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原创】问问自己的良心(瑞典旅店事件的看法) -- Diver

共:💬392 🌺3436 🌵110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27
下页 末页
    • 家园 欧美国家旅馆商店是私人财产,有权让不想接待的顾客马离开

      欧美国家,旅馆酒店属于私人财产,他们有权要他们不想接待的顾客马上离开。顾客不离开的话他们有权报警,让警察来强制执行。

      旅客和旅馆之间的事属于商业纠纷,警察是不会干预的,他们只负责把旅客带出旅馆的领地范围。顾客如果认为自己利益受损,可以事后去投诉,去起诉。但是不能留在人家店里争论。

      因此你说的曾先生有权在酒店停留之类,没有意义。

      因为只要旅馆不想为你服务,他就有权让你走。

      如果曾先生认为自己合法权利受到旅店的损害,可以收集证据,按照瑞典的法律制度去投诉,甚至去起诉。

      还有:因为涉及到隐私权,除非法律诉讼的需要,旅馆不可能主动公布录像。

      我觉的既然这件事已经上升到国家脸面的高度,大使又理直气壮,正气凛然。那就应该由国家出钱,到瑞典打官司。维护曾先生的合法权益。打赢了也能真正教训一下瑞典人

      • 家园 还有这么牧的。
        • 违规禁,【补充】可申诉或道歉来解。偏要看
        • 家园 按你这个逻辑,中国政府才是最大的牧羊犬

          因为按照中国和瑞典的领事保护条约,中国公民在瑞典要遵守瑞典法律制度,有啥事也是按照瑞典的法律制度去处理。不仅仅中国瑞典,世界上所有有外交关系的国家都是这样。

          中国外交部是这么说的:

          https://www.fmprc.gov.cn/chn//gxh/cgb/cgsx/fgzl/t9780.htm

            “遵守法律

            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应当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同当地人民友好相处,为促进所在国家的经济繁荣,以及祖国和所在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发挥积极作用。 ”

          领事官员不能提供以下协助:

          不能干预法庭的审判程序,不能袒护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能超越接受国法律和规定为当事人开脱罪责。”

          看来中国政府真是丧权辱国,居然要求中国人在国外要遵守当地法律,还不能干预外国的审判程序,这不是让洋大人说了算吗?

          看来您这样的爱国之士应该马上夺取政权,废除这些卖国条约。然后派舰队炮轰斯德哥尔摩,逼瑞典人签个条约承认中国人在瑞典可以不守瑞典法律。

      • 家园 生意不做了,你单方面撕毁协议,先退钱啊。

        不退钱赶人,就是想吞掉这笔钱。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27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