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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华为251事件!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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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华为翻供

                  “要我看, 办案人员原本认定这案子能办下来, 结果华为方面为了保密翻供了, 就只能疑罪从无。”

                  我主观也觉得涉案人能出来的主要原因是这个,但华为你翻供了就赶紧放手。公司举报员工,公安依法抓捕,最终发现证据不足放人,员工被关了十天半月,国家给与赔偿,这破事就结了。非要搞到顶格关押才能放人。。。

                  每年错关错判的肯定有,但稍微关注下,发现自己不可能被带入就不会太关注。因为劳资纠纷,被顶格关押,对我这样的上班族杀伤力太大了。

                  上一个被关注的错关错判是红毛案,因为网上发帖被抓,代入感太强了,谁还没在网上骂骂无良公司?如果这都要被抓,我进去几年一点不冤。

            • 家园 这么说不合常理,主管如果有把柄在李某手上,自然知道的人

              越少越好。通过助理动小金库的钱,岂不是又让一票不相干的人知道,而且有了有新的把柄?

              李某被关了251天没招,固然是意志坚强,恐怕也有“心中没鬼”的成分,记得萨苏的《双桥老流氓》吗?以中国的典狱制度,关上几个月,小的时候捡了1毛钱没交公都供出来了。

              • 家园 我听说,过去小金库的管理通用方式是这样的,

                审批一人(头头),现金一人,记账一人,三人为公。

                如果钱少,或者头头自己记账(不是玩笑),就只有两人。大家都知道有钱,但不知道有多少。

                一般而言,小金库是被默许的,除非人员大变动的时节,基本上不贪污;而是挥霍掉。

                这个主管就是个软蛋,或者日常工作太猥琐,不会自我保护。不然完全可以让他去告,提前做做功课,李的情况在公司看来:是含恨报复,一般是打不到人的。

                • 家园 我认为事情的关键是251天,这个251天可以反应3个问题

                  1. 李某如果犯了罪,被羁押的251天里,消息基本断绝,警方的进展他不知道,他的动态警方清清楚楚,JCSS各种威吓诱导心理暗示,还有一个"坦白从宽"的胡萝卜天天在眼前晃,真犯过罪的话,能抗251天不招,这意志力比克格勃还牛逼。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不超过1%。

                  2. 这个案件本身和人证物证并不复杂,JCSS挖了251天都没挖出问题。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李某无辜的可能性较高。除非出现新的证据。

                  3. 根据刑事诉讼法,本案是按照重大集团犯罪或重大流窜犯罪的规格处理的,并得了局领导和上级检察院的支持。有人说这是疑罪从无,我认为不然,这是妥妥的疑罪从有,否则的话2个月、最多3个月就该放人。羁押251天是不做成铁案不罢休的架势。

                  ----

                  如果是关了2个月放人,就算是同样的结果,对外的观感会完全不同。

                  • 家园 什么案子啊

                    值得天天审,估计是放里面忘了吧。区区三十万,就是中南海丢了三十万也没那么多精力天天审吧?退一万步讲,国家赔偿后办案人员不会被追责吗?

                    • 家园 等等,区区30万

                      就害别人被刑拘251天?

                      区区30万, 某司骚操作,李专门问过,私人账户转账有问题吧,华为热线不回答.华为先把离职补偿的税缴了,过了几个月,为了案情,又把缴的稅要回来了。

                      再等等, 首次报案是啥来着? 国家认定此次私人转账是离职补偿。 私人转账,貌似报案时私人也掏钱垫上了, 怎么成了职务侵占? 报案的也该是私人啊。得,先刑拘吧。。。

                      威胁泄露公司机密。 ,职务侵占立不了案,变个泄露公司机密。 还能有啥机密。。。离职超过半年近一年了,还能有啥机密。。

                      貌似李得过奥赛奖。华大善人多年来对此小人+混子不劝退,确实仁义。这个混子12 年能在华为呆着,251天被刑拘而不认罪,心思缜密录下了让他逃离10年牢狱之灾的离职补偿谈判对话。 。。。

                  • 家园 这个我倒有个猜测。

                    这个人堵过老任,表现果决,让人不安。

                    • 家园 翻案主要在于涉事主管改了口供

                      HW把一干人等都告了,主要证据应该是主管的口供。主管后期翻供,不这么做的话主管自己也跑不掉

              • 家园 每个人的常理都不一样

                李某那些材料, 可以是华为内部很多人知道, 他自己估计都举报过。绝大多数的贪腐, 会计都知情, 少有那种为了少一个知情人连会计都费劲瞒着的。而主管的确因为这事, 被举报捅到了总部。按常理来说, 愿意花这么大代价, 冒这么大风险, 这材料份量够重, 华为都不好公开。否则以你的常理, 这笔钱为啥要给? 要这种钱可是难于登天

                真是心头敞亮, 我的常理是应该咬住华为斗争到底, 好好利用这波舆情, 来个中国版肖申克

                还有一个常理是, 办案人员用老经验判断潜在的铁案, 但是老手段不能用了, 结果现在每年给出的国家赔偿有好多起

                所以说, 争什么是常理意义不大, 就以法律为准绳吧

                • 家园 你这么说更不合理。你说的那种情况,主管更没有理由私下杠,

                  而是应该上交公司法务,由公司处理。

                  按你的说法,事情已经被举报捅到了总部了,材料份量够重、华为都不好公开了,一个主管私下抗的住吗?

                  私下抗最合理的解释是怕公司知道,现在公司已经知道了,而且是公司怕外人知道的事情,最合理的做法是上报公司。另外挪用30万公款也是犯罪,犯得着为了给公司抗事个人选择犯罪吗?

                  至于那笔钱,你先入为主了。难道只有主管高高兴兴主动给,或者被威胁敲诈给两种情况?为啥直接把设套的可能性给否了呢?

                  至于李某,选择打官司才是蠢。我在茶馆写过《我在国外搞拆迁》,写的就是我代表公司跟个人打官司的事。虽然对方贪得无厌(打个比方: 他有一套旧两居,我们补偿他一套位置更好、面积更大的新两居外加所有发生的费用,他一定要一套大三居),我依然同情他。因为对我们来说,跟他耗是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上班调侃他一下、下班就把他忘了;对他来说,则是生活完全被官司绑架了。对于李某来说,他除非以后不打算过日子了,否则绝不应该选择打官司。

                  ---

                  萨苏的《双桥老流氓》中的那个系列犯,因为别的事被抓,本来JCSS没把他和系列大案联系起来,关了不到一个月就主动招了。李某又没经过克格勃训练,如果真犯了事,我不相信他能杠251天不招。所以目前,我选择李某是无辜的。

                    • 家园 99%的可能和1%的可能,你信哪个都可能是错的

                      没准事实就是那个1%。

                      但是在新的证据出来之前,我选99%。

                      现有的实锤就是李某被关押251天然后不与起诉。据此可以有几个判断:

                      1. 这不是疑罪从无,而是疑罪从有。疑罪从无的话最多关押3个月,拿不出证据就放人,而不是按照重大集团犯罪或重大流窜犯罪的规格顶格关押。

                      即便脑补华为有证据不方便拿出来,也不该重新罗织一个罪名,这叫诬告。

                      2. 普通人如果犯了罪,关押251天还能抗住不招的可能性有多少?我认为不到1%。

                      《双桥老流氓》里的那个系列犯,因为别的事被抓,然后公安人员把他忘了,导致超期羁押,关了半个月多点就主动把以前的事招出来了。

                      李某如果犯了罪,被羁押的251天里,消息基本断绝,警方的进展他不知道,他的动态警方清清楚楚,还有一个"坦白从宽"的胡萝卜天天在眼前晃,JCSS也会各种威吓诱导,真犯过罪的话,能抗251天不招,这意志力比克格勃还牛逼。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不超过1%。

                      有多少实锤做多少判断。至于是敲诈还是设套,没有足够的信息,不做判断,但是不排除任何一种可能。

                      另外,如果你的说法属实,主管是私自做主转钱,那么他犯了挪用公款罪,即便没人报案,JCSS在调查中发现,也应展开调查。

                      99%的可能和1%的可能,你信哪个都可能是错的。没准事实就是那个1%。

                      但是在新的证据出来之前,我选99%,这不叫常理、叫判断。但是千方百计脑补一定要证明1%的话,也不叫常理,叫屁股。

                      • 家园 能别屁股来屁股去的吗?

                        扯到屁股的事情就不想说了, 看到就觉得累

                        那个更改罪名的说法我感觉很有意思, 利用职务侵占公司内部资料, 以泄露这些资料相威胁, 进行敲诈, 这不是一件事么?

                        概率也很有意思, 概率还不就是你说的常理, 还是你说了算。要我是办案人员, 也会认为这笔钱大概率拿得不干净, 可以查下去。碰到受害人不愿做证这种事, 也是概率, 依照规定处理就好

                        有多少实锤做多少判断, 我完全同意, 就是为了这一点才在这说话

                        。所以, 华为报了个警, 还干啥了? 实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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