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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承认之前的认识有问题,脑子有点固化 -- 夕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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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承认之前的认识有问题,脑子有点固化

    提到生物武器,总是考虑大规模杀伤性的武器。

    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可能:使用毒力相对弱的病原体,引起对手的大规模反应(过度反应),到达扰乱、心理战和经济战的效果。

    我也是刚刚了解到美国早在2015年就解决了技术问题。夕曦:生物武器攻击或许有可能,美国北卡的一个实验室

    原来这样的研究在生物医学领域是个绝对禁忌,连想法都不会有。但没有想到过去20年左右还真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干出来了。我也算是被洗脑了。

    一旦技术问题解决了,潘多拉的盒子就打开了。

    美国连伊朗的二号人物都敢暗杀,那么对其头号对手中国,CIA出身的国务卿(国家战略决策人)没有任何禁忌,啥都敢干。

    只不过不会直接上手,肯定是通过第三方(甚至第四、第五方)的国家或组织来攻击,我们几乎是无法抓住的黑手的。所以只能建设强大的防御体制,将这类攻击对社会经济、心理的冲击尽可能减小,然后再从其它角度反击。

    从生物武器攻击的角度看,国家疾控中心体系相当于战略防御的最高技术队伍,这次创纪录地用最短的时间确定不明原因肺炎的病原体,对隐藏的攻击对手(如果可能)来说也是一个威慑。夕曦:国内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问题吗?

    技术队伍的培养需要大量的投入和漫长的时间,需要特别的关注和保护,我们不能自毁长城。

    不论信不信生物战,国家的科技人才、队伍需要我们支持保护。

    补充:

    中疾控主任回应论文争议

    “这是一篇回顾性分析!12月中旬还不知道是什么病,病原不清,都是调查四百多例流行病学的推论!Onset的日子都是推测,这个大家没有看明白!把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诊断混在一起。”高福对第一财经表示。

    论文提出的“2019年12月份即在密切接触者中发生了人际传播”的观点,是基于425例病例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做出的回顾性推论。

    文章也表示,及时在学术刊物发表调查结果,有助于国内外专业同行及时了解疾病的特征,共同评估和研判疫情,改进防控策略。

    采访还有个问题:

    不过,这篇文章并未回应,中国疾控中心是在什么时候得出“2019年12月份即在密切接触者中发生了人际传播”这一判断的。

    就我所知,最早到1月12号中国通报世界卫生组织病原体为新型冠状病毒,就是公开宣布可以人传人。

    通宝推:三笑,jhjdylj,梓童,陈王奋起,删ID走人,沾花富翁,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我们也要用生物武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 家园 强大的防御体系首先是行政公务队伍优秀与忠诚。

      武汉这次可以直观看到由于公务队伍的失职导致专业技术人员无辜的牺牲。

      就说有人提到军运会美国可能带进来了病毒,可是真追查起来还是要问当时中国的海关、检疫、CDC有没有严格执行检查。

      是不是老美说“临时多带了一件行李”,中国方面就为了友好而让他过关了?

      还要问为什么老美就可以做到从政客到资本家一致怼中国,而中国却做不到这一点?【为了防杠精,就不说怼,至少在国内团结做好自己的事】到底谁更爱自己的祖国?

      以前有一段时间因为中国影视之低劣很多人怪罪资本,我就说不对。日韩美英影视圈百分之九十九都是资本,人家怎么就拍得好?最近这两年电影有进步,的确和电影归中宣部直管有一定关系,而电视还是那么糟糕。

      不是钱的问题,的确是中国的爱国教育出了问题,逆种族主义深入人心。同时一个队伍的毁掉,下位者的顺从,袖手旁观也是原因之一。

      当然以中国的社会现实,国企事业单位,国家资本占决定性的比例,才是中国能活下去的根基。

      • 家园 这是让我理解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句话

        新流感之后,见过疾控中心的官员,听他们关注可能的生物攻击,我当时非常不屑,现在可以理解了。

    • 家园 不混淆视听了,糊弄不下去了?

      下面是你前两天的大作,你前后列了六点。从你现在贴子看,也就重新思考了第三点。其它五点你还继续坚持吗?

      ”就我所知,最早到1月12号中国通报世界卫生组织病原体为新型冠状病毒,就是公开宣布可以人传人。“

      1月27号你还在宣传“生物制剂早就不被认为是大规模杀伤武器了”

      我很怀疑你发帖目的不纯。作为一个号称业内专业人士,就一条新闻,几天内立场完全翻转。是不是忽悠不下去了,赶紧调转船头,这个牌子还要啊,好歹值几钱银子呢。

      你的大作

      https://www.ccthere.com/article/4466670

      生物制剂早就不被认为是大规模杀伤武器了,做为心理战武器还可以用,但也就是恶心恶心对方,根本无法做为战略武器用。

      美国911以后,曾经短暂出现过炭疽粉末事件,引起了相当大的恐慌。美国政府随即投入大量的科研经费(接近21%)研究对应的方法,我们课题组曾经反复讨论如何申请这个方向的科研经费,结果发现生物武器根本就不是一个大规模杀伤武器,是个被渲染夸大的概念。如果需要做科研,也应该只集中在快速反应、防御领域,这些是政府相关机构的事,与科研机构领域比较远,没有必要将我们的科研转到这个方向。

      不认定物武器是个大规模杀伤武器的理由是:

      首先,研发任何大规模杀伤武器都需要反复大量实验,肯定会出现各种错误。为了保护研发人员和己方人群,最先需要开发武器的保险和保护人员的安全方法。与其它大规模杀伤武器不同的关键点是:生物武器的保险和安全保护方法就是治疗方法,比方说抗生素(对付细菌武器)、抗病毒药物、抗体血清制剂、疫苗等等,手段和方法都非常成熟。也就是武器还没有研发出来,对应的方法就先出来了,而且治疗方法也是不可能严格保密太长时间的。

      其次,对付生物武器最为有效的防御手段,就是对人群的严格隔离检疫。任何大规模杀伤武器对这个杀手锏,都是无效的。另外各种消毒的方法也都是简单低成本。比如对付病毒最强的方法之一是10%的漂白剂(国内是84消毒剂)处理20分钟。一般生物实验室(美国),这样处理后,废液可以直接倒入下水道。

      第三,假设生物武器对对方造成重大杀伤损失,你要占领疫区的成本也是巨大的。如果对方坚持不投降,你投递生物武器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了。

      第四,生物武器都不稳定,对于已经生产出来的生物武器的维护费用极高。如果平时不贮存生物武器,战时临时生产。但生产周期又很长,来不及。

      第五,生物制剂很容易被破坏,所以生物武器对投递的方法条件要求极高。

      第六,研发生物武器的研究对象和实验环境很难找,你总不能对自己的人群开展实验吧。

        • 家园 夏贵只活八十,也是条好汉

          你坚持以前的观点,很好。你的贴子在这里

          https://www.ccthere.com/article/4466670

          我就不在重复了。替你总结一下,你看对不对

          1.生物武器需要反复大量实验,而且保险和安全保护方法非常成熟。

          2.对付生物武器最为有效的防御手段,就是对人群的严格隔离检疫。消毒方法简单低成本。

          3.占领疫区的成本也是巨大的。

          4.生物武器生产周期又很长,战时临时生产来不及。

          5. 生物武器对投递的方法条件要求极高。

          6. 研发生物武器的研究对象和实验环境很难找

          以我可怜的逻辑水平来看,这个6点都是你的论点”生物武器不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必要条件,少一个论点就不成立了。

          这6点中也就是第3点,由于你的角度变成了干扰经济、心理战武器就无所谓了。实际上我和其他河友早就给你指出了,然而你一直没有承认之前的认识有问题,然后跑到这里发了这个贴子。那请问1,2,4,5,6是不是依然成立,如果成立的话,你前面以此得出结论”生物武器不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现在又得出”生物武器是干扰经济、心理战武器“的结论。这中间的逻辑扯啥能不能说明一下。

          我已经问了很多次了,你旁顾左右,7,8个贴子,我还是没看到。生物武器生产周期是多少,能分享一下吗?

          作为分子微生物学和免疫学的博士,你们课题组还曾经反复讨论生物武器根本就不是一个大规模杀伤武器的问题。那你们研究过非典吗?如果非典是人为,那么非典应该归于是大规模杀伤武器了,还是心理战武器?非典数据来源是不是还是前两天新闻里美国人说的?

          我一般不喜欢在网上穷追。这次真看不过去了。本着学习态度问几个问题,结果发现大概率是屁股决定了数据和结论。才两天,华丽转身,浑水搅不动,暂且承认脑袋有点僵化两天。下一步,你又打算怎么办?十几年的老ID了,何苦如此。

            • 家园 你的道是什么?

              没有研究非典就得出了”生物制剂早就不被认为是大规模杀伤武器“,这样的道我确实不敢与谋。

              你夕曦是专业博士,道德高尚,让对方”补充基础知识和逻辑“不是贬损。其实和你交流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在这个时候搅混水是什么居心,浑水搅不动就摇身一变,所图的又是什么。

              我逻辑不太好,也就记得个充分条件,必要条件,还有充要条件。所谓逻辑推理,大体如此。我说是必要条件。

              你说

              ”在这里“少一个论点就不成立了”,是你的观点,不是我要表达的。“

              好像确实不对啊,这里说句对不起,逻辑果然不好,道个歉,你不算贬损我。

              那就应该是充分条件了,那你的结论不是更荒谬吗?你不想回就不回吧。也只希望大家看清你的屁股所在,观其言,再三观其言。

              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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