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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华为251事件!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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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李洪元真没有任何理由告华为。李被关押251天的行为主体

        是公安/检查机关,不是华为。华为在这个事件中仅仅是报案人和可能的受害者。公安/检查机关根据报案,认定可能存在刑事案件。按照刑法的要求进行刑侦只能由政府机构进行,公安/检查机关立案进行并对被告人进行强制措施。但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只能不予起诉。在被告人行使国家赔偿权力要求下完成了国家赔偿。按照法律李洪元一旦接收国家赔偿即了解此案,李不可能再对公安/检查机关采取任何行动。

        而对于华为做为公司独立法人,对可疑行为和受到损失报警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李洪元没有理由告华为。另外,李洪元利用华为高管的过失,已经争取了2N工资,不见好就收再往下打官司,很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现在网上根据此案喷华为的,基本上都是司法程序的白丁,看看一笑了之。

        通宝推:尚儒,桥上,
        • 家园 都是中国人,别装什么外宾,华为仅仅是报案?

          问你这几个问题

          1.华为仅仅是报案会不会在没有可用起诉证据的情况下被连续羁押251天,并多次改变罪名?

          2.如果李洪元找不到新公司备份的录音会不会认罪/被起诉?

          3.华为拿不到2N补偿依据是劳动法还是华为基本法?

          4.李洪元现在控告任正非,任正非会不会被羁押251天?

          依据上面的回答

          你认为华为有没有对龙岗派出所施加压力?

          各级政府在各种问题上够不够支持华为公司?出了这么个事华为公司公关把公检法推到前台够不够仗义?

          我觉得这些答案中国人民心里都有个数。

          可笑这里平时都是毛主席的好战士,遇到屁大个事就纷纷化身精神资本家。

    • 家园 观网这篇文章从法律上说的还比较清楚,看不起诉决定书吧。

      一名法律人对华为“251事件”的看法

      [URL=链接]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206917&s=fwzxfbbt[/URL]

      ”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2019]637号不起诉决定书中可以看出,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两次退补和一次延长,最后才做出不起诉决定的。而该案的受害人是其部门主管何某某,转账的也是私人账户,并不是华为公司。检察院最终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的。被害人何某某如果不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因此,几乎所有的媒体和网友都会错了意,认为这是华为公司在迫害李某某,但实际情况是被害人何某某个人控告李某某敲诈勒索,最后检察院做的是不起诉决定。华为公司在这个案件中并没有出面。你们再看一下这段表述:“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李洪元以向华为公司上级审计、稽查部门举报其部门主管在部门业务上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要挟,从其部门主管处勒索人民币30万元。2018年3月8日,被害人被迫通过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向李洪元的银行账户转款人民币30万元。”所以,用这件事来彻底否定华为,逻辑前提不对。华为的问题,可能是此前控告的职务侵占和涉嫌侵犯商业秘密两个罪,理据不足。“

      别光头脑发热的声讨了,先看看司法文书。

      通宝推:桥上,
    • 家园 看起来就是个疑罪从无的案子吧

      争论李某有没有敲诈, 和争论辛普森有没有杀人差不多

      少了几十万, 搁谁也得报警

      都说华为没给个说法。没找到证据, 司法机关也只能疑罪从无, 认为是主管人员把钱黑下来白送给李某。这让华为咋给说法, 承认呢还是不承认呢

      办案人员看来是错了, 赔偿也是活该

      不起诉判决书

        • 家园 勾结司法

          国内司法目前苦的是警方不干活,理由是人手不足等客观原因。

          这个案子涉案金额30万,还有有华为公章的离职协议作为客观证据,涉案人居然被顶格关押了251天才以国家赔偿收尾。这样的结果只有司法方面有人特殊关照才能解释,关照人是受华为影响还是其他人在给华为挖坑就仁者见仁了。我认为是华为的锅,不是总有刁民想害朕。

          集火抨击华为的原因是绝大多数人都是打工的,换工作或者公司裁员难免。带入本案后都担心自己以后和公司有冲突,被公司找理由送进去教育教育,顺便杀鸡儆猴。华为借用公权力打压员工的做法触碰了普通人的底线。上次红毛案闹大也是乱用公权力的缘故,红毛当时如果找律师上法院告涉案人,压根不会有那么大反对声音。

          现在职场中劳动者大多上有老下有小,还背着房贷车贷,面对资本家已经很弱势了。华为搞这一出,老板学去了,日子更加没法过了。华为的做法不付出代价,下一个谁知道会不会是自己?资本家只有疼了,才知道这条红线不能碰。

          作为普通人,能做的只有在网上发声支援涉案人,为的是自己不成为下一个涉案人,或者彻底成为资本家的奴隶。

          如果我是资本家的话,我站华为,因为可以用公权力让员工更加温顺听话。

          无他,屁股决定脑袋罢了。

          • 家园 的确这样,参加过一次政府人员和纳税大户财务的饭局

            华为和公安肯定不是白莲花。司法勾结不好听,叫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p民在资本力量前是很渺小的。资本本性如此,李也有问题,但是工会在哪,如果有组织有工会协助工人会被人利用吗?斗争重点不是华为而是走资路线和对工人的漠视。

          • 家园 瞎猜只能无意义争吵, 最后还是看证据

            "这样的结果只有司法方面有人特殊关照才能解释", 或许吧。证据呢?

            同样的, 能让主管严重违纪动用小金库给予超出常规的现金, 也只能用敲诈才能解释。但是没有证据, 就是不能起诉

            真金白银可不是随便就给的。你也可以解释为主管斥巨资要去陷害李某。这要是真的都能上新闻。相信辛普森没谋杀的也有不少人

            所以, 没证据, 都只不过是瞎扯

            • 家园 司法特殊关照

              “这样的结果只有司法方面有人特殊关照才能解释”。

              这一句是常理推测,因为涉案30万,最终被定义劳资纠纷的案子,被顶格关押251天,太不符合常理,用特殊关照来解释就说得通了。

              不过违反常理也不代表不存在,就像那位吃饺子不蘸酱油的南方大叔一样倒霉催的。这个具体要等官方通报。

              至于涉案人,我主观也不认为他屁股有多干净,可这方面被敲诈方(华为/涉案人主管/HR主管)都不能提供有效证据给警方,反而是涉案人提供了双方有说有笑谈离职补偿的录音,那你还找想谁说理去?

              或者说华为发现被敲诈了去报案,发现没有效证据(可能有但不能提供),换个罪名,又缺证据,在换个罪名,又不行,折腾到顶格关押251,只能放人。你觉得华为冤还是不冤?有证据支持依法维权,没证据你搞人家251?

              • 家园 基于常理的讨论不用继续了

                那个更改罪名的说法我感觉很有意思, 利用职务侵占公司内部资料, 以泄露这些资料相威胁, 进行敲诈, 这不是一件事么? 法律上的数罪并罚不表示互相矛盾啊, 不是很明白你们在说啥

                常理都是个人主观的。要我看, 办案人员原本认定这案子能办下来, 结果华为方面为了保密翻供了, 就只能疑罪从无。不起诉书里已经表明了态度, 不需要另外的官方通报了。这些年开始, 因此给出的国家赔偿, 已经很多起。所以说, 这里的常理, 真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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