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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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办理住院不等于一定要在医院居住

                        家里就有糖尿病患者办理住院但并不真正住在医院, 因为这样开药可以开一个长周期,免去经常跑医院开药,不少住院病人如果不需要密切观察的,又不喜欢医院环境,生活不便,很多都在附近宾馆居住或者回家居住。党一天没在医院居住,不代表没有得到治疗,或者没有花钱,这大概也是法官判定15天住院的依据,说党办住院就是为了讹钱,没有具体细节就这么说,太武断。

                        • 家园 真服了你这样的,脑补后下结论之前却不会搞清事实

                          然后就来一句“说党办住院就是为了讹钱,没有具体细节就这么说,太武断。”你这全凭脑补不看事实的岂不是更武断?

                          一审查证的事实:·根据党志军的供述,其自办理住院手续至出院,均未实际住在医院,存在“挂床”住院现象;党志军的主治医生的证言证明,党志军入院半个月后,医院评估认为党志军已符合出院条件。

                          王法官之前的判决并未因为他前15天没在医院住而不算他住院,后14天医院评估了他已经符合出院条件,你觉得保险公司会认可后面的14天算住院吗?

                          如果这样算,以后全国所有的交通事故伤者都可以挂床在医院了,有本事的可以挂一年。这就是你们想要的?

                          • 匿名 就不服你的杠法

                            从整个事实来看,党某的起诉就是故意讹人,交通事故后索要5000不成,就找了个小医院住了半个月又挂床半个月(之所以说是小医院,是因为一般的大医院也不会任由不需治疗的病人挂床半个月的,甚至有可能是党某与医院医生熟悉才挂床的)

                            党住院30天,如果15天可以出院,但医院为啥不办出院,是不是你自己脑补党和医生勾连,你有实锤吗?脑洞这么大,做漏勺啊,谁告诉你挂床就不算治疗。

                            如果这样算,以后全国所有的交通事故伤者都可以挂床在医院了,有本事的可以挂一年。这就是你们想要的?

                            交通事故伤者去医院治疗,挂床与否,只不过是个人意愿,只要不影响治疗就行,按你的脑补,需要长期住院都算有本事的,以后没本事的都别去长期住院了。

                            • 家园 不服就站出来咬我啊,匿名算什么

                              先回答个问题:如果你是那个女法官,面对党某提交的证据,你会怎么判?

                              你会不会支持党某的请求,把他虚构的衣服车的损失都认同,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他18800元?

                              • 匿名 匿名是西西河规则

                                不服可以找铁手,一个号称上网40年的人这点不懂?

                                祥林嫂一样对每个质疑的人提这样的问题,才叫夹缠不清,认为王法官判决不妥的人不代表自己可以比王法官判决的更好,评论家批评专业人士的表现,就代表可以替代专业人士比他做的更好?

                                • 家园 你真双标

                                  质疑你匿名时,就搬出来西西河规则了。

                                  那你质疑法官判决时,怎么不用这是法律规则来杠自己呢?😜

                                  通宝推:淡淡忧伤,
                      • 家园 那咱们就继续辨别真相

                        第(2)部分我确实没有实锤的证据。但是根据我跟保险公司打交道的经验,我认为应该有这样的一个跟保险公司协商的过程。而且这个12000元的数值,在我看来也是合理的,能解释不少事情。

                        这段话你是一点依据都没有的,完全是猜测。咱们暂时按你的猜测来判断。

                        有没有党某跟保险公司协商的过程,根本就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从后面结果看,双方肯定是没协商妥,最后一拍两散才走上了法庭。到了法庭上,保险公司浪费了法务资源,自然是斤斤计较,原来协商时的退让就要变成寸步不让。

                        所以你脑补甚至相信有这个12000的数,一点意义也没有。

                        至于事发现场要5000被拒绝,就是因为电动车损损失轻微,人身外部看不出伤害,所以保险公司不同意。之所以说是保险公司不同意,是因为肇事方不会自己跟党某私了,这是人之常情,5000元已经超过一般车辆的保费了,正常人的思维也不会私了,必然是把党某的诉求转告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赔偿人身伤害补偿,必须要有相关的票据的,而不是你想象的党某直接说个数,同意了就给钱。这也能解释为何党某马上住院,因为保险公司告知他要有住院的治疗凭据才能给人身赔偿。

                        党某挂床29天后,办理了出院手续,找到保险公司,又虚构了皮衣损坏2900、电动车维修全损1800的票据,索要18800,但被保险公司拒绝了,所以双方走上法庭。这个是事实你不否认吧?

                        法庭上保险公司是不认可皮衣、电动车的损失赔偿的,也不认可其后14天的住院费用,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这个你否认吗?

                        事情发展到现在,跟党某有没有预期12000的赔偿有关系吗?

                        还是那句话,如果你是那个女法官,面对党某提交的证据,你会怎么判,你会不会支持党某的请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他18800元?

                        • 家园 这不就结了吗

                          看来你也没有实锤的证据来否定第(2)段。

                          我是按照我的常理推断,你也是按照你的常理推断。

                          那就再聚焦一下:按照正规保险流程,保险公司会在收到所有票据后,给出一个建议性的赔偿金额。这一点你有异议吗?

                          是你先回我的贴,那就先把我主贴里真假命题的分歧点搞清楚。

  • 家园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案情通报 -- 补充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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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进入暴力螺旋了

      既然我要伸冤,结果到最后还是一死,那下次再动手时,完全可以多带几个走。

      • 家园 这个一审结果出来好快

        一般刑事案件从抓到嫌疑人开始,通常要5个月才有一审结果,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原比这个时间长。涉及重大刑事案件,比如可能涉及无期死刑等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通常为了把证据流程做扎实,通常为对所有流程和证据细节推敲再推敲,平均时间更长。此案从犯案,到抓到自杀未死的嫌疑人,差不多4个月就出来了一审结果。这可是包含了嫌疑人的救治时间在里面。已经是快得异乎寻常了。

        参考时间长度如下

        一、侦查阶段(公安):

        1、传唤和拘传12+12小时,最长1天

        2、拘留24小时-批捕3天-最长1个月,也就是批捕手续最短1天。最长1个月。

        3、批捕后侦查期2个月,可以延长1个月。最长3个月

        以上三个流程一般流程2个月又2天,最长4个月又1天。

        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

        1、一般1个月,最多可延长半个月。最长1个半月。

        2、期间可以两次补充侦查,每次1个月。最长2个月。

        以上一般流程1个月,最长3个半月。

        三、审判阶段

        1、一般2个月,可以延长到3个月。最长3个月。

        2、经向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以上一般2个月,最长6个月。

        3、特殊情况向最高法申请,可以继续延长,没有期限。也就是只要最高法不要脸,就可以一直羁押你,不审判。或者让大家都忘记了再审判。这种一般刑事案件没这待遇,不考虑。

        综合以上三个阶段,就是刑事案件一审结果前通常流程5个月又2天。最长流程13个半月又1天。最高法介入就可以无限延长。

        • 家园 你这不是典型的抛开事实不谈吗?

          这个一审结果出来好快

          一般刑事案件从抓到嫌疑人开始,通常要5个月才有一审结果,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原比这个时间长。涉及重大刑事案件,比如可能涉及无期死刑等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通常为了把证据流程做扎实,通常为对所有流程和证据细节推敲再推敲,平均时间更长。

          蓄意杀人,持刀连续猛刺被害人心脏、肝脏等部位20余刀,后又切割被害人颈部、捅刺大腿动脉部位致人死亡的恶性杀人案件,你说成是一般刑事案件?甚至还要脑补出来个“可能涉及无期死刑等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平均时间更长”的谎言。

          这种恶性杀人案件,就是公诉案件,法律是有明确时间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20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党某24年8月被抓、12月一审判决,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而且他杀人的事实也不复杂,都有地下车库监控为证,杀人原因也很明确,这种社会影响大的恶性杀人案属于公安部督办,两高关注,全社会关注,怎么可能会有你所谓的“快得异乎寻常”的可能?

          • 家园 就是很快!!!

            你去裁判文书网查一下通常重刑责任的刑事一审是多长时间:随便给你找几份最近的河南的法院的一审判决书:

            案例1---(2024)豫02刑初15号 ---262天,8个月又18天--故意杀人案---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及其他。

            案列2---(2024)豫13刑初22号--167天,5个月又16天,--故意伤害--无期及其他。

            案例3---(2024)豫17刑初22号--203天,6个月又20天,---故意伤害--无期及其他。

            这是裁判文书网目前查到的河南的一审判决重刑案列列表显示在最前面的三个一审判决,都还不是死刑,都涉及受害者死亡的案件。对比4个月一审结案的死刑宣判,是不是很快啊。

    • 家园 好彩头,杀党!杀军!没有缓刑

      就这几年了,下岗三代有机会握住枪杆子,彻底摧毁共产党反动派、解放军。

      • 家园 上联:吴柳芳再次被禁,下联:党志军一审死刑。连起来彩头更好

        另外:知乎吴柳芳的问题已经被删麻了,最近所有新的问题和密密麻麻的答案,都被删光。

        --

        横批是【你法我笑】,还是【为大局服务】,还是【为自己服务】,或者有更好的横批?

        吴姓和党姓,这两个人的姓可是洋共甄选。气运如鬼神,不是什么玄乎的东西,而是信则有不信则无。

        所谓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叫门;身正不怕影子斜。那么,身不正、亏心事太多、人心尽失呢?

        一首童谣,一句谶纬……都可能引起雪崩效应。你们说,这是鬼神问题,气运的问题,还是他们自己的问题?

        他们宁愿承认是鬼神和气运的问题,也不承认他们自己错了,也不承认身不正、亏心事太多、人心尽失。

        因为如果是鬼神和气运的问题,那么烧香拜佛就够了。如果承认自己错了,承认自己不正、亏心事太多、人心尽失,你还真让一帮小仙女去补救?

        --

        一尊太拟人了,不论你们再怎么说李克强,他也是三共最后的纠错能力,在那之后就是袁世凯称帝了。

        这也是什么我觉得本土派和马恩派彻底分道扬镳了。失去了本土派,高利贷共产主义就是【洋共】了。

        我们将见证,一个时代的最终落幕,这个从1848年开始的时代。我本来以为我们这代人看不到了,但有人加速。

        ——秋风秋雨愁煞人,浊酒一杯欲断魂。

        ——叹息当时无管仲,茫茫劫运几时终?

        ——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

        气运非道,其兴也勃,其亡也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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