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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战书解释宪法修订,岐山当选人大代表 -- 诺黑

共:💬261 🌺2011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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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估计是这样的

            前面大张旗鼓的建洋葱头,后面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

            策略,不矛盾

          • 家园 也许习有大志,搞伊斯兰教“中国化”?

            战乱一起,黑石头炸上天,杭州大清真寺就成了新的中心?

            在家居士可以吃猪肉,清真寺的和尚念经为辅,练武为主,让释永信去主持,带个“杭州大清真寺武僧团”全球巡演,知名度就起来了?

            嗯,跟中东说你们那是小乘伊斯兰,我们这里有大乘伊斯兰?

            通宝推:伪叔叔,
        • 家园 年龄偏大

          下次换届正好处于7上8下的坎。

      • 家园 陈全国真的是给国家立下大功了, 真共产党.

        陈全国真的是给国家立下大功了, 真共产党.

        通宝推:太伤脑君,
      • 家园 全国
      • 家园 一个新疆朋友说的与你几乎一样

        全国真是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

    • 家园 监察委、国家机关与大部委

      监察委虽然通过接管部分检察院的职能成为事实上的准司法机构,但公开的说法却不认为是司法机关,而是国家机关。原因呢?一个可能的猜测:现在的司法机关,狭义的有公检法,广义的还包括:安全、司法,甚至武警的部分职能(目前武警已从政法委体系过渡到军委)。到底谁是司法机关,看看政法委的组成人员即可。因此,监察委被称为国家机关,可能的原因是:按党务条线划分它不是政法委监管的(司法部门),而是纪委体系,同时也避免将党的纪律机关、行政的监察机构“误认为”成司法机构而造成三权合一的“假象”。

      纪委已经和监察部合署,现在又与监察委合署,一个尴尬是:法律程序上,监察部/厅长是由行政长官提名人大任命的,而监察委是直接由人大选举产生的(和行政长官一致),行政监察如果仍然存在并且和监察委、纪委合署的话,会造成和行政首脑间的产生路径、从属关系不明。所以,取消行政系统内的监察体系,直接并入监察委是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避免了三家合署的局面。

      司法移送从外部移送变成了内部移送,纪委系统越来越成为超级权力机构,那么谁来监督纪委?纪委内部虽然已有内监机构,但显然外部的监督更有效也不可或缺。现有的机构设置中,最为合理的安排应该是检察院,因为它是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监察委的成立大大削弱了检察院的权力,目前的核心职能只剩公诉和法律监督两项。为应对纪委权限的膨胀,作为政法委系统的检察院,将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和实质化成为权力制衡的一方很有必要。

      还有一个由来已久的呼声,就是大司法部。目前我国的司法部只有律师、公正和刑罚3项职能,将弱化的检察院和小司法部抱团取暖,成为国外流行的大司法部,似乎是一个合理的举措,但公诉人和被告律师由一个机构监管,这种左右互搏的局面也会很难堪。

      不过,国家机关的大部委化估计是一个趋势,大交通已经形式上存在,大文化(合并广电新闻)也是越来越被接受的呼声。事实上,一个更为紧迫的变革是:将各地的民族宗教部门一分为二,民族从上至下并入大民政部,宗教进入统战,这样既合理合法,又避免了用宗教绑架民族的企图(现在的民宗局几乎就是穆宗局了),唯一麻烦的是统战不是行政机构,会造成部分行政职能的缺失。

      目前宗教的有关机构,人大有,政协有,民宗委有,而政协(按党务)属于统战体系,因而统战部也有宗教的话语权(还有个隐含的宗教相关机构是公安)。宗教有组织能力,有意识形态,是挑战TG的天然对手,所以,由党务统战部门全权掌管宗教事务很有必要:取消人大的(这是权力来源机构,不能让宗教势力参透),保留政协的(圈禁高层宗教人员),强化统战的(目标是将外来宗教中国化,粉碎底层宗教势力的动员能力)。

      通宝推:水立方,caoban,潜望镜,盲人摸象,秦波仁者,二胖,
      • 家园 令人侧目的监察体系

        原行政监察长官在纪监合署时是排名第一的副书记,监察委时代,人大产生的监察委主任由于级别上原因由纪委书记自兼。这样就造就了一个有趣的现象,纪委书记成为常委中第二个双首长。

        总书记,党内是法定的中央委员会首长,实际的政治局及其常委会老大,指挥中办、书记处这两个强力执行和协调部门,手握“中央”的名头;党外,国家主席虽是元首却是个名誉机关,除办公室外没有下属体系(军队自成体系,是常委中老大的禁脔,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任何非党的军队部门都是聋子的耳朵,解放军是党军,所以夸张地说军队实际是党的机构,自打武警回归军委后,军外拿枪的只剩司法机关中的警察了)。不管怎样,总书记是真正的(党内外)双首长。

        行政首脑、政协主席、人大主任在党外都是一个独立体系的首长,但在党内只是高层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只有“民主”权,没有“集中”权,所以是单首长,总书记才是唯一的双首长,而纪委书记将打破了这个唯一。

        党内,纪委体系完整。横向到边:同级派驻纪检组;纵向到底:双重领导,实际由于现在纪委的强势和同级党委的避嫌,往往上级纪委更主导;点面俱全:对辖内任意党组织展开巡视,包括常规、专题和重点三个方式。党外,监察委承接部分检察院的职能后,估计也是采用检查体系的领导关系,而不是法院的指导关系。这样在党外,纪委书记也是一个垂直体系的首长,进而成为除总书记外令人侧目的双首长。

        成立监察委,三大动因。其一,强制权。虽然有双规和双指,毕竟有非司法机构限制人身自由这样法律上的瑕疵,对非党非公人员使用上受限;其二,调查权。除了接受举报和直接问询外,深度调查要披上马甲,需其它部门协助;第三,事实上行使公权力的非公人员和机构,操作起来不便。拥有强制权(留置)、侦查权后,监察委实际是几乎面向全民的手握公诉前所有司法权的司法机关。

        在监察委时代,一个强势的纪委书记会微妙地打破高层的权力平衡。虽然如今,查办副部以上的中管干部仍需常委会的前置批准,但手握侦查权后将实际调查结果伪装成事前举报,倒逼常委批准也不是难事。胡扯一下可能的制衡:在永康之后将政法委书记重新推进常委会,并加大检查部门的法律监督权;在军情(对民)、中联(对外)、统战(对内)体系内暗留独立的调查体系,等等。

        通宝推:caoban,秦波仁者,
      • 家园 几点看法

        1.原来地方政府序列的监察机构,在地方监察委成立后已撤销,今年两会后中央层面估计也是如此。

        2.谁来监督纪委(监察委)?这的确是个很关键、很敏感的问题。理论上应该是清楚的,监督权在党委和人大,不过这两个机构如何监督是个问题,政治监督和组织监督应该没问题,业务监督恐怕很难实现。目前看,只能靠检察院和法院的制衡,大司法部的办法似乎不行,毕竟它还是政府序列部门。

        3.赞同拆分民宗委,民族工作划到民政部门,宗教工作我认为应划到公安部门,民族问题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期内还要执行利益倾斜政策,宗教问题的关键应该是管理,拆分民宗委可以解决族教捆绑问题。党委、人大、政协的宗教宏观管理职能可以继续保留,只要公安的微观管理到位,其他问题就不大。

        通宝推:三笑,
        • 家园 利益倾斜政策

          不赞成采用民族区分,个人认同地区倾斜,由于历史与自然问题,中国经济不平衡导致地区贫富不均,这并不是由于民族习惯区别导致的,只是在数据统计上与民族集中居住地区有一定的重合而已,如果我们深入分析,各民族都有贫富分化的现象,因此,希望采用民族划分来进行补贴并不明智。

          现在,利用民族倾斜政策钻空子的举不胜举,假少数民族(我说的不是丢掉原民族风俗习惯融入我们汉族的,而是那些本来父母其中一个就是汉族,另一个是少数民族的,为了一些政策户口本上是少数民族,但是和我们汉族一模一样的家伙)就是典型的不公平。

          看看北京那些加分减税的假少,我只能羡慕他们有一个好爸爸,呵呵呵

        • 家园 welcome back!
        • 家园 见你冒泡很高兴

          别来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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