      知。

      (七)他们为公司节省了不少钱。

      (八)中油公司的塔底油不适用,他们没能预先注意;表示中油公司对自己产品亦

      不十分明了,不给样品,他们以为可以合用。

      (九)“中国信托”入股大吃小,是“中国信托公司”的问题(此事由辜振甫先生

      特别表示经财政部特准,手放请出示特准文件,辜振甫先生同意,当卷宗拿到辜振甫先

      生面前时候,有人对辜振甫先生耳语,于是拒绝出示)。但辜振甫先生保证后年投资报

      酬率为35.88%。后年起,至少可年赚八千万。公司一赚钱,台湾信托就撤退。

      (十)邮局证明,提不出来。

      五、负责人都有承认能力不够以致造成经营不当的表示,但给人印象是甲朝乙身上

      推,乙朝甲身上推,然后甲乙又一齐朝外面人头上推,再小心翼翼地朝辜振甫先生脚下

      推。辜振甫先生也承认能力不够,自认外行,但他也未尝不推――推给他同父异母弟弟

      已离开本公司的辜伟甫先生。他说1977年前都是辜伟甫先生实际主持的,他本人1977年

      3月15日才开始管事。他当选董事长,人正在外国。这就是告诉我们,他是“黄袍加身”

      才干了六年至今的。

      六、辜振甫先生在表示惭愧以后,宣布他不要干董事长了,他私人名下和台湾信托

      他代表名下的表决权,他也全部放弃。他的勇于负责的态度,很令人佩服。但是这一形

      式上光明磊落的表示,立刻引起了他左右支持者和劝进者的顿失所依之感,纷纷大叫这

      怎么可以!这样不行!都连任!一切都维持原状!……于是叫嚣鼓掌,没经过任何合法

      表决程序,就说一切都通过了。李放回来告诉本人说:“他好像参加了一次西装笔挺的

      暴民大会。”

      这封信发后六天(4月12日),我又有长信给“中国信托投资公司”,指出:

      贵公司负责人所为,实已在“刑法”第十五章伪造文书罪至第三十一章侵占罪至第

      三十二章诈欺背信罪之间。贵公司衮衮诸公,无一非此岛上“有头有脸”之财阀阶级,

      今竟利令智昏如此,通谋由辜振甫先生一马当先,以特权总归户姿态,上通当道,下凌

      百姓,目无有条之法,手握非分之财。如此横行,本人绝不干休。先致此信,请答复。

      谢罪并赔偿。如不获合理解决,本人将续循舆论与法律途径处理,特此正告。

      辜振甫收到信后,自知势态严重。他挽小姨子华严出面,前来谈判。于是,华严带

      了她的许多新作,到我家来,十多年不见,相见甚欢。华严是风华绝代的女人,我非常

      喜欢她。首先谈到严侨的去世,华严和我都不胜伤感。然后“政经分离”,谈起辜振甫。

      华严说:“辜先生自感对李先生很抱歉,我姊姊辜太太本来也想一起来拜访李先生,我

      说我跟李敖最熟,还是我自己来好了。这次纠纷,的确公司方面不对,现在愿意以一倍

      的价钱,由我出面,买回股票,我是你‘师姑’,请给我面子。”我说:“我老师被捕

      时候,严师母带了三个小孩到台北投靠亲戚,可是到处吃闭门羹,谁给了她面子?其中

      辜振甫最可恶,我今天要跟他算二三十年的旧账,绝不轻饶他。”经华严好说歹说,最

      后以八倍价钱,买回股票。作为“答复、谢罪并赔偿”,才算出了我累积二三十年的一

      口恶气。

      后来华严再来我家,完成了退股手续。我在11月19日,请来了已经十多年不见的严

      师母,当面送了十万元即期支票给她。我告诉严师母:“这个钱你可以拿,这就是三十

      年前对你闭门不见那人的钱,今天我总算给你出这口恶气。”严师母哭了,她收下了钱、

      收下了温情与旧情,也收下了人间绝无仅有的李敖式的正义。后来她特别亲手做了西点

      请我,表达她对我的感谢。

      从严师母的口中和严方、严正的口中,我得知了严侨死前的一些情况。严侨死前六

      年,他已经遁入皈依宗教的境界,他绝口不谈人间的许多事。他皈依的是密宗,家里佛

      像、法器一大堆,整天耽迷在这里。他的师父是一位屈老师,叫屈映光。我听了一笑。

      严师母们问我笑什么,我说你们不知道屈映光是谁,我可知道他是谁。他是民国初年的

      大军阀啊、是放下屠刀的大军阀啊!他们听了,顿时一惊。屈映光垂老学佛后,变成了

      有道之士,严侨很信服他,为了怕他老眼昏花,看不清文字,特别写斗大的粗笔字,向

      屈映光上书不绝。我参观了严侨的遗物,看到了这些佛像、法器和这些走火入魔的上书

      等文件,心里为之浩叹不已。严侨说他“不断寻觅二十余载”始得成解脱,其实他错了,

      他其实没有真解脱,因为他“寻觅二十余载”,最后取代自己的,只不过是更旧的玄学

      而已。恰像那外国许多远离共产党信仰的理想主义者一样,他们最后皈依的不是独立自

      主,而是圣母与上帝。――他们永远不是自己的主宰,风霜与苦难打倒了他们,他们不

      能不抱佛脚!

      可怜的是,严侨最后的佛脚,也是假的。严侨的父亲严琥,在1962年9月22日死在

      大陆。他在死前十五年(1947年9月2日),写信给严侨的弟弟严僖,就说道:

      真实的佛教,颇有高明之处。……不过中国的佛徒,十有八九皆十分庸暗,因“广

      大”之名而引了许多邪神野鬼,此最为可惜。金刚经云:佛无有定法可说,无定法者无

      偶像之成见也。又曰:“无所住而生其心”,无所住,则不为一切法所拘囚,自然日进

      不已矣。然而无成见、无所住,非无头无脑、无主意之谓,佛之头脑在何处?在智慧,

      故曰金刚般若波罗密,言智慧如金刚,能摧坏一切愚暗烦恼,令人到彼岸也。故为佛徒

      而不求智慧,只讲礼拜、烧香、祷告是佛教之大罪人,非佛徒也。虽信得性命不顾,亦

      非佛徒也。只是邪教而已。

      佛教不拜偶像,金刚经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

      来。”你做佛教徒,为何行邪道。可惜了!

      可怜的严侨,他在生命的晚年皈依佛门,竟也皈依错了。他千辛万苦去做佛教徒,

      可惜却误信了邪教!当然,严侨绝不以为他走错了路,相反的,他认为他在子夜里、在

      孤单里,已经成功地摸索到了彼岸。智慧如金刚,多年的折磨,使严侨的金刚已坏,可

      惜他已老惫、已懵然无知。在五十五岁那年(1974年7月31日),他终因心肺衰竭死去。

      回想他生的那年,他的祖父严复曾兴奋地写诗期许这个长孙,告诉他:

        神州须健者,

        勿止大吾门。

      又告诉他:

        震旦方沉陆

        何年得解悬?

        太平如有象,

        莫忘告重泉。

      但是,五十五年过去了,在严侨的灵堂上,赫然有他太太叔祖林柏寿的横挽――

      “怆怀宅相”!可怜的严侨,他以不止光大吾门而生,竟以怆怀宅相而死。《北齐书》

      李浑传记邢晏赞扬李绘,说:“若彼云雾,如见珠玉。宅相之奇,良在此甥。”严侨、

      严侨,他被资本家这样一挽,真要死不瞑目了!

      看了严侨的一生,我始终以他未能生归故国、一展抱负为憾。严侨饱更忧患,晚年

      油尽灯枯,看破红尘,以至神明灰灭,守邪教以终老。在国共斗争中,一位这样的不世

      之才,就这样的被牺牲了!

      我总觉得严氏一门,正是中国现代史上最好的家传资料。第一代严复,身逢帝制不

      绝,志在引进新潮,赍志以没了;第二代严琥,身逢新旧交替,志在富国强兵,家破人

      亡了;第三代严侨,身逢国共斗争,志在建国大业,自己报废了;第四代严正,身逢国

      民党在台湾通吃,志在经济挂帅,埋头做白领阶级了。严氏家传的横剖,岂不正是中国

      现代史的缩影?严侨生不逢时、死不逢地,音容醉貌,长在我心,他一生与中国现代史

      的横剖关系,绝非他一己之私,因此我在五十之年(1985年4月17日),写下《我最难

      忘的一位老师》纪念他。这篇文章三年后由大陆帅华英烈》杂志转载,我最后说:

      既伤逝者,行自念也。严老师英灵不泯,必将在太平有象之日,魂归故国,以为重

      泉之告。上一代的爱国者永生,他们虽为消灭反动政权而牺牲了自己,但是,震旦不再

      沉陆,中国毕竟站起来了。

      辜振甫的二百万台币对我有了大改变,除送了二十分之一给严师母,又以二十分之

      一给了我弟弟外,我以余款买了东丰街一家小店面,后来赶上房地产大涨,使我有了翻

      一番的本钱,再加上“文字之业”的收入,使我从此立于经济上不败之地。――人间

      “致富”,可以阴错阳差,时来运转到这一复杂又交错的程度,想来不胜离奇。

      我刚出狱那年,还买不起六十二坪的敦化南路金兰大厦,我看中旁边新盖的三十七

      坪的金记环球大厦,跑去签约,认识了李明瑾,她那时大学刚毕业,明亮可爱、身材又

      好,令我心动,可惜当时有很好的男朋友。四年半后,在忠孝东路碰到她,相约在一家

      西餐厅“叙旧”,我第二天写信给她:

      昨晚在烛光下,听你四次说到你很快乐,我却不觉得,我觉得你是一个虚度青春的

      老是想考一百分的问题儿童。你不停止这种“灯之歌”式的人生观,你的下场,一定很

      悲惨,悲惨得怎么把痣点掉都没用!不过不论怎么悲惨,你将永远冷艳动人,正如你昨

      晚一样。

      后来李明瑾主持电视节目,从俗以去,我一直为她可惜。金记环球大厦因为在车位

      上处理失当,我去信抗议,他们央求我的旧识黎昌意出面解决,最后以二十万买了我收

      藏的一点字画,双方解约了事。后来建筑界在车位上特别明订权利归属,市井盛传此乃

      “李敖条款”云。

      由于对小蕾的美好回忆,使我对铭传女生特有好感。出狱后我在铭传附近看她们下

      课,忽然一个女学生迎面而来,可爱、亮丽、清秀中有一股冷艳,令人一见动情并且一

      生难忘。她叫贺台英,我每月送一本我写的书给她,可是她一直拒绝我。直到我与胡茵

      梦离婚后,她才同我在圆山饭店有一次烛光约会,我们又在酒吧间谈天。那是她和我第

      一次相聚也是最后一次。后来她也去外国了。

      此一女的“育新”是我出狱后跟我有一次郊游的小女生,她清纯美丽,我一吻而别。

      后来她也去外国了。

      在帮助萧孟能解决水晶大厦纠纷时,我认识了他女婿周其新的女秘书――刘会云。

      会云娇小可爱,台大外文系毕业,是我一生中最得力的无怨无悔的女朋友,我们一直同

      居,直到胡茵梦出现。与胡茵梦离婚后,1984年12月5日,我有信给会云,有几段最能

      道出我的心境:

      二十日机场见你含泪而去,在归途上,我想的却是《北非谍影》。……《北非谍影》

      毕竟是电影,所以最后出现了奇迹。至于台北,是一个没有奇迹的地方,所以so for

      so“bad”――我仍跟“德国人”在一起。“德国人”当天下午就到市面查扣“千秋”

      三十八,这期显然拆穿了“德国人”建党九十年的谎话,而被他们痛恨。这几天他们整

      天庆祝建党九十年,报纸、电视上一片马屁,我真觉得我是这一片马屁中唯一一个真人,

      我敢于并能够独立苍茫独自一人挺身与“德国人”斗,我在这里,也准备凶多吉少,死

      在这里。宋朝梅尧臣写《东溪》诗,说:“情虽不厌住不得,薄暮归来车马疲。”我在

      这里,却“情虽已厌住下去,薄暮下笔不知疲”。我在这里,至少表示了三点意义:

      第一,我树了一个大丈夫、男子汉的伟大榜样。

      第二,我拆穿了国民党,并使国民党在言论上对我全无还手之力。

      第三,我为人类与台湾前途,提供睿智的导向。我完全不知道我能这样做多少、做

      多久,但我随时准备被暗杀、被下狱,丝毫不以为异,“视死如归,临凶若吉”(虽然

      凶多吉少,但是临凶若吉,吉也不少),此心之光明、达观、从容,可谓“汉唐以来所

      未有”。唯一“若有憾焉”的倒是自己的努力,最后“没世而名不称焉”,我9月6日对

      罗小如说:

      在这种局面下,我们做的一切努力,都会因国民党在世上无立足之地而连累得也无

      立足之地,――台湾变小了,你也跟着变小了。我们牢也没少坐、刑也没少受、罪也没

      少遭,可是声名成绩却不如苏联的人权斗士,也不如韩国的,也不如菲律宾的,这都是

      因为同国民党“与子偕小”的缘故。但是,“与子偕小”还是走运的呢,搞不好还要

      “与子偕亡”呢!古代的爱难者,他们虽然“流泪撒种”,但是可以“欢呼收割”;现

      代的受难者,最大的痛苦是撒种固须流泪,收割也须流泪,因为你所得的往往是镜花水

      月。虽然如此,志士仁人却绝不怀忧丧志,仍旧以朝行道夕可死的精神,走一步算一步、

      打一局算一局。十七年前,我翻译劳伦斯的文字,我真的喜欢这一段;

      苦难当前,我们正置身废墟之中。在废墟中,我们开始盖一些小建筑、寄一些小希

      望。这当然是一件困难的工作,但已没有更好的路通向未来了。我们要迂回前进,要爬

      过层层障碍,不管天翻也好,地覆也罢,我们还是要活。

      在国民党的“废墟”中,我年复一年,不断地要盖“小建筑”、寄“小希望”,造

      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坐牢必于是、出狱必于是,我已学会收割时绝不流泪,因为我

      未尝不知道镜花水月总成空,但空又何妨,我们是男子汉啊!

      虽然这里与我的关系,到头来不过如此,但我在万里长空、且做[希腊]左巴舞的时

      候,总也想到人间毕竟该有“行者”与“死者”的布局,羊角哀与左伯桃、公孙作自与

      程婴……以至《北非谍影》中的乱世男女,无一不是“古仁人之心”所该留意的。“古

      仁人之心”的特色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但并不忘了带给别人“物喜”、成全别

      人的安全和快乐。我小时候看隋唐故事,看到隋唐好汉一身力托城门门洞的千斤闸,让

      人逃出,自己却被压死,我至今难忘。人间毕竟该有它的“去留肝胆两昆仑”的复杂意

      义,不但有这种复杂意义,并且在表达这种意义时,所用方式是“我自横刀向天笑”式

      的,是一种既勇者又达者的从容(甚至不妨伴同一点喜剧性的玩笑)。到了这一段数,

      才是人生的‘极高明’的境界。

      这是我一生中最能表白心迹与处境的信,我写给了会云。会云跟我度过我一生中最

      长的隐居时期,知我最深、护我最力,有一段时间我一连五个半月不下楼,都是会云照

      顾我,她真是了不起的女人。

      从我出狱到隐居,已近两年半了,“蛰龙三冬卧,老鹤万里心”。“三冬”将尽,

      “万里”方来,在这成熟的复出时刻,一个最有眼光的出版家三顾大楼找到了我,他就

      是远景出版社的沈登恩。沈登恩判断:李敖基本上是一位伟大的文人,虽然历经“告别

      文坛”、坐牢、隐居等过程,但总有一天会回来,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远景一定要占

      住先机。因此他一再向我试探,一顾两顾我都不顾,直到他三顾前来,我才决定见他。

      见他之日我拿出他中学时写给我的仰慕信给他看,他大为震撼:“李先生的记忆与细密

      竟如此惊人!”格于政治考虑,当时沈登恩提出构想,只是重版我那两本当年未被查禁

      的书――《胡适研究》和《胡适评传》,我告诉他:“李敖十四年被封锁,如今重返江

      湖,只出版两本出过的书,未免太寒酸了,总该出一本台湾没发表过的。我在受难期间,

      在香港出版过一本《借古不讽今》,如加以增补,改名《独白下的传统》出版也不错。”

      沈登恩是在出版界反应一流的人,他立刻赞成,于是我们便秘密筹划出版。沈登恩找来

      苏宗显为我秘密拍照、再由黄金钟设计封面、梁正居封面摄影,井请我在扉页来段题辞,

      我写道:

        五十年来和五百年内,

        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

        名是李敖,李敖,李敖,

        嘴巴上骂我吹牛的人,

        心里都为我供了牌位。

                  ――李敖

      沈登恩又请我写篇全书简介,我写道:

      《纽约时报》说李敖――“受人欢迎的青年作家”,“以写讽世文章出名”,“当

      地标准下的一个野人”;《圣路易邮讯报》说李敖――“中国传统的著名批评家”;伦

      敦《中国季刊》说李敖――“一个得人心的英雄”;香港《星岛日报》说李敖――“有

      才气有勇气,还有挟才勇俱来的流气”,“四十一岁了,盼他重新执起笔来。”

      李敖自写《传统下的独白》闯祸起,被追诉多年,一直翻不了身,这本《独白下的

      传统》,是书名翻身,不是他。李敖大隐于市,常常几个月不下楼,神龙首尾皆不见。

      这本重新执笔的新书,聊可如见其人,并为仇者所痛,亲者所快。

      远景过去没有李敖,李敖过去没有远景,现在,都有了。

      同时我为《胡适研究》、《胡适评传》也写了简介:

      罗丹为萧伯纳塑像,结果塑像本身比萧伯纳还动人;李敖写《胡适评传》、《胡适

      研究》,也正如此。胡适对李敖说:“你简直比我胡适之还了解胡适之!”李敖了解胡

      适,并把胡适分色,泼墨出一代风云。

      所以,评传不是胡适个人的评传,研究不是胡适个人的研究,而是时代的评传与研

      究。李敖不单写出胡适曾怎么样,同时写出胡适该怎么样,不但写出胡适的理想,同时

      写出理想的胡适。

      胡适已经墓草久宿,但理想的胡适却万年长青,他是

      “中国”知识分子的星火,从黑暗照到黎明。

      沈登恩最欣赏我写的广告文字,广告文字必须浓缩而奔放,我在这方面得心应手,

      可谓千古独步。

      沈登恩不但是一流的出版家,并且是一流的李敖推销家。他在出书前夜,找到《中

      国时报》副刊版的主编高信疆,秘密透露他为李敖出书,明日上市。高信疆的大哥信郑

      是我老友,这小弟弟对我慕名久矣,他见地过人、反应极快,立刻请沈登恩延后一天发

      书,使他有机会说动“余老板’(余纪忠)。最后,在“余老板”的默许下,在出书之

      日,也就是上报之时,《中国时报》不但副刊版大幅刊出我的《快看〈独白下的传

      统〉》,并且由周天瑞派出王健壮和金惟纯两位采访我,在1979年6月6日社会版刊出

      《李敖变了吗?看他怎么说!》这是台湾报纸第一次图文并茂地大胆写出李敖。从此文

      坛奔相走告:李敖复出了!而我出狱后两年七个月的隐居,自此告一段落。

    • 家园 12 监狱(1971―1976 三十六到四十一岁)

      12 监狱(1971―1976 三十六到四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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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请上黑轿车后,立即直驶台北市博爱路警备总部保安处,被安置在讯问室的最

      后一间――第五房,开始办打指模等收押手续。旋即进来两名特务,一高一矮,连夜疲

      劳审问,向我提出种种问题,由矮的主问,高的在旁记录,记录用的是本活页簿,上面

      有字,是要问的各种问题。当时谢聪敏、魏廷朝已被捕去一二十天,我因误信两人(尤

      其是魏廷朝)平时给我的英雄形象,竟以为他们什么也没供出,因此就我所知,一路掩

      护,什么答案都不吐实,并且不断扯谎以为掩饰。由于我生怕我的口供不利于谢聪敏和

      魏廷朝两人,结果一开始就给特务们“李敖不合作”的坏印象,自此约四个小时一轮班。

      总是两人一组,夜以继日,问个不停。所谓夜以继日,其实是想像中的说法,因为疲劳

      审问下来,我根本难以分清是日还是夜。讯问室第五房是间内有洗手间的小套房,除一

      窄床一小圆桌一小茶几和四把藤椅外,别无他物。天花板是一块块有密集小孔的甘蔗板,

      板面白色,小孔看起来黑色,内装录音线路,角落有闭路监视镜头伸出,一举一动,全

      程监视。房正中央屋顶悬有五盏六十支光的灯泡,不分日夜,永远开着,房的四墙和地

      面都钉上深褐色的塑胶布,布后是泡绵,摸上去走上去都软软的,连床也是如此,也被

      塑胶布包住,床固定在墙上,床下并且是实心的,整个房间却没有窗户,换句话说,全

      靠灯光和空调气孔维持人的视觉和呼吸。全房只有一扇门,门上方有一手掌大小玻璃,

      透过玻璃,门外的警卫可以窃视室内动静,我在这第五房住了近一年,门口的警卫二十

      四小时从没中断过。换句话说,除了在洗脸、大小便时有个死角外,一举一动,全在闭

      路电视和警卫一人的监视中。正因为第五房的装修如此奇异,所以当我被夜以继日、日

      以继夜的疲劳审问中,完全无法辨别是日是夜,只能从早餐的情况感觉出又一天开始了。

      我从1971年3月19日晚上被收押起,大概经过三四天或四五天的疲劳审问,始终浑

      身疲累却满口谎话,不得要领。特务们侦讯的方式只是翻来覆去听你说说说,偶尔在旁

      做记录,四小时换一班,接班的两人翻看记录后,即立刻进入情况。轮番上阵,一一追

      问我过去多年所做“害”国民党的事,尤其是“跟监”我的十四个月中,我竟神通广大,

      在被“跟监”中做的许多“害”他们的事,例如援救柏杨事件、泰源监狱名单事件、接

      雷震出狱事件、窃听器偷运事件,乃至八竿子打不着的美国商业银行爆炸事件等等,不

      一而足。在所有问题中,最令我困扰的是一再问什么是“两个半”?我说“两个半”是

      中国民间传说有两个半军事家,一个是杨杰、一个是蒋介石、半个是白崇禧。他们说你

      李敖胡扯,我们问的不是这个。我说既然不是这个,请你们给我一个边,教我怎么答,

      否则无从答起,最后终于告诉我魏廷朝说“两个半”是他是一个台独、谢聪敏是一个台

      独、你李敖是半个台独。在台湾肯干的台独,只有你们“两个半”。事实上,魏廷朝从

      来没跟我提过什么“两个半”,我又从何答起?最后侦讯人员告诉我,他们得到的情报

      是以彭明敏为首的叛乱活动“台湾本部”有五个委员,我是其中之一。我听了大惑不解,

      因为关于这“台湾本部”,事实上,我一无所知,乃是被逮捕以后才得知的。听了这一

      天方夜谭,我说半个正好是“两个半”的五分之一,“两个半”自是指五委员而言,这

      样看来,“两个半”岂不正是五委员的秘密代号吗?――我在忧患中仍不失幽默,这段

      讽刺,我记忆犹新。

      多年以后,我看到谢聪敏在海外的回忆,谈到“台湾本部’的事。谢聪敏说:“我

      被捕以后首先受到八天八夜的疲劳讯问,在昏昏沉沉中听到特务要求我编造台独联盟

      ‘台湾本部’的组织。特务指出‘台湾本部’要有五个委员。‘你先把两个木的编进

      去。’特务说。我不知道谁是两个木的,我把林水泉先生编进去。他们不让我编进林水

      泉,他们说林水泉坐在牢里,不可能参加台湾本部的会议,他们要的是两个字的。于是

      我把当时的国民党想尽办法邀请回台的林二先生排进去。我说林二就是彭教授派遣来台

      的。‘我们要的是李敖,不是林二。’特务等得不耐烦,明白地说。‘李敖是大陆人,

      怎么会参加台湾本部?’我问。‘海外的台独联盟主张容纳大陆人,李敖担任台湾本部

      委员,那是理所当然。’”我从来没有听过“台湾本部”的名称,当然也没有向他谈过。

      即使有“台湾本部”的名称,他也未必接受委员的职务,自古才大难为用,谁敢惹他?

      “‘你们要虚构罪名也要让人民信服啊!’‘无论如何我们已经决定抓他。’于是他们

      开始用刑,编造‘台湾本部’的委员名单,替台独联盟网罗大陆人。”――在特务们的

      “网罗”下和谢聪敏的诬攀下,我李敖就变成了“台湾本部”五人小组的大员,可是直

      到今天,我除了谢聪敏、魏廷朝二位外,还不知道另外两位大员的名字!

      为了坐实我是五委员之一,特务们硬要从我口中,落实这一事实。因而把我刑求,

      刑求内容从指指到夹竹竿,不一而足。后来得知:我是受刑受得最客气的一位,同案除

      谢聪敏、魏廷朝以外,自李政一以下,刘辰旦、郭荣文、吴忠信、詹重雄他们都受到各

      种苦刑,包括灌汽油、坐老虎凳。背宝剑、三上吊、摇电话等等在内,这样子长年逼供

      的迫害,最后取得的自白,其真实性,也就可想而知了。

      刑求我的下手人物是由保安处组长李彬如上校带头。李彬如长得狠琐黑矮、上海口

      音、程度奇差,在1963年检察官王镇被刑求案中,就出过大恶名(1963年5月6日监察院

      “王镇诉请被警总刑求案之监察院调查报告”中提到的李中校,即是此人),后来脊椎

      生病死了。另有主要的帮凶是组员陈敬忠参谋,长得人高马大,讲得一口好汉语,却是

      台湾人,程度也奇差,下落不明。……这些人在办案时,心理状态都是极有问题的。例

      如他们刑求逼供时,我反问他们,我说:“我看别这么麻烦了好不好?你们拿空白的笔

      录纸来,我在最后先盖下指模奉赠,然后你们回办公室,随便你们怎么填写我的罪状就

      是了,你们填我是‘匪谍’、是‘台独’。是长白山上的‘老狐狸’(我被抓时,正是

      电视剧《长白山上》走红的时候),悉随尊便,都行!”可是,他们不肯,他们吼说:

      “他妈的你李敖是什么意思?你这样看不起我们!你以为我们破不了案,你想把秘密带

      到棺材里去?不行!你死进了棺材,我们也要把你棺材盖撬开,要你吐出秘密,再去死。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你在我们眼中,是玻璃缸里的金鱼,我们把你看得一清二楚!

      你不说不行!”我说:“你们要我说,总得透露一点蛛丝马迹,让我来编。”他们说:

      “我们不提示!”正因为他们的信条是“不提示”,所以才有新疆王盛世才那种整人作

      风。(盛世才自己反苏后,诬人是共产党,十分起劲,他亲自审问丁慰慈,查问拿了苏

      联多少卢布。丁慰慈不胜刑求,向盛世才说,你说拿多少就拿多少,我承认就是。可是

      盛世才一定要逼人自诬。于是丁慰慈只好从拿五万说起,盛世才嫌少,毒打之下,卢布

      由五万升到十万、二十万、三十万,可是还打不停,嫌太少。丁慰慈索性自诬拿了一百

      万,结果盛世才又嫌多。于是,丁慰慈由十万、二十万、三十万,一路往上升后,再从

      九十万、A十万、七十万、六十万一路往下降。直到被毒打得体无完肤时,丁慰慈说出

      五十万,盛世才认为与“腹案”相合,含笑叫停。盛世才的结论是:“丁慰慈!你早说

      实话,不就少吃那么多的苦头了么?”)――这种办案人员的心态,后来我才悟出道理

      来,原来这是一种自欺型的心理变态、一种自欺型的虐待狂。明明以冤狱整人,却视被

      害人自诬细节以为乐,乐而久之,他们也多少自欺这不是冤案、假案、错案,这是无风

      不起浪的。于是,他们心虽不安,理却得了,遂根据人犯的乱说而乱编,嵌入法律,把

      案子咬得死死的,最后,奖金他们拿,大牢人犯坐,周而复始,冤狱连台了!

      五委员之外,另一个被追问的问题是:“为什么要把害‘政府’的文件交给‘国际

      奸人’马丁?”我说:“因为我要争取人权,只好托‘国际奸人’送到联合国人权委员

      会等机构,来揭发你们国民党统治下的黑暗。”特务们追问:“马丁是不是台独分子?”

      我笑说:“马丁是英国人、英国名人,怎么会是台独分子?”特务们听了,面露狞笑,

      突然间,朝我面前丢出一本书,原来就是我被捕前不久坐在马桶上看《新闻天地》提到

      的那本大名鼎鼎的“台湾独立联盟机关志”――《台湾青年》第一二○期,赫然看到

      “台湾泰源监狱‘政治犯’名单”的大标题,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马丁“此马来头大”,

      此马原来跟台独分子勾结的!

      最精彩的是,在名单最后,还来了一张照片,标题说:“蒋家对于反对他的所谓

      ‘政治犯’就是在释放后也经常派遣特务跟踪,此张照片是其镜头之一(本联盟在岛内

      的秘密盟员摄)。”――照片内容,明明是我从我家四楼窗口偷照的“跟监”现场,我

      变成了他们台独联盟“在岛内的秘密盟员”!如此不由分说,公然以黄袍加身、硬施厚

      爱,这些台湾“盟友”的作风与用意,也就真可知矣!但是,把我硬施厚爱的台湾“盟

      友”是谁?难道是表面上《台湾青年》版权页上的“发行人王育德”、“总编辑吴进

      义”,乃至“编辑委员罗福全、孙明海、王仰止”这些“小尾”吗?或是出资大老板最

      后无耻投降国民党回来的事宽敏那种“中尾”吗?当然不是,我与他们素昧平生,真正

      的硬施厚爱者,不是别人,正是“大尾”彭明敏自己!多年以后,谢聪敏也私下笑嘻嘻

      地告诉我:“不是彭先生干的,还是谁啊?”这是什么作风、什么意思呢?如果李敖是

      岛内台独联盟秘密盟员,你这样一写,岂不无异向国民党泄底、告密吗?如果李敖不是

      秘密盟员,你这样一写,岂不蓄意诬陷李敖是台独盟员吗?不论从正反哪个角度看,这

      照片登出来、这行字写上去,就是典型的诬陷朋友、典型的出卖同志,为政治牺牲朋友,

      在朋友因他受难时还落井下石如此,这是哪一家的做人品质呢?

      经过夜以继日、日以继夜的侦讯,我终于悟出原来诬我成为台独大员是符合特务们

      和台独分子们的双方利益的!最后我对特务们说:我的整个感想是台独分子希望把这案

      子做大,咬住李敖,硬替他们捧场,对外宣传说:大家快看,台独运动不但有外省人参

      加,并且还是顶瓜瓜的外省人李敖加入我们的行列!另一方面,你们国民党情治人员也

      希望把这案子做大,案子有李敖参加,自然就顿时变成大案,扣住李敖,硬替你们捧场,

      可以对上面报告破了巨案、可以多领奖金。这样双方你推我拉,我还有话可说?

      就这样的,我在暗无天日的保安处讯问室第五房住了近一年后,被移送到景美秀朗

      桥下军法看守所,那天是1992年的二二八之日。在第五房近一年,是我一生中最阴暗的

      日子了,在这房中,我历经了国民党特务们的凌辱刑求、历经了好朋友的陷害出卖、历

      经了亲弟弟的趁火打劫、历经了小情人的黯然离去、历经了终年不见阳光的孤单岁

      月。……虽然我在多少个子夜、多少个晦冥、多少个“昏黑日午”,我噙泪为自己打气,

      鼓舞自己不要崩溃,但当十个月后,当小蕾终于写信来,说她不再等我了,我捧信凄然,

      毕竟为之泪下。我识小蕾在1967年9月26日,那时她十九岁,正从高雄女中毕业北来念

      铭传商专,她和同学提着行李等计程车,正巧我开车经过,看到她,我立刻喜欢上她。

      此后我经常送她上学、接她下课,近于形影不离地过了三年七个月的快乐日子。有一次

      李翰祥坐我车里一起等她下课,远远地她和同学走来,李翰祥一眼就断定哪个女孩子是

      小蕾,并身兼“星探”,邀她演缇萦、演琼瑶的电影,但她拒绝了。小蕾身高一米七○,

      长发清纯、可爱无比,除了忧郁不足外,十足是琼瑶《窗外》里的小女生,在《文星》

      星沉的日子里,她一直在我身边,伴我度过被国民党大力封杀的岁月,在山边。在小溪、

      在花园、在电影院、在保龄球馆、在特务跟踪的日月潭……我们一起倘祥大化,过了无

      数欢娱的时光。小蕾是最善良的少女,她从没跟我发生争吵,她永远依偎在我身边,任

      我提议做我想做的任何事,她是我有生以来最怀念的女人。我一生与女人离合,都是情

      随情迁,但与小蕾的分手,却是情随事迁,是我政治性入狱导致的生分、导致的生离死

      别,所以留下的只有怀念与美感,无复其他。小蕾的离去,相对于我被刑求逼供,是我

      遭遇的另一困境,两个困境都发生在我陷身牢狱的第一年,那时我三十五岁。

      小蕾来信后十八天,我终于离开保安处第五房,改押景美军法看守所。我被关在第

      二房,当晚进住另一囚犯,自言是犯了军法的警备总部上尉袁耀权,名为同住,实为监

      视。第二房不到两坪大,扣掉四分之一的马桶和水槽,更形狭小,“散步”五步就得回

      身,两人一起“散步”每次都要侧身而过,其局促可知。过了几个月,袁耀权判了无期

      徒刑,调走了,我独住第二房,再转到十一房,十一房大了一倍多,可是最多时要住上

      六名囚犯。最后同房的黄毅辛出狱了,胡炎汉、崔积泽移监了,李国龙管训了,黄中国

      枪毙了,其他川流的囚犯也都走了,只剩我一个人住,不久便调到第八房,跟第二房一

      样小,但光线好一点。我在景美军法看守所共住了四年八个月,可是一个人在第八房住

      了二年半之久。在第八房我是特权阶级:一、我有一个黄毅辛走后留下的热水瓶;二、

      我有一块大木板――破门板架起的书桌。不过,“书桌”架起后,全房只剩二分之一的

      “散步”空间了。我一个人整天吃喝拉撒睡,全部活动,统统在此。不过不以人为本位,

      小房间内也不乏“生物”,白蚁也、蟑螂也。壁虎也、蜘蛛也、蜈蚣也。……都户限为

      穿、来去自如。至于狗彘不苦的人,就自叹弗及。八号房的户限与来去,主要靠墙与地

      交接点上的一个小洞,长方形,约有30×15公分大,每天三顿饭,就从小洞推进来;喝

      的水,装在五公升的塑胶桶里,也从小洞拖进来;购买日用品、借针线、借剪指甲刀、

      寄信、倒垃圾……统统经过小洞;甚至外面寄棉被来,检查后,也卷成一长卷,从小洞

      一段段塞进。小房虽有门,却是极难一开的。门虽设而常关,高高的窗户倒可开启,可

      是透过窗上的铁栏看到的窗外,一片灰墙与肃杀,纵在晴天的时候,也令人有阴霾之感。

      我在1972年自保安处改押景美军法看守所后,等候军法审判,全部过程中,有可笑

      的一些变化。原来我在警总军法处被乱判叛乱的“主文”是:

      李敖预备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处有期徒刑十年,褫寺公权六年。

      综看这一警备总部1972年度初特字第十二、十七号、1972年秤理字第二七五八号判

      决书,发现所谓李敖叛乱的罪行,昭彰者不过三类:

      第一类是“与彭来往带信罪”――说我明知彭明敏特赦出狱后“叛国”之念未泯,

      仍秘密与之交往,并且介绍了某外籍人士为彭明敏带出一封信到海外,未加检举。

      第二类是“家藏文件入伙罪”――说我接受谢聪敏交问的叛乱宣言及月刊多件。并

      同意加入以彭明敏为首的叛乱活动,做了“台湾本部”的委员。

      第三类是“监狱名单外泄罪”――说我把泰源监狱叛乱犯名单交某外籍人士带赴外

      国,作为攻汗“政府”之运用。

      警备总部就凭上面这三类罪名,判了我十年大狱。判决日是1972年3月10日,审判

      长是聂开国、审判官是张玉芳、王云涛。收到判决书后,我拒绝上诉,准备坐它十年。

      但是军事检察官韩延年说判得太轻了,他提出声请书,说李敖“犯罪情节并无轻微,亦

      无可悯恕之处,又无法定减轻之原因,乃竟分别酌减或处以最低度之刑,量刑似嫌过宽,

      爱依军事审判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项声请复判”。复判开始后,可拖得久,直拖到三

      年半后,1975年8月12日才下来,审判长是萧凯、审判官是李桓、成鼎。文号是1972年

      夏普教风字第三十三号“国防部”判决书,“主文”是“原判决撤销发回台湾警备总司

      令部更为审理。”于是,老庭重开,再为判决,因为赶上蒋介石死了大减刑,所以刑期

      就短了。“主文”是:

      李敖预备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处有期徒刑八年六月,褫夺公权六年,减处

      有期徒刑五年八月,褫寺公权四年。

      综看这一警备总部1975年度谏判字第四十九号判决书,发现所谓李敖叛乱的罪行,

      昭彰者仍不出上面所分的三类,但是在判决书行文之间,却动了手脚,略有增删。警备

      总部仍凭上面这三类罪名,判了我八年六个月大狱。判决日是1975年9月25日,审判长

      是王宗、审判官是徐文开、傅国光。这一复判,从十年降为八年半,显然已有很明显的

      政治转变,但转变中最令人惊异的,倒是我变成是唯一的“叛徒”了。我的案子,同案

      共八人,其他七人是谢聪敏、魏廷朝、李政一、刘辰旦、郭荣文、吴忠信、詹重雄。两

      次判决对我所用的法条都是“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三项(俗称二条三),就是预备

      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第一次对他们用的,

      却是第二条第一项(二条一),这项罪判得要重,所以初判时谢聪敏、李政一、刘辰旦、

      郭荣文、詹重雄各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魏廷朝、吴忠信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都比我重

      五到两年以上。可是复判时,他们的罪名都改为第四条第一项第十款受叛徒之指使扰乱

      治安的罪名了,且把魏廷朝、吴忠信、刘辰旦。郭荣文、詹重雄都判得跟我一样刑期了。

      这样一判,妙事来了,根据“勘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第二条:“本条例称匪谍者,指

      惩治叛乱条例所称的叛徒。”再根据“惩治叛乱条例”第一条:“本条例称叛徒者,指

      犯第二条各项罪行之人而言。”换句话说,只有用第二条判的人,才是“叛徒”;用其

      他条判的人,都不算叛徒。所以同案六个人中,只有我是“叛徒”,他们都不是了,他

      们都只是“受叛徒之指使”的罪犯而已,这倒真是令人会心的变化哟!

      警备总部军法判决我的三类罪名,其实成立的关键只在我是不是参加了以彭明敏为

      首的叛乱活动、是不是做了“台湾本部”的委员而已,其他的罪名其实都是笑话。例如:

      一、说我明知彭明敏特赦出狱后叛国之念未泯云云,事实上,我根本不知道,彭明

      敏脑袋里的念,泯也好、不泯也罢,我又从何知道?判决书上所说,都是诬我之言,都

      不能成立,并且认定这种事实也全无物证及其他必要之证据(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一

      百五十六条)。

      二、说我秘密与彭明敏交往云云,事实上,我跟彭明敏交往,完完全全公然行之,

      毫无秘密可言。其没有秘密,甚至到了彭明敏要请情治人员吃饭,都托我代约的程度。

      1967年7月3日,彭明敏有信给我,想约调查局处长王涂吃饭,就是证据;又如调查局局

      长沈之岳请吃饭,也是专门请彭明敏和我两人的,说秘密与彭明敏交往,竟秘密到情治

      人员头上,天下有如此秘密乎?

      三、说我介绍某外籍人士为彭明敏带信到海外未加检举云云,事实上,信是封口的,

      我又不是喜欢愉拆入信的情治人员,何能窥知其中内容?托外国朋友梅心怡带一封信,

      而不经过邮政局,难道就犯法不成?这犯了什么法?不犯法,又检举什么?带一封信,

      就判人十年徒刑吗?

      四、说我接受谢聪敏交阅叛乱宣言及月刊多件云云,事实上,这是瞒天过海之言。

      因为谢聪敏给我的宣言,乃是五年前(1965年)他们那张宣言的英译本,它是历史文件,

      在我这学历史的眼中,它与兴中会成立宣言等所有宣言都别无二致,都是史料而已。如

      果交阅的是即将发出的新宣言,也许还可以这样罗织我,事实根本上没有这种新宣言。

      而该五年前宣言的英译本,还是国民党大员连战翻译的,译者连战无罪,读者李敖却何

      来刑责?至于说月刊多件,月刊都是外文杂志之类,又犯什么法?看看外国杂志,就判

      人十年徒刑吗?连军事法庭公设辩护人的辩护书,都说:“李敖仅系阅读资料,收集叛

      乱犯名单,并无意图破坏‘政府’之组织,更不得指为‘预备颠覆政府’”呢?

      五、说我把泰源监狱名单交某外籍人士带赴外国,作为攻讦“政府”之运用云云,

      事实上,1970年8月14日,“国际特赦协会”秘书长马丁?埃纳到我家,我把泰源监狱

      名单给他,目的只是请他透过这一人道组织,对政治犯援之以手而已。国际特赦协会对

      共产国家的人权纠正报告,后来台湾的国民党都一再引用之大加宣扬,见于1987年7月

      10日《中华日报》,为什么我跟这个会有接触,就变为攻讦“政府”了?难道一个“政

      府”合法抓了人,被抓的名单也是机密吗?这是“哪一国”的机密?如果是机密,足见

      其为非法也无疑。是非法就休怪人揭发!但无论如何,这样子把名单带到外国却并不犯

      法的。

      以上五点,都分别驳斥了警备总部给我的三类罪名,都是笑话,都不能成立。剩下

      来唯一成立的关键,就在我是不是参加了彭明敏为首的叛乱活动、是不是“台湾本部”

      的委员了。这一罪名如被推翻,其他的依法都无所附丽、都不成其罪名。但是,耐人寻

      味的是,在复判中,这一参与“台湾本部”的重大案件,居然暗中消逝了,最后,反而

      用了无所附丽的一些浮词,罗织定罪,这是完全站不住的!这一判决后二十一年,我在

      路上碰到当年整我的保安处处长吴彰炯,他早已退休,改在仁爱路远东百货公司五楼富

      贵楼当总经理,他约我到他办公室小坐。我问他:“你现在还相信我是台独分子吗?”

      他笑着说:“你是啊,当时我们的情报你是‘台湾本部’五委员之一啊,你不但是台独

      分子,并且是大官哩!”我说:“我最后的判决书上,已经完全没有了‘台湾本部’这

      一事实了,五委员之说,复判时根本被推翻了,我有幸做了这么大的官,也给暗中解职

      了。你知道吗?”他听了,大为惊讶,说:“这怎么可能?我们当年是根据你是台独大

      员才抓你的啊!”我笑着说;“怎么办?你赶快给我补开证明吧,现在台独走红了,我

      可以凭你的证明去做大官呢!”――整个所谓“台湾本部”之说,都是吴彰炯这些又混

      又坏又可恶的特务们信以为真亻舟张为幻出来的。谑画的是,李敖是台独大员也好,不

      是也罢,都无碍于军法大审下的大狱伺候,反正要你坐牢,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欲下

      之狱,何愁无罪?所谓李敖是台独大员的荒谬剧,询可如是观。

      正因为我看透这一真相,所以,在警备总部军法审判的时候,我是以耶稣姿态出现

      的,我说了“耶稣受刑时,他也没说话”后,就对军法官不屑置一辞,也不请律师代我

      置一辞。我愿意坐牢,其他不必废话。判决书中说李敖“犯罪事证已甚明确,虽被告于

      本庭缄默,依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得不待其陈述,径行判决”,所以有这

      样的文字,就肇因于此。最可笑的是在审判时,魏廷朝看我一言不发,居然对军法官说:

      “李敖不讲话,我可不可以替他讲?”我这做耶稣的听了,简直忍不住笑。――这胖子

      正如李政一所说,“有一张坏嘴巴”,他和谢聪敏不够朋友,硬把我咬成台独分子,意

      犹未尽,还想在军法审判时饶舌呢!(魏廷朝在台大法律系时,我并不认识他。到他当

      兵时,才由马宏祥介绍认识。这胖子为人拙朴,他大姊告诉我,说他看外国电影看不懂,

      因为他只能分清外国人男女,却分不清个别的长相。所以在他看来,所有外国男人长得

      都是一样的,所有外国女人也长得都是一样的,这样一来,电影中闹了半天,只有一男

      一女而已,又有什么好看。魏廷朝一直给我英雄的形象,事实上,有的英雄一到牢里,

      就不无出入了。我对台独英雄的英雄程度所知不足,致遭牢狱之灾,吃尽苦头,不能全

      怪别人。)

      判决书上一共被告八人,事实上我只认识谢聪敏和魏廷朝,所以变成八个人,有来

      龙去脉。在我被捕前五个月,台南美国新闻处发生了爆炸案(1970年10月12日);在我

      被捕前一个月(1971年2月5日),台北美国商业银行也发生了爆炸案。当时我在报上看

      到了消息,还以看好戏的心情看热闹的,做梦也没想到会扯到我头上。直到3月19日被

      捕后,保安处处长吴彰炯少将叫副处长张耀华上校向我说:“李先生,请告诉我们,谁

      是搞爆炸案的凶手,蒋副院长交代下来,说只要李敖说出是谁,就立刻释放李敖。蒋副

      院长人格保证。”我说:“你们办案这样办,太离谱了吧?连这种案都怀疑到我头上,

      你们对我太缺乏判断力了吧?”他听了,没再说什么,就走了。后来,军法处把我提起

      公诉,法律文书送来,我才知道同案除了我的老同学谢聪敏(彰化人)。魏廷朝(桃园

      人)外,还有李政一(台南人)、刘辰巳(台南人)、吴忠信(台南人)、郭荣文(台

      南人)、詹重雄(台北市人),他们都是我不认识的,原来都是所谓爆炸案的凶手,我

      竟与这些响当当的人物为伍,我真抖了。

      到了1972年2月29日,第一次秘密审判开庭时候,我才第一次见到他们。那天我坐

      在法庭的最左面,坐下以后,发现同排最右面有一位戴黑边眼镜的壮汉,一直侧过身来

      看我,对我微笑,他就是刘辰旦。按军法处看守所的规矩,凡是同案,都要隔离监禁。

      我们同案八个人,就分别在楼上楼下大房、小房、小黑房中拆散开来,我跟刘辰旦正巧

      自始至终分在楼下一房到十四房的同一走道(李政一也住过九房一段时间),我先住二

      房,后转十一房,再转八房;他先住十三房,后转十二房,再转六房。因为总是在同一

      走道,所以虽然隔离,也偶尔见面,谊属同案,自然就熟了。有时看病时在医务室碰到,

      我发现他真长得虎背熊腰,结实无比,羡慕他有这样好的身体来坐牢,真是本钱。

      我从二房迁到十一房以后,刘辰旦迁到六房,跟“成大共党案”吴锦江同房。六房

      在十一房的斜对面,从高窟中可以打照面,我因为有块破门板,用书物垫起,搭成桌子,

      所以一上了桌子,头就可伸到高窗上;而刘辰旦那边,因为身怀绝技,从门框上垫脚,

      纵身一窜,也可攀住高窗。只要向下俯视,走道上没有班长,就可以用暗号联络对方,

      上高窟讲话。刘辰旦呼叫我的暗号是吹口哨电影《坦克大决战》一段,我呼叫他的暗号

      是唱英文歌一句。歌曰“Sister!Sister!Do you hear me?”是我被捕前与小蕾看的

      最后一场电影《火雷破山海》中对修女唱的歌。不过为防其他房旁听,有时也用“大字

      报”。“大字报”是把纸裁成长条,用毛笔写掌心大小的字,自左向右横写,呼叫以后,

      一张张再自左向右慢慢传送,虽然只是纸条走动,但是感觉与霓虹灯广告无异,真是妙

      法。传后撕碎,从马桶冲走,片纸不留。有一天中午,刘辰旦、吴锦江此起彼落,每次

      落下,地板砰砰作响。跟我传了一两个小时“大字报”,我想他们一定累坏了。我这边,

      因为有克难桌,两脚落实,不须用脚掌侧踩门框,所以传起来,倒一点也不累。后来我

      迁到八号房,刘辰旦迁到六号房,同在一排,不能打“大字报”了,所以多靠呼叫。刘

      辰旦有时把许多消息,写在小纸条上,偷封在生力面袋里,佯做送面给我,请外役(主

      要是位外号叫“阿财”的)转来。我那时很自私,也很谨慎,不回传字条,为了怕被查

      出,影响我的读书方便。――我独居一室,拼命看书,辅导官冯音汝在书本管制上,也

      对我优待,这种大牢能坐下来,有大量书看太重要了。我们那时年复一年不准看报纸,

      有一次李政一在楼上弄到几块报纸传给我,不久李政一就被抓到。我当时也弄不清他们

      的底细,不愿深交朋友,所以尽管礼尚往还,可是却不肯回传字条。刘辰旦的字条有时

      用菜盆传给七房的吴荣元,再由吴荣无从外窗传给我(七八房有外窗相连,下有细缝)。

      吴荣元和吴锦江都是“成大共党案”的头目,吴锦江判无期时吴荣元判死刑,后改无期。

      吴荣元与警总的陈鸿渐同房,我尤其小心,因我对警总的人极不信任。由于我在书本管

      制上被优待,刘辰旦、吴荣元他们也沾了不少光。吴荣元与同案的刁德善,我为他们买

      了当时几千块的书,让他们带到火烧岛(绿岛)。由于我不肯回传字条,他们倒也习惯

      了。吴荣元临去火烧岛前,留字给我,感谢我对他的“不言之教”;刘辰旦一点也不怪

      我,他知道一定有我特殊的原因,仍旧对我关怀备至。我冬天畏寒,他极为担心,请他

      姊姊刘美女买药送我,又传字条来,提出各种御寒良方,其中之一是教我学日本学生,

      用干毛巾浑身干擦生热,他的好意,我至今记忆犹新。我因饱受深交朋友之累,所以在

      没弄清底细前,颇为矜持,但是刘辰旦对我,一本胸怀坦荡,日子久了,我发觉此人很

      够朋友。1975年4月25日,我在小房里独自看书,特别是小蕾请她父母送来祝我四十岁

      生日的《生活杂志》画册。忽然班长送进一个生日蛋糕,原来是刘辰旦请他姊姊特地为

      我买了送来的,刘辰旦的体贴细心,照顾朋友,由此可见。他的姊姊在弟弟受难期间,

      本来打算把退休金买间小房子的,结果钱都花在救弟弟上面了,房子吹了,她真是一位

      伟大的姊姊。刘辰旦他们虽然与我同案,但是罪状却你东我西。他们罪状是所谓爆炸案,

      其实这是冤枉的。在年复一年的囚居里,我慢慢得知:所谓爆炸案,根本就不是他们干

      的,而是吴彰炯少将主持下的一场冤狱。我在牢里认识不少人,但与刘辰旦独亲。我出

      狱后二十年,还由他陪我去拜访他那伟大的姊姊,向她致敬,并且不忘她在我四十岁生

      日时送我的蛋糕。

      在判决定谳后,所余刑期只有一年多了。1975年12月22日清早,我突然被通知收拾

      行李,要移送“仁爱教育实验所”(仁爱庄),就这样的,我从景美移到土城,开始被

      国民党“仁爱”了。为了优待也为了隔离,我被放到“仁爱教育实验所”中的花园洋房

      里,开了专班。专班“同学”四人,即李敖、谢聪敏、魏廷朝、李政一,从外请来所谓

      学者名流给我“上课”,他们是陶涤亚、毛树清、项酒光、周道济、王?病⑼辣?春、施

      敏雄、林钟雄、任卓宣、柴松林、魏萼、乔宝泰、邬昆如等等,每周来“上课”一次,

      我看不起他们,对他们冷眼相向,一言不发。在两旁“陪太子读书”的少将副主任、上

      校教导长等怕冷场,希望我讨论讨论,我一概不理。我心里想:这些人是些什么嘛!例

      如毛树清,是当年同我一起在舞厅跳舞的舞友;例如施敏雄,是当年我台中一中老同学

      施启扬的小弟。他们虽然装作不认识,可是他们怎配来跟我讲课?至于任卓宣,根本是

      我笔仗时的手下败将,更不足道了。国民党轿车请这些人来“太岁头上动土”,不是胡

      闹吗?(我出狱后五年,在台中一中校友会席上,碰到林钟雄,我笑骂他你好胆大,居

      然敢来替国民党向老大哥“洗脑”!林钟雄连忙打躬作揖,他说他被请去,根本不知道

      给老大哥上课,只以为是给普通政治犯上课,只是想赚点外快。后来上课时,才知道赫

      然坐对面的,竟是老大哥!所以原约定上四小时的课,后两小时他再也不敢来了,他说

      他见了我,又胆怯又惭愧。)

      就这样的,我的牢狱生活就接近了尾声。国民党放我以前,依法要有人作保才能出

      狱,我拒绝,我说我朋友全跑了,没有保,只剩下一个“朋友”,就是你们“仁爱教育

      实验所”的教导长汪梦湘上校,此公笔名东方望,给文星写过稿。汪梦湘跑来,说他有

      职在身,不便保我,我说你老婆没有职务啊,就由你老婆保吧,他还是不敢。后来所方

      人员偷偷同我母亲商量,提议改由我母亲保我,我得知后大怒,我说保人就可能是每周

      一次向警察告密被保人一周行踪的人,如我母亲保我,母亲就有每周做线民一次之嫌,

      这成什么世界!他们无法,就暗示我没保人就有被继续“感化”的可能,我说没保人而

      继续坐牢的人,我知道不少,可是我就是没保,你们不放我可也。到了1976年11月19日,

      我终于胜利,破例无保释放。我出狱那天,他们交给我“国防部绿岛感训监狱开释证明

      书”一纸,上面有例行印好的“行状及俊悔情形”专栏,中有例行的思想已改正字样。

      我既未去绿岛,也未使悔,收到这张证明书,我真又好气又好笑。后来凭此证明书,领

      到身份证,又重新开始我的“没有青春只有‘斗’的生涯,这时我四十一岁了。”

      在我坐牢期间,丁颖(载臣)、周渝、孟绝子、赵承厚。华肖忠等人敢来探监,我

      至今铭记;尚勤在海外会同许登源送了我一万台币,我出狱多年后,送了一栋房子给尚

      勤,并请许登源大吃特吃一次。丁颖、周渝、陆啸刽、陈彦增都有钱来,我都不忘记。

      陶英惠代刘绍唐写信来,我也感谢他们。我一生感人之恩、怀人之德、不没人之功,垂

      老写《李敖回忆录》,自当表而出之。

      在这五年八个月的监狱生涯中,虽然是昏黑所在,但观察入微,也不无奇趣可寻,

      我加写一些:

      一、我被刑求的项目中,有一项拶指。他们把三支圆珠笔夹在我左手四根手指中间,

      再强行用我的右手紧握四根手指。并对我说:“李先生,这不是我们折磨你,是你自己

      的右手在使你的左手痛苦,所以不能恨我们。”我笑笑,说:“我不恨你们,也不恨我

      的右手,我只恨圆珠笔。”

      二、我在警备总部荣膺五委员后,情治人员发现,我这台独大员,根本不会说台湾

      话,甚至“听莫”(听不懂)台湾话,如今成了“台独先烈”,未免滑稽。我跟他们开

      玩笑说:“没关系、没关系,英国国王乔治第一根本不会说英文呢,他是从欧洲大陆过

      去的,不会英文都能做英国皇帝,我李敖不会说台湾话却做上台独大员,又算什么啊!”

      三、保安处看守所所长罗永黎上尉留小平头、两眼炯炯,令人生畏,可是跟我熟了,

      发现他人满好。有一次,他感慨地说:“我是神仙、老虎、狗。”我问他为什么?他说:

      “我一看到老婆,就是神仙;我一看到囚犯,就是老虎;我一看到长官,就是狗。”我

      听了哈哈大笑。他补充说:他真觉得他干了这么多年,其实只是国民党的一条狗!但他

      毕竟是假狗,看到真狗会害怕。国民党抓雷震那一天,他被派去参加,《自由中国》社

      有条大狼狗,差点咬了他,他说他虽然是国民党一条狗,但还是怕真狗。

      四、我住军法看守所第二房,正对面是第十房,关的是调查局“匪谍”处长范子文。

      此公英国留学,相貌堂堂,气焰很大,被调查局局长――不懂ABC的沈之岳整,诬以

      “匪谍”之名,关了起来,不但把他关起来,连他的太太满素玉也关起来,太太就住楼

      上。范子文被关,自认不得活命,他的姊姊来看他,他双手抓住铁栏,大叫道:“我给

      国民党做走狗做了这么多年,就是这种下场啊!”经大家劝说,他才不叫了。他后来专

      心信佛,整天大声念佛,念佛以后,口中连说:“报应!报应!”可见他内心对过去杀

      生忏悔之重。念佛以后,他说不杀生了,可是牢里蚊子太多了,赶也赶不走,他没办法,

      就用扇子把墙上的蚊子一一拍死,一边拍一边说:“这不是杀生,这是打沈之岳!”

      五、我成为台独分子,谢聪敏是一个施展连环套的角色。他和魏廷朝先把我咬进牢

      里,使官方上当;然后在声势已壮之后、在海内外皆知李敖加入台独活动之后,再设法

      替李敖翻案,用李敖在文化界的声名,反衬出国民党在如何以冤狱迫害自由作家。这样

      一来,李敖可被黄鱼两吃,而国民党的害贤之名却又加倍。谢聪敏在牢中替李敖翻案,

      不是容易的事,因为管制森严。但是一次阴错阳差,使他有了机会。一个日本人小林正

      成一度住他押房隔壁,在小林被驱逐出境前夜,他抛了一封信由小林带出来,辗转登在

      “纽约时报”。信披露后,自然使官方灰头土脸。谢聪敏纵在牢中,还能有这种机智英

      勇的作为,真令人赞叹。出狱多年后,他到我家来叙旧。我问他:“到底小林怎么带信

      出去的,难道不检查吗?”谢聪敏说:“怎么不检查?还由所长罗永黎带人把小林脱光

      检查过呢。当时我以为信会被搜出来,可是一直没动静。后来我到日本,见到小林,问

      他,原来小林先把信藏在马桶与墙的夹缝里,脱光检查完毕后,临走前,他要求小个便,

      就趁小便之时,把信从夹缝中带了出来。”

      六、信登在《纽约时报》后,官方追查,谢聪敏瞒过由小林带信的真相,反咬了一

      个班长陈留恨,说信是这班长带出的。陈留恨因此被捕,被拷打不已,直到最后查出不

      是班长而是小林,才真相大白。由于陈留恨对待囚犯极坏,谢聪敏这一乱咬,却也咬得

      人心大快。谢聪敏被罚带脚镣好几个月,最后取下脚镣时,班长们对他恭贺,他笑嘻嘻

      地说:“小意思、小意思。”

      七、在军法看守所放风之际,碰到一个小叛乱犯。他是一名高中生,因想组党,被

      抓人笼。他大惑不解,向我说:“李先生,‘公民书’中告诉我们,‘宪法’第十四条

      ‘人民有集会及结社之自由’,我以为那是真的,就想组党,结果就给抓进来了。”我

      听了,哈哈大笑。后来,他好像随遇而安,也甘于做叛乱犯了,有一天竟自谓:“我是

      天生革命家。”可是这位小革命家很怕鬼,夜里总是蒙头大睡。

      八、在军法看守所,来了一批以成功大学学生为主的“成大共党案”的小鬼,那些

      小鬼们从来没见过真共产党,坐在牢里,到处想找共产党前辈来师法。我说别天真了吧,

      牢里哪里还有什么真共产党!国民党整天抓到的,其实都是假共产党!他们不信,硬说

      李荆荪是,一房一房传话过去,向李荆苏致敬。后来发现李荆苏果然是假的,于是大呼

      负负,又一房一房传话过去:“致敬取消了!”弄得傻头傻脑的李荆荪糊里糊涂,搞不

      清忽来致敬忽又取消是怎么回事。

      九、“成大共产党”在调查局被刑求,有人大骂:“你们这样对我们共产党,将来

      共产党从大陆来了,要剥你们皮啊!”调查局干员说:“剥就剥,可是没来以前,老子

      们先剥了你的皮!”

      十、“成大共产党”领袖是蔡俊军,是一位率真勇敢的年轻人,后来与我成为好友,

      出狱后还打电话并来我家感谢我对他的照顾。有一次我送他一套睡衣,他那时被判死刑,

      穿着睡衣,带着脚镣对我说:“枪毙的时候,我就穿它去。”又指着胸前说:“子弹就

      从这儿打出来。”态度从容之至。后来死里逃生,改判无期,十五年后出狱。我的同案

      李政一曾和蔡俊军同房,他告诉我:“同房难友任何人的食品,蔡俊军都会抓来就吃,

      连招呼都不先打一下。人问他为什么,他说:‘我们是共产党,你的就是我的,我要共

      你的产啊!’”

      十一、“成大共产党”另一领袖吴荣元,也被判死刑,也是一位率真勇敢的年轻人。

      他被判死刑后,带着脚镣,等待枪毙,找来佛经看,以为解脱;后来改判无期,他把佛

      经一丢,说:“既然没死,还是看李敖的书吧!”

      十二、在黑牢中的人,无不恨调查局与警备总部,因为这两个衙门专门刑求以造冤

      狱。有一次,一个土头土脑的台湾人,被送到军法处看守所来,他余怒未消,把棉被卷

      成一团,坐在地上,一边捶棉被,一边大喊:“调查局,利嘎西郎(你家死人)!调查

      局,利嘎西郎!”旧派心理学家喜言“本能”者,凡遇无法解决的主题,辄以“本能”

      含糊带过,人戏以“毯子学说”讥之,因只能遮盖问题而不能解决问题也。看到这土头

      土脑的台湾人,竟能如此用棉被解决问题,真可成立“棉被学说”了。

      十三、关在押房里的寂寞难挨,是一般人犯最吃不消的,他们要打发日子。打发日

      子最好的方法就是出来做工。做工虽然苦,但是大家抢着干。有一次,押房里缺个理发

      的,班长问谁会理发,一个老台湾人叫叶迫,说他会,于是由他为大家理发。押房理发

      的规矩是,被理发的囚犯,每人准备卫生纸二张,自己折好,用手托着,理发的为你刮

      胡子时,一边刮,一边要把刮下的抹在卫生纸上,以节省他的时间,好快速为下一个服

      务。一般正常情况是,一阵快速服务下来,走道上每间押房门口,都丢下一小堆卫生纸,

      上有肥皂和着的胡子垃圾。可是,由于这位叶迫根本不会理发,而冒充他会,结果一阵

      刮胡子下来,走道两边的卫生纸上,竟是血迹斑斑,好像人人有了月经似的。气得范子

      文大骂叶迫,班长也脸上无光,赶忙把叶迫赶回押房去了。

      十四、我有一段时间与人合住第十一房。有山东米商黄中国被判死刑,他是粗人,

      因赌博被人陷害成“匪谍”,以致冤死。还没执行前,胡炎汉劝他信耶稣,带他一起祷

      告。祷告完了,我在旁边大笑。胡炎汉问我笑什么?我偷偷开玩笑说:“黄中国枕头底

      下藏着佛经呢!他所有的宝全押,是上天堂的投机分子。只恐怕上不了所有的天堂,反

      倒下了所有的地狱!”黄中国的冤狱,我曾全力代他写状子,他感谢得向我磕头。可是

      最后在劫难逃,终被拖出枪毙。

      十五、黄中国被枪毙之日,清早五点,第十一房的房门突然间被打开,黄中国正睡

      在门边,他一声哀呼,坐起来,向牢房另一角冲过去。可是,七八个禁子牢头冲进来,

      反铐他的两手、抓住他的头发、用布条缠住他的嘴巴,再用熟练的技巧,把他架出房门。

      当时睡在我右边的胡炎汉惊慌坐起,十指张开、两臂前举,大叫起来,一个班长讨厌他

      跟着叫,顺手拉了他一把,高叫:“还有你!”吓得胡炎汉缩成一团,藏在棉被里。对

      面的崔积泽事后吓得哭起来,一边擦眼泪一边说:“什么意思嘛!人家只买一点军油,

      就把人家跟死刑犯关在一起,就这样吓人家,什么意思嘛!”黄中国的遗物,班长托我

      包在一起,送到门外。这时胡炎汉还缩在棉被里,在里面呻吟:“太可怕了!太可怕

      了!”好久好久,才从棉被钻出来。

      十六、胡炎汉是荣工处的简任官,在“中正大学匪谍案”中被诬入狱。入狱前在澳

      洲观光,碰到居浩然。居浩然托他到台湾探监向李敖问好,结果没想到自己也给关进来,

      正巧与李敖同房,向李敖问好了。

      十七、在十一房还见过一个十九岁的小偷,长得奇黑,我用台湾话给他起外号叫

      “欧卡曾”(白话是“黑屁股”、文言是“黑臀”,古人真有人叫“黑臀”)。“欧卡

      曾”,浙江奉化人,眷区出身,因我对他不错,他说很感谢我,他出狱后,一定找个脱

      衣舞女,用摩托车载来,在我窗下大跳一次,在警卫赶到前,再用不熄火的摩托车载运

      逃走。他说:“龙头啊!不要太用功了!那时候该休息一下,看看脱衣舞,看看死脱瑞

      普(strip的日语发音),看看也好!”他一边说,一边扭动,学脱衣舞的模样,丑态

      可掬,使我笑得腰都弯了!我坐牢多年,但是从来没有那样大笑过。

      十八、牢里的冬天很冷,我把我爸爸在东北穿的一件皮袍子带进来,聊以御寒。这

      件皮袍,被贼眼溜溜的“欧卡曾”看中了,他用手摸着上面的毛,一边摸着一边喃喃自

      语:“毛真好!毛真好!毛真好!”“欧卡曾”连说“毛真好”后第二天,他就被叫出

      去了。监狱官调查他有政治问题。因为若没政治问题,怎么会说“毛真好”呢?那时毛

      泽东还在世,说“毛真好”是什么意思呢?“欧卡曾”费了九牛二虎的气力来解释,最

      后才算过了关。原来每间牢房高高在上的天花板上,都有一个扩音机,扩音机是个“大

      嘴巴”,也是个“大耳朵”。有情况时候它播出监狱方面的命令、号音与音乐,你不听

      不行,所以是大嘴巴;没情况时候它不声不响,但却是个窃听器,由中央系统逐房抽查,

      隔墙有耳,所以是个大耳朵。因为大耳朵只能听不能看、只能录音不能录影,所以窃听

      时候就难免断章取义,于是“毛真好”的误会,就发生了。

      十九、我在军法处,年复一年不准看报,所得消息,但凭新进牢的人口耳相传,最

      新世界大事所得不多,最新流行歌曲倒听了不少,因为大家无聊,以唱歌自遣者比比皆

      是。有一次一群小流氓们个个会唱刘家昌的《往事只能回味》,歌词是:“时光一逝永

      不回,往事只能回味,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春风又吹红了花蕊,

      你也已经添了新岁,你就要变心,像时光难倒回,我只有在梦里相依偎。”当时我没见

      到歌词,把内容听了模模糊糊,最后一句“我只有在梦里相依偎”,我听成“我只好另

      外找一位”。出狱以后,偶然机会看到歌词,才恍然失笑。但却觉得,我的误听后的新

      词,其实比刘家昌的原词还高明呢!情人走了,你另外找一位,岂不比梦里留恋更积极

      吗?

      二十、最后一年,谢聪敏、魏廷朝和李政一,四人同居一房被“洗脑”,我宣布大

      家来生再见,拒绝讲话,但偷偷只和最够朋友的李政一来往。那时洗澡时总要一贯作业,

      脱下衣服,同时洗了。有次看到魏廷朝洗澡,把准备换穿的衣服,糊里糊涂重洗了一遍;

      把刚脱下来的衣服,又穿了回去。他那时又胖又黑,光着大屁股,吃力地洗衣服,使我

      想起狗熊进玉米园的故事。(狗熊进玉米园,折一根玉米夹在腋窝下,左摘右丢,弄了

      一夜,出园时腋下还是只剩那一根!)魏廷朝出狱后,偶尔来看我,但两人友情,似已

      无复当年了。有一件事,仍可看出魏廷朝对我的卫护。在康宁祥、李波峰诬谤李敖案发

      生时,魏廷朝写信拆穿他们,有这样一段:

      李敖的个性和笔锋太尖锐,而且耐磨耐斗,所以朋友固然不少,敌人只怕更多。他

      不断地攻击,又不断地被攻击,是不难想像的。

      攻击李敖,应该攻其所短,岂能攻其所长?说他专门打小报告,陷害朋友,可以说

      适得其反;既不合事实,尤其不是魏廷朝口中所言。李敖是最可靠的朋友(也是最难缠

      的敌人),在困难的环境中,经常经济难友。有许多受过他的恩惠的人,在十数年后始

      终对他怀念不已,这恐怕是他自己当初所料想不到的。他对看不顺眼的人和事,反应过

      度强烈,往往马上使小性子用刺骨的言词、伤人的冷漠、明显的动作,当面让人难堪;

      但他不会放暗箭。

      由于魏廷朝的人证文证,终于拆穿了李筱峰的造谣,最后被我告诽谤成立,我赢了

      官司。

    • 家园 11 软禁(1970―1971 三十五到三十六岁)

      11 软禁(1970―1971 三十五到三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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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三十一岁到三十五岁四年间,也就是1966到1970年前后四年间,我把它归纳为

      “星沉”时期。在这段日子里,《文星》杂志、文星书店相继沉下去了,我自己――这

      颗拟人化的文星――也沉下去了。不过,到了1970年,“星沉”的情况更恶化了,那就

      是我开始被国民党当局软禁时期,前后长达十四个月之久,直到我被捕为止。

      局面所以恶化到这一地步,基因除了我过去有多彩多姿的反当局“黑底”外,与彭

      明敏的关系,构成了黑上加黑,以致沉上加沉,最后终于沉到牢里去了。

      彭明敏在台大早我十年,我在台大法学院的时候,他没教过我,但是教过我的许多

      老同学。我的《传统下的独白》出版后,送了一册给他,他回信给我,说:“我一向爱

      读您的文章,且对您的许多见解,都很同感,希望将来有机会认识您。”这封信写后二

      十七天,1963年12月10日,他透过郭鑫生相约,在台北致美楼请我吃饭,那是我们第一

      次正式见面。此人博学有礼、叔度汪汪,给我极深刻的印象。从此与他在师友之间,见

      乎交情。那时我正主持《文星》,在吃饭前十天,我在《文星》发表了他的大作――

      《泛非思想的感情因素》,在“编辑室报告”中,特别点出“读了这篇文章,使我们可

      从这段思潮的激荡中,得到触类旁通的领悟”。在这微妙领悟后十个月,“彭案”发生

      了,十三个月后,他历劫归来,门前冷落、特务环伺,备感人情冷暖,亲友都不敢同他

      往还,他的朋友只剩下“极少数极少数例外”,我是例外之一,并且不愧是例外中的例

      外。因为我也备受迫害。与他处境堪似,于是相儒以沫,日久更见人心。

      那时蒋介石下密谕,将我和陆啸钊赶出《文星》。我去做生意,需要在银行开甲种

      户,领取支票。曾请萧孟能帮忙,萧孟能推托不肯,彭明敏知道了,慨然相助,写信给

      陆啸钊,叫他陪我到彰化银行永乐分行去开户,原来彭明敏请他哥哥彭明辉为我暗中介

      绍,才得过关。那时我困于生计,卖书为活,彭明敏也为我写信向洋人兜售。此类义助,

      不胜枚举。总之,从他出狱,到他偷渡离台,四年之内,我和他在黄昏、在子夜、在灵

      犀相通之际、在杯酒谈薮之间,共度过数不清的悲欢岁月。这种患难之情,于彭明敏则

      属唯一,于我则属仅见,于今回味起来,恍然如昨。

      那时彭明敏生计日窘,本来他在中山北路巷内有一小块地,原拟兴建起来,与我合

      开一小餐厅,后来未成事实。他日夕被调查局派人跟踪,有时至感气愤,乃亲自照相取

      证,相机都被抢走。我得知后,乃和黄胜常(黄三)用长镜头代为拍得,使彭明敏大为

      高兴。

      彭明敏精通四国语文,除在太空法中为国际翘楚外,其他涉猎也极渊博。他的生活

      品味极为高雅,有一次把亲植的非洲紫罗兰送我,又送我的女朋友小蕾一条他自养的小

      狗,命名嘟嘟。1970年1月15日,嘟嘟不幸中毒而死,我正事忙,托魏廷朝去看彭明敏,

      带去一些啤酒和杂志,顺便问问还有没有嘟嘟血亲可以代讨。不料廷朝回报,说只有彭

      师母在家。十一天后,魏廷朝匆至,说外电传来,彭明敏已抵瑞典矣!

      彭明敏偷渡后,我立刻被软禁经年,以至下狱。军法判决的罪状,是“明知彭明敏

      有叛乱前科,其叛乱之念未泯,仍秘密与之交往”,并助其偷渡。从此牢门一入,深如

      海矣!在我与彭明敏四年间的患难之交里,由于我不是他的学生,他“在灵犀相通之际、

      在杯酒淡薮之间”,透露了不少心事给我,而为其他人或他的学生所不知。例如我对他

      以向蒋介石“悔过”换取出狱的行为,曾表示不解。他最后道出了真相,他说:“本来

      我是不肯悔什么过,准备坐牢的。可是我一想到女人那一对奶,我就只好投降了。”还

      有一次他向我说,他羡慕《My Secret Life》一书的作者,因为该作者一生搞过许多女

      人。像这些话都由他在灵犀杯酒之间透露给我,可见两人交往之近。这段交往,彭明敏

      后来写《彭明敏回忆录〈自由的滋味〉李敖定本序》有相对的回忆。

      我坐牢十三个月而被押回家看管之后,状况并不好转。“亲友”们恐慌未息,不但

      不敢接触,有的还要“落井下石”。狭路相遇,有的装得看不见,有的干脆落荒而逃

      (猜想其回家后,必求神拜佛保庇其不会因遇见我而被牵连)。

      最难能可贵的,仍然有些例外的朋友。

      李敖就是这种极少数极少数例外朋友之一。

      李敖与《台湾自救运动宣言》无关。可是,谢聪敏。魏廷朝和我被捕后,警总人员

      觉得该“宣言”文章写得太好(这应归功于谢聪敏和魏廷朝),不可能出于台湾人之手。

      他们猜来猜去竟然想到李敖,一口咬定是李敖代笔的。审问期间,他们对此一再追问不

      舍,使得我哭笑不得。李敖也因此更成为特务人员怀疑和注意的对象。这是李敖与《台

      湾自救运动宣言》唯一的“牵连”。

      我认识李敖早于《台湾自救运动宣言》案的发生,也曾到过他家。在那里印象最深

      的,除了藏书丰富之外,就是他亲手把全家清理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包括浴室厕所。

      他没有中国传统“文人”的肮脏陋习。

      我案发后,李敖不但不畏怯,反而倍加亲切,我知道他不赞同“台湾独立”,也不

      支持“台人自决”。他所以反对国民党,不是出于狭窄的政治利益,而是发自历史和文

      化的深厚哲学,也是出于对民主自由的信念和人权人道的大精神。他的思索是广泛、深

      刻、清晰、严密而良知的。

      我被看管期间,李敖约我每月密会一次。每次他都要请我到高级餐馆,享受丰餐,

      大概是要鼓舞我土气,补给我营养。他又怕我监禁生活太干枯无聊,每次都会带来当时

      受禁的《花花公子》杂志最新一期,借给我看(他言明那是“借”的,不是“送”的,

      所以每本都须于下次会面时归还他,我乃照办不误)。有一晚上,调查局局长沈之岳请

      我们两人吃饭,事前事后,我俩都觉得极好玩,嘻嘻笑笑,好像两个调皮顽童似的。

      1969年起,我开始准备脱出台湾,须与海外各方联络。所有通信都须请人带出海外

      投邮,来信也不能邮寄,只能从海外由人带进台湾。为此,需要一些可靠朋友,由他们

      再转托其可靠友人,带出带进。李敖便是这少数可靠朋友之一。他曾为我转出一些重要

      信件,但他恐不知道我频频与海外联络,目的是什么。没有想到这竟成为他入狱重大罪

      名之一,我衷心歉疚,难以表达。

      我脱出台湾准备就绪,深知成功则生,失败则死。1969年末,我看见他时,知道这

      是我们最后一次晤面,但不敢告诉他我的计划(这与我未透露给家人一般,是要让他们

      免陷于“知情不报”的重罪)。我还是照例约定下次密会的时地,虽然心里清楚,不论

      生或死,我会爽约,他不会再看到我的。临走时,我心里暗然向他道谢、道别、道歉了。

      我受难期间,他对我那份厚情和义侠,永铭于心,至今仍时时回念感谢。

      我到达瑞典以后,有一段时期仍与他保持联络。但所谈大都是轻松私事,不涉及国

      家大事。

      我在狱中,曾写了一篇《全体主义的迷惘》,出狱时偷偷带出,将原稿寄给李敖,

      请他评论。他立刻写了两篇意见,我非常珍重。我于1970年初脱出台湾时,不带行李,

      身上能带出的,极其有限,而李敖那两篇评论则是我冒险带出的极少极少东西之一,至

      今仍保存在美国。

      我脱出台湾后,李敖即受严密监视。他家曾被偷置录音器。他发现之后,将其拍照,

      也把特务人员监视他家的情形拍照下来,连同偷听器零件,全部寄来给我。这些相片和

      零件,与我一起辗转流浪多处多时,还在美国。

      彭明敏这些回忆,有一些可以补充的。先是国民党当局一得知彭明敏偷渡到瑞典,

      立刻把我软禁,不分日夜,由专车一辆、专人若干,对我紧迫盯了起来。这一紧迫盯人,

      先由警察单位派人,后来警总单位接力,前后“跟监”(跟踪监视)。在我被软禁的这

      十四个月里,所谓专车一辆,一开始是‘华宝”字号的计程车,后来是“兴业”字号的

      计程车,最后是“永炯”字号的计程车,事实上,都是警总保安处的工作车化装的。当

      时保安处处长是吴彰炯少将,计程车字号是“永炯”,显然有“永远是吴彰炯”之意。

      在专车一辆之外,一般是三人一组,每天三组,每组八小时,对我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紧

      迫盯人。那时我住的是四楼公寓的顶层,他们在楼下对面农家平房里租了两间,车就停

      在门口,和我的自用车(凯莉车以后与计程车同一品级的车,是我用过的第二辆汽车)

      遥遥相对。每次我出门的时候,他们就跟踪,李敖步亦步、李敖趋亦趋。过去彭明敏被

      跟踪的时候,曾向我埋怨说被跟多么讨厌,我劝他说你何必介意呢?只把他们当做“狗”

      来跟你就算了。彭明敏说李敖你没被跟,你不知道这滋味,等你被跟,你就知道不是那

      么简单了。后来我被跟了,我倒觉得满好玩。和我同时被跟的,有谢聪敏与魏廷朝,他

      们两位经常跟“这些狗”冲突。谢聪敏说他被跟久了,自己都有点神经兮兮,甚至洗澡

      时都感到仿佛有人在偷看,蹩扭死了。他报复的方法是到百货公司等人多的地方,忽然

      当众说明身份,并指着跟踪他的人,大骂是“国民党的走狗”!跟踪他的人反映到上面

      去,当时台北市警察局安全室主任卢金波(后来升官做刑事警察局局长)说:“让他去

      骂,你们忍耐几天,他们没几天好日子了!”魏廷朝的报复方法是“劳动改造”,他经

      常穿上球鞋,吃饱喝足,突然跑去爬山,跟踪他的人身体不如他,也没吃饱喝足,也没

      穿球鞋,冷不防被他带到山上,叫苦不迭。魏廷朝一组一组这样“山地训练”,“那些

      狗”也只好身带便当水壶、脚穿球鞋伺候。由于魏廷朝算出“那些狗”的交班时间,所

      以每每在交班前开门见山,制造临时情况,使他们不但不能下班,还得爬山呢!魏廷朝

      又知道“那些狗”为了不愿爬山,常常故意落伍,然后向上面谎报“叛乱犯”不知去向,

      所以他又爬得快慢适中,不使他们跟不上,他并且恐吓说,你们明明看得到我,就必须

      跟我,我爬你们就得爬,你们若开小差,我就报你们。所以,经常的“爬山团”是:魏

      廷朝早已到了山顶,坐在石头上招手,山腰上两个人还在慢慢爬,嘴中念念有词(外省

      人有词是“(入肉)你妈”,台湾人有词是“干你娘”),非常有趣。后来他们实在吃不

      消,乃托跟踪我的人向我讲人情,转告他们只是奉命办事,是可怜人,请魏廷朝不要这

      样整人。正巧一天魏廷朝爬山不慎,从山上滚了下来,皮肉受伤,我告诉他说他们讲人

      情的事,于是他的“山地训练”也就告一段落。至于我的报复方法,是比较“阴险”的。

      我原则上是同跟踪我的人嘻嘻哈哈,不轻易报复,大家互相方便,我在方便中套取情报,

      并从中取利。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是说祸是双至的。我对双至有一个

      怪解释:当祸本身一至的时候,凡夫俗子本身就配上另一至,另一至就是苦恼自己。凡

      夫俗子遇到祸事,立刻做直接的苦恼自己的反应,于是祸上加祸,自然就双至了。我的

      办法是:我遇到祸事,第一就告诉我自己:“我决心不被它打倒,相反的我要笑着面对

      它。”这样一来,我就先比别人少了至少一祸。绝不配合祸,这还不够,我要把祸本身

      给“值四票价’,这才满意,什么是“值回票价”?《史记》管晏列传,司马迁说管仲

      “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这是我最欣赏的一种本领,化祸为福、转失败为成功,

      对人生说来多么重要!“人生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低手对不如意的事,是唉声叹

      气;高手对不如意的事,却能化成对自己有利。人要修炼到这一段数,才算炉火纯青。

      炉火纯青的人,不论在八卦炉里、在八卦炉外,都是一样逍遥。基于这种达者强者的人

      生观,我在被国民党软禁过程中,一直表面上悠哉游哉,骨子里却用尽心机,化成对自

      己有利。其中最有趣的一件,是我吃警察的一段故事。

      在长达十四个月的软禁过程里,最早担任跟踪我的,是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派出

      的警察,一开始是两人一组,我本来就是性喜在家的人,被跟踪后,尤其懒得出门。跟

      踪我的警察在我家门口,缺少运动(跟魏廷朝的是运动过度),益复无聊。他们打发无

      聊的方法,是聊天、逗小孩子、看过路行人和抬头对我的四楼东张西望。他们的名字,

      我当然不能全知,为了辨别,我就给他们一个个暗起外号。有一组外号叫“胖子”与

      “小子”的,好像最坐立不安,耐心最差,我在四楼,隔着百叶窗,用望远镜偷看他们

      的一举一动,煞是有趣。1970年4月7日的晚上八点四十五分,楼下有撞车声,不久有人

      敲门,我开门一看,原来是“胖子”。按照他们的规定,跟监人是不准同被眼监人打交

      道的,但是“胖子”满脸难为情的,终于向我开口了,他说:“李先生,真抱歉真抱歉!

      真抱歉!来打扰您,您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我俩在下面,刚才一个去大便,一个去小便,

      正好没人在,小店的小孩子顽皮,趁机跑到我们汽车里,发动马达学车,一下子就冲到

      您停在下边的车后面,撞坏了您的车。请把车钥匙给我们,我们保证为您修好、保证修

      好,务必请李先生原谅!”我笑着说:“没关系,没关系,等我下去看看。”我下楼后,

      看到我的车屁股侧面被撞伤,那时我的车也旧旧的,我心想:“这回被撞,索性大修特

      修大美容特美容一次吧!”我对“胖子”说,“没关系,没关系,明天再说吧,明天你

      请管区警察来同我谈就是了。”

      那时的管区警察叫罗翼飞,是个湖南人,人不错,跟我较熟。第二天,他果然来了。

      他说“胖子”拜托他来道歉,并表示“胖子”要把我的车开走,修好后还我。我问他到

      底车是怎么被撞的?他说根本不是一个大便一个小便去了,而是‘小子”不会开,在楼

      下无聊,要“胖子”教他开车,不料“小子”一开就一档猛轰油门、高速起步,车就冲

      出来,冲到李大爷的车上了。我说:“‘胖子’闯了祸,竟还想瞒天过海,他妈的太可

      恶,我要收拾收拾他们。这个车,我要自己修,我才不要他们去修呢,他们修,还不是

      找到附近老百姓的修车厂,吃老百姓,修了也不会好好给钱,这怎么行!我要自己修。

      修多少钱,由他们照实赔我。”管区警察见我坚持,只好请我开估价单给他,就告辞了。

      那几天,我有残余日记如下:

      4月7日(星期二)

      夜八点四十五分撞车。

      4月8日(星期三)

      罗警员来。夜魏谢来。警员半日讲习用望远镜及Bug。

      4月9日(星期四)

      下午谢来,言调查我与什么委员会的事。

      4月15日(星期三)

      [管区警员来,]我交撞车修车估价单给他,并坚持说不能让我的保险公司赔,同时

      不准他们代我取车,因为不相信他们不向修车厂耍赖。

      [为上面派他调查我的几件事,为取信于我,]管区警员当我面写填报单,内说李敖

      生活无着,情绪很坏,拒不作答。无法完成任务,拟请交由原告密人调查为感云云。

      他又说以后他每次按一声门铃时,可不开门。连按二次时可开。

      估价单是“国产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代开的,计开板金五千五百元;喷漆一千五百

      元;前保险杆一支九百元;方向角灯一个八十元;车身镀条一组七百元,共计八千一百

      八十元。八千一百八十元在十五年前不是小数目,管区警员看了,说这些钱不是“胖

      子”、‘小子”出得起的,恐怕得由大安分局想办法才成。说完又告辞了。

      过一两天,管区警察又来了,他说他们研究结果,李先生的车只不过屁股侧面碰坏

      了一点而已,怎么李先生要整个全修起来?甚至连前面的保险杯也要换新的,全部车身

      都要改喷,他们说李先生在吃豆腐。我说我李先生没吃豆腐,是吃刺猬。你们警察整天

      吃老百姓,今天就要被老百姓吃回来。你回去告诉大安分局局长,叫他识相点,乖乖把

      钱送来,不然我就写信给他的上司,信中写法是“你们派人来跟踪我,我没办法,要你

      们撤回,是强你们所难。但是你们派来跟我的人,屎尿太多了一点,一个去大便,一个

      去小便,我的车,就被撞了。我现在求你们撤回跟踪我的人,固属奢求,但求你们精挑

      细选一下,派些屎尿少一点的干员来,你们应给予方便,如此则感谢无量矣!”管区警

      员听了又大笑又苦笑,说回去想办法。

      五月一日,他又来了。说大安分局局长屈服,由他命令警察们凑钱,凑足了你李先

      生开的价码,现在钱带来了,可是局长说,有一个条件,必须请李先生帮忙,就是我们

      绝不承认警察撞了你李先生的车,我们抓到个计程车司机,他愿意承认车是他撞的,我

      们警察只是调解,由这司机赔你李先生钱,并且和解书日期要倒填二十三天,倒填在撞

      车那天当时,不知李先生能不能网开一面,这样和解?说着把早已写好的“和解书”和

      现金八千一百八十元双手奉上,我笑着说这事容易,就大家做假好了!于是,我就在对

      方早已签好了的“和解书”上,签了字。跟我和解的对方叫“张颂德”,直到二十七年

      后的今天,我还不知道跟我和解的计程车司机“张颂德”是谁、是什么模样?我俩生平

      各有此轻功,能在腾云驾雾之中,就自相撞而言和,真不能不佩服大安分局局长的导演

      之妙了!我在签字以后,曾在我那一份“和解书”上,自批如下:

      此书三联,罗警员留我一份,另由我签名收据一纸。警察破财而欲串假戏免祸,用

      心亦苦矣。

      1970年5月1日,“闭门家中坐,财从地上来”者就这样的,警察的钱到我手中了。

      和解以后第三天,车修好了,我有残余日记如下:

      5月3日(星期天)

      跟踪小曹。

      5月5日(星期二)

      段自台中来,言了有友近自警界辞职,说警方盛言李敖将在本月偷渡云云。可笑哉!

      今日与蕾逛西门,被跟甚紧。

      胖子警员(肇事者)今天见车修好,跟小八说:“简直比以前的还好!”小八说:

      “托你的福。”

      此次赔款,据闻派出所摊派三千,余额由警察分摊。

      倒霉的“胖子”,不久终于给调走了。后来警总派人接替警察,把跟踪职务全部接

      过去。有一天,警总跟踪我的“老郑”(郑士达)向我透露:“‘胖子’临移交时候说:

      可要当心那李某人,那家伙阴险无比。撞车那天,他下楼,笑嘻嘻的,满口说没关系没

      关系,可是没了半天关系,却把我们警察咬住不放,直到赔了他大把银子才松口。你们

      别以为李某人吃了我们警察,把钱拿去修车了,其实我们查出他的车保的是全险,保险

      公司不敢追查谁撞了他的车,只好认赔了事,所以修车全部是保险公司孝敬的,李某人

      拿了我们的钱,全部给他小女朋友去买花衣服了。李某人是全世界最厉害的家伙,你们

      可要小心才好!”我听了,哈哈大笑。我说:“这就叫‘警民一家’啊!”

      在我被国民党“跟监”的日子里,“国际特赦协会”的秘书长马丁?埃纳到了台湾。

      魏廷朝、谢聪敏到我家,约我一起去看马丁。我说我李敖架子很大,对洋鬼子尤其大,

      马丁如果真来帮助我们,就请他到我家来看我吧,我不会去看他的。听了我的话,两人

      都认为有理,就转告马丁。马丁倒有服善之勇,他同意到我家来,登门拜访,“行客拜

      坐客”。于是,就约定一天晚上来。当时我虽处境自顾不暇,却很想托马丁为在牢中的

      柏杨想点办法,为了加深马丁的印象,我请小蕾给柏杨太太艾攻打公用电话(我家的怕

      窃听),问她愿不愿意跟马丁见见面。电话中艾玫说她愿意来,可是到时候,她爽约了。

      为什么爽约,我至今还不清楚。

      马丁到台湾,国民党对他又恨又怕,于是派三个人跟踪他。那时跟踪我的是三个人,

      跟踪魏廷朝、谢聪敏的各两个人。马丁他们上楼后,大家自四楼窗前朝下望,只见下面

      各路跟踪人马大集合,有趣之至!我指给他们说:“你们看,我家对门变成警察局了!”

      大家俯视一笑,深感国民党治安良好,真名不虚传。就在这次“行客拜坐客”里,我把

      一些被“跟监”的照片和泰源监狱名单,交给了马丁。我没交代他怎么处理,他也没说

      怎么处理。一切都好像心照不宣似的。这名单中有不少我的朋友或今天我们熟知的人。

      像刘贞松、蔡金河、林书扬、陈水泉、雷正彬、袁锦涛、罗贤义。席长安、柯旗化、施

      明正、庄宽裕、陈左弧、施明德、孙以苍、胡学古(胡虚一)、吴耀宗、梅济民等等。

      在他们暗无天日的黑狱生涯里,做梦也没想到:他们一个个的大名,已经经由李敖之手,

      转给国民党眼中的“国际好人”了。不但他们没想到,即使国民党也没想到。国民党做

      梦也没想到:在他们全天候“跟监”李敖的大作业下,李敖居然还能不动声色地来“害”

      他们,他们真不知道李某人的厉害了!

      这份泰源监狱名单是一折写在打横格十行纸上的简单册页,因为是偷运出来的,所

      以折痕很多,并且有点破旧。它是孟绝子(孟祥柯)交给我的。孟绝子绝口不问我怎么

      用,我也绝口不说如何处理。正因为有这种心照不宣,所以在大家先后被捕后,我如孟

      绝子所说:“把‘外泄机密资料’的责任完全揽到你(李敖)自己身上,以减轻我(孟

      绝子)的罪状。”所以这一案子,幸得在李敖身上“及身而绝”。孟绝子关了一阵,放

      出去了;交名单给他的蔡懋棠(在史丹佛中心教台语,已故)也很快就放了。

      在我1971年3月19日被捕前几天,一天坐在马桶上看《新闻天地》,看到有国民党

      文化特务卜少夫《新闻天地》的一篇《斥台奸》,其中一段引文提到台独分子“公布了

      一批在台被羁的政治犯名单”的事,当时我对“政治犯名单”一语甚感兴趣,但做梦也

      没想到这一名单,原来就是我提供的那一份。等到我被捕后,在被讯问时,国民党拿出

      一本“台湾独立联盟机关志”――《台湾青年》第一二0期,赫然看到“台湾泰源监狱

      ‘政治犯’名单”的大标题,我才恍然大悟!

      在被捕后,我被抄家两次,许多文件和书信都抄走了侥幸残留的一些片段,聊可看

      出这段软禁期间的一些斑痕:

      1970年1月26日(星期一)

      一、[追记]清早魏廷朝来,说彭明敏已偷渡,且得瑞典政治庇护,昨晚家属已收到

      电报云云,听了令人惊奇不已!

      二、午后吴相湘来,说杨西昆昨天已在北大同学会上证实此事。

      1月28日《星期三)

      一、王淦(王淦为上任调查局台北站站长,时任调查局公共关系室主任)午来电,

      约下午四点到我家。三点五十分他来,坐到四点四十。他先说去年调查局办了许多大案,

      忙得不得了,所以没能来拜访我。我说:“你们业务兴隆。”他说:“只可惜百密一

      疏。”我们对视而笑。王淦要我帮他一点忙,想想看可有熟悉的外国人跟彭要好的。我

      说:“好像有一个纽约时报记者FOX(包德甫),就是上次你们派了二十多个特务,在

      飞机场扣他五小时的那位。”他又笑问我跑不跑,我说:“第一,我要跑,1964、65年

      就跑了。第二,我要跑,也不会跑在彭明敏的后面。”

      1月29日(星期四)

      一、[追记]傍晚管区警察来,我在家吃蛋炒饭,顺便约他同吃。他貌似有难言之隐。

      最后说上面通令捉拿身高多少之独臂人彭明敏一名,他现在奉命来查管区内计程车,有

      没有搭过这类客人云云。我说你们要拜托《法网恢恢》中的医生去找,因为他是找独臂

      人的专家……

      二、管区警察下楼,我看他直入对面小店内,其中又人影幢幢,心知有异。不久小

      股来,说:“怎么你的楼下有○○七?”我把话题扯开,因今晚大家玩牌,免得扫兴也!

      我一边赢钱,一边注意楼下活动,最后门半开,灯亮通宵。

      三、临睡前重读《阿德诺传》,看被极权者迫害故事。

      1月30日(星期五)

      一、[追记]Strangers at the gate!

      二、小华来电,说昨晚范经理等下楼,被人仔细端详,大大确定是○○七。

      三、通知众朋友,“不来不怪,要来自负其责。”

      四、魏胖来电“恭喜”。

      五、午后经过派出所,找管区警察不在,所中值班人说他有“特别勤务”,我心里

      更明白了。

      六、回来文岳来,我电王淦,说怎么彭明敏家门口的人跑到我家来了?我不像彭明

      敏,――你们看他一年半载,可是他妈妈有钱养他;你们若看我一年半载,你们吓不倒

      我,可是却吓走了我的朋友,那我就饿死了,我只好先卷好铺盖,住到你们局里来!请

      你问问沈局长,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会过后,王回电,说沈局长说,不是他们局里的,

      并说为我打听打听。

      七、我还跟王淦开玩笑说:“这回冬防,我要特别加钱了!”

      1月31日(星期六)

      九、下午情报:彭一走,警总派管区警察先看我是否在家(24日上午)后,即由特

      勤队到我家盯三四天,后以责任太繁,决定皮球踢给市警察局,市警察局再踢给大安分

      局,于是由市警察局、大安分局与我的管区派出所组成专案联合小组,除由警总、市警

      局、分局、派出所各单位主管分层督查外,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八人(内中一名为管

      区警察,改派为特勤[特别勤务],免除其他业务,专门参加监视工作)。待遇除正规

      薪水外,组员每人每日加发二十四元,一月加发七百二十元,内定此项监视,至少三个

      月,八人每月开支五千七百六十元。其他跟踪车费等另报,组长以上薪水不详。同样被

      监视者,除我以外,有通化街的谢聪敏与和平东路的回(按后查出即彭太太),每月总

      开支预算是五万元。监视方法是二人一组,四小时一换班,二十四小时不断,做情况记

      录。’先是派出所主管以李。谢二人都在管区内,为恐祸延,坚主管区警察逼李、谢搬

      家。我的管区警察表示没办法。(“房子是李敖自己的!怎么逼他不许住自己的房

      子?”)后分局局长与管区警察面谈,管区警察表示三点:一、李敖房子已抵押,经济

      情况不好,没钱逃(此点已被分局局长认为李敖可受外面接济)。二。李敖是最聪明的

      人,他要跑,会跑在(彭)前头,不会跑在后头。三、又因为李敖最聪明,所以他目前

      不走,抓他师出无名,他若一走被捕,对他反倒不利(此二点分局局长同意)。

      十、管区警察又先向分局长报备,以他跟我相识,分局长特准他到我家或坐我车。

      但他问分局长:“若是李敖到观光饭店去,我又没钱、又土,怎么办?”分局长说:

      “那你在门口等他。”

      十一、管区警察仗着踉我相识,并了解我,在他当班时异常松懈,他甚至说:“李

      敖要跑,也不会在我当班时候跑,李敖够朋友。”因此被上面警告。甚或有其他警察要

      求同他派在一组当班,以这样安全故也。

      十二、管区警察透露:“上面只是怕你跑,只要你不跑,你在家里赌钱,我们不但

      不抓赌,反倒欢迎极了!”

      十三、管区警察以看管有利可图,想包办看管,由他具结:看管费全部交他,如李

      敖跑了,愿被砍头。看管费他愿分一半给我。……继而思之,上面一定怀疑他跟我勾结,

      致有此奇想,如此议一出,反倒每天二十四块的外快也拿不到了。于是打消此念。

      十四、管区警察又说:上面悬赏一万元,给提供彭在12月20日到1月20日重要动态

      的人。

      十五、他又说现在我的照片已在各重要出口暗中画影图形分发,为怕我偷渡也。

      十六、他说29日傍晚在我家,以奉命不准说,故只有做出难言之隐表情,让我心里

      有数。他说他所说一切,都请守密。

      十七、原与彭明敏约今早十点见面的,如今他“爽约”了。

      2月1日(星期日)

      六、Mrs.Philips午约见于美国学校,说李翰祥不能出境,其中一个理由竟是他同

      Mrs.PhiliPs联合设法偷渡李敖!真可笑!真是妈妈的!

      七、与魏胖比较廖文毅回来与彭明敏出走对KMT之得失。魏胖说:“拉回来一个会

      撒尿的;逃掉了一个能拉屎的。”我们大笑不止。

      八、今天各报遍登通缉彭明敏消息,内容一律,自是统一发稿也。

      2月3日《星期二》

      九、今晚搬出民家,改由计程车、摩托车摆在楼下监视。我夜一点进小营回家,利

      用自后开来的其他车灯光,看到

      (一)车内二人,一睡一醒;

      (二)车为浅蓝色,字号‘哗宝一五一五一四九二”。

      十一、今晚有车来驻,思及杜甫“宾至”诗中二句:“岂有文章惊海内,漫劳车马

      驻江干。”正前句写我,后句写特务也!

      2月4日《星期三)

      五、致王兆民信:

      二叔、婶:前次被捕,承义为作保,至感。官方以彭明敏偷渡出境,似恐我将援例,

      现以九人小组,日夜在楼下监视,行动不便。旧年当前,此次失礼矣。工部“闻斛斯六

      宫未归”诗:“本为卖文活,翻令室倒悬。”息影四年,而校事诛求如此,思之可叹。

      此颂双安。刘叔前乞代致意。1970年2月4日午。

      2月5日(星期四)

      二、今为阴历除夕,仍整日监视,原以为会“新年停火三天”,――去年监视彭时

      曾停火三天。

      2月10日(星期二)

      四、致吴亮言一信:

      亮言先生:旧年承赐礼品,至感至谢。国民党以彭明敏教授偷渡至瑞典,似恐我将

      重演故事也,自上月二十九日晚饭起,即派员九人轮流全天候监视,昨夜起,且明显加

      派计程车跟踪,后果如何,尚未可卜。失礼之处,想蒙谅解。我既为朋友所浼,自不愿

      浼人,特此奉闻:在国民党混头脑没清醒前,朋友暂以保持距离为宜。冬日气候多变,

      务乞珍重。万语千言从何说起,世乱如麻,尚不知闹

      到什么样子也!1970年2月10日。李敖敬上。

        3月5日(星期四)

        二、将一月来日记寄三三,并附识如下:

        “台北半月记”加半月记

        昔日戏言彭宅事,今朝皆到眼前来。

        岛国风光行看尽,偏安气量总难开。

        尚想旧仇怜公仆,也曾加班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雨夜独听梅吕哀。

      不计韵律,改元稹诗如上,聊写被软禁始末。此册但写此一事件,其他个人生活、

      舆论资料、消息来去,暂不与也。一月日记成,远寄三三,以答故人。1970年3月5日,

      李敖在台湾台北。

      4月16日

      致“小Y”

      Y:今天是足不下楼的第八天,换句话说,也就是治安人员看不到我的第八天。我

      叫小八明天替我找个理发的人来,连理发都不出门,其闭关之心可想。在家心静如水,

      (“臣门如市,臣心如水”?)每天洗热水澡二次,偶看电视、听唱片,然后就是吃饭

      以外的全天做工(写来看去剪东贴西)。洗澡的次数不少于丘吉尔,做工的时数不少于

      胡佛(每天十五时)。董仲舒当年不窥园,我因无园可窥,可算不窥,有时天气阴晴都

      不知道!――“坐牢于我何有哉?老子先坐给你们看!”……1970年4月16日。敖之。

      10月6日

      致“小Y”

      Y:四月十六号回你四月九号信后,半年不通音讯。港方有人来,胆小乏味,约我

      在舞厅见,甚至不敢到我家来看看受难者,我谢绝之。这种朋友,还是随他去吧。八个

      多月来,一直被house arrest,修养功深,连楼下的贵党侦骑都交相佩眼,认为看得枯

      燥之极,直如“守灵”一般,――我在楼上一如死人,毫无动静,可一连多日足不出户。

      不过虽不出户,一出则不乏惊人之举,如9月4日半夜,我忽约来The New York Times兼

      Time-Life的Correspondent Denald H.Shapiro和The Associated Press的

      Chrrespondent Leonard Pratt跑到新店安坑监狱,去兴师动众地接雷震出狱,害得他

      们无法封锁这一消息。我曾对他们说:“抓人看人是你们的势力范围,可是煽动国际舆

      论是我的势力范围,――今天我要施展我的势力范围。雷震轰轰烈烈进去,不可以偷偷

      摸摸出来。他进去的时候是老虎,出来的时候不该是老鼠。所以我来了。广东话说‘不

      是猛龙不过江’,你们看着办吧!”……1970年10月6日夜四时。敖之。

      10月29日

      致魏廷朝

      魏胖:以下成绩,得以具体化,皆拜国民党软禁之“赐”也!

      一、苦其心志地锻炼,更成熟。锻炼自己可应大难、任大事,并充分做这一准备。

      二、专注于世界性大目标地研究,瞩目于新世界、大世界,而不斤斤于一个江河日

      下的政权、一个老人政治、一个小岛。

      三、对于人情冷暖,有更清楚的测验。

      四、对曾经磨难的榜样,有更大的兴味去体认。

      五、能过孤独生活,且在孤独中忙个不停,自得其乐,得到不怕孤立的本领。

      六、全天候做工,没有假日。增加了做工的时间,自然效果也相对地看好。……

      1971年1月2日

      致刘绍唐

      绍唐兄:我被“软禁”眼看就快一年了。上月我家发现被偷装的侦听器,我不动声

      色,把它转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警总“抓”我去,逼我缴出销案,我说这个是要不回

      来了,等我找到第二个,一定给你们,弄得他们也没办法。当天我在“口供”中已明白

      表示我已无所顾惜,“政府”如想不把人丢到海外,就不要逼我。这次“中国大陆问题

      研讨会”,美国代表们由哥伦比亚大学的奥森伯格出面,请我吃饭,正是我被抓问后的

      第二天。当天晚上蒋经国请他们吃饭,奥森伯格们曾以我的处境问蒋是否于人权构成迫

      害,蒋不否认,但说“Repressive”而已,他的英文可真不错!我这边你还是不要来。

      如有卖书的机会,请代我把握。我手边有《古今图书集成》一套,《大汉和辞典卜一套,

      《文星》丛刊一套,《文星》集刊二套,《中华古籍》丛刊、“金陵丛书”、《榕村全

      集》等多套。1971年三月2日夜。敖之。

      3月11日

      对待诸葛亮的三方式

      一、三顾茅庐,请出来帮忙。

      二、不顾茅庐,不理他,弃人才于地,但也不干扰他。

      三、包围茅庐,软禁他。

      国民党对李先生,显然属于第三方式。

      国民党笨死了。

      3月12日

      不忍于现状,连现状都没有

      艾德诺曾长年以忍耐为武器。

      许多场合是,如不忍于现状,则连现状也没有了。

      3月13日

      孤寂

      孤寂并不是看不到人,看不到“朋友”。在人群中,你常常发现只有你自己在想你

      想的,关切你想的。别人的面孔可能很友善、声音可能很亲切,可是那只局限于众生生

      活与世俗生活,除此以外,他们立刻变得无知、冰冷、麻木、比邻犹若天涯、相逢如不

      相识。

      孤寂是要自己决定、自己排遣、自己应付难题、自己面对斧钺;孤寂是没有人可以

      商量、没有人可以倾心。不错,你有熟面孔,可是你怕引起他们的茫然、乏味与丑恶一

      面,影响到他们安全,他们有限的热心与关切,你也不得不拒绝,因为他们太软弱,他

      们非但无助于你,反易自伤其手(乃至终于露出人的丑恶一面,――每个人都有的那躲

      藏的一面)。

      孤寂是处于荒原,孤寂是独行坟场,孤寂是在什么声音都没有的时候看月亮。

      3月14日

      朋友和“敌人”

      朋友――亡命的亡命、被抓的被抓、远矧的远矧、自保的自保。一两个偶一见面的,

      竟又是来求助于你的,至少是增加你负荷的。总之,此一二偶一见面者,其见面也出于

      不得已。人道如斯,几乎已令人失去对friendship的信仰了。

      “敌人”――环伺也、警告也、干扰也、穷缠也,迄无止境。他们简直要变成你的

      朋友了。“你不跟俺们交朋友?好!俺们把你的朋友全赶走,你不交俺们还交谁?”难

      道有朝一日,你岂要建立起对“敌人”的信仰吗?“敌人”至少有一点是值得信托的,

      ――就是他们绝不变,绝不像朋友一般地忘记你。他跟你永不分离。

      3月15日

      也许是绝笔

      孟胡:吾已彻底被Houses arrest,吾不得出,人(除小八、小蕾外)不得入。吾

      已声明,如此日子久了,如此枯燥生活,必然会把吾之“赵四小姐”逼跑,那时警总理

      该配济一二“花木兰”来,才算公平。闲话休言,至少二个月内,你不要来。切记切记。

      1971年3月15夜,“自费张学良”亲笔(也许是绝笔)。

      18日[跟踪我的]小郑说,保安处共有“花木兰”六人,都丑得要命。

      到了3月19日晚上,跟踪我的林组长(林业振)上楼来敲门,低声对我说:“处

      (保安处)里要请李先生现在去一趟,派黑轿车来,就在楼下。”他因为跟踪久了,对

      我不无交情,补了一句:“情况很麻烦,你要有心理准备。”我点了头,请他门外等我,

      我走进卧室,把早有准备的一包十万现金给了小蕾,并还给她一包照片――她二十岁时

      我用“拍立得”相机为她照的裸照。嘱咐她现金备用、照片不能给第三者看到,所以改

      由她保管。嘱咐过后,就相拥而别。从此,我结束了软禁的岁月,走上漫长坐牢的日子。

    • 家园 10 星沉(1966―1970 三十一到三十五岁)

      10 星沉(1966―1970 三十一到三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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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8年3月31日《文星》结束后,4月6日的英国《经济学人》登出报道,这一报道,

      国民党“新闻局”在4月19日出版的内部刊物《国际舆情分析》里,有了秘密的翻译:

      台北《中央日报》曾刊出一节广告说:“购买文星书刊的最后机会。”这家台湾最

      富生气和最有名气的出版机构,就这样地宣布它关闭之意。上月底文星书店关闭,国民

      党保守派已把台湾发表自由言论的最后机构封住了。

      文星书店的开办完全为了商业利益,到了1960年它交上了好运,《文星》杂志因刊

      载批评保守的文化政策,受到学生广泛地欢迎。该杂志曾讨论过关于西方和“中国文化”

      的价值问题,甚至论及政治自由化和给予青年更大自由的要求。虽然这些问题是以“中

      国”的含蓄方法来讨论,但在台湾谈到这些问题需要相当的政治勇气。

      虽然它有若干作者因偶尔与当局官员发生冲突而致被免职和下狱,可是《文星》杂

      志能比其他敢言的刊物寿命较长,主要是因为它有朋友高踞要津。但两年前《文星》触

      犯了台湾不成文法,指名批评国民党第四组主任谢然之,并对“总统”亦有微词。《文

      星》杂志的登记执照被吊销一年,《文星》书店董事会改组,使之容纳更多的国民党党

      员。从此《文星》杂志一直不准许复刊,但《文星》杂志继续有它影响力量,并对青年

      成为一种吸引力。

      大约一年前,国民党暗中支持和经常预言当局政策的《中华杂志》攻击《文星》

      “走共党同一路线”。该杂志要求以勘乱时期阴谋制造分裂的理由,关闭文星书店。同

      年三月替补的董事名单拟定了。

      文星书店之关闭系根据最近台湾权力机构“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命令,其理由是禁

      止浪费,“改良当前社会风气”,并指令增加大众传播的爱国内容。“台湾当局”显然’

      害怕日趋繁荣的台湾会受到更大民主的压力,所以尽量减少台湾目前容许的自由限度。

      《经济学人》的报道,是很简明扼要的。其中提到国民党暗中支持和经常预言当局

      政策的《中华杂志》,正是胡秋原的杂志。胡秋原也许高估他做了一定程度的推波助澜

      的效忠工作,事实上,国民党本身就是要消灭《文星》,没有推波助澜。波澜本身还是

      波澜,在波澜之下,“星沉海底”,根本是早晚的事。李商隐写《碧城诗》,其中两句

      是:“星沉海底当牖见,雨过河源隔座看。”与文星同归于“禁”也同归于尽的我,目

      击了《文星》的一切,不论是“当牖见’还是“隔座看”,看见它生前死后,的确有不

      少沧桑。其中最沧桑的是萧同兹,他真可谓无端受累,卷入《文星》,把几十年培养的

      党国关系与人事关系,毁于一旦。如今他墓草久宿,我真愿他灵魂安息;其次是萧孟能

      太太朱婉坚,她为《文星》贡献了青春,也是无端受累,卷入别人的理想活动,赔上她

      自己辛苦的店面和一生的事业,最后还家庭破碎,与丈夫和“新女性”对簿公堂,老境

      堪怜,依子而居,我要特别祝福这位既婉且坚的伟大女性。

      文星书店结束后十六年,1984年6月5日,我有信给萧太太朱婉坚,我说:

      回想十九年前,在国民党掐死《文星》杂志的时候,我曾说:“《文星》是一道主

      流,虽然这主流反对国民党,但反对之道,还有规格可寻,还可聚合各路细流,成为高

      明的导向;《文星》一旦没了,主流就会变成乱流,国民党早晚会更惨,还要赔上“国

      家”的命脉和别人的青春。国民党有一天会知道:当一切情势改变了的时候,他们将欲

      求有《文星》而不可得!甚至欲求有《自由中国》而不可得!他们那时候才会发现――

      迟来的发觉――《文星》。《自由中国》式的反对他们,是太客气了的!可惜笨得要命

      的国民党永远不会明白,他们总是不见棺材不流泪。马歇尔说国民党会做好事但总做得

      太迟,他的看法,真是一针见血了!”

      我写这段话正值党外杂志乱流四起、国民党当局焦头烂额的当口,我佩服我李敖是

      最准确的预言家,还算吹牛吗?他妈的国民党,真是报应啊!

      论断李敖在《文星》兴风作浪之功,不管《纽约时报》或《经济学人》所登,都从

      正面着眼,实不足为李敖光宠,我该引一段负面观点的论断,以概其余。1966年2月21

      日的《征信新闻报》《中国时报》前身)上,登出国民党文化特务徐复观的长篇大论,

      其中“发展之程度,早经威胁到整个社会与民族之安全”项下,有这样的话:

      兹将其年来诽谤行为,根据初步不完全之统计,计其对个人指名之诽谤,自孔子以

      至胡适、钱穆,凡五十七人其对团体之诽谤,自台湾大学文学院。“中央研究院”、孔

      孟学会、“立法院”、“内政部”、各大学中文系、台湾研究中国文化者、全体较李敖

      年长之学人、“当局”官吏、国民党员,以至整个中华民族。谓孔子之像为“恐怖”,

      将孔子思想与西门庆、魏忠贤,等列齐观。对研究孔子思想之人,除加以毒词秽语外,

      并谓“早应打耳括子”。对祭孔子之礼童,诋之为“小鬼”。对主祭之台北市长,指为

      被杀作祭品之“牺牲”。称胡适为“大懵懂”,“把文史学风带到这种迂腐不堪的境

      地”,“脱不开乾嘉余孽的把戏”。指钱穆为“大脑在休息,小脑正在反射”;“近乎

      卜巫之间的人儿”。指台湾大学为“分赃”、“腐化”、“遮羞完毕”、“拼命捞钱”。

      “与家里‘欧八桑’先奸后娶者有之;奸而不娶者有之”。骂年老一辈之学人都是“吃

      闲饭黑心饭”“使他们的子孙因他们感到羞耻”;“我们不得不狠狠地打它几个耳括子”

      骂“内政部”是“愚昧”、“落伍”。骂“立法委员”是“妄人”、“可耻”。指全

      “政府官员”及全国民党员是“这种人的耳括子早就该被打”;“没人格的知识分子”。

      骂各大学中文系是“脓疮”是“义和团”、“准义和团”;“非狠狠开刀一次不可”。

      骂台湾之法律是“荒唐的法律,任何文明国家所没有的法律”。骂中国文化是“哪一点

      比那用叉子吃人肉的老哥高明”。骂我们民族是连“最野蛮的民族”都不如之民族。并

      向友邦挑拨“把洋鬼子绑起来,这是中华民族美梦之一”。所列资料,尚极不完全;而

      此处仅随意摘举一二。由此可知李敖不仅对一切用尽毒词秽语;且欲见之于“开刀”

      “打耳括子”之行动,不仅诬尽中国一切文化;且欲挑拨台湾与世界友邦之感情,使台

      湾受到世界各国之轻视与敌视。共党未到,而李敖所发动之斗争清算之阴影,已笼罩于

      全台湾。举步方艰,而由李敖所出卖之民族立场,及向友邦之挑拨行为,已否定年来全

      朝野所作之“国际合作”之努力。

      看了徐复观陈列的我的“罪状”,我真该“感谢”他,“感谢”他真是我的知己。

      我这些短于自知的大成绩和自己不好意思说的大成绩,竟这样简单扼要地肯定于亲爱的

      徐之口,足证我这短短四年的努力,是石破天惊的了!

      如今,在《文星》被封多年,回看它的生前死后,的确也看到不少的沧桑。在《文

      星》上追求理想的那些战友们(事实上是唯李敖马首是瞻的人们),有的已经死亡,有

      的已经隔世,有的已经变节,有的已经自毁历史,卖友求荣,手数着钞票,脚脱离战场,

      不识大体地重新自文化人变回到市侩。……但是,不论怎样地浮云事变,我李敖绝不心

      灰意懒,我不在乎那些战友的来去,不在乎个人的浮沉,我关心的只是理想的追求,在

      追求理想的大目标下,我不怕孤立,照样勇往直前。

      在《文星》共事和共患难的过程里,萧孟能、朱婉坚夫妇对我言听计从,没有任何

      怨言,表现了萧同兹的大家风度,这是很令我怀念的。现在我还保有萧孟能写给我的感

      恩信,说:“我是多么地感谢你!”(1962年7月6日)说:“您使我扬名吐怨气,万分

      地感谢。”(196年12月17日)虽然这些感恩,在多年以后,都被“正人君子”忘光了!

      《文星》的“星沉海底”并不等于李敖的“星沉海底”,因为国民党对李敖的秋前

      算账和秋后算账一直没有停止,所以李敖这颗文星之沉,还在进行式。首先是对我的书

      大撒禁网。从我在《文星》最早出版的《传统下的独白》,到最后自行出版的《闽变研

      究与文星讼案》等书,全被查禁。这时我三十一岁,眼看前路荆棘,似无靠笔杆维生的

      活路,乃宣布出版《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得款做本钱,改行去卖牛肉面,在9月3日我

      有信给余光中,其中一段说:

      我9月1日的广告知你已经看到。“下海”卖牛肉面,对“思想高阶层”诸公而言,

      或是骇俗之举,但对我这种纵观古今兴亡者而言,简直普通又普通。自古以来,不为丑

      恶现状所容的文人知识人,抱关、击析、贩牛、屠狗。卖浆、引车,乃至磨镜片、摆书

      摊者,多如杨贵妃的体毛。今日李敖亦入贵妃裤中,岂足怪哉!岂足怪哉!我不入三角

      裤,谁入三角裤?

      我又说:

      我在旧书摊上买到一本宣纸的小折页册,正好可做签名之用。我盼你能在这本小册

      的前面,写它一两页,题目无非“知识人赞助李敖卖牛肉面启”之类,然后由我找一些

      为数不多的我佩服的或至少不算讨厌的人士纷纷签它一名,最后挂于牛肉面锅之上,聊

      示“招徕”。此“启”只负责“赞助”,不负责牛肉面好吃与否或有毒与否,大家尽可

      安心签署,不必回家抱着老婆吓得睡不着觉也!

      那时我在文坛余威犹在,势利眼的余光中还买账,他写来了赞助启,全文如下:

      近日读报,知道李敖先生有意告别文坛,改行卖牛肉面。果然如此,倒不失为文坛

      佳话。今之司马相如,不去唐人街洗盘子,却愿留在台湾摆牛肉摊,逆流而泳,分外可

      喜。唯李敖先生为了卖牛肉而告别文坛,仍是一件憾事。李先生才气横溢,笔锋常带情

      感而咄咄逼人,竟而才未尽而笔欲停。我们赞。他卖牛肉。,但。时。不赞助他卖牛肉

      面。赞助,是因为他收笔市隐之后,潜心思索,来日解牛之刀,更合桑林之舞;不赞助,

      是因为我们相信,以他之才,即使操用牛刀,效司马与文君之当炉,也恐怕该是一时的

      现象。是为赞助。

      卖面大业,后来格于环境,我只变成理论家,转由张俊宏、黄华等小朋友变成实行

      家,直到他们再格于环境,做垮为止。

      印《告别文坛十书》要登广告,不料情况迭起,那时《中央日报》执各报牛耳,只

      好找它登,且因跟它的广告主任商钟认识,乃去交涉。8月30日上午十点去《中央日

      报》,商钟说他正设法斡旋,总经理已同意,再与该报头子国民党大员曹圣芬商量云云。

      下午五点再给我答复。五点再去,已同意登第四版。商钟说曹圣芬最后还要删去“卖牛

      肉面”等话,经他建议,始全部照登。我借到钱,再去《联合报》加登两天,竟遭阻力。

      9月1日的因已收我款,不好拒绝,只好照登。《联合报》的收费小姐并遭官腔。《征信

      新闻报》《中国时报》前身)方面亦然。本已答应加登两天,下午去缴款,竟遭拒绝,

      并要连9月1日的都退给我,力经交涉,答应至少9月1日的照登。《民族晚报》方面因为

      认识人,又看到《联合》、《征信》两报收据,乃照登。《自立晚报》经找戴良等,又

      鉴于《民族晚报》已登,乃照登。在《自立晚报》社,在该报走红的柏杨跑过来,高叫:

      “李敖哇,你自杀算了!这个岛上没有你的活路!”我笑而不答。不料麻烦还没完,

      《中央日报》方面又有变化,9月5日我去找商钟,说:“你们说我的广告先登第四版,

      若一版一有空,就让给我。你们看今天《中央日报》的第一版的丧事广告,9月2日死的,

      今天就见了报,可见有位置,否则的话,难道死人还预约吗?”经交涉结果,答应我登

      第一版一次,并续登二次。可是还是言而无信。这事引发我到“法院”告了曹圣芬,法

      院是国民党的,当然告不成。

      广告出情况后,印书接踵而至,11月9日,情况来了。发生在台北雅江街三十五号

      装订厂,跟我共患难的陈平景有记录如下:

      ……五点五十分左右,二分局派行政局员娄(山东人,济东蓬莱,后查出名娄振岳)

      率彪形大汉四人(后始知其中一人姓那,又一人姓单。然不露面者,不知几人,居民围

      现状至热闹),着便衣,找敖之,告以上级命查禁《乌鸦又叫了》及《孙悟空和我》二

      书。时左已将《孙悟空和我》约千五百本包好装在板车上,正拟运出。

      敖与娄均态度平静,敖之谈笑风生,颇见功力也。然厂主林某因事出仓卒,且无经

      验,顿时面如土色,喃喃喊苦。

      六时半二分局长郑(福建人,后查出名郑文杰)来,人矮、着西装,状颇文雅。详

      讯印书情况,及奉命查禁之情形(只说上级,未说内容)。又市警局派黄某(福建人,

      认识柏杨,管书刊查禁的)来,红色警车来三次,拉走已上车之《孙悟空和我》及已装

      订未装订已叠未叠里封外封等,又拉走《乌鸦又叫了》全部未装订、里外封及海报。嗣

      因警车太慢,分局长下令雇一板车来。时张、左均离开,敖及平景与之周旋焉。

      敖嘱平景外出一次……

      八时郑命三警员继续搜查工厂,请敖之到警局谈,敖说:“我的朋友陈先生还要上

      课,他可否先回去?”郑不准,共到二分局。

      九时吃了四菜二汤。市警局副局长来,只一露面。郑局长介绍“这是李先生”,与

      在吃饭之敖之打招呼。

      旋由娄讯敖之,至十二时十分。郑在分局长室与市警局副局长闭门而谈。工厂林厂

      主十一时偕三警员来,手抱剩余之书及纸等,在分局长室密谈。林太太抱小孩来,敖之

      说你丈夫不出来,我绝不走,请放心(林十二时离开分局)。

      十二时二十分离开二分局,共抵家,筋疲力尽矣!

      到了第二天,装订厂四面警卫重重,对面且有便衣二人监视,当是警备总部政工人

      员。声言不准带走任何东西,林厂主恳求我们离开,我们觉察到所禁之书,绝不止于昨

      天那两本。傍晚幕后人曝光,警总政治部李中校等二人出面,邀我一谈。李中校即李国

      谨,此人握手时如瘫痪病人、手软如棉,一点力量都不用,十足政工嘴脸,先使人了自

      指掌。他通知我,《李敖告别文坛十书》中,《乌鸦又叫了》、《两性问题及其他》、

      《李敖写的信》、《也有情书》、《孙悟空和我》。《不要叫吧》等六本书全被查禁;

      《妈离不了你》、《传统下的再白》、《大学后期日记甲集》、《大学后期日记乙集》

      在涂掉蝴蝶页及封底后,可以发行。我问他如何涂掉?他说用大橡皮印沾黑颜料盖上去

      就可以了。后来我如法去盖,他又改口不同意,因为盖得不够理想仍有字迹透出,读者

      还是可以看到上面的字,而所谓上面的字,不过《李敖著作十九种》的书名而已!最后

      他同意的条件是撕掉蝴蝶页和封底,才准放行。我当时因读者来预约,无法应命,十本

      书能给读者四本也好,只好同意。这次告别文坛十书,出得如此狼狈,使我对读者实难

      交代。直到十三年后我复出,我才对向我“归队”的读者表示,我愿此生赠送我自己出

      版的所有的书,以为补偿,但读者很体谅我的处境,他们当年花了二百元预约,绝不好

      意思没止境地收我自己出的书,所以送了一阵,也没人计较了。

      我“读书破万卷”,从没见到古今中外有国民党这种动辄在装订厂抢书的“德政”。

      一般干涉意见自由的当局,方式有二:一种是预防制,包含(一)检查制、(二)许可

      制。(三)保证金制、(四)报告制。另一种是追惩制。按照国民党自订的法条,对报

      纸杂志的出版,采用预防制中的许可制,兼采追惩制;对书籍或其他出版品,采用追惩

      制。但追惩依法应在出书上市后、送审后,岂可非法跑到装订厂去抢未成书、未上市、

      未送审前的折纸与毛坯?由此可见,国民党既不能假民主地去实行大大方方地事后追惩

      制,又不能真独裁地去实行爽爽快快的事前预审制,只能行这种偷偷摸摸的“挂羊头卖

      狗肉”制,而这种制,却是最毒辣最整人的一种制:因为若行事后追惩制,则在送审后、

      查禁前,至少有两星期让人卖书的法律机会与活命机会;苦行事前预审制,则小民至少

      可以遵循文警大人的圣旨,知道何者可印、何者不行,至少不必黑字印在白纸上,再给

      抢走,这样岂不是枉赔检字费、排版费、校对费、打样费、制版费、印刷费、纸张费、

      管理费?……但国民党的毒辣与整人,作用正是在此!它就是让你生米煮成熟饭后,再

      造成你的损失,使你进退两难;使你不但卖不到钱,反倒要赔印刷厂和纸行的钱!反倒

      要补偿读者预约来的钱!试问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每次造成损失,又有几个争取言论自由

      的志士仁人受得住呢?国民党统治的真不愧是“言论自由”的“民主台湾”!他们从不

      放弃言论自由,但可使你放弃自由言论!他们从不行独裁的预审制,但可使你领教他们

      行的是“预抢制”,预审多麻烦呢!多不民主呢!审都不审,就这样“人不知鬼不觉”

      地来番暗箭伤人,又多“禁书如草不闻声”呢!又多妙呢!

      在当局对我的秋后算账外,胡秋原他们也没闲着。他们利用他们取得的一封信,对

      我落井下石。  1966年11月7日,在台北妇女之家举行声讨李敖大会,“邀约了国青

      民三党人士和若干文化界的朋友三十人”,(有陈启天、胡秋原等等,最令人不可思议

      的,当时我已离《文星》,《文星》实际老板萧孟能竟然还派胡汝森去参加呢!)开会

      斗倒李敖。徐高阮等当场油印公布了我在新店山居时给胡适的信,并把我一状告到警备

      总部。在声讨李敖大会后第九天,胡秋原在他的当局奖助的《中华》杂志上(第四卷第

      十一号,总四十号),发表“徐高阮先生公布的胡适先生收到的一件信”,于是我这封

      信,便从敌人手中公之于世。这信后来港台书刊颇多转载的,当然是《中华》杂志创办

      以来,最好销、最好看的一篇文章。我真的很感谢这些要把我送到警备总部的“文化

      人”,因为只有他们这样为我“捧场”,这封信才得以公之于世、不被查禁。要是我自

      己公布了,一定就被当局封杀。所以他们真“害之反足以成之”了!结论是,徐高阮等

      公布我的信,我一点也不在乎,因为信是我写的,我当然大丈夫敢做敢当。总之,我不

      怪他们公布我的信,我只是对他们公布的动机和目的,感到要吐白水而已。

      徐高阮做了这件事后,据我所知,为他的许多朋友所不谅。有的认为他“卖友求

      荣”;有的认为“难道胡适把这信给你看是叫你告密的?”有的认为“信在你手中一年

      后,你才告密,证明你就是‘叛逆分子’!”有的认为“知识分子如此借刀杀人,太卑

      鄙了!”……不一而足。而我自己,却毫无愤港之情,因为我深深了解:徐高阮等是变

      节的共产党,变节的共产党是全世界最可怕的人类,不是吗?变节的共产党是永远无法

      调整他自己的,碰到这种人,又有什么好意外的呢?可笑的是胡适为人坦荡,竟误信徐

      高阮这种红色变节者,竟把李敖的信给这种人过目,结果死后给李敖险些惹来大麻烦。

      人世奇缘,想来不无好笑!我被告到警备总部后,由保安处魏宜智组长主持,把我约谈

      多次,每次早出晚归,并没过夜。严侨却被再度捕去,关了三十天,调查他同我的关系。

      魏宜智组长精明能干,同我说话的时候,甚至可以整段背得出我信中的话。最后,在他

      研究清楚了这是徐高阮等私人的借刀杀人之计,研判若由官方出面整我,对官方不利,

      乃不了了之。徐高阮等的卑鄙阴谋,才没有得售。而严侨本人倒有不幸中的幸事,那就

      是这回可真结结实实地戒了三十天的酒!――可见酒是可以戒得成的,谁说坐牢没好处?

      在整个公布李敖给胡适的信的戏路里,最有趣的一项,是国民党们对这封信的种种

      离奇解释。胡秋原《中华》杂志登徐高阮在声讨大会上的谈话,报道徐高阮说:“这一

      封信是1961年门月间胡先生交给他的。当胡先生交给他的时候,态度虽不严肃,也不轻

      松。约四五日后胡先生即入医院,再出院不久就逝世了。他现在对社会公开这一封信,

      而负一切的责任。”徐高阮的结论索性直指李敖是“对敌人投降的叛逆分子”了。《中

      华》杂志又登胡秋原的读后感则更干脆,根本点破李敖是“匪谍”了,并且还是向胡适

      施用“统战”的“匪谍”呢!我奇怪他们为什么不鞭胡适的尸,说胡适也是“匪谍”?

      因为胡适也涉嫌“知匪不报”啊!不但不报,照他托姚从吾转信给李敖的鬼蜮行为看,

      他不但“知匪不报”,还给“匪谍”师生牵线呢!

      到了1967年,我三十二岁,秋后算账仍不停止,国民党“司法行政部”部长郑彦囗

      亲自下令“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发交侦办我,4月8日以“妨害公务”被提起公诉。自

      此官方正式配合私方,以诉讼手段形成夹杀。

      这年4月14日,我在极艰苦状态下义助殷海光看病,救了殷海光一命。原委是这样

      的。1961年11月,我发表《老年人和棒子》以后,殷海光在台大文学院碰到我――这时

      候我们已经两年多没见了,叫住我,说:“你在《老年人和棒子》里,提到的江亢虎是

      谁啊?”我告诉了他。正巧姚从吾老师走过。殷海光叫住他,指着我说:“此一代奇才

      也!”姚从吾老师立刻答道:“你们两个都是奇才!”那天小聊之下,殷海光很高兴,

      约我到他家去谈谈,我随手交给他我给胡适的信的副本,约好第二天去看他。于是,近

      五年以后,我又来到了殷家。殷海光这回大概真的发现了我的不简单,他显然承认了我

      的蛟龙地位。他说我给胡适的信深深感动了他,信中提到的严侨,是中国伟大知识分子

      的代表,中国有千千万万的严侨,都在国共斗争中牺牲了。……说到这里,他突然哭了

      起来,使我大为感动。这一次谈话非常投机,他要到我碧潭山居来看我,我同意了。不

      久他到碧潭来,他教我如何煮咖啡,我穷得买不起咖啡壶,只能提供烧开水的铝壶做工

      具,他抱怨壶有油质,煮咖啡不好喝,我很惊讶他在喝咖啡上如此考究。我们大谈了一

      下午,然后到吊桥旁小店吃鱼。殷海光的怪毛病是:他刚见到一个人,经常是不讲话,

      态度也不友善,一定要“暖车”(warm up)以后,他才逸兴横飞高谈阔论不止,这时

      候他也有说有笑,与常人无异。但是下次见面时,他又要重新从那种死样子开始。一些

      人不了解这怪毛病,常常在一开始就被他气走了。这次殷海光到我家,怪毛病倒颇为从

      简,大概他怕我以其人之术,还治其人之身,所以很快就了无拘束地聊起来了。

      那时候《自由中国》已经停刊一年多了,我向殷海光谈到两点:第一,雷震搞新党,

      以雷震对国民党的了解,国民党会动手抓人。一动手抓人,《自由中国》就完了。《自

      由中国》一完,就表示大家几年来所争取到的言论自由,会被国民党收回去,何年何月

      才能恢复到《自由中国》的尺度,就不知道了。所以新党运动对传播思想而言,是一种

      连累,就像五四运动连累了新文化运动一样(我这一点看法,印证“80年代”在《自由

      中国》停刊后二十二年,重印《自由中国选集》都要被查禁,可见言论自由的大逆退)。

      第二,《自由中国》所谈的,是知识分子的、上层的、纵贯线上的台湾,在知识分子以

      外、在上层以外、在纵贯线上以外,对乡土台湾、对苦难老百姓的生活,谈得不够。说

      到这里,我举我亲自调查的军中乐园为例:一个妓女每天被迫接客五十次,只分到一点

      点钱,这叫什么“人间天堂”?她们这样悲惨的生活,什么主义、什么人统治她们,都

      一样。如果能够改善她们的生活,即使做了亡国奴,我想她们也心甘情愿。我亲眼看到

      她们接客五十次后老鸨们放鞭炮庆祝的景象,她们的痛苦,你殷海光等高级知识分子可

      曾知道?听了我的话,殷海光为之动容,他承认他们太不了解乡土台湾,不了解苦难老

      百姓的生活。那时候,我的研究主题之一是《中国性史》,我拿出一些春宫画给殷海光

      看,他说他从没看过这种东西,为什么这些漂亮的女人肯照这些照片?他不明白。我说:

      “可能为了救她的母亲,可能为了救她的女儿,可能为了救她的丈夫。但绝不是为了爱

      国才照这些照片。‘国家’对不起这些苦难的人,这些人是宁肯做亡国奴的――只要她

      们能脱离悲惨的命运!”

      碧潭之游后,殷海光跟我建立了新的友谊,这时他在台大已被剥夺了讲学讲演的自

      由,而我早就没有了这种自由。1964年台大学生陈宏正等邀我到法学院演讲,我去的时

      候,学校派校警将演讲场所的门锁起来,校长钱思亮控制言论自由有如是者!1965年法

      学院请李声庭演讲“民主与自由”,讲完后听众鼓掌要殷海光和李敖插播几句话,我们

      应声而出,极受欢迎,这是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公开露面。后来胡秋原写信给钱思

      亮提出二十五个问题,要殷海光答复,如不答复,就视同“不学无术,误人子弟”,应

      该停止教书。钱思亮怕了,居然朝这一方向迫害殷海光。这一期间,由于我的支援,使

      他渡过不少难关,我说动萧孟能,高价支援《中国文化的展望》的写作,不过在我同殷

      海光的交往中,我觉得我对他最大的帮助,不在帮他研究、帮他印书、帮他生活、帮他

      在《自由中国》被封杀、台湾大学被停课后渡过许多难关。……我觉得我最大的帮助,

      是把他送入医院,使他的生命得以延长两年之久。他死后,殷大大写信给林悦恒、罗业

      宏,私下承认“李敖救了殷老师一命”,即是指此。“殷门叛徒”王晓波未叛前写《悼

      念我的老师殷海光先生》中说:“后来,殷先生由宏恩医院转往台大医院开刀,台大医

      院有公保,只要住二等病房就不必另外交费。宏恩医院的费用是李敖付的,因为当时殷

      先生的学生中只有李敖有钱。”这段话最后一句说得不对,当时殷海光的学生中绝非

      “只有李敖有钱”,最有钱的是陈鼓应。陈鼓应继承了他父亲留下的财产和落地的房产,

      没分给他妹妹陈桃桃,一个人独吃了,他是第一有钱的,可是一毛不拔。张灏、林毓生

      家境很好,又在美国多年,也都有钱,至少都比我有钱,只是他们光说漂亮的话,不做

      漂亮的事,这些伪君子、伪殷门弟子,我是最看不起的!

      在义助殷海光的时候,我当时已被官方完全封锁,已经很难靠写作出版维生。我的

      维生之业,其实是做旧电器买卖。那时候美军顾问团在台北,市面上品质好的冰箱冷气

      等电器,台湾不能生产,都靠顾问团用过的二手货。我和李世君合作,化名“OK李”,

      整天登英文报兜来旧电器,然后转卖。转卖时候,我都亲自参加搬运,与苦力无异。有

      一次卖一台冰箱给李翰祥,我在参加搬运的时候,被李太太张翠英看到,她说:“怎么

      大作家做起苦力来?”我说:“大作家被下放了,正在劳动改造啊!”为了坚守原则,

      不同国民党合作,我在谋生上的辛苦与心血,一般人是完全不清楚的,我也无须让他们

      清楚。从外表上看,我满有钱的,因为我知道在现实社会中,“充阔”比“装穷”更容

      易混,“充阔”至少可以贷得到款、贴得了现、借得到钱,“装穷”则全无用处。大家

      都说我有钱,可是谁知道我做苦力呢?

      我不但没有钱,当时在财务上的窘迫,甚至非常严重。殷海光被宏恩医院“当场收

      押”“立即检查”的时候,院方立刻要三千元住院保证金,我就掏不出。经我和会计小

      姐挤眉弄眼,她同意我先开一张空头支票做抵,等我出去找到三千元后再换回。我把殷

      海光料理好,叫孟绝子、陈平景陪他,就直奔水牛出版社找彭诚晃,我拿出另开的一张

      三千元加利息的支票,向彭诚晃贴现。彭诚晃把我的支票翻过来掉过去研究着,我问:

      “怎么了?是假的?你研究什么?”他说:“你贴现干什么用?”我说:“本来不想说,

      你既然问,说也可以,老殷住院了,我要筹保证金,所以就找到你们小气的客家人头上

      来了。别??唆了,快借钱吧!”可是彭诚晃却不肯借,我认为他太不够意思了,我说:

      “你们水牛创业,我帮了多少忙!《罗素选集》明明是我编的,你们却挂上刘福增的名

      字!我不愿和你们计较,可是这一次,为了老殷,我不会原谅你们了!”从此以后,我

      再也不肯见彭诚晃这个人了。直到十多年后,我由萧孟能太太朱婉坚那边取得公证授权,

      把当年萧孟能卖给彭诚晃的版权全部作废,才算彻底作弄了这个客家人、才算出了这口

      恶气。

      除了给水牛匿名编《罗素选集》这类事,我还为其他出版社做了很多,甚至一些畅

      销书,像《胡适语粹》等都是我编的。一来是做些有益读者的事,二来是以不正常方法

      赚点正常收入。编这些书,都不能由我挂名,那时候,拜官方之赐,“李敖”两个字已

      像黑死病了。

      另一件匿名的活动是我应屠申虹之邀,与汤炎光办《文风》杂志。汤炎光是老“国

      大”代表,想出锋头,要办杂志,当时以我之名,根本申请不下来杂志执照,但汤炎光

      可以。于是达成协议,汤炎光只有挂名发行人的权利,其他编务、内容一概不得过问。

      于是我和屠申虹就包办了第一期,很寒酸,只有一张纸,分出四版,但一张纸照样闯祸。

      办出来后,一方面“中央研究院”登大幅广告斥责、抗议,一方面汤炎光被调查局局长

      沈之岳请去吃饭,劝他千万不可和李某人合作,否则后患无穷,汤炎光一听吓坏了,立

      刻打退堂鼓,不办了,我和屠申虹不便相强,相强也没用。不过这杂志夭折,却给我一

      个方便,我阴错阳差变成了电话阶级。因为当时电话很贵,用杂志社申请可半价优待,

      杂志垮了,电话长留,从此我家有了电话。由此一例,可以想像萧孟能待我之厚,跟他

      《文星》共事这么多年,编辑部也在我家,可是他却吝于在编辑部装个电话!电话以外,

      冰箱也如此。我离开文献会,住到安东街时候,他为我买了一个冰箱,却不是电冷的,

      而是每天由人送冰块来放进去的冰箱!我有电气冰箱,是1964年5月1日迁入水源路十九

      号之八“水源大楼”三号以后的事。在“水源大楼”给我最深的印象是我与“H”同居

      ――没有冷气、但有电气冰箱享受下的同居。“H”是苏州人,香港英文书院毕业,当

      时在NACC(美国海军情报中心)做秘书,美丽无比,是我女朋友中最漂亮的,她是“北

      洋军阀”唐天喜的女儿唐静琴介绍我认识的,唐静琴是她干妈。那时她的未婚夫去美,

      她被官方限制,暂时不能出境,所以跟我在一起,我过三十岁生日时,她正在我身边,

      那时正是我的盛年、《文星》的盛世。后来我搬到信义路四段二一七巷十六弄十九号之

      三国泰信义公寓四楼,她也过来。不久去外国了。去海外前陆建业、崔小萍拉她拍琼瑶

      的《窗外》电影,做女主角,在台湾因纠纷未能放映,后来林青霞做女主角的《窗外》

      是第二次拍的。

      我虽被官方秋前秋后算账,但我气派不衰,最有趣的一件鲜事,是我阴错阳差,变

      成了汽车阶级。原来我被《文星》请出去,为自谋生计方便,打算买辆机车,不料买机

      车分期付款要两个房保,买汽车开支票只要一个房保,因为萧孟能不肯为我做保,我只

      有信义公寓妈妈名下一个房保,其他别无房保可寻,故买了三百六十CC的凯莉小汽车。

      我就是这样阴错阳差之下,成为汽车阶级的。那时候台北市面汽车尚少,我这辆身价连

      计程车都不如的小车,开起来却拉风得很,到处可停,与凯迪拉克无异也。印象最深的

      两次,一次是我跟女朋友“小Y”到淡水红毛城,另一次是去阳明山一家日式旅馆洗温

      泉,都开的这辆汽车。‘小丫’也是苏州人,政治大学中文系毕业,是女作家,所以她

      和我之间的情书颇多。“小丫’美丽、细腻而多情致,是最可爱的女人,洗温泉那次,

      她软语哀求、欲仙欲死,曲尽江南美女的婉转,令人终生难忘。

      后来我的汽车换了,换成了和裕隆计程车一样的车,不过是全白的,仍旧极为拉风。

      那时刘家昌自费拍电影,想找一个假的制片人为他撑腰,制片人要阔,我因为是汽车阶

      级,被他看中,遂以购买我收藏的《古今图书集成》为交换条件,要我开着车替“演”

      制片人,我同意了。自此跟演艺界扯了好长一阵子。他们好赌,我的赌技亦属一流,因

      此常常打梭哈。刘家昌此人嗜赌而艺不精,一意赢人而自己屡输。有一天有次牌局,我

      告诉他:“今晚有一个呆子参加。”他闻之大喜,入夜闻声而至。一赌之下,发现高手

      如云,他输得丢盔曳甲。这时他偷偷问我:“敖之,你不是说有个呆子吗?”我说:……

      “是啊!呆子不是别人,就是你小子呀!”――古时阿波罗发神谕会有一大国战败灭亡,

      但没说出是哪一大国,求神谕者欣喜而去,不知原来亡者乃自己之国也。又有一次刘家

      昌全部输光,一点赌本都没有了。他低声下气向刘维斌借赌本,刘维斌说:“除非你叫

      我爸爸,我不借。”刘家昌说:“大丈夫,怎么可以叫人爸爸?不过,叫人‘把拔’可

      以。”刘维斌问:“什么是‘把拔’?”刘家昌说:“‘把拔’什么意思都没有,只是

      发音像爸爸。这样叫了,你以为我叫了你爸爸,我只认为叫了你‘把拔’,所以叫了等

      于没叫,可是赌本却借到了。”后来,刘家昌怀疑李翰祥给他戴了绿帽子,气冲冲跑到

      片场,当众打了李翰祥。事件发生后,我和影剧圈内深知李翰祥的导演们、朋友们,都

      坚信戴绿帽子是绝不可能的事,这件事,全是刘家昌疑神疑鬼的闹剧。因此我告诉刘家

      昌以李翰样不可能偷你老婆的种种证据,我说了半天,刘家昌若有所悟,但是最后大声

      说:“但是,但是,敖之,我不是王八,这怎么成?我已经招待记者,当众宣布我是王

      八了!”我听了,大笑,我说:“难道非做三八不可吗?难道非做工八不乐吗?难道要

      做错了王八,还要为了面子错到底吗?难道非说你老婆偷人,你才变得理直气壮吗?家

      昌啊!何必自寻烦恼啊!”有一次大家在刘维斌家赌钱,赌到天亮时,来了电话,刘家

      昌说:“一定是我老婆来查勤了,千万别承认!”刘维斌拿起电话,果然是江青打来的,

      刘维斌立刻把赌台上的生龙活虎气概,收敛得一干二净,反倒装出被电话吵醒的模样,

      语调迟钝,慢慢而断续地说:“……不在啊……没有啊……我昨晚拍片,今早四点才上

      床啊……”我们大家屏息静坐,不敢出声。事后哄笑不已,深叹刘维斌演技精绝。二十

      年后江青来台,到我家拜访我,我甚感惭愧,我觉得她与刘家昌婚姻的失败,我们这些

      当年的酒肉朋友不无责任。虽然我多年后,已变成律己极严的连清茶咖啡都戒掉了的清

      教徒,但是自海少作之情,犹未能免也。

      当年我也去过几次舞厅。胡秋原说舞女“形而上者不能聊,形而下者不能搞”,妙

      句也!有一次与居浩然上舞厅,忽闻广播说:“居浩然先生电话。”居浩然正拥形而上

      而下之,置若罔闻。我提醒他有电话,居浩然正色说:“这里没有居浩然!我姓张――

      在风月场所,我都姓张。”我恍然大悟,难怪居太太查勤,永远找不到我们的居校长!

      (淡江大学前身是淡江英专,居浩然做校长,我重考大学前,也考取过,所以辈分上他

      是我的“校长”。)还有一次余传韬从海外归来,透过徐钟??,与我结识,两人一见如

      故,聊得开心。一起去王又曾开的仙乐斯舞厅,王又曾在旁作陪,点来舞女,左拥右抱

      之余,余传韬问我:“我在台湾做什么最好?”我说:“你组织新党最好,因为你跟他

      们有生殖器关系(余传韬的父亲是青年党大员余家菊、丈人是国民党大员陈诚)。你组

      织新党,他们不会抓你。你组织新党,顶多被打屁股而已,怕什么?”可是余傅韬就是

      不敢。后来,他由“教育部”次长而“中央”大学校长,一直善保其臀,不敢造次,校

      长不负此臀,此臀负校长,想起“腹负将军”的典故,不禁失笑。(《通鉴长编》记:

      “党太尉进食饱,扪腹叹曰:‘我不负汝。’左右曰:‘将军不负此腹,此腹负将

      军。’”)当年我还去过几次酒家。一次是和徐讦,一次和叶明勋、毛树清,出来后还

      一起跳舞。后来我坐牢,最后一年被“洗脑”,在土城仁爱教育实验所被所谓学者专家

      们“上课”,一天毛树清来了,佯装不认识,酒肉朋友,当如是也!

    • 家园 9 《文星》(1962―1966 二十七到三十一岁)

      9 《文星》(1962―1966 二十七到三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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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年,萧孟能、朱婉坚夫妇在台北开了文星书店;五年后,1957年,这对夫妇又

      创办了《文星》。1958年,二十三岁的我写信给马宏祥,谈到知识分子从事文化事业的

      构想,我构想大家“真不妨做‘文化商人’”,以利“思想的传布”。我在信中举“台

      北文星书店及敦煌书店的主持人”为例,认为他们是优秀的“文化商人”。这封信中所

      构想的“文化商人”,其实我们那些穷大学生是没能力做的,因为我们都没有有钱的老

      子可以资助。所以,最后我们所能做的,是提升别的“文化商人”,使他们少一点商业,

      多一点文化。这一构想,我在新店山居时付诸实行了。1961年冬天,我写了《老年人和

      棒子》一文,投到《文星》,杂志发起人之一陈立峰那时做主编,看了我文章,对我极

      为倾倒,他介绍萧孟能认识了我。至于萧太太朱婉坚,我倒早就认识,因为我们到衡阳

      街逛书店,都会看到她。她亲自照顾店面,每天十二个小时,既能干又肯为理想吃苦,

      早就给我们很深的印象。那时候书店已开了十年、杂志已办了五年,可是成绩却很平平。

      原因很简单:“文化商人”受格局所限,因而他们虽“万事俱备”,总是无法突破水准,

      真正的突破,有赖于“东风”型的人物,才能达成。无疑的,“东风”型的人物没有比

      李敖更合适的,于是,在李敖进入《文星》以后,杂志变色、书店改观。

      《文星》创刊在1957年11月;被封在1965年12月,共出了九十八期,它前后八年两

      个月的生命,乍看虽不算短,细察却并不长,因为它的生命,不是从第一年开始的,而

      是从第五年开始的。杂志半年一卷,第五年开始正好是第九卷第一期(总号第四十九

      期),从这一期开始,李敖出现,《文星》改观。

      在李敖出现前四年的《文星》里,就是1957年11月到1961年10月的这段时间里,它

      只是一个正派而普通的刊物,它虽然标榜“思想的”“生活的”“艺术的”,号召“不

      按牌理出牌”,但事实上,它的表现却可怜得很,在“思想上”的表现尤其可怜。大体

      上说,它是非常“按牌理出牌”的,而不是“不按牌理出牌”的。一个杂志,那样温吞

      吞地办上四年,不能鼓动风潮、不能造成时势、不能一言而为天下法、不能使老顽固血

      压高……这是在这个地区循规蹈矩“按牌理”的结果,而不是“不按牌理”的结果。所

      以,《文星》生命的起算,不始于第一年,而始于第五年。我进《文星》,首先以三篇

      文章定乾坤。在发表《老年人和棒子》以后,又发表《播种者胡适》、《给谈中西文化

      的人看看病》,只凭三篇文章,就带动了思想界文化界的高潮。当时正值胡适摔死,加

      上胡秋原等人对我疑神疑鬼等因素,于是不但高潮,且高潮迭起,形成了文化论战。胡

      秋原等人在文化论战中被“李敖之流”打败了。因而迁怒《文星》,但《文星》在处理

      双方论战文字上,当时其实是偏袒胡秋原他们的。我在1962年4月,曾写信给主编陈立

      峰(小鲁)有这样的话:

        最近听说有人批评你们偏袒“李敖之流”。我想,这些批评你们的人

      的心眼儿一定长在胳肢窝里!据“李敖之流”看来,你们偏袒的对象正好

      相反。“李敖之流”深觉“陈小鲁之流”在偏袒“他们”。盖陈小鲁萧孟

      能似绝舍不得拿六万字的篇幅,让李敖登篇“一泻千里尽见浑水”的大文。

      ――但却让胡秋原空前绝后地开了例!同时你们似乎也绝不答应李敖写篇

      破口大骂的十二页长文,直骂到别人的爹妈。――但却让郑学稼毫无忌惮

      地开了风气之先!

        唉!小鲁尼!你不公平!

      《文星》当时所以偏袒,因为主持人跟胡秋原他们有私交,跟李敖却只是初识。胡

      秋原当时跟《文星》过从之密,已到了从小儿学费到房子押租到支票贴现,都要向萧孟

      能伸手的地步(有三封他亲笔信为证)。他翻脸后,对萧孟能百般丑低,是不公平的。

      这种不公平,胡秋原的密友郑学稼也参加一份。郑学稼说萧孟能如何如何,但他为什么

      不感谢萧孟能为他砸招牌印他翻译的《自由论》?这本书,译得错谬连篇、笑话百出,

      文星书店竟出版这种程度的书,真丢死人!(这样子胡乱出书,直到我进入《文星》后,

      才替《文星》稳住水平。)又如徐高阮在胡秋原的杂志上痛诋《文星》利用胡适,殊不

      知他早就肯定“《文星》对得住胡先生,只有《文星》对得住胡先生了”(有一封他亲

      笔信为证。)……如今我翻出这些底牌,目的就在说明,《文星》本来未尝不是胡秋原

      他们的园地,只是这块园地,最后被李敖“优胜劣败”了而已。

      早在1963年7月18日,陈立峰就让贤,荐我为《文星》主编,我不肯。后来陈立峰

      离职,萧孟能找我帮忙,我不拘形式,替《文星》稳住水平。萧孟能的长处是能欣赏人

      才,麻烦是他的人事关系太好,因人情而来的稿件太多,所以清除起来,颇费口舌。萧

      孟能很容易被我说服,但是要一一说服,并把他的人事关系一一破坏,也太累太没必要,

      我常常提醒我自己:“《文星》只要稳住水平就好了,那是萧孟能的杂志,可怜可怜他

      吧!”于是,就在这种互相迁就下,《文星》一期期杂志办了出来,一本本书印了出来,

      严格地说,它不是李敖水平的产物,只是就原有水平,经李敖提升的产物而已。

      有一次,萧孟能受了压力,在1964年9月1日第八十三期《文星》上,登出“内政部”

      来函,函中要求“嗣后注意改进”不要攻击医师法及“肆意攻击民意代表及整个舆论

      界”,我就大为不满,在次期里,我就登出“李敖的两句话:今后我对文星杂志的编务,

      不再过问。特此声明。”在10月8日的札记里,我写道:“我极为这封窝囊的复“内政

      部”函恼怒。傍晚很不客气地指责孟能。孟能夜来寓,谈到清早五时,”在《文星》共

      事的日子里,我和萧孟能从没吵过架,但为了维护立场,我也颇为坚持我的信念。那时

      萧孟能极能表现礼贤下士的大家风度,我还是继续替《文星》稳住水平,直到大祸临头

      为止。

      《文星》在我的带头下,主张“中国”走现代化的道路,它的自由、民主、开明、

      进步、战斗等鲜明色彩,慢慢使“官方”串连出这些推论:一、《文星》是“卖国”者。

      二。《文星》捧汉奸,是汉奸。三、《文星》是“匪谍头子”。四、《文星》走《自由

      中国》的路。五、《文星》是生活书店翻版。六、《文星》是判乱,协助台湾独立。七、

      《文星》勾结国际奸人(费正清等)。八、《文星》鼓吹两个中国言论。九、《文星》

      “在海外通共”。十、《文星》“为中共宣传,与中共隔海唱和”。十一、《文星》反

      对中国文化。十二、《文星》煽动青年。十三《文星》影响民心士气。十四、《文星》

      诬蔑先烈、元首。十五、《文星》推翻法制。十六、《文星》反对当局。十七、《文星》

      反对国民党。……就这样的,《文星》成为《自由中国》杂志以后,官方眼中钉的递补

      者。在封杀《文星》的手法里,最耐人寻味的,是官方竟利用一批出身共产党或左派的

      人儿,去罗织《文星》。没问题,硬挑出问题,叫做“罗”;罗出问题再予以串连成罪

      状,叫做“织”。就在这种罗织作业下,《文星》的被迫殒落,也就指日可待了。

      例如说《文星》是“卖国者”。按照常识,有卖国可能的人是把握政权的,权在一

      国总统和外交部长等,《文星》有这种“资格”吗?卖国所犯法律上罪名是刑法中的外

      患罪,国民党的执法大将赵深,在“刑法分则实用”里已明说外患罪是“卖国”,《文

      星》既从未受过外患罪的公诉,又何能私予罪名?何况,一百六十多万方公里的外蒙古,

      早就给国民党外交部长王世杰卖光了,留下三万六千平方公里的台湾,仍旧在国民党手

      里,要卖也轮不到《文星》来卖吧?

      由此可见,国民党利用这些人儿所给文星的罪名,竟是这些人照着镜子的自画像。

      但是,为了打击《文星》,国民党竞纵容真正的“隔海唱和”于不问。这些离奇的现象,

      直到主持宣传、管制书刊的马壁型人儿投共以后、乃至于政工头子王异型的人儿“亲共”

      以后,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怎么回事了!

      说“《文星》反对中国文化”,是有语病的。《文星》提倡现代化的使“中国”强

      大的方法,在现代化的伟大目标下,“中国文化”无助于“国富民强”,如果有助,清

      朝也不会国衰民弱地被外国欺负、被民国取代了。但《文星》这种立场,并不是反对研

      究中国文化,《文星》认为中国文化是学术的领域,所以有关中国文化的研究,《文星》

      反倒做得最多。翻开文星书店图书目录,一看便有上百册的研究中国文化书籍,都是证

      据。至于出版有史以来最大的百科全书――《古今图书集成》一万卷,并加上现代化的

      索引,更是研究中国文化划时代的巨帙。《文星》这些成绩,比起诬蔑《文星》的人儿

      来,真“好有一比”!胡秋原的中华杂志社只印过两册郑观应的“盛世危言”,这就是

      他们拥护中国文化的实绩!仅能呈现这样可怜成绩的人,他们居然骂《文星》,他们可

      真好意思啊!

      用杂志强打,使书店上垒,以书店配合杂志运作,形成思想大围标,本是我学生时

      代的计划。这个计划,我用在《文星》杂志和文星书店上,造成了空前绝后的效果。以

      1965年5月27日到6月8日的香港书展为例,《文星》已成为通吃的局面,使国民党的宣

      传与出版黯然失色:这次参加展出的单位共有二十二个,参加种数有一千七百八十二种,

      册数有两万七千四百册。在两万七千四百册的图书中,《文星》一家,却独占了两万四

      千五百三十五册,竟是总册数的百分之八十九?五四,几乎是百分之九十。换一种说法,

      就是《文星》在参加书展的图书总数中,占了十分之九的地位,剩下的十分之一,才是

      其他二十一家公营私营党营单位的展出品。

      这样子的风光,自然不是国民党所能容忍的。所以,第二年(1966)书展一开始,

      文星书店负责人朱婉坚就不准出境,直到书展结束那一天才准她离开台湾,她赶到香港,

      只能参加闭幕式了。到了第三年(1967),就索性不准《文星》参加了。“忌者不自修

      而畏人修”,正此之谓也!

      最后,大祸像一张禁网,终于慢慢临头了。先是开始查禁《文星》第九十期。1965

      年8月31日,警备总部以“(“54”)训唤五九八四号”代电来,说:

        查《文星》杂志第九十期张湫涛撰写之《陈副总统和中共祸国文件

      的摄制》一文中,附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原文,有为匪宣

      传之处,触犯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报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第二条第

      三款,应依同法第七条之规定予以查禁,并扣押其出版品。

      这一查禁命令是真的,罪名却是假的,因为这篇文章反共有据,何来“为中共宣

      传”?反共文章容或要配图片,岂可一配图片就是“为中共宣传”?但警总是有理讲不

      清的衙门,《文星》虽于9月30日、10月28日先后两次要求“撤销对于《文星》杂志第

      九十期查禁及扣押之处分”,当然毫无效果。

      《文星》第九十期的查禁,只是一个动手的讯号,杀戒一开,自然就有好戏看。这

      年十一月,正好是孙中山百岁诞辰,台湾省医师公会以孙中山为西医出身,特约我写

      《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由《文星》出版,我同意了。不料在出版过程中,台湾省

      医师公会忽然来信,要求出书前文稿“送达本会转呈‘中央党部’审核认可”,这是很

      荒唐的事,因为它依法无据。我自然严词拒绝了。书出版后,山雨欲来、风声四起,

      《文星》已经发发不可终日,这时已是十一月中旬。正好发生了国民党中四组(文工会

      前身)主任谢然之与《征信新闻报》《中华时报》前身)余纪忠的冲突,我索性“趁火

      打劫”,趁机以“清君侧”的讽刺,在12月1日《文星》第九十八期发表“我们对‘国

      法党限’的严正表示”,直指国民党。在这篇文章中,我指出谢然之的错误。这种错误,

      一方面是属于政策上和技术上的;一方面是属于为人上和品格上的。我以反讽的口吻,

      指出谢然之已违反了国民党蒋总裁“不应凭借权力,压制他人”的指示,违反了国民党

      蒋总裁“必须放弃一切偏激的、狭隘的、不容忍的作风”的指示,违反了国民党蒋总裁

      “以自反代报复”“以说服代斗争”的指示,违反了国民党蒋总裁“要以组织的活动改

      变个人的作风”的指示。……我写道:

        从这些标准来看谢然之先生的党务工作方式,我们不得不说他的表现

      是与蒋总裁的指示完全背道而驰。从他所作所为的表现中,我们似乎看不

      到他对“化敌为友”的努力,“注重思想启发”的努力,或是“采取说服

      的态度”的努力,我们看到的只是他的“凭借权力,压制他人”,只是他

      的“偏激的、狭隘的、不容忍的作风”!

      我又写道:

        蒋总裁这段指示,对谢然之说来,他又做到了哪一点呢?他改善了

      “一反过去立门户、分派系、拒人千里之外的作风”了吗?正相反的,他

      不但没有“以组织的活动改变个人的作风”,反倒以他个人的“活动”改

      变了组织的“作风”!

      上面这种言论,当然不是谢然之容忍得了的,也不是国民党容忍得了的。国民党立

      刻动手了,12月26日下午,我正在家里忙下一期的《文星》,萧孟能走进来,平静地说:

      “别忙了,休息休息吧,命令下来了,我们杂志被罚停刊了。”就这样的,《文星》进

      入了坟墓和历史。当时虽然是以查禁一年的行政命令行使的,但是快到一年后,文星书

      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萧同兹,忽收到国民党函件,明告“兹据有关方面会商结果,认

      为在目前情况下‘文星’杂志不宜复刊”。于是,就在党的命令超过行政命令下,《文

      星》永不复起。这就好像先用行政命令把你打昏,然后再用党的命令把你杀死,形式上

      是缓和的、宽大的,骨子里却是激烈的、小气的。当然,这种事不能全怪谢然之,因为

      显然不是他个人的事,他只是统计学上的抽样罢了。这由谢然之后来虽叛党不归、国民

      党的作风却依然故我可以为证。不过,对国民党的论定、对国民党员谢然之型的论定,

      却是千秋之笔,永远无法消灭了。

      整个事件的演变中,我与国民党既无渊源也不愿有渊源,且不善自保,一路死硬派;

      萧孟能倒与国民党有渊源,这种渊源不是政治的,是血缘的。萧孟能的老子是国民党萧

      同兹。萧同兹1932年起任国民党’中央社”社长,做到1950年,做了十八年,后改任

      “中央社”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到1964年离职。随后受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及国

      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他在国民党中德高望重,人事关系极佳,《文星》能够拖那么久,

      与萧同兹挡在那儿,极有关系。虽然萧同兹本人,却是大而化之,从不管事。他同我吃

      过多次饭,也聊过多次天,我过三十岁生日时,他在他家亲自招待,颇见盛情。显然的,

      他把《文星》看做他儿子萧孟能的事业,他曾说:“儿大爷难做。”意思是他管不了萧

      孟能,萧孟能有跟李敖的独立立场,但有人或许不了解这一点,或有意不愿这样了解,

      自然就把萧同兹扯进来了。这是绝对与萧同兹的立身行事不符的,也与事实不符的。事

      实上,萧同兹跟《文星》的关系,一如萧孟能同国民党的关系,不是政治的,是血缘的,

      他是《文星》萧孟能的老子,如此而已。当然他乐见儿子事业有成,但他能置身事外的,

      他都置身事外。所以,怪《文星》怪到萧同兹头上,是对这位老先生不公平的。至于说

      因为他成为靠山而使《文星》得以不那么容易被消灭,则是实情。但这种靠山作用,是

      国民党权力结构的怪现象,在国民党眼中,你儿子的事业,你是脱不了干系的。正因为

      如此,当国民党中常会上,自谢然之以下的小人们向蒋介石报告《文星》闹事应该严办

      的时候,蒋介石说:“把萧孟能、李敖先给党纪处分。”小人们再说:“但萧孟能。李

      敖不是党员。”蒋介石说:“萧孟能的父亲萧同兹是啊!要萧同兹负责!”――青天白

      日下的奥妙,原来在此!萧同兹对文星虽然无为不治,但他的老面子,却使消灭文星的

      作业为之碍手碍脚不已。萧孟能得幸有这样的好老子,使他先天得以自保,这是不消说

      的。最后李敖不能免于为《文星》坐牢而萧孟能能免,这自是主要原因。

      《文星》被停刊一年,只是一个表面上的处分,骨子里,处分却是更严重的,那就

      是蒋介石下手今:“该书店应即迅速设法予以封闭。”在这一手令下,《文星》即将被

      封,就在眼前。蒋介石下令封闭《文星》,这当然会造成他和老同志萧同兹间的不快。

      为防止这一不快,萧同兹早先得到党方高层人士传达的三点秘密意见:

        一、萧先生为吾人夙昔敬重爱护之本党先进,希望不致因《文星》问

      题使“总裁”对萧先生有所误会。

        二、关于文星书刊中如邓肯传、蒋廷黻文集序、孙中山先生与西医等

      文字,希望萧先生能间看一遍,便能获知其错误所在。

        三、希望萧先生能说服孟能,使其不再与李敖接近,并将此类书刊停

      止发行。

      很显然的,萧同兹还未能“说服孟能,使其不再与李敖接近’之前,《文星》已被

      李敖惹出更大的祸事来了。于是,蒋介石不耐烦了,终于下达了封闭手令。

      这时候,萧同兹在国民党中的多年耕耘有了收获,在蒋介石封闭手令到达“总统府”

      秘书长张群手中的时候,张群“党党相护”,偷偷压住了公文,火速通知了萧同兹。于

      是决定大家演戏如下:第一步,由黄少谷、黄杰拜访张群,表示萧同兹愿出面整理《文

      星》,盼能转陈“总统”。第二步,由张群表示应提书面报告。第三步,由萧同兹提书

      面报告并向张群恳陈衷曲。第四步,由张群签呈“总统”。以上第一次手续,显然向蒋

      介石保证,萧同兹的报告,是由黄少谷、黄杰两人“背书”的,同时也可使张群推卸责

      任,表示他所以代呈报告,乃是基于黄少谷、黄杰的面请,并非他个人有私于萧同兹也!

      ――国民党元老真老吏哉!

      于是,在1966年2月6日,萧同兹向蒋介石上了报告,报告措词谨微,虽为《文星上》

      报告,却处处站在蒋介石利益进言,所谓“为免于被外界利用致产生不妥倾向”、所谓

      “近闻海外有左倾分子托于言论自由之说阴有支援《文星》复刊之活动,同兹深虑此类

      活动,若不即时加以遏止,听其发展,不唯将陷孟能辈于罪累,亦恐因此影响政府之威

      信”等等,都是站在这种立场进言的。报告文字洗炼,是出于李晋芳之手,再经黄少谷

      改正过的。这种文字,再经张群过目后,认为可以打动蒋介石,于是张群就附上这样的

      签呈:

        (四)谨查萧同兹同志追随钧座深受培植担任国民党文化宣传工作历

      二十余年不无微劳其所呈各节情词尚属恳切兹既愿为文星书店负责彻底改

      组拟饬作如下之处理

        (1)文星书店应即彻底改组由萧同兹同志完全负责主持

        (2)据报该书店正在高雄筹设分店而其主要编著人员李敖陆啸钊等亦

      尚未脱离关系应即责成萧同兹同志一并负责处理予以停办并开除李陆两人

        (3)应切实防止台港两地分歧分子,企图利用该书店进行渗透活动,

      萧同兹同志应对其子萧孟能严加督导管束

        (4)至于《文星》杂志停刊一年期满后应否复刊问题拟到时再行核办

        以上所签是否可行谨检呈萧同兹原报告一件敬祈

      核示谨呈

      “总统”

                         职 张群 1966年2月15日

      张群的签呈和萧同兹的报告送到蒋介石面前后,蒋介石在张群、萧同兹、黄少谷、

      黄杰四个人的老面子下,基于他自己的利益,终于网开一面,批示“可如拟试办”五个

      字。由于这五字御批,《文星》遂由萧同兹“老年人接了青年人棒子”。可是,我当时

      铁口直断,预言《文星》改组不会成功。我坚决相信的蒋介石纵然一时放过《文星》,

      但蒋经国不会放过,这一判断,愈来愈证明准确了。在表面上,《文星》似乎惹来了私

      人方面的不少麻烦,从“皤然一公”(胡秋原)到“公然一婆”(胡适夫人江冬秀),

      都大有人在。但这些纠缠,不论当事人是自知的还是不自知的,其实都是公家方面的棋

      子而已。《文星》既成为《自由中国》杂志以后,国民党眼中钉的递补者;封杀《文星》

      既成为定案,手法自然也不厌其精,是“公私合营”式的。――在“公”的手法动手前

      后,多次以“私”的手法打前站,先制造空气,也就不足为奇。

      1966年3月国民党开三中全会,胡秋原“得风气之先”,扩大事态,上书全会,说

      萧同兹“背党卖国”、“萧同兹父子书店近四年来之活动,乃与‘匪帮’盲进运动相呼

      应”、‘与共党近数年之全面盲进相呼应”、“相配合”等等;另一方面,早在1964年

      起,情治背景的国民党就加入批斗,其中最明显的一人,就是写《文化界中一枝毒草》、

      《〈文星〉与李敖》等书的侯立朝。1985年5月25日,林正杰的《前进》上透露,侯立

      朝告诉他们,“他曾是‘蒋经国的打手’,说他当年亲奉蒋经国之命,对《文星》集团

      开火。”我真“感谢”林正杰背离党外,大力批我,由于这种串连国民党情治人员批李

      敖的联合作业,我才在二十年后得知了这么奇妙的真相,并得到蒋经国亲自指挥消灭

      《文星》的人证!

      不论“皤然一公”也好、不论“公然一婆”也罢、不论“蒋经国的打手”也行……

      这些都是外表的纠缠与制造空气,最后消灭《文星》,还得靠内部作业的完成和官方正

      式出面动手。

      早在《文星》被勒令停刊后第八天(196年1月4日),警总就以(“54”)训唤字

      第九三四五号查禁了《文星》第九十七期和李敖的《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3月22

      日,蒋介石批下了“可如拟试办”的张群签呈,表面上,似乎有诚意让文星活下去;骨

      子里,却大有花样!

      在《文星》改组过程中,7月18日,警总忽然以(“55”)宫控字第四三六四号到

      四三七四号十一张联号公文,查禁了殷海光的《中国文化的展望》、李敖的《为中国思

      想趋向求答案》、《教育与脸谱》、《历史与人像》、《文化论战丹火录》、《上下古

      今谈》、《传统下的独白》、陆啸钊的《恶法录及其他》、李声庭的《人权?法治?民

      主》、《我志未酬》和于熙俭翻译的《邓肯女士自传》。这种印钞票式的联号查禁,是

      很荒谬的。例如李敖的《传统下的独白》,此书初版于1963年9月,如今事隔四年,竟

      发现不妥,才予以查禁,试问这四年间几万本的上市流传,若“影响民心士气”,警总

      负责书刊审查诸公是吃什么的?所以这种查禁,纯属给《文星》改组好看,并无其他玄

      妙也。

      当时《文星》改组,总编辑请的是军方人物胡汝森上校。胡汝森与警总政战部副主

      任段春理少将、政三处副处长伍一心上校、政战部第二处文化组主任李国道中校多次会

      面,1966年9月17日会面那次,据事后胡汝森记录,有这些对话:

        李国瑾中校:最近李敖登广告要出十本书,我们对他一切来往读者的

      情形十分清楚,但仍有两点疑虑:

        1.不知这十本书的内容是什么,是不是搅什么花样?

        2.最担心是怕李敖借此搅问题,而萧孟能从中资助他。如果萧孟能万

      一在财政上帮助李敖出书,而不幸出了问题,则又将牵连“《文星》案”,

      一切将不好处理(李再三强调此点)。

        胡汝森:

        1.我对李敖出书的内容完全不知。

        2.据我的常识判断,李敖出书,可以不必别人资助。萧孟能亦不会资

      助李敖。10月28日,又有这些对话:

        胡汝森;萧同兹先生嘱以私人身分将《文星》编委会第七次会议记录一

      份,附11月份出版书目及内容表,拟出出版书籍初审意见表各一份,托转

      交段副主任。

        李国瑾中校:谢谢。这种私人方式的联系很好,可以加强互相的了解。

        胡汝森:本公司原租之店铺,业主要收回拆建大楼,现准备搬往峨嵋街

      五号,大约在12月份在新址营业。

        李国瑾中校:

        (1)并非夸大地说法,警总自总司令起下至各级官长,对萧老先生均

      表敬仰,绝不会找他老人家麻烦,所有警总对《文星》的态度,均是善意的。

        (2)《文星》案原是一件相当严重的大事,萧老先生毅然担负《文星》

      改组的责任,将来在国民党的历史上,将占重要的一页。

        (3)《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试办阶段中,警备及“中央”党部对

      《文星》改组后的进展,都曾有报告给最高党局,迄未认为达到试办完成的

      阶段,这可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希望以后对书刊的出版,仍多慎重,以

      免另生枝节。

        (4)关于“保持原有风格”问题,警备已与中四组交换过意见,中四

      组确曾有过此表示,但希望《文星》所保持者,乃其过往良好风格的一面。

      我当时自谋生路,曾计划出版《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在警总抢劫并查禁我这十本

      书的时候,由李国道中校主持,此人面目可憎、程度低下、口蜜腹剑,又因态度虚伪,

      跟口中的蜜搭配不上,所以那种蜜,尤其令人作呕。胡汝森所说萧孟能没有资助李敖出

      书,全是事实,因为事实上,萧孟能当时够朋友得连个李敖在银行开户都不肯介绍(后

      来还是彭明敏看不过去,仗义介绍的),又何来资助?(胡汝森且以《文星》总编辑身

      分,被萧孟能派去参加这年11月7日徐高阮。胡秋原举办的声讨李敖大会呢!)至于萧

      同兹这边“以私人身分”不断把《文星》内部作业向警总交心,实际换得的,却是空忙

      一场。李国瑾到了10月28日,还说“‘《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试办阶段中”、还

      在向“最高当局”“报告”中,可见官方毫无诚意,一定要消灭《文星》而后快的。

      拖到1967年,情况愈来愈不对劲了。这时候的萧同兹,发现他一年多的辛苦努力、

      一年多的卖老面子、一年多的委曲求全,似乎都无法挽救那既倒之狂澜了。官方的禁网,

      显然在愈收愈紧,他也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拖一天算一天。到了5月25日,有军方的秘

      密指示出现了。指示人是神秘的代号“端木青先生”,文号是(“56”)治侠字一二一

      六号函:内容略开是“……军中禁买《文星》书刊……检扣呈部凭处。……”这是许多

      讯号中的一个讯号,“春江水暖鸭先知”,当局正式出面动手,为期已不远了。

      萧同兹把他的困境,托密友转告了张群和黄少谷,并透露了有结束《文星》的意思。

      密友转来了张群的七点意见和黄少谷的六点情报:

        张:

        一、同兹对党的功绩与忠贞,大家都了解,不是胡秋原或其他人等所

      能抹杀的。

        二、他很关心,也诚意帮忙,但要了解,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事如

      经过他,他一定设法挽救,就怕他们直接上报而径自执行。

        三、《文星》负债如许,万一如此,同兹如何下台,所以必得维持下

      去。

        四、要使《文星》维持下去,孟能必须彻底离开,即令不许会国外,

      也不可再问《文星》的事。

        五、董事会要改组,另找一适当的人任董事长,在政治方面挡风。

        六、同兹自任经理,另找人住理,如明勋或友德等。

        七、要改变生活方式。

        黄:

        一、他和某已经谈过数次,终不能Convince(说服)他。

        二、《文星》破坏心防。

        三、杂志如复刊,则同兹和老先生的关系便濒于破裂的边缘,而使岳

      公无法下台。

        四、官司一定打不赢。

        五、老先生说,老一辈的人,常易受儿女的蒙蔽,如布雷(这下面,

      似乎还有话)。

        六、对父亲,百分之百相信;对儿子,半信半疑;对李某,完全不相

      信。

      张群的七点意见中,第二点最值得注意。他说“他很关心,也诚意帮忙”,应属可

      信。因为张群固不懂什么《文星》的使命,但他懂萧同兹,他与萧同兹交情甚深,自然

      会帮忙。他说“事如经过他,他一定设法挽救”,显然指他在“总统府”秘书长经手的

      事项与公文内,可以想办法,但是如果蒋经国“他们直接上报而径自执行”,他就帮不

      上忙了。黄少谷六点情报中,都值得注意。他说他不能说服“某”,“某”似是指蒋经

      国本人;他说《文星》的关键在上面已经认定“《文星》破坏心防”。他说“老先生

      (指蒋介石)说,老一辈的人,常易受儿女的蒙蔽”,显然指萧同兹被蒙蔽而言。但奇

      怪的是,蒋介石自己,又受谁蒙蔽?蒋经国不正是他的“儿女”吗?他自己也不正是

      “老一辈的人”吗?明于知人而昧于察己,这岂不好笑吗?至于说“对父亲(指萧同

      兹),百分之百相信;对儿子(指萧孟能),半信半疑;对李某(指李敖),完全不相

      信。”倒也真是符合国民党作风与判断之言,在这种真相与原案下,萧同兹纵有‘中朝

      大官老于事”的通天本领,又能苟延几时呢?

      拖到1968年,官方终于忍不住了,首先,官方开始在税务问题上面找《文星》的麻

      烦,希望能够查出逃税漏税的证据,用作借口。不料,《文星》早防到这一着,税务机

      关追查之下,竟发现《文星》连卖一张报纸,都会自动开发票!在这种简直无懈可击的

      情况下,官方除非走栽赃嫁祸的路,也就别无他法。于是,官方决定硬来了。

      1968年1月25日的下午,警总纠合各路人马,突击搜查《文星》资料室。《文星》

      资料室本在我家隔壁,有六十六坪(1坪约合3.3平方米――编注)大,原与三十三坪的

      我家内部有门相通,我离《文星》,这道门就用砖封死了。这天下午我正和小情人小蕾

      (鲁肇岚)在家,听到隔壁有异动,开门一看,便衣与警察甚多,立刻就明白了怎么回

      事。

      三天以后(1月28日),萧同兹座车开始被跟踪;第四天(1月29日)起,《文星》

      书店门口有“计程车”两部及便衣多人驻守不去。情势发展至此,可见蒋经国他们的确

      不经过张群,“直接上报而要径自执行”了。萧同兹感到“与人刃我,宁我自刃”,就

      在2月5日,写信给张群以“财务未臻健全”为理由,要求蒋介石准他停业。萧同兹不愧

      是老于世故的,明明是你蒋介石两面做人、逼我关门,可是我绝口不提一个字,反倒字

      里行间,哀哀请求你恩准我自我结束。张群收到信后,只好转呈蒋介石,蒋介石批了一

      个“阅”字,意思是说知道了,你就去停业吧。于是张群以(“五七”)台统(一)仁

      字第三八四三号函件,回复如下:

      同兹吾兄大鉴 展诵2月5日

        惠书敬悉一是关于文星书店财务未臻健全不能继续维持已决定停业一

      节业已如嘱转陈奉“总统”批“阅”用特函复即请

      囗照并颁

      时绥

                       张群 敬启 1968年2月23日

      于是,苟延残喘了两年的《文星》,终于还是难逃一死了。

      虽然蒋介石那边决定了《文星》停业,但在蒋经国这边,却照旧一不做二不休地开

      始抓人,以期把案子落实。3月15日上午十点,《文星》总经理郑锡华以“叛乱嫌疑”

      被捕,警总保安处人查问他,到下午五点半才放回;第二天和第三天,又叫郑锡华自动

      去报到,又查问他两次。到了2月20日上午十点,萧孟能的秘书钱诩平告诉他,有两位

      先生受友人之托,有事找他面谈。萧孟能请钱诩平邀他们上楼,一进办公室,两人就出

      示“叛乱嫌疑”的传票,把萧孟能押进一五一○一九五二号黑色吉普车,开进保安处。

      问来问去,直问到下午四点半才放他出来。当晚十一点,萧孟能来我家,说警总说在

      《文星》资料室查到“思想杂谈”一禁书,想入他于罪。我说,《文星》资料室是我一

      手筹设的,有什么书我一清二楚,根本就没有这本书,这是他们趁搜查时栽赃的!既然

      事已如此,还是由我出来顶吧。说完我就立刻写了一纸证明书,由萧孟能带走了。证明

      书内容如下:

      《文星》资料室于1965年8月18日正式集中资料,当时由本人负责管理、添购,当

      然由本人负全责。本人于1966年4月1日致信萧孟能,正式宣告离开《文星》,于8月1日

      正式完成交接,在这段期间内,资料室一切责任,仍应由本人担负,特此说明如上。今

      晚萧孟能来问有否“思想杂谈”一书事,经回忆,似无印象。《文星》资料室中图书太

      多,且无清册,又以隔时甚久,对一些书,实难确断其有无,合为附陈如上。

                        1968年2月20日夜 李敖 手具

      附记:以上所说,如有疑义,本人愿做人证。

      萧孟能把我的证明书送到警总,大概他们知道李敖有“有福先享、有难独当”的四

      海作风,且他们意在整《文星》,故对证明书并没重视。最后《文星》既听命结束,此

      案也就不了了之。

      1968年2月25日,段春理少将拜访萧同兹,当面询问《文星》是否确实自动结束?

      何时结束?萧同兹拿出他2月5日致张群的信和张群2月23日的回信给他看,说拟定在3月

      1日结束(后因百举待废,时间太促,改为4月1日)。当天下午五点,萧家的老佣人老

      彭(彭吉昌)留条子给萧孟能,请求介绍他另谋出路,晚上萧孟能问他,说你做了这么

      多年佣人,大家处得很好,为什么不干了?老彭痛苦地说:“在家里做不下去了!”―

      ―原来警总逼他打主人的小报告,他不肯做不义之事,只好求去。

      2月28日下午六点,《文星》召开临时股东会,做成“同意解散”记录。第二天,

      萧同兹致信警备总司令刘玉章,附上这一记录。3月3日,萧孟能托我代写结束广告与海

      报,以做最后的促销活动。3月4日,报上登出《文星》结束启事。

      在《文星》指日可垮的情况下,人情冷暖也就怪态百出。2月26日,萧同兹的老朋

      友张明伟连二十四万都不放心借给《文星》了。2月29日,萧同兹的老朋友辜伟甫甚至

      派会计查问《文星》账目以防倒账了。3月8日,余光中来电要求收回他在《文星》出版

      的书,萧孟能答以:“如果作者都做此要求,《文星》的结束工作就没法办了。”于是

      余光中只好很勉强地挂了电话。3月15日,朱婉坚电告萧孟能,说郑少春告诉她,听说

      余光中、梁实秋、陈瑛(沉樱)三人在与律师研讨《文星》结束后,作者有无权收回已

      出售了的出版权。萧孟能为之又好气又好笑:“难道他们这班文人,最后逼我跟他们来

      一场官司,制造一个文化界的高潮?”……

      在《文星》宣告结束的广告与海报出现后,《文星》读者为了抢购、为了抗议,也

      为了惜别,天天挤满了书店,买个不停,场面之大与声势之壮,也足令自己欣慰、令他

      人胆寒。到了3月31日晚,是《文星》最后一天,正赶上星期日,整日书店挤得水泄不

      通,其中甚至有国民党大员如陈建中等,也混进来买书而去。十点后萧孟能亲去书店,

      在慰问中陪读者度过了最后的两小时,到子夜十二点,正式结束。这时书店门口便衣与

      “计程车”很多,一个特殊身分的“客人”,一直陪到最后,临出店门,还在橱窗前看

      了好一会才走。

      《文星》的结束,许多青年人为之惋惜、为之愤懑、为之泪下。一个杂志、一家书

      店,最后下场如此感人,也真可说是有史以来绝无仅有的了。

      1968年3月17日的《纽约时报》上,有了这样的尾声:

        台北文化人失去了书店

        治安人员的压力迫使关门

        (专为《纽约时报》而作)

        台北、台湾,3月16日――《文星》书店宣布将于4月1日关门。它的消

      逝,使年轻作家们、摸索中的画家和摄影家们、现代舞的献身者们以及数

      不尽的大专学生们,同时失去了一个精神上的寄托。

        在纽约,格林尼治村的人们(按格林尼治村是纽约文化人和新思想者

      的集中地)来看《文星》人物,一定认为《文星》人物太懦弱了;但在台

      湾,《文星》却是最勇于追求心智真诚的表征。

        文星公司的首脑人物萧孟能,最近在公开场合已见不到他,所以也无

      法找到他发表对《文星》关门的意见。但跟《文星》书店接近的人们,却

      纷纷指出,《文星》在强大压力下关门,全是治安当局的杰作。

        治安审问

        接近《文星》的人说,《文星》之所以用董事投票和财务困难等做为

      理由关门,乃是这个坐落峨眉街的现代化书店中人和萧先生在连遭困扰和

      治安审问后的结果。萧先生的朋友又说:在去年一年,萧先生被治安人员

      请进去,至少就有过三次。

        萧先生另外出版过一种月刊《文星》杂志,经常刊载台湾和世界上有

      关政治、社会及文艺等方面的言论,在1965年,大概出了近一百期的时候,

      被勒令停刊。

        《文星》杂志的主编人,生长在北京的年轻作家李敖,他的直言无讳

      的政治观点,使他成了当地标准下的一个野人。李先生写过二十本小册子

      和书,其中却有十六本被查禁在案。

        除了李先生和少数几个人外,环绕《文星》的群众很少公然涉及政治。

      但是他们的朝气和探索精神,却足以触当道之忌,因为当道正把台湾圈成

      一个故步自封“中国”的最后禁猎区。

        甚至舍政治和思想上的压制不谈,光看在台湾的社会,没疑问是保守

      的,年纪大的才吃得开,年轻人要熬到四五十岁,才盼能有机会当行,冀

      得一顾。

        从1960年雷震坐牢,到《时与潮》杂志结束,一连串的文祸都使持不

      同意见的知识分子常遭逮捕与迫害。文星书店的关门,重新揭开了知识分

      子的旧仇新恨和那年复一年的创伤。

    • 家园 8 文献会(1962―1963 二十七到二十八岁)

      8 文献会(1962―1963 二十七到二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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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2年1月29日,旧年将至,姚从吾老师送来一千元,并附一信。两天以后,又转

      来陶希圣“拟请李敖同学参加‘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编辑事务工作按月津贴新台

      币一千元”的信,姚从吾老师和吴相湘老师又分别给我一信,嘱咐我“从此安心工作”,

      因为这一职务,“得来亦不易也”。

      1962年2月1日,我去文献会见陶希圣的时候,正是我在《文星》第五十二期发表

      《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卜的同一天。这篇文章里已点名攻击到陶希圣。在这篇文章发

      表前一个月,我在《文星》第五十一期发表《播种者胡适》,已先引起各界的重视,这

      种重视,是从《文星》第四十九期起发表《老年人和棒子》的一贯延续。姚从吾老师信

      中嘱咐我“若过于放肆,不但树敌太多,亦恐于工作有妨”;吴相湘老师信中嘱咐我

      “切忌多言”,都是他们的先见之明。他们劝我“往事已过,今后仍应潜心学问”,

      “从此安心工作”,显然期许我仍旧去走做学问的路,不要乱写文章。他们把我安排在

      陶希圣那里。目的都在希望那个职务使我得以糊口,并且,“借此研究民国史,以期有

      些具体的成就”。事后回想起来,两位老师似乎都太天真了一点。其实他们不了解陶希

      圣,也不了解我。不了解陶希圣的是:他们以为我们只是把李敖暂时“寄存”在你陶希

      圣那儿,李敖毕竟是我们的人、我们的学生,殊不知陶希圣才不这样想呢!陶希圣慧眼

      识人,看到李敖是何等人才,焉有不拉为己有、拉为国民党所有之理?不了解我的是:

      他们以为我会与陶希圣勉强相处,殊不知我才不这样想呢!

      我一去文献会,心中打定主意就是要防被陶希圣拉我。陶希圣对我,果然备极礼遇。

      那时他正搬了新居,把旧宅留做文献会工作人员宿舍,指定我住他的卧室那一间,可是

      我一直没去祝他见我不去住,乃在文献会楼上隔出三间房,由我住一间。因为与办公厅

      在一起,比较单纯,我就从新店迁回台北,住进杭州南路文献会。罗家伦、陶希圣上楼

      来看我,并且参观我这间卧室,看到墙上我挂的Playboy上的大幅裸体女人,两人的有

      趣表情,我至今难忘。(我在1962年4月12日日记上写:“上午罗家伦、陶希圣来参观

      卧房,罗进即复出,陶见裸女不敢进,笑死人,陶哼了一声,罗哈了一声,真是哼哈二

      将。”)蒋君章在《伤逝集》中回忆说:“‘五十年开国’文献的编纂,一方面为纪念

      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另一方面却含有提供正确的革命建国史料,使研究中国近代史的

      国际学者,得到中国革命建国的原始资料,作为他们研究参考的根据。”“这个委员会

      的发起,是台湾当局的决策,得到‘行政院’和‘立法院’的支持,其预算初时列在

      ‘国史馆’的预算中,后来改列在‘教育部’的预算中,陶希圣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罗

      志希先生担任副主任委员,两位先生看得起我,要我担任总编辑的职务……两位先生有

      意栽培后进,由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借调研究生若干人作为我的助理。”蒋君章的书是

      1979年出版的,我直到这书出版后五年,才在地摊上看到;直到看到后,我才弄清当年

      一些我所不知的真相。例如我一直不知道“这个委员会的发起,是当局的决策”,我一

      直以为它的预算只来自“国史馆”,我一直以为罗家伦是主任委员(罗家伦在北大是陶

      希圣的学长),我一直不知道我是蒋君章的助理。事实上,我今天的感觉只是陶希圣想

      自立衙门而已,表面上托之于“当局”的决策、“国史馆”的预算中、“教育部”的预

      算中,骨子里却是建立陶家班。蒋君章说:“由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借调研究生若干人

      作为我的助理”,这话有语玻我去文献会,我是唯一的研究生,其他全不是,后来龚忠

      武、张国兴来,才有了研究生的局面(张俊宏是在我走后很久,才进文献会糊口)。会

      中一共七八人,以陶希圣的同乡、亲戚居多。湖北人之天下也。我到文献会之初,从没

      见过蒋君章,整天也无所事事,上班时间大家打乒乓球,中午、晚上七八人围成一桌开

      饭,互开玩笑,倒也自在。会中由高荫祖做执行秘书,高荫祖是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四

      组专员,编有《中华民国大事记》一书,为人笃厚,对我极为倾倒,常找我聊天,陶希

      圣也常找我聊天。聊天中有时话中有话,我总是装糊涂。我知道他们想拉我入国民党,

      我打定主意不干,所以除了装糊涂,也别无好法子。

      从我进文献会起,我就没听过姚从吾老师的嘱咐,停写“辩难文章”,我给《文星》

      写文章,一直不断。《文星》第五十三期(1962年3月1日)上就发表了《胡适先生走进

      了地狱》,《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第五十四期(4月1日)就发表了《我要继续

      给人看看卜。……直到第六十期(10月1日)发表《胡秋原的真面目》、“澄清对‘人

      身攻击’的误解”等,我的文章,笔锋所指,一直风光与风波不断。在被我批评的人之

      中,其中最吃不住的,不是别人,就是胡秋原。胡秋原早年参加共产党CY,抗战时加入

      国民党做中央委员并办党报,大陆丢掉时“打算做共产党百姓”,不肯出来,后来才到

      台湾。有一次被派出去,竟“在英国与共产党有过接触”而遭国民党党纪处分。他是一

      个反复多变的人,由于反复多变,政治上,自然也就不能被一再信任。因而在心理上,

      他有了一种“幻想的被迫害症”。他的自高自大自我膨胀,过分重视自己,使他老觉得

      有人想打击他,他完全不能了解何物胡秋原?胡秋原何物?谁要打击这样一个宦海失意

      和学界走板的人呢?但在这种心病下,他总是刻意寻找“幻想的迫害者”。他公开说文

      星“自恃有强大后盾,这后盾即我说的参谋团,其中有教授,包括一个教逻辑的,有我

      们的同业新闻界人士,还有政治上的权威人士等,这是一‘奇异同盟’,毫无原则的,

      但不知为了什么,也许由于一种‘反胡秋原Complex’,结成了一个‘反胡秋原联合战

      线’”。又说反胡集团的组成分子为“青年后面有中年、有老年、比我更老的前辈。”

      又说组成分子的单位“是由一个教育机关,一个学术机关的人,组织了一个参谋团,还

      加上一个后勤机关,不断集会三个星期。……这些自高自大自我膨胀,过分重视自己的

      “幻想的被迫害症”,使他一开始就不相信批评他只是李敖一个人的事。他用尽对我人

      身攻击的字眼,像“豪奴”、“犭折犬”、“背后有中年有老年”,“有传授有计划”、

      “有组织攻击”、“有参谋团、顾问”、“危险打手”、“幕后人”、“雇佣诽谤者”、

      “奉命骂人”、“问了顾问”等等。一口咬定许多机关和人士利用李敖来打击他。胡适

      死后,他首先怀疑的,就是姚从吾。但他也不照照镜子,姚从吾打击他干什么?姚从吾

      是学界的“当权派”,是台大教授、是“中央研究院”院士,胡秋原全没当上,是学界

      走板的人物,谁要打击他啊?可是,没有用,一个人犯了“幻想的被迫害症”,是没救

      的。1962年4月14日,我有日记如下:“姚先生在课堂上说佩服我矛盾战术,使胡秋原

      气焰不敢太盛。并说日前在南港跟胡秋原打招呼,胡秋原不理他,盖以姚李一气故也。”

      这表示说,胡秋原早在四月间,就认到姚从吾头上来了。另一方面,胡秋原又认到陶希

      圣头上,但他又不照照镜子,陶希圣打击他干什么?陶希圣是政界的“当权派”,是国

      民党中常委、坐文学侍从之臣的第一把交椅,胡秋原全没当上,是宦海失意的人物,谁

      要打击他啊?可是,没有用,一个人犯了“幻想的被迫害症”,是没救的。陶希圣告诉

      我说:“胡秋原说我打击他,我打击他干什么?大陆撤退时,胡秋原投共未遂,到了香

      港。当时不能来台,还是我设法使他入境的。――我要打击他,我会这样帮他吗?”可

      是,当时胡秋原的“幻想的被迫害症”已深,怎么都要一口咬定了。

      为了反击胡秋原对我的人身攻击。为了寻求历史的真相,我在1962年10月1日在

      《文星》第六十期发表《胡秋原的真面目》。第二天,我有日记如下:

        陶转告以后行文务必多小心,盖胡秋原等或将以李敖思想违背三民主义

      来扣帽子也。

        此一公案颇有连陶也被扯下水之势。他们总以为我写文章背后有人主使。

      他们过去以为是胡适,再是姚从吾、再是殷海光、再是吴相湘、再是陶希圣,

      真是好玩!……殊不知我李敖独来独往,胡姚殷吴陶等人安能浼我哉!

      10月3日,我有日记如下:

        下午高荫祖、陶希圣分别找我谈。陶申三意:一、胡秋原此人“不择手

      段”以后为文须小心,盖已闻彼现在搜罗我文字中句子,以构成违反主义及

      “总裁训词”之罪名。

        二、胡有牵陶入此漩涡之势。

        三、陶绝不理胡等欲逐出我于文献会之阴谋。查材料事文献会借助我,

      并非我借助文献会。

      10月4日,报上登出胡秋原控告我,我有日记如下:

      陶希圣转告:

        一、他可介绍二律师(端木恺,周旋冠),此二人皆有正义感,唯

      先不必与人言。

        二、尽可放心打官司,文献会绝无问题。

      表面看来,陶希圣对我实在够意思。但是骨子里,却大有文章。原来陶希圣是要趁

      机拉我入国民党!早在七月里,高荫祖就不再话中有话,而是开门见山的要我入党。我

      在7月11日有日记如下:“下午高秘书以中山奖学会选送公费留学理由,拉我入党。我

      谢绝。”8月28日有日记如下:“上午高荫祖言警总欲整我,但他说陶先生支持我。”

      高荫祖透露这些也是要我入党,说入党才一切方便。10月4日我被胡秋原告了后,陶希

      圣、高荫祖重申前意,明确他说还是入党才好办事,入党变成了“自己人”,那时候他

      胡秋原是党员,你李敖也是党员,党员对党员,支持李敖,也名正言顺。警总方面想整

      你,也可以讲得上话。对这一好意,我都谢绝了。这时我早已搬离了文献会(5月19日

      搬到安东街二三一号三楼,是萧孟能和我分租的公寓),我感到离开文献会的时机,好

      像愈来愈近了。

      到了1963年3月,我自动在研究所休了学,这事给了陶希圣一个借口,他5月3日去

      日本,临行写了一封信给高荫祖,说文献会以用研究生为宜,李敖不告诉他就休学,他

      决定以留职发薪方式,请李敖暂时别来上班了。5月4日,我有日记如下:

        下午高荫祖执行秘书约我,出示陶希圣临走前给他的信,显然在胡秋

      原政治风暴的阴影下,陶已不得不做息事“去”人之计。高荫祖再度向我

      提出入党建议,并谓胡秋原、任卓宣他们反对你,并不是国民党反对你,

      国民党欢迎你合作。对高荫祖的建议,我拒绝,同时谢绝留职“发”薪的

      好愈,谢绝“遣散费”,谢绝替我另外找事的主意。我说我是干干脆脆的

      人,决心求去,不必在这里,彼此都惹得一身腥,他说他一定要找吴相湘,

      请吴出面挽留我,照常拿薪水,等官司打过了,再来上班。可是我知道他

      是徒劳的。

        一年三个月零四天的混饭生涯,如今竟如此这般地告一结束,可叹可

      笑。此事给我三大刺激:

        一、一切不愉快是由于我太穷,来此会以前,穷得当裤子,吴相湘、

      姚从吾联名介绍,乃得此谋生之地。设想当时苟有第二条路好走(如中学

      教员之类),何至于有“误上贼船”之憾?虽然,十五个月来,自许不染

      不妖,然究竟不快也。当时若身怀几千元,何至于为每月一千元上“船”?

        二、故为今之计,似非摆脱一切,设法有一点点起码的经济基础不可,

      我希望是五至十万元的存款,两袋不空,自然站得更直,自然更少不愉快。

        三、政场中人是什么东西,思之可也!

      5月14日,我有日记如下:

        下午办好移交,我只肯收本月一至三号三天的薪水(一百二十元),

      高荫祖说我太矫情,袁英华说本会“送钱”有前例,我皆不肯。最后留信

      而行(将三天薪水的收据附其中)。[秘书]阮继光、[工友]向泽洲、

      林明冈相送。泽洲请我留字,我为写“此度见花枝,白头誓不归”等二词。

        吴相湘又找我,夜访之。谈到高荫祖向他说,李敖一年三个月来去了

      那么多次的南港,没报过一个车马费!

      陶希圣从日本回来后,5月22日,送来从日本带回的领带一条、袜子一双,并留名

      片向我致意,并送我一笔钱。我收下领带、袜子,把钱退回了。

      语言学家、“中央研究院”院士李方桂来台,姚从吾老师请他吃饭,他说他佩服李

      敖,盼能约李敖一起吃。5月8日,我在心园同他们吃了一顿饭,在座有毛子水、吴相湘

      等。姚从吾、吴相湘两位老师绝口不提我离文献会事,我也绝口不提。5月26日,余光

      中向我说:“梁实秋先生听说你失了业,想替你找事。”后来我才知道,梁实秋不让我

      知道,直接写信给“中央研究院”院长王世杰和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李济,大意说李敖

      如此人才,任其流落,太可惜,该请李敖去他们那边。王世杰、李济收信后,先行内部

      作业。8月19日,我收到姚从吾老师一封信,其中说:我礼拜二在南港住了两晚,黄彰

      舰陈般安、徐芸书、刘世超都看到了。一般他说,都欢迎你能来南港,正式在研究方面

      放些异彩。一部分人认为胡某人头发也花白了,你把他骂得也够了,另换一个方向也好。

      只有极少的人另有偏见,反对您来南港,但他们势孤,又不敢明言,只有暗中放冷箭。

      上礼拜五芮逸夫先生请刘子健夫妇。我和济之先生坐在一起。谈到您的事:(1)他说:

      实秋写信给雪亭先生和我了,说得很恳切。他是不大管事的,承他建议,我们当然考虑

      接受。适之先生常谈到李敖,我也知道一些,留有印象。(2)停一回,他又说,您也

      是他的学生,虽然一次考了五十八分,一次考了六十分,总算及格了。当年分数严,考

      六八十分的很少。(3)但过一回,他又说:有人说:“李敖把他的父亲气死了,您意

      如何?”我说:“这样严重的消息,我今天第一次听到,这怕是恶意中伤吧!我记得他

      曾有一长函给适之先生,送了一篇副本给我;只说到父亲死后,有人强迫他披麻戴孝,

      他表示异议。气死父亲,怕是由此传讹的。还有一点,李敖每月寄给母亲五百元,听说

      现在仍照寄。”上边所说的冷箭,这一谣言,也是一例。

      今天晚饭后子水先生来谈。说:上午与济之兄闲谈,也说到了您的事憎。李说:

      “雪亭先生看报,知道李敖与胡秋原的讼事,要和解了。这样就可以决定了。”毛先生

      并说:“这可不是条件,希望李君不要误会。”……

      姚从吾老师信中提到毛子水、谈到“雪亭先生”(雪亭是王世杰的字)所说的话,

      是有一段故事的。自从梁实秋写了信后,姚从吾老师也敢于介入了。王世杰表示,想先

      同我谈一谈,并盼姚从吾老师陪我一起去。我遂在姚从吾老师满口称王世杰“老师”的

      恭谨下,见到了这位大官人。王世杰跟我天南地北,谈了不少胡适的事。最后说:“现

      在李先生和胡秋原打官司,不知道可不可以等官司告一段落后,再来‘中央研究院’?”

      我听了,很不高兴,我说:“胡秋原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通讯研究员,这

      官司还是他主动告我的,为什么他能从里面朝外面打官司,就不影响他的职务;而我从

      外面向里面打官司,就要对职务有影响呢?”王世杰听了,扑克脸一张,无词以对,我

      和姚从吾老师告辞而出。8月20日,我终于写了这样一封信:

      前些日子,“国史馆”的姚渔湘先生同我说:“罗家伦先生表示在官司过后可去

      ‘国史馆’任职”;昨天下午,文献会的高荫祖先生向法官说:“过些日子(实际是官

      司过后),我们请李敖先生再来帮忙。”

      老师您看:在官司没了之前,没人敢“赏”我一碗饭!我可大言:凡在官司没了之

      前,犹豫给我这碗饭吃的;在官司过后,我绝不回头来吃这碗饭!?―这是古话所说的?

      捌都?者骄人”!这是一个有人捧骂无人敢请的臭文人的一点臭架子!?…

      所谓文化论战以来,即以我们师徒二人而论,老师试想:真正了解我们之间的关系

      的有几人?真正相信姚从吾没从背后捣鬼的有几人?老师再想想:谁会想到您从来就是

      反对我乱写文章的?谁会知道您压根儿就是一个老是努力阻止我“闹事”的一个人?……

      外面谣诼如彼,我内心的感慨还多着呢!他们谣言说一个“教育机关”(台大)支

      持我,可是我亲眼在法院看到钱思亮校长写给胡秋原“立委老爷”的委琐信――一封毫

      无大学祭酒风度的信,――这就是“教育机关”对我的“支持”!他们又谣言一个“研

      究机关”(“中研院”)支持我,他们写这段文字的时候,自己用的却正是“中央研究

      院”近代史研究所的办公桌!而我呢?想在“中研院”拿胡秋原在“中研院”的薪水的

      三分之一部拿不到!――这就是“研究机关”对我的“支持”!他们又谣言姚从吾如何,

      可是在我的内心深处,我却觉得:姚从吾即使不是一个怕事的人,也是一个不好事的人。

      这样一位老先生,非但不会有心情来唆使我;甚至要等梁实秋先生出面替自己学生说了

      话,他才肯帮自己先生进行这块安身立命之地。……

      一年半来,因我而被冤枉的,曰胡适、曰姚从吾、曰吴相湘、曰殷海光、曰陶希圣。

      此五位先生,谁是好人,谁是坏蛋,天下自有公论,不过扯在我头上而说唆使云云,则

      完完全全是厚诬!我不甘心使此五人因我受谤,也不甘心我个人横被打手之恶名,故此

      诬陷奇案,我非打个水落石出不可!

      南港学苑,乃某些清白学人养清处白之地,彼等因过分清白,反视李敖,自然双眉

      紧敛,忧心忡忡,或以引狼入室,殊非他们之福;但他们何不想想:引狼入室,固非他

      们之福,然而放虎归山,难道是他们之福吗?

      人间趣事,如今可添一章。

      此事形同春梦一常春梦醒来,恍悟儒林内史,还如一梦中。……

      我在文献会被请出门。“中央研究院”不准进门,接连的事件,使我深刻感到:原

      来一个人,坚守原则,不入国民党;坚守原则,跟国民党打官司;坚守原则,我手写我

      口、决心做党外,到头来会混得没有职业,混得已到手的职业会失去、没到手的职业会

      泡汤。但是,这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些啊这些,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岂不都是求仁得仁

      的必然结果吗?

      最有趣的,陶希圣在拉我加入国民党不成,老羞成怒,在《文星》愈闹愈凶的时候,

      终于对我反目相向,在国民党第一党报《中央日报》上写短论批我。他先写了一篇《保

      全台大的名誉》(1964年9月2日),其中说台大有好学生,“但是不肖的学生亦间有之。

      如某杂志最近几个月,连续刊载某毕业生诬蔑台大的文章,叛师毁友,极尽其架空造谣

      刻薄恶毒之能事。台大在校师生以及海外师友看见此种文章,至少感觉其为母校之羞,

      无可容忍。”“中国人一向有不入官府、不打官司的风尚。我们亦不愿鼓励任何人打官

      司。但是我们认为台大对于这种玷辱校誉的事情,应该依法追诉,无所用其姑息。”四

      天以后(1964年9月6日),他又写了一篇《谤书》,其中说:“市场上出现一部书,名

      为《胡适评传》。这本书只出了第一册。就这一册来说,表面上是赞扬胡适之,而实际

      上从胡适之的上代,到他的本人,处处都是轻雹鄙笑、讽刺,使读者不忍卒读。这样一

      部书,若是如此一册一册出版,而无人提出异议,可以说是士林之耻。我们今日愿以这

      篇短文,表示异议。”我对陶希圣站在党报立场攻击我,丝毫不感惊异,因为那是我不

      跟他们合作、不跟他们同流合污的必然发展。只是在时机上,倒别有个人原因。那时陶

      希圣要把他儿子陶晋生媳妇鲍家麟双双送入台大历史系教书,故向文学院院长沈刚伯表

      态,而沈刚伯正是被我批评的焦点;另一方面,陶希圣要抢北大在台湾的龙头地位,因

      而貌似拥胡,并在后来支持胡夫人江冬秀朝文星打官司。凡此种种行径,对陶希圣这种

      人说来,其实都是最拿手的事。最好笑的是无耻的他居然还谈什么是“士林之耻”,他

      真是太妙了!

      陶希圣长得小眼方脸,面似京戏中的曹操,讲话深沉多伏笔。是我所见过的城府最

      深的人物。在他把我请走以前,他对我一直不错,有历史上的疑难杂症,就把我请到二

      楼他的办公室,盼我解决。有一次,文献会重金买到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的原始文件,

      是当时秘密会议成立的签名册,上面有宋教仁等人的签名。陶希圣很高兴,拿去请于右

      任题字。于右任一看,签名册中没他的名字,很不开心,他说他记得明明参加了革命,

      怎么没有他?他不是“开国元勋”吗?怎么这样一个重要的会议,居然没有他的名字呢?

      陶希圣回来,找到我,请我仔细考证考证,到底是历史错了,还是于右任错了。我仔细

      考证后,结论如下:那一次,于右任没参加。为了使于右任没话说,我列举出每一项证

      据,证明他老先生真的没参加。我不知道最后陶希圣怎么回话的,我只知道于右任“为

      之不寐者数日”。我真抱歉,以我的学问,实在找不出他参加的历史,这种抱歉持续了

      几天,直到我被文献会扫地出门,我才停止了抱歉。

      我离文献会后,胡秋原在法庭提出声请,要传文献会执行秘书高荫祖作证,要高荫

      祖证明我在文献会窃盗“国家资料”打击胡秋原。我遂写一封信致高荫祖,信中主题很

      明显,就是声明我立场的坚定。那场官司的被告中,居浩然、叶明勋都和解出局了,萧

      孟能在亲朋父执辈的压力下几度想和,高荫祖承陶希圣之命也一再劝和,我写这封信,

      就在塞劝和者之口,并激发高荫祖的良知,不要做伪证。后来高荫祖出庭了,向法官出

      示陶希圣亲笔原件,证明了他以文献会执行秘书名义复法院的信,并非他矫命所为,而

      是陶希圣亲笔起草,叫他抄好发出的,原信是:

      一、1963年6月28日绥刑诚字第二零四四五号大函敬悉。

      二、查萧孟能与本会无关,李敖前在本会为临时工作人员,近已离职。

      三、本会从未存储“国家机关”档卷,其所存报纸及杂志等项公开发行之印刷品,

      本会工作人员均可阅读使用。其会外人士对此项印刷资料洽请抄阅者,亦可抄阅。凡此

      皆不发生所谓窃取或盗用问题。

      四、特复请关行照。此致

      台北地方法院

      “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编纂委员会”执行秘书 高荫祖

                          1962年7月4日

      法院同时也收到“国史馆”馆长罗家伦的复信:

      “国史馆”函1963年7月2日(“五二”)台史总字第一七二号受文者:台北地方法

      院一、贵院本年6月28日绥刑诚字第二零四四五号函敬悉。

      二、查本馆库藏史料及档案文书,萧孟能与李敖并未亦无从窃取或盗用。

      三、复请惠察。

                           馆长 罗家伦

      以上两封复信,证实了胡秋原所说,全是疑神疑鬼,他“以为”我窃取,盗用“国

      家机关”档案文书掀他的底,其实那些资料只是旧报纸,学界中人都可以看到。胡秋原

      又“以为”李敖公布的闽变叛国照片,只有情治机关有,由情治机关提供用来打击他,

      其实那些照片早都登在日本和中国的旧杂志上,只要博学用心就可查到。不过他这一疑

      神疑鬼,对他倒有一个好处:情治机关为了避嫌、为了打击文星,倒也乐得跟胡秋原更

      形接近。他跟总政治部王升、曹敏等的关系是不简单的,从他的密友徐高阮身上,更可

      看出跟其他情治单位的暗盘,左派出身的徐高阮是攻击文星的第一裨将,他死之日,吊

      丧行列里居然出现了总政治部主任王升、调查局局长沈之岳、情报局局长叶翔之!他的

      背景,原来这般!――徐高阮在职务只不过“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一名副研

      究员,在这种冷衙门的清高之地,身死之后,居然冒出成群大特务为他吊丧,双方关系

      的不简单,由此可证!到于与胡秋原一同告人的郑学稼,也同样犯了疑神疑鬼的赞美。

      1961年年底,我在《文星》发表《播种者胡适》,这篇文章带来了大是非和大麻烦,进

      而酿成了一次大笔仗,后来这次笔仗分成了两个圈圈,一个圈圈是“关于中西文化问题

      的论战”;一个圈圈是“关于播种者胡适的论战”,前者的主要对手是徐道邻和胡秋原;

      后者的主要对手是任卓宣和郑学稼,大家打做一团,十分热闹。在笔仗当时,郑学稼发

      表《我控诉》说:

      当我第一次阅李敖先生的(播种者胡适)时,以为他是极接近胡适的人,否则不会

      知道这些非外人所知的事:独立评论社内部诸名士主张独栽,只胡一人反对;胡为女学

      生关窗户,以示“体贴”;和胡退回宣传费若干美元。

      事实上,郑学稼的“以为”,和胡秋原的“以为”一样,完全“以为”错了!其实

      我“接近胡适”了什么?关于《独立评论》上民治与独裁论战的事,在《独立评论》上

      都登得明明白白,《独立评论》第八十号、第八十一号、第八十二号、第八十三号、第

      八十四号、第八十六号、第八十八号、第一三零号以及《东方杂志》第三十一卷一号及

      三十二卷一号,都文证俱在;至于胡适为女学生关窗户的事,1932年的《论语》第一期、

      1934年的《英文中国评论周报》、1934年的《人间世》第三期,以及《文人画像》哪一

      本书也都文证俱在;至于胡适退回宣传费的事,1942年的CurrentBio-graph,

      VOL.LXXIXNo.9的Time杂志也都文证俱在,他郑学稼不去查书。不去了解,却硬说这是

      我李敖独得之秘,这不是大笑话吗,他郑学稼读书这样少,反倒以为我李敖神通如此大,

      大到“知道这些非外人所知的事”,这不是大笑话吗?文证俱在,任何人,只要肯用功,

      都可以查到。可是这种跟国民党总政治部关系匪浅的所谓学者却如此不学,如此无知,

      这种人宁愿在我与胡适有“微妙关系”上去“以为”去捕风捉影,也不愿在书本上多下

      功夫,这种疑神疑鬼,真是害己害人。郑学稼死后,蒋经国特颁“绩学贻徽”挽额,由

      军报刊出,我看了不禁一笑,“绩学贻徽”?未必未必,积不学贻害,倒庶几无愧也!

      我举这些例子,意在说明,当时发生那么多的纠纷,都祸起胡秋原他们一念之差,他们

      不相信刚出道的一个青年人在独来独往的写文章,总是疑神疑鬼的怀疑有幕后人在打击

      他们,若他们真的知道这青年人全无后台、全无背景,也许他们就不会那么介意了。四

      百年前,特立独行的大思想家李卓吾说:“吾当蒙利于不知我者……可以成就此生。”

      正因为“不知我者”的疑神疑鬼,最后,你万古留令名,他们千秋挨臭骂。他们辛辛苦

      苦地“毁”人不倦,其实只是你“可以成就此生”的一些踏脚卵石而已。“毁人而反利

      之”,不亦快哉!

      多年以后,胡秋原回忆说陶希圣和他前嫌尽弃了,又是好朋友了,我得知后,为之

      一笑。我笑陶希圣空在李敖头上做了一场好梦,最后撇清李敖,自以为得计,殊不知他

      太小看了李敖。李敖是要举行最后审判的,他难逃李敖的最后笔伐。陶希圣在开革李敖

      二十五年后--1988年死去,活了九十一岁。死后,他的儿子陶龙生写了一篇《陶希圣

      先生秘辛》,发表在国民党第一党报《中央日报》,透露陶希圣死前的秘密交代。陶龙

      生说:4月5日“那一天他跟我说了许多话,要我记下来,将来在适当的时候再发表。我

      现在写出一二。”“写出一二”的内容原来是:陶希圣去做汉奸,是蒋介石秘密派他去

      卧底的。换句话说,他去做汉奸,是暗中得到钦命的,所以别人做汉奸,一做就非死即

      囚或流亡海外;但他陶希圣却是例外,仍得蒋介石重用。其实这些说词,是站不住的。

      因为在我们得知的秘件中,发现满不是那么回事。例如陶希圣出走香港后,1940年1月

      15日,曾密函胡适,说:“希‘圣’今后决心不再混政治舞台,但求速死耳,”,“此

      后希[圣]将去之海外,为人所忘以死矣。”可见他愧悔之情。如果他是钦命汉奸,则

      必欣然回中央讨赏领奖矣,又何必“但求速死、去之海外”哉?何况,陶希圣在《八十

      自序》中明说“脱离战地,背叛国家”,“希圣一心感激委员长不杀之恩”;在“总统

      蒋公”诔词中又明说“不杀之恩,愧无以报”,可见他惶恐之情。如果他是钦命汉奸,

      则必欣然因卧底功成而邀功矣,又何该杀之有哉?结论是:在翻云覆雨的政治斗争中,

      固然有的汉奸是钦命的,像殷汝耕、像唐生明,但陶希圣却不在此类。他死前犹欲以玄

      虚自清欺人,临终授命,教儿子扯谎,结果被我拆穿,适见其加倍无耻而已!

      因为陶希圣城府最深,所以同他办事,也得“阴险”一点。文献会同仁以夏天太热,

      想呈文陶希圣买电扇,我说你们呈文买电扇,陶老板是不会同意的,你们要高抬价码,

      呈文买冷气机才成。他舍不得买冷气机,觉得抱歉,就会给你们买电扇代替了。――这

      个故事,显示了我的“阴险”,可以智胜陶汉奸。他临终授命最后被我拆穿,真可谓

      “生诸葛走死仲达”了!

      至于胡秋原告我的官司,由于法院是国民党的,后果可想而知。这官司前后拖了十

      三年,枯燥中亦有趣闻。胡秋原有一次在法院不称我之名,而叫“李匪帮”,我提出异

      议。后来才弄清楚,原来他叫我“李诽谤”,可是他的黄陂土话发音成“李匪帮”,所

      以吓人倒怪。还有一次胡秋原加请法学家陈顾远做他律师,陈顾远不知是老糊涂了,还

      是装疯卖傻、两面做人,竟在法庭上说我好话,并代我辩护起来,气得胡秋原再也不请

      他了。这官司造成我跟胡秋原结了一辈子梁子,在他告我三十年后,我找到机会告他,

      他赔了我三十五万,我嫌少,坚持把他家贴上封条,至今封条犹在,而他已老得无力出

      庭了。曾祥铎劝我“得饶人处且饶人”,我说:“三十年前,胡秋原整殷海光、整我的

      时候,你为什么不向他说这句话?”――我为人好勇斗狠、有仇必报,并且没完没了!

      于胡秋原案上可见一斑。王企祥(李远哲的老师)说得有趣:“你不能得罪犹太人,得

      罪了犹太人一如得罪了李敖,他跟你没完没了。”我听了大笑,我说:“你终于学到了

      跟李敖做朋友的窍门了。”胡秋原正好相反,他学不到跟李敖做敌人的窍门,以致被我

      没完没了。1984年12月22日,我在百货公司碰到台大老同学卢华栋,十多年不见了。上

      次见他是他出狱后,我去看他,并小送金钱。此后“一别音容两渺茫”。卢华栋出狱第

      二年即已经结婚生子,洗手不涉及政治,对党外活动,亦所知茫然。我劝他写一点狱中

      回忆,他说他已专心从商了。我说:“就这样的不干了?”他苦笑了一下,说:“不干

      了。”我说:“这样被国民党欺负了,就算了?”他说:“就算了。”我在牢里听黄毅

      辛说,特务们整卢华栋,甚至把万金油涂在他眼珠上,其凶残可想,可是卢华栋统统

      “就算了”。我的人生观绝不如此,我从来不把恩仇“就算了”,我要“千刀万里追”,

      这一性格,最像犹太人。陶希圣、胡秋原这些湖北佬,如今死的死、老的老,仍难逃我

      们东北人的斧钺,惟我李敖,毋太犹乎?

    • 家园 7 山居(1961―1962 二十六到二十七岁)

      7 山居(1961―1962 二十六到二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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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快退伍时候,我不得不留意退伍后何去何从,我本想去母校台中一中谋一教职,

      但因人际关系不够,连中学老师都做不成。正在发愁之际,1960年12月11日,我收到萧

      启庆的信,说:“姚老昨和我谈挽您出任他助理的事,他要我告诉您,正式的名义是

      ‘国家讲座研究助理’。每月可支一千元,外无配给,他想借重您,不知您是否愿意。”

      我回信说:“前几天曾返中谋教席,铩羽而归,若走投无路,只好就‘助理’之职,此

      时并非不欲为,盖我恐辜负老头儿一片好心,我担心我的耐心与能力是否可与之共事?

      是否可有助于他?否则拿干薪太不好意思。”虽然我有此顾忌,最后还是“欣然同意”

      了,因为不同意,退伍后就没饭吃了。

      1961年2月6日早上,我结束军队生涯,自澎湖搭军舰回高雄,旋即抵台中。15日北

      上,暂住温州街七十三号台大第一宿舍第四室,决心要找一间小房,做为一个人能够清

      静的所在。这么多年来,我从没机会一个人有一间房,此番北上,一定要达成这一心愿。

      两天后,我租到新生南路三段六十巷一号的陋巷小屋,只四个榻榻米大,矮得双手不能

      向上举,我订名为“四席小屋”。隔壁住着李善培,我们合买了一台收音机,又弄来唱

      机,把木板隔间挖一个洞。置收音机与唱机于洞口,两人谁都可以使用它。“四席小屋”

      只是陋巷中的一间,陋巷左右门对门共有小屋十多间,活像“军中乐园”。进入巷口第

      一间是一个一百零一公斤的胖侨生租的,他房里有一台小电扇,我最羡慕,因为我买不

      起。住进“四席小屋”对我是大日子,这天是1961年2月17日。小屋月租二百二十元,

      是李士振借给我的。第二天,我即有日记如下:

        入夜在小屋中边整理边读写,伏大桌上,点一百支灯。听外面小雨声,

      想到多年奔波,今夜起聊得小休,兴奋得连撒三尿。

      “四席小屋”开门就是陋巷,出巷即是台大。台大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我走

      回来,大有物是人非之感。过去的老朋友,老情人都已高飞远扬。晚上从姚从吾老师的

      研究室走出来,整个的文学院大楼一片漆黑,我想到我的身世和抱负,忍不住要叹一口

      气。有时候,陈宝琛那两句诗就从我嘴边冒出来,正是:

        委蜕大难求净土,

        伤心最是近高楼!

      那时助理薪水迟迟没能发下,我北上时候,妈妈送我二百元、三妹送我一张火车票,

      此外全靠借钱维生,窘迫不堪。那时施珂在成功中学教语文,他说语文老师们懒得改作

      文簿,愿以一本一元的代价,由外面承包,如愿意,他可搭线,我当然愿意。在日记里,

      我有这样一段:

        珂送来作文本,张淑婉先生的一班,五十本,花了一口气就在一小时

      内改了二十本,赚了二十元。

        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一个小混球(初三甲邱廷光)写道:“有

      些人的理想很大,但是不能去实行,也就和没有理想一样。我的理想并不

      大,就是能够把“中国”复兴起来。……”我在上面批道:“此理想也不

      小”善培见而大笑。

      有一天,只有一张吃一顿的饭票了,我拿在手里,送给李善培,我假装说我吃过了,

      害得自己饿了一顿。人穷到这种程度,只好赶写文章发表,靠稿费救急。于是,从三月

      到四月,我写出《充员官》、《独身者的独白》、《爱情的刽子手》、《中国小姐论》

      等文章,分别发表在《中华日报》、《联合报》、《人间世》杂志等,聊辟财源。那时

      刘凤翰在《幼狮学报》发表文章,稿费甚优,他说可以介绍我去投稿,我拒绝了,因为

      我讨厌蒋经国的救国团,当然也讨厌它的刊物。

      我不但努力写作,也努力进修,忽然发神经,要把法文、德文同时学出个名堂。乃

      加入补习班,每周一、三、五学法文,二、四、六学德文。过了一阵子,有人问施珂:

      “李敖到底是法文好还是德文好?”施珂说:“那要看你是星期几问他。”最后,哪一

      种都不好,全都难乎为继了。

      “四席小屋”虽好,但是每晚有老鼠在天花板上奔驰,未免美中不足;白天又因地

      处要津,每天客人不断,最多时候一天有十四个客人,附近环境又太吵。老太婆、少奶

      奶、小孩子一大堆。我虽在陋巷,但自己却先“不堪其扰”起来。熬了四个月,决定下

      乡。选来选去,在新店选到了一间小房,背山面水,每月两百元,于是我装满了一卡车

      的书,在6月15日搬到新家。新家是新店狮头路十六号,我订名“碧潭山楼”。所谓山

      楼,其实很简陋,不但通过陋巷,且要通过臭菜场与臭河沟,房子只是一间五个榻榻米

      大的小房,不过是钢骨水泥的,绝无鼠辈在头上奔驰,可谓一快。还有一个好处,就是

      有浴缸可和二房东陶苏保一家分用。我独自一人倘佯山水之间,或入夜泛舟碧潭,或看

      廉价电影一场,极得孤寂之乐。我在房门外挂的牌子是:

        也许在划船、在看电影或在吃饭,反正没离开新店。

      可见我新店山居岁月的一斑。7月5日日记:

        一个丰富的工作天,写出信四,卡片寄给胡(胡适),看《武士妖后》

      钉架子,改了一百本作文,晚接客,景(景新汉)鼓(陈鼓应)吴大中(原

      注:九年未见了!)少杰(张少杰)四人,十一时始归我所有,六小时写五

      千字。

      7月11日写《生活小偈》:

        夜凉似水,几净灯明,小室独处,抽烟品茗,一念不起,心定神凝,静

      中读书,浩(改“悠”字亦佳)然忘情。

      7月12日写《女坏蛋的第一次试炼》:

        下午研究所报名毕,将上车,鲍家麟等五个丫头忽莫名其妙地邀我,说

      请我吃冰,七嘴八舌,述我的“影子”,诸如平光眼镜、军中放言、帽中女

      人、信骂“莎岗”、遮日记给人看……不可胜数,我纵言反击之,极得豪迈

      之乐,我以凤梨酥、坏蛋论、狗眼看人低等论揄之,了无所忌,又言偷看老

      姚日记等事,使小鲍家麟以手帕遮小口大笑多次,真是开心。……

      7月22日写《打水仗回来的感想》:

        今天是周末,我看了一声《陷阱》,述小男孩恋白朗黛?李。下午大练

      水泥石礅,昨天做的,工本十九元,一定要练出一个伟大的体魄不可。晚饭

      番茄四只。独自泛舟归,三汉子三丫头已在座,又去划船,大打水仗,华俊

      惨败,客散伏案,已一时矣。

        报载留学生“学成”归台啦、王其允献唱拉,以及马戈之“叛变”啦,

      华俊之欲飞啦,她们说侨生们之追莫宜春啦。《联合报》又退我稿子啦……

      似乎每件事都可以引起我的一点小感想,想到头来,所感者只是一种,就是

      不管别人怎样变化,不管别人怎样看我,我都不介意、不沮丧,我李敖就是

      我李敖,我讨厌市侩之浮名,我讨厌被动,讨厌走这些青年男女所走的路,

      “命运”注定我要走我的路,而山居独立,正是一个起点,我高兴我竟在二

      十六年的“为外物所牵”的生活以后,竟能开始走上我真正该走的路,我不

      能不高兴,当然在这种高兴里面有着相当比重的孤寂与叹息,可是这又有什

      么关系呢?我是这么迷信我自己!迷信我自己所走的路!当我看到陈其龙和

      他的女朋友。看到小丫头白白的膝盖,想到鲍家麟那白净聪明的小样儿……

      也许我也未尝不稍稍起一点“伎求之心”,但是这些“妄念”很快地就被我

      那对“重大的决定”的迷信打消了。打消得烟消云散,我看着善培送我的好

      烟好茶,想到我已经不再是一个温情和多情的人,也许我愈来愈变得理智与

      冰冷,对人淡漠,我没有办法不这样变,只有理智的独行特立可以拯救我自

      己,我把我自己跟这些年轻人拉了条鸿沟,这是一条没有人肯去也没有人能

      走得好的路,可是我走了,它给了我永恒安全与成绩,这三项安慰是任何欲

      望太强心儿太浮的人得不到的。

        这种感觉以后我也不多写了,我改用“着手研究毫不相干的一个小专题”

      来消遣我自己。

      7月29日写《病后小记》:

        昨晚独泛看月出,忽得呕疾,午后新汉得电,惊慌前来,马戈亦“掩

      喜”而至。今晚二人皆有约,皆跟小娘子快活去也。

        准备考试,殊烦厌,此生将不复致力于此,夜来房外又是麻将一桌,

      陶李(二房东的小男孩)睡去,小得安宁。我无法答复我的自问,我无法

      否定女人与人生的意义,理论上我无法自圆,但在实行上,我至少可以

      “这样活下去”,虽然没有女人,可是还可以活得很景气,技术上既然没

      有什么困难,我反倒喜欢起“董事长”(孟大中)那句话来,“要那么快

      乐干吗?”这句话真有它的分量,何况为了获得女人的肉体,不快乐的代

      价不是记忆犹新吗?唉,算了,算了,还是一个人过吧。“要那么快乐干

      吗?”

        日来多申厌情(厌恶温情)之意,是乃大割(收割),悲情者,无动

      于衷也;无情者,不形于外也;情之为物,与李敖实不相称,故只好去之;

      去之唯恐不尽不坚,故厌之。

      7月31日写《人间俗气一点无》:

        留学考放榜,引起我许多感触,我觉得在默察人生上面更向前迈了一

      步,好像我走的路,愈来愈跟他们隔得远了。我的思想现在显然是相当出

      世的,出世得觉得“许多事是盲动,许多话不值得说”,因此我显然选择

      了喜欢独处与不爱多说的路,我打不起劲儿去热中人事,我毕竟是反派的

      人物,我不再能肯定世俗的荣耀与腾达,一个走到我这种境界的人,不会

      再有寂寞的感觉,我不怕孤独,我不怕孤立。

        想到死亡与牢狱,常常想到死亡与牢狱,我为什么不去做我喜欢做的

      呢?我该笑“尘网”,在“尘网”中漏下来的没出息的“被遗弃的人”,

      我就是一个。我突然发现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犬儒派,除了不在木桶里面

      外,我实在找不出我走的方向与Diogenes有什么不同,这是一条多好玩的

      路,一条永远可恃永远清净的路,做点有性灵的事,说点精炼过的话,写

      几篇真正属于李敖自己的文章,无牵无挂,终此顽生,不亦快哉?

      8月17日写《丽珍生日感言》:

        送走又亮,已是下午,闭门静想,望着窗外的铁栏。如置身狱中。

        是七巧,丽珍阴历生日又到了,决定无所表示,最后一次机会我也放

      弃了。

        台中十一日,连闻陈琪、张忠琳结婚。

        台北方面,新汉似新欢正洽,善培、飞飞(黎鸿飞)乃至华竣方印

      (梁方印)等亦采集团行动,在华侨新村等往来正繁,昨日拉我就食,我

      拒绝,也许我从此失去了与王小姐接触的机会。

        我的气息如此坚决,我甘心把我自己堕入孤独、小屋、幻想和工作里,

      我不太倚靠理论,我只信任“实行上没有困难”,我相信这一点,因此我

      几乎没有顾忌地放弃了大量的“快乐”(某些种类的,也许是合乎自然律

      的,可惜是高价而短暂的)。

        刚才窗外一个穿浴衣的小女人即刻引起我的勃起。也许我这种强烈的

      欲念与我走的“中古式的寂静主义”的道路太不相称,可是至少在目前,

      我丝毫没有走回头路的企图。

        两个月前迁居的时候,他们有的说我一个月会搬回台北,有的说两个

      月,现在两个月了,我仍在新店如火如荼大张挞伐地过着“修道”生活!

        我在变化,成功地变化,过去的李敖将不认识今日的自己,我不能不

      惊叹于我的能力,我毕竟把我锻炼成一个我要变成的人,我不想后悔!

      以上这些日记,都记录了我在新店山居时期的心境,我自勉自己走向狄阿杰尼斯式

      的“犬儒主义”的生涯,自强不息,但却倾向息交绝游,尤其跟女人的关系,我始终未

      能脱离修道院式的矛盾与困境。这种修道院式的自律方式,其实是禁不住试炼的。所以,

      一旦美女出现在我眼前并且易与的时候,我的形而上还狄杰阿尼斯,可是形而下却不狄

      杰阿尼斯了。这位美女,就是王尚勤。她是台大农经系四年级的学生,我虽认识她哥哥、

      妹妹,可是一直到1962年2月24日在“中央研究院”的公车上,我才碰巧认识了她。我

      约她来“碧潭山楼”一次,她是我新店山居九个半月中,唯一一位与我单独在一起的女

      人,这年3月29日,我就搬回台北了。“碧潭山楼”的房子和简陋家具,都移给陈鼓应

      了。

      新店山居给了我许多退伍以来的新经历,比如我终于接近了大自然(那时碧潭还没

      被污染)。比如我终于睡上了木板床(在“四席小屋”睡的是行军床)、比如我终于考

      上了研究所(两年前为了回避“罗”考研究所,我没报名)。……新店山居虽有很多新

      经历,但是一个老经历还是没有解决,就是穷困。在给姚从吾老师做台湾长期发展科学

      委员会助理的时候,因为该会成立不久,一切还没有完全上轨道,所订一些规章不尽理

      想。在助理人员发薪上要拖上一阵子,就是一例。我身受其害,我忍不住了,决定不使

      姚从吾老师为难,直接“通天”了。――我在10月6日写信给老师的老师胡适,向他抗

      议。因为他是这个委员会的负责人。我信中说:

        我们做助理的人与研究讲座教授和领甲乙种补助的先生们不同,他们

      有教授、讲师的本薪,补助的钱对他们是“安定费”,是本薪以外的“补”

      与“助”,可是我们“助理级”的就不同了,早几天或晚几天发薪对我们

      所生的影响是不能跟他们比的,每月唯一的一千元,它是我们的本薪,它

      迟迟不发,对“专任”两个字是一种讽刺,并且使我个人不好意思再向姚

      先生借钱,使我三条裤子进了当铺,最后还不得不向您唠叨诉苦,这是制

      度的漏洞还是人谋的不臧我不清楚,说句自私的话,我只不过是不希望

      “三无主义”在我头顶上发生而已。

      胡适收信后,在7日就限时信寄到我新店山居,他写道:

      李敖先生:

        自从收到你7月4日的长信和那一大盒卡片之后,我总想写信请你来南

      港玩玩,看看我的一些稿件,从吾先生说:“等他考过研究所再找他吧。”

      后来我见报上你考取了研究所的消息,那时我又忙起来了,至今还没有约

      你来玩。

        过了“双十节”,你来玩玩,好不好?

        现在送上一千元的支票一张,是给你“赎当”救急的。你千万不要推

      辞,正如同你送我许多不易得来的书,我从来不推辞一样。

        你的信我已经转给科学会的执行秘书徐公起先生了。他说,他一定设

      法补救。祝你好!

                         胡 适 1961年10月7日夜

        这张支票可以在台北馆前街土地银行支取。

      我收到胡适的信和一千元后,非常高兴,也很感动。胡适是我爸爸的老师,虽然他

      早已忘了我爸爸的名字。他对我的赏识,纯粹是基于我的治学成绩使他讶异,他有眼光

      看出我是最有潜力的台大学生,我很感谢他对我的特别照料,这一千元的确帮了我大忙。

      也许有人说风凉话,说胡适此举,意在收买人心。但是他老先生这样做,对人有益,对

      己无害(除了少了一千元外),又何乐而不为?别的老先生,高高在上,会这样帮助一

      个年轻人吗?一比之下,就知道胡适的高人一等了。

      为了救急,我只好动用胡适寄来的一千元。但我决定不把这一千元做为赠款,只做

      为贷款,我决定借用一阵子后,把钱还给他。

      我在10月10日回信给胡适,表示我对他的感谢。信中细述了“李敖先生”的一些身

      世,其中包括我跟严侨的关系,和在严侨被捕后、死去后,我如何受到胡适自由主义的

      影响,因而在思想上得到新的境界。这封信写得很长、有五千字,写得很动人。我听说

      胡适收到信后,深受感动。他拿给几个人看,其中真巧,在10月28日叶明勋、华严夫妇

      去南港看他的时候,他把信又拿出来,因而从这对夫妇口中。得知了一个惊人的大消息

      ――严侨并没有死,他还在世,不但在世,并且已经出狱了!

      11月11日的早上,姚从吾老师在研究室中,从皮包里拿出一封信,当面交给了我。

      信的全文是:

      李敖先生:

        有个好消息报告你。

        严停云女士(《智总的灯》的作者)和她丈夫叶明勋先生昨天来看我。

      他们说,严侨已恢复自由了,现在台北私立育英中学教书。他喝酒太多,

      身体颇受影响。

        我盼望这个消息可以给你一点安慰。

                      胡适 1961年10月29日夜

      胡适在信封上写“敬乞姚从吾先生便交李敖先生”字样,他不把这封信付邮,显然

      是怕被国民党邮政检查,对我不便。他真是细心的人,细心得不露痕迹,真是老到感人!

      严侨没死,太好了,透过华严,我得到严侨的地址,当天下午我就决定去看看他。

      看他的感想,我有一封信给胡适,提到重见严侨,说:“七年隔世,他真老了,脸上的

      皱纹、头上的白发、口中的酒气,没有任何一点能证明那是四十二岁的壮年!”这都是

      实情。严侨那时住在新生北路的陋巷里,住的是一幢老旧日式平房,我走进玄关的时候,

      他喊我名字,跑过来,抱住我,流出了眼泪。一切都有了改变,除了他炯炯的眼神和手

      中的酒瓶外,真的一切都有了改变。他绝口不谈在火烧岛的事,他只摇头又摇头,痛苦

      地说:“不好受!不好受!你千万不能到那儿去!”那天正是1961年11月1日,正是我

      在《文星》杂志社发表《老年人和棒子》的同一天,我顺便带了一本去,他坐在破旧的

      藤椅上,仔细看了我的文章,核对了我的几段译文,夸奖我翻译得好。最后他放下了书,

      严肃地对我说:“我真的不要你这样写下去,这样写下去,你早晚要去那个地方!”

      严侨回忆他被捕后,十分担心我也会出事。他判断我写给他的信一定同时被搜走了,

      那封信不满现实、攻击国民党,也许会带给我麻烦。严侨说他前后坐牢,一去五年,他

      认为他是托严复之孙等原因之福,总算判得比别人轻。当时我也这样想。后来我入狱前

      后,听说承办严侨案子的是调查局专员史与为,史与为承办过无数“匪谍案”,但他自

      己最后却被国民党当成“匪谍”,判过三次死刑,最后处死。临死前他跪在新店空军公

      墓后面的死刑场,向天哀鸣,说:“老先生(指蒋介石),我不能追随您回大陆了!”

      如果史与为是真共产党,他在严侨案子上必然会做手脚,为同志开脱,这倒可能是严侨

      被轻判的原因吧?

      严侨那天又告诉我,他被捕后,严师母北上投亲所遭遇的人间冷暖。辜振甫他们简

      直是把家门关了起来,对严师母和三个小孩概不援之以手。严师母无法,为了全家活命,

      只好把老大老二送到孤儿院,把老三寄养给人,(也无异托“孤”!)自己跑去做下女

      (女佣――编注)――并且是给外国人做下女,中国人是不敢请“匪谍之妻”做下女的!

      胡适给我报告严侨的信,由姚从吾老师代转,乃因他们是师生关系,而姚从吾老师

      正好跟我也是师生关系。1958年,胡适来台,主动安排我和胡适见面的,就是姚从吾老

      师。历史系老师虽多,但跟我关系最深的,不是别的老师,而是他。姚从吾老师做过北

      大历史系主任。河南大学校长。他拙于口才,讲话时先是张开奇厚的嘴唇,下颚乱动,

      满口乱牙翻滚,然后发音,我心想物理学上光比声快,此之谓也。他的声音中气十足,

      道地是河南男低音,配合上他那厚实朴拙的造型,严然一副中原老农相。他冬天穿两种

      衣服,一件是灰色西装上衣,衣奇大,是从估衣市场买来的旧货;一件是阴丹士林长袍,

      长袍下有白衫裤,白衫裤与短袜子间,永远露出一截小腿。说来也许奇怪,姚从吾老师

      在我大二教我《辽金元史》(上学期他给我八十六分,下学期八十八分);大三教我

      《史学方法》(上学期九十四分,下学期八十六分);大四指导我写“论文”(九十四

      分),但我总觉得,在学问上,他对我的影响极为有限。尤其大四写论文,他对我实在

      没有什么指导可说(为了跑图书馆,他倒给我写了不少名片)。我敢说,他对我的论文

      ――《夫妻同体主义下的宋代婚姻的无效撤销解消及其效力与手续》,全无研究。他只

      能给我改一处笔误而已。我在论文第二章第四节《外姻而尊卑为婚》内,徽宗“政和八

      年”条下原注说:“政和只七年,洪迈此乃重和元年之误,是年为一一一八年。”姚从

      吾老师看了,加注说:“政和共八年短两月。”“重和改元在戊戌十一月己酉朔(《宋

      史》卷二一)。”他又拿给赵铁寒看,赵铁寒也加了一注,说:“……政和八年戊戌,

      是年11月1日改元重和,见李极《宋朝事实》卷二及《宋史》徽宗纪,洪(迈)氏不

      误。”写到这里,就看出姚从吾老师的伟大处。他对我的论文不在行,但他与人为善,

      不耻下问,拿去给赵铁寒看。赵铁寒是师大教授兼办《大陆杂志》,回信给他说:

      “‘李君天分很高,能放大找材料,更长于组织与剪裁。剖析问题,如剥笋如抽茧,有

      探骊得珠之妙。至偶有荒疏之处,青年人常情,不足为玻’我公赏识足以服众也。”其

      实,赵铁寒也未必对我的论文在行,也只是改笔误而已。事实上,我的成绩,在台大已

      经极为突出,识货的教授们早已寒我。这由后来考研究所的一幕上可知。考研究所口试,

      众教授(姚从吾老师在内)环坐,但没人“敢”提问题考我,最后主试者文学院长沈刚

      伯问了一句:“你还要穿长袍吗?”遂在大家一笑状态下,考取了。这个故事,使我想

      起科学奇才欧本海默,欧本海默在哈佛读书,三年时间就修完四年功课,二十三岁到德

      国哥丁根大学,三星期就得到博士。他的量子力学论文使主考教授甘拜下风,主考教授

      在口试后说:“幸亏我趁早开溜,他已经反过来向我发问了!”赵铁寒说姚从吾老师赏

      识李敖“足以服众”,这倒是真的呢!姚从吾老师天资不高,在学问上,虽然与他的际

      遇和努力不太相称,但他在学问以外方面,对我倒启迪颇多、帮助颇多,令我一生感恩

      难忘。我在1963年1月1日的《文星》第六十三期里,发表“十三年和十三月”,轰动一

      时,其中有一段谈到他和我的关系:

        新店乡居是我二十六年来最淡泊。最宁静的日子,这段和自然接近的

      生活给了我深刻思考的机会,在青山里、在绿水边、在吊桥上,我曾细想

      我该走哪一条路,怎么走这条路。

        多少次,在太阳下山的时候,我坐在姚从吾先生的身边,望着他那脸

      上的皱纹与稀疏的自发,看着他编织成功的白首校书的图画,我忍不住油

      然而主的敬意,也忍不住油然而生的茫然。在一位辛勤努力的身教面前,

      我似乎不该不跟他走那纯学院的道路,但是每当我在天黑时锁上研究室,

      望着他那迟缓的背影在黑暗里消失,我竟忍不住要间我自己:“也许有更

      适合我做的事,‘白首下书岑的事业对我还大早,寂寞投阁对我也不合适,

      我还年轻,我该冲冲看!”

        于是,在寒气袭人的深夜,我走上了碧潭的桥头,天空是阴沉的,没

      有月色,也没有星光,山边是一片死寂、一片浓墨,巨大而黑暗的影子好

      像要压到我的头上来,在摇撼不定的吊桥上,我独立,幻想,更带给自己

      不安与疑虑。但是,一种声音给了我勇敢的启示,那是桥下的溪水,不停

      的、稳健的、直朝前方流去、流去,我望着、望着,不知什么时候,出现

      在我眼前的溪水已变成稿纸,于是我推开《窃愤录》,移走《归潜志》,

      拿起笔,写成了投给《文星》的第一篇文字――《老年人和棒子》。

      《老年人和棒子》登出的时间是1961年11月1日,那是《文星》第四十九期。我终

      于把自己投进急湍里去了。没投阁先投水,这是自己作弄命运。这一转向,固然是我性

      格上不甘于“白首下书岜,另一个原因,也是我困于生计使然。原来助理薪水三月一发,

      又不准兼差,寅支卯粮,也得支得到粮才成,可是从何支起?何况我在夏天又考上研究

      所,按任用助理的规定,助理是专任,研究生不能做,所以专任助理的上千元薪水没有

      了,只能拿研究生的研究费四百元,四百元对我,显然无法做研究。当时姚从吾老师打

      算由杨培桂接替我的助理职,由杨培桂把台北商职的教员职务让给我,算做私下交换。

      可是北商那边一个萝卜一个坑,有坑要填校长自己人,不同意杨走李来,所以最后也泡

      汤了(施珂离台前,想把成功中学的教员职务让给我,也被校长拒绝,理由同上)。当

      时我所以考研究所,自信考取后虽然丢了专任助理职务,但因为研究生可兼助教,所以

      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不料考取后,沈刚伯为了抵制我,突然废除了研究生兼助

      教的规定,硬定另聘助教,所聘者王德毅等人,却都是考不取研究所的。这种措施,当

      然使我不服气。后来我弃研究所不念了,沈刚伯见我走了,又恢复研究生可兼助教了。

      1961年12月13日,我有长信给姚从吾老师,其中说:

        长期会的本意在安定学人生活,在长期经援的安抚下,我这个邪学人”

      也分到一千元(配济、房子、图书费、车马费兼而有之)。这个数目,仅

      够维持一个学生的最低的生活,而不是一个“学人”的最低生活。

        一个学人的最低生活标准是一间安静的小房(不是十人一间的宿舍),

      深夜可看书(不是在宿舍偷点蜡烛),每月可以买几百元的书,看两场电

      影,吃一次老爷饭店(虽然我从来没去过)。……我对生活标准看法是,

      一个敏感的青年人,他的精神已经痛苦大多,我们没有理由再要求他在肉

      体上、生活上,再吃更多的苦;没有理由说他租一间小房,逃开城市和俗

      人的喧嚣,每月花光一万个一毛钱是奢侈!

        五年的宿舍生活,一年的军中生活,使我深深感觉到:群众是独立思

      考与做学问的敌人。……没有人相信我穿的衣服没有一件不是老子的余荫,

      没有人相信我要筹还大学时代的零星旧债,没有人知道我为买书而存下半

      年吃早饭的钱。

        我想起《车轩笔录》中的那个故事。范仲淹奇怪那个孙秀才为什么年

      轻有为却“汲汲于道路”,当他知道孙秀才志在“日得百钱,则甘旨足矣”

      的时候,他决定做此人“日可得三千”,为了使其人能“安于为学”。十

      五年后听到孙秀才变成一代大儒孙明复了,他忍不住感慨说:“贫之为累

      大矣,倘索米至老,则才如明复,犹将汩没而不见也!”

        也许我真该后悔我念这个研究所,每月四百元公费。能专心研究什么?

      如果为生活不得已去“汲汲于道路”,把青春的兴趣浪费在穿衣吃饭上,

      那倒不如干脆去近史所或“国史馆”来得好!(我不觉得我不够资格,至

      少“成绩单”不如我的同班同学都在那里受着“高酬”。)因为那些地方

      至少把我的学力、兴趣与谋生打成一片,学问即在饭碗中,饭碗即在学问

      中,不必靠偷改作文或乱写稿子来赚外快。

        我并不是计划告别学问,可是我知道学问对于我,目前简直是一件奢

      侈品,做学问需要大量的安定与气质,至少对我这种“内多欲而外好学问”

      的人是如此。顾翊群是安定的代表,萧启庆是气质的化身,而我却什么也

      不是。基于这种自觉,我觉得我不能再恋栈了,我觉得我不配做您的助手,

      您的研究室里也不该收容这么一个文化浪人。……

      姚从吾老师收信后,不但写信给我,“提出一千元,送供需用”,并且一天写了三

      封信给萧启庆,其中说:

        李敖怕是很苦了。……他昨天又写一长信给我,很引起我的同情。但

      我已把款备好了,预备今天(礼拜六有课)给他,他又没有来,只有请您

      多跑一趟了。我很抱歉的是:1.兼任助理遭到意外的挫折。2.北商分校

      教书,也须等明年一月内或二月初方可确定。3.李兄个性强,又不随便接

      受他人的帮助,您又不在,无人劝解。4.我在北平时颇有办法。现在,往

      往自己陷于困境,一筹莫展。奈何!这一千块钱,请他收下,以供急用。

      ……

      萧启庆那时正在北投复兴岗当兵,他收到信后,在17日到21日间,又给了我三封信,

      最后一封说:

        昨日去台大访你,结果听说你已好几天没去了,结果遇着姚老,他又

      要我去新店“劝”你,我虽然答应了他,但因公路局不帮忙,等了半小时

      车都不停,一气之下,乃径自凯归复兴岗了,若遇老头,就说我去过了。

      ……星期日早晨我去拜访你,能否在府稍候?

        陶老三来一信,也附在信里奉上。

      萧启庆信中提到的“陶老三”,就是陶晋生。陶晋生是陶希圣的儿子,在历史系比

      我高三班,他和我一起给姚从吾老师做助理,后来留学美国。陶晋生能当上助理,固然

      由于他本人的程度不错,但是陶希圣过去在北大教书,又是北大毕业生,和姚从吾老师

      有交情,也有以致之。这时姚从吾老师见我生计困难,认为陶希圣欠他的情,颇想把我

      介绍到陶希圣主持的“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编纂委员会”,暂时糊口。他把这意思

      告诉吴相湘老师,吴相湘老师极为赞成。因为他一直想拉我搞近代现代史,由于姚从吾

      老师是他的老师,挡在中间拉我搞中古史,他就一直不便多说。这回是姚从吾老师的意

      思,他自然乐为奔走。他跑去找陶希圣,陶希圣立刻表示欢迎李敖去。不料姚从吾、吴

      相湘两位老师兴高采烈地告诉了我,我却面有难色。我表示陶希圣是汉奸,又是国民党

      中的红人,我实在不愿意和他接近。吴相湘老师说:文献会并非陶希圣一个人的,罗家

      伦也是主持人之一,并且你去只是帮忙编民国开国时史料,是以整理辛亥革命史为主,

      可以发扬先烈们的幽光潜德,跟陶希圣的身份有什么相干?国民党史料不开放,你去可

      以趁机看到一些史料,“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你还是去吧!姚从吾老师也劝我不妨

      暂时去,他说他和胡先生(胡适)也谈过,胡先生说不妨去。在两位老师的劝说下,我

      说既然如此,我就暂时去混碗饭吧!就这样的,我就上了“贼船”,虽然最后因为不能

      “从贼”而被开革,但回首之余,仍不无悔恨。悔恨我实在不该上船。去文献会工作是

      我结束新店山居的最大原因,在我到文献会后两个月,我便搬回了台北。

    • 家园 6 军队(1959―1961 二十四到二十六岁)

      6 军队(1959―1961 二十四到二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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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9年9月7日起,我开始受第八期预备军官训练,后来在野战部队中担任陆军排长,

      做到1961年2月6日退伍。这段军人生涯,是我人生中的重大转折。

      9月7日早上八点半,我搭公路局汽车南下,在台中的好友张世民、张光锦、姚嶂、

      李述古、韩昭先、张仁龙送行,张光锦还特别送我一支圆珠笔,我用那支圆珠笔做起点,

      在艰难之中,辛苦留下了一天都不缺的日记,一共一年半之久,这是我一生中最长最完

      整的一段日记。

      我编在凤山陆军步兵学校第三总队第二大队第九中队第五号。在头发剃光。穿上军

      装以后,就面临了所有入伍训练的折腾与折磨。首先是整理内务,把棉被叠成豆腐块,

      有人为了清早起来,没办法把棉被快速折出棱角,宁愿不盖棉被,冻着睡;有人洗澡时

      不愿露小鸡,竟不脱内裤穿着洗,怪态百出。

      同学中很多是国民党,可是无法辨别谁是谁不是。入伍不久量衣服,未几宣布有些

      人的衣服要重量,特报出学号,带队而出。我为人警觉,他们一走,我铁口断定这些人

      都是党员,后来证之果然。

      队中第四号是台大中文系的孙玉华,他是队中国民党的大员,离我最近,负责暗中

      打我的小报告,我以玩世之态对之。有一次写诗给他,内容是:“见了二娘呼婶婶,见

      了悟空喊大爷,退役以后饿不死,衡阳街口擦皮鞋。”退伍时得知,他在小报告上,并

      没写我的坏话,也没写别的同学坏活,这种东北人孙玉华的忠厚,是南方人国民党所不

      及的。

      入伍训练的活动不全是武的,也有文的,例如讲演比赛等等。讲演比赛,当然我讲

      得最好,但是内容思想有问题一箩筐,当然没上名。陈汉卿说同学们要给我第一名,可

      是指导员于建业却扬言要禁我的足。郑清茂告诉我,队长刘勤跟他们党员说:“李敖当

      然说得对呀,可是这是军队呀!”

      虽在军队,我仍展示出我又守原则、又粗犷、又狡猾的一面,我曾声言:大丈夫要

      能软能硬、软中带硬、软硬兼施、能屈能伸、粗中有细,方能在军中混。

      在半年受训期间,国民党千方百计,拉同学入党,最后,使出撒手锏,说不入党的

      会被分发到金门前线,而那时的金门是八二二炮战的极危险地带。在这种撒手锏的威胁

      利诱下,仅有的少数非党员同学,也大都入党了,可是我不为所动。指导员对我说:

      “李敖你不怕去金门?”我说:“我不怕。”他说:“你很优秀,我们国民党没拉到你,

      很可惜。”我说:“你们拉到一个贪生怕死、为了怕去金门而入党的李敖,才真可惜

      呢!”他说:“你不入党,你在台湾活下去,会永远不方便。”我说:“我准备死在金

      门,没什么不方便了。”他听了,摇头而去。好玩的是,最后我竟没有给分发到金门,

      反倒是一些临时搭入党巴士的同学给分发到金门。他们得知后,气得跑去质问指导员,

      指导员说:“前线需要忠贞的人,把李敖送到前线,他会影响民心士气,所以还是你们

      去好一点。”气得有人把党证都给撕了。我一生以我不是国民党为荣,我对为了不做国

      民党而付的一切代价,从不逃避。这个例子,就是最惊心动魄的,也是最有趣的。

      1960年3月3日,我从步校出发下部队。上车前指导员把一牛皮纸袋交给带队同学,

      其中是我们思想考核资料,要这位同学转往新单位。在路上,我们很技巧地偷拆了这口

      袋,在我的资料卡片上,赫然有十字评语:“思想游移,媚外思想甚重。”――指导员

      跟我周旋半年,最后以此十字为谥,政工人员之可怕,由此可见!而我在半路后,得窥

      他们如何害人,想来也不无奇趣也!

      下部队时,就看出人情关系来。同学中有背景的,就留在第二军团,或留在师部、

      或留在团部。……可是没背景的如李敖者流,就下放到连部做排长。――大家同车南下,

      可是先下车者,就看出来头来了。

      我下部队,一直派在十六师四十九团。一到即派往四二炮连做副排长。不久又自四

      二炮连调到团部连做搜索排排长。去“搜索集训队”报到。有个老兵叫曹梓华,永远是

      笑嘻嘻的。他告诉我一个故事:“我们有一次被共军俘虏,女干部热烈招待,劝我们留

      下来一起打国民党,我们不肯。她们就放我们回来,临走让我们大吃大喝,还送路费。

      最后说:‘你们回去后,国民党还是会把你们抓来当兵的。下次在战场上见到我们,在

      瞄准时候,请瞄高一点。’”――共产党化敌为友,高明细腻有如此者!

      我后来又调到第四连做兵器排排长。我曾戏描连中“官长部”如下:一、连长――

      想做生意。二、副连长――想升官。三、指导员――想结婚。四、干事――想洗鸳鸯澡。

      五、第一排排长――想说相声。六、第二排排长――想打炮(搞妓女)。七、第三排排

      长――想子弹房小老太婆。八、兵器排排长――想退伍。九、行政官――想八仙山盗林。

      “官长部”以外,“士兵部”更是形形色色。年轻的阿兵哥多来自农村,有的奇笨无比。

      射击瞄准,竟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是要睁两眼全睁、要闭两眼全闭。气得老兵班

      长只好找来一块胶布,把这种阿兵哥一只眼贴住,才能放枪。有一次教放枪,教了半天

      也教不会,老兵班长气得大骂:“你到底懂不懂?”阿兵哥说:“懂。”老兵班长说:

      “懂你妈妈偷和尚!”还有的阿兵哥,一踢正步就紧张,踢时左手与左脚同出,右手与

      右脚同出,笑死人了。阿兵哥的程度如此,阿兵哥的岳父大人也不后人。有阿兵哥叫林

      成,他的岳父写信来,信封上写“林成愚婿安启”。至于老兵班长更妙,我排中有阿兵

      哥叫张中尾,读《青春花朵》一类书,老兵班长郑金海不准他读。原因是书中有“月经”

      二字。郑金海性好训话,部队解散后,他的班却常常不解散,他要过训话瘾后才解散。

      另有老兵说:“耶稣是玛利亚人。”老兵如此,老军官亦不后人。我听到军官们聊天,

      其中有“‘李’振宁”。“‘杨’政道”,“诺贝尔奖‘学’金”等说法,程度如何,

      由此可知。

      当时军中硬性规定:自大陆随军来台的战士即所谓老兵,不准退伍,也形同不准结

      婚,整个连中,只有一个人有钱讨老婆,就是伙夫班长。因为伙房油水最多,可以揩油

      致“富”也。有的老兵拼命想成家,蓄意“买”个残障女人、高年寡妇或山地姑娘。有

      人真的“买”到了,那是靠他们多年累积的储蓄和不可思议的财源。有一次一位老兵摊

      出他的储蓄――一捆捆钞票――在数,数完一捆,朝床上一丢,说:“这捆可买条大

      腿!”又数一捆,又一丢,说:“这捆可买只胳臂!”有朝一日,整个的老婆,就在这

      样分解结合中凑成了。在他数钱的时候,面露得意之色;在旁围观的老兵们,面露羡慕

      之色,那种对比的神情,令人心寒。但单从那一画面上看,却是喜剧镜头。

      一年半的军中生涯,我见过不少另一阶层的人物,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个极有

      代表性的老兵――张永亭。张永亭当年并不老,比起连中的充员阿兵哥来,他是老士官、

      老战士,够得上老;但比起更老的四十岁的士官来,他还算年轻的。他是河北人,从小

      流亡,饱尝忧患,甚至弄不清自己到底几岁,只觉得大概三十五六。他没念过书,只勉

      强写出自己的名字及日用的几个字,也不会算术,他不知道六八四十八,虽然知识程度

      很低,人倒也有北方汉子的精明。

      张永亭个子不高,但横着长,很魁梧厚实、孔武有力,会摔跤,全连没有他的对手。

      一摔跤,你就发现他只有二十多岁;但一看他的脸,你就肯定他有五六十岁。他的脸,

      皱纹又多又杂乱,可谓满面风霜,但是黝黑得毫不匀称,深一块浅一块,非常难看。我

      问他为什么这么难看,他说本来好看,有一次连中枪毙一个可疑的老百姓,那老百姓怪

      怪的,很邪门儿,五花大绑后,老是回头看他这刽子手。他很忌讳,就对那人说,你他

      妈的不要回头看我,等会儿一枪包你痛快见阎王,不为难你,让你死得痛快,别再回头

      了。可是一枪把那人撂倒后,那人临咽气前,还是回头看他一眼。那一眼,看得他浑身

      发麻,从此脸上的颜色就变得大花脸似的。

      我下部队,当的是排长,并且是“前瞻师”中兵器排排长。“前瞻师”是火力强大

      的新编制的师,兵器排中就有强大火力,机枪以外,有七五炮、有六零炮。排长以下,

      有排副一名,下率七五炮组长,六零炮组长,及各班班长与士兵,成员极为复杂。例如

      排长是预备军官大学生,排副到班长都是老兵,多是三十开外的老士官,阿兵哥中也有

      老士官,有韩国回来的“反共义士”,有就地补充的台湾兵--充员。与我平行的,又

      有常备军官,分任第一排第二排第三排排长,有干事(政工);在我上面的有连长、副

      连长、指导员(政工)。这些人马中,除了充员和我可在服役期满允许退伍外,其他都

      是不准退伍的,都要强迫当军人,强迫他们为台湾的安全和反攻大陆的口号,没有止境

      的贡献青春、牺牲自己。正因为身分悬殊,怀抱各异,再加上我不是国民党员,所以夹

      在其中,非常难以自处。幸亏我豪迈而圆滑。所以上上下下,日夜相对,尚能处得来,

      甚至可说处得不错。像张永亭因是河北人,我在河北住了十年,与他较亲,所以他与我

      最熟,熟到可以佯骂他、揍他一拳的程度,但我对别人却很客气。

      张永亭是一个“兵油子”。部队中有“兵油子”被送到“顽固队”管训者,但张永

      亭绝对不会,他虽然“油”,却属“良性”。他的“油”,只限于“拖死狗”的层次,

      缓慢、邋遢、懒惰、嗜赌、借钱不还、出操时偷溜回营房睡觉,等等等等。他并不发生

      严重的抗命行为,也不欺负充员。他做七五炮组长,却颇有独来独往的味道,大而化之,

      一切由班长和阿兵哥去搞,他有点无为而治,--像我一样。由于他不大管事,又呈

      “拖死狗”的局面,所以人人都不怕他,并且还没大没小地开他玩笑。大家最吃不消的,

      是他的一双大脚,奇臭无比,老兵们都说生物中,死人最臭,而张永亭的大脚,就是死

      人的脚。因为他是一组之长,所以睡在门边第一张床,这下子可好了,清风自门而来,

      臭气由门而起,而他又贪睡,睡必脱鞋,鞋一脱下,与脚对臭,全连都当其冲。好在终

      日奔波,大家的脚也未尝不臭,无从计较,只是张永亭的,以一当十而已。

      张永亭不但摔跤第一,脚臭第一,枪法也是第一。他的枪法,全连无出其右,但在

      射击训练时,却每每相左――他并不好好放枪。他懒洋洋的,拿起机枪,在一尺距离内,

      朝土堆集中射击,然后挖开土堆,清出弹头,包在一起,到外面当废铁卖。――你“政

      府”抓老子来当兵,给老子这么可怜的军饷,却舍得花大钱去造枪炮子弹,老子就给你

      浪费一下,变成废铁吧!这就是他的心理。这种靠卖废铁赚外快的,也不止军人,射击

      训练时,前面靶场远处,就有不少穷苦的老百姓等在那边,炮声一停、枪声一歇,他们

      就蜂拥而上,去挖弹头,因而误炸误伤之事,时有所闻。尤其许多穷苦的小孩子,因无

      知敲废弹而发生的惨剧,更复不少。

      张永亭是老兵,阅战已多,自然受过伤。但有趣的是,他的伤,都在背上,后腿上,

      全身正面却没有。原来他逢战必逃、走为上计,所以虽有受伤的光荣,无奈全在背后,

      因此我常常笑他。有一次他连赢三次摔跤,我以他为本排增光,买双喜烟重重赏他。他

      那天真开心,当众大谈从军史,最后向阿兵哥们指着我说:“头一次上战场没有不害怕

      的,我们的排长,你们平时看他张牙舞爪不可一世,可是他若上战场,前面砰啪枪一响,

      他后面噗哧屎就来了!”由于他说话滑稽,表情生动,大家笑得直不起腰来,我笑得眼

      泪都出来了。

      一般说来,预备军官在部队,学问有余、经验不足,我给它的素描是:“白白的、

      傻傻的,一副近视眼镜,经常总是遮在低戴的帽沿底下,背有点儿驼,走起路来大摇大

      摆,谈吐之间总是脱不掉他在大学时代的那种书袋气,站在队伍前面,慌手慌脚,喊口

      令像踩了鸡脖子,一点没有叱咤风云的味儿。”正因为预备军官给人的印象如此,所以

      老士官未尝不作弄这种上级,甚至在崇拜、嫉妒与欲羡中,有自卑的反射。当然有的他

      们会看走眼。潘毓刚非国民党,被分发到金门当排长,老兵们说预备军官没种,一天共

      产党炮弹打来,潘毓刚突然召集大家,到碉堡外面训话,这时外面炮弹齐飞,大家吓坏

      了,可是潘排长却若无其事。此后人人说我们排长真勇敢,人人都服了。我在部队,也

      属潘毓刚此类,颇有悍气。那时我受海明威影响颇深,向往那种文人的武人式勇敢,逢

      难不避、有苦先尝,对一己的阳刚之气,颇为自雄。有跳降训练、突击训练机会,无不

      自动请求参加。可是营长一律不准。理由是:“我们老军官出事死了,死就死了;你们

      预备军官出了事,对上面、对外面不好交代。”就这样的,我失去了一些耀武扬威的机

      会。不过有一次,我的勇敢却给我闹出十六师建军以来最大的笑话。甚至说是“中国”

      陆军史、世界陆军史中最大的笑话,也不为过。笑话是这样的:1960年7月23日,举行

      “连测验”,清早四点,在黑暗与冷风中,我与连长坐吉普绕过台南县新化,在新化镇

      南边五甲势地方的甘蔗林中接受命令,并勘察地形。到了九点三十分,攻击发起,我勇

      敢过度、性急如火,一听前面枪声,又阻于眼前小山,看不清情况,就下令全排,跟我

      向左沿小路绕到山前,我率七五炮组带路,六零炮组尾随,仍不顾枪声,朝前攻去。顿

      时前后枪声大作。张永亭立刻一屁股坐在地上,撒起赖来,不干了,他大叫前后山上正

      在相对射击,我们夹在中间。这仗怎么打法?这时裁判赶来,指责我,说你这排长怎么

      这么性急,你们连的第一二三排都远在后面,你这兵器排怎么跑到前面来了?我抬头向

      右细看,果然山上是我方部队。按兵力配备,兵器排是炮排,理应殿后支援,如今这么

      快就跑到前面来了,如此变换阵地,也变换得大神速了,这次洋相可出得太大了。从此

      每逢玩笑,排长们就笑我“七五炮打冲锋”,虽勇气过人,但所用武器,并非冲锋所用。

      ――冲锋都是用步枪上刺刀的,怎可用起好几个人才抬得动的七五炮来?这一馊事,我

      终身难忘。因我影响了“连测验”成绩,对连长俞克勤,我至今愧疚。而张永亭临阵一

      屁股坐在地上罢战之态,我每一想起,就会失笑。张永亭的伤都在背上。后腿上,正符

      合中文中“败北”的正解。“北”者即古之“背”字,人在逃走时只见到背部,故“败

      北”即是“败背”,今闽南语中尚有“败背”之词,就是它的古义与原义。而“北”字

      另有两人以背相对之形,在篆字中尤其明显,明寓两人乖违之意。张永亭毕竟很优待我

      这排长,在“七五炮打冲锋”之时,他没“败背”,只是“败北”;没有逃亡,只是坐

      下向排长乖违一番,对比之下,我真自我陶醉呢!另一方面,多年后我看《巴顿将军》

      电影,看到巴顿将军用手枪打飞机、以司令官指挥交通的那种荒腔走板的气势与奇趣,

      我对我当年的荒腔走板,才稍有自解与自嘲。我想巴顿杀得性起,用“七五炮打冲锋”

      的戏剧性动作,也许大有可采吧?

      有一次大家聊天,谈到“反攻大陆”。张永亭半开玩笑说:“反攻大陆后第一件事,

      就是回到老家,掘掉自己的祖坟。――祖坟风水不好,害得我一辈子倒了大霉。”我反

      问了一句:“如果回不去呢?”他说:“回不去吗?那我退伍后,老得不能动了以后,

      我就脱掉裤子,跳河自杀。――自杀前我会向我妈说:‘妈,我光着屁股来,现在光着

      屁股回去了!?”我听了这话,想起《旧约?约伯记》“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

      亍敝?语,深感张永亭对人生彻悟之深,颇有古趣】

      我退伍前不久,在去高雄的车上,碰到张永亭和他的女朋友,吓了我一跳!那女人

      长得黑胖结实、粗眉大眼,还有胡子,比魁梧厚实的张永亭至少还重一倍以上,煞是吓

      人,天下竟有如此女人也!第二天我跟张永亭说:“你好容易赢了几个钱,为什么不逛

      逛窑子?何必还跟有夫之妇乱扯,又多花钱,又划不来。”他答道:“我没钱时,她跟

      我来,不要钱;现在有钱了,就不理人家,怎么好意思?”――这就是张永亭的男女伦

      理,也是他的淳厚处。

      由于我和他较亲,他与我最熟,所以我日记中,就留下了这些记录:1960年8月14

      日:“张永亭夜来央我帮其赎手表(求我向行政官说项,准其借钱),并说此后一定不

      赔了。我说:‘羊忘不了吃草,狗改不了吃屎。’你能不赌么?他妈的不要再罗唆,这

      个忙不帮,这二十元拿去,”算我送你的,拿去明天吃杯老酒,在河边打自己几个嘴巴

      子,死了这颗心吧!(后来他走了,还连说明天再找我来赎表。阿周等怪我送他钱,我

      以其可怜,终不忍也。)”8月15日:“晚饭后永亭笑嘻嘻来,竟拿我送他的二十元做

      老本,又把手表赢回来了,这小子真烂污!”8月16日:“张永亭他妈的手表又输掉

      了。”

      我在部队,对张永亭不但熟得可以佯骂之,并可逼他为我做事。张永亭有次向我抱

      怨说:“我当兵这么久,没给人擦过枪,现在给你擦了好几次枪了。”可是抱怨是说着

      玩的,他还得照擦不误。

      最难忘的是在连中第一次长行军,两天走九十二里,从高雄县的仁武,直走到台南

      县的荔拔林。第一天由五点二十分走起,走到午间,大家都走累了,我这书生,比起他

      们来,当然更累。突然张永亭走过来,端着由民家讨来的一盆热洗脚水,要我洗脚,老

      兵徐菊生(后来在金门被跳雷炸死)在水中放了些盐,两人的行为,使我深为感动。那

      时我刚派到连上不过十三天,就能带兵带得如此成功,连长都看得赞美不置。还有一次

      在雨中演习,我在狭路上吃饭,头上是雨,饭盒盖住一半,边吃边流入雨水。饭后躲到

      三角茅棚,脱衣扭干,两手白皱像死人的。这时张永亭出现了,原来他竟偷偷违反军令,

      冒雨溜回营房,自动替我取干内衣来换。――一个自己背心经常穿一周而不换洗的家伙,

      居然对北方老乡的排长如此细心照料,张永亭的异行,由此可见一斑。

      1961年2月6日我在澎湖退伍。头天晚上,大家为我做惜别之宴,排副亮出兄弟们合

      资送我的钢笔。散席后张永亭等惜我之去,难过溢于言表,我与他们谈到夜深。第二天

      清早,官兵集体送我上车,张永亭随车送我到码头。我得知张永亭昨晚只有十元了,为

      了要送我,特地去赌,可是一下子就输了五块,再也不敢继续赌了,乃最后赏了他十元。

      同时退伍的施珂(河北人)也送了他十元。头天晚上台湾阿兵哥周忠明送我“川资”,

      我谢绝了,所以十元送张永亭后,余款仅够回家的火车票了。

      一年半前,带着失望的心情我走出大学,进入军队;一年半后,带着解脱的心情我

      退伍归来,重返文明。回首前尘,深感军队生活更凝固了我的思想与悍气,因为不是国

      民党党员,我在野战部队中吃过一般预备军官不大容易吃到的苦,可是我很坚强。一年

      半从戎投笔的生涯在我的生命里掺进新的酵素,它使我在突然间远离了学院、远离了书

      卷。远离了跟民间脱节的一群。在军队生活里,我接触到中国民间质朴纯真的一面,而

      这些质朴与纯真,在我出身的“高等学府”里,早已是教科书上的名词。这段经验使我

      愈来愈感到大学教育的失败,在退伍归来,我写着:“教育好像是一架冷冻机,接近它

      的时间愈久,人就变得愈冷淡。大多的理智恰像泰戈尔形容的无柄刀子,也许很实际很

      有用,可是太不可爱了!”虽然如此,我还是得回来,待从头收拾“冷冻机”,不退却。

    • 家园 5 台大(1954―1959 十九到二十四岁)

      5 台大(1954―1959 十九到二十四岁)

      我在1954年以同等学力参加大专联招,第一志愿填的是台大中文系,但因几分之差,

      却误入台大法律专修科。法律专修科在报名简章中明列台大各科系之一,我不明就里,

      在圈选的一大堆科系中,也顺便填了它,不料放榜之日,吾名在焉。入校以后,才知道

      全班有的是成绩足以分发到法律系却被误分到此班的(如陆啸钊等人);有的是因入学

      成绩少考了三到五分而被名列此班的,并且知道我们这班是第二届,头一年还有一班第

      一届(苏秋镇那班),两届一共有一百五十人,当时考大学是四校院联招,四校院是台

      湾大学、省立师范学院(师范大学前身)、省立农学院(中兴大学前身)、省立工学院

      (成功大学前身),我们这一百五十人考试成绩都在后面三个学院学生之上,却不能如

      他们那样念四年。戴方帽子,当然群情愤激,认为无异上当。班上同学谢世闻,以“陋

      闻”为笔名,在1955年6月15日香港《自由人》上投稿《谈台大的法律专科》,就指出

      “该科设立原由‘司法行政部’提议……经费由‘司法行政部’拨给”、“‘司法行政

      部’也管起大学来了”、“适见自乱体制,破坏教育之行政系统耳”。以上种种,经同

      学一再反映,再加上教我们“刑法总则”的林彬本是“司法行政部”部长、教我们“中

      国司法组织”的徐世贤(李无簇的丈人)又是“司法行政部”次长,他们也从善如流,

      赞成改制,于是,法律专修科决定改为法律系司法组,原有的法律系改为法学组,一百

      五十位同学闻讯欢喜,一两年的怄气,顿时一扫而空。

      我个人本来志在学文,不在弄法,只因几分之差,没考入台大文学院,沦入法学院,

      心有未甘,决定重考。但台大学生不能重考本校,得先自动退学才成。我很有破釜沉舟

      的勇气,就在改制前夜的6月27日,自动退学了。一百五十人中,我是唯一一位因兴趣

      不合,敢于退学的。由于胡家伦为我恶补数学,考了五十九分,得以在1955年考入台大

      文学院历史系,从此我告别了法学院,但是并未告别法学院的许多朋友,朋友中陆啸钊

      者,此中之尤也。我初与陆啸钊长谈,在念法律专修科的一天清早,我在教室看书,他

      走过来聊天,并拿他写的一篇署名《青鸟》的文章给我看,我不客气地提出意见,他颇

      为折服,从此成为好友。陆啸钊又精明又聪明,对我了解最深。1955年4月27日,爸爸

      死了,我赶回台中,全班同学捐了一大笔钱送我,捐钱时人人都捐,唯独陆啸钊不肯,

      理由是:“李敖个性耿介,他绝不会收你们的钱,不信你们送送看!”不出所料,当史

      静波、邵显章携款赶到台中时,果然钱被我拒收。

      爸爸是我二十岁生日后两天死的,死于脑溢血,晚上死在家里。第二天午前,我得

      到“父病速归”的电报后,赶返台中,一下火车,看到李华俊在等我,告诉我死讯,并

      陪我到停灵处,因为天热,当时爸爸已入棺,棺盖已钉,未能见到最后一面,我为之泪

      下。晚上我找谭洁力,她有照相机,我请她为棺材拍了两张照片存念(谭洁力是一个可

      爱的女孩子,我暗恋她,她生病住院时还去看过她,可是一言未发就走了)。

      爸爸当时是省立台中一中的中文科主任,因为在这个学校教了近六年的书,又在校

      外教补习,教过谭洁力等几十人,所以“桃李无算”。他是一个好教师,公祭的时候,

      场面很大,自台中市市长、市议会议长以下,有两千人。这两千人,不但当时目击了李

      鼎彝先生走向了火葬,同时还目击李鼎彝先生的宝贝儿子李敖,表演了一次犯众怒的丧

      礼改革!那时我受了胡适的影响,坚持改革丧礼,按照传统,要烧纸、诵经,拿哭丧棒

      弯下腰来装孝子、要给来吊丧的人磕头,我统统不来这一套,并且当众一滴眼泪也不掉,

      真有我老子的老师所写“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味道。这次经验使我深深感到:所谓“虽

      千万人,吾往矣”,读起书来容易,若真正实行起来,可就需要大勇。这次经验使我一

      生受用,我一生勇于特立独行,都伏机干此。但这番特立独行,却使我从此横背“不孝”

      的恶名。恶名后来愈背愈大,穿凿附会,像一个愈滚愈大的雪球。其中一个好笑的说法

      是:“李敖把他老子气死了!”散布这种说法的,李济便是一人。有一天,李济向姚从

      吾说:“听说李敖跟他父亲意见不合,最后把他父亲气死了。”姚从吾说:“这我还是

      第一次听说。我知道李敖的父亲是我们北大毕业的。北大毕业的学生,思想上比较容忍、

      开通。李敖的父亲若能被李敖气死,他也不算是北大毕业的了!李敖对他父亲的态度如

      何,我不清楚,但我知道李敖对母亲很好,一个对母亲很好的人,大概不致对父亲不孝

      吧!”爸爸死后十一年,我印出他的遗著《中国文学史》书前写了一篇序,谈到所谓

      “不孝”之事,我说:

        据我所知,李济先生现在“没有儿子”,因为他的儿子已“潜返大

      陆”了。所以李济先生是属于“教子无方”的类型。李济先生当然不愿

      归咎于这是他自己的“教子无方”,他当然说这纯粹是他儿子的“不孝”,

      他当然在饱受刺激之余,油然而生一种“不孝过敏症,――对“不孝”

      的谣言神经过敏,并盼望别人的儿子也“不孝”。李济先生这种毛病,

      我们也不必怪他,因为这本是一个失败的老年人的心理变态。所以当我

      们看到他所主持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不走向“学术研究”

      而走向“标榜孝道”的时候,我们除了该佩服外,没话可说。

      不料这篇序提到“潜返大陆”之事,引起“调查局国特”们的过敏和不满,强令文

      星书店撕去这篇序才能卖书。所以,我二十岁这次丧礼改革,不但祸延显考,并且祸延

      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还祸延我进不了“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真是后劲十足。

      雷震主持的《自由中国》杂志,在爸爸死的那年十月。登出陈养吾的“教师节为教

      师请命”,其中说:

        ……如省立台中第一中学的教师李鼎彝,平日严守岗位,热心教学,

      他在校中教两班中文,每周功课十二小时,由于家庭负担太重,而薪俸

      收入又太有限,迫不得已,于是只好在课外替学生补习功课,每日四小

      时,连星期天也不例外,一家八口的生活,算是由此勉强得到解决了,

      但时仅三年,却由于操劳过度而致疾以死了。

      这话大致不差,事实上,爸爸是累死的。

      爸爸对我寄望甚殷,他从来没有拒绝过我向他要钱买书。从来不干涉我想要看的书,

      并且从来允许我自由意志的自由发挥,最鲜明的例子是坐视我不过旧历年的举动。我从

      初中二年级开始,就要移风易俗,不过旧历年。我认为过旧历年是一种不进步,并且违

      反现代化。爸爸是最通达的人,他最能知道我的卓见。他说:“好小子,你不过就不过

      吧!你不过,我们过!”于是爸爸、妈妈以及姊姊妹妹弟弟们,便开始兴高采烈,大过

      其年。他们吃大鱼大肉,我偏要吃炒饭;他们熬夜,我偏要早睡;他们送来糖果压岁钱,

      我一概退回。我第一次不过旧历年的时候,爸爸面临理智与感情的矛盾:理智上,他知

      道我做得对;感情上,他怪我太重是非,太不肯迁就。到了第二个旧历年来的时候,爸

      爸习惯了,也就不再矛盾。从此一连五个年头,直到他死以前,我从没有把那混账的旧

      历年过过。不过,他死后,妈妈陷入一个寂寞的处境。当第一个旧历年到来的时候,当

      妈妈习惯性地替我安排大鱼大肉以外的炒饭的时候,我没说一句话,放弃了炒饭,加入

      了“过年派”的阵营。有一次过年时,我向妈妈以下的各位,讲述李济说我气死老子的

      话,大家听了哈哈大笑。我开玩笑说:“我若真有气死老头子的本领,那我首先该把别

      人的老子气死几个,我是绝不会遵守传统,‘气吾老以及人之老’的!”

      爸爸死后,自台中市长林金标以下,到一中师生,大家捐了钱,做子女教育基金;

      东北同乡自莫德惠以下也捐了钱,其中高惜冰、程烈都各捐一千元,当时都是大数目,

      总数捐了三万多,由妈妈放在彰化纱厂生利息,后来不足维生,不断提取本金,三四年

      间就提光了。妈妈在爸爸死后不久,即去一中做职员,在训导处掌管全校操行登记,当

      时弟弟李放也在一中,功课不行,妈妈常常拜托老师们给予方便;但当别的老师反过来

      拜托她放宽操行登记时,她却铁面无私,其公私标准,煞是有趣。

      爸爸留给我二项有形的遗产:一、两套《资治通鉴》,一套是残缺不全的铅排胡三

      省音注本,一套是影印百衲宋本,都在我穷困时卖掉了,前者由同寝室的孙英善买去送

      给张玉法了;后者由台大历史系买去了。二、一只普通的手表,由于是火葬,手表拿了

      下来,那时我穷得没钱买表,爸爸戴的,最后留给了我。

      1955年我二十岁,暑假后以第一志愿入台大历史系,表面上如愿以偿,但是很快就

      大失所望。我看不起别人、不喜欢上课,连考试都懒得应付。大一时八门课,有三门不

      及格,甚至连中文都差点不及格。原来中文是叶庆炳教的,第一次缴作文,他虽在班上

      公开夸奖李敖的作文全班第一,可是我一直讨厌他,认为他没有学问却装腔作势,后来

      我拒绝背书,他声言给我不及格。他的老师――中文系的郑骞在旁讲了一句话:“李敖

      的中文不及格,谁的中文及格呀?”叶庆炳有所顾忌,给了我六十八分,我大一总成绩,

      第一学期只七一?三一分,第二学期只六五?四五分,成绩之烂,一望而知,可是“不

      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我始终自喜我有学问,只是不屑上课和应付考试而

      已。

      我在中学时,偶尔在路上碰到一位女学生,清纯无比,眼睛不大,但在含情之中,

      透视出一片灵光。慢慢知道她住我家附近的存信巷,家里很穷,父母在家开一小杂货店,

      每逢星期日,全家在思恩堂做礼拜。她就读的学校是台中市中,比我低一班,功课极好。

      我高三时休学在家,写了很多情书给她,每封都称呼她叫“罗”,都等她在放学经过的

      太平路上面交,可是不说一句话。我进台大法学院后,情书改由我在市中念书的大妹转

      交,每封都谈天说地,都很长,有一封长达八十三页,后来因故中断。爸爸死后,她写

      信给我,于是重续前情。我重考进台大文学院时,她考入台大理学院化学系,住女生宿

      舍,我却没去找她,还在写信。直到有一天,她约我在入夜的校园相见,从此陷入热恋。

      碧潭泛舟、傅园过夜、图书馆双进双出。……到处是两人的身影。有一段时间我送报。

      送全台大各单位的报纸,早上未明即起,骑车到火车站附近贩报地以现金批来报纸,就

      地折好套好,再赶回台大,等到送到女生宿舍时候,她一定等候在门,双手奉上为我冲

      的热牛奶。感情好到这种程度,不但同居,并且在大二时,她干脆转出了化学系,转进

      了历史系(在她转出时,有一个化工系的学生转进化学系,就是李远哲)与我同班了。

      不过,相恋得太满也就是晴阴圆缺的开始,我的信仰和穷困,构成了我们分手的主因。

      信仰方面,我不信宗教,并且态度坚定,而她一家都是虔诚的基督徒,我没有蒋介石等

      人的本领可以为女人改变我的信仰,这下子构成她父母兄妹激烈反对我的借口,当然,

      更基本的原因是我太穷,并且毫无将来会变得有钱的迹象,这对开小店的她的家人说来,

      诚属不快之事。她有一次告诉我:“1949年刚来台湾时,家里一贫如洗,妈妈做了一双

      布鞋,叫我沿街去卖,我看到一位高大的先生,很胆怯地上前问他可要看看这双鞋,不

      料他大吼一声,表示不耐,吓得我哭着回来。”还有一次她的脚踏车丢了,她痛苦极了,

      写了一大篇文章,题目是“还给我吧,请你!”发表在香港出版的《今日世界》杂志上,

      文章哀婉、凄楚感人。家境的艰苦,似乎使她的父母加深了反对异端李敖的敌忾,我和

      她有一对石印,她父亲发现了,把有她名字的那颗印,磨去名字退还给我;而她的母亲

      则说:“你将来阔到了做总统,我们也不上你门;你将来穷得讨了饭,讨到我们家门口,

      请你多走一步!”使我对虔诚的基督徒的作风,有了极深的印象。“罗”的功课各科都

      好,考大学时,中文作文近九十分,台大中文系主任台静农后来告诉我:那届中文作文,

      以那篇文章得分最高,他们原以为是李敖作的,不期竟出自“李敖的女朋友”之手。由

      此可见“罗”在中文上的功力。以那种功力,与我互写情书,内容精彩,可以想像。不

      过这些信都烧掉了。“罗”送我一个本子,原来整本抄的是朱光潜的《给青年的十二封

      信》,她中学时没钱买书,那时代也没有影印机,所以她就手抄了整本书。她的字迹秀

      丽、思路敏捷、聪明过人,读英文诗,三四遍即能背诵;我生平交女朋友不少,但是论

      眼神、论才气、论聪敏、论慧黠,无人能出其右。两人分手之夜,她把内裤送给我,纵

      《红楼梦》的花袭人亦不若也。

      “罗”的离去,使我遭遇了有生以来最大的困境,那时我年轻,一天晚上吃了一瓶

      安眠药,被同房的翁松燃发现,强拉我去台大医院洗肠。在我《大学札记》、《大学后

      期日记》甚至《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里,可以很明显看到我怎样励志自勉,度过那最

      大的困境。其实,度过的根本方法不在励志自勉,而该赶紧李代桃僵、赶紧以新的情人

      取代旧的,一如桃子没了,解决之道不是励志自勉桃子多不好吃,而是赶紧吃起李子来,

      有李子好吃,自然对桃子有抵抗力,不再沾恋。不幸的是,有三四年之久,我一直未能

      成功地达成这一转换。在大学后期,我跟同班的有英国血统的“咪咪”有短暂的恋情。

      “咪咪”身高一米七零、身材一流、皮肤白皙,分手之日,我把她的来信都还给她了,

      我写的信,只剩下一封复本,就是发表在《李敖情书集》中的第一封。“咪咪”的父亲

      是名人,家世不错,她仪态在优雅中有股气焰,一看就是大家出身的。有一次我看到她

      手执线装本仁寿版《二十五史》,觉得古籍红颜,正好辉映。我至今还保有她送我的世

      界唯一一张她小女孩时的照片,神韵飘逸,有着混血儿的美丽。

      我虽然也勾引过别的女生,但灵则灵矣,乏肉可陈,那个时代女生少,思想也不开

      放,我这种不去教堂、不会跳舞的死硬派,其实要找个理想的女朋友并非易事。“红颜

      知己”上的苦恼,使我大学念得很不快。我毕业后,1960年2月12日,在部队里收到萧

      启庆的信,有这样一段:“日前与姚老谈,他认为在我们班上,在各方面,您都是最成

      熟的一人。又说您不轻易写东西,而写出来的东西一定‘很像样’。我很赞同他的看

      法。”我想,姚从吾老师和我同班好友萧启庆的看法,正好可做为我历史系四年的总评

      价,我的确是一个“在各方面”够得上“最”字的大学生,虽然大学生这一阶段,我过

      得相当吃力。原因是“世俗的我”和“理想的我”的冲突:在内心深处,我高蹈自负,

      以超人自勉自许;但现实上,我没有足够的力量完全摆脱或操之在我,因此,年复一年

      陷在冲突局面里。总结是:在历史系四年,其实是我一生中最不满意的阶段,我缺乏令

      我折服的友情、缺乏稳定的爱情、缺乏经济能力,那是我一生中精神上最不从心所欲的

      阶段,比中学时期,尤有过之。我一生如果时光倒流,重过一次,我宁愿少活十年,也

      不要重过中学生、大学生那段日子。――成长的岁月其实是痛苦的。依靠别人的,那是

      “世俗的我”的沼泽,绝非“理想的我”的处遇。大学时代的结束,表示自己能够慢慢

      走向独立、走向茁壮、走向真正的独行其道。对“理想的我”说来,这才是真正的起步、

      真正的开始。

      我在1959年6月18日毕业,8月2日南下台中,这天上火车时,到台北车站来送行的

      有周弘、景新汉、马宏祥、白绍康、华昌平、李华竣陈又亮、陈鼓应、祝庭生、张克斌、

      袁祝泰、朱广诚、黄锡昌、施启扬、佟耀勋、阙至正、孙英善、林淑美、杨祖燕、杨世

      彭、袁天中、萧启庆、王尚义、陈良渠、王曾才、李耀祖等二十六人。我在台北的五年

      大学风光,就此告一段落。交游之广,由此送行名单中可见一斑。这一现象,显示了我

      虽然一身傲骨、自命不凡,但在待人接物上,却从无满脸骄气,我不但休休有容,并且

      乐于与人为善。以我对理学院物理系的好朋友孟大中为例,就见一斑:孟大中的父母早

      在印度离婚,离婚后他和弟弟都随父亲到台湾读书,母亲仍在印度。有一次聊天,我忽

      然想起,如果离婚时,离婚证书上兄弟跟了母亲,那么兄弟两人即可视同侨生,不必当

      国民党的鬼兵了。孟大中听了,为之心动,希望我帮他假造一张离婚证书。我说可以,

      可是其中法律问题得找施启扬。于是到法学院找到施启扬,告以原委,遂由施启扬起草,

      捏造了一封符合当年印度离婚情况的“离书”,其中每一细节,包括币值换算,都做得

      天衣无缝。造好后,由我亲自刻印二枚,做为证人。一人名“彭立云”,一名为“孔昭

      庆”,用印后,全纸用茶水泡过,再予晒干,于是大功告成。为求妥善,我建议孟大中

      去找台大训导长查良钊,查良钊当年也在印度,与孟大中的父亲为旧识,可做人证。查

      良钊在西南联大时外号“查婆婆”,乐于助人,又为人糊涂,如告之以离婚时兄弟跟了

      母亲,他必然会跟着说模糊记得,如此在“离书”以外,可多一人证。于是一切依计行

      事,孟大中果然不必当兵,远走高飞矣!我的足智多谋,乐于助人,由此可见。台中一

      中老同学刘家顺,保送入台大,他印名片,头衔是“台湾大学政治系保送学生”,洋洋

      自得。此公毕业后离台,在松山机场,飞机起飞了,还被警备总部下令飞回,把他逮捕。

      孟大中离台时,我到松山机场送行,我说:“这回你远走高飞,可自由了。”他说:

      “想想刘家顺吧!要真的飞走了才算!”

      在台大时期,除了结识同学外,前辈人物结识了胡适。我跟胡适的关系与胡适的学

      生――我爸爸完全无关。我在北京小学就知道胡适的大名,在初中时,从陈正澄那儿借

      到《胡适文逊,从此才深受他的影响。1952年10月1日,我在台中车站递了一封两千字

      的长信给他,那时我才十七岁。1954年,陈世熙在台大办《这一代》杂志,拉我写稿,

      我就写了《从读〈胡适文存〉说起》。文章写好,他们顾忌,没有用,就还给了我。过

      了两年,陆啸钊办《大学》杂志,他不在乎,遂拉去刊登。刊登后近一年,有一天“罗”

      忽然提议说:“何不寄给《自由中国》?他们一定登!”于是我删了一部分,她代为抄

      好,遂改登《自由中国》。这是我在《自由中国》上发表的第一篇也是最后一篇文字。

      刊出的时间是1957年3月1日。此外我在《中央日报》也发表过一些有关胡适的文章。在

      《自由中国》发表文章后一年一个月,胡适从美国回来,约我到台大校长钱思亮的家里,

      跟我说:“呵!李先生!连我自己都忘记了。丢光了的著作,你居然都能找得到!你简

      直比我胡适之还了解胡适之!”他并且透露:“雷震特别写信给我,推荐你这篇文章。”

      雷震那时办《自由中国》杂志,严批台湾当局声动中外,能够在那个杂志上用真名发表

      文章,我深感光荣(施启扬也写过一篇,但不敢用真名发表)。

      雷震虽然办《自由中国》,但是这杂志真正的灵魂人物是殷海光。殷海光是台大哲

      学系教授,我的文章发表后,张灏跑来找我说:“殷海光看了你的文章,想见见你。”

      张灏在历史系比我高两班,我认为他才气很弱,他是殷海光吸收及门第子的前期人物,

      同殷海光关系不错,但他除了翻译外。写不出任何东西登《自由中国》,始终是个喜K

      洋书的蛋头而已。殷海光责备胡适喜欢以人情的原因揄扬别人的学问。说得很对,但他

      自己,却也犯这种毛玻殷海光吸收门弟子,当时都是张灏型的,整天只会看洋书、谈方

      法学,但他们的知识基础太窄。货太少,所以充其量只会搭钢筋,没有水泥。殷海光自

      己也水泥不多,但他在大陆见多识广、文笔又好,所以能弥补不少“水泥缺货”,他的

      及门弟子却比他差得太远、太远。这种情形殷海光自己是心里有数的,但他的及门弟子

      心里无数,所以他们在台大,颇有不知天高地厚的毛病,以优异学生自居。我在台大,

      乍看起来,不是用功的学生,因为很多大学生念的书,我早在小学中学时候就念过了。

      在知识上,我是早慧的、早熟的。到台大后,我穿着长袍,整天搞“大学生同居”,形

      式上,我是有点“安事诗书”“束书不观”的。我不上课,不抄笔记,也不买老师的账,

      尤其是我看不起的老师。我在台大既如此特立独行,自然被侧目而视,只会皮相之见的

      人,当然只会从皮相看我这个“长袍怪”,而不知道我有“一飞冲天”的真本领。所以

      在台大的我,只是“不露文章世已惊”的我,只是部分的我。但这种真相,只有我知道。

      “蛟龙得云雨,终非池中物”,在台大池中,我被看作一条怪泥鳅,一条大泥鳅,毕业

      两年后,我退伍回来,我就证明给每一个人看:你们全错了,我是一条蛟龙!埃及在纳

      塞当政的时候,人人都把他的副总统萨达特看做一个喜欢穿好衣服住好房子的凡人;纳

      塞死后,美国特使李查逊吊丧,秘密向尼克松报告说,萨达特当权不会超过四到六个星

      期,结果却证明大家对萨达特都看走了眼。我一生中,被人看走了眼的次数也不在少,

      我总是用事实证明给每一个人看:你们全错了,我是一条蛟龙!所谓蛟龙,是一种能发

      洪水的龙,中国传统把革命性的异端看成洪水猛兽,我实在是这种洪水猛兽。限于政治

      环境,我清楚知道我做洪水猛兽的限度和下场,可是我仍旧朝前做去,这种使命感和悲

      剧感,对我而言,一点也不短,因为我早在小学时代中学时代就形成了。先一代的蛟龙

      人物,陷在这个岛上的,我看来看去,只有两个人够格:一个是胡适,一个就是殷海光。

      我大学时代,胡适已经老惫,蛟龙气质,已经像丁尼生笔下的荷马史诗英雄,无复五四

      时代的风光;殷海光则如日中天,《自由中国》是1949年冬天创刊的,到1960年冬天停

      刊,前后十一年,殷海光在这十一年间,真是蛟龙得水;而这十一年,又正是我的中学

      时代大学时代,我进台大的时候,正是殷海光最红的时候,也正是《自由中国》最红的

      时候,他的蛟龙气质,自然使我佩服,他托张灏约我去看他,我自然很愿意。

      约会订在下午,在殷海光家里,我如约前往。开门的是殷海光,他给我的印象可真

      糟:又瘦又小的身材、又蹭又蹬的跛脚、粗糙的双手、杂灰的头发、风霜的脸、两只对

      称不佳的小眼睛,从三角眼皮下不友善地瞪着你。他的头与四肢,联合得很生硬,他紧

      闭嘴唇,作顾盼自雄状。真是作状,因为他的造型,实在极少雄的条件,但他硬要诚于

      中形于外,结果好像他外在的瘦小,快被他内在的伟大绷裂了似的,看起来真教我难受。

      “他为什么这么做作?这么紧张?罗素的信徒不该这样啊!”我心里这样想。“他完全

      不像思想家、不像哲学家、不像大学教授,他倒像是北门邮局门口卖春宫画的,当然卖

      春宫画的不会顾盼自雄。”我这样想,的确心里犯了大不敬之罪,可是我怎么也忍不住

      不这样想,我真的从心里对他抱歉。更糟的是,从他背后又钻出一条毛茸茸的东西――

      条大狼犬。这条狼犬,殷海光命名为“领袖”,是把纳粹党对希特勒的尊称的走狗化。

      “领袖”究竟是“领袖”,威武无比,跟殷海光比起来,愈发显出殷海光的猥琐。“他

      真不该养这条不民主的东西。”我想。

      我不知道殷海光对我第一印象是怎样的,大概也不会好,我想我对他一定还以颜色

      了,因为两人谈得极不投机。我逼问他一个问题:“骂国民党是对的,国民党真的该骂。

      我要请问的是:你过去为国民党主持过宣传,你是国民党员,你怎么解释这一点?”殷

      海光被我突如其来的问题弄愣了,他很不高兴,显然不愿面对这个问题,他很窘,好像

      怪我知道得未免太多,他拖了很久才说:“我已经忘了我做过国民党了!我对这种历史

      的问题没有兴趣。”听了他的答复,我很难过,我觉得殷海光在这一答案上不够诚实。

      我说:“我是学历史的人,我对这种问题有兴趣。”我表示:国民党自从在大陆失败逃

      到台湾后,他们检讨失败的原因,可分两派:一派认为专制得不够,今后要多专制才行;

      一派认为自由民主得不够,今后要抛弃老套,要做深刻的进步的反省才行。做这种反省

      的人数极少,但最成功的就是殷海光。因为这种反省的成功,有两个条件:第一要有知

      识,第二要无政治野心。有知识,才知道大江东流挡不住,非得自由民主不可;无政治

      野心,才能维护理想主义的标准,不把自由民主当做争取政治地位的手段,而当做一种

      目的。我认为殷海光最有这两个条件,所以反省得最成功,在《自由中国》的表现上最

      出色。但这种成功,在国民党眼中,却认为是他们的失败,他们的集团里出了叛徒,并

      且是有头有脸有力量的叛徒。他们在痛心之余,会抬出忠党问题来使大家难看,所以我

      认为:“不惜以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战”的勇者,应该把他跟国民党的脐带关系交代清

      楚、公开交代清楚,不要闪躲这个问题。这种勇者大可公开脱党。公开宣布脱党的光明

      正大理由、公开表示他要为公谊抛弃私谊,为“国是”揭发党非。他不该在党籍上采取

      不了了之的态度。暧昧的态度、随便脱离了的态度,或是腼腆的态度。所以,我认为这

      是个有意义的历史问题,应该使人有兴趣的。

      我同殷海光的第一次谈话,就在并不投机的情形下做一结束。我对他印象奇劣,虽

      然我喜欢他那光芒四射的文章,可是对他这个人,我却十分倒胃,倒胃得甚至不想选他

      的课。所以,大二的逻辑我没有眩此后我都和他并无来往,我在1958年6月15日日记里

      写道:“‘国’实无人,如胡适之老是卖老货,殷海光也老是那一套,即可受欢迎,但

      他们又何其狭窄。”在第二年1月6日写道:“夜读逻辑,决定好好学到殷海光,从马戈

      言,此不难也。像‘吸收’胡适一样,他没有多少好‘吸收’的。”这些日记,都表示

      了我有限度地佩服殷海光,但同他并无来往。我的逻辑,直拖到大四时才修,修的还是

      台湾笨蛋教授曾天从开的课。但考试那天,却碰到殷海光监考,他在旁边看我写考卷,

      说了一句:“你的考卷洋洋洒洒。”此外,我只记得一次在马路上碰到他,我向他请教

      一个方法学上的名词。除此之外,见面时我也学他样,故意冷峻,好像两人不认识似的。

      古话说:“恶声至,必反之。”殷海光不通人情,真该给他还以颜色。这就是我当时对

      他的态度。在我快毕业时候,殷海光及门弟子林毓生(在历史系比我高一班)在凤山预

      官七期的刊物上,用科学方法,分析了蒋介石的“伟大”,他不但马屁拍得十分肉麻,

      还即时加入了国民党。他的同班马宏祥找到这篇文章,和我一起告诉殷海光。殷海光大

      为痛苦,他大概做梦也没想到,他传授的科学方法,竟被林毓生这样运用了!

      胡适和殷海光是我大学时代最佩服的两位前辈,其他不论师友,与我固有交情,但

      谈佩服则吾岂敢。由此可见,我这个大学生是如何挑剔。如何眼高于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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