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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刘翔锋的事没人有想法么? -- 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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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说说啊

                  我认为美国这里医生医德的问题其实不突出。不是说没有。毒瘤主要是在保险这里。典型的吃完原告吃被告。

                  真的不知道有什么好办法

                  • 家园 想起个事

                    当年医闹多的时候有个说法:为什么私立医院医疗纠纷少?因为人家服务态度好。

                    我一表哥就喜欢去某私立医院,问为嘛?人家服务态度好,慢慢帮你论疗,耐心解答问题,陪你闲聊一个半个小时都没问题。😥😥😥

                • 家园 你说中了关键点:利益集团,数据ownership

                  美国的医疗系统是各大利益集团的协调

                  数据的所有人和共享是个最大的问题

                  医疗的大数据应该算是比较标准的,但是里边利益纠葛也最多。。。

                  IBM的watson这个IDEA真不错....可惜失败了

                  • 家园 watson落地效果貌似不咋地

                    想法是不错。

                    2015年的时候,国家鼓励搞大健康数据库,然后由中华医学会各分会牵头做本学科的大数据。这里面就包括肿瘤治疗的病案大数据。

                    我知道这个是因为我当时也协助一个外科分会搞他们的大数据,想法是一样的,不过对于那个外科学会来说,这个数据库临床意义并不大。所以肿瘤治疗的大数据现在什么状态,我不了解,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实施下去最终把watson的想法落地化。

              • 家园 先回答问题,再做讨论

                1、譬如对于国考数据(国考指标可直接从卫健委网站获取)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2版)的通知

                国考数据(医院排名)直接决定公立医院院长薪酬(现在是否已经这样实行我还真不确定,我找到的新闻信息是这样说的)。

                国考28项数据里面,22项与医保DRG数据是直接或强相关关系【7项直接来自病案首页,15项涉及财务、电子病历等强相关】。

                按三明医改的现状来类似描述(三明政府网可以直接下载看到每年各院长的年薪待遇):国考就是院长的KPI考核,院长实行年薪制。

                然后说下医生待遇。

                由于DRG/DIP正在全国铺开,各地进度不一,先行试点区域譬如杭州,广州,柳州等好些地方已经实际付费了。根据我了解到的情况,实施DRG/DIP后,医生待遇需要做改革调整,以适应根据DRG/DIP做科室内医生的临床绩效排名。

                以前一线的临床医生是干得多拿得多(指绩效),因为按项目计费的时候,绩效取决于项目量及项目价格。科室绩效来源于“项目(或医保)结余”。但现在执行DRG/DIP后,干得多可能会亏得多(按病种付费,付费已经确定,你干得越多,超额就会越多),所以如何在既定费用下用最少的资源消耗解决诊疗,是每个医生都必须思考的问题。那么自然医生的绩效也需要按DRG/DIP来重新调整了。

                除此外,上面我还提到了:其实对于一线临床的医师来说,职称晋升是天大的事。职称与未来的收益强相关。如果在职称上开始以DRG/DIP输出为导向,那影响将是巨大的,甚至对某些医师其影响可能大于短期的待遇。

                三明市的医生薪酬待遇,实行分级(也就是医师级别决定工资底数)+类似工分制(DRG输出决定绩效),可以理解成按drg权重与诊疗量的累加值,然后以此作为重要参考因素来分配工资。

                2、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

                部分中医药目前还可以不入DRG付费的费用清单(这其实是对中医药的利好)。

                原因很简单:目前DRG分组是西医的诊断分组,重手术分组轻内科诊疗,其基础ICD-10编码是西医的,且完全没有纳入中医辨证诊疗的分类思路(DRG本来就是外来的和尚),这个时候还真不合适上DRG。当然,中医也已经有医院开始尝试以类似的思路做分组了,只不过吧,完全原创的中医DRG,我觉得尚需时日,没那么快。

                通宝推:六铢衣,审度,菜根谭,
                • 家园 看完这个系列,大为振奋

                  作为美国前医疗系统中的一颗小螺丝钉,我对美国医疗系统极为失望,但是也看不到什么解决办法,保险和医疗行会利益盘根错节,感觉就是一片乱麻

                  回国之后,我大体对国内的医疗系统是很满意的(对比美国),但是对于医改也是觉得很是挠头

                  看完老兄这个系列,觉得国内真有高人,抓住主要矛盾,以信息化推进医疗改革....

                  硬是要得!!

                  这个系列应该加精留档!!

                  @铁手

                  • 家园 我也觉得政府内有高人

                    比较早前,我对新一轮医改也是怀疑的。觉着整个医疗系统整体都烂透了,里面各种问题互相缠绕,牵一发而动全身,已然是沉疴痼疾,药石不能救也,推倒重来又不现实。

                    但现在来看,这一轮的医改不简单。前面布局那么久,从以前的两票制、配送制、耗占比开始,其实就已经规划好了后面要走的步子: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集采,DRGs/DIP,薪酬体系改革,评价体系/晋升体系改革,基于大数据的医疗服务体系……

                    当然,也有可能最初规划医改的人,只是设计到了DRGs/DIP这一步,但是既然已经到了这一步,后续的深入数据化(健康大数据)及应用也就理所成章了。

                    ==============

                    只是,前景看来还是美好的,过程必然不会一帆风顺。DRG说到底是一种工具,其也是有缺陷的,譬如因为看重经济性,其对于一些创新的药械、一些创新的诊疗方法是不友好的,同时科研(教学)型医院与基层医院,应在某些指标上有所倾斜,部分科室(譬如儿科)需要有资源倾斜等等。也不要指望某些评价指标一开始就能改变整体的医疗环境,原有的医疗格局是不可能突然改变的(譬如湘雅医院,在湖南省的统治地位短期是不可能被动摇的),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就如培养一个合格的医师一样,需要一个漫长的周期。

                    但不管怎样,我觉得这些医改带来的变化,好过于医改前的状态,未来可期。

                    通宝推:审度,不远攸高,菜根谭,
                  • 家园 中央集权国家的优势,执政集团作为最大的利益集团对接普通民众

                    绕过了中间无数的中间人和衍生利益集团

        • 续上
          家园 行家啊
    • 家园 【讨论】国内医疗官司也是很难打的

      即便举证责任完全倒置,也很难找到能给平民打官司的律师,有医疗官司经验的律师大多站在医院阵营里

      • 家园 国内现行的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根本就是恶法

        不了解医疗特点,从外行角度指定,不考虑病人接受的医疗服务与患者损伤之间的医学因果关系,不仅难以解决医患之间的纠纷,还制造更多的问题。

    • 家园 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

      基本上成了一个水泼不进的既得利益集团。

      记得多年前参加中部某省的骨科年会,然后年骨科学会里面有个私下串联的小团体组织叫骨科主任联盟,一共大约30来人,基本上是同一个大学医学院的师兄弟,他们联手通过骨科学会等组织,基本上把持了全省的骨科系统,可以说,不是这个圈子里面的局外人,在省里面就别想有什么影响力。而涉及骨科的医药器械,不通过他们基本就别想大卖(也就是比较广泛的进院)。

      通宝推:审度,
      • 家园 人事权更是重要

        医学生住院规范化培训,专科培训,必须经过这些人的意见审核。

        你说的行业垄断,我所知的所有行业协会,都是搞这些东西。前段时间说要全国统一市场,相当之令人震惊。

        李克强猛推的行业协会,购买社会服务,取消事业单位,实质上是把政府管治权交给私人,最后政府部门就剩下政治官僚和行政职员,失去管理能力,剩下纸面的组织协调工能——就是中介功能。

        通宝推:死扛着,月之回忆,
        • 家园 可能会有误会

          行文散乱,先行致歉。

          ———

          有人投草估计就这么来的。

          因为协会的确能促进自律和发展。不管是传统的经验还是国外的经验。但这只是理论上,现实中很难不变成利益团体,比如提高准入门槛,吃卡拿要,干预定价……等等。

          有反对意见的人往往从「专业自治」出发,反对政府的「独断专权」,因而支持协会。但问题在于,自治很容易变成自利且不受监管,政府在这个层面的「干预」和「独断专权」是一回事吗?上月就有一个所谓协会强制定价的新闻,大家可以看看。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不管是法学还是管理,西人都会强调一个最最基础的条件——良知。比如,「衡平法建立在法定利益所有权人的良知之上」,再比如「(管理的)权力应该建立在道德承诺的基础之上,而这(承诺)同时表明了组织的目的和性质」。

          后面的不用再说了。

        • 家园 【讨论】是啊,小孟买应对疫情不利也有这方面原因

          小政府模式在疫情期间不怎么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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