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讨论】讨论一下,习总会不会去旧金山参加APEC -- 湍流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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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怎么能不重要呢?你要证明那时各单位不正常

                                                                高院也不正常,苏铁山文等给出了名姓、过程,证明是正常的程序。

                                                                你提出的文字仅有一个作者的说法,你如何证明合理性呢?

                                                                当年是有下放,这个倒也是事实,但是这和高法运行有一毛钱关系吗?

                                                                事实是1975年邓小平很早就开始了整顿,国家正常运行,您如何证明高法不在运行呢?只有他文中一句话,这叫解答吗?这不叫解答。

                                                                我知道你意思是说法院裁判文书网如何如何公正,真的吗?改开所有资料都准确无误吗?你不能证明这一点。

                                                                • 家园 有两点

                                                                  第一点,你自己都说了:“当年是有下放,这个倒也是事实,”,既然都下放了,最高法院还能如何正常运行呢?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哦,你以为还能远程办公啊?

                                                                  第二点,你说的“你提出的文字仅有一个作者的说法,你如何证明合理性呢?”,我是不是也可以用同样的问题来反问你呢?

                                                                  最后,我还可以给个官网的说法: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33681.html

                                                                  十年内乱波及全国,遭迫害的人上至国家主席、开国元勋,下至普通老百姓,新中国的法治之路遭受重创。十年间积累的大量冤假错案,亟待纠正错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全面复查和纠正文化大革命前后产生的冤假错案,让百姓重拾对国家和法治的信心。

                                                                    1978年4月24日至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八次全国人民司法会议。《会议纪要》提出了按照“全错的全平、部分错的部分平、不错的不平”原则,处理刑事申诉案件,纠正冤假错案。

                                                                  请问:如果最高法院文革中正常运作的话,文革后还需要开这个会吗?

                                                                  • 家园 再好好看看真实的历史

                                                                    关于死刑下放,根据丁抒:1970年一打三反运动记实所写,出自中发 [1970] 3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

                                                                    七○年一月三十日,周恩来将《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的送审稿送毛泽东审批。指示说“苏修正在加紧勾结美帝,阴谋对我国发动侵略战争,国内的反革命分子也乘机蠢动,遥相呼应……”“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是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是打击帝、修、反『别动队』的斗争……实际上也是一场重要的战备工作。”“要突出重点,打击的重点是现行的反革命分子。”周恩来递交送审稿时附了一封信,说明“我们几经讨论,认为现在需要发这样一个指示,给在备战动员中一小撮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以打击。”次日毛泽东批示“照办”后,该指示下达全国,即所谓“一.三一指示”。

                                                                    这份文件改变了中国自古以来包括中共执政初期的一贯做法:判处死刑需报请朝廷、中央政府批准,将杀人权下放给各省市自治区。文件是这么说的:“杀人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报中央备案。”这样,判处死刑便无须最高法院认定,只不过备案存档而已。后来甚至把判处死刑的权力下放到了县、市一级,大迫害浪潮由是遍及全国。

                                                                    但这个下放只执行了3个月,这个也同样在丁的文章中有写明。

                                                                    四月的一天,当局又宣布次日将判处六十多名反革命分子死刑。可是,第二天上午九时,有线广播突然通知,宣判大会取消了。原来,中央发现地方杀人过多,需有所控制,突然收回了判处死刑的审批权。这样长沙的一批反革命分子便幸运地由死刑改成了十五年徒刑。

                                                                    也就是说,wg中真正实施了死刑批准权下放,就是70年的2-4月。你总不能把这3个月说成是wg全过程吧,更不能说几年后还是下放的。

                                                                    而另一个事实是,恰恰在所谓的动乱结束后,死刑的批准权下放到了省里,直至2007年才重新收归最高法。看看最高法胡云鹏的文章怎么写的

                                                                    2.1982—1996年:从重从快。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流动,社会管理逐渐从高压控制型向宽松管理型转变。由于新的管理方式跟不上社会发展需要,以致各种刑事犯罪特别是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大量发生。为因应这一新的形势,立法和司法采取了一些在当时非采取不可的非常做法:如在刑法上,以1982年出台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决定为开端,1983年出台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为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了21个单行刑法,对1979年刑法进行了大面积修改,共增加了100多个罪名,提高了许多罪名的法定刑,并增设了40种犯罪的死刑。刑事立法体现了明显的从重、从严惩治犯罪和运用重刑威慑、遏制犯罪的理念。在程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严重刑事犯罪适用从简从快的诉讼程序。1983年“严打”期间,一度出现过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案的短暂情形,还有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到执行死刑一共不到一个星期的情况。刑事诉讼程序明确地透露出强调效率、注重打击的理念。从实践看,1983年和1996年开展了两次全国范围的“严打”斗争,中间还多次针对特定犯罪开展的专项斗争,刑事诉讼活动带有明显的行政化色彩和运动型特征,犯罪与刑罚的博弈呈此消彼长的态势。1983年,人民法院判处的重刑比例(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死刑的人数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例)创纪录地达到了47.39%,1996年第二次“严打”也达到了43.05%,而最低的2016年只有8.01%,可见当年用刑之重。在证据认定方面,主张抓大放小,不纠缠细节,刑事案件的证据只要符合 “两个基本”(基本事实清楚和基本证据充分)的即可定罪量刑。这些做法一方面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另一方面也在一些案件中出现了有效辩护很难落实,疑罪从有或疑罪从挂比较常见,冤假错案时有发生等后果。如前几年纠正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河北聂树斌案、安徽于英生案等重大冤假错案,都发生在这一时期。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全部死刑案件的核准权,要求对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促进了死刑案件的严格控制和公正审判

                                                                    重刑比例创纪录地达到了47.39%,说明已经远超wg时期所谓的动乱年代,那到底哪个时期是动乱年代呢?

                                                                    如你所言

                                                                    第一点,你自己都说了:“当年是有下放,这个倒也是事实,”,既然都下放了,最高法院还能如何正常运行呢?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哦,你以为还能远程办公啊?

                                                                    谈到wg,就是“人民法院受到冲击,死刑核准制度名存实亡”,而谈之后就是“使国家重新回到法治轨道”,你信吗?

                                                                    死刑核准权从11980年2月开始下放,到2006年收回最高法,中间长达26年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或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1983年“严打” 期间,上诉期仅有3天,有时甚至没有3天,这又该说成什么呢?

                                                                    通宝推:史料推理,foursea,青青的蓝,死扛着,方平,桥上,翼德,真离,起于青萍之末,
                                                                    • 家园 刘少奇逝世于69年11月12日。

                                                                      两三四个月后,下放杀人权三个月。

                                                                      似乎不是为了彻底摧毁而针对刘邓司令部所作的权宜之举,毕竟几员刘阵营大将如彭真、薄一波都没死。

                                                                      当然,也许是因为党内"健康力量"的强大或官僚机器的惯性强大,"该死"的反而各种情况没能速死,最底下的虾兵蟹将尤其是群众却反而因此太多几乎滥杀无辜而乱套失控,所以,又急忙回收了。

                                                                    • 家园 我不是质疑死刑审核下放

                                                                      而是质疑当年最高法院能否正常运行。

                                                                      重刑比例创纪录地达到了47.39%,说明已经远超wg时期所谓的动乱年代,那到底哪个时期是动乱年代呢?

                                                                      我的问题是:如果文革期间最高法院都不正常运行,重刑比例低,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吧,此外,武斗算不算动乱?是否入刑呢?

                                                                      谈到wg,就是“人民法院受到冲击,死刑核准制度名存实亡”,而谈之后就是“使国家重新回到法治轨道”,你信吗?

                                                                      我只能基于事实判断,如果有很多平反的案例,尤其是国家领导人的平反,那是不是就意味着之前错判?如果之前错了,那么说“使国家重新回到法治轨道”是否就是一个合理的说法?

                                                                      1983年“严打” 期间,上诉期仅有3天,有时甚至没有3天,这又该说成什么呢?

                                                                      至于83年严打,到今天40年了,没有舆情说需要平反,纠正冤假错案吧?

                                                                      • 家园 因为死的坐牢的不是知识分子。

                                                                        懒厨兄,请问张贤亮什么时候判的?名“作家”张贤亮。

                                                                      • 家园 83年严打,冤假错案若按今天的标准

                                                                        可不能仅用“舆情”来作凭据

                                                                        至于83年严打,到今天40年了,没有舆情说需要平反,纠正冤假错案吧?

                                                                        我父亲当年讲过一个真实案件(不是他审的)

                                                                        某四个男青年某日在武汉市武昌区蛇山公园游玩,途见某女青年,觉得对方好看,用手摸了一下对方的辫子。因此被告被抓,迅速被判死缓。

                                                                        该犯们不服上诉。

                                                                        三天后,死缓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我父亲曾感叹,“那时候的行刑、很多是用冲锋枪打的”。概因行刑的死刑犯太多。上述死刑只不过是普通一例罢了。

                                                                        打完了,家属能如何?再去上诉?又能向谁上诉?死刑复核权已经下放了啊,已经上诉过了,复核过了。

                                                                        家属无非是收到一块五的子弹账单,每弹五角钱。

                                                                        不能一提到文革,就是目无法纪;

                                                                        也不能一提到改革,就是人权、自由

                                                                        改开初期的很多死刑及执行过程、尤其是执行之后,,我是不愿写不敢写的,过于血腥了。

                                                                        邓公治国之狠,哪里是什么“舆情”可以左右、甚至敢于评判的(当时)。

                                                                        通宝推:凤城,方恨少,时间的影子,何求,天马行空,广宽,李根,雄阔天,东海后学,梓童,史料推理,桥上,青青的蓝,死扛着,80后30,偶卖糕的,真离,南门桥,
                                                                        • 家园 不能被卷宗上的罪名迷惑

                                                                          我有个同学在80年代末的冬季严打中被枪毙的,罪名是抢劫。他自己交待拦路抢了两次收鸡毛的小商贩,一次几百块。法院开始带口信让它家里人出几千块钱把人赎回来,其家人不肯,过段时间就在电视上公开枪毙了。

                                                                          不知道底细的人说他冤枉,其实那货曾在放学路上轮奸过村里当时只有13、4岁的女学生。因为是在我姑父家审问的,所以我知道内情(村长是我姑父),出于保护女孩名声并没公开过这事。

                                                                          其实80年代侦办条件很差的,公安想拿到实证很难,当时流行一句话叫:“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全社会运动式严打的情况下连嫌疑犯的吃饭都解决不了,关几天就得放出来,哪还有人力物力去找一项项找证据?

                                                                        • 家园 当年我们区一例死刑

                                                                          说是以菜刀伤人。传闻是上山砍柴看到人家村支书跟妇女主任钻小树林,“啊呜”了两声,被人追打,然后用柴刀伤了人。这个是在区政府前公审,然后拉到河友枪毙。(公社改区)

                                                                          区判死刑的就一例其他的死刑都是在县公审,直至90年代都有公审。其实我当时有个困惑的:那些强奸幼女的,真正意义上幼女,每年都有,七八岁,最小的记得是5岁,为什么反而不枪毙?这些往往都会致残。

                                                                        • 家园 我们这边当年三人抢了一块钱

                                                                          他分了五毛83年严打抢劫主犯枪毙。另二个一个无期一个十五年

                                                                          通宝推:真离,
                                                                        • 家园 能不能查到80年代每年执行死刑的人数?

                                                                          好像80年代初期,当时执行都是成批的,每批20-30个左右,行刑队要分几次执行,打排枪,所以还需要一个指挥员指挥开枪。

                                                                          到了90年代中期,一个50万人的县,每年还有3-4个,公判大会,然后游街去刑场,后来就少了。

                                                                        • 家园 一刀切的作风

                                                                          俺是70后,算是懵懵懂懂渡过了80年代,现在回想起来,当时“一刀切”的作风很盛,其实和文革中的极左作风一脉相承。

                                                                          通宝推: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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