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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饮中二三事(引子) -- 奔波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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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饮中二三事(引子)

    因病小恙,答应我家领导,暂时与酒中断一下缘分。可是,看见有人在此处谈酒和电影,还是勾得自己肚中的馋虫大动。奈何“大丈夫一言,驷马难追”,只能化悲愤为文字。

    话说,自己真正开始喝酒,得是大学时代。那时节,在江城读书,当地有一不错的啤酒,名曰“行吟阁”,得名于东湖岸边的一座水榭。当时(九十年代初),一瓶汽水得一元多,而一瓶啤酒退瓶之后,不过六、七毛钱。因此,我如果是周末出门溜达,只要是渴了,就来一瓶冰镇啤酒。这习惯,一直保持到归顺我家领导。

    有道是“无酒不成席”,亲朋聚会,老友重逢,酒是不能或缺的角色。

    这些年来,自己五洲四海,一通溜达,学习或工作之余,或与二三好友聚饮,或一人独酌,酒中的三味,也算是品得几分。

    诸位看官,若不嫌俺呱噪,且听我娓娓道来。

    关键词(Tags): #如烟往事通宝推:GWA,大眼,三笑,huky,白马河东,热河蛮子,燕人,林三,领班军机,南宫长万,住在乡下,桥上,不远攸高,普鲁托,起于青萍之末,
    • 家园 【原创】独在异乡为异客

      那是一段孤苦伶仃的日子吗?好象是的,似乎也不是。太白兄有云:“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那大概是自己曾经的写照。

      埃及是个穆斯林占绝大多数的国家,酒是绝大多数人的禁忌。

      但是,毕竟,人口中也有少数的科普特教徒,作为基督教的古老分支,他们对酒并无忌讳。另外,埃及作为文明古国,自古就有酿酒的传统,金字塔里的壁画中就有畅饮啤酒的画面,甚至还出土过5000年前酿造的啤酒。

      通过探问同事,知道赫里奥波里斯(Helioplis)区那儿有家店铺,出售本地的啤酒。那一天,我坐着有轨电车,去了该区,还真让我找到了,除了几个满世界都能找到的啤酒牌子,还有当地的啤酒Sakara(萨卡拉),萨卡拉位于开罗南部,那儿屹立着迄今着一座最古老的金字塔——左塞尔金字塔,啤酒的商标正中赫然就是这座造型独特的阶梯状金字塔。阿默带我去他家玩的时候,曾经远远地指给我看过,因此印象深刻。

      这款啤酒是拉格类型(Lager),有好几个品种,我挑选的是酒精含量为15%的那一款,颜色较深。

      带回家,赶紧做上几个菜,拉开一罐,猛咂一口,让那股厚重的流体,缓缓充满口腔,再顺流而下。那感觉,换个法老或者大祭司,咱也不当。

      大过节的,屈指可数的几个朋友都已经回国,埃及同事,倒是有几个好友,可也不能让人犯戒。没法子,只好对着一弯若有若无的残月,独自小酌,地毯上印着自己的影子,算是做陪。

      • 家园 和一个和埃及有关的

        我们一个客户,大公司,在埃及有工厂。

        派出了一些中层管理和技术干部,常驻埃及,一年回来一次。

        某一次,大老板巡视埃及,接见诸多兄弟,询问有啥困难没有?

        大家都说:天天吃牛羊肉,吃不消。

        吃的胸毛都长出来了。

        而且,探亲假回国,几乎老婆全部中招怀孕。

        这优质蛋白的确有效!

      • 家园 竟然

        有这么高度数的lager

        我喝过的最高的啤酒是一款13%的stout

    • 家园 【原创】拖拉机配红酒

      为了迎接领导首次出国访问,我搬到了隶属于教育部的一处公寓区,单门独户,厨卫俱全,面积虽不大,但对于一个二人世界而言,足矣。

      公寓区有两棟楼,住着来访的各国学者,我中华面孔自然不少,加上小城里有几所不错的学校,中国留学生不少,由于相对方便,我们这儿逐渐成为中国大陆及台湾学生、学者周末聚会的场所,几家轮流做东。

      根据不成文的规矩,一般来访的客人人手一瓶红酒,主家再备几瓶,至于食物,因为大家来自东南西北,饮食习惯差距太大,为了调和,干脆就包饺子。先来的人负责剁馅、擀皮、和面,然后大家一起包。有一广西哥们,疏于厨艺,干脆烧一锅骨头汤,谁饿了,就抓一把面条,自己一煮,然后舀一碗骨头汤,将煮好的面条放进去,根据个人好恶,再加点调料,就可以打发了。

      毕竟,大家聚会的主要任务是喝红酒+开“拖拉机”。各地的拖拉机开法各异,鉴于本团体中武汉帮实力最大,最后大家统一为武汉规则。

      就这样,大家一边人手一杯,一边喝红酒,一边嘻嘻哈哈地开拖拉机。由于拖拉机手过于充裕,经常要开两、三桌,将不大的房间挤得满满的。输家则顶上小纸条,以示惩罚。

      虽然没有人劝酒,但是置身红酒之国,加上一不小心,就容易有人喝多,让人醺醺然、陶陶然。

      一次,一计算机系的博士生一边打牌,一边抱怨这学期的离散数学太过难学,我听了颇为不屑,说不就是线性代数那些东东嘛,我曾经只用一天时间辅导一零基础的妹子,对方也非什么聪慧异常的主儿,第二天去考试,轻松考了个90分以上。该男士闻言大惊,但看着我脸色泛红,知道我有点醉意,也不争辩,只是建议我找本离散数学的书好好读读。

      等我回到住处,醒了酒,还记得酒(牌)桌上的对话,估计自己是胡说八道,连忙在网上找了本离散数学的书。认真阅读之后,才知道自己的那番话有多离谱。很多内容,其实与本专业也是休戚相关的,干脆认真学习一番。这之后,自己在工作中的确得益良多。

      告别法国之后,再也没有这种济济一堂的喝酒环境,至今想来,依然让人怀念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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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贝尔纳夫妇

      那一日,告别领导,独身一人,一路西行,到达西牛贺洲的法兰西国。

      住了几天旅馆,最后在运河边的小巷子里找了处房子,和两个艺术学院求学的学生一起合租。

      房东是一对法国老夫妇——贝尔纳先生和太太,我一个人先搬了去。头一晚,就被老俩口喊去吃晚饭。那天,有两位老太太来访,我算是作陪。因为四位老人都只会说法语,我靠着自己十年前打下的法语底子和一本英法字典,居然和他们一直聊到深夜。那一晚吃的是啥,现在已经没有印象,只记得陪着四位老人喝了不少葡萄酒,最后一步三晃蹭回后院的住所。

      自此后,基本上每个周末,都被老俩口喊去喝酒吃饭。

      贝尔纳太太做的一手好菜,狠狠地安抚了俺这个被美式西餐祸害过的小心灵,并彻底改变了我对西餐的认识,让俺知道西方世界除了昂撒这位地狱厨子,还有一帮子喜欢并精通吃喝的南欧人。贝尔纳先生以前是一位炮兵,戎马半生,性情豪爽,也很健谈。他们有个儿子,虽然未入军营,但精通射击,获得无数奖杯奖状,占满了餐室的一整面墙。

      开饭前,贝尔纳太太一个人在厨房忙活,贝尔纳先生则和我待在餐厅,一起喝一杯度数较高的白兰地,作为餐前开胃酒。等菜上齐了,我们才开始喝葡萄酒。席间,他给我普及了不少有关葡萄酒的基础知识,说起法国各地的葡萄酒,更是如数家珍,诸如阿尔萨斯和洛林的白葡萄酒(Vin Blanc),香槟大区的香槟酒(Champagne),勃艮第和波尔多的红葡萄酒(Vin Rouge),普罗旺斯的玫瑰葡萄酒(Vin rosé)。

      法国人平时吃饭很简单,但三大金刚永远占据餐桌主位,即长棍面包(Baguette)、奶酪(Fromage)和红酒(Vin Rouge)。不过,我享受了不少特殊待遇,贝尔纳太太时不时会做一些有法国特色的菜给我吃,我最喜欢的有法国煎饼(Crêpe)、焗蜗牛(Escargots)、洋葱汤(Soupe à L'Oignon)、海鲜拼盘(Plateau de Fruits de mer)……

      住了约有半年,因为我家领导即将莅临,与人合租不太方便,我依依不舍地与两位老人告别。

      领导来前,我特意嘱咐她去买了一瓶家乡的酒鬼酒。

      之后,和贝尔纳夫妇约好了时间,我们一起前去拜访。他们非常高兴,尤其是老头儿,看到酒鬼酒别致的酒瓶子,爱不释手。老太太特意给我家领导烙了份法国煎饼,让她知道煎饼果子有个法兰西表弟。而我和老头儿则照例擎着酒杯,一通海聊。

      离开法国之后,我一直保留了一个在老俩口家养成的用餐习惯,每次即将结束的时候,一定要用面包蘸着盘子里的汤汁,扫得干干净净。在公司食堂和同事一起吃饭的时候,我也是这样,许多同事颇为不解,但法国同事则对着我会意一笑,然后一起用手中的面包起劲地蘸盘子。

      通宝推:为什么不可以,脑袋,三笑,宝特勤,黄序,白马河东,西江城,凤城,林三,桥上,广宽,唐家山,大眼,
      • 家园 看馋了

        这个面包蘸汤汁,就好比中餐的菜汤拌饭,妙啊!

        我在美国东北,到秋冬最爱点的前菜是steamed mussel。只恨面包不够蘸啊。

        • 家园 李白题诗在上头

          唉,我正要说米饭伴菜汁,你先说了。

          面包(馒头,馕。。。)蘸菜汁,吃面食的老饕应该都知道。不这末做的可能觉得面子不好看。

          吃米的地方就是米饭拌菜汁,最牛叉的市场营销案例是香港的鲍鱼汁捞饭。

          在网上看到有大连人说面包蘸咖喱真棒。他不知道用印度那种长米松松的,拌咖喱汁简直化本不能入口的印度米之腐朽为神奇,特别如果那咖喱汁里面加了奶油的。我和我老婆说你看印度女人多是肥大腰身,其实也没有吃啥。肉都给男人和孩子吃了,她们只能米饭拌咖喱汁😄。

          我有个同学最喜欢用西红柿炒鸡蛋的汁拌饭。在大学吃食堂时总说你吃西红柿炒蛋,把菜汤留给我。

          通宝推:桥上,
    • 家园 【原创】红花郎

      经过友好协商,签订若干不平等条约,我决定投靠我家领导。领完证,过了小半年,选好日子,邀请京城以及各地的亲朋故旧,准备办个婚宴。

      婚宴是个非常繁琐的项目,我们特意制定了详细的项目执行文档,并逐条实施,为节约成本,很多事情都需要亲历亲为,其中一项是采购婚宴用酒。为此,我们去了南三环的某批发市场。那时节,电视广告里充斥着孔府家酒和孔府宴酒这两个家伙,领导也直奔这二位而去,但被我坚决挡住。我选的是红花郎,红色的瓷瓶,从里而外,透着一股喜气,至于品质,能在高手如林的酒坛,若干次跻身十大名酒之列,差不了。

      婚宴过后,还剩下两箱红花郎,被我们带回自己的小家。这么好的酒,该怎么在领导的眼皮底下,名正言顺地消灭干净呢?正犯愁,婚礼上给我当伴郎的死党来找我。

      这小子自打MBA毕业,就在某国字头通讯公司高就,常驻西北期间,看上了当地的一位回族姑娘,用情至深,甚至不惜改换门庭,欲与对方结秦晋之好。谁知,姑娘家族反对势力过于强大,棒打鸳鸯。事后,死党要求调离西北,结果与上司闹翻,一气之下,辞职不干了。回到北京,又不愿意去远郊的父母家听老人家唠叨,暂时没了住处。

      当时,我们小两口租住着一个小两居,正好一个房间空着,哥们儿有难,又是打小的交情,必须得伸个援手。顺便,也可以完成自己的小心愿。我从所里借个张行军床,就让哥们儿住了进来。

      白天,大家各忙各的。下午,我们买好菜,回到家,做上几个菜,我顺理成章地拿出一瓶红花郎,然后和死党就着菜,开喝。因为有外人在场,领导也颇给面子,只好由得我们去,只规定每次只能喝一小杯。好吧,细水长流嘛。

      傍晚,如果天气尚可,我们就去河边的小公园溜达,一路聊着天,好不闲适。天色渐黑,领导陪我回所里干活儿,哥们儿则自个儿回家看电视。有时,哥们儿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把我单独叫出去,陪他出去走走,领导也不干涉。

      那时的生活,非常简单,每天按部就班得过着日子,我们也消灭了一瓶接一瓶红花郎。

      半年后,哥们儿在上海找到了份不错的工作。再后来,玛丽亚来访,去上海的时候,我把她发给了哥们儿。因为,我知道,这小子一定会鞍前马后尽心尽力的,事实果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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