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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王佳佳法官事件对体制的一点现实影响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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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房价过高,导致大量男性必须去从事利润高赚大钱的工作

                  比如IT和金融,或者自己直接做老板。

                  而女性没有购房压力,所以可以从事一些稳定但收入不高的工作,尤其是体制内的工作,过去十多年,体制内工作是部分婚姻市场内的女性的加分项,且有一些先富也喜欢找体制内的女性,所以大量的女性将考教考编视为阶层跃升的手段。

                  个人以为这可能也是这十多年来“女拳”发展的重要原因。“女拳”并不是看不起男性,而是看不起同阶级的男性,她们的最终目的就是上嫁,会将同阶级的男性踩在脚底下,以此作为上嫁的阶梯,包括考教考编。一切“女拳”行动的底层逻辑就在这里。

                  未来房价崩盘,IT和金融赚不了太多钱以后,男性没有住房压力,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体制内收入不高但稳定的工作,这样肯定会挤出现在体制内的女性。

                  还有一点就是,不说全世界,单说中国,女性解放事业并没有开展太长的时间,也就这几十年时间吧。从整个上讲,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这几十年提高很快,但是也暴露出很多问题。未来十几二十年必然是艰难时代,在很多机会资源都不够分的大背景下,现在女性的很多问题未来很可能会成为全社会重新开始压迫女性并将女性排除出分配的借口。

                  这一切在日本已经上演过一次了。

                  • 家园 为了提升生产力,把女人纳入经济循环

                    然后开始内卷,资源不够分,再把弱势的女人踢出经济循环。

                    当年种田时候是这样,现在用电脑了,还会是这样。

                  • 家园 我提供点个人想法

                    一,中国女性的地位升降,是外因内因共同作用的典型例子。共产党提供了外因,包括意识文化和法律保障,女性则自己主动争取,包括土地革命以来到前27年女性地位的不断提高和“改开”以来女性地位的不断下降。这里肯定有人不同意“改开”以来女性地位不断下降,之前我回过某河友,大意是你自己管不了老婆别怪社会。女性地位的看点是社会经济政治活动中的地位,而不是夫妻生活中的体位。这个问题我陈述过多次,不在这里讨论。

                    二,从事经济收益大的工作与房价高低无关。利润高赚大钱的工作,不是IT金融医药,是传销,诈骗(含金融骗局),p2p,制造经济危机。

                    • 家园 女性在机关里占大多数的原因

                      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女性好控制,提职之后也能掌控。另一方面就是有姿色的女性优先得到资源,当然也要懂得交换。这些是二十年来的积弊之一,根深蒂固,改良很难。

                      • 家园 还有考试的因素

                        现在的考试,从小学到考公考研,总体上是对女生友好而对男生不友好的。这是各级机关里女性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 家园 也许你说的有道理

                        这个女性变多,是不是真是控制和权色交易这个原因,或者说仅仅这个原因?我是存疑,倾于不是主因甚至否定。

                        • 家园 当然不否认靠本事靠能力打拼的

                          但在专业性比较强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尤其是关系国计民生、一线业务权重比较大的单位,大量女性主导中高层管理岗位的现象并不正常,毕竟这些单位脱实向虚的空间很小。事实上这种情况在最近十几年有加速的趋势,个人观察,与18大会以来反腐有关。12年之后的一阵子确实有些“官不聊生”,但一段时间之后都摸着了门道,把圈子做小做实,确保组织严密,及时识别出有原则、有情怀的异类并屏蔽在圈子之外即可确保“马照跑 舞照跳”。这样一来,虚荣心强胆子小好控制的女干部大量被选拔上来就成为常态,而在这个基础上有权色交易也属于搂草打兔子,毕竟这个规则本身也是为了对抗反腐和从严治档。

      • 家园 是按过失致死的刑责被捕

        理由是非交通路段机动车造成死亡。

        同问:

        1. 就算死者为大,小孩父亲,包括路段管理单位都没责任?

        2. 如果入刑,司机如果不积极赔偿(破罐破摔),会不会重判?

      • 家园 想起发生在我家亲戚身上的惨剧

        我家一个亲戚,自己骑电动车上下班。一天路上,前面的公交车停车进站,她就想着绕过公交车继续行驶。但是她绕的动作有点猛,后面一辆小车躲闪不及,从后面追尾了她。她人被摔了出去。 如果到此为止,她最多是擦伤。

        但是摔倒对面道上,迎面来一辆卡车。卡车停不下来的,直接从头上碾过去,人就没了。

        最后如果我没记错,卡车/小车均无责任。 街口有录像,看得出来是她拐弯太猛,别人躲闪不及。 她留下一个残疾的丈夫和几岁的女儿。一家也很惨。

        只是当时没有互联网,也不懂炒作。家人根据朴素的价值观,也认可了警察的结论。办了后事,这事情就过去了。

        • 家园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看你的描述,你亲戚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变换车道,确实是她自己的问题,摔到对向车道就是悲剧了,想来是她变道确实力度有点大,如果是正常行驶被人追撞也是摔在自己车道上而不是对向车道。

          但要是较真的话,我猜后面的小车和对向的卡车虽然是在限速范围内正常行驶,但在路面上有公交车进站停车的情况下没有做到减速缓行,所以才刹不住车。

          虽然不减速并不违法,但在有公交车停靠的情况下,同向车道的车应该减速缓行,同时把脚放在刹车上,随时准备紧急刹车,因为要防止有人突然从车头前冲出,尤其是孩子。对向车道虽然危险程度降低,但也应该减速并准备刹车,因为要防止有人从车尾冲出并冲过马路。这在德国驾校里都是重点强调的内容,路考如果经过停靠的公交车不减速,不给已经打转向要启车的公交车让路都属于危险驾驶,可以直接挂的。我猜两辆车的司机都没做到。

          德国没有电动车,但有自行车,尤其柏林这样的大城市,自行车是我最怕的,简直肆无忌惮,生死看淡,所以每次经过自行车我都尽量远离,缓慢超车,经过之后加速驶离,在后视镜里确认距离之后才敢并道回来。

          我开车经常超速,但经过停靠的公交车时是不敢快开,一定要减速慢行准备刹车的,虽然十多年了也没碰上一次有人冲出来的。公交车后面别说有电动车自行车,就算是别的汽车,我也要减速,就是担心它突然变道。如果我在公交车后面,那也是宁可停下等着也不敢急转,因为转弯并道肯定速度很慢,并完道肯定要踩油门加速,万一一脚踩重了,又刚好有个孩子从车前冲出来,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有孩子从车后冲出来碰到过一次,不是公交车后,是从路边停放的车中间突然冲出来,一个阿拉伯还是土人小孩,被车挡住了,但后面路上还有他妈妈推个小车,我看见她的时候就把脚从油门挪到了刹车上了,他一探头我就一脚急刹蹬下去了,同时他妈妈就喊出来了,我车还没踩死他倒先刹住了,然后我和他对视了一眼,又转头看了他妈一眼,继续开车,他大概被他妈骂了两句。

          说回你亲戚的悲剧,卖保险的听到了大概率要拿来添油加醋推销人身意外险了。

        • 家园 事情本来就该如此

          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她家里的其他人必然要负担生活重任,包括那残疾丈夫去向镇府要生活补助也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通过公众舆论索要不合理利益,那就是。。。

        • 家园 你最后一句话就是现实中的矛盾点

          按照你所说,这个事故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是没问题的。因为有录像,证据明确。

          但你最后一句话,其实就揭示了现实中,很多人是本着谁闹谁有理,谁穷谁弱谁有理的态度去闹事的也就是你说的炒作

          只是当时没有互联网,也不懂炒作。家人根据朴素的价值观,也认可了警察的结论。办了后事,这事情就过去了。

          在炒作者笔下,一个弱女子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法律应该同情弱者,所以她不能全责,而要汽车司机承担责任。交警不这么认定就会被喷成跟后面的小车司机有关联,欺压死者云云。然后直接被引导到社会制度问题、老百姓太难了、阶级矛盾、官官相护,最近网上的几个热点,其实都是这个路子。

          遇到这种闹事的,警方就会息事宁人,灵活执法了,在裁定时运用自由裁量权,将原本没责任的小车司机也会被判负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只有无责、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全责这几种,次要责任就是负担20%主要责任00%,同责各50%。

          理由嘛当然也好找:根据道路交通法,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和公交车站等区域时,应当提前减速慢行,小车司机在经过公交车站时没有提前减速慢行,未尽确保行车安全之义务,负次要责任。

          就是这样,一个本来无责任的小车司机变成了次要责任。当然,小车司机有保险,也不用出这笔钱,最终保险公司买单了。而如果警察再泼皮一点,那就是要对面的大车也负次要责任,最终两个司机赔付40%。

          所以看看很多行人电动车冲红灯、违章、逆行被撞死撞伤的新闻,最后还不是全责,基本都是这种情况。

          第一个警察是严格公正执法,最终的结果是违规者越来越少,因为知道自己违法行车死了白死。第二个警察就是让渡小车司机的权利给死者,死者感谢执法者有温度,小车司机保险公司有怨气,交通状况依然如故。第三个警察就是拿法律当儿戏,看似照顾死者,实际是在枉法,大车司机的权益因为警察一己私名而被侵占,如碰到较真的可能就对警察进行暴力反抗了,而当地的交通状况只会越来越坏,甚至一些碰瓷的专门到此赚钱,毕竟这里的警察对违法者太纵容了。网红闹事的也会喜欢这里,毕竟这里的警察很容易被舆情裹挟。

          通宝推:翼德,
          • 家园 威信在下降吧

            过去大家的潜意识里,人命关天。不涉及人命的事情,警察,公检法收点钱,送点礼还是可能的。涉及人命,一般不会乱搞。

            肇事者也都是普通人。大家无冤无仇,就是赶上了。如果是汽车闯红灯把正常走的行人给撞死撞残,人家让你管一辈子你也说不上来什么。

            其实,另一半故事就是。她的丈夫,后来变成贫困人口了。频频的去“讹”政府了。一开两会就去火车站,问就是去上访。于是街道就来和他谈,问他想要什么。他就要点。这些年下来还真的要了不少。没办法,他一个瘸子,动都不容易,年龄大了,要不然真的很难生存。

            我也是看最近这些被舆论裹挟的新闻。说实话这个事情要是现在发生,保不齐就像你说的那样了。其实一次性的赔偿是小事,如果认定你有责任,那恐怕余生都很难过。

            • 家园 责任认定法律规定的还是倾向于照顾行人跟非机动车的

              你亲戚那件事,关键点还在于她骑的车被交警认定为摩托车也就是机动车了,如果是现在流行的电动车,那汽车司机是必须要承担责任的。

              交通法立法就是本着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机动车承担更高的避险义务。所以哪怕是在城市高架路、高速公路上行人有百分之百的责任,机动车没有任何责任,也要承担至少10%的赔偿责任,而在普通道路要承担至少20%的责任。

        • 家园 绕过公交车的话,那就是典型的“鬼探头”了。

          以司机的角度看,委实是怕这种的。

          比如西安这边,公交道在边。一般的经验是:并排正常行驶的公交车突然减速、刹车,那么,你最好跟着减速,因为肯定有从公交车的车头方向过来横穿马路的。

          这个事例中,公交车靠站,一般而言,旁边的小车司机会减速但大多不会刹车。遇到行人还好,行人速度低,能避让或刹车。冲出来的是电动车的话,,,加上“看得出来是她拐弯太猛”,大半来不及的。又凑巧摔在了对面车道,对向卡车刹不住,,,惨剧无可避免的发生了。

          就事论事,这个事件中的警察结论么错。

          发个牢骚,因为现在城市的电动自行车大多都不愿意严格遵守交规,搞得我现在都不爱开车上路了。

          你们遇到过多少次,红灯的时候,电动车不停在斑马线区域,喜欢趋前停,一堆车子把右拐路线挡的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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